《穿成军婚文里的小姑子[穿书]》 分卷阅读1 《穿成军婚文里的小姑子[穿书]》作者:邈邈一黍 第 1 章 “小妹回来了,快洗手吃饭吧,就等你了。”简宁笑着向前,伸手想要接过小姑子身上的书包。 林成珠浑身一激灵,慌着跑到一侧把书包放下,“不麻烦大嫂了。” 上次回来的时候,对方还对她爱答不理的,甚至眼睛里难掩厌恶,如今突然变得这么殷勤,难不成是女主已经重生回来了。 说起来也是天方夜谭,她不过是高考完之后看了几本小说,然后就在开学的前一天穿进了其中的一本小说里,是一篇军婚文,女主上辈子抛夫弃子,跟人私奔去了外地,然后被骗财骗色,日子过的孤苦又艰辛,临死之前在电视上看到已经成为将军的前夫,流下悔恨的泪水,死不瞑目。 抱憾而终的女主重生在结婚的两年后,上辈子骗她去私奔的那个男人还没出现,这辈子一定要好好过日子,好好做未来将军的媳妇…… 总之就是一篇重生悔过文,女主百般讨好男主,百般讨好男主的家人,等收服了男主的心之后,便抓住机遇做生意、开工厂,最终家庭事业双得意。 林成珠已经穿进来一年了,男主是她亲大哥,女主是他亲大嫂,她就是那篇军婚文里的恶毒小姑子,好吃懒做,不学无术,在原文中,恶毒小姑子给女主找了无数次的麻烦,不但被自己的哥哥和嫂子们厌恶,连亲生父亲都表示不再管她了,唯一还愿意帮她的就是林母了,也就这篇文里的恶毒婆婆,不过两个人的下场都不怎么样。 原主最终爱上上辈子勾引女主的小白脸儿,与其私奔,后来日子过不下去又回来了,只能靠打零工来维持生活,至于林母,被一个人留在了乡下,几个儿子和儿媳每个月让人给她送粮食、蔬菜以及一系列的生活用品,但是钱是一分没有,为的就是让林母没有钱来接济女儿女婿。 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林成珠就觉得糟点满满,更重要的是里面这个恶毒小姑子居然跟她同名同姓,如今她真成了这篇军婚文里的林成珠,就更觉得剧情不合理了。 好在她跟原主不一样,甭管和男主、女主是什么关系,她都会敬而远之,有时间还不如多背几道政治题,上辈子她可是领到北大录取通知书的人,就是没来得及去报到就穿书了而已,这辈子四年后高考就要恢复了,有四年的时间可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她可不能输给上辈子的自己。 对于一个靠努力而不是靠智商成为学霸的人而言,没什么比努力学习更重要的事情了,上辈子高考完她甚至都觉得生活空虚无趣,以至于在学车、学习英语口语的空余时间里看了几本小说,这不就倒霉了吗。 如果她当初给自己多报一门功课,也就没有时间去看小说了,这样的话,她如今都已经是北大二年级的学生了,不像现在,在镇中学读初二。 “在学校累不累?有没有考试?老师夸你没?快坐下吃饭,小脸儿都瘦了。”林母絮絮叨叨的道,以前多少人都说她送成珠去上学是花冤枉钱,可自从去了镇初中以后,她的成珠成绩可是一次比一次好,如今都考了好几次的全校第一了,可见之前是村里那几个老师的水平不够,耽误了孩子,不然怎么去了镇中学成绩就这么好了。 林成珠如今已经很适应林母对她的亲近了,上辈子她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跟父母一年才见一次面,说不上有多少感情,更何况后来二胎政策开放以后,父母又给她生了个弟弟,她就更觉得自个儿是外人了。 所以亲近林母的时候,她对上辈子的妈妈并没有愧疚感。 “我在学校不累,老师和同学们都很照顾我,这两天刚刚进行了期中考试,不过成绩还没出来,应该到下一周才会公布成绩。”林成珠老老实实的答道。 她这次做题很顺手,像数学、物理这些科目已经没有进步的空间了,不过这次政治应该比上次考的好,所以她总分应该比上次要高,期中和期末的考试都是由县里出卷,所以也会有全县的排名,她在镇上的名次已经升无可升了,但是在县里就不一样了,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她在全县排第三名,比第一名低了八分,也不知道这一次能不能反超。 瞧女儿的模样,林母就知道肯定考的不错,“这次如果还是第一名,妈就奖励你一块钱,咱们老林家还没出过这么会读书的娃娃呢。” 都是她生的好,怀几个儿子的时候,每次都折磨的她死去活来,特别是头几个月,吃什么吐什么,好好的粮食也不能浪费了,所以婆婆当年掐着量给她饭吃,还不到平时的一半呢,唯独怀小女儿的时候,乖乖巧巧的一点都不闹人,她是吃得香、睡得香,一点都没遭罪。 分卷阅读2 林父默不出声,家里的钱都是老婆子管着,至于怎么安排那也是老婆子的事儿,他向来不管。 林父和林母总共生了三子一女,老大林成峰如今已经是连长了,前年回家娶了简宁,不过部队的假期很少,除了结婚回来了一趟之外,林成峰这两年还没有回过家呢,跟简宁自然也没有多少夫妻感情。 老二林成业下个月就要结婚了,他为人勤快,每回都能拿十个工分,家里头的活也抢着干。 如果说林成珠是恶毒小姑子,那老三林成家就是恶毒小叔子了,游手好闲,偷奸耍滑,虽然今年已经20岁了,但20岁的大小伙子还不如大多数女同志能干,女同志还能拿六个工分,他就只能拿三四个工分,赚的那点口粮勉连他自己都养活不了。 林成珠是林父和林母最小的孩子,今年只有15岁,作为唯一的女儿,又是老幺,林父林母最疼的就是她了,原身不喜欢学习,上完小学五年级之后,根本就没考上镇中学,林母托了关系、拿了钱,才把这个女儿送到了镇中学。 林家除了林成珠以外,都是劳动力,都可以挣工分,老大林成峰虽然不能回生产队挣工分,但每个月的津贴却是大部分都寄回来,从最初的五六块,到现在的六十几块,林家可以说一点都不穷,甚至比一部分城里人过得还要好,不然也拿不出钱来给女儿打点关系上中学。 林家所有的钱都是林母拿着,其他人不光摸不着,甚至连家底儿到底有多少都不知道,包括林成珠也是一样,不过她倒是知道家里头不差钱。 对于林母拿出一块钱给小妹做奖励,简宁一点意见都没有,从后世走过一遭的人,哪怕过得一点都不体面,甚至相当寒酸,也不会把一块钱放在眼里。 老二林成业就更不会有什么意见了,小妹读书这么好,若是考第一的话,爸妈奖励一块钱也是理所应当的。 唯一有意见的就是林成家了,“妈,你可不能偏心,怎么光给林成珠,不给我呀?你当年要是也托关系把我送到镇中学,现在我都能去上大学了。” 没有这个妹妹之前,爸妈最疼的就是他了,有了这个妹妹之后,他就成了爹不疼娘不爱的那一个。 “你得了吧,还要去上镇中学,小学的课你认真听过一节吗,你妹妹小学的时候成绩是不好,但是也没逃过课,更没跟老师打过架,你要真上了镇中学,万一跟人家校长打架怎么办。”林母气冲冲的道,还敢说她偏心眼,她就偏心眼了怎么着,这倒霉孩子三年级的时候跟人家老师打架,关键是还打赢了,不知道是老师体格太弱,还是她这个倒霉儿子平日里吃的太好了,所以长得壮。 林成家就是习惯性的抱怨几句,其实他才不想去上什么学呢,别说是镇中学了,就是县中学,他也不稀罕去受那个罪。 “我不管,你要是给林成珠一块钱,那也得给我一块钱,不然我就不去上工了。”林成家习惯性的耍赖,林成珠连工分都不挣就能拿一块钱,他平时还需要下地挣工分呢,怎么就不能拿钱了,按理来说应该拿的比林成珠多才对。 “那你干脆把你老娘卖了吧,看看能不能卖出一块钱来,还当哥哥的人呢,就知道跟妹妹争东西。”林母一边说着,一边从白菜炒肉里夹了一块大肥肉给女儿,读书费脑子,得多补补。 在这里生活了一年多,林成珠虽然跟之前相比吃了不少苦,但还真没饿过肚子,也没缺过油水,所以对大肥肉仍旧敬谢不敏,赶紧夹到她爸碗里,然后又夹了一块肉放到她妈碗里。 “爸妈你们吃,我在学校吃过肉了,你们在家这么辛苦,得多补补身体。”自打她从全校的倒数第三逆袭成为第一之后,在学校的日子就好过多了,非但奖励了粮票,考试前后还能在食堂开小灶,果然学习好的人,无论在哪个年代,都能受到优待。 “马屁精。”林成家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然后夹走了盘子里最后一块肉,可惜不是大肥肉,一半肥的一半瘦的,也不知道他妈怎么买的肉,全买成肥肉条子多好。 第 2 章 林成珠这顿饭吃了两个馒头、喝了两碗汤,要知道如今的馒头跟后世可不一样,全都是自家蒸的,厚实的很,用力往下捏的话,根本消不下去多少,而且个头也都大的很,一个搪瓷缸子里头就只能放得下一个馒头。 林成珠又不需要干体力活,所以平时的饭量根本就没这么大,这一顿饭能吃这么多,完全是因为饭菜比之前好吃多了,以前林母做饭,炒菜就像是直接用水煮一样,不放油,也不放调味品,顶多就是往里加些盐而已,那滋味谁尝谁知道。 不过这也不能怪林母,林家如今虽然富裕,但也 分卷阅读3 是这五六年的事情,之前要养活三子一女,林家也是穷的叮当响,林母做饭的手艺还是从林奶奶那辈传下来的,可以说是一脉相承,能吃饱就可以满足的时代里,谁也不会嫌弃饭菜滋味不好。 显然这顿饭的掌厨并非林母,林家男人没有进厨房的传统,所以做这顿饭的必然是女主简宁,在小说里,女主原本就是先抓住男主的胃,然后才抓住男主的心。 不过说实在的,女主并非是什么顶级的大厨,放在后世甚至连普通餐馆的厨师也比不得,如今可以彰显厨艺,也不过是因为这个时代缺油少盐,大多数人舍不得放东西,女主舍得而已。 像镇中学的食堂,也只是把同学们从家带来的粮食热一下,比如地瓜、窝窝头、杂粮馒头,能拿出白面馒头来的学生还寥寥无几。 当然,考试这两天,林成珠是跟着校长和主任吃小灶,白面馒头管够,菜里还有肉块,没穿书之前,这样的饭菜对她来说,真的再普通不过了。 不过,现在就不一样了,不得不说,跟水煮青菜比起来,她还是更喜欢这样有油、有料的家常菜,真的是阔别已久了。 要说穿进这本小说一年多以来,她最后悔的事情除了暑假不应该放纵自己看小说之外,还有就是后悔自己前世没下过厨,没能点亮厨艺这个技能点,否则的话,在家的时候,她早就找个机会犒劳自己了。 不过现在,女主重生回来了,在从军之前,确切的说,是和男主夫妻恩爱之前,女主对婆家人可以说是相当好,甚至于是讨好。 所以接下来这一年多,在家就可以日日吃上这样有滋有味的家常菜了。 桌上的饭菜照例被吃了个精光,简宁利索的起来收拾碗筷,林成珠刚想帮忙,就被林母拽住了,“人家好不容易想勤快几天,咱就给她这个机会,都嫁进来两年了,如今才算是懂点事儿,不过,老大家的,以后做菜可不能这么大手大脚的,你当这些东西都不要钱呀,当年你爸妈要了我们家六百块钱的彩礼钱,到现在为了娶你进门拉的外债还没还上呢。” 拉外债自然是糊弄人的话,不过六百块钱的彩礼钱,在这十里八村还真是头一份,一般人家如今的彩礼钱也就是100多,赶上男方家里穷的,彩礼钱只要50块钱也不是没有,若是碰上条件好又讲究的,那顶了天也就是三四百块钱,除了他们家以外,还真没有哪家出六百块钱娶个媳妇。 简家当年要的不只是六百块,一开口就是1000,六百块还是她们家让媒人压了好几次最终定下来的,要不是大儿子当时已经26岁了,很难找到年龄匹配的对象,要不是简宁是高中毕业生,勉强能配得上她儿子,她才不会出600块钱,早就换别家了。 那600块钱的彩礼钱虽然没让她们家拉外债,不过确实是伤筋动骨了,要知道,两年前她儿子工资还没有如今这么多,家里接连送走了两位老人,又往里搭了不少钱,所以只要想起这600块钱的彩礼钱了,林母就心疼得直抽抽。 若简宁是个好的,那也就算了,但自从嫁进门来之后,就是个娇小姐,既不去下地挣工分,也很少做家务,除了隔三差五洗那几件破衣服之外,基本上就不干活,而且她也指使不动人家,每次想让简宁去干点什么,都会拿大儿子的津贴说事,说成峰每个月往家寄那么多钱,足够养活一家人了,身为成峰媳妇不干活又能怎么着。 林母这个气啊,要不是老林家没有婆婆打儿媳妇的先例,她非得动手打人不可,老大是她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是她亲儿子,儿子孝敬娘不是应该的嘛,凭什么她花钱给儿子娶了媳妇,儿子就不能把津贴交给她了,这算哪门子道理,而且这还没分家呢。 可以说这两年来,林母是积了一肚子的气,以前简宁是个混不吝的,不怕她跟儿子告状,也不怕传出去对名声不好,所以她拿简宁没办法,这几天也不知道简宁是不是改了性儿了,还是终于长脑子了,知道抢着干活了,而且见谁都是一副笑模样。 甭管简宁是哪根筋没搭对,但只要干活她就不拦着,最好把之前那两年没干的活全都干完,不然真对不起她那600块钱,也对不起这两年吃进去的口粮。 甭管林母怎么说,之前脾气大、性子又娇的简宁就跟听不见一样,该干嘛干嘛。 倒是林成珠有些听不下去了,人家明显不当回事儿,反倒是她妈气的不轻,“妈,大哥给我的那套军装,上衣的袖子开线了,你帮我缝一下吧,我在学校借人家的针线缝了一次,不过不好看,我又给拆了,还是妈你的手工活漂亮。” 简宁虽然手上动作不停,不过却一直留心听着动静呢,小姑子果然和她记忆中的一样嘴甜心狠,也不知道 分卷阅读4 是怎么骗的婆婆,居然让婆婆真的以为女儿在镇中学能考第一。 年轻时候的事情,她虽然有很多已经记不太清楚了,但小姑子绝对是个不学无术的,托关系拿钱上了镇中学,但成绩一直都是吊车尾,等到升高中的时候,婆婆还想拿钱托关系,但是人家县高中要求可严格多了,根本就不收小姑子。 按照后世的说法,小姑子就是个学渣,也就婆婆能相信林成珠可以考镇中学的第一名。 不过简宁不信,其他人却是相信的,学校奖励的粮票都带回家了,那成绩还能有假,再说了,上镇中学之前,谁见过林成珠老老实实在屋里看过书,不过最近这一年,林成珠每次回家都很少出去玩了,不是看书,就是写写写,跟之前大不相同,成绩能名列前茅也不奇怪。 林成家这个倒霉孩子,忍不住嘀咕道,“马屁精,说不定是故意把袖子上的线给拆了,就等着跟妈说漂亮话呢。” 大哥寄来的军装穿他身上正合适,偏偏妈拿去改小了给林成珠穿,那不是浪费吗。 二十岁的三哥,有些地方就跟七八岁的小孩一样,人嫌狗憎,不过林成珠却并不觉得讨厌,在原文里,他们俩也算得上是同病相怜了,同样招人骂,同样下场不好。 恶毒小姑子的结局不过是衣食无依,但恶毒小叔子的结局却是娶了一位离异刀疤脸女老大,而且这人跟女主还是好朋友,女老大和女主因为这个婚事关系更亲近了,生意上的往来也变得更多,但恶毒的小叔子就不得不夹起尾巴来做人,毕竟女老大所图的不过是他的美色,跟他这个人没什么关系。 “三哥真聪明,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小心思,是不是以前经常办这样的事儿?不然的话,旁人怎么就没想到,我记得三哥小时候经常让妈给你缝衣服的。”林成珠促狭的眨了眨眼睛,三哥跟上辈子叔叔家的小堂弟差不多,让人忍不住想要逗一逗。 果然,就算考了全校第一,林成珠这个臭丫头也还是那么讨人厌,“你别瞎说,我那衣服都是蹭破的,再说了我的衣服都是捡大哥、二哥穿过的旧衣服,要是我也有这么一身军装的话,我肯定会好好爱惜的,不会像你一样,把袖子都弄的开线了。” “这可是你说的,大哥上次来信说,要是我这次还考第一名的话,就奖励我一套旧军装,到时候拿给你。”上辈子什么衣服她没穿过,再说她都有一套军装了,再有一套也还是一样的款式,连颜色都不变,没什么意思。 林成家乍还以为自己听错了,隔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说话算话,大家可都听着呢,爸妈、二哥、大嫂,你们可得给我当证人,林成珠自己说要把军装让给我了。” 林父磕了磕烟袋,“我们都听着呢,到时候给你作证。” 林母虽然偏心,但是也没有偏心到心长歪的程度,女儿都有一套了,接下来也该轮到儿子了,所以也跟着点了点头。 老二林成业向来都是个好哥哥,没有要跟弟弟妹妹争东西的想法。 至于简宁,她还在努力刷婆家人的好感,争取等丈夫回来的时候,可以多几个人帮她说好话,所以婆家人那是一个都不想得罪,不过成峰寄过来的军装,就没人来问问她的意思,心里头说不别扭那是假的,不过现在还不到计较这些的时候。 “你不会是这次考试没发挥好,拿不了第一了吧?所以才在这儿假大方,其实根本就拿不到军装。”林成家怀疑道,没道理事事争先的妹妹,突然要把到手的东西让给他,而且这可是军装,大哥当兵这么多年,也就寄回来了一套而已。 这小子,林成珠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爱要不要,不要拉倒,我还不想给呢。” “要要要,怎么会不要呢,老天爷一定要保佑你这次还考第一名。”林成家边说着,边有模有样的冲着外面拜了拜。 这倒霉孩子。 第 3 章 林成珠这次回家比以往要轻松多了,以往在家的时候,她还要出去满山遍野的割草,拿到生产队去挣工分。 但是现在好了,简宁每次都提前把家里唯一的镰刀和筐子拿到手,她也就不用去干这活了,有这个时间可以看看书、写写文章,上辈子她的作文可是拿过奖的,短篇小说还曾经刊登在中学读物上,这辈子自然也要试一试,不图别的,就图那些稿费。 这手里头只有几块钱感觉,真的太不踏实,也太不爽了,虽然这时候物价很低,但她是真的适应不了,总觉得心里没底,特别是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里,而不是在家里,真要是遇到用钱的时候,几十里的路,根本来不及回家拿。 分卷阅读5 但要是问爸妈要钱的话,林成珠真觉得挺亏心的,毕竟据她所知,二哥和三哥手里头的钱加起来都不如她多,人家还是劳动力挣工分呢,她完全是吃白饭靠人养着,又怎么能脸皮那么厚。 所以求人不如求己,她不会做生意,想要帮人写作业,现在小孩又大都没钱,所以写文章投稿赚钱是她目前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了,果然,书到用时方恨少,如果她的知识储备够的话,也就不会这么困窘了,给粮食增产、增加家畜的存活率,或者弄个小发明…… 赚钱的方法多得很,只可惜她脑子里没货,作为一介文科生,还是一个没来得及上大学的文科生,她也就是能写写文章了,但愿能为入了哪位编辑的眼,让她赚些小钱钱,把钱包装满。 如今这个时代特殊,林成珠也不敢写别的,生怕犯了忌讳,只能以初中生的口吻歌颂祖国大地,歌颂zhengfu学校,感恩父亲母亲,感叹农民种地的不易,赞美军人保家卫国的精神,致敬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的人们…… 总之能写的东西还是很多的,祖国大地,山川河流,国家zhengfu,还有各行各业的人们,林成珠简单的在脑子里理了理思绪,感觉投稿这事儿还是大有可为的。 最起码她可以写上几百篇不重样的文章,完全可以多起几个笔名,多投几家报社,反正她投稿不是为名,而是为钱。 再说简宁,她之所以抢小姑子的活干,可不是心疼小姑子,而是这么多农活里,唯独割草这件事儿最简单,最不费力气,当然能赚到的工分也最少,还不如林成家赚的多呢。 她虽然想着在家里头好好表现,但是还真看不上需要出力气的重活,如今地里头的出产又不多,便是拿十个工分又能怎么样,再说了,成峰现在一个月能拿到64块钱的津贴,每个月至少往家里邮寄50块钱,足够养活一大家子人了,她就算不赚工分,又能怎么样。 所以就算要干活,她也是挑轻松的活干,等这几年过去了,她就去随军,去城里做生意,80年代遍地都是黄金,她又比旁人多活了那么多年,知道什么生意会火爆,没道理不发财。 而且……成峰未来会当上将军,哪怕是现在,也已经成为了连长,手底下管着100多人,连长夫人去田间地头出大力干活,想想都觉得不太合适。 简宁心里头是怎么想的,大家都不清楚,不过这位小祖宗总算是知道干活了,大家只有高兴的份儿,至于能拿多少工分,也就不强求了,总得一步步慢慢来不是,跟从前比起来,这已经是有进步的了。 当一个人好吃懒做到了极点,稍微干一点活,好像就洗心革面了,好像就有了巨大的进步和成就一样。 对此,林成家是一点都不服气,大家都觉得他懒,但是跟大嫂比起来,他觉得自个儿还是挺勤快的,不就割几筐的野草吗,七、八岁的小孩子都能干这事儿,至于让街坊四邻夸一遍吗。 再说做饭,这本来也不是什么辛苦事儿,更不是什么麻烦事,一顿饭做俩小时,谁知道大嫂是不是在厨房里磨洋工,偷吃都是有可能的,不然的话,往日一顿饭吃一个馒头喝两碗汤的人,如今怎么就只能吃半个馒头喝一碗汤,肯定是偷吃了。 不过,谁让大嫂做饭好吃呢,万一他要是揭穿了大嫂,以后做饭的事情还是归他妈,那就又得日日吃水煮青菜了。 所以林成家只是嘴上嘀咕几句而已,并没有跑到爸妈面前去揭穿。 因为家离学校太远了,所以林成珠只能在家住一晚上,周天中午的时候就要往学校赶,当然不是她一个人跑着去学校,几十里的路,不说走路的话要走多长时间,就是路上的安全问题都不能保证,不管是在什么年代,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单独出门都是不安全的,所以每周上学和放学都是三哥林成家骑着自行车负责接送。 林家的自行车是一年前买的,为的就是送林成珠去镇中学上学,而且这辆自行车目前唯一的用途就是这个,每次用完了,林母就将其仔细擦拭干净,锁进杂物房里。 只有送林成珠去上学,才有骑自行车的机会,所以送林成珠去上学可是个抢手活,林成业让着弟弟,再加上林成家每天赚到的工分最少,耽误他的功夫,总好过耽误旁人的功夫。 当然,简宁除外,这位之前根本就不挣工分,但林母也不敢让她接送自个儿闺女,生怕这位背地里欺负她闺女。 去上学的时候,林成珠照例是抱了满满一兜子的干粮,大部分是红薯,还有一部分是杂粮馒头,馒头在如今是好东西,哪怕是杂粮的也一样,不过现在这个天气,馒头也就是能搁个两三天,两三天之后就要发霉了,所以就算林母再疼 分卷阅读6 闺女,也不能全带馒头,总共要在学校待六天,前两天半吃馒头,剩下的时间就要靠红薯来充饥了。 当然除了馒头和红薯之外,林母还给闺女准备了六个鸡蛋一瓶子腌菜,鸡蛋是一天一个,瓶子是吃水果罐头剩下的,供销社带盖的缸子都特别贵,买一个带盖的缸子,能买两瓶水果罐头,所以林母便咬咬牙,买了一瓶水果罐头,水果被家里人分着吃了,瓶子则刷干净留下来给闺女装腌菜用。 虽说‘买椟还珠’有些搞笑,不过可千万别小瞧了这玻璃瓶子,这东西在学校还是挺时髦的,林成珠每次拿着玻璃瓶子去食堂吃饭的时候,感觉就像上辈子上初中的时候,在宿舍拿出一部手机来一样,属于少部分人才有的稀罕物件儿。 果然,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走在中学生时髦的前沿。 林成家虽然是村里出了名的懒人,不过哪怕后座载着一个80多斤的女生,而且一骑就是几十里路,也完全能够撑得住,虽然到达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气喘吁吁了,不过光看这份体力,真不太像是个众所周知的懒人。 “林成珠,你们学校奖励给你的那些粮票,应该也有我的一份,要不是我每周辛辛苦苦接送你上学,就你这短胳膊短腿的,能蹦哒过来吗。”林成家骑在自行车上,伸出大长腿稳住车子。 腿长了不起啊,也不知道这灾年荒月的,林成家是怎么长这么高的,而且还长了一副好相貌,整个林家,不,她穿书以后见到的所有人,就没有比林成家颜值更高的了,身材精壮高挑,五官俊朗,哪怕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磨洋工,但也确实一直在田间地头呆着,就算如此,也比她白,比大部分女生都要白,整个就一‘小白脸’,放在后世,靠脸吃饭完全不成问题。 林成珠现在这副身体只有一米五六,在这个年代还算可以,中等偏下吧,在女生当中不能算是特别矮的,更何况她只有15岁,还能再往上长个,如果不看三哥的身高,她对自己的现状还是挺满意的。 不过吃一样的饭、喝一样的水长大的人,三哥如今都一米八二了,她的一米五六实在不够看的,要说她们林家人的身高,真的是……一点儿都不科学,爸妈都是中等个子,一个一米七二,一个一米六一,大哥是一米七八,在这年头就算是高的了,二哥则只有一米六九,而且今年已经23岁了,不太可能长个子了。 全家唯一还有可能长个的就是她和三哥,她是必须要长个了,不然的话以后穿裙子都不好看,至于三哥,长不长个都行,反正他已经够高了,而且还白,还长得好看…… 难怪会被女老大看上,也不知道女主没有重生的那一世,三哥的人生是什么模样,不过就这脸,这身材,摆摊卖东西都能吸引一大群小迷妹。 第 4 章 林成珠到宿舍的时候,几个舍友都还没来呢,十人间的宿舍,而且没有柜子,只能把带来的东西放在床底下。 书桌就更没有了,好在现在天气慢慢暖和了,林成珠拿了一本政治书去学校操场看,该背的东西已经背下来了,不过她也没什么辅导资料,要想提高成绩的话,就只能熟悉课本了。 这年头其实也不乏有想要上进的人,只不过真的没条件而已,后世多的是辅导班,也大都有条件进行课外学习,但是在这个年代,尤其是农村,能进学校读书就算是条件很好的了,课外辅导班这些就太奢侈了,而且也根本就没有。 像简宁这样能够上到高中毕业的女生,在乡下确实挺少见的,也难怪当年林母愿意拿出600块钱的彩礼,只可惜新娘子进门不到一个月,林母的肠子就悔得透透了。 空无一人的操场面积还是挺小的,被全天然的草坪覆盖着,边上围了一圈的石头,林成珠随便找了一块看起来光滑的石头坐下,翻开课本,逐字逐句的看。 一直等到天色渐暗,才收起课本往回走,这会儿宿舍里的人已经来的差不多了,不过谁也没有躺在床上休息,不是收拾东西,就是在洗漱,各个宿舍的灯都是晚上8点统一断电,所以在八点之前,她们就要尽快收拾好躺床上。 “成珠,又去看书了?尝尝我妈做的香椿炒鸡蛋,这几天刚长出来的嫩芽,特别香。”刘蓉蓉招呼道,她妈让她这两天就把香椿炒鸡蛋吃光,而且不让她给旁人,毕竟鸡蛋金贵,香椿倒是没什么,也就是现在吃个稀罕而已,不值什么钱。 总共也就是六七块的香椿炒鸡蛋,如果放进盘子里的话,大概半盘儿都不到,林成珠接过筷子夹了一块放嘴里,打算过几天拿一个水煮鸡蛋给刘蓉蓉。 “好香啊。”林成珠竖起大拇指,确实是好吃,这年头只要有油,有荤腥,就没有难吃的饭菜。 分卷阅读7 “香吧。”刘蓉蓉露出两颗小虎牙,手脚麻利的将瓦罐盖上,小心翼翼的放到床底下,宿舍里这么多人,这点东西可不够分的,所以她也只分给了林成珠一个人,不过这也就不好大大咧咧的摆在这儿了,免得让其他人看了不舒服。 一个宿舍里住了十个人,虽然都是一个班的,但是也有亲疏远近,林成珠和刘蓉蓉两个人不光是同桌,还是对床,再加上脾气性格也都挺对头的,自然而然就成了好朋友。 女生之间总会有一些小团体,在宿舍也是这样,三三两两各成一伙,吃饭上课都一起,上个厕所还能搭伴。 林成珠一开始还觉得自己的心理年龄比大多数同学要大,不过一个人的思想行为是否成熟,并不完全是由心理年龄来决定的,最起码,不管是上初一的时候,还是上初二的时候,面对班上的同学,她都没有做大姐姐的感觉,当然也不需要别人特殊照顾。 总之,就是毫无违和感,既不比别人成熟,也没比别人幼稚。 天气转暖之后,除了饭点之外,学校就不提供热水了,所以不管是洗脸刷牙,还是洗脚,用的都是凉水。 洗脸刷牙用凉水没什么,但是洗脚林成珠上辈子还真没用过凉水,所以一开始很不适应,不过大部分人都这样,全校也就只有两三个同学有暖壶,洗脚的时候用的上热水,林成珠本来就是个莫名其妙鸠占鹊巢的人,自觉没那么大的脸让爸妈花几十块钱买一个暖壶,而且这个年代买暖壶好像还需要工业券,所以就只能硬挨着。 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好像这样也没什么,反正洗脚嘛,洗干净就行,又不是泡脚,对水温有要求。 林成珠是全宿舍唯一一个晚上也要洗脸的人,这就纯粹属于习惯问题了,在她看来,晚上不洗脸比早上不洗脸更加难受,反正就是多接一趟水的事儿,林成珠一点都不嫌麻烦。 洗完脸之后,还要往脸上抹蛤蜊油,三分钱一个,能用好久,这个价格自然没有美白防晒的功能,仅仅能够做到滋润皮肤而已,防止脸上起皮。 在护肤品方面,林成珠倒是没什么不习惯的,上辈子从小学到高中她一直都是抹婴儿霜,也就是上了初中之后,洗脸的时候会用洗面奶而已,这辈子倒是比上辈子还要省事儿,清水抹两把脸,然后擦干净抹油,整个过程两分钟就能搞定。 不到八点的时候,林成珠就已经洗漱完毕,早早的躺在床上了,宿舍的灯光太昏暗了,并不适合看书,这时候她基本上就是闭上眼睛把当天看过、背过的东西从脑子里过一遍,如果有想不起来的地方,等到明天早上再去翻书。 **** 老林家这时候差不多也要洗漱睡觉了,不过所谓的洗漱也只是洗脚而已,忙碌了一天,谁也没工夫再去洗脸。 不过简宁就不一样了,上午做饭的时候,她特意留下了前两遍的淘米水,上辈子听人家说,用淘米水洗脸可以美白淡斑,不过上辈子听说这事儿的时候,她年纪已经不小了,而且也没时间和精力做这些东西,所以一直没有尝试过。 这辈子又回到了年少的时候,自然要好好保养起来,容貌是一个女人最大的资本,可惜也就是小姑子在家的这两天,婆婆舍得拿出白米来做粥,平时她可是捞不到淘米水的。 用淘米水洗过脸之后,简宁又将雪花膏拿出来,上辈子年轻的时候舍不得用,每次擦脸都是只用一小点,不过现在再看就觉得劣质了,抹在脸上不光油腻,而且一点都不透气,何况这东西便宜的很,要是连盒带雪花膏一起买,一盒也就是两毛钱,如果不要盒的话,去供销社把自带的雪花膏盒装满,只要一毛钱就够了。 一毛钱的东西,自然不会舍不得了,简宁直接抠出来一大块,不光擦了脸,还擦了脖子和手,最后洗脚的时候,觉得脚后跟的地方有些糙,索性也往上抹了点儿。 重生到现在还不到四天的功夫,一盒雪花膏就已经用的差不多了,简宁打算明天就去供销社看看,如果有更好的,那自然要更好的,要是没有的话,雪花膏勉勉强强也能用。 她如今手里头就剩下7块3毛6了,这还是过年的时候,从婆婆手里头要出来了,虽然没有撒泼打滚儿,但也是声泪俱下,要不然也抠不出来20块钱,没办法,大过年的,人家旁的新婚夫妻全都成双成对,唯独她,从结婚的时候起,丈夫将近两年的时间都没回来,不管让谁说,都是老林家亏欠了她。 婆婆怕让村里人说嘴,不得不拿钱打发她,不过这招也就是老二媳妇没进门之前好使,等到下个月,老二媳妇进了门之后,这招就不管用了,她也就是会哭而已,老二媳妇可是个泼妇,能躺 分卷阅读8 在地上撒泼打滚。 不过,上辈子老二结婚差不多一两个月之后,成峰倒是回家呆了几天,这样算起来,距离她和成峰再次见面也就是两三个月的功夫了,所以必须要好好保养,钱不钱的就无所谓了,女人要懂得为自己投资才行,不能死扣着钱不放。 再说了,津贴是成峰挣来的,只要成峰愿意,完全可以背着婆婆给她一部分,等到日后随了军,成峰的津贴当然也是交给她来安排。 第 5 章 和之前每次期中考试的时候一样,因为学校大部分老师们都去县里改卷子、排成绩了,所以周一和周二这两天差不多一直在上自习课,每个年级有两名老师来回巡查管纪律,至于学生到底学不学习,那就完全靠自觉了。 以往的时候,林成珠是相当自觉的,不过这次惦记着投稿的事儿,所以忍不出拿出稿子来涂涂改改,最后再誊写出来。 她不知道如今有什么杂志社,更没有买过杂志,手里头有的投稿地址是报社的,一份是市里的日报,一份是省城的日报,除此之外,就没有了,当然,如今的报社虽然少,但是还没有傻到这种程度,只不过其他的报纸在这个小镇子上买不到而已。 都说骑驴找马,她如今也差不多是这个想法,慢慢来呗,反正也没有急需用钱的地方,每次考试完,还能被奖励一些粮票,也不算是在家里完全吃白饭的。 周二下午,学校的老师们就从县城回来了,带着试卷还有……排名。 林成珠第一时间被班主任叫了出去。 “这次政治发挥的不错,94分,没给总成绩拖太多后腿。”班主任刘老师喜气洋洋的道,虽说如今都已经不重视教育了,但教出一个优秀学生,特别是在县里名列前茅的学生,还是特别有面儿的。 “老师,那我这次在县里排名第几?”林成珠眼睛亮晶晶的,虽然她一个已经参加过高考的学生和一群初中生考试,有点儿欺负人了,不过不得不说,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爽了,要知道上辈子她自从上了高中之后,还从来没得过学校的第一名呢,虽然没掉出过前五名,但那也是因为她平日里比谁都用功,只不过,还是在智商上遭到了碾压,没有她努力的人比她考得更好。 刘老师忍不住竖起一个大拇指,“第一名,全县的第一名,第二名高出来整整九分。”这次数学出的比较难,全县就只有林成珠一个满分的,关键还是政治,总算拉分没那么严重了。 哪怕已经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了,林成珠仍然兴奋的握紧了拳头,两只眼睛眯成了月牙,“都是老师们教得好。” 下次她一定会考得更好,说不定等中考的时候,不光是县里的第一名,还能考到区里的第一名,这样想想,穿书好像也并不吃亏。 刘老师摆摆手,“都是你自己努力,校长在县城里头就说了,这次不光奖励你30斤的粮票,还奖励你十块钱,希望你日后能够继续努力,为学校增光添彩。” 校长,不,他们平湖镇中学这次可是在县里头露脸了,其他四个镇子上的中学,还有县城里头的两所中学,加起来少说也得有三四千的学生,这竞争多激烈,以往可都是县城的中学才能拔得头筹,这还是头一次让镇中学的学生拿第一名,教育局的同志都夸他们学校了。 真是差什么,来什么,林成珠兴奋得脸都红了,也不知道稿费一次能不能有十块钱,那样的话,她说不定能成为这个时代的高收入人群。 “我一定会好好学习,不辜负校长和各位老师的期望。”林成珠习惯性的脱口而出,就像上辈子每一次的……国旗下演讲。 “好好好,就是要保持这样的精神头,再过两个多月就要考高中了,试卷不是咱们县里出了,是区里头出,争取考个前三名,奖励肯定比这次还丰厚。”刘老师同样激动的脸都红了,那样的话他们平湖镇中学才真正是扬名立万了,他这个做班主任的脸上也有光。 当天晚上,学校的光荣榜就出来了,除了前50名的学生按照次序写在上面之外,光荣榜的最上面还写着几个斗大的字——庆祝本校林成珠同学考取县状元。 且不提其他的同学们是什么样的感受,反正林成珠是挺脸红的,既不是中考,也不是高考,甚至连期末考都不是,一次期中考试而已,就被吹嘘成了县状元,真的是……心虚啊。 “你说你这颗脑袋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就这么聪明呢?明明刚入学的时候你成绩还不如我好呢。”刘蓉蓉啧啧称奇,她倒是也承认,好友确实比她更用功更努力,不过基础也是真差呀,她还是自己考进来的呢,好友可是托关系走后门进来的,要不是脑子好使,又怎么 分卷阅读9 能进步得这么快,如今都已经是县状元了。 被人夸聪明,这感觉林成珠喜欢,上辈子她总是被人说勤能补拙,笨鸟要先飞,×××上课随便听一听,就考的比她这个晚上都要熬夜学习的好,虽说勤奋刻苦也是优点,但谁也不想成为别人眼中的笨鸟。 “我这个脑袋当然是天生的了,聪明是老天爷给的,不过再怎么聪明,也需要自己努力才行,不然的话,就会像我刚开学的时候一样吊车尾。”林成珠承认了自己有颗聪明的脑袋,不过也不想打击好友,勤奋努力比什么都重要。 不过说实在的,这辈子,她的脑袋好像确实比上辈子要灵光。 刘蓉蓉忍不住笑了,“哪有自己夸自己聪明的,也不害臊。” “这有什么好害臊的。”林成珠小声嘀咕道,前世今生她都没觉得自己笨过,也就是有些人,总是觉得她是以勤补拙,明明她也算不上‘拙’。 两天上自习,两天讲试卷,只有一天半的时间用来讲新课,这一周在学校的时间眨眼就过,周六只需要上半天的课,中午12点就可以放学回家了。 林成珠这次难得没有带课本回家,而是带着她写好的稿件、纸笔,当然了,还有学校发下来的奖励。 林成家已经在外面等着了,崭新的自行车停在一旁,不过这丝毫不能让女同学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开,这就好像宝马车旁边站了一个帅哥一样,路过的男生可能看的都是宝马车,但大部分的女同志看的还是帅哥。 “怎么样?这次还是全校第一吗?”大老远的,人还没走近呢,林成家便扯着嗓子问道,这可是关系到他的绿军装。 校门口来来往往的全是学生,本来就很受瞩目的人,这一嗓子出来之后就更受瞩目了,林成珠莫名有些……害羞,小跑着过去,走近了才道,“三哥你小声些。” 林成家有些不太好的预感,不会真没考上第一名吧,这要是考上了,哪里会藏着掖着不让人问,肯定恨不得周围的人全都知道呢。 “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你说你都考了好几次全校第一了,怎么就这一次不行了,我的绿军装啊……”林成家一脸的失望。 “好了,好了,我考上了,你的绿军装没飞。”林成珠都怀疑,要是她还不说的话,三哥都能哭出来,20岁的小伙子,一米八二的大老爷们,如果真在大庭广众之下哭出来,哪怕颜值够高,也够丢人的了。 “真的,你没骗我吧?”大老爷们嘟着嘴,整个就一十几岁的小姑娘,娇的很。 颜值高的人,哪怕做出这样的动作来都不……辣眼睛,甚至还有一点点可爱。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这还是她亲哥,要是这会儿有相机的话,她肯定就拍下来了,也让后世的人知道,这个年代的真美男子是什么样的,不过可惜,别说相机了,她连一张素描纸都没有,铅笔也只是普通的铅笔,不是素描笔。 “没骗你,我骗你干嘛,你妹妹这次不光是全校第一,而且还是全县第一,学校都给我奖励了。”林成珠小声道,总感觉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这样的话,有点……不太好意思。 全县第一,林成家眨了眨眼睛,难不成还真让他妈说对了,小妹以后肯定会有大出息? “这次给了什么奖励?” 财不外漏,林成珠招了招手,示意三哥把耳朵凑过来,更加小声的道,“30斤粮票,还有十块钱。” “那咱们去国营饭店吃一顿吧,我跟你说,那里边的烧鸡别提多好吃了,还有那肉包子……” “你吃过?” “那倒是没有,我听人家说起过,你要是不想去国营饭店吃饭,那咱们去供销社买副猪下水也行,那玩意儿不要肉票,这段时间农忙,可是爸妈累的不轻,得吃点荤腥好好补补才行。”林成家这会儿脸上全是笑,妈还不好忽悠,小妹还不好忽悠嘛。 “也行,不过你先载我去邮局,我邮封信,之后咱们再去供销社买猪下水。”想吃荤腥的不光是三哥,还有她,不考试的时候,就没法儿在学校吃小灶,除了干粮和咸菜之外,就只有每天一个鸡蛋等解解馋了。 再说猪下水,两三块钱就能买一副,要是买肉的话,可是八毛钱一斤,而且还得要肉票,所以买猪下水还是挺合算的,一家人能吃好几天。 第 6 章 不得不说有一个重生回来的大嫂也不完全是一无是处,在做饭这方面,林家也就简宁一个人舍得放料并且会做饭了。 当然太复杂的 分卷阅读10 菜式,简宁也不会做,不过只要把猪下水处理干净,舍得放油,舍得放盐,那就没有不好吃的道理。 自从简宁露了一手之后,林母就没再进厨房做过饭,虽然嘴里头埋怨大儿媳妇做饭浪费,不过确实比她做的好吃,如今家里头也宽裕了,虽然还是心疼自家的油盐,不过也并非是不能够忍受。 所以这副猪下水一拎回家,林母就直接交给大儿媳去处理了,一点插手的意思都没有,所以在厨房处理猪下水的简宁,也就没有在第一时间听到小姑子考全县第一这事儿。 林母本来还以为,女儿是拿平时积攒下来的零用钱买的猪下水,打算找个时间偷偷补贴给女儿的,这傻孩子就是太实诚了,手里头有钱也不知道买个头绳,买个发卡,反而是买肉给家里人吃,怪不得人家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三个儿子就从来没这么贴心过。 林成家着急忙慌的把车子锁进杂物间里,然后迈开大长腿,几步就进了堂屋,“妈,这次小妹不光考了全校第一,而且还是咱们县城的第一,大哥寄回来的军装可就是我的了,你们当时都在场,千万要给我作证。” “全县第一?”林母猛的从座位上站起来,“我闺女就是厉害,这要是搁以前,那就是状元,文曲星下凡,现在也厉害,我看村里头那些知青,一个个人模狗样的,拽的不得了,论学问还不如我闺女呢。” 林二哥也替小妹开心,“等过几天,地里的活干完了,哥就去给你上山打几只麻雀,回来烤着吃。” “谢谢二哥,我最喜欢吃烤麻雀了。”林成珠笑得比花儿都甜,边说着,边从口袋里把学校奖励的粮票和钱拿出来,“这是30斤粮票,还有十块钱,学校发的奖励,妈你收着吧。” 她也是有收入的人,不是吃白饭的。 林母笑眯眯的把粮票和钱接过来,从里头拿出来两块钱塞给女儿,“在外头上学不容易,你自己也留一份,再说这是你自己挣的,你拿这钱是天经地义的,这次的试卷拿回来了没?” 林成珠摇了摇头,“没有,在老师那收着呢,讲完试卷之后就交上去了。” 这事儿她没说谎,不过就算是试卷没交上去,她也不想往家拿,毕竟上一次她妈拿着她的试卷去大队部开会的事儿,她到现在还历历在目呢,真的是……太羞耻了。 林母叹了口气,没拿回来就没拿回来吧,可能老师也拿着她闺女的试卷显摆呢,有这么好的一个学生,老师控制不住想显摆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 林父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拿起自个儿的老烟枪就要往外走,“我出去转悠转悠,吃饭的时候喊我。” “爸,都这会儿了,你上哪儿去?在家好好歇着吧,嫂子一会儿就把饭做好了。”林成家不太乐意,今天可是有猪下水可以吃,当然得赶紧了,瞎出去转悠什么呀,他们老林家的规矩可是长辈没上桌,小辈就不能先动筷。 所以他爸没回家之前,猪下水就算是摆桌上了,他也吃不着。 “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林父并没有要改变主意的意思,头几年出去跟人聊天儿,他聊的都是大儿子,这两年好了,小女儿也争气了,先是全校第一,如今都是全县第一了,出去聊天又多了新内容,别以为他不知道,好多人都觉得他们老林家祖坟选的好,所以儿女都有出息。 林父刚出屋门,林母也紧跟着站起来了,“成珠,你在家好好休息休息,妈出去转一圈。”她得去找几个老姐们好好聊聊天。 林成家瘫坐在椅子上,得,这下有的等了,关键是他说了半天,绿军装的事儿妈还没同意呢,万一这要是哪天反悔了,他不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吗。 “军装的事儿你可不能反悔,要不然以后你就自己跑着去上学。”林成家瞪着眼睛威胁道,军装穿在身上多好看、多威风。 林成珠无奈,“我都跟大哥在信上说了,奖励给我的那套军装,我转赠给你,让他找一套大的,就你这长胳膊长腿的,大哥给我找的军装肯定是往小号找,穿在你身上那肯定短,信都已经寄出去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果然老天爷还是公平的,给了三哥一副好皮囊,那就不能给他一颗聪明机智的脑袋了。 林成家这才放下心来,“好妹子,下次你还想寄信的话,哥骑自行车载你过去,绝对不嫌烦。” 能骑自行车出门,甭管去哪儿,林成家都不会嫌烦的,嫌烦的是简宁,这猪下水做起来不难,但是清理出来可就太难了,光是猪大肠,就够恶心够磨人的了,她宁可出去割草,也不想收拾这玩意儿,也不知道林成家和林成 分卷阅读11 珠这兄妹俩是不是故意给她找麻烦,所以才会特意买这么难收拾的东西。 上辈子这两个人就看她不顺眼,这辈子也没变,明明她都已经变好了,还故意为难她。 等到简宁终于把猪下水收拾干净,做了一盘爆炒猪大肠,一盘爆炒猪心,还熬了白米饭,热了杂粮馒头,终于把晚饭弄出来的时候,从村头到村尾的人,差不多都知道老林家的四丫头考了全县第一,还被奖励了30斤的粮票和十块钱。 且不说村里人是如何的羡慕,出来喊公婆吃饭的简宁,反正是一点儿都不相信,林成珠要是能考全县第一,那她就能考全国状元了。 林成珠那个脑子应该做不出这样的骗局来,应该是婆婆安排的,编造林成珠学习成绩好的谎话,然后拿出粮票和钱来做幌子,就是为了让成峰和林老二心甘情愿供妹子上学,婆婆那点心眼,就知道往自家人身上使,在外人面前就不好使了。 不过,如今她和成峰还没什么感情,在成峰眼里,肯定是婆婆她们更重要,所以就算明知道婆婆她们是在说瞎话,她也不能过去拆穿,不过,早晚会有露馅的一天,她等着看婆婆和林成珠自食恶果。 简宁是怎么想的,林成珠不清楚,不过对方时不时向她投来同情又鄙夷的眼神,实在很是让人受不了,也不知道脑补了些什么。 好在,她一周也就是在家呆上一天半,其余的时间都是在学校呆着,不然的话,总是被人这样看着,就算心里头不长毛,身上也该起鸡皮疙瘩了。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匆匆忙忙,过得很快,转眼就快到林成业结婚的日子了,因为考虑到林成珠平时要上学,所以结婚那天刚好是周天,林成珠周六上午回家的时候,还特意跟班主任请了假,周一的时候会晚些来学校报到。 不过,这次来接她的不是三哥,而是大哥。 同记忆中的一样,剑眉入鬓,凤眼生威,身材高大健硕,浑身都透着一股正气,不过远比记忆中的要威严很多,还没靠近呢,林成珠就下意识挺胸抬头,放轻呼吸。 不愧是已经当了连长的兵哥哥,这气势,实在是太……有压迫感了。 等到林成珠走近,兵哥哥浑身的气势就收了很多,连面庞都变得柔和了,很是自然的伸手揉了揉小妹的脑袋,“这么点儿的个子。”现在还没长高呢。 林成珠这下也不觉得气势逼人了,歪着脑袋……仰视,“我还小呢,我还能长个。”早晚她要长到1米7,拥有一双大长腿。 林成峰勾唇笑了笑,很是宠溺的样子,“嗯嗯,会长高的,我这次带回来了几盒奶粉,平时多冲点喝,喝完再给你寄。”先天不够,后天来补。 坐在大哥的自行车后座上,林成珠还是有些回不过神来,明明在原主的记忆里头,大哥没当兵以前就沉默寡言,当了兵之后就更沉默寡言了,说话要多简洁有多简洁,而且也很少会露出一个笑脸来。 所以女主的魅力就这么大?冷傲兵哥哥立马就变成暖男了?林成珠不愿意相信,不过女主光环这东西还真是说不清楚。 “大哥,你什么时候来的?是赶回来参加二哥的婚礼吗?” “昨天刚回来,这次请了十天的假,不光是回来参加老二的婚礼,还有别的事情要办。”林成峰耐心解释道。 所以,一天的功夫,女主就把男主改造成这样了?以前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的人,现在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不过小说里兵哥哥可走的一直都是冷酷路线,哪里有这么暖。 林成珠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也没敢追问,她可是早就已经下定决心了,绝对不掺合男主和女主的事情,免得被炮灰了。 第 7 章 家里头林父和林母带着林成家出去借桌椅板凳了,林成业正在忙活着打扫卫生、贴喜字,毕竟明天可是就要迎娶新娘子了,林成业本来平日里就很勤奋,这会儿身上更是有使不完的劲儿,脸上的笑容别提有多灿烂了。 不过林成业这个新郎官儿这么亢奋还能够理解,简宁突然变得特别勤快就没法让人理解了,几乎是抢着干活,既不喊苦也不叫累,一副闷头做事的架势,家里头的窗户都已经擦得干干净净了,半点灰尘都没有,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拿着抹布擦。 林成峰直接把自行车停在了院子里,很是自然的接过小妹的书包,自己拿着,“给你买了几件衣服,妈给你搁屋里了,待会儿去试试,明天穿新衣服去接新娘子。” “妈买的?”林成珠这会儿脑子都懵了。 “我买的。”好像料到了对方会 分卷阅读12 有此一问,林成峰说这话的时候,扭过头来笑了笑,眼睛里面的情绪很复杂,好像是怀念,好像是失落,又好像是高兴,总之是让人摸不清头脑。 什么情况,这跟想象中不太一样,想象中男主肯定是要为了女主给她甩脸子,对她不管不顾,不闻不问,但是现在……差别也太大了,别说小说里不是这么描述的了,便是原主之前的记忆里,大哥也不是这样的,说句话都能冷得掉冰渣子,从哪看都是标准的直男,当兵这么多年,都没给她妈买件衣服,更何况她这个妹妹。 该不会是给女主买的,但是尺码不对?就算是这样,那也太崩人设了,女主这才重生了多久,满打满算也就是一个月的功夫,更何况大哥这可昨天才从部队回来。 林成珠现在已经可以确定情况不对劲了,大哥很有可能是换了芯的,就像她一样,根本就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不然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解释现在的情况,哪怕像女主一样是重生的,那也不应该移了性情。 窄小的房间里,并没有多少东西,哪怕林母极为疼爱原主这个女儿,但是也没到太离谱的程度,破旧的柜子,从学校淘汰下来的旧书桌,连木头床都是面积不大的单人床,上面铺着深蓝色的粗布,跟被子是一个颜色的,所以上面那几件新衣服,特别的显眼,颜色显眼,款式同样显眼。 白衬衫,纯黑色的长裤,还有……米黄色的半身格子裙,一整套的红色运动服,这可真不是直男能挑出来的,反倒是……很符合她的审美。 如果上辈子她有个哥哥的话,这会儿真的会怀疑上辈子的哥哥穿过来了,可惜她上辈子没哥哥,只有一个平日里没怎么见过面的弟弟。 甭管男主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漂亮衣服又没错,更何况这些都实在太符合她的审美了,又是如今能够穿得出去的衣服,自然没必要不收。 没多长时间的功夫,林成珠就把几件新衣服全都试了个遍,并不是……特别合身,尺码全都有些偏大,不过这也没关系,反正她还能长个呢。 新衣服上面还带着淡淡的皂角香,应该是已经洗过了,林成珠直接换上了白衬衫和格子裙,过夏天哪有不穿裙子的,整日蓝褂黑裤,她都审美疲劳了。 可惜了,这一身搭双白球鞋才好看,穿黑色方口的布鞋,有点儿奇怪。 不光林成珠怎么觉得,林成峰也是这么想的,他买衣服的时候光想着小妹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了,倒是忘了买两双小白鞋,上辈子,小妹30多岁的时候,都不怎么穿皮鞋,反而喜欢白色的球鞋,不过确实是挺好看的。 15岁的小姑娘,穿着干净明艳的衣服俏生生的站在院子里,跟这个农家小院仿佛格格不入,也就林成峰适应性良好,林成业这会儿几乎已经看呆了去,有三弟在,以前他从未觉得自家小妹好看,不过现在看起来,臭小子也就长那样了,还是小妹更漂亮,就跟画报里的摩登女郎一样。 简宁这会儿却是手脚冰凉,自从成峰昨天回来以后,她就觉得不对劲,前世这个时候,对方可没有现在这样的气势,一双眼睛就能看得人心惊胆战,好像一切都无所遁形。 如果说之前,她只是心里头不安,现在却几乎是恐惧了,小姑子这一身的搭配,即便是放在后世也不落伍,她虽然对林成峰没多少了解,不过一个老实木讷的男人,还能指望他有什么超前的审美水平,更何况对方17岁就去当了兵,忙的连家都回不了,哪有时间去注意城里的小姑娘穿什么。 昨天她只是知道成峰给小姑子买了衣服,以为就是那种军工装,或者是布吉拉呢,这些衣服现如今大街小巷都是,没承想,居然是这样一身搭配,让人不得不怀疑……既然她都可以重生,别人也有这个可能。 简宁连手中的抹布都握不住了,直接掉在了地上,如果林成峰真的有上辈子的记忆,那她如今做什么都于事无补了,毕竟上辈子她可是跟人私奔了,一般男人都受不了这种事儿,更何况林成峰上辈子都已经是将军了,自尊心肯定会更强。 简宁低着脑袋,攥紧拳头,回了自己房间,如果说林成峰真的是重生的,那对方这次肯定会跟她提出离婚,难道重活一世,她还要像上辈子一样颠沛流离吗。 林成业没注意到简宁,林成峰和林成珠兄妹俩却是注意到了,前者皱起了眉头,可能他的猜测真的是对的,这女人一直对他大献殷勤,跟上辈子完全不一样,真有可能是…… 后者却是幸灾乐祸的眯起了眼睛,作为恶毒女配,她实在很难对女主有什么好感,更何况她之前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就觉得心里头不太舒服,总感觉女主完全是因为兵□□后能成为将军,所以才会那么后悔,所以重生以后才会 分卷阅读13 想着好好过日子,真是让人……噎得慌。 不过现在好了,甭管兵哥哥现在换了个什么芯子,甭管女主光环到底有多强大,反正现在女主是受到挫败了,重生以后的生活也未必就会顺风顺水。 等到林母她们用地板车拉着桌椅板凳回到家的时候,简宁在房间里还没出来呢,林成珠倒是跟换了芯子的大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了,当然了,聊的都是原主记忆中的事情,对方不说对答如流,不过也能记个七七八八,显然对方跟她一样,也拥有现在这具身体之前的记忆。 “我闺女穿这一身真漂亮。”林母赞道,眼睛旁边的褶子都皱到一起了,“不愧是城里人穿的衣服,就是比这长裤长褂好看,我以前还总担心老大不会买东西,现在看来是我想多了,只要手里头有钱、有票,就能买到好东西,不过这么嫩的衣服,我可穿不了,你们下次要是想给我买的话,还是买长裤长褂,黑的蓝的都行。” 昨天看到这几件衣服的时候,林母心里头就有些酸溜溜的,她虽然疼闺女,不过老大一口气给闺女买了五件衣服,就不知道给他老妈买一件,能不让人生气吗。 林父心里头的醋缸倒是没被打翻,衣服不衣服的,他不感兴趣,整天下地干活,好衣服也穿不出好来,不过女儿就不一样了,镇中学的学生,考高中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要是机会好的话,还能被推荐去上工农兵大学,到时候成为城里人吃商品粮也有可能,所以这好衣服女儿能穿。 “你一个老婆子,穿什么新衣服呀,还是闺女穿新衣服好看,是个学生样子,城里的女学生是不是都这么穿?”他女儿可不比城里的女学生差,可是考过全县第一的,脑子聪明的很。 林成峰还真不知道如今城里的女学生穿什么,毕竟他一年到头都是在部队呆着,几乎没有机会去城里,这回也是直接去的百货大楼,而且也就呆了半个小时,便把这些衣服都买回来了,有注意人家卖的什么衣服,但没注意周围人穿的什么衣服。 林成家这回老大不高兴了,大哥是给他带了绿军装,而且还挺合身的,但是跟林成珠那四五件新衣服比起来,一套旧军装又算得了什么呢,以前只是爸妈偏心眼儿,现在连大哥都跟着偏心眼儿了,他要是个女娃该多好,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只有他们家是重女轻男。 第 8 章 林成峰好不容易能回家呆几天,所以他在家的时候,饭菜总是特别丰盛,家里养的鸡宰了一只,用土豆炖了一锅,配上玉米饼,再是美味不过了。 当然下厨的仍旧是简宁,林母也怕自己糟蹋好东西,更何况大儿媳妇干别的都不行,哪怕是出去割野草,也还不如七八岁的小孩子割得多呢,也就做饭这一点能够拿得出手了。 简宁可不这么觉得,哪怕上辈子过得潦倒落魄,但是重生了以后,面对林家人,面对除了她以外的所有人,都有一股优越感,只是如今这股优越感突然被戳破了。 低着头,躬着腰,如果可以的话,就快把自己缩成一个团藏起来了,别说像林成峰这样观察细致的军人了,就算是大大咧咧的林成家,也觉得不太对劲,不过林成家根本就没把这当成回事儿,大嫂这个人本来就奇奇怪怪的,明明要了他们家那么高的彩礼钱,但是自从进门以后,还总是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平时什么活都不干,想要钱的时候就闹一闹。 上个月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突然对家里人和颜悦色起来,还抢着做饭刷锅刷碗,甚至还去割野草挣工分,不过现在看来,大嫂抽风也就抽这一个月,可能明天就要恢复原样了。 林成珠这顿饭胃口特别好,就算她打定主意不去掺合男主和女主的事情,不过看女主丧成这样,真的忍不住幸灾乐祸,可能恶毒炮灰都这样吧,没那么高尚的情操。 “吃完饭以后,老大媳妇把这些都收拾干净,老二赶紧去烧水洗澡,老三你领着你大哥去本家转转,别回村一个人都不认识,闺女你留下来帮妈包几个红包,明天接亲的时候用。”林母是最先吃完的,放下碗筷就嘱咐道。 “让老三留下来帮忙,我领着老大出去转。”林父有意见,老三知道什么呀,心思都不知道放到哪儿去了,家里和本家哪户人家亲近,老三根本就不知道,别到时候该去的人家没去,不该去的人家反倒去了,那不是伤人心吗。 “那也成,老三留下来把借来的桌椅板凳规整规整吧。”家里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由林母来做主,当然家里的钱和票也是林母拿着,妥妥的当家人。 剩下的人自然没什么意见,就连林成家也是一样,连小妹都要帮忙,更何况是他,在他妈眼里,家里就不能有闲着的人。 供销社里可没有红包可 分卷阅读14 以买,用来装钱的红包都得自己用红纸裁,林母交代给林成珠办的就是这事儿,把红纸裁好,用熬好的浆糊粘起来,然后往里放钱,总共六个红包,其中有五个红包里面都只放了一块钱,剩下的一个红包则是放了一张大团结(十块钱)。 “明天去给新娘子接亲的时候,让你哥拿着这五个红包,这都是要留在新娘子家里的,等到新娘子上车以后,你再把这个大红包塞到她手里,这是用来压车的,千万别搞混了,你在红包上做个记号。”林母交代道,自己手里头也没闲着,用红纸包了小半把草木灰,确认不会漏出来之后,才递给女儿。 “这东西跟红包放在一块,都是要交给新娘子的,你可千万别忘了。” 林成珠对这里的结婚习俗并不了解,准确的说,她对任何的结婚习俗都不了解 ,甭管是这辈子,还是上辈子,心都放在学校里了,很少关注旁的事情。 不过她妈交待的话虽然匪夷所思了些,但习俗又不能改,照办就是了,说起来女主当年进门的时候,她妈可没让她去跟着接亲,这红包和草木灰应该也没有,谁让她妈恼了简家的,一开口就是1000块钱的彩礼钱,虽然最后只给了600,不过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还没过门的二嫂人家可才要了300块钱,差了整整一半。 再说简宁,自从小姑子换上了一身新衣服之后,她整个人都不对劲了,这会儿虽然在刷锅刷碗,不过心却是飘着的,就像一个被判了凌迟处死的犯人,在监狱里等死一样,哪怕知道希望渺茫,但也还是心存幻想。 简宁将厨房收拾干净之后,根本就没在去堂屋,直接回了自己屋里,洗脸、梳头、抹雪花膏,还换上了重生以后自己做的……内衣,就算是跟人私奔,那也是上辈子的事情了,这辈子她可是还没做过呢,林成峰不能拿上辈子的理由来离婚,所以她也不是没有任何希望。 林成峰这会儿正坐在村支书家里喝茶,大湾村的村支书也姓林,而且他们是本家,关系算得上是亲厚了,所以有些话,旁人家或许不能说,但是村长却是可以说的。 “侄媳妇之前确实是太不像话了,嫁进来两年,就没挣过一个工分,按人头领的那个粮食别说养活一个大人了,一个小娃娃都养活不起,不过最近倒是比之前勤快了,你好不容易回家一趟,也好好说说她,咱们老林家还没出过这样的媳妇呢,说出去都丢人。” 嫁进来的媳妇好吃懒做,一方面外人肯定会觉得娘家没教好,另一方面也会觉得婆家人性子软,管不住媳妇,可不就是丢人吗。 林成峰的坐姿看上去很是放松,不像在军营里,坐着的时候腰都直挺挺的,肩膀绷成一条线,不过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他的腰也是挺直的,只不过没那么僵硬而已,再有就是给人的感觉和普通的军人不一样,既威严又随和,虽然话不多,但是会让人觉得口笨拙舌。 “我知道,简宁的做派和思想境界还不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军嫂,我会好好说说她,听不听的就看她了,如今是新社会,男女平等,婚姻自由,谁也不能强迫谁,哪怕我是军人也是一样的。”进屋这么久,林成峰这还是第一次说这么长的句子,在他这儿,好吃懒做真算不了什么,他本来也没指望妻子可以帮着养家糊口,至于丢人不丢人,跟被带绿帽子比起来,这点儿小事儿哪还算得上是丢人。 村支书愣了愣,总觉着大侄子话里有话,好像还有另一层意思,“你心里有数就成,我就怕你媳妇之后会拖了你的后腿,所以才想着给你提个醒儿。” “让三伯费心了,我明白你的意思。”林成峰其实这会儿也有些拿不定主意,本来回家之前,他是打定了主意要离婚的,想来简宁也应该会很赞同,毕竟当初结婚的时候对方就不情不愿,不过现在情况有变,如果简宁跟他的情况一样,都是重活一世,而且这次回来之后对他的态度又这么……殷勤,对方应该不会这么轻易同意离婚。 不过一个结了婚都能跟别人私奔的女人,他是真的一分一秒都不想跟对方再做夫妻,让人恶心。 第 9 章 都说知子莫若父,林父这两天的感触其实是最大的,原本木讷不善言辞的儿子,如今却是极会说场面话,言行举止都跟他记忆中的不一样,更稳重,更能让人心里头踏实。 同样的,对于大儿子脱口而出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这几个字,林父远比村支书要敏感得多,一方面老大夫妻俩确实没什么感情,另一方面简宁这个儿媳妇确实是不像话,说句不太好听的话,简宁这样的人根本就配不上他儿子。 不过,配不配的上是一回事,离婚不离婚又是另一回事,安稳过日子的人家,离婚既对名声不好,也会影响其他几个孩子的嫁娶,再者老大是军人, 分卷阅读15 如今都已经是连长了,如果真的离婚的话,恐怕会影响老大的前途。 别看林父性子闷的很,平时在家里头也不管事儿,不过心里头却是再有数不过的了,当初给老大定下简宁,也是林母拍板的,林父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左右周围人结婚都是这么个章程,老大既然没在军营里找,那自然就要按照家里的习俗来,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倒霉,千挑万选选了个简宁。 这么不走运的事儿也能让他们家给撞上,林父这两年没少后悔,早知道当初相亲之前,他就应该多去打听打听简宁的人品和性子,不应该全听老婆子的,这么着急就把人给定下来了,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但这男的娶媳妇娶错了,也是要遭心一辈子的。 “你老实跟爸说,是不是想离婚?”没人的小巷子里,林父压低了声音,很多乡下人都瞧不上简宁这样做人媳妇的,老大也算是出去见过世面的人,应该就更瞧不上了。 林成峰并没有要隐瞒的意思,“对,爸你也知道,我们俩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就算现在不离,将来也会离的。”如果简宁没有重生的话,再过两年就会跟人私奔,把一顶绿帽子结结实实的戴在他头上,如今简宁重生了,但是上辈子的记忆两个人都有,那个绿帽子他算是戴过了,是个人就没法忍。 林父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平心而论,他自然觉得简宁配不上他们家老大,但是离婚也不是件小事,有可能会影响到老大的前程和名声,纠结来纠结去,林父自己都拿不准主意。 “你自己的事儿你自己看着办就成,不过简宁这段时间比之前长进了不少,知道做事儿了,也懂得人情世故了,下决定也别太武断,再多考虑考虑,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就算是跟简宁离了,再找一个还指不定是什么样呢。” 不过肯定不会像简宁这么懒、这么不会做人了,毕竟挑上这样的儿媳妇,也算他们家‘撞大运’了,十里八村就没有这样的。 林成峰点头,真正离婚的原因是没办法跟其他人说的,不过这并不代表他要‘慎重考虑’一段时间,这样的婚姻真的一刻都不想维持下去,所以在重生的第一时间,他就直接跟部队请假回家,等会儿办完婚礼,他就跟简宁摊牌离婚,去民政局办手续。 林父和林成峰回到家的时候,都已经晚上8点多了,该忙的活也都已经忙完了,除了简宁以外,全家人都坐在堂屋聊天儿呢,围着一盏煤油灯。 用惯了后世各式各样的灯,便很难再适应没有灯这样微弱的光了,整个房间都黑蒙蒙的,看不清楚人脸,哪怕坐得离煤油灯很近也是这样。 不过这样的场景却会让人觉得温馨,当记忆深处的东西再次展现在眼前,再怎么冷硬的心也会变软。 “聊什么呢?还没进院子呢就听见你们的笑声了。”林父一边说着,一边熟练的拿出自己的老烟枪,借着煤油灯的火光点着。 林成家坐着都没有正形,长凳上就坐了他一个人,翘着二郎腿,一个人的身形就占了两个人的位置,让腿短的人很是羡慕嫉妒恨。 “聊小妹呢,我们都说她今年肯定能考上县里的高中,而且是最好的那一所。”林成家这会儿也不喊妹妹的名字了,而是跟大家一样喊小妹,毕竟他可是沾了小妹的光,才得了这么一套合身的绿军装。 “小妹上次写信说考了县里的第一名,如果升学考试还能保持这样的水平,不光是能去县里的高中上学,区里的学校说不定也会过来招小妹入学。”林成峰示意三弟把翘起来的二郎腿放下,腾出位置来坐下。 “区里的学校?”林母先是一愣,之前她可没敢这么想过,不过全县第一名就算是去了区里的学校也不至于会垫底,哪怕不能名列前茅,也应该能够跟得上,更何况能不能被推荐去上大学还不一定呢,能够在学校里多认识点人,也能多几条路,总好过在这小山村里窝着。 “区里的学校好,老师好,学生也好,闺女咱们一定得争取,最好还是去区里的学校,千万别怕花钱,咱们家里头现在没有吃闲饭了,你在学校读书也挣了工分和钱,咱们不怕花钱。”林母鼓励道,家里的钱都是她一个人拿着,所以其他人都不知道到底攒了有多少,更不知道他们家的家底有多厚实,三千两百多,都能盖两处房子了,所以供闺女读书是完全没问题的。 林成珠对这事儿也很上心,“我听老师说到时候只能报本县的高中,不能报其他县里和区里的高中,那还怎么去区里上学?”现如今大家都不怎么重视教育,也没听说过有区里的学校到县里来争夺生源。 当然如果能去更好的学校,她当然是乐意的,更好的学校就意味着更好的教学资源,也 分卷阅读16 意味着她能学到更多的东西,哪怕距离高考恢复还有四年呢,但是也不能白白的浪费时间,上辈子她还能考北大呢,这辈子要是没学好,只能去省大,或者是其他的比不上北大的学校,那可就越活越过去了。 别人什么生活理念她不知道,反正在她这儿就是:进步,进步,再进步;努力,努力,再努力。 “区里统一出试卷,到时候各县的排名和成绩也会被汇总到区里,如果成绩突出的话,区里自然会有学校注意到。”并不是每所学校都不重视学习成绩,很多高精尖的知识,还得是脑子聪明会学习的人,才能更快更容易的掌握。 上辈子的时候,小妹可是在这次考试当中一鸣惊人,全区第一,而且压了第二名整整六分,不光被区里的高中破格录取,而且还免学费呢。 林成珠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心里头别提有多兴奋了,果然就算是在知识分子受到迫害的时代,也还是有人看重学习成绩的,正所谓,知识就是力量,不光是生产的力量,还是向上的力量。 这模样,别说是林父林母了,就算是林成家,都觉得自个儿小妹有几分可爱,忍不住调侃道,“那你可得加把劲儿好好学,别让人给超过去了,去年的时候不就被县里的两个娃给压下去了吗。”虽然全县第三也挺厉害的,让他爹拿出去吹了好几拨。 “老三你会不会说话?哪壶不开提哪壶,小妹这一年多成绩一直在进步,下次肯定还会进步的,你少说那些晦气的话。”林成业忍不住道,这臭小子,好话都不会好好说。 得,这回不光大哥向着林成珠了,就连二哥也叛变了,所以说他们家还是女生好命,还是老幺吃香,可惜他一个都没占着,林成珠是两个全都占上了。 林成峰含笑看着,再过上几年,家里的人该娶妻的娶妻,该上学的上学,很难再聚得这么齐了,等到大家的工作和生活都稳定下来,才有心思每年聚上几次,小妹是个例外,虽然没有参军,妹夫也不是军人,不过公婆却都是军人,而且就住在军区大院里,跟他家离的不远,每周都能见上几面,感情自然比其他兄弟要好。 “对了,我去城里的时候路过书店,给你买了几本杂志,听店员说都是现在的中学生喜欢看的,我去拿给你。”林成峰起身道,他记得小妹这时候应该是已经开始向报社投稿了,只不过如今的报社还是挺严谨的,都有专门负责写稿的人,很少会刊登普通人投递过来的稿件,更何况小妹如今还只是一个初中生。 他买来的这几本杂志,全部都是小妹去区里上学以后投稿的杂志,小妹高中时写的文章都是刊登在这几本杂志上,他妈存下了好多,没少拿出来给小辈看,以至于他都能够自己这几本小说杂志的名字。 与其让小妹在报社那里碰跟头,还不如提前把道路指明呢,也省得再伤心失望了。 林成珠对书里的世界了解其实并不多,虽然主线和现世中的过去差不多,但这毕竟是作者创造出来的世界,很多地方还是不一样的,比如她现在所待的这个地方,就是上辈子从来都没听说过的河东省,大概是作者杜撰来的,不过在这个世界却是真真切切的存在。 林成峰回屋打开行李拿杂志的时候,简宁正面朝里躺在床上,盖着薄被子,也不知道睡没睡,不过一直都没有什么反应,既没有回头看看,也没有开口询问。 小说月刊,短篇小说选刊,花蕾,春雨。 光是听名字、看封面,确实很像是中学生的读物,林成珠这会儿早就把女主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没想到这个年代就已经有这样的杂志了,这些年居然也没被停载,真是个奇迹。 林成珠头一次感谢写这本书的作者,尽管她和作者三观不合,但是还是要感谢这位作者让这些杂志可以在这个年代存在。 林成珠抱着四本杂志,“谢谢大哥,我这就回我屋里去看,你们接着聊,不用管我。”终于不需要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投稿了,她都已经投了四五次的稿件了,但每次都是石沉大海,稿费没挣来一分钱,邮费和邮票钱却是搭进去不少,本来她就已经够穷的了,如今更是囊中羞涩。 囊中羞涩的不光是林成珠,还有简宁,都说手里有钱心不慌,手里没钱了,心也就慌了,更何况她本来以为就算这次不能跟着林成峰去随军,也能拿到一部分钱的,毕竟养家本来就是男人该做的事情,上辈子她就是太老实了,从来没想过在男人身上想法子,只知道哭着闹着跟婆婆要钱,那才能要到几个钱,而且一点都不体面,还不如跟男人温柔小意一番,哪还有婆婆什么事儿。 不过,林成峰要是没有重生的话,这手段自然是能用的,但是林成峰已经重生了,她只求对方别跟她离婚, 分卷阅读17 可不敢提钱的事情。 林成峰回屋睡觉的时候,差不多已经九点多了,他没有晚上刷牙洗脸的习惯,洗完脚之后就可以上床睡觉了,只不过床上这会儿只剩下一床薄被子,而且就盖在简宁身上,至于他昨天晚上盖的那床薄被子已经不知去向。 林成峰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脱衣服,实在是心里头隔硬的很,这会儿心里头就更膈应,别说脱衣服跟简宁同盖一床被子了,他都不想上床睡觉了,直接拿着自己的东西去了三弟屋里,离婚之前,他就在三弟屋睡了。 如果说简宁一开始是忐忑不安的话,等看到林成峰收拾东西走人之后,便忍不住在被窝里掉起了眼泪,真的半点余地都没有了吗,上辈子她是有错,不过林成峰就真的什么错都没有吗,木讷又不懂风情,关键是很少回家,一个结婚两年多才回家一趟的男人,换谁谁能受得了。 再说了,这一辈子她是打算好好跟林成峰过日子了,不会再跟人私奔,也不会好吃懒做什么都不干,可是结果呢,这样都不可以吗…… 林成峰敲门进来的时候,林成家正在洗袜子,他的袜子基本上是一天一换,身上的衣服也是隔几天就洗一次,而且是他自己洗,家里干活挣工分的时候不怎么积极,但是个人卫生搞得却很积极,再加上长得好,走出去大姑娘小姑娘的都喜欢看。 这讲究劲儿,换作是上辈子,还不到30岁的林成峰是没办法理解的,不过这辈子却觉得三弟这习惯挺好的,能讲究的情况下确实需要讲究点,总好过邋邋遢遢的。 “大哥你怎么来了,还把你的包也背来了?不会是给我也买东西了吧?你早说呀,早说我直接过去拿就行,不用你亲自给我送过来。”林成家嘴巴都快咧到耳根子后头去了,大哥不光给小妹买了那么多的新衣服,还买了什么杂志,好几本呢,到他这儿大哥就只给了一套旧军装,这差距可太大了,肯定还有别的,而且一定是好东西,不然大哥干嘛晚上避着人拿给他。 林成峰抿了抿唇,“把我送给你怎么样?” 一个从来都不会开玩笑的人,突然说一句玩笑话,这感觉就像晴空里的惊雷,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大哥,你没事儿吧?”他知道他长得俊,不少小姑娘都会偷偷看他,不过大哥也不是女的呀,更何况大哥都已经结婚了,虽然大嫂那个人确实不怎么,但是那也不能…… 林成峰本来心情不怎么样,不过看三弟这幅被吓懵了的样子,倒是突然间心情好了不少,“我在你这儿睡几天,不介意把床和被子分我一半吧。” 得,这是跟大嫂闹矛盾了,也真是难为大嫂了,他大哥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好脾气,不过确实很少跟人争执,更不会跟家里人争执,也不知道大嫂是怎么惹到他大哥了。 “床和被子可以分你一半,不过这枕头可不行,两个人根本就不够使的。”林成家自觉也不是那种小气的人,只不过他的枕头本来就不大,更何况两个大老爷们枕同一个枕头,实在是让人别扭的很。 “没事儿,我不用枕头。”他在树上都能睡着,更何况只是少一个枕头。 说实在的,不管是这辈子还是上辈子,林成峰都已经很久没有跟三弟睡过同一张床,可能小时候是睡过一张床,不过现在已经记不到了,如果早知道三弟的睡相会这么的……差,他还不如去找二弟呢,哪怕明天二弟就要结婚了。 林成峰是被人踹醒了,也不知道三弟做梦梦见了什么,手脚都没闲着,嘴巴里还嘟囔了几句梦话,不过根本就听不清说的是什么。 林成峰咬咬牙,果然这几天他就不适合在床上睡,不过睡地上的话就不如睡树上,最起码树干要比地面干净得多。 正好家里头有一棵老槐树,树大枝多,能够容得下也撑得住林成峰,不过半夜里跑到树上去睡觉,这操作别说是别人了,就算是当事人也觉得有些……滑稽,所以天蒙蒙亮的时候,还不等家里人起床,林成峰便从树上翻下来,开始晨练。 按理来说是不应该有人发现的,只不过,惦记着早起看杂志的林成珠醒来的特别早,刚好看见她大哥从树上翻下来,身手那叫一个利落,不过也真够可怜人的了,身手再怎么好,树上怎么能跟床上比,如果有选择的话,谁又会选择去树上睡觉。 肯定是因为简宁,想想也是,一个曾经给自己戴过绿帽子的女人,哪怕这辈子还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心里头那关也过不去,要是简宁没有重生的话,她大哥可能不会做得这么过分,不过今天简宁表现的这么明显,她这位大哥就算事先不知道简宁是重生的,那昨天也该知道了。 宁可 分卷阅读18 去树上睡觉,也不愿意跟简宁同床共枕。 啧啧,果然是真汉子,她就喜欢这样打女主脸的男主,谁让她是恶毒小姑子呢 ***** 虽然林成珠为了看杂志起得很早,不过也就看了四五页而已,然后就必须洗漱为接新娘子做准备了,怕抢了新娘子的风头,林成珠既没有穿格子裙,也没有穿那套红色的运动服,黑裤子白衬衫,为了显得喜庆,用红纸做了一朵假花戴在胸前。 “我闺女就是好看。”林母越瞧越觉得美,她年轻那会儿也跟她闺女一样,一样的好看,“等新娘子上车以后,可千万别忘了把那两个红包给她。” “嗯嗯,不会忘的,妈你放心吧。”这可是她唯一的任务,怎么会忘记呢,大概是因为知道剧情的原因,她对女主一直没什么好感,这是对这位二嫂就不一样了,二嫂在小说里也是一位极品,因为嫉妒女主,所以办了不少错事,小说写到一半,二嫂才幡然悔悟,改邪归正,从此之后在家里头几乎就成了女主的应声虫,女主说什么都是好的。 别以为这样,极品的下场就能好了,二嫂作为女主的妯娌,不管是幡然悔悟前,还是幡然悔悟后,都是映衬红花的绿叶,女主家庭顺心,事业有成,二嫂则是夫妻失和,吵架是常有的事情,至于事业那就更是没有了,家庭主妇一个,每天都围着灶台转,没有自己的生活,只能不断的……羡慕女主。 总之在这本小说里,她们这些所谓的极品就没有一个好下场。 穿进这本书来之后,林成珠其实一直很难想象到自家二哥跟妻子整天吵架是什么模样,一个踏实勤劳的人,一个好脾气的人,就算跟妻子有什么矛盾,也不至于到每一天都吵架的程度。 不过现在,正要去接新娘子的林成业整个人都亢奋了,身上的中山装是新做的,还从来没穿过呢,脚下的黑布鞋也是新的,胸前佩戴着一朵大红花,不过这可不是用红纸做的,而是用红布绸扎出来的,这东西基本上没有人会为了结婚特意扎两朵,毕竟布料紧张,钱少票又少的年代里,黑色的粗布都是稀罕物,更何况还是大红绸。 这用红布绸扎出来的大红花,是问人家家里借的,附近好几个村子也就只有这一家有,当然了借也不能白借,婚宴上的饭菜要给人送过去一份。 如今各家各户的孩子多,结婚的也多,要面子的人也不少,所以就这两朵大红花,还真让人家赚了不少伙食,哪里都不缺聪明人。 新娘子是附近村子上的人,两边离得并不远,赶着牛车过去也就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林成珠一开始还坐在牛车上,感觉挺新奇的,不过没多久就从牛车上下来了,实在是这牛车的速度太慢了,而且路并不平坦,哪怕车上铺着床褥,也同样硌屁Ⅰ股,而且一晃一晃的,早饭都要被晃出来了。 迎亲的过程顺利得很,林成业刚把五个红包放在一块儿交过去,新娘子的屋门就开了,而且跟旁人的哭嫁不同,这位新娘子一点都不伤心,一滴泪都没流,一直到走到家门口才回过头来,“爸妈,都回去吧,别送了。” 要不是场合不对,林成珠都能当场笑出来,这都什么跟什么呀,二嫂这是拿出嫁当走亲戚了吗。 不过新娘子出了门,林成珠就赶紧跑过去扶着上车,顺便把两个红包塞到新娘子手里。 不得不说,新娘子的妆容真的是……一言难尽,眉毛画的特别粗,像两个黑色的毛毛虫一样,然后大红唇,脸上不知道擦了多少粉,感觉走两步就会有粉从脸上往下掉。 顶着这样一副妆容,林成珠还真看不出来二嫂到底长什么样子,不过按照小说里的描述,二嫂的颜值跟女主比起来可是差了一大截,而且气质也差了一大截,女主穿条长裙,那就是绰约多姿,二嫂穿条长裙,按照作者的描述那就是东施效颦了。 回去的路上,姑嫂两个人都是坐在牛车上,按理来说这会儿新娘子应该羞涩的很,林成珠本来以为这一路会相当沉默,毕竟她找不到什么话聊,新娘子就算没有离家的不舍,也应该有些羞涩,或者是对于未来生活的忐忑,总之在林成珠的想象中,二嫂这时候不应该这么的……健谈。 “早就听说小妹学习成绩好,在全县都是数一数二的,我就喜欢跟你们这样的文化人打交道,说话都不那么费劲……” 林成珠在一旁听着,根本就插不上嘴,可能二嫂也是紧张吧,有些人一紧张就容易话多。 新娘子跟小姑子在牛车上聊了一路,跟着过去迎亲的人都觉得这回算是看稀罕了,毕竟以前他们可没有见过这么健谈的新娘子。 没见过的还在后头呢, 分卷阅读19 等到了老林家,新娘子根本就没用旁人扶,自己利利索索下来了,然后大大方方的进了林家门。 林成业赶紧跟在媳妇后边儿,怕被媳妇落下,甚至还小跑了几步,感觉不太想娶媳妇,倒更像是招赘婿。 新娘都领着新郎进门儿了,林成珠这才从牛车上下来,真的不是她速度慢,而是二嫂的速度太快了,几乎是眨眼的功夫,人家就已经下了牛车,等她反应过来,人家就已经进门去了。 第 10 章 家里有三个哥哥,招待宾客这样的事情,自然就用不到林成珠了,她今天的任务主要就围着新娘子转,先是陪二哥把新娘子接进门,接下来就是陪着新娘子。 新娘子姓刘,单名一个花字,刘花,这名字听起来确实是有些土气,不过人却是大大方方的,丝毫不像那种动辄就可以撒泼打滚的人。 “妹子,你也吃,这会儿肯定饿了吧。”刘花直接从床上抓了一把花生和红枣塞给小姑子,自己嘴里也没闲着,本来早上她是想吃碗面的,但是她妈不让,生怕把她脸上的妆给弄花了,就给她吃了两块干粮,这么点东西哪里够,半道上她就饿了。 林成珠有些尴尬的把东西接过来,她从来没有参加过别人的婚礼,一点儿经验都没有,但是跟新娘子面对面在新房里坐着,而且还吃着床铺上的红枣花生,实在是有些奇怪。 不过人家都给了,林成珠也不好放回去,新娘子这一天肯定比较紧张,她还是不要去影响对方的情绪了。 刘花还真没有那么细腻的心思,什么情绪不情绪的根本就不重要,天大的事儿也没有填饱肚子重要。 来到这一路上,刘花一直拉着小姑子说话,不过等进了新房,就顾不得聊天儿说话了,一直在……吃,眼瞅着床铺上大半的红枣花生都已经被吃光了,林成珠实在是忍不住了,“二嫂,我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吃的,给你端过来。” “那行,你去吧,多拿点。”这些花生红枣根本就不顶饱,这小姑子还挺贴心的,知道去给她拿吃的。 厨房里这会儿人多的很,全都是过来帮忙做饭的亲戚和邻居,林成珠先是跟众人打了一遍招呼,这才问道,“有没有什么吃的,我给新娘子送过去垫垫肚子。” “有菜,有馒头,还有热水,这样,我给你盛几样菜放碗里,再拿一个馒头,你给新娘子端过去。”热心的大婶,一边说着,一边就已经把东西准备好了。 林成珠赶紧接过来,“谢谢婶儿,那我就先送过去了。” 林成珠端着菜拿着馒头往回走,也就是刚走到厨房门口,就听见后头的人聊天儿。 “这次镇上上了学就是不一样,以前这孩子哪这么会说话,见了面都不带打声招呼的。” “你没听过老林家说吗,这丫头学习成绩可好了,上次在咱们县里考了第一,把县城的那些学生都比下去了。” “怪不得现在说话斯斯文文的,就跟知青一样,都是在学校学来的,瞧着跟城里人一样。” 再往后,林成珠就听不清楚了,不过这些婶子、嫂子们议论她的时候,不应该等她走远了再说吗,她这刚端着碗走到门口,就开始议论,想装着听不见都不成。 一碗菜,一个馒头,又喝了两碗白开水,刘花总算是不再往肚子里塞东西了,林成珠倒不是心疼这些东西,只不过这撒在床铺上的红枣花生是有用处的,总不能婚礼刚举行到一半,这些东西就全被新娘子给吃光了,她都不敢想她妈要是知道这事儿会骂多久,更不敢想二哥会是什么表情。 等到客人陆陆续续都走了,林成珠也就不用在新房里陪新娘子了,虽然很想立刻回自己屋看杂志,不过外边儿这么大一摊子,她也不能装看不见,擦桌子刷碗,今天必须就得收拾出来,赶紧给人家还回去。 刘花是新娘子,按理来说,今天就算是不动手帮忙收拾也没什么,不过人家还是出来了,看动作就知道,往日肯定是个勤快的,不然的话做不到这么利索。 不过,好不容易勤快了一个月的简宁,今天却是没怎么露面,大喜的日子里,连林母都没有揪着这个事儿去问大儿媳妇,不过日子还长,今天不收拾简宁,早晚有一天会去收拾,林母对儿媳妇可不怎么宽宏大量。 一家人忙活了三个多小时,才把院子打扫干净,把借来的桌椅板凳和碗筷都还回去,晚饭热了热中午的剩菜和馒头,熬了一锅小米粥。 简宁一直呆在自己屋里没出来,刘花又一直抢着干活,所以这晚饭也是刘花做的,对于林母而言,根本就没有新媳妇进门头三天不能 分卷阅读20 干活的规矩,勤快人什么时候都闲不住,相反,懒人什么时候都不愿意干活。 两个儿媳妇,谁懒谁勤快,她心里头都会记笔帐,不会让勤快人吃亏,也不会让懒人沾光,反正进了她老林家,就要守老林家的规矩。 第 11 章 简宁虽然在自己屋里呆着,不过却有一直留心注意外面的情况,老二媳妇果然还跟上辈子一样,就知道巴结人,生怕显示不出来她的能耐孝顺,不过老二媳妇向来自私自利的很,装得了一时,装不了一世,不,她连一时都装不了,这两天肯定就会漏馅。 果不其然,一家人围在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刘花的举动就特别突兀,筷子没在肉上离开过,而且速度那叫一个快,吃饭的样子也是狼吞虎咽,不知道的还以为多久没吃过东西呢。 简宁在心里头嗤笑了一声,她就知道姓刘的肯定装不了多久,整天就跟饿死鬼投胎一样,见了吃的恐怕连爹娘是谁都不知道了。 林成珠偷偷瞄了二嫂几眼,没敢太明目张胆的瞧着看,虽然二嫂吃饭有些吧唧嘴,看上去不太文雅,不过这吃东西的样子可真香,看的她都觉得碗里的饭菜好像比之前更好吃。 林成业皱了皱眉头,觉得自己媳妇这样吃饭有些尴尬,有些丢人,不过两个人今天才刚刚结婚,他也不好现在就说教,只能先忍下来,过两天再说。 林母显然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当着大家伙的面儿直接道,“老二家的,吃慢点儿,又不着急下地干活,吃那么快干嘛。” 刘花抬头,嘴巴里面还嚼着东西呢,不等咽下去,便直接开口道,“妈,我习惯了,没有农活也有别的活,早点儿吃完饭,就能早点干活。” 这要是就她一个人吃饭,她当然不介意慢慢吃了,不过这么大一家子人呢,肉才多少,不吃快点儿,怎么能多吃肉,不管什么好东西,看在眼里没用,吃进肚子里才有用。 得,之前老大媳妇是个混不吝的,她管不住,老二媳妇大概就是个铁疙瘩了,一点面子都不要,这可是进门的第一天,就敢这么着,她现在要是不管,以后就更管不住了。 “既然你喜欢干活,吃完饭以后把锅碗刷了再去睡觉。”林母瞪着眼睛道,她就不信一个儿媳妇都管不住,要不是看在老二两口子刚刚新婚的份上,她非得让老二媳妇剥半晚上花生,不是喜欢干活吗,家里什么都缺,但就是不缺活儿干。 “行。”刘花一边说着,一边往自己嘴里扒拉饭菜,不就是刷锅刷碗吗,只要让她吃好喝好,干什么都行。 简宁冷眼瞧着,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上辈子的她到底有多蠢才会斗不过刘花,眼睛都掉到肉里去了,样子可真是有够蠢的了。 林成峰是第一个吃完饭的,他当了一辈子的军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雷厉风行,吃饭也一样,当然在离婚这件事情上,他会更加的雷厉风行。 简宁心里惦记着事儿,所以根本就没心思吃东西,也紧跟着放下了碗筷。 不过林成峰放下碗筷,是因为人家已经吃完了,简宁放下碗筷的时候,还有小半碗面条没吃呢。 简宁没把小半碗面条放在眼里,就算她不吃,也不会浪费了,家里都养着鸡呢,剩菜剩饭倒进鸡食盆里,喂鸡吃就行了。 林母才不会去制止呢,反正家里的粮食都在柜子里头锁着呢,饭点的时候不吃,过了饭点儿就没东西吃了,想饿就饿着呗,半碗面条喂了鸡,鸡还能给她下个蛋呢,让简宁吃了有什么用,窝在屋里头给她孵小Ⅰ鸡吗,今天老二结婚这么大的事儿,都不知道出来帮忙,就知道在屋里头呆着,想起来她就气的慌。 等简宁走了,刘花立马把简宁那半碗面条端过来,当着众人的面扒拉到自己碗里去了,“饭不吃就浪费了。” 林成珠眨了眨眼睛,还能这样…… 别说林成珠了,就算是林母这次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粮食当然是最好不要浪费,吃自家人碗里的剩饭也没什么,不过她听说过儿女吃父母剩饭的,也听说过父母吃儿女剩饭的,这还是头一次看见吃妯娌的剩饭,更何况两个人之前根本就不认识,老二媳妇也是今天才嫁进她们老林家。 如今又不是灾年荒月,十里八村的已经很少有人吃不饱饭了,何必这么……不讲究。 不过刘花虽然吃东西不太讲究,不过手脚却是勤快的很,等一家人吃完饭,就赶紧收拾桌子、刷锅刷碗,干完这些之后,这才回屋休息。 至于已经早早回屋的简宁和林成峰,这会儿是真没有那个心思休息了,两个人都大致猜出了对方的奇遇,林成峰 分卷阅读21 打从一开始就坚决要离婚,简宁一开始还想挽回,不过昨天晚上却是彻底想明白了。 成峰然知道上辈子她私奔的事情,那挽回的可能性就不大了,更何况军嫂也不是那么好做的,林成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带她去随军,老林家有一家子的极品,个个都不好伺候,她有上辈子的记忆,知道未来做什么生意会发财,知道八十年代是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年代,与其死乞白脸的去做未来的将军夫人,还不如自己下海做生意,到时候也成为一名女企业家,根本就不用巴结谁。 更何况这天底下的好男人多了,又不是只有林成峰一个,小喽罗的姓名她不知道,不过未来华国的首富她却是知道的,她曾经看过演讲,知道首富的人生经历,少年坎坷,青年创业,中年才成为一方大佬,如今正是未来首富落魄的时候。 刚重生那会儿,是她脑子犯轴了,所以才会在林成峰这一棵树上吊死,其实仔细想想,完全不值当的,她的选择还多着呢,哪一个也不比林成峰差,几十年后,还指不定谁求着谁呢。 简宁现在同样打算离婚,不过却不能就这么直接离了,她一个弱女子,在这世上孤苦无依的,娘家那边根本就靠不住,不然的话,当年也不会有彩礼钱逼她嫁给林成峰,所以她不光要离婚,还要钱,有了钱才能生活,有了钱才能做生意,有了钱她才去能找未来首富。 第 12 章 “六百块钱,你拿出六百块钱来,我就跟你离婚,对外就说咱们性格不合,我不会往你身上泼脏水的,影响不到你的仕途。”简宁小声道,生怕把林母给招来,她这个婆婆最是财迷不过了,就因为当初娶她的时候给了六百块钱的彩礼,都一直念叨好几年了,或许对别人家来说600块钱是一笔巨款,但是对林家来说可算不了什么,林成峰一个月六七十块钱的工资,一年就能赚回600块钱了。 别说六百块钱了,就是六十块钱,林成峰身上也没有,之前他刚刚重生回来的时候,倒是攒了两百多块钱,不过去城里买了这么多东西,再去掉路费,现在兜里就剩二十六块八毛二了。 当然别说他现在兜里头没有六百块钱,就算有,他也不会给简宁。 “你之前那个姘头是叫张志成吧,不知道现在你们有没有联系上,我上次去城里买东西看到他了,机械厂的工人,穿得人模人样的,听说正准备相亲呢,你要是这几天能赶得上的话,正好可以跟他谈朋友,甚至谈婚论嫁,反正早晚你们俩都是要在一起的,何必要等到他结婚再离婚之后。” 这世上当然没有这么凑巧的事情,再说了,张志成长什么模样林成峰都已经不记得了,不过上辈子因为这俩人私奔的事情,他倒是让人好好的调查过,知道张志成是什么底子,张志成的舅舅靠着打砸抢成了什么所谓的‘司令’,在城里头耀武扬威,张志成也是托了他舅的光,不光进了机械厂,而且在里头还是个小领导呢。 只不过后来清算的时候,张志成就直接被踢出了机械厂,被调到他们县里的维修站,而且还离了婚,之后便跟简宁勾搭上了。 提到张志成,简宁恨得牙痒痒,那个渣男,当年她为了跟张志成在一起,连家庭都抛弃了,一路躲躲藏藏跟着他去了深圳,结果呢,这个人却没有好好待她,把她当老妈子使,还跟别的女人牵扯不清,最后还把她卖到那个地方…… 简宁最恨的人就是张志成了,婆婆跟刘花她们都排在张志成后面,不过别看那个人渣现在有好日子过,等到过几年清算的时候,少不了他的苦头吃。 “别跟我提他,不管你信不信,上辈子我跟他走了之后,就后悔了,我想过回来找你们,但是我不敢,那个人渣也不让,这辈子一开始我是真的打算好好跟你过日子的,不过既然你不愿意,那我也不强求,不过就算是要离婚,我也得继续生活下去了,我娘家那群人你也了解,他们是不会管我的,如果你就把我这样扫地出门,我根本就活不下去。”简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总之她不可能就这么被净身出户,私奔是上辈子的事情,这一辈子她可什么都没做。 所以,拿钱吧,拿了钱她就走人。 林成峰不慌不忙,“你能不能活得下去,跟我有什么关系,路是你自己选的,你娘家人怎么样也跟我没关系。咱们俩离婚的话,你就收拾东西走人,你要做什么,要怎样谋生,我不管;你要是不想离婚的话,那咱们就耗着,反正过几天我就回部队了,至于你,我会让爸妈好好看着你,在没有离婚之前,你别想出去跟别人勾三搭四,否则的话,我不介意撕开脸皮,咱们法庭见。” 他又不是耗不起,一年、两年,三年、四年,他就不信一个曾经耐不住寂寞的女人,能在无望的生活里坚持几年。 简宁傻眼了,这 分卷阅读22 两天林成峰一副对她避之唯恐不及的样子,她还以为只要她肯答应离婚,林成峰就愿意出钱买清静的,没想到对方居然愿意跟她死耗着。 对林成峰而言,耗个几年当然没什么问题了,照样在部队当他的兵,婚姻存在不存在根本就没有影响,但是对她而言可就不是这样了,林成峰如果真的交代公公婆婆看好她,就她婆婆那个性子,肯定把她拘在村子里,不会让她出去的,到时候别说是偷摸着做生意了,她怕是都要被闷出病来了。 简宁咬了咬牙,老天爷好不容易对她厚爱了一次,她绝对不能辜负这样的机遇,“你要是觉得六百块钱太多了,那还可以再商量,三百怎么样?二百五?二百?不然一百五也行。” 简宁都快哭出来了,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她扫大街每个月都能领一千块钱的工资,更何况一个黄花闺女在老林家蹉跎了两年的时间。 “五十,你要是觉得可以,咱们立马离婚,什么时候手续办完了,什么时候你就能拿着钱离开。”林成峰一边说着,一边把相关的文件拿出来,“在这上头签字,等部队的领导同意之后,我再回来跟你办离婚登记。” “准备还都还挺齐全的。”简宁嘲讽道,“你先给钱,万一等离婚手续办下来之后,你不认账了怎么办,那我岂不是要出去睡大街了。” 林成峰从自己仅剩的二十六块八毛二里拿出一块八毛二揣进兜里,剩下的递给简宁,“这是二十五块钱,先付一半,等离婚手续彻底办下来,再付另一半,之后咱们就钱货两讫了,不管你是回娘家,还是去找张志成,都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好不容易断了,可千万别再有牵扯。 “等离婚了以后,我要怎么样自然用不着你操心。”简宁接过钱,认真仔细的数了一遍,早知道如此,这段时间她就不应该花钱花的那么厉害,不过等林成峰回部队之后,她倒是还可以趁机跟林母闹一闹,抠出点钱来。 等简宁把钱揣兜里,林成峰把文件和笔递过去,“签字吧。” 要说女人也真是难懂的生物,之前还在讨价还价,而且还有心思数钱,不过在签完字之后,却是直接哭了起来。 林成峰抽了抽嘴角,仔细妥帖的把文件收好,然后就拿着文件头也不回的走了,东西放在这屋里可不保险,简宁要是反悔了,他还得多费一番唇舌,所以就算是打定主意要在树上过一夜,这文件也得放到三弟屋里。 林成家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上学的时候也没有好好听讲过,不过大部分常见字还是认识的,大哥让他留着的这份文件,可是向部队申请离婚的文件。 “爸妈知道你要离婚的事儿吗?大哥你是不是在部队看上别的人了?”林成家压低了声音,不过脸上的表情却夸张的很,大哥连书面上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肯定不是这两天才想着离婚的,虽说大嫂好吃懒做,又整天骄傲的跟只大公鸡一样,不过大哥在军队可不知道这些事,突然要跟大嫂提出离婚,那肯定是有外心了。 “你先别吱声,我过两天再跟爸妈说,我跟简宁性格不合,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所以才会离婚的,跟其他人没关系。”林成峰板着脸解释道。 林成家在自己嘴上打了个叉叉,大哥这样子实在是太吓人了,比学校的老师都吓人,他可不敢继续往下问了,再说了大哥离不离婚跟他有什么关系,要说教那也是爸妈的事儿。 不过,“大哥,你今天晚上是不是还要在我屋里睡?”可饶了他这张小床吧,真装不下两个大老爷们。 “不用,你睡你的吧,我去树上睡。”林成峰说着,就摆了摆手,直接出门了。 没有枕头,没有被子,而且还是睡在树上,林成家难得有些心疼大哥,这都什么事儿呀,回自己家还得跟野人一样睡在树上,离离离,这婚还是离了好。 要他说,结婚有什么用,所有的东西都得分给人家一半,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单人,要多自在有多自在。 林成珠已经差不多把这几本杂志都看完了,正准备吹灭煤油灯上床睡觉的时候,突然鬼使神差的打开窗户往外看了看,果然,男主又在树上睡着呢。 也对,是个男人就受不了妻子跟别人私奔过,哪怕是上辈子也一样,男主连在一个屋里睡觉都忍受不了,应该很快就会跟女主离婚了。 这小说的走向还真是没有办法预估,女主刚重生就遭到了重大的挫折,也不知道日后还能不能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 不过,这就不是她这个恶毒小姑子关心的事情了,与其瞎操心这些事儿,还不如琢磨一下这几本杂志的风格, 分卷阅读23 争取赚得稿费,自食其力。 第 13 章(修改) 因为晚上看书看得太晚了,林成珠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都已经快要七点钟了,家里的早饭都已经做好了,马上就要开饭了。 林成珠并不是家里最后一个起床的人,早饭吃到一半,简宁才姗姗来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受到的打击太大了,以至于破罐子破摔,以往很是在意自己形象的简宁,牙没刷、脸没洗,头发也只是松松垮垮的随意扎上了而已。 林成珠都怀疑对方可能连手都没洗,便匆匆忙忙过来吃饭了。 当然简宁就算是蓬头垢面,底子也在那儿放着呢,虽然比不上林成家,但是跟刘花比起来,确实是要高出一个水平来。 当然并不是说刘花长得丑,只是长相普通了些,而且又不会打扮,气质上也不如简宁,所以两个人看起来差距还是挺明显的。 林成珠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前世今生,她长得不算好看,别说是三哥了,就是简宁也比她好看,当然人家是女主,长相平凡了也说不过去,像她这种恶毒女配,配置好一点儿的,必然就是个妖艳贱货,美得很有攻击性,比如说小说里男主上辈子娶的继妻,配置不好的,必然就是清汤寡水,比如二嫂,比如她自己,普通人一个,扔进人群里找都找不出来。 不过,林成珠已经很习惯了,真要让她穿成一个大美人,她可能还适应不了呢。 早饭是刘花做的,不过不管是谁做饭,都是林母往外拿粮食,家里的其他人都没有柜子上的钥匙,所以拿出的粮食也是不多不少刚好够吃的。 简宁出来之前,家里不少人已经是在喝第二碗粥了,往碗里盛粥自然都是尽量盛稠的,所以锅里如今剩下的就只有清汤了,根本没几粒米,至于馒头和菜也已经吃得七七八八了。 端着一碗清汤,拿着半个馒头,简宁差点憋不住火,她都忘了,她在林家的这几年,要是早上起不来床,林家人从来都不会去喊她吃早饭,更不会给她留早饭,起得来就吃,起不来就饿着。 自从重生回来之后,她一心想着跟林成峰好好过日子,每天都抢着做饭刷锅刷碗,倒是忘了还有这回事儿,果然同意跟林成峰离婚是正确的,不然的话,跟这样一家人继续生活下去,她非得被逼疯了不可。 简宁对老林家的这些人根本就没放在眼里,不过对林成峰却是打心眼里犯怵,不愧是做过将军的人,身上的气势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样,哪怕不言不语,但只要坐在那里就让人忽视不了。 简宁自认这辈子还没做亏心事,所以并不心虚,但林成峰这一身的气势,着实让她一肚子的气不敢撒出来。 吃完早饭之后,林成珠就得去学校上学了,今天已经是周一了,本来昨天下午她就应该去的,只不过昨天二哥结婚,她特意提前跟老师请了一上午的假。 “待会儿我去送小妹吧,在家闲着也是没事儿。”简宁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背着布包站在自行车前,她也不知道镇上的黑市是什么行情,既然决定了要跟林成峰离婚,做生意的事情就得提前了,否则的话,这50块钱可不够花。 林母正打算去下地干活呢,都快走出门了,听见老大媳妇这话,气就不打一处来,“你要是在家闲着没事儿,那就去地里干活,去什么镇上,身上二两肉都没有,再把我闺女摔着,赶紧的,别出洋相,要么干活,要么就老老实实在家呆着。” 瞎掺和什么呀,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现在有求于人,简宁不得不按捺住内心的怒火,要不是村子离镇上那么远,来回走路的话,脚上肯定会磨出泡来,她才不会主动要求去送小姑子上学呢,老林家的人都抠门的很,一辆破自行车还得整天在库房里锁着,也就送林成珠上学的时候可以骑。 “妈,我也在镇中学上过学,之前跟几位老师的关系都不错,顺道也能过去托她们多照顾照顾小妹。”当年她在镇中学读书的时候,成绩也是名列前茅,不然的话,爸妈又怎么会送她去上高中。 “用不着你去找人,我闺女是全县第一,学校的老师都对她好着呢。”当年她想送闺女去上镇中学的时候怎么不说这些话,看着她求爷爷告奶奶、托关系走人情的时候怎么没提这茬,现在提这些还有什么用。 几乎是在林母发火的瞬间,简宁就知道自己找错理由了,小姑子吹嘘成绩这事儿,婆婆肯定是知情的,甚至很有可能是婆婆一手安排的,她这要是去了镇中学,小姑子全县第一这事不就露馅了吗。 真是失策,简宁可没心思去戳破婆婆和小姑子的谎言,反正等到升学考试的时候,也就瞒不住了。 分卷阅读24 “妈,那我不去了,还是三弟去送吧。”简宁立马怂道,她还是再等一等,看看这两天能搭谁的顺风车去镇上。 林母冷哼了一声,这才急急忙忙的出门,去晚了可是要扣工分的,她可不像老大媳妇,整天在家里呆着就是个闲人。 林成珠心满意足的坐在后座上,果然男主不给力之后,女主的战斗力就成了渣渣,两句话就被她妈给秒杀了。 等出了村子,林成家才贱兮兮的道,“你不是讨厌大嫂吗,我这有个好消息,你听了肯定高兴。” 要说家里人最讨厌大嫂的,除了妈以外,就应该是小妹了,小妹没去镇上上学之前,这两个人可是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恨不得活剥了对方。 “什么好消息,是大哥大嫂要离婚吗?”林成珠漫不经心的道,反正周围又没人,不怕会有人听见了。 “你怎么知道的。”林成家猛的刹住车子,大长腿往地上一撑,“不会是你平时写信给大哥告状了吧?” 大哥跟大嫂基本上都没见过面,没道理回来就办离婚,这中间肯定有事儿。 林成珠皮笑肉不笑,“呵呵,我哪这么大的本事,再说了我干嘛要让他们俩离婚。”只能说是老天爷开眼,让大哥重生回来了,不然的话,想想也是真够恶心的。 “你不是讨厌大嫂吗,以前还说要让大哥休了大嫂,你要是写信告状蹿腾大哥离婚,那也不奇怪。”林成家觉得自己说得有理有据,别说是小妹了,他以前都想让大哥休了大嫂,整天在家什么事儿也不干,养足精神就知道吵吵吵,不是跟妈吵架,就是跟小妹吵架,烦死个人。 “我……以前那只是瞎说,我在信里头可从来没跟大哥告过状。”别说以前她不知道男主也重生了,就算是知道了,也办不出来这种事情。 “真不是你?”见小妹说的这么认真,林成家倒是有几分相信了,以前小妹跟大嫂闹的厉害,不过自从去镇上上学以后,就跟变了个人一样,很少再跟人吵吵了。 “真不是我,有那个功夫还不如多看两页书呢,告什么状呀,你也太小看你妹妹了,赶紧走了,再不走就要迟到了。”林成珠催促道,也不知道有没有女主光环那种东西的存在,但甭管这婚能不能离成,都跟她关系不大,学到的知识才是她自己的,谁也抢不走。 林成家听见书就头疼,赶紧骑上车子,“行行行,你最厉害了,咱们县里的状元不会去跟大哥告状的。”管它呢,大哥离不离婚跟他有什么关系,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下地干活的时候还得去下地干活。 把小妹送到学校之后,林成家并没有立马回家,反正大哥回来了,二哥又是昨天刚结婚,就算他下午不回去挣工分,妈也不会骂他骂太久。 林成家可以说是林家最穷的一个了,一来是他攒不住钱,二来也是因为他妈压根就没有给过他多少钱,所以就算到了镇上,也没钱去吃点儿好的、好喝的,更没钱去买东西。 没钱没票并不妨碍林成家逛商店,供销社、裁缝铺、糕点店……一家一家的逛过来,虽然什么东西都没买,不过不得不说,颜值够高的话,在哪个时代都是可以刷脸的,这么多家店铺逛过了,掏钱买东西的人不少都被怼了,偏偏林成家一次也没有。 第 14 章 林成珠回到学校的时候刚好赶上上午的最后一节课——语文课,按理来说毕业班的语文课应该也挺紧张的,除了复习功课之外,还得多做试卷练习,不过现在这个学习氛围确实跟以后没法比,从上到下重视的人不多。 所以这语文课也上得相当轻松,老师找了位同学给大家朗读课文,以往这样的事情都是林成珠来做,不过今天林成珠不在,正在朗读课文的是班长,瘦高个,皮肤略黑,看起来很是唬人。 中学时期的班长大抵都是这个标准,能够管得住学生,特别是现在这个时候,老师们上课都不怎么用心的,虽然不至于迟到早退,但是也不会加班加点的盯着这些学生,平日里班级的纪律大多都要依靠班长。 林成珠初一的时候并没有担任班干部,不过到了初二却被选为学习委员,如果说班长是管纪律,学习委员就是管学习了,老师不上心的情况下,做班干部的就不得不上心了。 林成珠进去之后,班长正在念着的那篇课文也就是刚刚念到一半,看见林成珠就自然而然的坐下了,全班包括老师都看向学习委员。 得,林成珠认命的拿出课本,熟练的开始朗读,不得不说上辈子她当了那么多次的学习委员和课代表,权力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大,课堂上朗读课文只是小意思,当然 分卷阅读25 朗读哪篇课文都是她来选,老师并不会提前指定。 除此之外,检查作业、安排早读课和自习课的内容,有时候还会代上音乐课,至于体育课,那就归班长管了。 林成珠朗读课文用的是普通话,比学校的老师说的都要标准,得益于上辈子参加过不少朗诵比赛,所以朗读文章的时候总是富有感情,节奏感把握得非常好。 别说是同学们了,便是坐在讲台上的语文老师也都听得入迷,明明是再熟悉不过的课文内容,让林成珠这么一念,就跟人家说故事一样,简直就是享受。 林成珠并不享受这个过程,这课文她都不知道念了多少遍了,有些地方甚至都已经背下来了,但是就算背下来又有什么用呢,大好时光应该用来练习题、做试卷,不然学习新的知识也可以,总这样机械的朗诵,她没觉得用处有多大,特别是还有两个月就要升学考试了,现在不加班加点的复习,什么时候复习。 林成珠虽然心里头有些不耐烦,但朗读的时候还是很用心的,只不过一下课,就追着语文老师去了办公室。 “遇到什么问题了吗?”对好学生老师们向来都是很好说话的,更何况这个学生确实是给她长了脸,全县第一的名头,就算现在大家都不重视教育,但那也是一项增光添彩的事情,没见校长都发奖学金了吗。 这会儿办公室里的老师全都匆匆忙忙回家了,四下无人,林成珠倒是也能放心大胆的说,“老师,就快要升学考试了,我觉得是不是应该让大家在课上多做些习题和试卷,或者听写生字词?” 这样总比听别人朗诵课文要有效果,毕竟升学考试是区里出试卷,应该比平时更难,而且这次考试还关乎到能不能上高中,上哪所高中。 好学生的想法就是跟别人不一样,升学考试还有两个月呢,怎么就快到了,不过课上什么内容也不重要了,“以后这样的时间你安排吧,进行完正常的课程之后,自由时间你上去代课就行,不过习题和试卷咱们学校可没有。” “往年期末考试的试卷有吗?”虽然目的达成了,不过林成珠心里头却挺郁闷的,上辈子从来都是老师逼着学生学习,体育课改数学课,音乐课改物理课,这辈子老师们都撒手不管,对学生们学得怎么样根本就不上心,还真是让人适应不了。 适应不了的不光是林成珠,老师同样也适应不了,她任教这么多年了,也遇到过不少好学上进的学生,不过那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甚至更早之前,就没有这样整天想着如何学习、如何提高成绩的学生了。 说不出来是欣慰,还是失落,这些年普遍都已经不重视教育了,认真好学的学生寥寥无几,她们这些老师也都不被重视,工资少、福利少、待遇差,工作之余还得糊纸盒挣钱。 “我也不太清楚,下午我问问其他老师,你先回去吧。”她还得赶紧回家给家里人做饭呢。 林成珠赶紧退出办公室,她也知道老师们的日常习惯,上班下班都是掐着点儿的,谁让现在大家日子都不好过呢。 指望往年的升学试卷肯定是不成的,就算真能找着,也应该没有几套,林成珠这个做学生的,原本也不想操做老师的心,不过与其白白浪费时间,还不如大家一起复习、做题呢。 上辈子她虽然没去大学报到,不过也是寒窗苦读十二年,这其中又做了无数套试卷,出几套初二的语文试题,对她来说并不困难,困难的是如今没有打印机,光是靠手抄的话,根本就不现实。 林成珠思来想去,觉得还是把题目抄在黑板上比较合适,大家谁愿意做谁做,之后答案也是在黑板上公布,出题的人也不一定就得是她,大家都可以,反正不管是出题的人,还是做题的人,这些都全凭自愿。 “你是学习委员,这些你来安排就行,我都听你的。”班长一点儿意见都没有,他就光负责管纪律。 “那咱们下午下了第一节课,跟班上的同学说明,征集一下大家的意见,如果大部分人都同意的话,咱们就这么办,如果不同意的话,还是按以前的方式来。”林成珠也不想好心办错事,虽然她也是想为大家好,不过没必要去强迫别人。 “行,听你的。”班长毫无二话,“到时候我让大家留意下,别出去玩儿,你直接去讲台上讲就行,我给你镇场子。” “谢谢班长。”有一个好说话的班长,感觉还是很好的,不会使绊子,而且还全力支持她的想法。 下午第一节课上的是数学,不比语文课,数学课倒是蛮紧张的,虽然课本已经讲完了,课本上的习题也已经做完了,但是数学老师每节课都会在黑 分卷阅读26 板上出几道大题,让学生当场做,做完之后就立马讲解,这期间没有任何的师生互动,可以说学好学差全凭自觉。 林成珠是最自觉的那个了,虽然黑板上的题目她都会,但可能是因为多年的习惯,上课的时候仍旧会全神贯注的听讲,再说了就算是想刷题,她也根本就没有辅导资料,只能老老实实听讲。 刘蓉蓉就不行了,她最不喜欢数学课了,总是会忍不住开小差或者打瞌睡,因为老师根本就不管,所以在课堂上打瞌睡并非是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而是直接趴在桌子上睡。 课上了一半,林成珠就听见旁边传来轻微的鼾声,其实声音真的不是特别大,只不过现在这会儿教室里除了老师讲课的声音以外,根本就没有别的杂音,以至于着轻微的鼾声也不那么轻微了,前后左右的同学差不多都能听到。 林成珠用胳膊肘捣了捣刘蓉蓉,一下两下三下,半点动静都没有,而且鼾声还在继续,只能用手拽了拽刘蓉蓉的胳膊。 这回终于醒了,先用手擦了擦嘴角,然后才立起身子扭过头来,小声道,“怎么了,不是还没下课吗?” “刚刚你睡觉的时候稍微出了点声音,可能是趴着睡觉不太舒服。”林成珠同样小声的解释道,刘蓉蓉早就跟她说了,上数学课睡觉不用叫醒她,不过这睡觉都睡出声音来了,那可就不能不叫了,不然让周围的人听到多尴尬。 “真的吗?声音大不大?”刘蓉蓉红着脸问道。 “还行,不是特别大。” “那张建强能不能听到?” 张建强是刘蓉蓉暗恋的男生,正好坐在刘蓉蓉蓉的斜后面,这会儿正抖着腿听老师讲课呢。 按理来说,这么近的距离,应该是可以听到的,不过,“他好像一直在听课,没有留心旁的声音。” “你不是一直也在听课吗?你怎么听到的,他会不会也听到了,怎么办呀,他会不会觉得我特别粗俗。” 少女怀春大多都是这样,林成珠向来是不能理解的,她一直觉得自己过分理性,没有粉红色的少女心,不过见到的多了,也就习惯了。 “那是因为我离的近,才能听到一点点声音,张建强跟你还隔了一段距离呢,肯定听不到。”根据她的经验,这时候千万别瞎说什么大实话,甚至中肯一点的话都不要说,否则的话小姑娘能纠结好几天,吃不好、睡不好,而且还会不停的问。 “是吗?”刘蓉蓉不太确信,不过也没继续问下去,她同桌这么认学,在课堂上她一般都是不会去打扰人家的,更何况现在老师都讲着课呢,她不喜欢听,成珠可是喜欢听。 再说了,这种事情成珠应该也不太清楚,与其问她,还不如委婉一点儿去问问张建强。 第 15 章(捉虫) 刘蓉蓉的想法,林成珠大致也能猜到几分,上辈子从小学起,一直到高三,身边都陆陆续续有同学早恋,大致的心路历程基本上都是一样的。 只不过,跟这些人比起来,她大概是太过理性了,又或者说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太晚了,所以别说是谈恋爱了,便是暧昧都没有过。 题目讲到一半,下课铃便响起来了,数学老师直接拿着书本走人,一刻都没有停留,也是让人醉了。 趁着大家还没出去,班长边往讲台上走,边道,“有个事儿要跟大家商量一下,这个班空先都在教室里呆着别出去。” 林成珠也赶紧到讲台上,“是关于语文朗诵课的事情,马上就要升学考试了,我有个提议,可以把朗诵课改成习题课,由一个或几个人在黑板上出题目,剩下的人做题,不管是出题目还是做题全凭自愿,如果大家觉得这个不合适的话,我们也可以听写,或者还是跟之前一样朗诵,咱们举手表决。” 怕林成珠管不住同学们,班长直接上来帮着主持,林成珠则是负责计数。 班上总共42名同学,29名男生,13名女生,支持做题的有32个人,其中只有两名女生,支持听写的一个人也没有,剩下的10名女生都是支持朗诵。 可以说男生和女生的意见完全是大相径庭,这结果也是完全出乎林成珠的意料,按照常理来说,初中的时候,女生应该比男生学习要更认真一点,当然也不一定是学习认真不认真的问题,也有可能是因为男生更喜欢做题,女生更喜欢听人朗诵。 不管怎么样,班上的大部分同学还是赞同她的提议的,林成珠也是松了一口气,一来她是想着让大家共同进步,二来也是因为不想每天都朗读课文了,既浪费感情又浪费时间。 分卷阅读27 “想要出题的同学,可以提前准备,不过必须要准备出答案来,到时候统一公布。”林成珠说完就回到自己座位上了,既然是她提出来的,那就要以身作则,先准备几道题目。 不过还没到林成珠拿出纸笔来了,周围就围了一圈的……男同学。 “如果出作文题目的话,那是不是就不需要写答案了。” “林同学你打算出什么题目?” “其实我觉得每天听你朗诵也挺好的,不过那对你来说太辛苦了……” …… 都是热爱学习的好同学,林成珠很是耐心的一一解答,一直到上课铃声响了,身边围着的人才散去。 同样在感情上是块榆木疙瘩的还有林成家,骑着自行车回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不过他可一点儿都不饿,中午最饿的时候他去国营饭店转了一圈,在国营饭店当服务员的胖丫头给了他两个白面馒头,其中一个还夹着肉呢。 林成家在外人面前还是挺注重形象的,所以把馒头接过来之后强忍着没吃,跟人家道了谢,才撒丫子走人。 女服务员被美色冲昏了头脑,所以才从自己的午饭里拿出一部分给了俊小伙,本来是想借机会搭上话的,顺便问一问姓名,哪成想人家就留下了一句‘谢谢’,便跑没影了,真是……白白浪费了馒头和她的猪肉片。 比起在镇上闲逛时的受欢迎,回到村子里以后,林成家的魅力值就降低了不少,毕竟同一个村里住着的人,大都知根知底,有一副好皮囊有什么用,人都懒到家了,还不如女同志挣的工分多呢,嫁给这样的人完全是去吃苦受罪。 再说了,再好看的皮囊,见的次数多了,也就不觉得惊艳了,虽然林成家照镜子的时候,仍旧会时常被自己惊艳到。 按照以往的经验,林成家知道自己回到家以后肯定是挨骂了,他也已经做好了准备,只不过这一次,他回到家停下车子,居然没骂他。 他妈一脸的高兴,甚至还喜气洋洋的把车子推进库房锁起来,“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肯定饿坏肚子了吧。” 林成家小心翼翼的脱了吞口水,“妈,你怎么了?捡到钱了?” “怎么可能,谁下地干活还带着钱,不过确实是有一件比捡到钱更让人高兴的好事儿。”老大要离婚了,老大家那块狗皮膏药终于能揭下来了,她能不高兴吗。 从简宁身上她也算是看出来了,挑儿媳妇不光要看相貌和学历,更重要的是人品,但凡是人品好的女同志,嫁进婆家之后那也是勤快上进的,而不是整天好吃懒做,不是跟她这个婆婆顶嘴骂架,就是去找小姑子的事儿。 反正老大要离婚,她是举双手双脚赞成,就是娶一个文盲回来,那也比简宁这样的娇小姐强。 不过手续还没办下来,这事儿不能走露了风声,也就不适合跟老三说了。 林成家听得云里雾里的,根本就没联想到大哥大嫂要离婚这事儿,“妈,到底是什么事儿,让你这么高兴?” “我为什么要跟你说,一下午干嘛去了,别跟我说你又在镇上逛了半天。” 林成家点了点头,颇为骄傲的道,“国营饭店的服务员给了我两个白面馒头和猪肉片,特别香,特别好吃。” “‘特别好吃’也没见你给你妈拿点回来。”林母佯怒道,“那服务员是女的吧。” “女的,一胖丫头,虽然个不高吧,但是肯定比我重,在国营饭店干活就是吃的好,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长点肉。”林成家很是遗憾的道,当然他并不想长成一个胖子,那样就不好看了,只需要稍微长一点肉就行,人看上去能显得白嫩,显得生活条件好。 “还国营饭店呢,就你这两天打鱼,三天晒网的,生产队都不想要你,国营饭店就更不想了。”以前她最操心的是闺女,现在她最操心的就是老三了,干啥啥不行,除了脸和个头能看,其他能拿得出手的地方就没有了,娶媳妇还能靠脸和个头去骗,但等把媳妇娶回来,他怎么养啊。 林成家不想跟他妈争辩这些,反正他就是不想在地里干活,又苦又累的,还得顶着个大太阳,他脸都晒黑了。 现在家里的粮食和钱都绰绰有余,就算他在生产队里磨洋工也没什么,至于分了家以后,他完全可以四处流浪,不是他吹嘘自己,光靠这张脸就饿不死他。 林母不知道儿子的想法,她要是知道的话,肯定会一口吐沫吐在地上,脸呢! 分卷阅读28 相比林母的兴高采烈,同样对老大要离婚这事儿知情的林父面色就不怎么好看了,虽然他也不满意老大媳妇,也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但是这说离婚就离婚,丢人呐,给他们老林家丢人,以后少不得还要影响其他几个孩子的婚事。 不过,林父并没有要劝阻大儿子的意思,他向来不爱管事儿,更何况孩子大了,十几岁离家去了部队,现在一晃十多年都过去了,能自己拿主意了,要是照他的意思,当初家里头就不应该给老大找对象的,部队又不是没有女兵,老大又当上连长了,完全可以自己找,用不着家里头瞎操心。 简宁怕是也猜到了,老林家的人就没有一个念她好的,所以完全是一副破罐破摔的架势,除了饭点出来吃饭以外,要么是呆在屋里不出来,要么是出去跟人闲聊,反正家里的活是一点都不插手。 林母现在也是无所谓了,这闲人都养了两年了,还怕多养这几天吗,再说老大都已经给她说了,快则半个月,短则三个月,就会回来跟简宁办理离婚手续的,到时候她们家也就不用养闲人了。 不过这段时间她和老头子确实要打起精神来,好好留心观察简宁,免得跟别人勾搭上,坏了老林家的名声。 如果说林成家因为心大根本就没联想到大哥大嫂要离婚的事儿,那林成业和刘花两口子就是完全不知情了,也是目前家里唯一两个不知情的人。 林成业属于万事都不过心的那种类型,像这次爸妈开心就好,至于开心的原因,他就没有要探究的兴趣了。 刘花最上心的就是食物了,优点则是勤奋,但是除此之外,她也跟大部分结了婚的女同志一样,会不自觉的在妯娌之间做对比,尤其是在大嫂这么懒的情况下,简直不能忍,这要是在她娘家,别说是给饭吃了,肯定是要挨揍的。 虽然大哥有工资,但现在可还没分家呢,一样都是林家媳妇,凭什么她要干活,老大家就能歇着。 第 16 章 林成珠周六放学回家的时候,照例是三哥林成家过来接的,因为个头关系,大老远就能瞧见。 “大哥呢?已经回部队了吗?”林成珠刚刚走近,还没坐上后座呢,便直接问道。 “回部队了,前天走的。”林成家道,“不过应该很快就能回来了。” “什么意思?”以前两三年才回来一次,正常来讲,下次回来应该是两三年之后才对。 学校门口到处都是人,林成家也不想让这事儿被旁人听了去,“路上再说。” 再说什么呀,林成珠其实心里头已经有了猜测,就目前看来大哥应该是重生的,而且已经是打定了主意要跟简宁离婚,不过简宁还想着未来当将军夫人呢,肯定是不想离,所以大哥这一趟应该是白回来了,想要离婚的话,最近还得再回来一趟。 果然等到了偏僻的街道以后,林成家便压低了声音道,“大哥要跟大嫂离婚,那什么文件都签了,不过得上级领导同意才行,所以要办手续的话还得再回来一趟。” 要说大哥这婚结得可一点儿都不值,拿出去600块钱的彩礼钱,结果娶回家一个闲人,整天白吃白喝白住,好不容易勤快了一个月,如今又打回原形了。 不过这也算是花钱买教训了,最起码以后他娶媳妇,可不能这么随随便便,敢狮子大开口的人家,女儿未必就有多优秀,不过是心大、心黑罢了。 林成珠挑了挑眉,“大嫂同意了?没哭没闹?”这不太像女主的性格啊,要知道小说里的女主几乎是在老家‘忍辱负重’,讨到了大部分人的欢心,最后才去随军的,这才哪到哪儿。 “谁知道这个,反正我是没看见大嫂哭闹,不过比以前更懒了,除了饭点儿以外,要么是在屋里待着,要么是出去转悠,整个就一破罐破摔的架势,咱妈几乎天天骂,但是一点作用都没有。” 林成家很是不能够理解,大嫂就那样了,再说她跟大哥两个人都要离婚了,妈再管人家干嘛,又管不住,还不够自己生气的呢。 “离了好,也省得整天吵吵闹闹的。”平心而论,简宁重生以前跟这个家几乎是格格不入,家里的每个人关系都不怎么样,至于重生以后,若是按照小说里写的,那肯定是一个好媳妇、好儿媳,但是现在大哥疑似重生了,简宁也就没了重头再来的机会。 不过这都是简宁自己作的,正所谓‘前世因,后世果’,哪怕重生了,过往的一切也并非是烟消云散了。 “离呗,反正跟咱们没什么关系。”林成家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对他来说谁当大嫂都一样,反正等他结了婚以后,肯定会分家的,到时候 分卷阅读29 各过各的谁还管得上谁呀。 到了邮局,林成家熟门熟路的找到地方把车子停下,“我在外头等你,你自己去吧。”他已经知道小妹到这里来是过来投稿了,不过这都一个多月了,也没见着回头钱,光往里填邮费了。 妈就是偏心眼儿,林成珠光是这一个月的邮费和邮票钱加起来都得有十块钱了,他呢,挺大的一个小伙子,兜里两毛钱都没有。 林成珠对这里就更是熟门熟路了,熟练的找人,熟练的掏钱,小钱包越来越瘪,真的就快要见底了,她又不好意思问林母要钱,只能寄希望于这次稿子投对了地方,下次收到的不再是退稿信而是稿费。 “你要是觉得手里的钱多,没必要全都花在邮局,你三哥我还穷着呢。”回家的路上,林成家忍不住埋怨道,大哥给他带了一套合身的绿军装,但是还缺一双皮鞋来配,这要是能有一双皮鞋的话,那得有多精神。 “我自己的钱,你管我是花在哪儿,我都没问你要钱,你可是当哥哥的,而且还比我大五岁。”林成珠不甘示弱,高了她两头的人,还好意思敲她的竹杠。 林成家可没有当哥哥的意识,“我这整天来回接送你,还得送你去邮局投稿,你还不得给我点辛苦费。” “行,一次一分钱,什么时候攒够一块钱,我再付给你钱。”林成珠揶揄道。 一次一分钱,十次一毛钱,要凑够一块钱的话那得一百次,这个帐林成家还是会算的,就是算的慢了点儿。 三分钟之后,林成家才算清楚,“行,那咱们可说好了,谁骗人谁就是小狗。”本来是半分钱都赚不着的,现在有一分算一分,送完初中送高中,他就不信攒不到100次。 “好,我要是骗你我就是小狗。”林成珠满满的无奈,上辈子她穿书过来的时候是18岁,在这个世界待了一年多,就算是按两年算,那她的心理年龄加起来也就是20岁而已,跟林成家差不多大。 但是林成家真的比她要幼稚很多,心智也就相当于十三四岁的小孩子,‘谁骗人谁就是小狗’这话真不太适合二十岁的大小伙子说。 兄妹俩的相处模式,更像是姐弟,不过有人接她上学放学,有人跟她斗嘴,有人从她口袋里抠钱,这种感觉是上辈子从来没有过的。 上辈子的时候她虽然不是独生女,但是跟独生女也差不多,至于跟她相差年龄很大的亲弟弟,两个人更像是往来不多的亲戚,别说打打闹闹了,单独坐在一起的时候甚至会感觉拘谨。 两个人回到家的时候,林母正在院子里骂的起劲,至于对象自然是简宁。 林母骂人可以说是粗俗的很,骂人爹妈,骂人祖宗,更粗鄙一点儿再带上□□官。 不过见着自己闺女,林母就立马停住了口,不再骂骂咧咧的,甚至喜笑颜开,“妈给你熬了绿豆汤,还在锅里温着呢,自己去舀一碗,降降暑。” “妈你真好。”林成珠露出两颗小虎牙,虽然语气平淡,一点儿撒娇的样子都没有,不过这小模样还是看的林母心里舒服。 这才是读书人的样子,干净自在,哪里像简宁,读了那么多年的书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学到,做事情世故,做人又懒散不孝顺,那600块钱真是白花了。 正是因为林母心心念念当年给简家的那600块钱,所以才会看简宁越发不顺眼,白白养了一个人两年,还搭进去600块钱,更重要的是她儿子还成了二婚头,换谁谁也受不了这个。 更何况简宁还不是个安分的,在村里头串串门聊聊天也就算了,还想跟着人家的马车去镇上,也不知道是打了什么坏主意,得亏是她看见了,连拽带骂把人给拉了回来,不然的话,这人肯定就跟着去镇上了,万一是想着去找什么下家,那可就是给她儿子带绿帽子了。 “赶紧趁热喝一碗,别看现在天热,绿豆汤也不能喝凉的,不然容易拉肚子。”林母嘱咐道,越看自个儿的闺女就越觉得好看,也就是她了,能养出这么乖巧漂亮的闺女来。 林成家虽然直接被他妈给无视了,不过却是第一个扎进厨房里喝绿豆汤的人,这玩意儿比凉白开好喝,又能解暑气,他干嘛放着好东西不喝。 不光林成家是这么想的,简宁也是这么想的,在屋里头听见婆婆跟小姑子说话,这才知道厨房还温着绿豆汤呢,也不管什么丢人不丢人的,立马就打开门往厨房走去。 一碗绿豆汤,简宁还不至于放在眼里,不过能让婆婆她们心里头不舒服的事情,她都喜欢做。 绿豆这玩意儿稀罕的很, 分卷阅读30 因为产量不高,这边浇水又不方便,所以村里都没有种绿豆的,要想吃绿豆只能去供销社买,既得拿钱又得拿票。 所以就算熬绿豆汤,林母也没往锅里放多少绿豆,当然水也没放多少,满打满算也就是三碗半。 林成家最先舀去了一碗,林成珠刚刚给自己盛,扭头就看见简宁也进到厨房里来了。 “三哥,你把这两碗给爸妈送过去,再回来端自己的。”林成珠一只手把绿豆汤递过去,一只手紧握着勺子不放,身子还站在灶台跟前,寸步不离。 林成家会意,双手稳稳地端着碗,迈开大长腿,几步就进了堂屋,直接把碗放桌子上,“爸妈你们喝。” 锅里最后剩下的一碗半,一半进了林成珠的肚子,一半进了林成家的肚子。 至于简宁,自然是空手而归,不过人家可没回自己屋,反而进了堂屋。 “爸妈你们也太偏心了吧,有好东西不给我们这些当儿媳妇的也就算了,反正在你们看来儿媳妇都是外人,但亲儿子亲闺女可都是一样的,凭什么疼小的不疼大的,绿豆汤就三弟和小妹能喝,二弟和二弟妹怎么就不能喝了,他们才是家里头的劳壮力,不像三弟和小妹,一个整天磨洋工挣不了几个工分,一个去镇上上学还得花钱,爸妈就算是偏心眼,也不能这么个偏法。” 简宁的语气嘲讽又刻薄,像极了上辈子穷困潦倒的时候,看什么都不顺眼,说什么语气都这样……招人厌。 林母也不是好欺负的,张口就骂,“你奶奶个腿,少在那里挑事,要是觉得我偏心呀,以后就别吃我做的饭,也别吃我家的粮食,有本事回自己娘家吃饭去。” 林母是笃定了简宁不敢回去,毕竟自打简宁结婚起,就算是大年初二回娘的日子,简宁也从来没有回去过,当然简家的人也没来找过简宁,她就不信简宁会腆着脸回去。 简宁确实不会腆着脸回去,不过她也不是拿林母没有办法,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她现在没钱没事业,更没打算在这个地方扎根,跟林成峰也算是彻底闹掰了,所以她不需要有什么好名声,但是林家人就不一样了。 “不吃就不吃,哪天我饿昏了,可别怪我去镇上、去县里告你们,我就不信林成峰一个连长,他老婆饿昏了会没人管,你们这是虐待,是要坐牢的。”简宁不管不顾的恐吓道,都是一群泥腿子、法盲,听到‘坐牢’两个字就全都吓趴下了。 从本质上来说,简宁也是个法盲,对法律并不了解,不过她自觉自己见多识广,糊弄一群乡下泥腿子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林母确实是吓了一跳,不过输人不输阵,哪怕是心里怯了,面上却是一点儿都不怂,“你要告那就告去,我还要告你虐待呢,自从进了家门之后,你才挣了多少工分,两年的时间加起来挣的工分都不够你一个月吃的,有这么当人儿媳妇的吗,老娘不光要告你虐待,还要去你娘家问问,怎么养出来这样的闺女,老娘活了这么多年了,就没见过你这么懒的,又懒又馋,老娘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让你们家给算计上,白白拿了老娘600多块钱的彩礼钱,结果娶进门的是个懒货。” 简宁同样不肯输阵,“反正我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去县里告状也好,去我娘家告状也好,我都没什么好怕的,别牵连你儿子当不成兵就好,好不容易熬成了大连长,可千万别因为我再回来种地。” 简宁越说越兴奋,要是闹一场可以让林成峰当不成兵,那她还真想跟林家人闹一场,反正都要离婚了,她宁可自己的前夫是个种地的,也不想前夫日后成为将军,让别人笑话她、同情她。 别看林母骂人的时候彪悍的很,但是从来没动手打过人,没跟婆婆打过架,没跟丈夫打过架,自己的孩子没打过,两个儿媳妇也没打过,哪怕简宁又懒又馋又不服管教,她也只是骂而已,从来没动过简宁一根手指头。 不过这会儿瞧简宁的样子,心里头的那股火越来越压不住了,特别想打人。 林母以前没打过人,并非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怒气还不够,这会儿怒气都顶到天灵盖儿了,哪还能不动手,反正打自己儿媳妇又没什么好怕的。 按照村里人打人的习惯,林母第一反应就是把鞋脱下来,朝着简宁的肩膀抡过去。 婆婆的鞋底打到自己肩膀上,简宁这才从懵逼中反应过来,上辈子从结婚一直到私奔,婆婆骂归骂,但还真没有动过手,她还以为…… 被打了一下之后,简宁自然不会站在那里老老实实的挨打,拔腿就跑到院子里去了。 林母干脆把另一只鞋也脱下来了,光 分卷阅读31 着脚,两只手各拿着一只鞋,撵着简宁在院子里跑。 林父作为公公,不好意思跟儿媳妇动手,不过也不能看着自己媳妇不管,媳妇都老胳膊老腿的了,就算是打人那也费劲的很。 林父敲了敲烟袋,把几个孩子的注意力吸引过来,然后冲着简宁使眼色,赶紧的,都上去帮忙。 林成业根本就没反应过来,不知道他爹又是挤眼又是抬下巴是什么意思,不过他媳妇刘花反应可迅速极了。 拿鞋底打人可一点儿都不疼,更何况光脚在院子里追人也不占优势,刘花直接把家里的大扫把拿了起来,这玩意能把人打疼,力气大了也不会把人打死,最合适不过了。 刘花加入战局之后,两面夹击,局势基本上就是一边倒了。 林成珠和林成家这会儿也顾不得喝绿豆汤了,面面相觑,要是她/他妈处于不利局面,她们还能上去帮忙,不过现在,局势完全是一边倒,而且大大的有利于她妈和二嫂,她们俩要是再上去帮忙的话,真就有些不太好了,最起码在外人看来,四个人打一个人确实是有些理亏。 如果说刚开始被林母打的时候,简宁光顾着跑了,反正对方老胳膊老腿的也追不上她,何况对方还脑残到光着脚追她,但等到刘花加入战局之后,简宁也开始反击了,一开始没拿到趁手的工具,所以一直吃亏,情急之下,直接把挂在墙上的镰刀拿过来,两把,一手一把。 这玩意儿可不是鞋子和大扫把能比的,能割草、能割断玉米杆的镰刀,是真的能伤到人。 林成家和林成珠兄妹俩赶紧上去,一个站在对峙的两方之间,一个则是悄悄溜到后面,一个手刀稳准狠打在简宁的脖子上。 自己的手劲儿和准头,林成珠还是清楚的,按理来说,挨这一下的人就应该立马晕过去才对,不过也不知道是女主光环,还是简宁的身体素质过硬,挨了这一手刀之后,并没有晕过去,还扭头看了一眼。 不过,不等简宁手里头那两把镰刀挥过来,林成珠手疾眼快又是一记手刀,这回简宁是彻底晕过去了。 入v通知 林成家恨恨的踹了简宁一脚,弯腰把两把镰刀捡起来,“她这是疯了吧,有拿镰刀跟自家人打架的吗。” 一家人打架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甚至在有些人家那里打架就跟家常便饭一样,但是除非是被逼急了眼,不然的话,谁会动刀。 他这位好大嫂可就不一样了,刚刚开始动手就摸了两把镰刀,万一真把人砍伤了怎么办,还好他和小妹机灵,这才避免了一场祸事。 “对了,小妹,你这招是跟大哥学的吗?挺利索的,冲着脖子来两下,人就昏过去了,改天也教教我。”不得不说刚刚那一手是真漂亮,如果是他使出来的,那就更漂亮了。 这一手是林成珠上辈子学来的,当然这辈子也有所练习,如今真就只能把大哥拉出来做幌子了。 “大哥上次去接我的时候教的,三哥你要是想学,随时都可以,以后我上学不在家的时候,假如再出现今天这种情况,那可就指望你了。”林成珠现在还有些心惊肉跳呢,哪有一上来打架就拿镰刀的,又不是男生之间打群架。 林母也是气,匆匆忙忙把鞋穿上,“把她弄屋里去,成业和成家去把简家人叫来,问问他们是怎么教的闺女,能拿着镰刀砍婆婆。” 天马上就要黑了,而且也快要到吃晚饭的时间了,林成家当然不乐意去叫人了,“妈,明天再去吧,明天等大嫂醒了咱们一块儿去,不能光咱们老林家丢人,简家既然教出这样的闺女来,那也应该尝尝丢人是什么滋味儿。” 这话说的有理,林母摆摆手,“那行,先把房门锁上,谁也不许放她出来。” 当初结婚的时候,简家人就跟卖闺女一样狮子大开口,而且拿了她们家600块钱的彩礼钱,陪嫁却没多少东西,等过段日子,老大回来跟简宁办了离婚手续,简家人闹不好会借着这个由头讹钱。 如今她们带着简宁闹上门去,好好吓唬吓唬简家,也省得到时候简家人跟牛皮糖一样黏上来。 别看林母表面上大大咧咧的,其实內里却是细腻得很,也算是这么多年磨练出来了,老头子是个不顶事儿的,虽然手里都不懒,不过遇事却是能躲就躲,所以家里的大事小情都得她来拿主意,心思再粗糙的人也能练出来了。 不光林母被练出来了,林家人也同样被练出来了,对于林母做出的决定,上至林父,下到林成珠,老老小小都是坚决照办。 刘花一把将简宁抱起来,放进西屋的床上 分卷阅读32 ,然后利落的关门落锁。 “妈,那咱们就先吃饭吧,我瞧着大嫂还得有一会儿才能醒呢。”刘花一边说着,一边很是利索的整了整院子,小姑子这一手真是漂亮,巧劲儿用得好。 人就是对比出来的,跟简宁比起来,老二媳妇真的是乖巧又勤快。 “咱们吃饭,不管简宁什么时候醒,晚饭都没她的份儿。”林母气呼呼的道,今天要不是她闺女有一手,她和老二媳妇还真有可能在简宁那里吃大亏,明天她非得把简家闹个底朝天,好好出出心里头的这口恶气。 “妈说的对,咱不管她,该吃饭吃饭,不值当为这种人生气。”林成珠劝道,反正过段时间就要彻底分开了,不得不说女主作起妖来,威力还真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不过女主之所以这么疯狂和反常,大概也是因为受到的刺激太大了,在大哥回来之前,女主那一个月的表现可以说比以前改进很多了,也挽回了一部分好感,但是自从大哥回来之后,女主便又变回了老样子,甚至变本加厉。 如今这一副无所畏惧的模样,还真有点让人心里头发怵,想到这些,林成珠就忍不住头疼,今天能不管不顾的拿镰刀砍人,指不定哪天就有勇气同归于尽了。 林母拍了拍女儿的手,“用不着发愁,她想破罐子破摔,那也摔不到咱们家。” 老娘还就不信了,治不了她。 入v一更 林成珠不知道这一天晚上简宁是什么时候醒的,第二天在她妈把锁打开之前,屋里也一直都没什么动静。 因为要去简家讨说法,所以早饭还是要跟简宁一起吃的,不能把人给撇下,万一饿晕了,那有理也成没理了。 简宁倒是一改昨日的态度,还没走出屋门呢,便恭恭敬敬的向林母鞠了个躬,“妈,我跟您道歉,昨天的事情是我做的不对,我失心疯了,您别跟我一般见识。” 林母冷哼了一声,“昨天都要拿镰刀把我给砍死了,还让我别跟你一般见识,这也是你们简家的规矩?出来吃饭,吃完饭去你娘家走一趟,我倒是要问问你爸妈,以前是怎么教育的你。” 她可不是好糊弄的,别以为鞠个躬,说几句软话,昨天的事情就算了,这世上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情,要是这事儿就这么算了,日后简宁非得骑到她脖子上拉屎。 “妈,都听你的,我真的是知道错了,您看我以后的表现。”简宁面上是万分的诚恳,这一晚上她终于冷静下来了,也终于想明白了。 如今这个时候,她一没钱二没势,真不能得罪林家人,最起码在办完离婚手续之前不能得罪林家,不然的话,以后出个门都困难,更别提偷偷做生意了。 林成峰既然要跟她离婚,往后的路她就必须得自己走,现在离gaige开放还有三年多,也就是说,这三年多的时间里她想离开这个地方都困难,没有介绍信,哪儿都去不了。 就算是做生意也必须得偷偷摸摸的,不能让人给盯上了,不然的话,说不定都能被关进牢里去。 这几天她确实是失心疯了,没想明白这事儿,不过现在也不晚,林家人最好把她送回娘家去,这样就没人管她去不去镇上了。 男人靠不住,婆家靠不住,娘家同样也靠不住,她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早饭吃的相当沉默,不过一家人谁也没少吃就是了。 吃完早饭,简宁相当迅速的站起来开始收拾碗筷,刘花和林成珠对视了一眼,因为这事儿以往她们俩没少干,不过现在有人抢着干活,她们自然乐得轻松了 “闺女,你留在家里看家,我们送你大嫂回娘家。”林母安排道,闺女好不容易回家休息休息,就别大老远的跑这么一趟了,而且到时候肯定要动嘴,说不定还会动手,还在上学的小姑娘不适合过去。 林成珠倒不是想过去看热闹,只不过她好歹也是练过的,万一两家人真要是动起手来,她也能帮忙,不能让自家人受欺负。 “妈,我也跟着去,多一个人多一份力不是,再说你们都走了,我自己一个人在家也没意思。” 家有什么好看的,这年头家家户户虽然穷,但是小偷小摸还真没几个,而且她们家就在村子的正中间,前后左右都有人家,来来往往全是人,哪个小偷这么大的胆子大白天就到她们家来偷东西。 “妈是怕到时候打起来,顾不上你,打架人家可不看你是不是小姑娘,要是赶上个坏心眼的,专挑不会打架的人出手。” 说起来,林母基本上没冲家里人动过手 分卷阅读33 ,老三小时候那么皮,她都没揍过老三,不过跟外人打架却是常有的事儿,没办法,老头子性子软,她就得泼辣些,不然就得被人欺负到头上去。 林成珠之所以坚持要去,就是怕两家打起来,简家人可是有主场优势,万一她们打起来,简家的本家、街坊四邻说不定都会出来帮忙,到时候她们家可就双拳难敌四手了。 “妈,你让我去吧,万一打不过,我就跑,年轻人跑得快。”林成珠坚持道。 “行吧,要是真有人跟你动手,那就赶紧跑,可别傻站着挨打,老二、老三,还有老二媳妇,你们到时候都注意着点儿,护着我闺女,别让人欺负她。” 这会儿林母已经选择性的忽略了昨天她闺女显露出来的身手,两记手刀就把简宁打晕了,不过昨天使得那是巧劲儿,真到打架的时候,谁还会站在那里等着被抡脖子。 “妈,你放心吧,我肯定不会让人打到小妹的。”林成业立马保证道。 刘花紧跟着点了点头,没进门之前,她爸妈就给她打听好了,老林家所有的事情都是婆婆做主,她男人也都听婆婆的,所以她只需要跟婆婆搞好关系就行了,婆婆指哪儿,她就打哪儿。 林母对老二媳妇还是很满意的,昨天她动手打简宁的时候,堂屋里站着那三个人,老头子和老二都没帮忙,老二媳妇是第一个出来帮她的,当然最关键的时候,把简宁打晕的是她亲闺女。 不过刚进门的儿媳妇能做到这种程度,她已经很满意了,今天这事儿按理来说,老二媳妇刚进门不应该跟着去的,不过就是因为对老二媳妇满意,所以才会带着她过去。 胆大,心细,听话,更重要的是该出手的时候就出手,出去打架、骂架都得带着。 林母对刘花的满意肉眼可见,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让上辈子的简宁怨恨多年,重生了以后都念念不忘,所以昨天被这两个人联手打的时候才会这么失态,以至于直接拿了两把镰刀要砍死这两个贱人。 不过冷静了一夜之后,虽然简宁仍旧对林母和刘花两个人恨得牙痒痒,但是情绪已经不那么外露了,现在还不能彻底把这些人得罪。 简家跟林家离得并不近,粗略算起来得有十几里路,不过家里就一辆自行车,也载不了这么多人,只能徒步走着过去。 为了今天这事儿,林家人还跟生产队请了假,一家人浩浩荡荡往外走,林母已经打算好了,要么把简家闹得天昏地暗,要么一家人就在简家大吃一顿,把今天没挣着的工分全都吃回来。 十几里的路可不是那么好走的,尤其是对简宁和林成珠来说,一个整天偷懒根本就没干过多少活,也没走过多少路,一个在学校上学也干不了多少活,来回上学都有人接送,还真没有走过特别远的路。 以至于走了大概三分之二的时候,两个人的步子就慢下来了,根本赶不上大家伙的速度。 林母搀着闺女往前走,“往妈身上靠一靠,用不了多久就到了。” 都怪她没想到这茬,不然的话,可以让老三骑着自行车带着闺女走,那样就轻松多了。 有人搀着,确实是轻松了很多,林成珠虽然没有一味的把身上的重量靠到她妈身上去,不过总算不至于掉队了,本来还想着跟过来当打手呢,现在好了还没到地方呢,就先成了拖后腿的。 林母对自己闺女疼爱的很,不过对于简宁可就没这样的好脾气了。 “赶紧的,走快点儿,真得让你爸妈看看,这才走了多远就跟不上了,进门两年就知道好吃懒做,懒筋都养出来了,我们老林家哪是娶了个媳妇回家,分明就是娶了个祖宗回家,我告诉你,你们家这就是骗婚,当初你爸妈还说你多勤快、多懂事,结果呢,进门两年多,我是没发现你哪里勤快、哪里懂事了,我都能告你们去,你们家欺负老实人,骗军人家属,上面的人肯定会管。”林母骂骂咧咧的威胁道。 她真的是窝了一肚子火,这tmd有什么事儿呀,600块钱娶了个儿媳妇回家,白吃白喝养了两年,什么都没落下,她儿子还成了二婚头,以后都不知道还能不能找着好对象了。 简家人就是骗婚,满嘴胡说八道,没一句实话,不光坑了她们的钱,还送了一个祸头子到她们家,要是上面的人真能管管的话,把简家人送去坐大牢才好呢。 简宁装作听不见的样子,实际上心里头的怒火是越积越多,上辈子她之所以会私奔,跟老林家的这些人也脱不了关系。 林母自私又泼辣,整天骂骂咧咧的,没几个人能受得了,林父根本不管事儿,一点 分卷阅读34 立场都没有,刘花这个人拍婆婆的马屁有一套,撒泼打滚也有一套,时不时就跟她闹,见不得她占半点便宜。 林成峰木讷又无趣,连句话都不会说,关键是好几年才能回家一趟,林成业就是个愚孝的,林母说什么是什么,林成家就知道用那张脸骗小姑娘,林成珠又笨又蠢,而且特别自私,基本上是随了林母。 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她上辈子会私奔都是这些人逼的。 入v二更 林家人到的时候,简家的大门紧紧关着,喊了好几声也没人回应,看样子应该是都不在家。 “这不是简宁吗?这些都是你婆婆家的人?过来串门来了?”看上去不像呀,气势汹汹的倒是像来讨债的,难不成这家人终于忍受不了简宁了。 简宁是一点儿都想不起来跟她说话的这位大娘是谁了,只能含含糊糊的点头,“对,串门来了,我爸妈他们呢?” “你们家里人这么勤快,肯定是去上工了,老老小小都去了,一个都不差,去地里找他们就行。”别看见简家儿子少,不过劳壮力可不少,个顶个的能干,不比儿子多的人家赚的少。 林母翻了个白眼,“有你说的这么勤快吗,他们家的闺女嫁到我们家之后,什么活都不干,整天好吃懒做,在我们村里那都出了名的,我就不信勤快人家才能养出懒人来。” 别看两个村子离得远,但是各个村子上都有姻亲,什么奇葩的事儿、极品的人,基本上都属于公共的谈资,不巧简宁刚好属于这一列。 当年那600块钱的彩礼钱,可是让不少人都侧目,偏偏要了这么多钱的新媳妇,进门之后是个不折不扣的懒货,根本就没去上过工,哪能不让人议论纷纷。 “那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简宁既然嫁到你们家了,那就不再是简家的人,勤快不勤快就跟简家没什么关系了,再说了,有那歹竹出好笋的,自然也有好竹出歹笋的,谁让你们家赶上了呢,这都是命,没办法。” 冲她横什么呀,有本事管住自己儿媳妇,当婆婆的管不住儿媳妇哪还有脸出来横。 说话的这人也怕挨揍,说话的时候就已经往一边走了,说完之后更是撒丫子就跑。 林母心里头这个气啊,扭过头来问简宁,“她是你们家什么人,亲戚还是邻居,这么向着你们家,明明就是骗婚,还说什么好竹出歹笋,歹笋是真的,好竹我看不见得。” 简宁能说什么,心里头的气愤一点儿不比林母少,只不过现在还轮不到她发脾气罢了。 一家人浩浩荡荡到地里的时候,还没来得及扯着嗓子喊人呢,就先被大队长拦住了。 “你们哪个村里的,不好好干活,来我们村干嘛?” 林母向前一步走,直接坐到田间地头上,扯着嗓子开始哭嚎,“实在是命苦啊,我们老林家是被人坑得过不下去了,不然也不能不去挣工分,一家大小到你们村里来,你们这些村干部可得给我们做主,简家人骗婚,简宁昨天还拿着镰刀要砍我这个糟老婆子……” “我苦命的婆婆呀,我们家真的是过不下去了,简家人拿了我们家600块钱,送给我们家一个灾星、祸头子,不光拿镰刀砍婆婆,还拿镰刀砍我,在家什么都不干,我进门这么久了,就没见简宁做过一次饭、刷过一回碗,每天都让我们一大家子人伺候她,跟以前的地主婆子一样,就知道剥削我们劳苦大众。”刘花鼻涕眼泪一大把,整个人不光坐到地上了,还不断的往前蹬腿,地上的土都扬起来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人家大队长也不该管这破事儿,直接扯着嗓子喊道,“简爱民家,赶紧过来,你闺女带婆家人来了。” 真不是他不向着自己村里的人,而是简家这事儿办的太糟心,一点儿都不占理。 简爱民也就是简宁的父亲,某种程度上跟林父还是有些相似的,口笨拙舌,不善言辞,傻愣愣的站在前面,没有一点一家之主的样子。 简家出面跟人打交道的也是女同志,简母,还有简宁的弟媳妇,这两位画风也是清奇的很。 “亲家母,是我没教好女儿,这事儿怪我。”简母看上去很是诚恳的道了个歉,然后脱下一只鞋底,照着简宁就上去了。 跟林母不一样,简母对打孩子的事儿相当有经验,一只手把人拽住,一只手拿着鞋底使劲往肩上、背上、屁Ⅰ股上拍打。 简宁的弟媳妇更狠,也不知道从哪儿找出来一根棍子,足足有人的手腕那么粗,看起来还挺吓人的,“妈,拿这个打。” 可千万别得 分卷阅读35 罪了林家人,她们家可得罪不起。 简母还真就接过了这根棍子,而且看她打人的样子是一点余力都没留,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在打仇人呢,哪里像当妈的打女儿。 这一系列的神操作不光是看傻了林家人,其他围观的人也都看傻眼了。 林家人没什么反应,不过其他围观的人却是上前拉住简母。 “闺女都嫁出去了,不能这么打了,打坏了算谁的。” “这可是你亲闺女,打在她身上,你心里能不疼吗,别这样,有话咱们好好说。” “有问题咱们就解决问题,可千万不能动手打人,人家婆家人还看着呢。” …… 简母在众人的劝说下放下棍子,不过却走到亲家面前,‘啪啪啪’往自己脸上扇了好几巴掌。 “亲家,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教好孩子,你该打打该骂骂,我是一句旁的话都没有,从她出嫁那天起,她就是你们老林家的人了。” 这下好了,简家人把姿态放得这么低,林家有理也成没理了。 林母还真没想到简家人是这么一副作态,打肯定是打不起来了,骂也不成。 “她可没当自己是我们老林家的人,从进门到现在两年多的时间了,什么活都不干,也不对,上个月的时候高兴,每天都能出去割一筐野草回来,换来的公分还不够她塞牙缝的呢。”林母扶着闺女的手站起来,面带嘲讽的道。 简母二话不说,直接把扔到地上的棍子又捡了起来,冲着自己女儿就过去了,不过这次还没打到人呢,便被拦住了。 “你也不用演给我看,谁知道你们是不是串通好了来骗我,又不是没骗过,之前相亲的时候把简宁都夸出花来了,说她有文化、勤劳踏实、知道孝敬长辈,我呸,睁着眼睛说瞎话,你们这就是骗婚,老娘都能去县里告你们去,把你们一家人都送进大牢里待着。” 林母也不扮可怜了,说话的样子那叫一个义正言辞,腰杆挺得直直的,双手叉腰,要多威武有多威武,要多神气有多神气。 放狠话谁不会呀,简母一点儿都没怯,仍旧是刚刚那个态度,“进了你们家的门,就是你们家的人了,该怎么管教怎么管教,我们家不管,不过骗婚这事儿我们可没干过。” “没干过你们要那么多彩礼钱干嘛,这跟卖闺女有什么区别,你们现在不光卖闺女,还买媳妇,花800多块钱给一个傻子娶媳妇,我就不信上面的人不管,你们今天要是不能拿出个说法来,我就去县里告状,我倒要看看你们这些封建残余还有没有人管了。” 打架耍横不行,那就来点文明的,反正不管到哪个地方,她们家都占理。 要说简家,也确实是倒霉的很,总共就生了一女一子,女孩没什么毛病,男孩却生来就是个傻子,空有一身力气,但是至今智商仍然像个四五岁的小孩子一样,连自己都照顾不了。 为了给儿子娶媳妇,简家老两口可以说是早早的就开始准备了,包括送简宁去上学,为的就是提高女儿的身价,可以要一笔高昂的彩礼钱,也好给儿子娶媳妇,不然的话,好人家的姑娘怎么会嫁给一个傻子。 所以从一开始,简宁在亲生父母这里就是牺牲品,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她自己也都清楚。 因为不曾抱有希望,这会儿自然也就没什么可失望的,反正早晚有一天,她会让这些人都后悔。 简母却是怕了,这几年但凡是被扣上封建残余帽子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被□□、被罚扫厕所,甚至还有人为此妻离子散。 好不容易儿子娶上媳妇了,一家人安安稳稳过了两年的舒服日子,简母可不希望一家人被抓起来□□,狠狠的瞪了女儿一眼。 “亲家母,你想要什么说法?总不能毁了这门亲事吧,咱们都是做父母的,孩子有错,好好教育就是了,没必要撕破脸,更没必要让两个孩子分开。”简母这个时候已经做好了拿钱消灾的准备,不过是多少的问题罢了,反正多了她们家也拿不出来。 “孩子们要分开,还是要在一块,那是他们自己的事儿,新社会婚姻自由,不兴父母包办,咱们都不能插手,彩礼钱我也不想跟你计较,不管你们是骗婚,还是卖闺女,既然当初说好了,那我也就认栽,不过她这两年在我们家可一直都是白吃白住,旁的我也不多要,就要两年的口粮,粮食也行,折成钱也行,反正我们家不养吃闲饭的人,简宁要是以后还挣不上自己的口粮,我们还来。” 分卷阅读36 自己的闺女没教育好,凭什么让别人家帮着养,简家拿出来的这些口粮,都跟旁人没关系,是简家人用来养闺女的。 成年女子每天能拿到六个工分,当然更厉害的能当个男人使,一天能拿十个工分,换成病殃殃的女人,一天六个工分都拿不到,两年的口粮加起来,还真不是一笔小数目。 就像做生意一样,这也不是一口价,简宁的婆婆和亲妈你来我往,最终按照每天三个工分来计算,简家折算给林家两千个工分粮食。 就算是半大的孩子,一天也不止三个工分,哪怕是简家的本家人,也不能说林家人不厚道,要怪就只能怪简宁太过分了。 入v三更 林家人是空着手来的,走的时候却背了三袋的粮食,不得不说这种从铁公鸡身上拔毛的感觉,真的是太爽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简宁留下了,而且是她主动留下的,简家人也没反对。 少了一个碍眼的人在家里头晃悠,大家也能清静清静,等过段时间,林成峰回来以后,离婚手续一办,这包袱就算是彻底甩下去了。 林成珠也没想到事情会进展的这么顺利,既没有撕逼,也没有打架,而且还得了三袋粮食,把女主留在了娘家。 全程都是她妈出面,也就最开始的时候二嫂帮衬了一把,剩下的人,包括她在内,这次过去就是去撑个人场的,没发挥多少作用。 “回家蒸白面馒头吃,妈再给你们来盘凉拌黄瓜、西红柿炒鸡蛋,咱们好好庆祝庆祝。”她早就想把简宁撵回去了,一天到晚那么多心眼,就知道往自家人身上使,还想要她儿子寄回来的津贴,真是想得美,她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难道是给儿媳妇养的。 刘花猛点头,“妈,再熬个绿豆汤吧。”她都还不知道绿豆汤是什么滋味儿呢。 林母今天高兴,更何况她一直瞧老二媳妇挺顺眼的,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了。 倒是林成业,两边的腮帮子都红了,回头真得跟媳妇好好说说,不能总是跟妈要东西吃,都这么大的人了,哪有这样的,三弟和小妹还在一边看着呢。 除了林成业被臊得脸通红之外,其他人还真没什么反应,大概是因为简宁的原因,现在老林家的人,对老二媳妇的要求真的不高,只要别整天吃闲饭,也别整天使歪脑筋就行。 林成家甚至还有些高兴呢,好东西就得吃到肚子里才是好东西,放在他Ⅰ妈的柜子里,吃不着,碰不到,那有什么意思。 不比来的时候着急忙慌的,回去的时候,步子就慢多了,反正大家都是请了一天的假,回去早了也没什么用。 农村都是大家庭,但凡是本家的人,那都是自己人,本家人的姻亲那也是自家的亲戚,所以这十里八村的随便找出两家人来,都能七拐八拐的扯上关系,不过那得往族谱上聊才行,大多数人见面的时候,还是挺面生的。 不过这一点对林成家来说不成立,他这张脸相当有辨识度,而且平时又喜欢四处瞎转悠,关键是长得招蜂引蝶,大姑娘小媳妇都喜欢瞧,懂得分辨美丑的小娃娃,上了年纪的老人家,那也是喜欢看长相俊俏的人。 早上来的时候正好赶上上工,路上根本就没几个行人,不过走回家的时候,路过两个村子正好赶上中午饭点儿,路上来来回回的都是人。 这可就热闹了,真认识的没几个,不过出来凑热闹的却是不少,多是女人,上了年纪的老大娘,盘起头发来的中年女同志,还有未嫁的小姑娘们。 已婚的女同志大大方方的看,未婚的女同志就羞涩多了,要么让旁人挡着,偷偷的瞧,要么低着头,斜着眼睛瞧。 林成珠一身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没想到这个世界,看脸的人也这么多。 林成家昂首挺胸,唇角微微勾起,确实是一副好皮囊,不过这得意的样子也确实挺欠揍的。 “赶紧走,干嘛呢。”林母皱着眉头道,再这么招蜂引蝶的,还怎么说媳妇,哪家的父母愿意把女儿嫁给这样的男人,脸好有什么用,老天爷又不是看脸给饭吃。 林成家既得意又有些不耐烦,往前快走了几步,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呢,手里头就被塞了一个苹果,一看就是山上摘的青苹果,特别小,关键是这时候的苹果还不甜,甚至有一部分还会发涩。 不过林成家一点都不嫌弃,仔细端详后,将其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妈,你也看见了吧,我以后不管是娶媳妇,还是养家肯定都不用你操心,彩礼钱都不用你往外拿,肯定是你四个孩子里最省心的一个。” b 分卷阅读37 r   等什么时候想结婚了,他就找一个家里富裕又大方的对象,还得有把子力气,婚后也能养得起他。 反正没结婚的女人这么多,总会有一个有钱有力还为色所迷的。 “这可是你说的,以后等你结婚的时候,可别问我要彩礼钱,要是入赘的话,那也别问我要嫁妆。”林母扭过头来道,小孩就是容易把事情想简单了,嫁娶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一张脸就够了,这又不是选电影明星。 林成家还处在对自己盛世美颜的迷恋里,“我说的,妈你就等着瞧吧,你儿子靠脸就能活。” “那今天回去你也不用吃饭了,照着镜子看脸就行了。”林成珠忍不住凉凉的道,如今可不是后世,小鲜肉靠颜粉就能吃饭。 “这怎么能一样,就像妈觉得你读书好,以后会有出息,但是现在读书也不能填饱肚子,总不能他们吃饭,给我一块镜子,给你一本书吧。”林成家反驳道,别欺负他读书少,多吃了好几年的饭,难道他还说不过林成珠这个小丫头。 林成珠哑口无言,仔细想想三哥说的还挺有道理的,脑子里储备的知识是一项能力,脸长得好同样也是一项能力,区别就是,前者是后天努力得来的,后者则是得天独厚,生来就有的。 作为一个外貌上没有被上天厚爱的人,她也只能老老实实的读书了。 林成珠一边想着,一边自己就乐了,眉眼弯弯,唇角勾起,脸颊上还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林母忍不住揽过闺女,“妈瞧着还是我闺女最好看。” 林母说这话不是为了安慰闺女,也不是为了打击老三,而是她心里头就是这么想的,老三确实是人高马大,脸也长得精致,比电影海报上的明星都好看。 不过她闺女也不差呀,虽然不如老三长得精致,但是眼睛大大的,脸和五官都小小的,虽然两腮看起来有些肉嘟嘟的样子,不过很是可爱,而且还特别耐看。 应该是这两年喜欢上读书的关系,闺女整个人看上去跟以前都不太一样了,有点呆,有点软,说话都斯斯文文的,她有时候都怕学校里会有坏同学欺负她闺女,也难怪老大上次回来抽空教了闺女两招,实在是放心不下。 林成珠有些害羞,被妈妈揽在怀里的时候,脸颊都有些发热,这样的经历对她来说真的太少了。 林成家重重地叹了口气,迈开大长腿越过众人,走在前面,眼不见心不烦。 回家之后,虽然是林母安排的伙食,不过做饭的却是刘花,她的手艺比不上简宁,但是跟林母比起来,还是略胜一筹的。 凉拌黄瓜、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一盘凉拌蓬蓬芽,配上白面馒头和绿豆汤,饭菜也算得上是丰盛了。 简家人就惨多了,今天拿出去三袋粮食,而且还领回来一个吃闲饭的,自然就得省着点儿吃了,杂粮馒头都没有,直接水煮南瓜,一人一大碗的南瓜,既能当菜吃,也能当干粮吃,煮南瓜的水直接就当汤喝。 简宁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简陋的饭了,本来在林家吃的饭菜跟重生之前比起来就差多了,娘家的饭比林家的饭还要差出一大截来。 简宁根本就没把自己碗里的南瓜吃完,不过怕饿肚子也是吃了一大半。 “家里头就这样的饭菜,要不是赔出去三袋粮食,妈怎么着也得给你做顿馒头,但是现在不行了,有南瓜吃就不错了,年底的时候说不定还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呢。”简母直接把女儿碗里剩下的南瓜倒进自己碗里,嘴上还在哭穷。 “姐,不是我这个当弟妹的说你,做人家儿媳妇就不能那么懒,我嫁给一傻子,都每天那么勤快,你可是嫁给了一个连长,不好好伺候公公婆婆,反而让公公婆婆去伺候你,你可真行,现在好了,你是没在婆家受什么罪,我们被你连累的每天都要吃糠咽菜。”对于这种生在福中不知福的人,她真想上去抽几巴掌。 简宁脸色铁青,心里头恨极,不过整个人却是出奇的冷静,她早就看清楚这几个人了,全都是狠心的。 “我知道你们在怕什么,放心吧,我不会赖在家里白吃白喝的,现在我就去镇上看看,我就不信我一个高中生除了下地干活,就找不到别的事情做了。”简宁说完直接就去拿包袱走人。 原本属于她的房间现在已经满了杂物,想住都没地方住,不过这样也好,反正她对娘家这几个人也不信任,还不如搬出去呢,山洞里、桥洞底下,哪儿不能住人,先慢慢做点小生意,熬过了这几年,她的机会就来了。 上辈子她什么苦没吃过,这 分卷阅读38 辈子也行,老天爷让她重活一世,肯定会善待她的。 “妈,就让她这么走了,万一林家来要人怎么办?”撒泼打滚闹一场倒没什么,就怕人家告她们骗婚,要把当初那600块钱彩礼钱要回去,那可就糟了。 简母并不在意,“工作是那么好找的?你姐就是读书读傻了,城里那么多人都找不着工作呢,更何况她一个农村人,要不了两天肯定回来,到时候就老实了。” 自己闺女自己还不了解吗,心气儿挺高的,但是本事配不上心气儿,要不了几天肯定就灰溜溜的回来了,等心气压下去了,不管是在娘家,还是在婆家,就都老实了。 入v四更 林成珠陆陆续续往几个杂志社投了四次稿,一直到升学考试的前一周,才收到这辈子的第一份稿费。 因为是短篇小说,加起来总共也只有两万三千多字,所以林成珠是一次性全都邮寄过去了,小说月刊给的价格是千字一元五,所以这篇小说林成珠总共收到了34块5毛钱的稿费。 这要是放在后世,林成珠肯定嫌少,但是放到现在,三十四块五可是一点儿都不少,要知道现在一个鸡蛋也就是六分钱,她在初中一个学期的学费就只有12块钱,小学的时候更便宜,一学年也就只用六块钱。 除了稿费单子以外,被一同寄过来的还有样刊,林成珠都等不及回家,直接在邮局就打开了,在目录里看到自己的小说——月牙姑娘,讲的是深山里一个叫月牙的小姑娘,通过学习走出大山的故事。 其实林成珠更喜欢的是那种青春言情小说,不然的话,上辈子也不会在暑假里看军婚文,更不会来到这个世界了。 但是现在,哪怕是小说月刊,审核标准还是很严格的,最起码不能跟这些情情爱爱有关系,林成珠上次翻开那一本,基本上反映出来的主题就只有三个,一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对大自然的热爱,三就是对封建糟粕的痛恨。 林成珠的月牙姑娘要反映的主题就是第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虽然写这篇小说的目的是为了赚取稿费,不过,她还是希望能有人通过这篇小说找回对生活的向往,特别是那些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们,能够不放弃学习知识,等过几年高考恢复了,脑子里的知识就有用武之地了。 “这是什么好书,回家看成不成,在这儿看什么?”林成家实在是在外面等的无聊了,这两个月每周他都会送林成珠到邮局来,以前对这地方还稀罕的很,现在真的是连进来看看的兴趣都没了。 林成珠把手里的书刊摊开,指着上面铅印的三个字,“看看,认识不认识。” 林成家的‘林’,林成家的‘成’,还有林成珠的‘珠’。 “林成珠?你写的东西终于被选上了?拿过来我看看,给不给钱?给多少?”好歹也是能出书的地方,三瓜俩枣可拿不出手。 林成珠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因为太过兴奋,脸都是红的,“你先看书,我把钱领出来。” 看书这种事情,林成家没什么兴趣,哪怕上面印着自己妹妹写的小说也一样,不过领钱这事儿他却是有兴趣的很。 “我跟你一块儿,顺便帮你数钱,别让人把你给坑了。”林成珠本来就看起来呆呆傻傻的,可是好坑的样子,身上的聪明劲儿全都用到读书上去了。 林成珠眨了眨眼睛,三十四块五而已,这点钱她还不至于数不清楚,邮局又不会光给她小票。 果然在拿凭据领钱的窗口,人家给了三张大团结,四张一块的,一张五毛的,拢共加起来也就只有八张纸币而已,不至于把人给数迷糊了。 林成家眼睛都亮了,“赶紧放好,别让人给抢了。”要知道工人满师之后的工资一个月也就30多块钱,34块5就相当于是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千万得放好。 林成珠直接把钱放进书包里,里头有个小内兜,钱和票她基本上都放在里面。 “安全吗?要不然我给你拿着,你放心我肯定还你,不然的话,你就让妈削我。”这么多钱呢,千万别丢了。 “安全,绝对安全。”林成珠其实挺不能理解三哥这反应的,30多块钱确实不算少,不过也不算多,大哥每个月60多块钱的工资呢,她这才哪到哪。 出了邮局的门,林成家骑自行车带着小妹,“这是你第一次领稿费,得好好庆祝庆祝,咱们不能就这么空的时候回家,你说对不对?” “那怎么回家?咱们又没票。”林成珠不是不想买东西,她手里头又不是特别缺钱,如今又找到了赚钱的路子,还真想 分卷阅读39 花钱买点东西,不过没票的情况下能买到的东西太少了,猪下水、鸡蛋糕、雪花膏,她知道的商品里就只有这三样是不需要用票的。 “没票也一样能买,就是价格稍微贵点,三哥带你去个好地方,那地方卖什么的都有。”这个地方还是他无意中发现的呢,卖肉的、卖鸡蛋的、卖青菜的、卖锅碗瓢盆儿的,里面是应有尽有,只可惜他没钱,所以每次都只是进去逛逛,从来都没有买过东西。 好歹也是看过军婚文的人,林成珠立马就知道三哥说的是什么地方了,卖的东西多,价格贵但是不要票,那肯定就是黑市了,小说里女主虽然没在黑市里做过生意,不过却在黑市里买过不少东西。 林成珠对这地方还挺好奇的,她能通过写稿子赚钱,但是不能通过写稿子赚票,以后这几年,要买东西的话,最方便的去处还是黑市。 林成家骑着车子七拐八拐,最终拐进了一个相对比较狭窄的小道,单就宽度来说,并不适合做市场,两边的人一摆摊,中间留出来的空也就是能让两个人并排走过去。 不过这条小路却是四通八达,连接了不少路口,不管是摆摊的人,还是买东西的人,都很容易跑路。 里面果然就像林成家说的一样,卖什么东西的都有,林成珠几乎都要挑花眼了。 也并非是所有的东西都不要票,有票的情况下价格会低一点,没票的话,那价格就会比较高,还有一些卖家想要比较难弄到的自行车票、缝纫机票,而这样的票能换取的东西也就更多。 林成珠是有钱没票,林成家则是没钱也没票,不过这并不妨碍她们从头逛到尾,而且还把价格全都问了一遍,最后再商量要买什么东西。 不过比较尴尬的地方是:快逛到头的时候,看见了本应该在娘家呆着的简宁,仍旧是走的时候穿的那身衣服,不过人应该是受了不少罪,身上的衣服比以前显得要肥大,脸也肉眼可见的消瘦了。 对方前面也支了个摊子,说是摊子,其实也不过是几个装着绿豆糕的白瓷碗而已。 双方几乎是同时发现对方的存在,然后也几乎是同时转过视线,互不搭理。 本来两边也没什么好说的,要是来的人是林母或者刘花,还有可能上去骂几句,不过来的是林成家和林成珠兄妹俩,就完全没有这个兴致了。 双方有默契的互相把对方当做不存在,尴尬的错开眼神,各干各的,卖东西的人照旧卖东西,买东西的人照旧买东西。 等逛完一圈之后,两个人才开始商量买什么东西比较合适。 “买只老母鸡Ⅰ吧,供销社是1块1一斤,但是要票,这里不要肉票的话,是1块3一斤。”林成家率先提议的,猪肉就不怎么合算,不要肉票的话,比供销社的猪肉每斤贵出来五毛钱,但是不管是猪肉还是鸡肉,必须得买一样。 “那就买一只老母鸡。”林成珠点了点头,“不过你去挑,我不会挑这个。” “行,那我去挑,你看看还有什么要买的吗?”妹妹太听话了,他说要买一只老母鸡,立马就同意了,爸妈都没这么疼过他,难得的,他都有点儿心虚了。 林成珠想要买的东西还真不少,“来两块豆腐,一块肥皂,再来几斤油、几斤精面粉、半斤白砂糖。”也不知道手里的钱够不够用。 在这个世界呆的久了,像糕点、糖果、包子、油条,这一类的东西,她也知道是不能买的,不是人家做的不好,而是买这些东西不如去买原材料,买糕点不如买鸡蛋,买糖果不买白砂糖,买包子不如买肉买面,买油条也不如买油。 手工劳动力是最廉价的,在她们林家,宁可自己动手包包子,也绝对不会去买现成的。 “要不然咱们先买着,看看能买多少,买不了的东西咱们可以下次再来。”本来觉得34块钱挺多的,但是要买这么多东西的话,还真不一定够花。 “行,那咱们先去买老母鸡。”林成珠在这方面特别好说话,当然这也是因为黑市上没有书卖,也没有漂亮裙子和首饰可以买。 林成家也没有挑鸡的经验,哪只看上去肥就要哪只,所以最终挑出来的这只老母鸡是摊子上最大的,足足有4斤,摊主给抹了一个零头,但是那也花了5块钱呢。 林成珠不太自在的挠了挠手背,虽然物价低,但是钱还是一样的不经花。 “别看老母鸡比公鸡贵那么多,但是老母鸡身上油多,养人,适合你们女同志吃。”林成家赶紧道,公鸡身上可没什么油水,一点儿都不如老母鸡好吃。 分卷阅读40 “那咱们去买别的吧。”贵肯定有贵的道理,不可能无缘无故贵那么多。 肉贵,其他东西就没那么贵了,林成珠要的扇牌肥皂才五毛钱一块,白砂糖七毛八一斤,半斤也才花了三毛九,油是八毛八一斤,五斤也就才花了4块4,两块豆腐就更便宜了,才一毛五。 这些东西加起来总共花了12块4毛4,林成珠干脆凑了个整数,又买了7块5毛6的面粉,加起来总共20,剩下的14块5自然是留下来继续当邮费。 两个人把东西用麻绳绑在自行车上,一路推着车回家,路走了一半儿,天就蒙蒙黑了,快到村子的时候,更是彻底黑下来了,不过许是天好的缘故,头顶上的星星亮的很,所以大老远的,兄妹俩就看见林父蹒跚的身影。 林成珠使劲挥了挥手,然后一路小跑过去,“爸,你怎么来了?” 林父的步伐不紧不慢,“都八点了,你们还没回家,你妈让我出来找找你们,怎么回事儿,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自行车坏了?”不然的话,干嘛推着车子,不骑上去。 “自行车没坏,我和三哥买了点东西放车子上了,所以这才推着过来的。”林成珠解释道,很想告诉她爸稿费的事情,不过又不太好意思,也不知道怎么说出口,她知道这一辈子的父母都很疼她,但是感情还是跟上辈子的爷爷奶奶不一样,没办法那么坦然。 林成珠觉得自己就跟壳里的小蜗牛一样,想出来,但是又胆怯,两根触须稍微感受到些风吹草动,就立马缩回壳里去。 “不用往家里买东西,家里什么东西都有,你在学校该买什么东西就买什么东西,不用省着给家里。”林父想也知道买东西花的肯定是闺女的钱,老三这小子,兜里就是有一分钱也得当天花了,根本就攒不住。 林成家已经推着车子走过来了,“这回不是你闺女省出来的钱,是你闺女写稿子赚的钱。” 看见那30多块钱的时候,他头一次后悔当初为什么没好好上学,不然的话,他也能动动手指头就赚钱了。 林父还是头一次知道自己闺女写稿子的事情,而且写稿子还赚了钱,被惊的眼睛都有些发直了,不过转念一想,本来他闺女学习就好,文章写得自然也好,能靠写文章赚钱好像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文章印在哪张报纸上了?爸也去买几份。”一份贴在家里,一份给老丈人家送过去,一份烧给他爹妈。 “不是报纸,是杂志,就是上次大哥给我带来的那种,杂志社发了样本,咱们回去再看。”还好她写的不是青春言情小说,不然的话,都不敢拿给家长看。 在林父的认知里,杂志要比报纸的规格更高,“好好好,杂志好,咱们县里能买到吗?”就一本该怎么烧给爹妈。 “这个我也不知道,等下周考试完,我就去县城的书店转转,看看有没有卖的。” 不光是要看看有没有卖小说月刊的,更重要的是看看有没有卖资料书的,什么数理化丛书、英语词典、散文集,就算买不起,也不妨碍她先把价格记下来,等下次稿费到了,就先去买书。 许是不放心孩子,林母不光是打发林父出来找人,自己也在村头等着呢。 “哪来的老母鸡?这些又是什么东西?你们俩路上捡到钱了。”林母目光灼灼的盯着自行车上的货物,闺女手里有多少钱她是清楚的,绝对买不了这些东西,就算是捡着钱了,那也得连票一起捡到才能买。 不用林成珠解释,林成家自己就把来龙去脉给说了一遍,从多久之前就开始投稿,稿费是多少钱,他们是怎么去的黑市,买了什么东西花了多少钱,一五一十的全都交代清楚了。 怕被旁人听了去,林成家还特意压低了声音。 “我闺女这么厉害呢,都能挣钱了。”林母夸道,跟别人说话她都是大嗓门,但是跟闺女说话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把声音降下来,生怕声音大了,再吓着闺女。 三个儿子既皮实,脸皮又厚,但是闺女就不一样了,没上中学之前还跟小辣椒一样,但自从上了中学之后,就越来越乖巧了,模样和性子也越来越可人疼,看见闺女的时候,她整颗心都是软的。 “走,回家,妈给你熬母鸡汤喝。”明天下午闺女就回学校了,今天晚上熬了,闺女就能多喝两顿,要是等到明天再熬,那可就喝不了多少了,所以今天晚上回去她就把鸡汤熬出来,让闺女喝完鸡汤再睡觉。 第 22 章 如今的天热的很,村子里很多人都在外面纳凉,这里没有水泥路 分卷阅读41 ,村子里的路基本上都是用土和石块垫起来的,别说是开过去一辆汽车了,就是一辆马车过去,都会扬起一地的灰尘。 不过现如今汽车还稀罕的很,村子里的马这会儿也都在马圈里拴着呢,唯一驶过的车子就是老林家这辆自行车了,上面满载着东西,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他婶子,这是从哪捉来的老母鸡?可真够肥了。” “这袋子里装的是什么?这么大一布袋。” “这是你们家老大从部队寄过来了吗?” …… 林母挺直了腰杆,刚想说话呢,就被老头子抢先了,“是我们家闺女买的,写的文章被印在书上了,人家得给我闺女稿费,知道啥是稿费不?” 这嘚瑟模样,林母都没眼看了,是她闺女写的文章,是她闺女赚的钱,瞧老头子那幅模样,跟他写文章赚了钱一样。 “行了行了,赶紧回家,我还得给我闺女炖母鸡汤呢,写文章这事儿费脑子,必须得好好补补,而且下周就是升学考试了,镇中学还指望我闺女再考个全县第一呢。”林母的嗓门那叫一个大,手里头还抓着老母鸡的两只爪子,看上去特别威武。 不过林母再是威武,手里抓的老母鸡再是肥硕,小姑娘们看的还是推着自行车的林成家,哪怕天已经完全黑下去了,但是在璀璨的星光下,仍旧能够将轮廓看得清楚,更别提那双无处安放的大长腿了。 在女生眼里,仅从外貌来评判的话,脸好占一半,腿长占一半,刚好林成家这两项都占上了。 小姑娘们都比较注重外貌,其他人可就不是了,尤其是上了年纪的大叔大婶,对于赚钱的事情可以说是相当重视,虽然写稿子这事儿他们办不了,不过家里头总有识字的人,也可以试一试。 就算试不成,林家丫头今年也十五六岁了,这个年纪亲事已经可以相看起来了,再过几年也就可以结婚了,这孩子要是娶回家,那不就相当于娶回家一个金疙瘩。 动心思的人还真不少,只不过林母赶着要回家,所以其他人才没来得及打听那么仔细,不过来日方长,都在一个村子里住着,哪还有打听不到的事情。 家里的晚饭早就已经做好了,玉米粥、菜窝窝、凉拌黄瓜、清炒豆角。 “这顿饭都别吃得太饱,我现在就把这鸡杀了,晚上炖出来,别到时候撑的睡不着觉。”林母道,进了院子之后根本就没把手里的鸡放下,直接去厨房把菜刀拿出来,杀鸡、放血、去毛、开膛、破肚,整个过程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说是熬母鸡汤,但是也不可能只往里面放鸡肉,先是往锅里倒油,油热了之后往里放葱姜,然后倒入切好的鸡肉和土豆块儿,翻炒一会之后再加水。 之后就是慢功夫了,要想把鸡肉炖烂糊,起码要两个小时。 除了除夕夜以外,一家人很少有这种晚上一起熬夜的机会,不过被鸡肉的香味勾着,每个人都精神奕奕,没有一点想要睡觉的意思。 林成珠被要求念了一遍自己的小说——月牙姑娘,再一次庆幸自己写的不是青春言情类小说,而是这种光伟正的风格,不然的话,她还真的会念不出口。 一篇只刊登了6000字的小说,从头到尾念完也花不了多长时间,林成珠剩下的时间基本上都用来看杂志上的其他小说了,不得不说,穿越不是万能的,她的文笔跟小说月刊上的其他作者比起来,连中上都排不到,唯一的亮点就是题材了,这本月刊上十篇有九篇都是批判性很强的小说,像月牙姑娘这种‘平淡风’的,实在是少得可怜。 果然,她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的,暑假除了提前预习功课之外,还得好好练习文笔,争取以后能靠写东西生活。 林母拿着碗大的勺子,从厨房走到堂屋,再从堂屋走到厨房,就没有停下来的时候,看着众人的馋样,心里头得意的很,以前还都觉得她做饭不好吃呢,现在看来不是她的手艺不好,而是食材不够好,要是整天能大鱼大肉的吃,谁还会嫌她做饭不好吃。 “妈,应该熬的差不多了吧。”刘花实在忍不住了,从吃完饭到现在,她都喝了两大碗凉白开了,再喝下去,肚子都要喝成水饱了。 林成珠也有些熬不住了,上辈子晚自习下课就得十点钟了,上床睡觉差不多得到11点多,但是照样有精神,现在习惯了早睡,一过十点就开始打哈欠,要不是怕辜负她妈一番心意,她早就想去睡了。 林母其实也不太能精准的把握住火候,毕竟她也没熬过几回母鸡汤,不过听人说这样的汤熬得越久就 分卷阅读42 越入味,本来她是打算再多熬一会儿的,刚想说话,就见闺女打了个秀气的哈欠。 “行,那就先盛出来一人一碗,明天早上我再往里加一些土豆继续熬。” 这回不用林母说,一家人全都起身去厨房端碗,各拿各的站成一排,至于给每个人分多少鸡肉和土豆,那就全凭林母的心意了。 不管是林父,还是刚进门没多久的刘花,对此都没有任何意见。 不过林母做事情也是相当的敞亮,每个人碗里都是满的,锅里的土豆全都盛出来了,至于鸡肉,每个人两块,其中俩鸡腿儿是老头和闺女的,俩鸡翅膀是老二和老三的,其他的肉块就随意了,舀到哪块是哪块。 第 23 章(捉虫) 林家的房子就建在村子中间,前后左右也都紧挨着人家,所以这鸡肉的香味儿,可是把周围人馋的不轻,原本天儿就热,睡觉睡不踏实,如今有这香味勾着,那干脆就更睡不踏实了。 这不过年不过节的,能闻见鸡肉味也算是稀罕事儿了,只不过越闻越饿,越饿就越睡不着。 等老林家的人吃完饭,准备睡觉的时候都快夜里12点了,林成珠困的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好在之前等着吃鸡的时候,就已经洗漱完了,现在直接就能上床睡觉。 至于刚刚吃了那么多鸡肉和土豆,立马睡觉会不会发胖的问题,林成珠就全然不在意了,这辈子和上辈子一样,感觉怎么吃都还是个瘦子,所以完全没有发胖的顾虑。 其他人就更没有这样的顾虑了,这年头人是一个比一个瘦,很难见到胖人,当然了,现在长得胖可不是烦恼,而是有福气、家里条件好的象征,不少人都巴不得自己身上长肉呢。 林成珠在家连吃了三顿老母鸡,这才回到学校,虽然马上就要升学考试了,但是学校里的氛围实在是跟升学考试扯不上关系。 照样有满学校溜达的,有三五成群打打闹闹的,甚至寝室里已经有人往家打包行李了,这会儿还能安稳读书的人屈指可数,林成珠看得出来大部分人对即将到来的升学考试并不重视。 其实也不能怪大家不重视升学考试,这年头上大学不是靠考试,而是靠推荐,参加工作基本上都是接父母的班,就算是有所谓的招工考试,那面向的也都是职工家属。 所以在大部分人的认知里,书读的好没多大用处,投个好胎才是最管用的,爸妈有,就相当于子女有了,爸妈没有,那子女也没什么门路能弄到。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真的是既不舒服也不自在,大概是习惯了上辈子那种学习氛围,林成珠现在是万分期盼高考恢复的那一天,不过现在她的首要任务还是先考上高中。 抱着这样的想法,林成珠可以说是拿出了百分之百的精力来对待这次考试,哪怕是已经熟记于心的内容,在开考前都要翻看。 当然,这也是她的习惯了,想要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就会竭尽全力把这件事情做好。 刘蓉蓉受到好友的影响,也难得认真了起来,甭管能不能考上,发挥出自己应有的水平就是了,多考一分算一分。 不光刘蓉蓉是怎么想的,校长也是这么想的。 “别紧张,就把这次考试当做咱们以前的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只要能发挥出正常的水平来,咱们县里的高中随你挑。” 怕学生太过激动了,校长根本就没敢告诉林成珠,如果这次的考试成绩能在全区名列前茅的话,去区里上高中也是很有可能的。 前几年他们县里头就出了这么一个学生,升学考试在全区排名第三,所以直接被区里的高中录取了,在他看来,林成珠也是很有希望的,不过前提是考试的时候必须正常发挥才行,不能太过紧张。L 林成珠还不知道校长对她抱有这么大的希望,在考试之前她还想着在区里争名次,但是等真正开考以后,也就没有精力去想旁的事情了。 这次考试的题目确实是比以往要难的多,以前县里出题多重视基础,拔高性的题目并不多,但是这次就不一样了,基础性的题目和所谓的拔高性题目几乎是参半,虽然题量还跟之前一样,但由于难度增加了,像数学物理这两门功课,大部分学生都没有做完。 林成珠也只能庆幸自己上辈子学过,系统性的题目做过不少,不然的话,先不说能不能做得完这些题目,要是被难题慌了神,能不能正常发挥还两说呢。 往年升学考试的试卷学校根本就没留下来过,当然本身也就是多出来三四份,要么拿着垫了桌脚,要么拿着到了草稿纸,或是被拿回家教孩 分卷阅读43 子写字了,反正是没有人留心。 不过今年校长却是早早的跟老师们打了招呼,要把全套的试卷留出来一份,等到明年给毕业班的学生做练习,争取再培养出个全县第一了,到时候他们学校可就真在县里成名了。 升学考试不过两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林成珠来说却是享受的很,好久没有做题做得这么痛快了,天知道没有五三(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的日子她是怎么熬过来的,而且每逢大型考试,总能在办公室跟着校长和主任吃小灶,每天能吃到肉片、喝到鸡蛋汤的感觉,也让人舒服的很。 舒服到恨不得一辈子都考试才好呢。 **** 考完试之后,林成珠在家呆了还没一周呢,升学考试的成绩和名次都还没出来呢,大哥就已经匆匆忙忙从部队赶回来了。 家里人谁都知道,林成峰这次回来就是为了离婚的,虽然大部分人都乐见其成,但离婚这样的事情总归不是什么好事,不适合时常露着笑脸,更不能打打闹闹。 所以不管是家里说话说的最多的林母,还是最能闹的林成家,都老实极了,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气氛显得有些压抑。 “妈,简宁呢?”赶紧离婚,他真的是一刻都不想多的。 “你走之后,我们就把她送娘家去了,不过听人说,她现在没跟娘家人住在一起,自己一个人在山上住呢,之前守林子的人在那儿搭了个小屋,后来林子不需要守了,也就没人在那儿住了。” 林母还真没想到简宁能做到这一步,一个懒到连下地都不肯的人,跑到山上去,自己伺候自己吃喝拉撒,也算是有点长进,不过手里头有钱这样过日子还行,等到手里都没钱了,那就得好好下地干活了,要吃的苦头还在后头呢。 林成珠和林成家对视了一眼,之前去黑市买东西的时候,正好碰上简宁在里面卖东西,也不知道简宁是怎么操作的,看样子现在还没几个人知道简宁在做投机倒把的事情,当初假装看不见的时候,两个人就很有默契,如今也默契的很,谁都没有把这事往外说。 简宁就是个不安定因素,而且还是管不住的那种,所以越少的人知道越好,等到大哥离了婚,简宁再怎么作妖也都跟她们家没关系了。 “那我现在去找他。”从进门到现在,林成峰连身上的背包都没有放下来,恨不得立刻带着简宁去办离婚手续。 “先吃饭,吃了饭再去,妈去给你下碗面条,再打个荷包蛋,很快的。”林母赶紧拦住儿子,这一路上又是坐火车,又是坐汽车,已经够累人的了,而且自己的儿子自己也了解,老三是手里头攒不住钱,老大就是手里头太能攒住钱了,这一路上肯定舍不得买什么好东西吃,还不知道遭了多大罪呢。 不过这一回林母可是猜错了,林成峰确实有很长一段时间舍不得吃,舍不得喝,舍不得花钱,但是在林成峰的记忆里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如今他可以一次给小妹买五件新衣服,自然也不会对自己吝啬到出门都舍不得吃点儿好的。 所以从县城下了车以后,他就直接去国营饭店吃饭了,就一个人吃饭也没叫多少菜,一盘豆角炒肉,一盘红烧茄子,再加两大碗米饭,现在肚子还不饿呢。 “妈,我吃过了,这次只有五天的假,来回路上就得折腾将近三天,我还是先去找简宁,把事情办了才能踏踏实实坐下吃饭。” 要不是因为他申请了离婚,这次回来就是办离婚的事儿,五天的假都请不下来,所以如果这一趟要是没把事儿办成,下次再回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林母心疼儿子,虽然没有硬拉着儿子留下吃饭,不过却是往儿子军装兜里揣了两个大馒头。 “路上吃,别饿着。”她还记得老大当年第一次从部队回来的时候,一口气吃了五个窝窝头,吃得那叫一个香啊,她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林成峰无奈,他身上的军装合身的很,兜里装两个大馒头鼓鼓囊囊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腰上长了两个大瘤子呢。 林成峰把馒头从自己兜里拿出来,装进……背在身上的背包里,“爸妈,那我先走了。” 按照他对他Ⅰ妈的了解,他要是不拿上这两个馒头,那肯定还有别的东西,除非他先留在家里把饭吃了,可他现在一则是赶时间,二则也实在是一点儿都不饿。 一更(捉虫) 林成峰去的时候很是凑巧,简宁正在开门锁,旁边还放着一个筐子,用黑布罩着,也不知道里面放了什么,但肯定不是野草和粮食,如果是这两样东西的话那就不用布罩着了。 分卷阅读44 看见林成峰出现,简宁并没觉得意外,甚至还有一种半只鞋子终于落地的感觉,可能是这么长时间已经想通了,或者说是接受现实了,简宁相当的冷静,甚至还主动开口打招呼,“什么时候从部队回来的?”也真是够心急的了。 “今天刚回来,组织上已经同意了,我们现在就去办离婚手续吧,早点办完也就没事了。” “现在?现在都下午5点多了,等到了镇上,人家办事的人员已经下班了,我知道你心急,但是那也得等到明天吧。”简宁脸色不太好,至于这么迫不及待吗,一晚上的时间都等不了。 “我这趟回来假期短,而且我已经跟镇上的办事人员说过了,他会等着咱们过去再下班,也省的明天再跑一趟,再说了,你不是还有事儿吗。”林成锋眼睛瞟向罩着黑布的筐子,按照以往的经验,这里面的东西怕是见不得光的。 简宁迅速把筐子拿起来藏到背后,嘴硬道,“我能有什么事儿,既然你假期短,那咱们现在就去镇上办手续,不过剩下的钱应该给我了吧。”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黑市的生意也没有想象中的好做,主要是镇上能花钱买糕点的人太少了,所以这些天她赚的钱也就是刚够自己吃喝的,根本就攒不下来钱。 目前看来,镇上的黑市不太适合去买糕点,她已经有打算过几天去县里逛逛,顺便拎着自己新做出来的糕点,要是供销社那边肯收,哪怕少赚点,但也算是个稳妥的路子,要是供销社不肯收的话,那还是得去黑市试一试,县城的消费水平还是要比镇上高一点儿的,舍得花钱买东西的人也会比镇上多。 林成峰直接从兜里拿出25块钱来,二话没说就直接递给了简宁,他之前想用张志成来拿捏简宁,但是很显然简宁跟张志成好像上辈子就闹掰了,张志成的死活根本就威胁不到简宁。 刚刚他不过看了一眼那个筐子,简宁就害怕到将其藏到身后,总算是找到拿捏对方的办法了,所以他一点儿也不怕简宁拿了钱之后后悔,要是他心再狠一点儿,剩下的钱甚至都不用给,就能逼简宁去跟他办离婚手续。 不过,现在他并不想让简宁用25块钱就能买到一个教训。 简宁飞快的把钱接过来,认真仔细的数了一遍,从老林家搬出来之前,她确实没有将25块钱看在眼里,但是现在……一分钱也是钱啊。 可能是因为被抓到把柄了,一路上简宁都老实的很,不言不语的,整个人直愣愣的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哪怕快被车子颠下来了,也没有从身后搂住林成峰,办离婚手续的时候也相当配合。 所谓离婚证,其实就跟结婚证差不多,一张纸而已,不是后世那种小本本,上面的身份信息也都是当事人自己填写的,只要盖上民政局的印章,这婚就算是离了。 上辈子两个人并没有办理离婚,不过在法律上,两个人也已经算是离婚了,不然的话,林成峰又哪还能再娶。 “走吧,我送你回去。”民政局门口,林成峰主动提议道,既然是他把人带出来的,那就有义务把人送回去,这一点绅士风度他还是有的。 简宁看起来对离婚这件事接受性良好,办理离婚手续前后,脸色和神情都没有多少变化。 这辈子到底又跟上辈子一样了,往后的一切都得靠自己。 “你把我放到王家湾就行,我自己走回去,不麻烦你了。”简宁扯了扯嘴角,算是露出了一个笑容,不过这笑比哭都难看,造化弄人,老天爷既然已经让她重生了,那又何苦再让另一个人重生。 “行,那就赶紧上来吧。”林成峰对简宁没什么好说的,送简宁回家也是出于安全考虑,跟感情无关。 林成峰还真就把简宁放在了王家湾,这地方离简宁住的地方还有好几里路呢,不过这边庄子大,沿途基本上都有人家,不至于会碰到什么危险。 “等一等,咱们离婚的事儿是不是要跟我爸妈说一声?”简宁忽然叫住林成峰,也不知道爸妈会不会把她再卖一次。 “那是你的事儿。”林成峰边说着,边就已经蹬着自行车往前走了,事实上从离婚那一刻起,他跟简宁就没有任何关系了,没有孩子,也没有什么共同财产,更没什么感情,离了婚就算是彻底不相干的两个人了。 等到人都已经走远了,简宁才恨恨的一脚踹向旁边的草丛,还未来将军呢,心眼儿比针眼儿也大不了多少,不管上辈子如何,这一辈子她可还什么事情都没做过呢。 简宁什么想法,从来都不在林成峰的考虑范围之内,也不在林家人的考虑范围之内。 分卷阅读45 在看见儿子离婚证的第一时间,林母首先就是松了口气,简宁嫁进门来两年了,有多能闹她是领教过的,本来她还担心对方不会这么轻易的答应了,没想到老大这事儿还真就办的这么利索,不愧是在部队当连长的人。 “把这东西好好收起来,可千万别丢了,晚饭已经做好了,就等着你回家吃饭了,那两个馒头吃了吗?”林母早就注意到儿子干瘪的背包了,肯定是吃了,不然人能撑到现在,早就饿的开胸贴后背了。 “吃了吃了。”林成峰忙点头,事实上那两个馒头让他给了旁人,也不能说是旁人,这个人虽然现在跟他们家没什么关系,不过日后可是他们家的三儿媳妇,老三的未来媳妇,如果这辈子跟上辈子一样的话,再过两年,老三就要娶了人家了。 要说他这未来的三弟媳,跟三弟某种程度上还挺契合的,按照后世的话来说就是花痴配臭美蛋,手里有点钱就给三弟买新衣服,养家也是三弟媳的事儿。 能养得起家,尤其是在他三弟还相当能花钱的情况下,这人也算是有能力了,不过现在,刚刚失去的三弟媳,如今这日子可一点都不好过。 他之前也没跟这户人打过交道,所以就直接把俩馒头放在门口的石凳上了,敲了几下门等里面有回应之后,也没露面儿就直接走了。 一家人忙着把饭菜端出来,老大好不容易回趟家,呆不了两天就走,等下次回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所以林母这次是相当舍得,不光让老二媳妇直接炒了一盘鸡蛋、两盘青菜,还蒸了白米饭,这可是逢年过节才有的待遇。 “按理来说,妈不应该现在跟你说这话,但是等你下次回家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你这也快三十了,如今跟简宁离了婚,也该考虑考虑以后的事儿了,你要是想在家里找,妈就托人给你看看,好姑娘多的是,像简宁那样的才少见呢,所以你也别害怕,你要是想在部队找,那也行,不过这两年最好就把婚事给办了,我还等着抱孙子呢,可不能再耽搁了。” 林母说起这个话来自己都觉得伤感,本来老大年龄就不小了,不好找对象,又是个当兵的,结了婚之后就得两地分居,更关键的是现在还成了个二婚头,样样都出挑的好姑娘还真不好找,不过就算是随便找一个人,那也比简宁强。 林成峰倒是没提防他妈会突然说这事儿,上辈子简宁私奔的事情是四年后发生的,当时他都已经32岁了,他妈当时都没跟他提再婚这一茬的事儿。 不过这也能理解,上辈子他是被人戴了顶绿帽子,而且还没处说理去,这辈子则是自己主动要离婚的,也难怪他妈会在他离婚当天就操心起再婚的事情。 “妈,还是在部队找,我自己找吧。”现在找可找不到,他媳妇儿跟小妹同龄,现在还在学校上学,等上完军校去部队报到的时候,就已经是八年后的事情了,上辈子再婚的时候他都已经38岁了,这一辈子就算是想要早点儿,也得等媳妇考上军校之后再说吧。 所以32岁之前,他是结不了婚的。 林母欲言又止,最后轻轻叹了口气,这要是老三的话,她一点儿都不担心,但换成是老大,平日里跟自家人都说不了几句话,更别提跟旁人了,说句不好听的,那就是块榆木疙瘩,指望他自己找媳妇那还真得等到猴年马月去。 如今也只能希望部队里的好姑娘能主动一些,能先看上她儿子。 二更 简宁走了之后,林成峰当天晚上终于不用睡在树上了,林母在这方面心思也难得细腻了起来,虽然没换床上的被褥,但之前属于简宁的东西却是全都收了起来,当然,这样一来整个房间都显得有些简陋。 林成峰倒是并不在意这些,在部队特训的时候,树上、草丛里随便找一个地方都能睡得着,而且在终于把离婚证拿到手的情况下,这一觉睡的别提有多踏实了,重生之后心里紧绷着的那根弦,总算是松开了。 林成峰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第二天一大早吃完早饭,就直接背着背包走人了,临走之前,还被林母嘱咐,别忘了找对象的事儿。 说来也是凑巧了,林成峰前脚刚走,也就是半个小时的功夫,后脚镇中学的校长就骑着自行车过来报喜了。 给校长带路的是同村的几个村民,还没进老林家的门呢,大嗓门儿就先传过来了,“老林哥,喜事儿,大喜事儿,你们家闺女这回考了全区第一,校长都来报喜来了。” 林父第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脑子都是懵的,林母也是一样,愣了愣居然动手去掐自己的胳膊,感觉到疼痛,这才拉着老头子一起去迎客人。 “老哥哥,老嫂子 分卷阅读46 ,我是咱们镇中学的校长,给你报喜来了。”校长脸上的褶子都快笑成一朵花了,他本来是期盼着林成珠同学能考个全区第三名,那就谢天谢地了,没成想这孩子比他期盼的还争气,全区第一名,县城那几所中学的校长怕是要傻眼了。 “都是老师教育的好,快请进。”林母说这话的时候,感觉自己身子都是飘的,又是紧张,又是激动,不过这嗓门还是一如既往的大。 林成珠赶紧跑过去跟校长问好,这辈子真跟做梦似的,轻轻松松就是全校第一了,然后又是全县第一,现在居然还考了全区第一,不行不行,她整个人都要膨胀了,必须要缓一缓。 等把校长迎进屋里,林家人自然也都在堂屋围着,帮忙领路的村民这会儿也不肯走,这么大的事儿当然得好好听着了,以后出去也能跟旁人说道说道。 别看现在大家普遍都不重视教育,尤其是农村,能坚持把小学读完的都没多少,但人总是会向往自己没有的东西,而且说到底,当领导的都是文化人。 校长不光是过来报喜的,还带来了学校给的奖励,不过不多,30块钱外加两个硬皮本儿。 “按照林成珠同学的这个成绩,很有可能被区里的高中特招,老哥哥、老嫂子,到时候你们可别因为学校离家远,就拒绝这样的好事儿,区里的学校肯定县里的学校要好,要是成绩优秀的话,还有可能毕业之后被招进工厂做工人。” 这年头也不兴考大学了,上个好学校最大的用处就是有可能被招工,不过就算没有被招工,去区里去上学也能长长见识,总比一辈子都窝在这么一个小地方要强。 林成珠眼睛都亮了,这么快就要换新地图了,等到了区里上学之后,或许她就能跟全市的同学一起比成绩了,一想到这儿,肾上腺激素都飙上来了。 “区里啊,那多久才能回一次家?”林母心里头直犯怵,县城她都没去过几趟,更何况是区里,这大老远的,万一几个月才能回家一趟,闺女一个小姑娘家,她实在是不放心。 这事儿校长还真不知道,不过肯定没有在县里读书回家方便,“林成珠同学是个有天分的,能读书,会读书,有机会的话应该去更好的学校,对她以后的人生有好处,去区里上学还有可能被招工,您看要是让她去县城读两年高中回来,那不还得回家种地吗,太可惜了。” 林母看着自己闺女又瘦又小、又白又嫩的样子,着实是舍不得她下地干活,“特招这个事儿靠谱吗?” “靠谱,十有八九,不过老嫂子您放心,就算不被区里的学校特招,那也能去县城最好的高中。”他们学校能考上县城最好高中的学生也没有几个。 林母可谓是满面红光,闺女争气,她这心里头也舒坦,咬咬牙,狠狠心,“校长你放心,要是区里的学校真来特招的话,我们肯定让闺女去更好的学校。” 全程基本上都是林母在跟校长交流,至于林父,除了刚开始的时候打了个招呼之外,基本上就不说话了,除了校长以外的其他人显然都见怪不怪,老林家一直都是女主外……女主内,总之不管是对内,还是对外,林父都不是那个当家作主的人。 哪怕林家人再三留饭,校长也还是没留下来吃饭,骑上自己的破自行车就走了,自行车的前筐里还放着半兜子黄瓜,林家人自己种的,这要是到镇上还得拿钱拿票去买。 校长在林家的时候,一直都是林母巴拉巴拉说个不停,不过等校长一走,林父就立马拿着自己的老烟袋出去溜达了,村子里就没有能瞒得住的事情,校长还没走的时候,老林家闺女考了全区第一这事儿就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 所以这回不用林父自己开口,乡亲们就主动过去问询了,先夸一夸老林家教女有方,再问问人家是怎么教孩子的,家家户户谁还没有个孩子,不指望自家孩子考个全级第一,能写点东西赚了钱,她们就心满意足了,没道理吃一样饭、喝一样水长大的人,人家的闺女行,他们自家的孩子就不行。 不过夸人就要夸全面,不光要夸老林头的闺女,还要夸他几个儿子,尤其是老大林成峰,这么多出去当兵的,能混上连长的可没几个,以后自家孩子想当兵,说不定还得走林成峰的路子。 说起老大了,林父就忍不住叹气。 “这是怎么啦?你们家老大好几年才回家一趟呢,也别太忧心孙子的事儿了,让他有空多回来几次,这孙子就有了。”说起来林成峰也应该快30岁了,结婚晚不说,两年了孩子还没影呢,也难怪老林头心烦。 “不是孙子的事儿,老大两口子离婚了,前几天刚办了离婚手续,性格不合,实在过不到一块 分卷阅读47 去。”昨天全家人都已经商量好了,对外就说老大两口子离婚的原因是两个人性格不合,慢慢把消息散出去,以后简宁和简家就跟他们家没关系了。 周围的人都卡壳了,没成想老林家最近还出了这么大的一件事儿,有会说话的安慰道,“离了也好,成峰之前那个媳妇看上去也不是个持家的,成峰是连长,以后肯定能找到更好的。” 林父点了点头,这话说的中肯,再说离都离了,也就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了。 林母倒是没有着急出去炫耀,仔细把钱数了一遍之后,从中拿出了五块钱塞给闺女,“要是区里的学校真来特招的话,你想不想去?” 林成珠使劲儿点了点头,当然想去了,如果她没有赚稿费的话,还可能会担心去区里上学会给家里头造成负担,毕竟大哥、三哥都还没结婚呢,以后多的是花钱的地方,但是自从收到了一次稿费之后,自信心大增,要是能再被录用几篇,那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就都赚出来了。 “我闺女胆子就是大,随我。”像老大、老二那就是随了老头子,一棍子都打不出个屁来,还好这俩孩子都不窝囊,要真是完完全全随了老头子,那得气的她每天都上房。 林成家眼巴巴的在旁边瞧着,“妈,小妹一个小姑娘家的,自己去区里太不安全了,以后我去送她,等送到我就回来,从区里回来,我也去接她,你是不是也得奖励我点……钱。”他不要五块,一块钱就行。 “想得美,你要钱有什么用,还不是吃了喝了,再说了你一个20岁的大小伙子,你大哥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往家寄了好几年钱了,你二哥20岁的时候,都能在生产队挣十个工分了,你还伸手问你妈要钱,好意思吗?”林母气不打一处来。 以前让她最操心的是小闺女,现在最操心的就是这个老儿子了,干啥啥不行,还整天想着吃好的、喝好的、穿好的,挺大一老爷们,以后是要养家糊口的,总像现在这样哪成。 别看老大离了婚,但就算是以后都不结婚了,吃饱饭总是没问题的,不像老三,哪天她要是跟老头子一蹬腿去地底下了,饭都不一定能混上吃。 林母不喜欢打孩子,不过却是没少骂了孩子,可能就是因为从小到大挨的骂太多了,人都皮实了,现在再怎么挨骂,都没什么反应。 林成家仍旧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没结婚我就还是孩子,问自己亲妈要钱有什么,而且我也没整天闲着,我也去生产队挣工分了。”就是挣得没有二哥多而已。 “你每天赚的那几个工分,还不够你自己吃的呢,要是指望你养老,以后我跟你爸都得饿死。”林母越说心里头就越发愁,什么样的闺女嫁给她们家老三能养得住,能干不能吃?能骂人不会打人?这可真心难找。 因为老大说自己要在部队找,林母已经不打算在家里找人给老大说亲了,接下来也该准备老三的事儿了,这还真得好好找,一般人家是不会愿意把闺女嫁给她们家老三的,就算是嫁过来了,体格一般的,这两口子也吃不饱饭。 不过,不等着林母自己找媒人,媒人自己就找上门来了,但是人家可不是过来给老三说亲的,而是过来给她闺女说亲的。 “我家闺女才15岁,而且还在上学呢,现在不考虑婚事,等过两年我再去找你。”林母直接拒绝道,开玩笑,人家校长都说了,她闺女要是能去区里上学的话,很有可能被招进工厂做工人,以后那就可是吃商品粮的城里人了,嫁人自然应该嫁城里人。 “女孩子还是早点定下来好,等好后生都被挑光了以后,再想着结婚,就未必能找到那么合心意的人了。” “孩子还小呢,过两年也就才17岁,不着急,你要是实在想给我家说亲,那就帮老三寻摸寻摸,找一个勤快踏实的女孩,我肯定备大礼好好谢谢你。” 谁实在想给你们家说亲了,她又不是闲得慌,再说了就算是,那也不是过来给林成家那个懒货说亲,全村谁不知道,林成家每天挣的公分还不如大部分女同志多呢。 第 26 章 林母也是为老三的婚事发愁,老三的自身条件,再加上对女方的要求,她都不好意思找媒人说。 不过,这世界上还真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儿,之前那个一脸鄙夷的媒人走了没几天,一姑娘就自己大大方方找上门来了,而且还是该给自己说亲的,对象就是她们家老三 林母第一反应就是老三跟这姑娘处上了,不得不说一副好皮相还是很能迷惑人的,尤其是年纪不大的小姑娘,但是姑娘自己同意没有,还得姑娘的父母同意才行。 不过 分卷阅读48 父母要是同意的话,这姑娘也就不至于一个人上门说亲了,说句不太好听的话,这事儿办的相当没规矩。 “大娘,我也不瞒您,我们村离这儿并不远,我叫王丽丽,爸妈前段时间得病去世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之所以上门提亲,不光是因为我看上林成家了,也是因为想找一个依靠,不再一个人孤零零的过日子。”王丽丽落落大方地解释道。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一觉醒来会回到很多年以前,而且是父母刚刚去世的时候,不过这个世界跟她记忆里的还是有些不同,比如大伯哥的前妻这辈子并没有跟人私奔,但是两个人还是离婚了,比她记忆中的时间还要早。 还有就是小姑子,上辈子连初中都没读完的小姑子,这辈子居然考了全区的第一名,还发表文章领了稿费,而且听人家说小姑子就是个书呆子,说话做事都呆里呆气的,并不任性,反而很是容易相处。 王丽丽并不知道这辈子是出了什么差错,或者说她记忆里的世界跟这这个世界并非是同一个世界,有些微妙的差别倒是也无所谓,反正她男人还是跟上辈子一样,一样英俊的外貌,一样好玩的性子,一样……不太好的名声。 既然还是她男人,那就没必要拖拖拉拉再等好几年了,上辈子她出了车祸,临死之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男人了,这辈子一定要好好注意安全、保重身体,然后陪她男人一辈子。 林母对这个叫王丽丽的女孩确实是很有好感,她本来就喜欢这样大大方方的人,有什么说什么,没那么多心眼,也没那么多弯弯绕,不过经历过简宁的事情之后,对于儿子们的终身大事,她比之前要慎重多了。 老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其实这话反过来也一样适用,所以男方这边儿也是要小心再小心,千万不能娶个搅家精回来。 王丽丽似乎是看出了林母所想,“我们家就我一个孩子,不管是家务活,还是地里的活都能干,您可以去我们村里打听打听,我每天基本上都能拿到八个工分,等结婚以后只要有我一口饭吃,就有林成家一口饭吃,我绝对不会让他渴着饿着。” 说起来她已经很多年没有干过农活了,不过在二十五六岁之前,她在干活方面,确实是女生里的佼佼者,基本上没有比过她的,不然的话,结婚之后没做生意那几年,还真不一定能养得起她男人。 林母一直觉得自己说话就挺泼辣的,没成想这姑娘比她还能说,而且刚刚这话哪里像个姑娘说的话,倒像是小伙子来提亲了。 要是老三是个闺女的话,林母当然是希望老三嫁给这样的人,但老三是男人,还是一个没有能力养家糊口的男人,虽说她一直期盼着能给老三找一个养家持家的媳妇,但天上突然掉下来一个馅饼,咬下去之后还是纯肉馅儿的,真的让人不敢相信,这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一打瞌睡就有人给送枕头过来了。 再说了,她也是打年轻时候过来的,虽然也喜欢俊俏的脸,但是再怎么俊俏,当时结了婚之后让她养着,她肯定是不乐意的,正常人都不会乐意。 不过这么好的事儿,万一是真的呢,林母还真舍不得开口拒绝,“这事儿太突然了,这样吧,待会儿你留在家里吃顿饭,至于你跟老三这事儿,我们家里头再商量商量,这也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 上辈子做了那么多年的婆媳,王丽丽自然清楚林母在家里头说话的份量,也清楚对方的顾虑,既然要‘商量商量’,那她就等着,反正这世上就没有比她更适合林成家的人了,真有那不长眼的觊觎她男人,她就让这人知道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王丽丽还真就顺口应下来了,她当然不是图吃一顿饭,这几年她家里头虽然穷得叮当响,但上辈子她什么好东西没吃过,刚刚重生回来没几天,还不至于馋到这份儿上。 她只是想好好看看她男人,上辈子看了几十年了都看不腻,这辈子重生了之后才几天没见,就已经想得厉害了。 林母是中午头回家来做饭的,闺女这会儿正在自己房间看书写字,至于家里头的其他人,都在地里头干活呢。 “我去把我闺女叫来,你们俩在屋里聊聊天,我去做饭。”林母起身安排道,家里头来了客人,还是这么讨喜的客人,说不定以后还会成为一家人呢,怎么着也得多加一个菜。 依着王丽丽的性子,这会儿就应该起身去帮着林母做饭,反正上辈子又不是没帮过忙,熟门熟路的事儿,只不过她还真想跟这个小姑子聊一聊,如果那些人说的是真的,那这辈子的小姑子跟上辈子也实在是太不一样了。 林母去叫林成珠出来陪客人的时候,特意压低了声音,“屋里那姑娘瞧上 分卷阅读49 你三哥了,主动上门给自己说亲事来了,妈去做饭,你去堂屋跟她聊聊,看看这个人怎么样,踏实不踏实,千万别跟简宁似的。”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林母真的是被简宁给坑怕了。 林成珠本来是在构思新小说的大纲,不过这回却是惊愕的瞪大了眼睛,自己上门给自己说亲事,别说是在这个年代了,就算是在后世,也很少会有这样……有勇气的姑娘。 不过这不是不能理解,毕竟三哥那张脸对小姑娘们的杀伤力还是挺大的,要是放在后世,不知道会有多少女生喊着给三哥生猴子呢,如今虽然大家都比较保守,但审美观还是在的,被她三哥这张脸给迷住,死心塌地的想要嫁给三哥,也是人之常情,哪个年代都会有颜控。 林成珠兴冲冲的站起来,“妈,这姑娘叫什么名字?” “王丽丽,据说父母前段时间去世了,不过人倒是挺能干的,看模样也大大方方的。”瞧着是真让人喜欢,要是这姑娘是真心的,说的话也都是真的,那可真是天上掉馅饼捡着了。 林成珠随手把桌子上的书本收起来,这才进了堂屋,勇气颇佳的姑娘正坐在座位上喝水,看上去真的是自在的很。 要说模样的话,跟三哥肯定是不能比的,但是也不丑,甚至看上去还挺养眼的,就是不太符合这个年代的审美,长的太……中性了,有几分帅气,但是放在这个年代的话,真的是生错了时间。 林成珠有些替对方遗憾,当然这份遗憾没有三哥来得深,三哥那才真真是生错了年代,放在后世,不需要唱歌跳舞,也不需要演戏,甚至都不用说话,只要站在那里就能吸粉。 真的是可惜了。 “丽丽姐,我是林成家的妹妹——林成珠,你什么时候过来的,我在自己屋里都没听见动静,不然的话早就出来了。”这么大胆新奇的场面,居然就这么错过了,真的是太遗憾了。 王丽丽其实早就注意到小姑子进门了,真的跟上辈子很不一样,感觉稳重了很多,也不只是稳重,整个人的气质、给人的感觉都是完全不一样了,如果不仔细看那张脸的话,真的不会觉得这是同一个人。 当然某种程度上,这应该就不是同一个人。 “我听别人说起过你,学习得特别好,全区第一,真是厉害,以后我就叫你小妹吧。”上辈子她一直称呼小姑子为小妹,这辈子虽然人不一样,但是以前喊小妹喊习惯了,就没必要改了。 “行,怎么称呼我都行。”林成珠随意道,她本来还以为会是一个咋咋呼呼的姑娘,不然的话,也不会因为一张脸决定自己的婚事,不过对方却是出乎意料的稳重和大方,对她的态度也很亲近,让人不由自主的产生好感。 三哥这回还真是走了狗屎运了,不过看三哥的长相、身高就能知道,这才是老天爷的亲儿子。 第 27 章 老天爷的亲儿子,迈着四平八稳的步伐回来的时候,就发现家里多了一个人,准确的说是多了一个姑娘,留着齐耳的短发,看上去很是精神。 不过怎么说呢,这姑娘看他的眼神怪怪的,虽然说喜欢看他这张脸的女生不少,但是用这种眼神看他的还真是头一个,里面的情绪太复杂了,看不出来是高兴,还是难过,但是挺瘆人的,他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不太自在的往旁边躲了躲,顺手把旁边的林成珠拉了过来,“这是谁啊?哪家的亲戚,我怎么一点儿都不记得。”关键是这眼神实在看得人心里都发毛。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林成珠也是为这位丽丽姐伤心,人家女同志都已经自己上门说来了,但是她三哥居然都不记得人家,还以为是自家的亲戚。 这么有勇气,长相这么帅气的女同志,她三哥怎么能一点印象都没有呢,也太伤人心了。 “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什么情况?”林成家搓了搓手臂,真的是莫名其妙,话说这几天他也没干什么坏事呀。 林母端着盘子进门的时候,特意冲着老三笑了笑,儿子也不是不争气,就是争气的地方跟人家不一样。 也不知道是有意无意,吃饭的时候,林成家和王丽丽正好挨着,氛围立刻就变得又尴尬又暧昧,尴尬的是林成家,觉得暧昧的是知情人林母和林成珠。 这大概是林成家吃的最快的一顿饭了,其他人还没吃完一半呢,他就已经放下碗走人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想多了,总觉得那个王丽丽一直有意无意的观察他,肯定是……觊觎他这张脸。 分卷阅读50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花花世界,什么样的人也都有,他只想安静的做一个美男子,有吃有喝有穿,还不用干活就够了,这要求对他这样的美男子来说,应该也不算什么。 王丽丽心里头闷笑,两辈子了,胆子还这么小,看来还是她刚刚把人吓坏了,必须得收着点儿,这辈子她们俩还是陌生人呢,没到蜜里调油的时候。 抱着这个想法,吃完饭以后王丽丽也没有多待,她以后可是要养家的人,必须得回去攒点家底,不然拿什么养男人。 王丽丽一走,林母直接就拉着老三问道,“你什么时候见过她?见过几次?说没说过话?对她印象怎么样?” 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有一种嫁女儿的感觉,明明头两个儿子结婚的时候,她的感受跟现在是一点都不同,没这么多的担心,生怕老三被人家骗了,被人家……占了便宜。 林成家总算是反应过来了,赶紧否认道,“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更没跟她说过话,我还以为她是咱们家远房亲戚呢。” 他要娶媳妇儿的话,要求可高着呢,首先要能养得起他,其次要舍得给他花钱,最后脾气还得好,不能动不动就骂人,更不能打人,别看他个子挺高的,跟人打架这事儿他一点儿都不在行。 得,老三是一点印象都没有,如果那姑娘说的是实话,大概真的就是被老三这张脸给骗来的了。 林母倒是没有觉得这姑娘不知羞,就是怕等哪一天人家姑娘看厌了她儿子这张脸,翻脸不认人怎么办,要是没结婚还好说,大不了一拍两散,各找各的,万一真要是结了婚,那可就麻烦了,先不说会不会离婚,那要是厌了她儿子,人家哪还会待她儿子好,到时候打她儿子、骂她儿子怎么办。 只是这样想一想,她这颗老母亲的心就有些受不了了,自己的儿子自己能骂,至于打,她自己都舍不得,要是别人动手的话,那就更舍不得了。 这事还得好好琢磨琢磨,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能马马虎虎的,当初老大娶简宁就是最大的教训。 又领了两次稿费之后,林成珠难得奢侈的买了两盒百雀羚,一瓶自己用,一瓶给她妈,在三哥这件事情上,她终于知道脸长的好有多沾光了。 不光是林成珠认识到了脸的重要性,林母这回也认识到了,所以闺女买的这盒百雀羚她没舍得用,而是转手送给了老三,希望老三能好好保护他那张脸,娶个媳妇回家过日子。 林母这回谁都信不过,自己亲自过去打听了,王丽丽这姑娘确实没撒谎,父母因为生病去世,而且走了没多久,因为父母身体不好,所以这孩子从六岁起就开始在家里做饭了,九岁就去生产队挣工分了,十五岁的时候基本上就靠着孩子养家了。 听人家说这孩子就只上到小学两年级,字都不认识多少个,不过还真是一点儿都看不出来,听这姑娘说话,就跟文化人一样,有一些话还文绉绉的。 林母是越发心动了,天上掉下来的好婚事,要是不趁机抓住,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儿了。 就连林父,知道这姑娘的情况后,也是觉得老三跟这姑娘再合适不过了,虽说姑娘胆子挺大的,带什么样的锅配什么样的盖,老三就得娶一个能挑事儿的媳妇才对,当年他妈给他找媳妇,就是找个能挑事儿的,要是找个性子软的回家过日子,一家人都能被旁人欺负死。 家里剩下的人都是小辈儿了,除了林成家本人之外,都没有决定这事儿的权利,甚至意见也不怎么重要。 出乎林父和林母的预料,林成家居然对人家王丽丽不太能看得上眼,嫌人家长得丑,这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人家就算长相硬朗了些,那也跟丑没有关系。 一更 气得林母大骂了林成家一顿,不想结婚就是不想结婚,干嘛要睁着眼睛说瞎话,人家姑娘又不是真长得丑,再说人家都愿意养他了,他还有什么好矫情的。 “你就没觉得她看我的眼神怪怪的?我当时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林成家现在说起来还觉得不太自在呢,而且王丽丽就算是长得不丑,但是跟他比起来,那差的级别呢,他说丑应该也没什么不对的。 同样都是母胎单身至今,林成珠也没有什么谈恋爱的经验,不过好在她看过不少言情小说和电视剧,多多少少能体会到人家姑娘的心情。 “她肯定是因为太喜欢你了,所以才会用那种眼神看你,你也不要因为一个眼神,就把人家彻底拒绝了,再好好想想。” 更多的意见,林成珠就不往下说了,毕竟终身大事,还是要慎重一些,虽然她对丽丽姐的观感不错,但知人知面 分卷阅读51 不知心,这么大的事儿做决定不可以草率,而且这主要还是得看三哥自己的意愿。 不过就算说的不多,林成家也明显感觉到了小妹的倾向,还是站在爸妈那边的。 大家都觉得好,未必就是真好了,林成家觉得自己还是需要好好去打听打听的,最起码要符合他的那些条件,万一这人跟他一样又懒又能花钱,那还怎么在一块过日子。 林成家没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任何的不对,反正真要决定结婚的话,他一定会跟女方说清楚的,对方能同意,那就结婚,对方不同意,那就一拍两散。 他也不算是骗婚,反正他图人家勤劳持家,人家不也是图他这张脸吗,公平的很,总不能他长得好、身材好,还要勤奋踏实、努力养家,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凭借着一张好脸,林成家不光能在小姑娘面前吃得开,在大叔大婶那边同样也能吃得开,甚至同龄的男生对他也不是嫉妒,当然两边也不怎么合群就是了,人生理想不一样,生活态度也不一样,聊天都聊不到一起去。 但是能在大叔大婶那边吃的开,林成家的消息渠道就算是广的了。 林母骂了一顿之后,也没再接着管老三,这事儿不能逼,越逼越不行,还不如叫王丽丽多来家里吃顿饭,多见几次,也许老三自己就跟人家看对眼了。 暑假过了一半,林成珠终于收到了来自金阳地区育才实验中学的特招,而且还是人家老师千里迢迢送过来的录取通知书。 林成珠也是最近这几天才知道,所谓的金阳地区,其实成立了只有七年的时间,准确的说是成立在1967年,在成立了金阳地区革命委员会之后,那些原本并不附属于金阳地区的县城,才成了金阳地区的辖属。 不过就算是成立的时间短,原本的金阳区经济发展情况就要远高于这几个县城,在成立了金阳地区革命委员会之后,两边有了明显的附属关系,差距也就更大了,其中就包括教育资源。 育才实验中学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当然作为佼佼者,哪怕是过来特招,学校这边也没有什么优惠,不会减免学杂费,也没有说奖学金的事儿,所谓的特招,就是指破格录取县城的学生。 就算是没有什么优惠,在赚好几笔稿费之后,林成珠也是下定了要去区里上高中的决心,哪怕在此之前,县城里的两所高中已经来过了,还提出要减免学杂费,学校哪一部分的生活补贴。 林母对此很是心动,不过想一想去区里上学有可能被招工的事儿,到底是更倾向于后者,这可真的就是改变前途、改变命运的事情,跟省几个钱是没法比的。 林母不光是当场就应下了招生老师,还问了不少细碎的问题,从县城去学校坐什么车,要带什么东西,多长时间能回家一趟,在学校能不能往家寄信…… 过来送通知书的是个年轻的老师,叫吴晨,准确的说是走后门进去的年轻老师,今年刚刚高中毕业,怕被安排去上山下乡,所以父母走后门把他安排在了毕业的高中当老师。 水平自然是不够格去教学,所以就被安排负责招生,这次到乡下来送录取通知书,也是他自己争取的,虽然不喜欢当知青种地,但是过来走一趟,送份录取通知书他还是很感兴趣的。 不过这一家人长得可真够好看的,尤其是那个个子最高的男生,比文工团里的男演员都好看,而且个子还高,一双大长腿看的他流眼泪。 吴晨刚刚当上招生老师不到半个月,问他去学校的路线还可以,其他的就不知道了,毕竟他之前在育才实验中学上学的时候,根本就不住校,每天都要回家的,就连中午饭也是回家吃,住校生,特别是家这么远的住校生是什么流程,他还真不清楚。 不过,第一次给人家送录取通知书,吴晨还真不太好意思说自己完全不清楚。 “你们从县城坐去区里的公交车,一直到车站再下车,然后在车站门口的路牌边等着坐二路车,其中一个站点就是育才实验中学,可以提前跟司机师傅说一声,到地方他会通知,也不用带太多的东西,就是衣服、洗漱用品、被褥,这些就行。” 本来他还想说带着钱和票就行,但是看面前这房子,这一家人应该也不富裕,能送女儿去区里上学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如果不住校的话,每天都能回家,到了周六下午就没课了,按理来说是可以回家的,但是林成珠同学家离的这么远,光是坐车、等车也不止一天半,更别提在家呆着了,不可以去邮局寄信,不管是住校的,还是不住校的,中午饭空都可以自由出入校门。” 林母皱 分卷阅读52 了皱眉头,照这个说法,除非是放假,而且得是好几天的假,闺女才能回家一趟,周六周天是不能回来了。 林成珠倒是不在乎多久回一趟家,反正寒暑假长着呢,加起来能在家呆上两三个月,她是觉得高中学校管的太松了,听招生老师这话的意思,每周周六的下午到周天都是不上课的,而且中午饭后休息的时间还挺长,住校生都可以自由出入校门,甚至去寄信。 这里的高中和她之前待过的高中真的是相差太大了,大到让人怀疑人生,就算是教学质量再好,能不能学好那应该是凭自觉了。 林成珠自认为自己最不缺的就是在学习上的自觉,而且她这次考了全区第一名,等到区里上学之后,应该也可以碾压同学们,想想还挺带感的。 殊不知,这世界上真的有天才,而且刚好还被她碰上了。 林家人再三挽留,吴晨也没有留下来吃饭,兜里有钱有票,好不容易出一趟门,当然得找个国营饭店吃饭。 林母则是现在就已经开始盘算给闺女带什么东西了,首先被褥就得换套新的,在镇上上学用的那一套太旧了,到区里去上学,再用这套旧的,有可能闺女会被人家笑话,再说了她闺女样样都好,不能让人家看不起。 被褥要换新的,洗漱用品就没必要换了,闺女前段时间就已经自己换了新牙刷,至于衣服,现在这个季节的衣服没必要买了,老大上回回来买了五件呢,而且闺女还有一套改好的旧军装,穿出去一点都不跌份。 林母作为一家之主,家里的方方面面都归她管,所以做什么决定也不需要跟别人商量,第二天就直接请假去镇上买棉布、粗布和棉花,棉布用来当床单,粗布则是用来套被褥。 当所有东西都买好了,整整齐齐的放在屋子里,大家这才知道林母去镇上买什么了。 一开始林成家还以为他妈这是给他买的,毕竟他跟王丽丽算是有了苗头,他妈让王丽丽到家里来吃了好几顿饭了,现在就准备新被褥为婚事做打算,也并不奇怪,没成想这些居然都是给林成珠准备的。 “你妹妹去城里上学,当然得用好的,那些城里人都是势利眼,就爱欺负家境不好的同学,咱们这儿离区里那么远,你妹妹就是被欺负了,也不能立马回家找咱们帮忙,所以从一开始就不能让你妹妹被旁人看低了。” 这话确实是有道理,林成家也只能闷着头应了,继林成珠领到稿费之后,他又一次后悔当初没好好学习了,不然的话,新被褥、新衣服他也能有,还能去区里上学。 不过现在后悔也晚了,林成家一边惆怅,一边儿认真考虑起跟王丽丽的事情,他们这才认识了没多久,对方就送给了他一双鞋、一件白衬衫,还有一包麦芽糖,真的对他……太舍得了。 要是结婚以后对方也能这样,他还真想立马结婚,就是怕这人婚前一套,婚后一套,很有可能结了婚了,就翻脸不认人了,村里头好多人都这样,结婚之前怎么献殷勤的都有,结婚之后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有的还会打骂人。 “怕什么,等你结婚以后,也是在咱们自己家住着,有妈在,谁会欺负你,再说你既然收了人家的东西,那就应该负责任。”林成珠的理论直截了当,收了东西,就代表想跟人家处,反之要是不想跟人家处对象,那干嘛要收人家那么贵重的东西。 这年头一双鞋、一件白衬衫、一包麦芽糖,那可都是好东西,不得不说丽丽姐对她三哥确实是很舍得,某种程度上,舍不舍得给一个人花钱也是感情深浅的判断标准之一。 林成家哑口无言,确实是这么回事儿,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他这又吃又拿的,不负责任好像确实说不过去,而且他是把王丽丽娶进门,而不是入赘到王丽丽家,王丽丽欺负不了他。 想清楚这一点,林成家这回真动了结婚的心思,如果结婚的话,他妈肯定会给他做一身新衣服,说不定还会买双新鞋子,被褥也会换成新的,更重要的是以后就有人给他买这些东西了,结了婚才不怕对方跑了。 就像他妈说的,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有他这模样和身高的男同志实在不好找,但是像王丽丽这样,对他这么大方的女同志,同样也不好找。 而且对方样样都符合他的条件,除了一开始的时候觉得看他的眼神太渗人以外,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不过人家也就是一开始的时候那样,现在挺好的,眼神没那么吓人了。 二更 林成珠暑假结束的时候,三哥跟丽丽姐已经把婚事定下来了,虽然还没确定具体的结婚日期,但这事儿已经是过了明路,众所周知了。 林父不 分卷阅读53 善言辞,林母不识字,林成家又不靠谱,所以送林成珠去金阳区上学的是二哥林成业。 说实在的,林成业在家里的存在感一直不高,但是却很能够给人安全感,踏实稳重,跟林成家是截然相反的两类人,平时也不怎么注意穿衣打扮,一点也不臭美。 不过这次要送小妹到区里去上学,向来爱面子的林成业,特意找出来最体面的衣服——结婚时做的新衣服,那会儿刚刚是初夏,天气不像现在这么热,衣服自然也是长褂长裤。 “老二你这么穿不热吗?”林母都无奈了,几个孩子没有一个省心的,这大热的天儿,穿短袖都出汗,老二居然还穿着长褂长裤,老三再怎么臭美的时候,也没这样不知道冷热。 “不热。”林成业心虚道,去城里自然要穿得体面些,省得被人家笑话。 刘花面上不显,实则心里头已经乐坏了,昨天晚上林成业让她把这身衣服找出来的时候,她就说了,哪有现在这个天气穿这么多的,而且还得拎着东西赶路,搞不好能捂出一身的痱子了。 结果这人一点都不听她的,现在好了,被妈说了一顿,知道她昨天说的是大实话了吧。 因为路太远了,而且也不知道公车上的人多不多,所以林成珠并没有穿裙子,这年头也没有短裤,她穿得跟二哥一样也是长裤,不过上身穿了个短袖,而且长长的头发也都扎起来了,弄了个丸子头,省得扎成马尾辫儿,头发甩来甩去的碍事。 不过两个人带的行李可是有够多的,被褥、脸盆、洗漱用品、夏秋两季的衣服,还有林成珠这个暑假整理的笔记,反正两个人都是大包小包的,一只手都空不出来。 林成家瞧这情况也就歇了跟着去的心思,头一次去肯定是行李最多的时候,路上少不了要遭罪,反正林成珠要在那边上两年呢,他完全可以等到以后,行李没这么多的时候再过去,也省得在路上受罪。 去县城是搭了村里的马车过去的,一路上虽然颠簸,但好在宽敞透气,坐在上面也不算怎么受罪,不过等坐上从县城发往区里的汽车之后,可就不是如此了。 车里的座位只坐了一半的人,总体来说还算是宽敞,不过里面有着浓重的汽油味、臭脚丫子味儿、汗腥味儿,开出去没多久之后,一个小娃娃还尿在了车上,这么多味道混合在一起,闻起来还真是……酸爽的很。 车走了得有五六个小时才到站,林成珠中途都差点吐在车上,真的比她想象中的条件还要差,一想到以后回一趟家就要经历两次这样的旅程,除了寒暑假以外,她真的不太想回家了。 林成业对此倒是适应性良好,瞧着小妹身体不舒服,还在艰难中……帮其分担了两包行李。 林成珠现在真的是庆幸送她上学的二哥,不是三哥,不然的话,可能她就不是被照顾,而是去照顾别人了。 因为事先问过招生老师了,也就没再找旁人问路,直接出去找站牌等二路车,大概走了有六站路之后,就到了育才实验中学。 学校的大门建得很有气势,育才实验中学这几个字更是刻的潇洒飘逸,至于大门后面的学校,也够大够气派,三个镇中学加起来应该也没有一个育才实验中学大。 “这就是你们学校?”林成业突然有些局促,觉得自己跟这里格格不入,心里更是涌出一股强烈的不甘,他不是嫉妒自己的亲妹妹,只是觉得人跟人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走吧,咱们先去办手续。”林成珠说着,便拎着大包小包率先走在前面,这么大的学校,师资力量一定很强大,最起码不会没有练习的试卷给学生做。 林成业只上到小学五年级,而且那也已经是多年以前的事情了,对报名、找宿舍这些事情几乎都是陌生的,所以他跟着过来真的就只是个拿包的,一切的流程都只是林成珠在办理,从交钱报名,到找宿舍放行李,到看分班表…… 林成业整个人都不在状态,说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很明显,情绪不高,而且频频走神。 林成珠满心疑惑,从车上下来的时候,二哥还好好的呢,既没有晕车,也没有像她那样,被车里的味道熏得受不了。 “二哥,你是不是身体不太舒服?咱们先去食堂吃饭吧,先吃点儿东西垫垫肚子,要是身体还不舒服的话,就去找个诊所看看。”林成珠不放心道,不会是中暑了吧,天气这么热,二哥还穿了这么多。 林成业回过神来,“没事,我身体好着呢,没有不舒服,就是在这边不太自在。” 这辈子他是不可能在这么漂亮的学校里读书了,不 分卷阅读54 过等以后有了孩子,他一定要好好教育孩子,把孩子送到这里来读书。 林成珠这才恍然大悟,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原本就会让人不怎么适应,更何况二哥这么多年从来没出过远门,就算是县城也没去过几次。 “应该是刚过来的原因,我刚刚进校门的时候也不怎么自在,都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在这吃一顿饭就好了,咱们现在就去食堂吃饭。”吃一顿饭或者在这睡一觉,可能就找到归属感了。 这里的食堂也让林成业和林成珠兄妹俩大开眼界,两层的楼房,每一层都有不少卖饭的,有不带一点肉腥的青菜,也有红烧肉、芸豆炖排骨、辣子鸡丁这样的硬菜,既有馒头、米饭,也有水饺、馄饨、面条。 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多了,林成珠一直都觉得这里的生活水平不高,但是没想到,区里的重点高中就有这么‘豪华’的食堂,除了没有在国外传过来的菜品和食物之外,其余的真就跟她上辈子的学校差不多了,不过这两者之间可是差了几十年,按理来说是不应该有现在这种情况出现的。 不过,林成珠也没有纠结太久,她毕竟是穿进一本小说里了,哪怕这个世界真实的可怕,但也总有一些难以让人忽略的bug存在,或者说这个世界和她曾经经历过的世界总是有些不同的,或许是平行世界,或许是蝴蝶效应,总之不是一成不变的。 如果说林成珠是惊讶的话,林成业就已经被冲击到怀疑人生了,原来城里人过的是这样的生活,怪不得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想要往城里走,怪不得人人都想吃商品粮,他们家里头炒盘鸡蛋就算是改善生活了,但是在这里,好像炒鸡蛋都不是什么稀罕东西了。 “咱们随便吃点儿,拿两个馒头,再倒上两碗水就行。”林成业不是不想吃那些好东西,只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那些东西就算是能拿出来卖,他们也不一定能买得起,肉和鸡蛋这些东西都贵了,有钱没票都不能买。 “不用替我这么省钱,怎么着也得买份菜,二哥你在这儿等我,我去买。”林成珠在这方面一点儿都不小气,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她手里要花的钱是自己赚来的,而不是从父母那里拿来的,自己的钱怎么霍霍都没有什么负罪感,顶多也就是心疼而已。 不过这要是父母的钱,还真做不到大手大脚的花,肯定会觉得心虚气短。 一更 实际上林成珠也没敢买太多东西,一来是因为到了这个世界之后俭省惯了,二来也是因为投稿只能赚钱,赚不到各种票据,而这里的食堂,虽然丰盛程度堪比后世,但是跟外边一样,买东西除了要钱之外,还是要票的。 一份红烧肉,一份青椒鸡蛋,四个馒头,就算是一顿饭了,要是她自己吃,反正不会买两份菜,但是二哥大老远的跑过来送她,以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过来,哪怕囊中羞涩,也不能太过吝啬了。 再次吃到肥而不腻、色泽红亮、味醇汁浓的红烧肉,哪怕林成珠从来都没觉得自己是个吃货,但是这会儿也觉得味蕾都要爆炸了,熟悉而陌生的味道感动到让人想掉眼泪。 这种失而复得的感觉,林成珠还是头一次从一份食物上感受到。 一份红烧肉对林成珠而言是失而复得,对林成业来说那就是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了,自从进了区里,特别是到了这所学校之后,对于世界的认知就在不断的刷新,如今脑子仍然在承受着冲击,不过这红烧肉真的好吃的快要把舌头都咬下来了。 只不过吃到一半,林成业还是要决定劝劝小妹,“在学校不要跟别人比吃穿,要比就比成绩,你们还是学生,吃什么、穿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考多少。” 要是以后在学校小妹都这么吃,家里还真养不起,眼看着老三马上就要结婚了,大哥都已经是这个年纪了,结婚也是立马的事儿,这些都是要花钱的地方,可真不能这么浪费。 林成业对家里有多少存款和收入是一概都不清楚,不过为了600块钱的彩礼钱,他妈可是念叨了简宁两年,还说是借外债凑的彩礼钱。 这样看来他们家里也并不富裕,甚至是紧巴巴的,这种大块的红烧肉虽然好吃,但是越吃就越心虚,他不好教训小妹,只能是提醒几句,回去的时候也得跟妈说一声,别给小妹那么多钱和票,指不定到最后没有买书本,反而是全进了肚子里。 林成珠的情商虽然低,但是二哥的言外之意她还是听出来了,忍不住解释道,“我这不是想着让你好好吃一顿再走,以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呢。” 林成珠是真的觉得有些委屈,因为占了原主的身体,花林家的钱、吃林家的东西,她总是觉得不自在,所以才会想着投稿赚 分卷阅读55 稿费,其实这一年多她给林母的钱和粮票足以抵得过她的学费和口粮了。 小妹的情绪一下子低落下去了,说话甚至带着轻微的鼻音,林成业立马就慌了,“我就是说说,没别的意思,你千万别多想。” 他这也没说什么,怎么小妹好像马上就要哭出来了,周围这么多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欺负小妹了呢。 林成珠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她也知道这会儿最好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只不过她不是一个擅长控制情绪的人,很难在心酸、鼻酸的情况下强颜欢笑。 所以为了不放大自己的这种情绪,也不在二哥面前过分失态,林成珠只能选择闭口不言、闷头吃饭,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哪怕现在自己心酸、鼻酸,但是吃在嘴巴里仍旧美味的很。 小妹不说话,林成业也保持沉默,他实在不知道小姑娘要怎么哄,更何况他也没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小孩子脾气,过一会儿就好了。 吃完饭以后,林成珠沉默的把二哥送出学校,临别的时候才嘱咐了一句,“二哥,路上慢点。” “行,知道了,你回去吧。”林成业说完,转身就走了,他也没有在外地上学的经验,林成珠好歹还在镇中学上了两年了,这方面的事情比他懂得多,所以也不用他嘱咐什么,也省得哪句话说得不合心意了,再把人给惹哭。 折腾了一天多,林成珠连逛校园的兴致和力气都没有了,直接按照分班表去了班里——高一一班,作为全区第一,她的名字自然是在分班表的最上面,第二名看名字也应该是个女生,王雨诺,她现在还不知道两个人差了几分,也不知道分班的标准是什么,是把成绩靠前的学生全都分在一班?还是统一分配? 这些过来送录取通知书的招生老师都不知道,她也就无从得知了。 林成珠到班里的时候,里面基本上都已经坐满了人,只留下两个空位,第一排有一个空位,倒数第一排靠近垃圾桶的位置有一个空位,而且同桌都是男生。 林成珠都不需要仔细考虑,就直接去到第一排,“同学,这里有人吗?” 穿白色衬衫的男生抬头,模样很是清秀,一开始给人的感觉还很凌厉,不过瞬间就柔和了下来,说话的语气都斯斯文文的,“这里没人,你坐吧。” 林成珠感觉怪怪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太敏感了,总觉得周围人有些奇怪。 不愧是区里最好的高中,桌椅板凳虽然不是新的,但是都干净的很,林成珠用自带的小抹布擦了一遍,上面什么脏东西都没有。 “你就是林成珠吧?考了全区第一名的那个?”男生转过头来,双目炯炯有神,模样很是认真的道。 林成珠第一反应就是这人是来挑战她的,说不定还是特意把旁边的位置空出来,不让其他人坐,就是为了好好观察‘敌情’,下次考试超过她这个第一名。 “你就是王雨诺吧?我在分班表上看到你的名字了,我是林成珠,很高兴认识你。” 她原来还以为王雨诺是个女生呢,没想到居然是个男生,虽然长得很清秀,但男生叫这个名字还是挺奇怪的。 旁边的男生忍不住笑了,可能是离的太近了,这一辈子的视力太好了,林成珠都能清楚的看到对方脸上浅浅的梨涡。 如果说三哥属于精致款的,那么面前这位男生就应该属于清秀款的了,校草那个类型,不酷不拽,品学兼优。 “我不是王雨诺,我叫韩城,韩信的韩,城市的城,很高兴认识你,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了。” 不用说,肯定是在分班表上看的,他刚刚那么说,本来是想引起林成珠的注意,没人比他更知道林成珠有多在乎学习成绩了,就是没想到,会是这么个结果。 林成珠尴尬的笑了笑,“抱歉,是我认错人了。”她就说王雨诺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女生的名字,这个韩城应该在三四名左右。 韩城对此倒并不怎么在意,“没事儿,我没把你认错就行,刚刚班主任来过了,说让大家准备一下自我介绍,晚自习的时候挨个上讲台做自我介绍。” 这个流程林成珠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已经相当熟练了,名字是什么,从哪儿来,兴趣爱好是什么,最后再说一句,欢迎大家跟她交朋友。 这就齐活了。 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林成珠就已经打好了草稿,拿出那本数理化丛书来继续做题,暑假她已经做了一半了,不过题目越往后就越难,做起来就越费劲。 分卷阅读56 虽然是时间往前倒了几十年,但是除了英语比之前简单了之外,其他像是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地理,这些难度都不低,尤其是数学和物理这两门,难度甚至比后世高出来不少。 林成珠虽然是做好了读文科的打算,但是数学不管是读文还是读理都是要考的,而且她也没打算放弃物理化学生物这些科目,据她所知,现在的高中根本就不分文理班,反正也没有高考,所以这两年里九科是一起学的,也是要一起排成绩的,她可不希望到时候这几门功课给她拉了总成绩。 比起林成珠一开始就加班加点的学习,她的同桌韩城可就轻松多了,面前虽然也放着一本数理化丛书,但是一直在不断的翻页看,根本就没动笔,而且翻书页的速度相当快,林成珠估摸着对方也就是看看题目而已,毕竟现在才刚开学,老师还没教呢。 不过,不得不说育才实验中学的学习氛围,要比镇中学好多了,最起码这会儿大家都老老实实坐在座位上,就算有聊天的,声音也不会太大。 在林成珠被一道题目难住了十几分钟之后,韩城终于扭过头来,“哪道题?我看看。” 林成珠虽然不觉得对方能做出来,但是也不好直接驳了对方的面子,直接把手里的书推过去,“第七题,我还没看答案呢,但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所谓碾压,不是你比别人多考多少分,而是你束手无策、冥思苦想都想不出来的题目,在人家那里分分钟就被解决了。 林成珠觉得自己同桌也就是刚刚读完题目的功夫,没有看后面的答案,也没有动手写任何东西,甚至她都不觉得对方有思考,就开始给她讲思路了,说完思路,就说步骤,不光是把用什么公式说出来了,还把具体的数字代入公式之后的计算结果也说出来了。 关键是人家这思路说得通,对照书本后面的答案,最终的计算结果也是对的。 哪怕是曾经做过这个题目,也应该达到不了这种程度,就像面前有一张已经写好思路和解题步骤的纸,直接照着念,大概也就是这种效果了。 林成珠上辈子都没有被这么碾压过,这辈子以前也只有碾压别人的份儿,如今真的是被彻彻底底的碾压了,真的很想给大佬送上膝盖。 二更 林成珠先是觉得沮丧,之后反而是兴奋起来了,当然她这种兴奋绝对不是武侠小说中,独孤求败得一对手的兴奋。 而是普通人遇见金大腿的兴奋,刚好金大腿就是她同桌,以后遇到难题完全可以问旁边的同桌,除此之外,有一个天才坐在旁边,也免得她日后骄傲自满。 “你是不是把题目看完,思路和解题步骤就都出来了,甚至连最终的计算结果也出来了?”林成珠小声问道,世界上真的有这种天才吗。 看着女孩满是星光的眼睛,韩城心里是前所未有的踏实和喜悦,就像在黑暗里沉寂多年之后,太阳突然出现,仍旧像记忆中的一般美好。 虽然不想打击女孩,但是他更不想欺骗,认真的点了点头,“做过比这个更难的题目,所以这些对我来说就算是简单的了。” 他可是研究了大半辈子的计算机,也就相当于跟数学打了大半辈子的交道,上辈子他不光是计算机系的教授,而且还是数学系的教授。 在那些痛苦不堪的日子里,也就只有埋头工作能让他暂时忘掉痛苦和寂寞。 好在,上天给了他重来一次的机会。 “比这些更难的题目?是练习册之类的吗?还是学校的内部资料?”这些她就已经hold不住了,居然还有更难的,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次高考数学题目不会难度这么大吧。 “不是这些,是大学数学专业的题目,我之前有做过不少,所以再看高中的题目就觉得简单了。”韩城认真解释道。 林成珠懂了,这就好像高中生做小学的数学题目一样,难怪对方会觉得简单,这人跟人之间的差距还真是大,再让她多活个二三十年,也绝对做不到这种程度。 林成珠一时之间联想到很多古今中外的名人,牛顿、爱因斯坦、甘罗…… 或许她的同桌也是未来能够载进史册的大佬,虽然她上辈子没有听说过韩城这个名字,但这里毕竟不是现实世界,很多地方都是有出入的,上辈子没有的大佬,这辈子未必就没有。 “你想什么呢?以后有什么不懂的题目尽管问我,数理化生都可以,其他的科目就要向你多多请教了。” 文科的科目他就不怎么擅长了,不然的话,就不是现在这个名次了。 分卷阅读57 至于英语,他记得林成珠英语一直都很好,上辈子他们俩就是在英语角认识的,而且还一起参演过全英文的话剧,当时还得了奖呢,现在想想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久到有时候他都会觉得这些东西全都是他臆想出来的,不然怎么会这么美好。 金大腿主动伸出腿来让她抱着,林成珠自然没有不接着的道理,“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感觉自己离北大又更近了一步。 班主任姓周,是个已经谢了顶的中年男子,说话还带了些口音,先让大家自我介绍之前,还宣布了一件事情。 “明天早上8点,大家在教室集合,排好队伍去操场,开始进行为期一周的军训。” 林成珠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军训这种事情她当然不陌生了,只不过在高考都没有的年代里,高中居然还有军训这回事儿,这也太玄幻了吧。 不过班上的同学显然并不惊讶,而且还相当的兴奋,林成珠清楚的听到身后的女同学说,从家里带了两个柠檬,用来泡水喝可以防晒。 看来在没有防晒霜的年代里,并不是所有人都没有防晒意识。 “好了,大家安静,我点到名字的同学到讲台上来进行自我介绍,第一个,林成珠。” 匆匆看了一眼草稿,林成珠两步便走到了讲台上,她今天穿着黑色的长裤和白色短袖,和穿裙子的女生比起来,明显简单了些。 “老师好,同学们好,我叫林成珠,今年15岁,来自平湖镇中学,爱好是做题和写东西,欢迎大家跟我做朋友。”林成珠说完之后,看大家都还没什么反应,便又鞠了个躬,这才下去。 不过教室里就跟炸了锅一样,哪怕班主任就在教室里站着,但是掌声、口哨声仍旧不断,后排还有站起来吹口哨的男生。 韩城面色发青,直接从座位上站起来,转身面向大家,眼神冷得让人心里发寒,“大家保持安静。” 气场这种东西微妙的很,韩城虽然长得瘦弱,还有几分斯文,但是气场全开的时候也挺能震慑人心的。 教室里乌七八糟的声音瞬间就削减下去大半,随后周老师走上讲台,用黑板擦狠狠敲了几下讲桌,“再让我发现有在教室里吹口哨的,一律请家长。” 没瞧见市长家的公子都不高兴了吗,一个个的一点儿眼力劲儿都没有。 能够竞争到高一一班班主任这个位置,周老师自觉自己是挺有眼力劲儿的,以后班上这个考第一名的女同学,他绝对会多给予几分照顾。 哪怕已经是高中生了,请家长这个威胁也仍然有作用,不少人都安静下来了,林成珠皱着眉头坐在自己座位上,到现在都没弄明白同学们在瞎起什么哄,鼓掌她还能理解,吹口哨是几个意思。 韩城同样也皱着眉头,不过在看向林成珠的时候,紧锁的眉头又舒展开了。 “别理这些人,都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多布置一些作业就好了。 林成珠其实刚刚还挺感动的,这才做了几个小时的同桌,大佬就站起来替她出头了。 “刚刚,谢谢了。”从现在开始,大佬就是她亲朋友了,以后大佬的事儿就是她的事儿。 林成珠之后,上台做自我介绍的就是王雨诺了,果然是个女生,脸上带着一副黑框眼镜,说话也是极有时代特色。 “……为祖国建设增砖添瓦,为实现gongchan主义奉献我的一生。” 王雨诺的发言得到了全场一致的掌声,林成珠终于知道自己的发言问题出在哪里了,果然她还是不够‘入乡随俗’。 韩城排在第四位,自我介绍的形式跟林成珠差不多,就是比林成珠简洁一些而已,不过发言完毕之后,周老师带头鼓掌,而且掌声持续了得有一分钟。 大家还是很能卖一份面子给班主任的,虽然没觉得韩城的发言好,但是在班主任停止鼓掌之前,大部分人基本上都跟着鼓了掌。 同学们前半部分的自我介绍还算是正儿八经,越往后画风就越清晰,有说个名字就开始背语录的,有直接拿出口风琴吹了一段儿做才艺表演的,还有在讲台上给大家翻跟头的…… 总之是千奇百怪,当然林成珠也知道自己在大部分同学眼里恐怕也是千奇百怪的那一个。 最后,班主任上台做总结,“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是明天不要迟到,第二件就是军训的事情,规矩大家也都知道,不能 分卷阅读58 穿裙子,也不能披着长发,头发长的女生要么今天晚上回去自己剪了,要么就明天扎起来,最后一件事情就是班干部的任命,班长由韩城同学担任,学习委员由林成珠同学担任,军训期间,老师和教官都不在的情况下,同学们就听班长和学习委员的,剩下的班干部等军训结束以后再进行投票选举。” 林成珠对自己担任学习委员一职接受性良好,本来这个职务一般都是调成绩最好的同学,对同桌当上班长这事儿,接受起来就更容易了,大佬不管到哪里都是大佬,周老师能当上班主任自有识人之明。 不过林成珠能接受,不代表其他人也能接受,学习委员也就算了,本来就是书呆子才担任的职务,但是‘班长’这个位置可有不少人盯着呢。 倒数那两排的男生没有一个服气的,女生里面王雨诺算一个,流着齐耳短发的秦芳芳算一个,也提出了质疑,表示要公平竞争班长。 这些没眼力劲儿的,周老师恨不得把他们一个个全都敲醒,市长家的公子是等闲人都能见的吗,不趁这个机会打好关系,还想跟人家抢班长的位置,丢了西瓜找芝麻。 “大家安静,班长的职务只是让韩城同学暂代,等军训结束以后,大家可以公平竞争,想要竞争班长的同学到讲台上来发表演讲,表现最出色的担任班长。” 他就不信,市长家的公子会输给别人,人家可是从b市转学过来的,再说了表现出色不出色,那也是他说了算。 一更 下午第一次去宿舍放东西的时候,因为来得晚,林成珠并没有碰到宿舍的其他三个人,不过那三张床铺都已经整理好了,洗漱用品也已经摆得整整齐齐。 一直到晚上,回到宿舍以后,林成珠才知道自己的舍友是谁,住她下铺的就是被她之前认错的王雨诺,其他两个舍友也是同班的,之前做自我介绍的时候见过,只可惜林成珠已经不记得她们两个人的名字。 “今天寝室里面这么乱,都是我和方潇潇两个人打扫的,你们俩什么也没干,军训这一周卫生就交给你们俩了。”说话的女生跟林成珠是对铺,也是住在上铺,看得出来对方回来的挺早的,已经把头发散下来了,说话的时候正拿着梳子一下一下的梳头发。 林成珠和王雨诺两个人下意识对视了一眼,谁都不乐意在军训累死累活的时候,还要打扫卫生,尤其还是整整一周的卫生,更何况她们来之前虽然宿舍已经被打扫干净了,但是她们俩谁也不知道寝室之前脏乱到什么程度,更不是有意不打扫卫生。 看王雨诺不说话,林成珠便直接道,“军训期间还是轮着来吧,等下学期开学的时候,我和王同学再负责把寝室打扫干净,你们觉得怎么样?” 军训这七天还是算了吧,她不知道育才实验中学是什么规矩,但是上辈子高中军训的时候,内务可是教官负责检查的,标准特别严格,每天光是把被子叠成豆腐块儿就要花费不少时间,更别提其他的了。 “我同意,我和林同学负责下学期把第一天的卫生打扫好,军训还是轮着来吧,两个人一组,从我跟林同学开始。”王雨诺赶紧道,谁知道寝室是不是开学之前学校就给打扫干净了,可不能这两个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之前提议的那个女生撇了撇嘴,语气不太好的道,“随你们的便。”还以为是两个软柿子呢,才刚一碰就扎手了。 林成珠已经预感到接下来一年的宿舍生活恐怕是不会太平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哪怕是校园也不例外。 寝室里的氛围尴尬的很,林成珠也没再多说什么,拿了洗漱用品去洗漱间,不得不说虽然一整个楼层共用一个洗漱间,也仅有一间厕所,但是跟初中的时候比起来,这里的条件已经是优渥的了。 等林成珠回到寝室的时候,寝室里面就只剩下王雨诺一个人了,而且已经躺在被窝里看书了,看的不是杂志,也不是教材,而是□□,封面特征太过明显,一眼看过去不用思考都知道是什么书。 林成珠这会儿倒是庆幸自己是在上铺了,躺在被窝里偷偷看杂志或者写东西不至于被同宿舍的人发现。 宿舍规定是晚上10点熄灯,下晚自习的时候还不到九点钟,一个小时的时间足够大家洗漱的了,不过一直到熄灯,对面床铺上的两个女生还没有回来。 林成珠照例是闭上眼睛回想这一天学过的东西,迷迷糊糊就睡着了,一直到起床铃声响起才醒过来,中间一次也没有醒过,所以也就不知道两个舍友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更不知道王雨诺和其他两个人什么时候这么泾渭分明的。 “虽然大家刚刚才认识,但既然是在 分卷阅读59 一个宿舍里,那我们大家都是姐妹,都是阶级姐妹,有一些话我是要说在前面的,按照学校的规定,晚上10点熄灯之前大家必须都在自己的宿舍里了,不允许出去串宿舍,更不允许夜不归宿,方潇潇同学和刘红卫同学今天早上6点钟才回来,我不知道你们两个人属于以上哪种情况,但是下不为例,再有今天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一定会去告诉班主任。”王雨诺就站在宿舍门口,声音嘹亮,目光炯炯有神。 “你算是哪根葱,我记得班主任现在好像还没有任命宿舍长呢,这哪有你说话的份儿。”刘红卫满脸的不屑,潇潇肯定是不乐意做宿舍长的,林成珠看起来就呆头呆脑的,而且又瘦又小,也就是仗着成绩好能当个学习委员,宿舍长肯定不成。 所以能跟她竞争宿舍长的就只有这个王雨诺了,她爸可是革命委员会的,王雨诺这号人物她从来没听说过,肯定没法跟她争。 刘红卫倒也不是多看重宿舍长这个位置,芝麻大小的官儿,还不值得她花心思,不过晚上10点之前她们是很难回到宿舍里了,自己是宿舍长的话,以后就方便多了,最起码不会有烦人的苍蝇嗡嗡乱叫。 “我虽然不是宿舍长,但是作为同班同学,作为在一个宿舍里住着的同学,我认为我有必要提醒你,必须要遵守校规校纪,女孩子要懂得礼义廉耻。”王雨诺一点都不怯,事情本来就是方潇潇和刘红卫做错了,趁着没有酿成大错之前,她当然要提醒这两个人了。 “谁不懂礼义廉耻了,别以为考个第二名就能拽得人五人六的,人家考第一的还没说什么呢,是不是,林同学?”刘红卫双手叉腰,身上还穿着绿色的军装,看起来很是神气。 在一边默默叠被子的林成珠猝不及防被拉了出来,她虽然听懂两方的人到底在吵什么了,但是一点儿没有要加入战局的意思。 王雨诺确实是占理,但是真没必要管这么多,楼下的宿舍门早就锁上了,在女生宿舍里头还能出什么事儿,至于方潇潇和刘红卫,这俩人,方潇潇几乎没怎么说过话,一直都是刘红卫在说,但是后者却是隐隐以前者为主。 “跟我有什么关系,要吵架的话别把别人拉进去。”林成珠一点儿都不怕得罪人,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她也算是看出来了,刘红卫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但凡她要是表现得软弱一些,以后的麻烦事还多着呢。 旁边的方潇潇许是不耐烦听这些了,‘砰’的一声,把脸盆砸书桌上,“要想去打小报告,那就赶紧去,别说这些有的没的,大清早的烦不烦。”一晚上她就睡了不到一个小时,现在还困着呢。 也怪刘红卫,非得拉着她去什么学姐的宿舍,唧唧歪歪聊了一晚上,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还不如她妈假期里教她的那些呢。 刘红卫底气好像一下子更足了,“有本事就去告班主任,看到时候是谁吃亏。”方潇潇她爸可是革命委员会的主任,她就不信班主任敢管。 王雨诺还真没见过这样的,她也就只是说说,这才开学第二天,她要是现在就去找班主任告状的话,管不管暂且不说,班主任和同学们肯定会觉得她事儿多。 本来班主任就更倾向于那个韩城当班长,要是再觉得她事儿多,那她高中就更当不成班长了,对一个从一年级到初中二年级一直当班长的人来说,班长已经不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职务,而是她的荣耀和责任,只有当了班长,她才能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为老师服务。 这场撕逼大战最终以王雨诺出门洗漱告终,林成珠都不知道该怎么感叹自己的运气了,这可是区里最好的高中了,还没感受到学习氛围怎么浓厚呢,光是这些撕逼扯皮的事儿了,高考之路任重而道远呐。 好在学校里的伙食不错,也算是份安慰了。 早上8点的时候,班上的同学们都已经在教室里等着了,班主任周老师几乎是掐着点儿来的,直接交代班长,“把班上的同学分成两排,你带着队伍去操场就行,进了操场之后左边第一排就是咱们的位置。” 交代完这话,周老师就直接走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其他班上的班主任也都是这么做的,他这边虽然是市长家的公子做班长,但是也没必要独树一帜,省得韩城同学还以为他不信任呢。 虽然昨天选班长的时候,很多的同学尤其是男同学,都对韩城不怎么服气,不过排队的时候倒是都挺老实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迫于对方的气场太强大了,所以大家才会这么消停。 林成珠的座位是在第一排,原本站队的时候也是站在第一个位置上,但也不知道有意无意,硬是被韩城安排在了最后一排,前面站着的女生都比她高出来半头。 分卷阅读60 一直等到了操场上仍然保持着这样的队形,根本就看不到前边在台上讲话的人,从校长发言到教官领队发言,林成珠都一直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二更 好在等到正式训练的时候,教官给她们重新安排整理了队形,林成珠刚好就在第一排的正中间。 她们班的教官看起来年纪比较小,也就是十七八岁的样子,正儿八经训练的时候还好,但是私底下说话的时候却是腼腆的很,如果不是肤色黑的话,大概脸都能红成一坨了。 这样的反差,让班上的不少同学,尤其是女同学特别喜欢休息的时候过去找教官说话,尤其是刘红卫,她大概是跑的最勤的一个人了,当然最开始打头的那个人也是她。 也不知道是教官对她们的要求太严格了,还是训练内容真就不多,反正上半天一直都在练习站军姿,一站就是多半个小时,休息一会儿,再接着站。 天气这么热,训练的地方连点阴凉都没有,半天的功夫下来,林成珠觉得自己半条命都快没了,本来赶了一天多的路,昨天晚上根本就没休整过来,如今又这么大的训练量,这么热的天气,林成珠连围观的兴趣都没有了,也不知道这些人哪来这么好的体力和精神,她都快倒地上了,人家还能说说笑笑。 上午的时候流了太多的汗,林成珠中午饭都没吃多少,就吃了半碗素面,实在是吃不下去了。 “这里面是淡盐水,多喝点儿,给身体补充水分,下午还得训练呢。” 林成珠正想起身把碗筷放回去呢,面前就多了个透明的玻璃杯。 “不用了,你喝吧,我回宿舍接水喝就行。”林成珠虽然昨天就打定了要好好跟人家请教功课的主意,但两个人还真没熟到这个程度。 韩城不为所动,“先拿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再说了,我自己也有一杯,你就当是替我分担了。”一模一样的玻璃杯,看起来就像情侣款一样。 怕林成珠拒绝,韩城说完这话就直接转身走了,天晓得,上午训练的时候他就一直看着林成珠的方向,生怕她会撑不住,在他印象里,林成珠一直都是那个穿着长裙子,抱着几本书的小姑娘,像娇在暖房里的玫瑰花,受不得风吹日晒。 要不是重生的太晚了,他更想早早的找到她,在初中、小学,甚至更早的时候。 林成珠看着面前的杯子,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按理来说,同学之间送一杯淡盐水倒是也没什么,可能是她太敏感了,也可能是出于对学神的嫉妒心理,一直觉得韩城这个人怪怪的。 林成珠轻轻叹了口气,是她心胸太狭窄了吗,总是会不经意的拿有色眼镜去看韩城。 喝了杯淡盐水,中午要好好的睡了一觉,林成珠还以为自己可以撑过下午的,没想到军姿站了不到一个小时,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天旋地转,明明有意识,但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想要躺到地上。 韩城是第一个察觉到不对劲的,在林成珠倒下前的一刻,扑过去……做了肉垫,这辈子重生了还没几天,他还是那个文质彬彬的……弱鸡,要是上辈子练出来的身手还在的话,肯定可以稳稳的把林成珠接住,不过,好在应变能力还在,没把人摔着就成。 韩城知道,上辈子林成珠和孙卫国认识就是因为这次军训,那时候孙卫国还没有复员,正好是育才实验中学的教官,当然向来不喜欢当兵的孙卫国过来也不是为了训练学生,而是过来玩儿的,所以作为教官队长但是并没有在任何一个班级。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有时间送昏倒的林成珠去了医务所,上辈子这两个人就是因此认识的。 这辈子,韩城一开始就打算好了,能不让林成珠受累昏倒是最好的,如果办不到,那送林成珠去医务室的那个人也是他,跟孙卫国没有关系,这样的话,两个人这辈子应该就不会认识了。 只不过,人算不如天算,为了不让林成珠直接晕倒在地上,韩城几乎是飞奔过来,然后猛的向前一扑,虽然时机掐的很对,也把人接住了,但是自己也摔伤了,左脚踝的关节处特别疼。 一个晕倒的,一个摔伤的,年纪尚轻、说话都有些腼腆的教官立马就有些慌神了,赶紧去找自己班长孙卫国。 孙卫国正躺在操场上唯一的一处阴凉地睡懒觉,本来这次出来当教官也轮不上他们班,这还是他极力争取来的,闷在部队一年多了,实在是有些受不了了,要不是老爷子非让他去当兵,他宁肯下乡去当知青,也不想整日关在军营里。 不过再怎么懒散,正在军训了同学出了问题,孙卫国也不能坐视不管。 b 分卷阅读61 r   “你去通知他们学校的老师,我先过去看看。”孙卫国皱着眉头,不过步子却迈得极快。 大概是视力太好了,隔着很远,孙卫国就看到了两个受伤的同学,男同学半坐半跪在地上,但还是把女同学搂在怀里,用手护住女同学的脑袋,而且正在往女同学嘴里喂水,周围一圈人就这么看着。 真是……大胆,现在的高中生可真会玩儿,话说他也是前年才毕业,在学校的时候还是老师们眼里的刺头,不过周目睽睽之下,抱住女同学这事儿他还真没做过。 “怎么样?要紧吗?”要不是场合不对,现在的身份也不适合,孙卫国都想吹口哨了,这男同学长得挺周正的,关键是看起来就是个好学生,真不太像能干出这事儿的人,至于女同学,被男同学护的太紧了,他到现在都没看清楚脸呢。 “已经喂了半杯的糖水,不过还是要送到医务所进行治疗,另外我的脚也被扭伤了,也得去医务所。”韩城原本是想着自己把林成珠送过去的,自行车他都已经准备好了,后座上绑好了坐垫儿,不过现在脚伤成这样,怕是骑不了自行车了。 “起开,我看看。”孙卫国一边说着,一边往前走,不会是在装病吧,想要避过军训,而且还是对象两个人一块装病,这些可都是他玩剩下的了。 孙卫国先是检查了韩城的左脚踝,然后又瞧了瞧女同学的脸,脸色通红,额头和鼻尖上还有汗,头发也都已经湿了,看上去不太像是装出来的,但是也不一定。 “那就去医务室,我送你们俩去,你还能走吗?” 能走是能走,只不过想要背一个人或者抱一个人还是困难的,现在这个时候,韩城也不介意用感恩父亲的特权了,“不用,我带她去办公室就行,用办公室的电话给家里头打个电话,让家里人送我们去医务室,就不麻烦教官了。” 越这么说,孙卫国就越觉得值得怀疑,不过逃避军训也算不上是什么大事,他也没工夫跟这对小情侣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行吧,已经让人去联系你们学校的老师了,让老师领你们去办公室,现在先去阴凉处呆着,其他人该训练训练,继续站军姿。” 韩城虽然伤了脚踝,但仍旧是强撑着把林成珠抱了起来,瘸着腿一步一步的往前走,那样子看的孙卫国牙都疼了,至于这么腻歪吗,明明他这个教官就在旁边站着,完全可以让他把女同学背过去。 对于现在的学生,孙卫国真的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学风比他以前还不如呢,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就这么拉拉扯扯的,啧啧,不像话。 不光是孙卫国没法适应这画风,周围几个班上的同学,应该说是操场上但凡是能瞧见这两个人的同学,一时之间都没有办法适应,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就算是两个人有可能已经定了亲,但是当着教官的面儿,也不好这么明目张胆吧,就不怕被请家长? 一更 还没到老师的办公室呢,林成珠就从韩城怀里醒过来了,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在一个男生怀里,而且还是昨天刚刚认识的男生,这感觉要多惊悚有多惊悚,本来还觉得脑子昏昏沉沉的林成珠,猛的挣脱开韩城的手,脚着地的瞬间还不忘把人推出去。 韩城本来就扭伤了脚,刚刚又没有防备,这下脚是真的疼到动不了了。 “你听我解释,刚刚在操场上站军姿的时候,你晕倒了,我扭伤了脚,咱们俩都不能继续参加训练了,我抱你去办公室,等待会儿车过来了,咱们就一起去医务室。”韩城有些心虚的解释道,这件事情是他办得不磊落,但是他不后悔自己这么做,有时候用一些手段是必要的,总好过这辈子再眼睁睁的看着林成珠嫁给别人。 林成珠这会儿脑子仍旧是昏昏沉沉的,整个人烦躁的很,小声道,“那你也不能抱我,旁边不是有女同学吗,就算女同学抱不动我,不是还有教官吗?” 就算是好心,但是现在这个年代大家都这么保守,还不知道私底下会传什么话呢。 韩城双手撑住地面,慢慢站了起来,但左脚的脚踝处实在是太疼了,不太敢使劲,只能用一只腿撑着身体。 “是我考虑的不周全,我跟你道歉,但是现在能不能麻烦你扶我去办公室,我的脚实在是不敢着地了。” 这都什么破事儿,一个病号照顾另一个病号,林成珠都不知道是该说自己运气不好,还是该埋怨教官不负责任,或者是要怪面前的这个烂好人,明明做题的时候脑子挺聪明的,怎么今天这事儿表现出来的情商这么低。 林成珠都已经可以想象到同学们私底下会怎么说她们了,对扶韩城去办公室这事儿有些犹 分卷阅读62 豫不决,到底是破罐子破摔,还是要尽量挽回一下? 没等林成珠思考太久,一个穿军装的小帅哥从操场的方向跑了过来,确实挺帅的,不然的话,林成珠也不可能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注意到对方的脸,当然比不上三哥精致,也没有韩城的书生气,而是那种棱角分明的感觉,有点痞气,同时跟穿在身上的军装又没什么违和感。 不过对方好像不是教他们班的那个腼腆小教官,这个人的颜值和气势明显要高出来不少。 孙卫国本来是不放心一个扭了脚的人抱着一个昏迷的女生,万一这路上要是摔着磕着碰着,里面也少不了有他的责任,只是没成想,免费看了这么一场戏。 两个人明显不熟,男同学刚刚在操场上无疑是损坏了这位女同学的名誉,就算是要追人家,也没必要用这么下三滥的手段吧。 “男子汉大丈夫,什么伤痛不能忍,自己走着去办公室,你们家有人来接你,我送这位女同学去医务室。” 依着孙卫国以前的脾气,肯定是先把这男的打一顿,然后再让班上的老师把女同学送到医务室去,不过现在,好歹也当了一年多的兵,脾气没之前那么暴躁了,而且这女生瘦瘦小小的,看起来很乖很软,这事儿他还真得管一管,不能让祖国的娇花就这么被‘衣冠禽兽’算计了去。 “我得先去办公室跟老师说一声。”林成珠立马道,“韩城同学你在这儿等着,我会告知班主任你的情况,一会儿应该就有人来接你了。” 甭管韩城同学是烂好心,还是情商低,她都不想跟这个人有过多的牵扯了,就算是学神也不行,麻烦当然是能避就避了。 韩城当然是不同意了,他做这么多不就是为了避免林成珠和孙卫国相识,“你在办公室等我一起去医务室,咱们是同班同学,相互之间也可以有个照应。” 孙卫国挡在女同学前面,“还是我陪她去吧,你老老实实在原地等着。”他就是见不得臭小子诱拐人家乖乖巧巧的小姑娘。 林成珠虽然身体还是不太舒服,但是还没到自己一个人不能走路的程度,再说了韩城是男生,热心肠的军装小帅哥也是男生,男女之间距离还是远点好。 林成珠走在前边,孙卫国走在后面,两个人隔了有两米的距离,但仍旧看的韩城心焦,拳头狠狠的砸在地上,手指的关节处都已经砸出血了,但是仍旧压不住心里的烦躁和恐惧,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 办公室里,周老师正在按照成绩安排座次表,不过韩城和林成珠两个人的位置却是没有任何变动,仍旧是坐在第一排,而且依然也还是同桌,指不定市长家的公子转到他们学校,就是来追女同学了,他这个当班主任的何不成人之美,反正现在又不能考大学,高中毕业差不多就要结婚了,早晚都是要找对象的。 “林同学怎么过来了?还有教官同志,是班里出什么事儿了吗?”那应该是班长过来呀。 孙卫国随便找了把椅子坐下,“林同学在操场上晕倒了,我跟她哥是战友,以前见过面,我送她去医务室瞧瞧,你们班上还有一个男同学崴伤了脚,就在教学楼下面等着呢。” 林成珠赶紧点头,跟她哥是战友这事儿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假的也好,真的也罢,好歹也算是个由头,省得被旁人议论,“老师,我请半天的假,上晚自习之前就回来。” 军人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有信誉的,周老师根本就没怀疑对方会说谎,更何况林同学也承认了,很是爽快的给开了假条,“要是身体条件实在不允许的话,让医生开个诊断书,学校这边就给你把军训免了。” 军训不就这么一回事嘛,学习都不重要了,军训就更不重要了。 拿了假条,也把韩城在教学楼底下的事儿告诉了班主任,林成珠就直接跟着教官走人了,不过等出了校门,两个人面面相觑谁都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林成珠是脑子昏昏沉沉根本就没想到这茬,孙卫国则是没想到林同学不是本地人,不知道医务室和诊所在哪儿。 没办法,孙卫国只能又退回去跟门卫大爷打听,确定了路线和方位之后,这才在前面带路。 “之前扭脚的那个男生是你以前的同学吗?” “不是,我们昨天开学才刚刚认识。”林成珠老老实实的回答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对方是军人,所以才会给她一种安全感,不像面对韩城的时候,总觉得奇奇怪怪的,甚至有时候会有点渗人。 孙卫国看向旁边的女生,哪怕因为暴晒红着脸,但是仍旧能够看得出来很白,尤其是露出来 分卷阅读63 的脖子和手腕,纤细、瘦弱,仿佛一只手就可以捏断,很能够激起人的保护欲,脸蛋应该还没有他一个手掌大,眼睛澄清,说不出来的干净。 面对这样的女生,哪怕像他这种糙汉子,也忍不住压低了声音,生怕会把小姑娘给吓到,要说出来的话更是在脑子里转了又转,尽量委婉一些,别把人给惹哭了。 “你在操场上晕倒的时候,是那个男同学抱你离开的,当时不少人都看到了,这事儿等回去以后我可以陪你到班主任那里说明白,如果有谣言的话,由老师和学校出面平息谣言会更合适一些。”孙卫国仔细斟酌自己的言语,自认为说的还算是比较委婉。 不过身旁的小姑娘却是红了眼圈,本来身体就不舒服,又莫名其妙牵扯上这种事情,想好好读个书怎么就这么难。 在陌生人面前,林成珠强忍住眼泪,低声说了句谢谢,等回到学校以后,她不光要跟班主任说明白,还要跟班主任申请调座位,跟女同学坐到一起去,免得牵扯到这些无聊的事情里,她可是要考北大的人,必须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听从mao主席的指挥,为建设社会…… 喜欢写小说的人大概都有这个毛病,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开心或者难过,都能把思维发散出去,想一些……有的没的。 从孙卫国的角度看过去,女生的目光明显有些茫然和呆滞,也对,小姑娘碰上这种事情,免不了要六神无主,刚才他就应该在学校把那男生揍一顿才是,反正四下无人,他也不会让对方留下任何伤口,告状都没地方去。 孙卫国挠了挠头发,想安慰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平生第一次这么手足无措,这事儿他也有责任,要是他能早早的在操场上就把那个男生踹一边儿去,肯定就没有后续的这些麻烦事儿了。 第 35 章 “没什么事儿,就是平时缺乏锻炼,再加上这两天没休息好,体力耗费太大,所以才会晕倒,喝点糖水,多休息休息就行了,连药都不用吃。”一番检查之后,诊所的大夫得出结论。 一看就是在家里头娇养出来的女孩子,没干过什么家务活,细皮嫩肉的,军训头一天就能晕倒。 林成珠脸都烧红了,在这个年代,身体缺乏锻炼的人应该是寥寥无几,更何况她都已经15岁了,不过在家里的时候还真没干过什么活,连上学都是三哥骑着自行车去送她。 “那大夫我接下来还能参加军训吗?” “都行,不参加的话,我可以给你开个诊断书,想参加的话也可以,身体不舒服直接跟教官请假就行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军训不就这么一回事吗,整个区里头就只有育才实验中学搞出个什么军训来,其他学校可没这么多花样。 “行,那谢谢大夫。”既然能参加那就去参加吧,虽然锻炼身体不在这一时半会儿,但是也总不好特立独行,人家辛辛苦苦在太阳底下军训,她自己在教室或者宿舍里舒舒服服的看书,太不合群了。 孙卫国一直站在旁边没说话,等出了诊所,这才小声道,“回头我跟你们班教官说一下,你要是觉得不舒服,随时跟他请假,别觉得不好意思。” “谢谢教官。”林成珠整个人都恹恹的,另一方面是因为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担心学校里会有什么风言风语。 孙卫国显然也是想到这一点了,“要不然我去跟你们班主任说,反正在他那里,我是你哥的战友,我去说这个事儿,也是合情合理的。” 林成珠抬头看了看身旁的人,她不清楚班主任的为人,自然也就不好预估班主任的态度,“我先去跟班主任说,如果说不通的话,再麻烦你。” 清者自清,就算学校里真的有什么风言风语,她离韩城远点就是了,这两年打算做的事情那么多,也不一定非要跟同学们打成一片,独来独往也挺好的。 好吧,小姑娘自立自强,孙卫国也没办法,只不过就是瞧人家越瞧越顺眼而已,事情闹成现在这个样子,他也是要担很大一部分责任的,真后悔当时自己为什么没有多动脑子想一想。 “有事儿吱声就行,我虽然不参与训练,但是这几天会一直在操场上呆着。”还得四处转一转,真要是听见什么风言风语,就罚这些人做俯卧撑、跑步,总是能起点作用的。 林成珠情绪不高的点了点头,“谢谢教官。” 孙卫国难得这么关心一个人,结果对方这反应实在是平淡了点儿,不过他心里头一点儿气都没有,反而整颗心都软软的,连带着眉眼都柔和了,一点儿也不像军区大院里的小霸王。 再次回到办公室的时 分卷阅读64 候,不光班主任在里面坐着呢,连韩城也在里边,不过脚上已经打了白色的石膏,旁边还放着一副双拐,看见林成珠进来,立马就从座位上站起来了,差点摔倒。 林成珠淡淡的瞥了韩城一眼,没搭理他,径直走到班主任的办公桌前,“老师,大夫说没什么事儿,可以继续参加训练。” 男同学和女同学之间的眉眼官司,周老师看得分明,韩城同学被区里的干部派车接走之后,他去操场上问了好几个同学,不得不说,韩城同学这事儿做的确实不怎么样,虽然为此把自己的脚扭伤了,也算得上是真心诚意,但太没智商了,一点儿都不符合档案上的成绩。 不过,这年头有权有势的人说了算,市长家的公子想要有一份完美的档案那还不好说嘛,再简单不过的事儿了。 至于林成珠同学,要是以后俩人能在一起的话,那绝对是走了狗屎运了,要是不能在一起的话,那可真就是倒了大霉。 “今天就不用去军训了,先回宿舍好好休息休息,之后你要是觉得身体能撑得住,那就去操场上跟同学们一块军训,撑不住了就请个假,千万别像今天这样硬撑着到最后都晕倒了。”周老师嘱咐道。 这一下午的功夫,晕倒的就林成珠一个人,不过来请假的人却是不少,都是不打算继续参加军训的,但凡是过来请假的,他都批了,这年头学生得罪不起。 当着韩城的面儿,林成珠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老师,之前我在操场上晕倒的时候,被韩城同学接住了,而且也是他抱我从操场上走出来的,我怕同学们会误会我跟韩城同学的关系,老师能不能帮忙澄清一下,另外鉴于今天的事情,我认为我跟韩城同学也不适合坐得太近,能不能把我们两个的座位隔远些,我可以去边儿上。” 孙卫国就站在办公室门口,一身的气势根本就不容人忽视,虽然没有开口跟班主任打招呼,但是一双眼睛却紧紧盯着呢,若是班主任明事理,那还好,他站这儿也就是个摆设,若班主任是个糊涂的,那他就得好好说道说道了。 韩城去打个石膏的功夫已经想明白了,这事儿做的欠考虑,是他太急功近利了,而且偏偏脚又在这时候扭伤了,不然的话,肯定没孙卫国什么事儿,这会儿他早就把林成珠拐回自己家了,上辈子爷爷奶奶就喜欢她,这辈子肯定也不例外,而且林成珠上辈子一直挺喜欢他爷爷奶奶的,这一点肯定是加分项。 只要爷爷奶奶同意,高中一毕业,他和林成珠就能把事情定下来,等到了年纪就能结婚,只可惜天不遂人愿,从一开始伤了脚,再加上孙卫国就在附近,他整个人就慌了,以至于没能考虑到林成珠的感受。 “这事儿老师在班里澄清一下吧,我跟林成珠同学昨天才认识,没有超过同学之外的关系,是我对林同学有好感,所以才会在她昏迷的时候,把她抱出操场。我私底下也会跟同学们解释的。另外,林同学说的对,为了避免同学们的风言风语,我们俩确实不适合继续做同桌,林同学不需要挪座位,还是把我调一边儿去吧。”韩城诚心诚意的道。 事情发展到这个份儿上,藏着掖着对谁都不好,索性还是大大方方的来,这辈子是他先认识林成珠的,而且林成珠现在还不是孙卫国的女朋友,更不是孙卫国的妻子,也不是孙卫国孩子的母亲,他对林成珠的感情没必要藏着掖着,是可以放到阳光底下的。 林成珠有些惊讶的看向韩城,没想到对方会说出这样的话,不过这样一来,确实是解决流言蜚语最好的方法,原本对韩城的埋怨和气愤这会儿也消了不少。 “行,今天晚自习我就跟同学们把这件事情说清楚,顺便把座位也换了。”周老师一边说着,一边感慨,韩城同学的智商应该是不会这么快就想明白的,肯定有军师,说不定就是刚刚出去打石膏的时候,有人给出谋划策。 有个好家世就是好,档案可以造假,追女朋友还有人帮着出谋划策。 事情解决了,按理来说,孙卫国也没有呆下去的必要了,不过却是不愿意就这么离开,那个叫韩城的男同学,既不要脸又有心机,可别真把人家乖乖巧巧的小姑娘给骗走了。 “有事找我就行,你哥是我战友,他妹妹也就是我妹妹,所以没必要跟当哥哥的见外,要是有人算计你,我就是不穿这身军装,也得把他揍趴下。”正好不用窝在军营里当兵了,到这学校来当个老师或者学生也不错。 第 36 章 林成珠原本以为当兵的都跟大哥一样沉默寡言,没想到她遇到的这个帅气的兵哥哥,性格这么开朗,不过,放狠话的样子确实是帅极了。 放完狠话,孙卫国确实没有再留下来的必要了,瞧了小姑娘一眼,便直接 分卷阅读65 转身离开了。 周老师这才松了口气,不得不说,当兵的人就是不一样,浑身的气势太吓人了,而且这位一看就是不好惹的那种狠角色。 林成珠回到宿舍的时候,方潇潇和刘红卫已经坐在床上聊天了,这会儿军训当然还没有结束,她们两个是请了病假,没有诊断书,也没有中途晕倒,一个肚子疼的借口就能请到七天的假期,整整一周的军训都不需要参加了。 “你跟韩城是什么关系?定亲了吗?还是只是在谈朋友?”方潇潇很是好奇的问道,开学前几天她爸就跟她说了,韩城他爸是市长,她要是想在学校里找对象的话,最好的选择就是韩城了。 她本来没当回事儿,一直到见到韩城本人,真的……长得太好了,就算是不看脸的话,气场也跟普通人不一样,就是人太不好相处了,她一个女孩子想要坐在旁边都不让,而且说话都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完全就属于木头疙瘩那种类型,不是她喜欢的那一款。 所以也不打算热脸去贴人家冷屁Ⅰ股,只不过很好奇,这么木讷的一个人居然也会谈恋爱,林成珠在操场上晕倒的时候,还飞扑过去给人家做肉垫,地上那么多的小石子,扑倒在地上的滋味儿想想都觉得疼。 “我跟韩同学昨天刚认识,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下次听到有人这么问的话,麻烦你也帮忙解释一下。”林成珠很是认真的回答道,她母胎单身至今,还没谈过恋爱呢。 合着还是单相思,方潇潇眼睛都亮了,“有机会的话,我一定帮你跟其他人解释,咱们来学校就是好好学习的,不是来谈恋爱的,林同学你一定要坚守本心。” 别让韩城那个木头疙瘩给追到,跟女生说句话语气都冷成那样,太不招人待见了,想想她还一肚子的气呢。 刘红卫不知道韩城是什么身份,不过看班主任那谄媚的样子,来头应该不小,再加上方潇潇的态度,这会儿还真不敢惹林成珠,虽说是从乡下考上来的,但有人罩着那就不是软柿子了,不过就算是有人罩着,她也不会巴结泥腿子。 “谢谢了。”林成珠实在是累,说话、看书的心思都没有了,直接爬上床,闭上眼睛几乎秒睡。 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走了,去上晚自习。”方潇潇招呼了一声,便直接带着刘卫红走人了。 不得不说,刘红卫整天跟小尾巴一样跟在方潇潇后面,还真像是方潇潇的小丫鬟。 林成珠到班上的时候,班主任都已经在讲台上坐着了,等她进来以后立马开始排座位,她的位置没变,同桌换成了王雨诺,而之前的同桌韩城则是被调到了最后一排。 “除了排座位之外,今天还有一件事要跟大家说清楚,关于今天中午林成珠同学在操场晕倒一事,在这里我要批评一个人,韩城同学,大庭广众之下抱女同学的行为是非常不对,损坏了林成珠同学的名誉,而且未得到林成珠同学的允许,在这里对韩城同学作出严肃批评,撤销他代理班长一职。” 周老师一边说着准备好的台词,一边感慨,韩城同学虽然一开始的方式不对,但也算是有心了,不光要求当着全班的面被严肃批评,还要求撤销代理班长一职,虽然这些是不会被记入档案的,但也够丢人的了。 韩城直接从后面走到讲台上,对着林成珠深深的鞠了一躬,“我为个人的冒失行为对林成珠同学道歉,也希望以后同学们可以监督我,不再犯此类型的错误。” 总之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男女作风问题上,人们对男生的容忍度总是要更大一些,对女生也都比对男生苛刻。 底下的同学们面面相觑,真心觉得自己以前见识少了,还有这样的事儿,不过任谁都看得出来,这事儿虽然韩城的做法冒失,但明显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情情爱爱的事情,在这个年代几乎就相当于是禁忌一样的东西,不能宣之于口,所以就算适龄的男女相互追求,那也几乎是不会被摆到明面上来的,在高中的校园里突然来这么一招遭,确实是新奇的很。 不过男同学追女同学,虽然听起来不合乎校规,但那也都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了,在不能考大学的情况下,高中毕业就意味着人生的分水岭,之所以那么多人想要到育才实验中学来上学,不光是因为它的名气,还因为这里聚集了一部分的’上层人’,像方潇潇,革命委员会主任的女儿,刘红卫,父亲也在革命委员会任职。 某种程度上,她们来学校并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在同阶层找对象,高中毕业就能定亲甚至结婚,反正家里头都有门路,毕业之后就可以工作,不需要下乡做知青。 分卷阅读66 换了新同桌,林成珠心情好了不少,做了整整两节课的习题。 因为是同桌,又是上下铺,晚上回宿舍林成珠和王雨诺是一块儿走的。 “身体怎么样了?还能继续参加军训吗?要不要给你请假?”王雨诺关心道,这身体也太弱了,还没怎么着呢就晕了,以后还怎么工作,怎么建设祖国。 “没多大事儿了,大夫说可以参加军训,昨天我走了之后你们又训练新内容了吗?”总不能一直站军姿吧,稍息、立正、左转、右转、向后转这些都不练吗。 “没有新内容,而且今天也不会有,教官说这两天一直练习站军姿,等后天再教大家新的内容。”反正也无所谓了,身体素质哪是一天两天就能锻炼出来的,关键还是要看个人,不能寄希望于几天的军训。 跟上辈子参加的军训比起来,这辈子的军训还真的是……无聊,林成珠忍不住在心里头吐槽,但该去还是要去的。 林成珠几乎是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就醒过来了,洗漱整理完之后,宿舍的人才陆陆续续醒过来。 “我先去吃饭了,待会是去班里集合,还是直接去操场?” “直接去操场,还是昨天训练的那个位置。”王雨诺一边说着,一边就已经把自己的被褥收拾好了。 方潇潇和刘红卫两个人虽然醒了,但丝毫没有要起床的意思,“我们俩已经跟班主任请假了,以后都不需要去军训了,你们直接跟教官说一声就行,说我们俩身体不舒服。” 女生嘛,总会肚子疼。 王雨诺万分鄙夷这种偷懒的行为,话都不愿意多说几句,直接点了点头,刚开学那天她就觉得班主任是个没原则的,现在果然是应了她的猜想,活蹦乱跳的两个人也能在班主任那里请下病假来,而且一请就是一周的。 “你哑巴了?连说句话都不会?”刘红卫翻了个白眼,她现在不能动林成珠,难道还不能动王雨诺这个普通人。 王雨诺也是个有脾气的,“你眼瞎呀,没看见我点头,我告诉你,你们这种偷奸耍滑的行为是不对的,就应该下乡去当知青,好好去接受再教育,成为对这个社会有用的人……” 林成珠直接就溜了,再说下去那就是政治课了,政治课上的老师,讲课的时候都没这么义正言辞。 因为起得早,所以现在连宿舍门都没开呢,林成珠跟宿管阿姨要了钥匙,这才把门打开,没往外走两步,昨天那个帅气的兵哥哥就突然从旁边出现了,往她手里塞了包东西。 “这是红糖,军训的时候没事儿就喝点儿。” 林成珠终于把昨天想问,但是没来得及问的问题问出了口,“你真是我哥战友?” “你还真有个当兵的哥哥?那我肯定是你哥战友,当兵的人都是战友,对了,你哥叫什么名字?说不定我们还是在一个军区呢。”真的是天定的缘分。 小哥哥人不错,关键也是当兵的,林成珠便没有隐瞒,“我大哥是林成峰,已经当兵将近十年。” “林成峰?你哥是不是已经当连长了?而且家就在平湖镇。” 林成珠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所以你真的认识我大哥?”这世界还真小。 孙卫国的表情一言难尽,何止是认识,这是他爸、他哥嘴里常夸的人,还去他们家做过客呢。 “认识认识,我们还一起吃过饭,原来你就是他妹妹,考过全县第一,还发表过文章的妹妹。” 说实在的,他对林成峰的观感很好,就是没想到那么大块头的林成峰,会有这么一个瘦瘦小小、娇娇弱弱的妹妹,而且看上去就很乖。 “我哥跟你说我考过全县第一,发表过文章,那怎么没跟你说我的名字?”这到底是熟还是不熟。 “可能也是说过的吧。”孙卫国不是很确定,他根本就没仔细听,当时根本就没留心,“你哥也是,知道我来这里当教官,怎么就不提前嘱咐我一声,我也好照顾照顾你。” 孙卫国根本就没想自己这会儿在军队的形象,十足的二世祖一个,一点儿都不靠谱,谁会拜托他去照顾自己妹妹,哪怕是未来妹夫也不行,万一弄巧成拙了可怎么办。 “林连长的妹妹就是我妹妹,以后有事就来找我,千万别不好意思,我跟你哥那可是铁打的交情。”都到家里吃过饭了,哪怕不是冲着他的面子,那也是有交情了。 林成珠敷衍的点了点头,军训总共才七天,这都已经过 分卷阅读67 去一天了,能有什么事儿,除非她这辈子真变成了个瓷娃娃,再晕倒一回,否则的话,怕是碰不到什么需要帮助的事情了。 女孩不当回事儿,孙卫国却是把这当成一回事儿了,昨天一整天几乎都没怎么在操场上溜达过,今天却不一样了,半个小时就得在操场走一圈,林成珠要是身体有什么不舒服,他第一时间就能发现,不会再出现昨天那样的情况。 不过,林成珠明显已经适应了军训的强度,一整天下来都没什么事儿,不过,倒是有几个看脸的小姑娘过来跟孙卫国说话,硬是被冷脸吓跑了。 如果教林成珠她们班的这个小教官,能有这气势和态度,就不会被女生调侃到脸红了,不过今天已经比昨天好很多了,毕竟昨天的主力军刘红卫今天已经请假了,这会儿还舒舒服服在宿舍呆着呢。 接下来的五天里,孙卫国反倒是成了操场上运动量最大的一个人,这一圈走下来可是要费不少时间的,但为了显得自然些,还不能只站在一班附近。 只不过一个不任教的教官,在女同学正常训练的时候,还真没机会跟人家说句话,训练结束之后就更没机会了,学校到处都是人,虽说他是林成珠哥哥的战友,但毕竟不是亲哥哥,人言可畏,之前那个叫韩城的又折腾出来那么一档子事儿,他就更得老老实实的了。 林成珠就更老实了,因为训练辛苦,所以根本就不会在校园里逛,一般军训结束之后,就直接跟王雨诺两个人结伴去食堂或者回教室,不会在操场上逗留,再加上之前和韩城的事情,虽然班主任和韩城都已经澄清过了,但是还免不了有私底下讨论的人,所以这段时间是能有多低调就有多低调。 以至于在把那包红糖送出去之后,孙卫国根本就找不到机会跟小姑娘说句话,临走之前,连句再见都没说。 第 37 章 育才实验中学的学习氛围和教学水平,都要比林成珠想象中的稍微……差一点,课堂上的纪律还好,但是大概是因为平时没什么作业的缘故,晚自习和下课时间几乎没有人会再去学习,整个高一一班就只有三个人是例外,林成珠算一个,王雨诺算一个,还有一个就是韩城。 只不过林成珠是做自己买的习题集,王雨诺是看课本,至于韩城看的书,林成珠就解码不了了,听都没听说过的书名,大佬确实是大佬。 有小道消息说,韩城平时上课就没看过课本,也没听过老师讲课,看的全部都是自己带来的书,虽然晦涩深奥,但是不少人都觉得这次期中考试,韩城的总成绩肯定是要下滑的。 开学两个多月,这才是第一次考试,平时没有月考不说,连随堂测验都没有,当然在没有作业的情况下,也很难看出每个人的水平。 绝大多数的同学也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操场上多的是打篮球的男生,几乎一下课就去,女生有一部分学着描眉化妆,有一部分把火柴盒拿到教室和宿舍糊,还有一部分同学虽然没做什么不符合学生身份的事情,但也完全是在混天度日,真正把心放下去认真读书的没有几个。 所以对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大家也完全没有紧张的感觉,名列前茅固然觉得荣耀,那就算是吊车尾,其实也没多少影响,更何况监考也并不严格,学校内部的考试,学生是不会当真的,老师就更不会当真了。 学习氛围还不如之前的平湖镇中学呢,不过林成珠已经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了,等到真正高考的时候,要面对的可不是不只是这一届的学生,而是整整十年间,被耽误了的学子,竞争程度有多激烈可想而知。 所以林成珠一点都没有放松自己,平时除了学习,就是写稿子,偶尔周六周天的时候会跟王雨诺一起出去转转,这两个月跟韩城的关系也缓和了很多,遇到什么困难的题目也会去问对方。 不得不说,老师的解题思路都比不上韩城,知识的覆盖面就更比不上了。 所以在终于把高中的练习册全部都刷了两遍之后,林成珠已经决定,期中考试之后,她也要自学大学的课程,一来是不浪费时间,二来也是想要提升自己,说不准也有人像韩城一样已经自学了大学的课程,再做高中的题目就像开了挂一样,跟这些人参加同一届的高考,实在是把握不大。 因为还没有分文理科,所以期中考试整整考了三天的时间,最后一天刚好是周五,周六上午还是要上课的,不过林成珠直接请了周六上午和周一、周二的假,打算回家一趟,这都已经出来两个多月了,也该回去一趟了。 林成珠提前就已经给家里写好了信,让三哥周日骑自行车去县城的车站接她。 林成珠这次回家也没空着手回去,天气转凉, 分卷阅读68 她在供销社买了好几捆毛线,还给林父、林母各买了一双皮鞋,不得不说,这时候的皮鞋价格是真便宜,而且质量还好,唯一的缺点就是款式太少了,基本上都是一样的,除了材料之外,没有可以挑选的余地。 “这是要回家?我帮你拎一包。”韩城一边说着,一边接过那个看起来最重最大的包袱,得有二十几斤重,也不知道在里面装了什么。 “对,请了两天的假,回家看看。”林成珠对韩城已经没有之前的反感了,在一群幼稚、动不动就要动手的高中生里,韩城的个人魅力确实是很明显,尤其是在脑子不犯轴的情况下。 “家里谁来接你,校门口还是车站?要是车站的话,我可以骑自行车带你过去,等公交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呢。” “我自己坐车回去就行,再说你的脚开学那会儿不是崴过,当时还打了石膏,还是别折腾了。”林成珠不太习惯麻烦别人,而且她上辈子可是学过跆拳道的,在学校这两个月也没少锻炼身体,不像开学之前那么弱了。 韩城皱了皱眉头,按照他对林成珠的了解,说这话的意思应该是家里没人来接了。 “脚没事儿,早就恢复利索了,我那石膏就打了一周,根本就没伤筋动骨,现在一点儿事儿都没有了,自行车都骑了一个多月了,我家离学校可远着呢,这都没事儿。我送你去车站,等你坐上车我再走,不然你一个女孩子太不安全了,你要是不想我去送的话,那跟班主任说一声让他送你过去,总之,天马上就黑了,你一个女孩子不能一个人去车站。” 车站那个地方可够偏的了,而且这时候照明设备和监控设备都落后,别说是晚上去了,女孩子就算是白天过去也不一定安全。 “那就麻烦你了。”比起让班主任送自己过去,林成珠还是更能够接受同学把自己送过去。 “这是男生应该做的。”韩城本来想说,这是一个绅士应该做的,但是现在这个时期,国内对外国的东西都敏感的很,‘绅士’这个词在国内也比较冷僻。 虽然重生回来已经两个多月了,但是韩城还是不太能够适应现在的生活,让一个整天睡在研究所里的人,根本碰不到计算机,真的不太习惯。 只不过虽然国内早就已经研发出了第一台数字电子计算机,也早就已经成立了计算机工程组,但关于计算机的教育并没有普及,甚至市面上根本就买不到相关的书籍,他现在整天看的也都是数学系的一些书。 所以要想在不被怀疑的情况下接触计算机,就只能等到高考以后了,先考到计算机系,再循序渐进的把东西拿出来,也就不会被怀疑了。 林成珠现在有92斤,加上手里的两个包袱和身上的背包,足足得有一百二三十斤,再加上学校离车站并不近,坐公交车过来的时候,林成珠还没觉得这个距离有多远,但是坐在韩城的自行车后座上,半个多小时都还没看见车站的影子呢,林成珠这才意识到这段距离并不近。 “咱们俩换换?我骑车载你一会儿。” “不用,马上就到了。”韩成这会儿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劲儿,骑两个来回都没问题。 “你脚疼不疼,之前崴伤的那个地方没事儿吧?”她还以为没多远呢,早知道这么长的距离,还不如去找班主任呢。 “没事儿,放宽心,我像是逞强的那种人吗,马上就到了。” 韩城说的马上,足足有十几分钟,停下自行车之后,又帮着林成珠拿行李。 “你先去买票,我在这儿等你。” 行吧,债多了不愁,这么远人家都给送过来了,也不差多麻烦人家一会儿了。 一直等到林成珠上了车,韩城这才离开,不过他还真没逞强,之前崴伤的脚好好的,没觉得疼,而且还浑身都是劲儿,一点儿都没感觉到累,也没感觉到疲惫。 ***** “三哥。”一下车,林成珠就在人群里看见了自家三哥,那么高的个头,想不看见也挺困难的,更何况有的人真的是天生就是主角。 两个多月不见,林成家还挺想自家妹妹的,在家的时候,老觉得妈疼林成珠不疼他,但是这么长时间不见,心里头又不怎么舒服。 林成家上前接过妹妹手里的一个包,“你们学校的伙食挺好的,两个月不见,你脸上都长肉了。” 二哥那天回来就说,小妹学校食堂的饭菜特别丰盛,什么肉都有,想吃什么就有什么,小妹还请他吃了红烧肉,里面除了肉什么都没有,而且大部分还都是肥肉。 分卷阅读69 “是嘛。”林成珠下意识捏了捏自己的脸,“我们学校伙食确实挺好的,咱们可以在县城买点肉回去,我带钱了,也带肉票了。” “你哪来的肉票?现在杂志社连肉票都发了?”之前还光是稿费呢,别说肉票了,连粮票都没有。 “哪有这么好的事儿,我用钱跟人家买的,城里人也不是都舍得吃肉,有的也拿肉票出来换钱。”城里人的日子也不好过,育才实验中学之所以食堂的伙食会那么好,完全是因为在里面读书的大部分都‘非富即贵’,要么父母是干部,要么就是双职工,而且还得是家里负担不太大的双职工,就像王雨诺,爸妈都是工人,而且家里头只有姐弟两个人。 不然的话,进了育才实验中学,学费是没什么问题,但生活费就不行了,总不能别人顿顿吃肉,自己吃糠咽菜,别说年纪不大的高中生了,成年人也未必受得了这个落差。 “走走走,哥知道县城的供销社在哪儿。”虽然有王丽丽时不时给他开小灶,但小灶也不是天天开的,就算是开小灶,也未必就有肉,所以一听见买肉吃,林成家整个人都来精神了,就知道小妹回家之后,一定会有好东西吃的,他妈昨天就已经开始寻思着杀哪只鸡了,今儿又来了猪肉,过年也就是这待遇了。 “三哥,你跟丽丽姐什么时候办酒席?爸妈商量了吗?”丽丽姐家里头又没人,女孩子一个人住,方便不方便暂且不说,但肯定不安全,别以为村里人就淳朴了,哪个地方都一样,有好人就有坏人。 “妈前天去找人挑的黄道吉日,定在下个月初八了,要是你不回来,就在信上跟你说这事儿。”而且听妈的意思,等他结了婚就分家,具体怎么个分法还没说呢,但是大哥已经在信里头同意了,要是小妹也同意的话,这事儿应该就定下来了。 “那敢情好啊,要我说你们俩早该办婚宴了,丽丽姐对你多好。”这年头想找丽丽姐这样的,比找三哥这样的还困难,当然这两个人能在一起,也真的是天生一对儿了。 这话说的不假,这世上所有的人,包括他爸妈,都没有王丽丽对他好,爸妈有一块肉,还得全家人一起分,但王丽丽有一块肉,就是自己不吃也得给他吃,以后就算是他老了,亲儿子、亲闺女也未必能有这份心。 “我以后也会对你丽丽姐好的。”自己媳妇当然是自己疼了,以后有了孩子,那也得排在媳妇后面。 林成珠冲着自家三哥竖了个大拇指,“好样的。”她就知道自家三哥,不是小说里好赖不分的小白脸,那个女老大跟她三哥结婚根本就没安好心,也没把她三哥当成真正的丈夫去对待,只是看中了脸而已。 第 38 章 林成珠如今手里头不差钱,又这么长时间才回家一趟,所以一买就买了六斤的猪肉,另外还买了两根筒子骨。 “看来是赚钱了,买这么多东西。”话虽然这么说着,但考虑到可能分家的事情,林成家还是嘱咐了一句,“赚多少钱别跟家里人说,妈要是问的话,你私底下自己跟妈说,别傻乎乎的什么都往外讲,知道吗?” 妈肯定是不会让林成珠吃亏的,就算是分家,也不会昧了林成珠的钱,只不过数额太大的话,恐怕二哥会不答应,真要是闹起来,又是一桩麻烦事儿,所以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让二哥他们知道赚了多少钱。 林成珠不知道家里头考虑分家的事,不过三哥说这话确实是为了她好,“知道了,放心吧,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什么心眼都没有。” ジpo/po|仙ベ女|屋|⑦8.③⑦+壹1.捌⑥3〉 其实自从上次请二哥吃红烧肉,她心里头就已经隐隐约约有这个打算了,以前是没想那么多,总觉得家里头就只有简宁一个搅屎棍,简宁走了,家里头也就太平了,但居家过日子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兄弟姐妹多了,事端也就多了,想的太少还真不行。 “对了,三哥,简宁现在怎么样了?听说过她的消息吗?”小说里,gaige开放之前,简宁一直都是围着家庭转,而且目标一直是在争取老林家对她有所改观,现在离婚了,之前还在黑市上碰到过,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听说她娘家那边已经开始找人说亲了,应该要不了多久,就能听见简宁结婚的消息了。”毕竟是二婚头,简宁在想找个像她大哥这么好的对象可就难了,好在没有孩子,不然的话,哪怕是离婚了,简宁相亲的事儿也会在他们家搞得鸡飞狗跳。 “说亲?简宁同意吗?”林成珠惊讶道,简家人现在给简宁说亲能找到什么好婚事,按理来说,简宁肯定不会同意的,刚重生的时候,人家可是打算做将军夫人的,而且简宁一直有作为重生者的优 分卷阅读70 越感,现在落差这么大,肯定接受不了。 林成家不清楚内情,“为什么不同意,简宁那样一个人根本就没法过日子,再说人家娘家也不能养她一辈子,早晚都得找对象结婚,晚找不如早找,越往后拖越找不到好的了。” 林成珠耸了耸肩膀,“那也不一定啊,离过婚肯定都会想找比前夫条件好的吧,但简宁现在的情况肯定是找不到的,应该不会急着找对象。” 虽然现在日子苦了点,但去黑市做买卖的话,这日子肯定是能过下去的,与其随便找一个人嫁了,还不如先过两年辛苦日子,等时机到了,再慢慢做生意,当个富一代,到时候可选择的余地就大了,就算是不再婚也没什么问题。 “要找比咱们大哥好的对象,那她还是在梦里想吧。”林成家是一点都看不上简宁,平时也没怎么打听过简宁的事儿,要不是偶尔听他妈念叨了这么一嘴,他还真不知道简家人要给简宁说亲的事儿,不过这事儿也跟他们家没什么关系了。 行吧,林成珠对简宁就是好奇,并不关心,所以也就是顺口问一句,至于简宁再不再婚,对她来说都一样。 从县城到家距离可远着呢,两个人在路上歇了三次,一直到傍晚才回到家。 一家人都在屋里等着呢,连王丽丽都在呢,不过很快也都是一家人了,林母已经把鸡肉炖好了,在院子里就能闻到香味儿。 “可算是回来了,这一路上没少折腾吧,赶紧歇歇。”林母忙着把女儿的背包接过来,坐这么长时间的车,可不是件轻松的事儿,老二上次回来就说路上遭罪。 以前闺女在镇上上学的时候,每次回家,林母都觉得闺女瘦了,但是这回,闺女确实是比从家里走的时候胖一点了,不过胖了好,胖一点人也显得好看,关键是没受罪。 林成家忙着从布袋里把肉和骨头拿出来,“这些是小妹在县城买的,这几天咱们就吃了它吧,也好让小妹跟着吃点儿。” “吃吃吃,就知道吃。”林母满脸的无奈,家里吃好东西吃的最多的就是老三了,别以为她不知道丽丽经常给老三送好吃的,有时候嘴上的油都没擦干净。 “你也别总给家里买东西,家里什么都不缺,再说了你两个哥哥都还在家呢,那么大个子的小伙,养家是他们的事儿,你还上着学呢,不用总挂记着家里人,自己在外面照顾好自己就行,别舍不得吃舍不得喝,你顿顿吃肉,妈才开心呢。” 别说闺女现在自己有稿费吃得起,就是没有稿费,她这个当妈的省吃俭用也不能亏了闺女,老二那个眼皮子浅的,就知道盯着自家妹妹兜里的钱,上次吃了一碗红烧肉,还是闺女请他吃的,回来就说让她管管闺女,花钱不能大手大脚。 我呸,又不是你挣来的钱,管得着吗。 本来她没想着这么快就分家的,毕竟老大离婚了,再婚的对象还没影呢,闺女又正在上学,嫁人最起码也要再等两年,但是让老二这么一搅和,还真得分家,家里穷的时候,苦日子可以一块儿过,真要是有钱了,算计的东西就多了,再过下去,兄弟姐妹指不定就要结仇了。 所以必须要分家,老三一结婚立马就分,该掰扯的都掰扯清楚,自己盯着自己兜里的东西,谁也别惦记谁的。 林成珠把买来的鞋子和毛线拿出来,“这两双鞋是爸和妈的,毛线是给大家买的,可以织几件毛衣、毛裤,过几天就能穿上了。” 毛线这东西虽然稀罕,但是远不如皮鞋贵重,林父、林母这辈子还没穿过皮鞋呢,家里头也就林成峰一个人有皮鞋,那还是部队给发的呢。 林母也顾不得念叨闺女乱花钱了,手里拿着自己的那双皮鞋,翻来覆去的看,“真好、真漂亮,想不到有一天我也能穿干部穿的皮鞋,真是沾了我闺女的光。” 林父也激动的很,连座位都没找,直接站着把脚上的布鞋脱下来,小心翼翼穿上皮鞋。 “不大也不小,正好合脚,这皮鞋就是舒服。” 林母一巴掌打在林父胳膊上,“这是新皮鞋,你还没洗脚呢,怎么就穿上了,赶紧脱下来。”臭老头子,一点儿都不知道爱惜。 “闺女,妈也得说说你,以后不能买这么贵重的东西了,你爸你妈出门也穿不上皮鞋,还不如你多吃几碗肉,妈心里高兴呢,要不你给你自己买一双也行,小姑娘就得穿好看点,又是在外边上学,咱不跟人家攀比,但也得有几身拿得出手的衣服和鞋子。” 还几身,林成家真觉得他妈现在膨胀了,别说拿得出手的衣服和鞋子了,就是能穿的衣服和鞋子,村里条件 分卷阅读71 好的人家一人能有几身。 林母可不觉得自己这话有什么问题,她闺女这么好,吃穿就不能比别人差,这是家里头没那么好的条件,要是有的话,她恨不得每个月都给自家闺女做一件衣服。 “妈,你也试试,看合不合脚,不合脚的话,可以拿过去换。”林成珠赶紧道,她就知道把皮鞋买回来,她妈肯定是这个反应,这要是她给自己买一双皮鞋,她妈肯定就不会觉得浪费了。 林母对闺女送的这双皮鞋也是喜欢的很,“不急,咱们先吃饭,吃完饭之后,洗了脚,妈再试试合不合适,现在不着急。”坐了那么久的车,想吃点东西找不到地方,说不定闺女现在还饿着肚子呢,穿皮鞋的事儿不着急。 林母招呼着老二媳妇儿一块儿往外端菜、端碗,林父却是等不及了,打水、洗脚、换新鞋一气呵成,最后连饭也不吃了,“跟你妈说,我出去溜达溜达,不用等我吃饭。” 天都黑了,上哪儿溜达去了,这臭老头子,就知道瞎显摆。 第 39 章 这会儿外边儿早就已经没人了,林父要出去溜达也只能是溜达到别人家里去,不然的话,根本就找不到人说话,也找不到人来看他的新鞋子,东家串了西家串,过了一个多小时,林父才红光满面的回家。 家里人早就吃完饭了,不过倒是在锅里给林父留了。 “还吃不吃。”林母没好气的道,这一晚上的功夫就等不了了,明天照样能穿上新鞋出去溜达,哪里还差这一时半会儿的功夫,老头子就是心急,这事儿办的肯定让旁人又羡慕又笑话。 林父也不争论,笑嘻嘻的道,“不吃了,一点都不饿。”穿上皮鞋之后,身上哪儿哪儿都舒服了。 “行,不吃就不吃,正好大家都坐下来,我有事要宣布。” 分家这事儿林母是跟林父商量过的,不管是分不分,还是怎么分,林父都没意见,家里大事小情向来都是由老婆做主,他就没怎么管过,分家这事儿也一样。 这段时间,林母在家里或多或少都有跟大伙透露过分家意思,所以一说有事情要宣布,除了林成珠以外,其他人心里头都跟明镜似的,就是不知道林母打算怎么分而已。 “老三下个月就要结婚了,成珠还在上学,她的婚事一时半会儿急不得,我跟你们爸也商量过了,树大分枝,咱们家也到了该分家的时候了,也省得一大家子人在一块闹矛盾。”林母并不打算询问大家的意见,见闺女除了吃惊以外,没什么别的反应,便继续往下说自己的章程。 “成珠还在上学,她当然得跟着我们老两口过,不可能让你们当哥哥的养着,你们兄弟三个都分出去,你要是想出去住,那就盖房子,要是不想出去住,那就接着在家里住下去,但是钱就不放在一块儿了,吃饭也不在一块,各过各的,吃饭的碗筷也没有多余的,各拿各的就行,锅归我们老两口,没买来新的之前你们也能先用着,除去下个月办喜宴的费用,家里头还有2800块钱,基本上都是老大拿回来的,他这边又离了婚,以后娶媳妇儿还得花钱,不能让他吃亏,所以这2800块钱分一半给老大,剩下一千四咱们按人头分,一人两百,我跟你爸现在还干得动不用,你们养老,等什么时候干不动了,你们兄弟三个再拿出个养老的章程来。” 所有人都被林母的话给惊着了,谁也不知道家里头居然攒了这么多钱,2800块,县城的人家也不一定能拿出这么多钱来,够盖两处砖瓦房了。 至于分给老大一半儿,这事儿谁也没意见,庄稼地里有多少收成大家还是清楚的,家里头能攒下来这么多钱主要还是老大寄回来的,更何况老大还离了婚,更大的花销还在后头呢。 刘花没什么细腻的心思,听婆婆的意思,这家分的还是挺公平的,没偏袒哪个孩子,按照人头分一人200,她们两口子就能分到400块钱,而且又不急着搬出去,这些钱足够了,要是盖石头房的话,这些钱就能盖三间房子了。 林成业倒是算了算,1400块钱,一个人200,也就是说分给7个人,不光把林成珠计算在内了,老三还没过门的媳妇也算在里头了,他们两口子结婚早,但是一点儿都没沾光,要是刘花肚子有动静的话,就能多分点儿了。 “妈,那具体什么时候分家?”林成业也知道,他妈做出来的决定其他人一般是改不了的,更何况看样子家里其他人都还挺满意的。 “等老三结完婚就分家,这几天要看看家里还有其他要分的东西吗,商量着分了就行。”最主要的就是钱和房子了,其他的东西都好说,像衣服和被褥都各穿各的、各盖各的,根本不用分,种的地、用的锄头 分卷阅读72 都是村里的,想分也分不上,所以分家也不是什么复杂的事儿,趁现在家里头人少,干脆利落的分了,不然等老二家、老三家都生了孩子,再想分家可就没这么好分了。 还真别说,家里头有一个算一个,对分家这事儿都是乐见其成,人长大了,特别是结了婚,总是会想着出去过自己的小日子,林成珠虽然没结婚,但是通过二哥的事儿也算是长了点儿记性,一大家子人在一块过日子确实很容易闹矛盾,亲哥哥都劝她花钱不要大手大脚,更何况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嫂子们。 自己挣的钱,林成珠是觉得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旁人管不着,但也不想听别人唠叨,所以还是分家好,搬家之后她跟着父母过,肯定就没那么多事儿了。 “虽然分家了,但都还是一家人,该帮衬的帮衬,别让外人笑了。”林母最后说了一句,老大在部队,又说要自己找媳妇,所以她想操心也操心不上。 老二性子闷,但心里头一点儿都不糊涂,老二两口子也都踏实能干,所以分出去之后也用不着她操心。 至于老三好吃懒做,一大老爷们还特别臭美,找个一般人日子肯定是过不好,不过老三媳妇儿明显不是一般人,说话办事都透着一股爽利劲儿,而且特别有门路,关键是疼老三,看现在老三嘴里吃的、身上穿的,就知道往后这日子差不了,所以她也操不上什么心。 闺女一个人在区里头上学,她平时是放心不下,但也帮不上什么忙,不可能到区里头伺候她闺女去,所以这属于想操心但操心不上的。 往后的日子,她跟老头子安安稳稳好好过就行,手里头多攒点儿钱,闺女出嫁了要嫁妆,几个孩子万一有什么急用,她们老两口也能拿出点钱来,其他就用不着了,甭管老二和老三什么时候生孩子,她都没打算帮着带孩子,脑子抽了才会往自己身上揽麻烦事。 聊了没多久,林母就吹灭煤油灯,撵几个孩子回去睡了。 林成珠这边儿刚躺被窝里,就听见门‘吱呀’一声开了。 “闺女,妈今天跟你睡一床。”林母抱着被子进来,闺女长这么大了,还从来没离开过她这么久呢,冷不丁的,她刚刚又说了回家的事儿,闺女心里头这会儿肯定不怎么踏实。 林成珠坐起来,把自己的被子往里靠了靠,心里隐约知道她妈是怎么想的,感动是一回事儿,但还是觉得有些不自在,前世今生她都没有跟妈妈单独睡在一张床上的经历,更何况这一辈子她就是个冒牌货,顶了人家闺女的身体,林母对她越好,她就越觉得心虚。 “分家也就是把你那几个哥哥分出去,咱们还是在一块过的,跟以前也没什么不一样,你该上学上学,不管上几年,家里都供的起……”林母压低声音絮絮叨叨的道。 闺女既然有读书的头脑,那就好好读下去,唯一让人可惜的就是现在不能考大学了,不然就她闺女的成绩,大学肯定一考一个准,到时候那就是大学生了,还能进城吃商品粮,现在也不是没机会,就看有没有这个运气被人家厂子里头选中了。 林成珠一开始确实听的挺认真的,不过大概是因为回来的路上太累了,听着听着就眼皮打架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她妈早就已经起来了,而且正在外头跟人家骂架,嗓门嘹亮,词汇丰富。 林成珠赶紧起来穿衣服,一边竖起耳朵听着,一边开门往外走,也不知道她妈是在跟什么人骂架,词汇是挺多的,但基本上都是用来骂人的,根本就听不明白她们是为什么事情吵的,但肯定不是自家人,除了已经跟大哥离婚的简宁之外,家里头还真没人有这个胆子挑战大家长。 大门是关着的,林母正叉着腰对着大门路怒骂,很显然跟她骂架的人就在大门之外。 林成珠也真是佩服这人的勇气了,她妈在整个村子里头都是出了名的不好惹,跟人骂架就没输过,从村头骂到村尾,从日出骂到日落,基本上在村里头就没碰到过有实力的对手。 当然了,林母擅长的也只是骂人而已,要是论掉眼泪那比不过简宁,论撒泼打滚也比不过刘花,各有各的拿手绝招。 大门外那个显然在骂架方面不是林母的对手,所以人家就直接改哭了,扯着长腔,哭爹喊娘,就跟发丧的时候哭老人一样,隔着并不透明的大门,林成珠几乎都能想象到对方拍着大腿、涕泗横流的样子。 “这是怎么了?外头是谁?”同村的人都知根知底,应该没这么大的胆子吧,林成珠小声问道。 林成家皱着眉头,“你丽丽姐的婶子,跑咱们家要彩礼来了,不要脸。”他起得比林成珠早,但也没早多少,起床的时候两边就已经骂起来了,门外是什么 分卷阅读73 人还是他爸是跟他说的。 “咱们家没给彩礼吗?”不至于吧,丽丽姐虽然父母双亡,但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总不能因为人家没了爸妈,就不给彩礼钱了,这样肯定会让别人觉得她们家不重视丽丽姐。 “给了,怎么会不给,但那个钱是给你丽丽姐拿着的,关这些人什么事儿,他们又没养你丽丽姐,凭什么拿彩礼钱,还当咱们家是好欺负的呢。” “那你怎么不上前去,这可是你惹来的事儿,干嘛让妈一个人在外头顶着。” 林成家双手叉腰,“是妈不让我们帮忙的,你没瞧见咱妈一点都不生气,而且还挺高兴的,终于又能痛痛快快的骂人了,自从简宁走了之后,妈应该还没这么痛快过呢。” 林成珠瞧着她妈站在凳子上骂人的身影,没看出哪高兴来,不过痛快是真痛快,骂人都不带重样的,看得她都想敲锣打鼓伴个奏了。 行吧,妈您高兴就好。 这场骂战最终以对方落荒而逃告终,林母整了整衣服,慢条斯理的从凳子上走下来,接过闺女递过来的水杯,猛往嘴里灌了几口,“这样的人就是欠骂,下回再来我还能给她们骂回去。” 林成家竖起大拇指,他妈这本事不服不行。 “还好三哥跟丽丽姐马上就要结婚了。”这么糟心的婶子,丽丽姐如果不嫁人的话,在王家恐怕会受欺负。 “结了婚就好了,嫁到咱们家来,我护着她。”说这话的不是林成家,而是林母,嫁到她们家来,就是林家人了,没有让外人欺负去的道理。 林成珠在家没呆几天,所以根本看不到三哥结婚就得回学校了,不过倒是把新婚礼物留下了,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一个红色格子的发卡,新婚的时候带着正好也能应应景。 林成珠是上公车之前给的,过来送她的就只有三哥一个人,“明天我就把这个拿给你丽丽姐,不过跟其他人就说是我买的。” 也省得老二心里头泛酸,心眼跟针尖一样那么大,面上不说,心里头都藏着呢,反正等他结了婚就要分家了,分家之前还是少闹点事儿吧。 林成珠没意见,“行,哥那我走了。” “去吧,路上小心点儿。”可能是因为马上就要成家了,林家老三难得说了句贴心的话。 *****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匆匆茫茫,转眼就到了快毕业的时候,高二下学期,班上虽然不说是人心惶惶,但确实有一部分人开始着急了。 像方潇潇和刘红卫这样家庭背景好的,毕业就意味着就业,家里头早就已经联系好了,而且在学校这两年,她们俩还都谈了对象,方潇潇是打算再谈几年,刘红卫则是打算一毕业就结婚,就业和婚姻这两件人生大事都已经决定好了。 家庭背景好的同学有着落,但在育才实验中学也有一部分家庭背景不好的,比如林成珠,她已经在准备招工考试了,比较大的厂子也是会面向非职工家属招工的,只不过名额太少,争的人太多,而且在争取考试的这一部分人里,也不乏有能找到关系的。 林成珠没有可以走后门的关系,所以就只能老老实实准备考试了,留在厂子里做工,总比回家要强,毕竟就算是能够写稿子赚钱,但在村子里17岁的大姑娘不下地干活总是会惹人说闲话的,更何况头两年就有上门给她说亲的媒人,现在这个年龄,想要给她说亲的媒人只会更多,她可没打算这么早就谈对象结婚。 所以留在区里上班,对现在的她来说是最好的选择,真要是留不下来,那就只能回家硬扛着了,等两年后恢复高考,再光明正大的出去。 只不过一想到要被人催婚,林成珠就有挑灯夜读的决心了。 不过林成珠还不是最惨的,最起码她还能参加考试努力,最惨的是像王雨诺一样必须要下乡了,家里给了家乡的指标,不管是不是都能被安排到工作,这一家都必须有一个下乡的人,王雨诺就是那个倒霉蛋,当然她自己没觉得自己倒霉,下乡当知青还是她主动选择的,而且现在就已经开始做准备了。 每周末都会跟着林成珠去黑市换粮票,不一样的是林成珠换的是当地的粮票,而她换的是全国粮票。 “其实响应号召没必要去大西北,在省内就行,省内哦不是没有需要建设的农村,而且如果能请到假的话,在省内你隔几年还能回趟家看看,你要是去大西北的话,来回那么远的路,先不说车票好不好买,肯定请不到这么长的假期。”林成珠小声劝道。 大概是她觉悟太 分卷阅读74 低了,她虽然能理解王雨诺的想法,但是没有办法认同,这就好像她敬佩那些舍己为人的英雄,但是她自己并没有舍己为人的勇气,一个女孩子去大西北当知青,所要受的苦根本就没办法想象。 更何况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去大西北种地开荒,她真不觉得能为祖国和社会做多大贡献,还不如找个轻松一点的地方,多看看书、多学习学习,争取把自己的力量最大化,而不是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平白浪费劳力。 “你就别劝我了,省内有那么多知青也不差我这一个,但是大西北就不一样了,那是最需要我们去建设的地方,你不想去,我也不想去,那谁去,总不能因为……” 得,既然王雨诺已经铁了心要去大西北当知青,林成珠也不好再往下去,人各有志,在她看来王雨诺是上赶着给自己找罪受,但是或许在王雨诺眼里,她就是思想觉悟不高,人生境界不够…… 总之,谁也不能去改变谁的三观和理想,父母都做不到的事情,更何况是朋友。 其实要去北大荒当知青这事儿,王雨诺只告诉了林成珠一个人,没跟其他任何人说,包括父母,就是怕被人劝说。 只是没想到林成珠也不赞同她要去大西北的决定,还好林成珠很快就被她说服了,不然的话,她肯定会后悔把这件事告诉林成珠的,还不如瞒着呢,谁也不说,一个人出来准备要去大西北的东西。 之前分家的钱林成珠让林母拿着呢,不过写稿子赚来的稿费并没有一股脑都给林母,而是给了一小部分,剩下的那些大都用来吃穿用了,还有一部分攒下来了,现在已经攒了400多,足够应急的了。 有这些钱在,这段时间她也就不用赶着写稿子了,好好准备她的招工考试,能去办公室写报告最好,不能去的话,做个技术工种也行,不过搬运工、司机这些工作,她可就胜任不了了。 韩城仍旧是老样子,大部分时间都用在看书上了,而且看的书越发晦涩难懂,林成珠已经不指望能赶上对方的脚步了,天才跟凡人终究是不一样的,而且她们将来要走的路也不同,一个文科,一个理科,林成珠作为文科生,未来只想写点儿东西,真没必要跟人家比数学,也没必要跟人家比计算机。 “其实去厂子里工作你未必能习惯,我听人说咱们学校今年有两个老师的名额,其去参加招工考试,你还不如争取留校的名额,咱们学校条件好,留下来当老师也不用受罪,还能好好看书。”怕被人听见,韩诚一大清早特意把林成珠带到了空无一人的操场上。 “留校当老师?这事儿应该是教育局负责吧?学校能做主吗?”林成珠不是不心动,比起去工厂到工人,当然是当老师更适合她。 但暂且不说这事儿学校能不能做主,就算是能做主,校长和正在任职的主任和老师们也不是没有亲戚朋友,这年头可不讲究什么公平竞争,上大学都是推荐,更何况只是选两个老师。 “这事儿归学校管,而且据小道消息说,是直接从咱们这一届毕业生里留两个,高二这一年成绩平均分最高的两个,询问个人意见,如果同意的话应该就能留校当老师。” 当然不会有这么便宜的事情,这事儿是他让人办的,知情者不超过五个人,这个学校也就只有他和校长知道,老师们都还不清楚呢,而且最终拍板也是校长,只要教育局和校长同意了,底下的老师们也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他马上就要去沙城了,在上大学之前,恐怕都不会再跟林成珠有见面的机会,临走之前,不安排妥当实在是没办法放心。 上辈子林成珠这两年是在纺织厂做工人,那可不是个轻松的活,这辈子他既然来了,就不能还让林成珠去受那个罪。 第 40 章 从开学到现在,年级前两名根本就没变过,一个是她,一个是韩城,不过马上就要文理科分开考试了,也不知道分科之后的成绩是怎么算。 “如果不看之后的分科考试,那留下来当老师的肯定就是咱俩了。”她还以为韩城会离开这里呢,毕竟这地方太小了,根本装不下一个勤学上进的天才,继续待下去,太浪费天资了。 韩城抿了抿唇,“分科之后的考试就不计算在内了,所以应该要不要多久,就会有老师来询问我们的意见,我是不打算留在这儿了,你好好加油。” “你要去哪儿?上大学吗?”她虽然不知道韩城家里是做什么的,但肯定不是普通的小老百姓,她拿不到被推荐去上大学的名额,不代表韩城就拿不到。 “去沙城,我被特招去沙城工作,再待一个星期就走。” 沙城,林成珠 分卷阅读75 也是听说过的,戈壁滩上这些年新建立起来的一个城市,里面几乎全都是科技工作者,条件够艰苦,但人才也是够多,韩城去那里的话确实是最合适的,肯定能学到不少东西,也可以做出一份贡献。 “那挺好的,加油。”林成珠干巴巴的道,王雨诺去大西北下乡当知青,她觉得受那个罪是不值当的,但是韩城去沙城工作,同样也很受罪,但这份罪受得很值。 韩城有些无奈,刚重生那会儿,他还想着能跟林成珠在高中谈恋爱,但是两年过去了,他们也只是从同学变成了朋友,感情是有的,但林成珠对他并没有什么男女之情,大概是还没开窍吧。 “你也加油,等我到了地方就给你写信,咱们两年的同学和朋友,你可不能一毕业就不理人了。” “怎么会呢,不会的,你放心吧,我肯定给你回信。”还有一周就要分开了,林成珠还真有点儿伤感,不光是跟韩城,跟王雨诺、跟班上的很多同学,再过不久都要分开,以后还能不能见面都是未知数。 不过对于毕业她已经期盼很久了,在学校能学到的东西实在是有限,她没有一刻不期盼着高考赶紧恢复,恢复了之后就能进入更大更广阔的天地。 “说好了,可不准反悔,要是反悔的话,我就从沙城回来找你。”韩城神色认真的道,本来他是没打算这么早就离开林成珠的,只不过他爸能找到的书他基本上都已经看完了,如果继续在这个地方呆两年,能跟林成珠在一起自然不是浪费时间。 但他做了这么多年的研究、学了那么多的东西,知道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计算机处于什么样的发展水平和速度,也知道自己国家把计算机做到什么程度了,之前不敢冒然参与进去是因为怕被人怀疑,这两年看了这么多书,也算是有个由头了,让他眼睁睁看着不参与进去,他实在是不舒服也不甘心。 所以才做了两个小东西,让自己被发现,有机会进入到那个领域。 临别将至,韩城并没有觉得后悔,就是放心不下林成珠而已,工作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怕这个年代的牛鬼蛇神会找麻烦,所以他拜托了好几个人帮忙看着、帮着,实在解决不了就跟他说,如果可以的话,他都想把林成珠带着去沙城。 只可惜现在他们不是男女朋友,沙城那个地方也不适合林成珠。 “这事儿先别跟任何人讲,免得有变数。”韩城嘱咐道。 林成珠点头,“放心,我不会跟别人说的,谢谢啊。”对方特意把这事儿告诉她,这份情她领。 林成珠虽然很想留校当老师,但也没有十足的信心能留下来,好在这事儿近期就会有结果,不需要总惦记着如果真不成的话,准备招工考试也来得及。 没过几天,林成珠和王雨诺两个人就被教导主任叫去了办公室。 “学校准备在今年的毕业班里有两个学生当老师,你们两个分别是咱们年级的第一和第三,第二名是韩成同学,过段时间他就要离开学校了,所以不算在内,你们两个愿不愿意留校,如果可以的话,今天就定下来。” 话音刚落,林成珠立马道,“我愿意留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不愿意才怪了呢。 教导主任点了点头,拿出一份文件让林成珠签字,教师如今也不算是多好的职业,最起码比不上一般工人的福利好,林成珠是乡下来的,能找到门路留下就算是不错的了。 “王雨诺同学呢?” “毕业以后,我准备下乡当知青,所以留下的名额就不用考虑我了。”家里总是要出一个人去下乡的,而且比起舒舒服服的在学校里当老师,她觉得去大西北更能够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林成珠早就料到王雨诺会是这个反应了,如果对方不想下乡的话,早就可以一哭二闹跟家里争取了,而不是现在就开始准备下乡的东西,所以这个名额对她来说万分珍贵,但对王雨诺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思想激进的学生不止王雨诺一个人,教导主任也不是头一次见了,所以一点要劝的心思都没有,这年头大家都是各顾各的,谁管得了谁,更何况老师跟学生的关系也紧张的很。 第三名不乐意那就找第四名呗,也不知道校长跟教育局是怎么想的,非要按照成绩从这批学生里找两个留校当老师。 签了文件之后,林成珠心里才踏实下来,不过这文件可不是就业合同,而是一份去村里头挪动户口的证明,刚把户口彻底安下来,把自己的关系转到育才实验中学,这份工作才算是砸瓷实了。 “尽快办理吧,等你们毕业考试结束之后,你就 分卷阅读76 正式入职了,另外,这件事情我还希望两位同学可以守口如瓶,别跟其他人说。”仔细算算也没多长时间了,赶紧把事情落实下来,省得被别人劫了去。 林成珠的想法跟教导主任是一样的,这就是个拼关系的年代,万一哪个人找着关系了,知道这事儿了,她这个没背景的穷苦小老百姓,指不定就被人截胡了,所以光是拿到证明还不够,得赶紧把户口转过来。 林成珠都来不及跟王雨诺多做交流,就直接去找班主任请假了,四天的假期,等到回来之后恐怕韩城就已经走了。 林成珠犹豫再三,临走之前还是去教室找了一趟韩城。 “要回家了?”韩城对此是心知肚明,肯定是要回去办手续,这事儿不能耽搁。 林成珠点了点头,“到了沙城之后你就给我写信,咱们还是朋友。” 两年了,听见林成珠说这话,韩城还真有点儿开心,“肯定给你写信,你以后也要多学习、多看书,不要放松,有什么难题可以在信里问我。”两年之后就是高考了,上辈子他们是大学的校友,这辈子也得是校友才行。 林成珠鼻头酸酸的,使劲儿点了点头,大佬脑子这么好使,如今又去了沙城,也不知道还会不会考大学,在沙城能学到的东西可比在大学学到的东西还要多。 因为是回家办事,林成珠根本就没带多少东西,除了文件之外就只拿了一身换洗的衣服,行李可以说是相当轻便了。 只不过这次来不及跟家里头说,从县城下车的时候,自然也就没有家里人来接,林成珠先是坐公交去了镇上,又从镇上的粮食收购站,搭了一辆过来送粮食的马车,花了接近一天的时间才到家。 虽然分家了,老林家还是住在一块儿,不管是林成家,还是林成业都没有出去盖房子,林成珠而言,这家分不分的其实也就没什么区别了。 不过这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家里头可是添丁进口了,二嫂去年给二哥生了个大胖小子,因为长得结实,所以小名就叫虎子,这名还是二哥给起的呢,说是希望这小子身体能跟大哥一样强壮,日后也能去当兵。 三嫂也怀上了,六个月的身子已经很显怀了。 对于林父林母来说,老二跟老三已经用不着他们操心了,以后要操心的是老大和闺女的亲事,老大离婚这么长时间了,人家简宁都已经再婚了,而且都已经生小孩儿了,老大说要自己在部队找,可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林母平时心再宽,自从简宁的孩子出生之后,也开始心急了。 至于闺女,马上就要毕业了,但是还不知道能不能留在城里头,要是能留在城里头,那自然是最好的了,要是不能,那私底下就得相看起来了。 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当年给老大找对象就是找的太匆忙了,闺女可就不能再这样了,早早的就得有打算,哪家孩子好,哪家孩子不好,虽然现在还不确定去不去人家门上说亲,但这些事心里头都得有个谱。 第 41 章 “怎么没给家里捎个口信儿?也好让你三哥骑着自行车过去接你。”家里人都去上工了,就只剩下刚满一岁的虎子和怀胎六个月的三嫂。 “回来办点儿事儿,走得太急了,来不及给家里写信,大嫂最近这几天身体怎么样,肚子里的宝宝有没有闹你?”虽然不是第一次做姑姑,但是平心而论,二哥的孩子跟三哥的孩子,在她这儿还是有区别的。 “挺好的,这孩子很乖,一点都不闹人。”按照上辈子她怀孕的经验,在肚子里这么乖巧,肯定是个女儿,男孩、女孩都好,在她们两口子这儿都是一样的,公公婆婆也不是重男轻女的人。 虎子一把腻歪在林成珠怀里,“姑姑,姑姑。” 说实在的,距离林成珠上次回家已经有一个月了,这孩子还能记着自己,林成珠没有不高兴的可能。 “长得好看就是招小孩待见,一个月没见面还记得你呢,平时的时候也总找你三哥,对你三哥比对你二哥都亲。”这孩子虽然不是她生的,但性子倒是随了她,都喜欢跟长得好看的人腻歪。 虎子才一岁零两个月,也就会说几个词,上次她回家的时候还不会喊姑姑呢,她教了两天也没教会,没成想,隔了一个月,这孩子就已经学会了。 “对了,你这次回来是办什么事儿?要不要我去地里把爸妈喊回来。” 林成珠把虎子抱起来,掂量了一下,又放到地上,体重跟上个月比起来也没什么区别。 “不用了,三嫂,你在家呆着,我自己去叫人就行。”这么 分卷阅读77 大的肚子,又是头一胎,还是小心点儿好,别出去被冲撞到了。 林成珠一边说着,一边回屋把自己行李放好,宜早不宜迟,先把事情办了,才能睡个踏实觉。 王丽丽倒是也没非要亲自去地里把公婆喊回来,这也跟她大着肚子没关系,现在的人都不娇气,怀着孕照样去地里干活,还有直接把孩子生在田间地头的。 像她这样怀孕五六个月就不去干活的,在村子里可以说是很少见了,不过这也是因为她有底气,手里头有钱,当然得对自己、对孩子好点,要不是怕别人说,她早就不让孩子他爸下地干活了。 当然现在孩子他爸也只是过去磨洋工而已,赚不了几个工分,要是光指望地里的收成,根本养活不了她们俩。 小姑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虽说是回来办事的,不过她也不能不当回事儿,煮点红豆,包一锅豆沙包,小姑子最喜欢吃豆沙包了。 虎子只有一岁多,还离不了人,不过倒是也用不着她做什么,在一边儿看着注意他别往厕所里爬就行了,小家伙走路走不了几步,主要的移动方式就是在地上爬,为此家里还特意整了整院子,把小石子之类的东西全都弄出去了。 林父、林母年纪都已经大了,身体不比年轻人了,再加上家里头没什么负担,老两口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拼命挣工分了,所以干的都是些轻省活,两口子负责给生产队放羊,两个人加起来一天才只有11个工分。 不过谁让儿女有出息呢,不用补贴儿女,光是吃粮食11个工分是绰绰有余的。 “林家丫头回来了。” “对,回来了,您忙着呢。” 一路上有人随便打声招呼,林成珠就得停下来跟人说话,要是一直在村子里头,还不需要这么讲究,但就是因为在外边上学,不经常回来,也得这么讲究,不然的话,就容易被人说任性、傲气、不懂礼貌。 林成珠去的巧,刚上山就看见羊群了,爸妈正赶着羊往下走呢,两边都是庄稼,不能让羊进去。 “我闺女回来了。”林母手里头还拿着羊鞭,不过已经不管羊的事儿了,一路小跑,越过羊群,跑到闺女身边去了。 “妈,你慢点儿。”林成珠赶紧招呼道,路上这么多石头,要是摔一跤可疼的很。 林成珠搀着林母走在前头,羊群走在中间,赶羊的林父则走在最后。 “怎么突然就回来了?也没跟家里头打声招呼,从县城到咱们村你不会是走回来的吧?这么远的路。” “学校要在我们这一届选两个学生留校当老师,我就是其中之一,这次回来就是到村里办手续来了,等把户口挪过去,这事儿就算是定下来了,你闺女以后也能吃商品粮了。” “真的,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儿。”林母高兴得直拍大腿,“我闺女以后也是城里人了,得好好庆祝庆祝,妈晚上杀只鸡,在给你大哥写封信,让他也跟着高兴高兴,对了,办什么手续,赶紧的,趁着天还没黑,让你爸带着你把手续给办了。”这是林母比谁都重视,忙跑到后面去跟林父把位置调换过来。 “咱闺女回来办手续,把户口挪到城里去,你赶紧去问问她怎么办?” “挪户口?”林父直接把手里的羊鞭塞给林母,这事儿可得抓紧办。 林父带着闺女先是回家拿了证明,然后就直接去找生产队长了,生产队长自然没二话,看了证明之后,立马给办手续,不过这样还没完事儿,还得去派出所一趟。 宜早不宜迟,父女俩跟生产队借了马车,又去了趟镇上的派出所,赶在人家下班之前把手续给办出来了,这才把心放在肚子里头。 父女俩回到家的时候,家里头就已经做完饭了,饭菜没摆在堂屋,而是直接摆在了院子里。 院子中间的饭桌是刚洗过的,还没完全变干,桌子上放了半锅鸡汤,一盘炒鸡蛋、一盘炒土豆、一盘凉拌野菜,一盘清炒豆角,还有半筐包子。 这爷俩没回来之前,家里人谁也没动筷儿,不过都坐在饭桌跟前等着呢。 “怎么样,办成了吗?” “成了成了,明天就让闺女坐车回学校,把户口落在学校那边儿,咱闺女就是吃商品粮的城里人了。” “那就好,赶紧洗手吃饭,大喜事儿咱们得喝一杯。”林母早就已经把酒准备好了,过年都没今天这么开心,当然得喝一个了。 不光是林母开心,家里人有一个算一个没有 分卷阅读78 不开心的,一方面是林成珠吃商品粮的事儿,另一方面也是面前这一桌子的好吃的,在美食面前,谁还能不开心。 自从分家以后,三边基本上是各吃各的了,除了逢年过节的时候以外,不会再凑在一桌吃饭。 分开之后,三家的生活水平也不一样,吃的最好的当然是老三两口子,脑子活络、有门路、手里头又松,基本上天天都能吃到。 老两口也跟着沾光了,住在一个院子里头,没有小辈吃肉、长辈喝汤的道理,所以有什么好吃的,或多或少老三这边都会给老两口送点。 所以三家里头吃的最差的就是老二家了,倒不是刘花舍不得,而是林成业舍不得,虽说是刘花做饭,但是管钱、管粮的却是林成业,所以每顿饭吃多少、吃什么是林成业说了算。 要是像老三那样顿顿吃肉,那日子肯定就过不下去了,所以林成业这边一个月能吃一次肉,就算是不错的了,但是夫妻俩肯定是能吃饱,而且林成业的饭量还真比不过刘花,虎子能养得这么壮实,跟刘花身体好、饭量大也是有关系的。 当然了真要论起来,一大家子人里头吃的最好的还应该是在外求学的林成珠,手里头有钱,又舍得花钱,关键是食堂里不说应有尽有,但菜色还是挺丰富的,不比国营饭店里差,吃碗红烧肉,来盘芸豆排骨,对林成珠而言算不上是什么稀罕菜,所以才能养得白白嫩嫩。 父母舍不得做好吃的,孩子自然也吃不到什么好的,都已经分家了,林父、林母就算是有时候会额外给孙子好吃的,但那也不是常有的事儿。 所以虎子早就在一边等着开饭了,而且两只眼睛还眼巴巴的盯着鸡汤看呢,别提多可爱了。 “赶紧坐下来吃吧,看把虎子馋的,姑姑给你挑块好肉。”这么小的孩子吃肉,自然不能要那种带骨头的,要吃就得吃那种完全不带骨头的肉块儿。 怕孩子弄身上,林成珠又特意拿了个碗放虎子前面,家里头没有小孩专用的小碗儿,全都是清一色的大碗。 也不知道二哥二嫂怎么好意思,明明是给孩子用的碗,当着大家的面儿,一块一块的往里放肉,一直到把碗装满,小半只鸡的肉都在里头了,一岁多的小孩子怎么吃得完。 第 42 章 虽说是一家人在一块儿吃饭,没那么多讲究,但这幅做派实在让人看不过去。 林母一点都没给这两口子留面子,“虎子才多大一点,吃得了那么多吗。”家里头也没穷到连只鸡都吃不起,丢人丢到这份上,她都觉得难堪。 林成家撇了撇嘴,想说几句但是到底没说,反正都已经分家了,以后也没几顿饭会在一块吃,他就是想不明白,老二以前还好好的,老实本分,爸妈还经常夸呢,没现在这个坏毛病,在自家人面前不要面子不说,关键是就跟那铁公鸡一样一毛不拔,要觉得馋了,自己去黑市上买只鸡不就完了,用得着这样没脸没皮的。 林成珠看着二哥二嫂,也无能为力的很,或许等以后日子好过了,也就办不出来这种事儿了。 虽说老二两口子做事情不讲究,但是这并不能影响林母的好心情,闺女要进城当老师吃商品粮了,几乎就相当于鱼跃龙门,层次都不一样了,以后吃穿不愁,也用不着去地里头干苦力,先是老大,再是闺女,都从村里出去了、有出息了,林母一杯接着一杯,根本就不用跟别人对饮,自己就喝得很开心了。 林成珠对自己能留校当老师这事儿也高兴,但是这高兴程度还真比不上林父和林母,对她来说,留校当老师就是两年的事儿,跟改变命运没什么关系,也就是能让她这两年过得轻松些而已,所以这高兴程度跟林父和林母比起来也就打了折扣。 喝了几杯酒之后,林成珠忍不住想到简宁,也就是原文里的女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世界是平行时空,跟小说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所以作为女主的简宁才会没有主角光环。 先是跟男主离了婚,后来去黑市上做生意,虽说没被人逮到,也没有被举报,但同样也没发什么财,关键是在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简宁还是被简家以200块钱的价格嫁给了一个同村的鳏夫,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能力、长相都很普通,不过口才还不错,按照林母的话来说就是油嘴滑舌,不靠谱,好在那个鳏夫的亡妻并没有留下孩子,两个人都结过婚,也都没有孩子,从这两点上看也还是挺般配的。 至于婚后生活过得怎么样,林成珠就不清楚了,毕竟这种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外人是没办法做评价的。 前段时间听三哥说简宁生了个女儿,算是彻底安稳下来了,不过也彻底跟她们家没什 分卷阅读79 么关系了。 不过就是因为简宁生了孩子,她妈也开始频频在信里向大哥催婚。 林成珠来得匆忙,走得也匆忙,不过走的时候,还是让三哥骑自行车把她送到县城去的,这样就方便多了,最起码不需要来回折腾求人了。 分家的时候,这辆自行车并没有计算在内,如果真要算的话那也应该是老两口的,但家里其他人如果有需要的话也都能骑,只不过整天除了下地干活,就是上山割草、捡柴,基本上是用不到自行车的。 所以这自行车都买了四五年了,看上去还跟新的一样,没多少变化。 快要当爸爸了,林成家并没有比之前稳重多少,不过跟之前比起来还是有变化的,特别兴奋,特别高兴,有事儿没事儿就傻乐。 不过,村里头那些喜欢说闲话的老太太们太讨厌了,说他媳妇喜欢吃辣的,肚子又圆,所以怀的十有八九是女孩。 “儿子我喜欢,闺女我也喜欢,反正都是我的种,也不知道那些老太太们是不是闲的,有事儿没事儿聊这些干嘛,我孩子是男是女跟他们有什么关系。”林成家忍不住抱怨道。 这话他不能跟媳妇儿说,免得媳妇儿想多了,对身体不好,也不能跟爸妈说,因为爸妈听了这话肯定会教训他,二哥二嫂也不能说,朋友就更不能说了,指不定会不会把他的埋怨给传出去呢,所以也就是能在妹妹这儿发发牢骚。 “管她们干嘛,闲着没事干,整天东家常西家短的,你听见了也别放在心上,这都什么年代了,儿女都一样。”话虽这么说,但林成珠也知道,不管是在几十年后,还是现在,重男轻女都不是个例,只能说是看人的涵养和素质。 还好这辈子她爸妈都不是重男轻女,不然的话,她别说上学了,这会儿早就被嫁出去了。 “就是听着不舒服,我自己孩子自己养,又用不着她们帮忙养着,瞎操什么心呀。”他媳妇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孩子,他疼还来不及呢,男孩女孩真的无所谓,反正又不是只剩这一胎,他命这么好,老天爷肯定会让他儿女双全的。 林家老三林成家命好是公认的,这一点林成珠都承认,不管是她这个穿越的,还是像大哥和简宁这样重生的,跟三哥比起来,都弱爆了,不管是看脸、看身材、还是看配偶,看生活水平和安逸程度,三哥都是排在她们前面的。 也不知道等有了孩子之后,三嫂还会不会把三哥当成孩子去疼。 等林成珠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在去办手续之前,林成珠先去教室看了看,意料之中,意料之外,韩城已经走了,书桌上、书洞里都干干净净的,而且已经跟大家告别过了。 说不上伤心,还是遗憾,朋友离开,林成珠情绪确实不怎么高涨,以至于去找教导主任办手续的时候,态度和情绪都稳得很,这倒是给她刷了一波好感度,当老师嘛,就得稳,尤其是在这个时代当老师,稳不住可没什么好下场。 “手续虽然办完了,但是你现在毕竟还是学生,在毕业考结束之前学校不会发给你工资,不过你的户口已经转到城里来了,该有的票据都会发给你,另外,毕业考试之后先别忙着回家,暑假留在学校帮忙招生。”招生这个事儿,有一个老教师带着就行,其他的脏活累活就得交给年轻人来干,别想拿工资可不是为了养闲人的。 既然留校当老师了,那就得听从学校的安排,林成珠没什么意见,而且比起回老家,她更喜欢在学校待着,自由自在,没那么多烦心事儿,重点是不会被媒人上门说亲。 解决了工作问题,林成珠就真的没什么好忧心的了,不过留校当老师这消息学校捂的也真够严实,林成珠这边都已经敲定了,同学之间还没有风声传出来呢。 韩城去沙城了,王雨诺打定主意要去大西北当知青,所以留校当老师的除了林成珠以外,就是年级的第四名——秦墨,刚巧他爸也是学校的老师,不过不是教他们这一届的。 有了时间和精力,林成珠在学业之外又开始写东西,如果说之前是为了赚稿费,但是在工作有了着落之后,林成珠现在更多的是做练习,人物小传、固定情节下人物的心理活动、相貌描写…… 这些都不是用来投稿的东西,不过确实能够提升自己,练习之外,林成珠还买了几本名著,打算认认真真的研读,如果时间有富余的话,她都打算抄几本小说名著,好好感受一下人家的节奏和构架。 生活的节奏好像一下子就慢下来了,不过这才是林成珠理想当中的状态,理想当中毕了业的状态,都是匆匆忙忙为了变现去写东西,而是慢慢的去提升自己,也不知道 分卷阅读80 等真正毕了业之后,还能不能有这份惬意和时间。 已修改 毕业之后,林成珠以年级第一的成绩顺利留下来做老师,不过作为一介文科生,她却是被任命做了数学老师。 哪怕重活一世,上了两次中学,在接到这个任命的时候,林成珠仍旧觉得紧张,数学上辈子可是她的死穴,上了高二之后就再也没考过满分,这一辈子倒还好,毕竟题目不怎么难。 但她是打算一直任教到高考恢复的,等什么时候高考的消息下来,学校就不会再出这么简单的数学试卷了,到时候怕是有的忙了,可千万不要忙中出错。 任教老师是不负责招生的,所以林成珠暑假没必要在学校呆着,哪怕学校分的教师宿舍是免费的,不收钱。 上次家里头来信,主要是报喜,三嫂生了个6斤7两的大胖闺女,取名叫林嘉妮,这名字在如今可洋气的很,便是放在后世也不落伍。 如今村里头给女孩起名,基本上都是什么翠啊、花啊、芬啊,再要不然就是一些相当积极向上的名字,爱红、爱军,她这名字当年虽说不是村里的头一份,但几乎没有跟她重名的人。 小嘉妮的名字如今就更不会有重名的了,但日后叫这名的女生肯定不少。 紧赶慢赶,小侄女的满月酒,林成珠到底是赶不回去了,但她这个做姑姑的还是给小侄女准备了礼物。 当年二哥的儿子虎子满月的时候,她直接给了10块钱的随礼,其余的便没有了,如今三哥三嫂生了女儿,同样也是10块钱的随礼,至于礼物还是私底下给吧。 毕竟二嫂还好说,二哥可算不上是什么敞亮人,有时候心眼儿还真不比那针眼儿大多少。 林成珠也没有准备什么贵重的礼物,金银这时候都不好买,再说了,哪怕根正苗红,特殊的时期也还是要注意的,金银这种奢侈的东西不适合拿出来。 她也知道自家三嫂门路多,家里头吃喝不愁,奶水肯定充足,不需要带什么奶粉、麦乳精,这些东西虽然在如今备受推崇,但终究比不过人Ⅰ乳。 所以她花钱从同学手里买了不少布票,去供销社扯了一块大红布,可以用来给小侄女做衣服。 当然林成珠是没这个手艺的,前世今生,她都没有点亮这个技能。 林成珠拎着大包小包刚从车上下来,便瞧见了等在一旁的爸妈和三哥。 “爸妈,你们怎么来了,这大老远的,你们是怎么过来的?”家里头就一辆自行车,可坐不下三个人。 “搭村里的送粮车过来的,这不是赶巧了吗,我们就寻思着一块儿过来接你,粮车得下午才走呢,咱们先去国营饭店吃饭,也给你庆祝庆祝,我闺女现在可是在城里教书了。”林母一边说着,一边指挥旁边两个男人把闺女的行李接过去。 当了城里人,以后就有供应粮,找对象也不用发愁了,可惜这工作是当老师,而不是去工厂当工人,好在她们家根正苗红,应该不会有人问她闺女头上扣帽子。 根正苗红的林家人,就算去国营饭店吃饭也没敢多要几个菜,四个人三道菜,外加一盆米饭。 味道暂且不提,这份量绝对是足足的,而且价格也算合理,如果不要粮票的话,那就更好了。 许是做了父亲的缘故,林成家看上去沉稳多了,主动过去端盘子端碗,吃饭也不光顾着自己一个人,知道给爸妈和妹妹夹菜。 果然,结了婚有了孩子就是不一样,林成珠有些稀奇的瞧着自家三哥。 “怎么了,我脸上有花呀?”林成家不太自在的摸了摸脸,这要是别人这么看自己,他肯定认为人家觉得他长得好看才会看他,但是一块长大的妹妹,他就是长得再好看,也不至于紧盯着瞧。 “脸上倒是没花,就是感觉你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了?”林成家自己没怎么觉得,结婚以前他没怎么干过活,结婚以后干的活就更少了。 “比以前懂事了,以前吃饭的时候哪顾得上我们。”林成珠笑嘻嘻的冲自家三哥竖起大拇指,她也知道,兄弟姐妹四个,现在照顾爸妈更多的反倒是三哥三嫂,大哥跟她都不在村里住着,二哥又是个只想沾光不想吃亏的性格。 被夸奖了,林成家没觉得不好意思,“那不是以前条件不好吗,而且年纪也小。” 虽说是当了父亲,林成家现在也没觉得自己的年纪大,仍旧还是个需要人关心照顾的‘宝宝’,不过家里条件好起来是 分卷阅读81 真的,媳妇儿能干,父母这边也没什么负担,几乎每天都能吃到荤腥儿,隔三差五有肉,每个月还能来国营饭店打牙祭,这小日子过的别提有多滋润了。 嘴里头不缺东西了,自然也就不会没出息的抢着吃饭。 林母在一旁乐呵呵的瞧着这兄妹俩,这么好的日子以前真的是想都不敢想,要是老大能结婚那就更好了,她可是听说人家简宁都生孩子了,老大这边媳妇还没影呢。 不过饶是如此,林父、林母也够让人羡慕的了,回去了一路上,赶车的大叔翻来覆去的夸林家孩子。 老大有出息当了军官,老二给老林家生了后,老三长得好,小闺女又进城吃上了商品粮。 老林家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早些年的时候,林母和简宁婆媳俩的骂战没少让人看了笑话,自打简宁两口子离了婚之后,老林家也消停了,后来娶了两个儿媳妇都是好相处的人,分了家之后就更没什么矛盾了。 林父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头都不怎么爱说话,甚至时常板着脸,不过这会儿脸上倒是有了个笑模样。 林母就更别提了,别人夸她,她还有可能会谦虚一下,但是夸她孩子,那才算是夸到她心坎上去了,一点儿都不谦虚,甚至还会跟着夸。 作为老林家实际上的一家之主,林母在外边说话,家里人是不会给她拆台的。 哪怕林父已经羞红了老脸,也仍旧没有打断林母,比起自家媳妇夸孩子,他还是更喜欢听别人夸自家孩子。 马车到村里的时候,天已经蒙蒙黑了,林成家按照媳妇儿的嘱咐,根本就没让爸妈和妹妹回老宅。 “丽丽都做好饭了,等咱们回去一块吃呢,走走走。”林成家把行李全都集中到一只手上,腾出另一只手来拉着林成珠。 妹妹去了,他妈肯定会跟着去,他妈去了,他爸肯定就不会再自己回老宅了。 王丽丽头两天就已经开始做准备了,买了不少肉和排骨,红烧肉、排骨汤、芸豆炒肉、虾皮鸡蛋,唯一的一道素菜就是凉拌黄瓜。 哪怕这两年日子好过了,王丽丽仍旧是觉得无肉不欢,一般的炒菜不放肉都不会好吃。 当然了,准备这么多不光是为了小妹,更多的是支婆婆的情,自打肚子显怀以后,婆婆就没少帮衬她们家,吃什么养身体、吃什么对胎儿不好,生孩子之前做什么准备,这些东西婆婆全都细致的给她交代过,有空还会过来帮她洗衣服、做饭。 坐月子的时候事儿就更多了,洗尿布、哄孩子、做饭、打扫卫生,家里家外这些事全是婆婆干的,而且硬是压着她坐满了一个月的月子。 当婆婆的做到这份上,亲妈也不过如此了。 事实上,林母之所以忙前忙后照顾老三媳妇儿,不光是因为喜欢老三媳妇的性子,也不只是因为老三两口子平日里没少孝顺她们。 最主要的是林母心虚,老三挺大一人了,个子比谁都高,腿比谁都长,没结婚之前还知道下地干活挣点工分呢,就算挣的不多,但好歹也没吃白饭。 结了婚之后可倒好,能不去上工就不去上工,一年到头都挣不到几个工分,基本上就是靠媳妇养着,而且还被养的白白嫩嫩的,城里的后生都未必有她们家老三吃的好。 人家好好的姑娘嫁到她们老林家,挣工分养孩子也就算了,但是挣工分养丈夫,那可就太亏心了。 林母从来都没觉得自己心善,但是瞧着老三媳妇也觉得心虚,对老三她是骂也骂了,劝也劝了,急眼的时候还会上手打两下,但这孩子死活不听,就呆在家里靠媳妇养着。 她平日里不多照顾照顾老三媳妇,都怕老三媳妇去世的父母在梦里头找她。 不过老三媳妇平时还真没多少能用上她的地方,也就这回怀孕,干活不怎么方便,她才能多帮衬帮衬。 当年老二媳妇怀虎子的时候,她虽说也帮了把手,但可没帮这么多,再说了,老二媳妇有娘家妈,跟老三媳妇的情况还不一样。 已修改 林母对老三媳妇好大部分是因为心虚,但是在林成业眼里,那就是□□裸的偏心了。 再者,林成业一直都觉得自家媳妇生了个儿子,老三媳妇却是生了个女儿,不管从哪方面说,他妈都不应该偏向老三那边。 偏心不偏心的,林母根本就没细想,也没想过会让哪个孩子心里都不平衡,本来嘛,10根手指头有长有短,家 分卷阅读82 里头4个孩子,怎么可能做到完全的公平,再说了她也没亏了哪个孩子,至于多帮衬谁,那就看她自己的心意了,当父母的又不欠孩子的,想那么多干嘛。 不得不说,林母的心是真大,比林母心更大的是林父,人家根本就不操心这些事儿,老婆指哪儿他打哪儿,别提有多听话了。 林成珠根本就不知道这些官司,在三哥家里吃完饭之后,便把份子钱和买来的红布拿了出来。 “三嫂拿着布给小嘉妮做衣服穿吧,我也没这手艺,只能送布料,没办法送成品的衣服。” 上辈子她就喜欢逛童装区,小孩子的衣服,特别是小女孩的衣服都特别萌、特别可爱,但是她去区里读了两年书,很少看见商场里有卖童装的,零星的那么几件,样式和颜色也不是很好看,而且远不如买布料划算。 “这颜色漂亮,我还想着过段时间找人寻摸寻摸呢,这下好了,你买了就不用费我的功夫了。”重活一世,王丽丽还是喜欢这种大红大紫的颜色,小姑娘就更应该穿这种颜色了。 其实,林成珠不光给侄女儿准备了布料,侄子那边也有,是块蓝色的布,这年头可不像后世一样,有钱想买什么都行,蓝色的布料还好说,毕竟颜色寻常,目前有票都不需要花多少功夫就能买来。 但是红布就不行了,这东西需大于供,想买还真得托门路,不然的话,除非是撞大运,才有可能按照正规程序买到。 已经分了家了,聊了没多久,林母就主动提出来要回家睡觉,闺女坐了一路的车,肯定累的不轻,回家赶紧洗洗睡,也好早点休息。 林成珠确实是浑身挺乏的,让她去操场跑3000米可以,但是这挤汽车的滋味儿实在是习惯不了,尤其是夏天,光是闻闻味儿,在车上就甭想着吃东西。 有时候她都庆幸自己是穿进这副身体,父母疼爱,哥哥们争气,不需要拿妹妹换钱娶媳妇、盖房子,而且原主虽然学习不是特别出类拔萃,但还是一路被供着去了镇中学,她要是穿在村里其他同龄的女孩子身上,怕是连书也读不成了。 林成家和王丽丽虽然从老宅搬出去了,但那是因为他们有钱,能盖得起房子,林成业和刘花就不行了,盖房子的钱他们有,但把这个钱拿出来,家里头也就剩不了太多了,再说了也没必要搬出去,老宅又不是没有空房子,父母的房子,儿子儿媳妇住那是天经地义的。 一家三口回到老宅的时候,院子里静悄悄的,一点光都没有,显然林成业一家已经睡下了。 早上出发去县城的时候,林母就已经把热水烧满了,两暖壶的热水足够闺女洗漱用的了,至于她跟老头子没那么讲究,除了冬天以外,春夏秋三季都是用凉水洗漱。 林成珠的房间更是早早的就收拾好了,被子、被褥晒了好几天,盖在身上都能闻到那股阳光的味道。 三个人尽量放轻动作,十几分钟的功夫就已经躺在床上休息了。 不过动作再怎么轻,同住在一个院里,林成业两口子又怎么会听不到。 “既然小妹回来了,就让她在家看孩子,地里的活就不用她管了。”林成业小声道,爸妈也太拿小妹当回事儿了,不就是回趟家嘛,以前又不是没回来过,还大老远的跑到县城去接,耽误了一天的功夫,两个人的功分。 刘花暗自翻了个白眼,都分家了谁该给谁看孩子,是小姑子不看孩子,地里的活也用不着人家,这都吃上商品粮了,还回村里挣什么工分。 再说了,人家就算是差钱,动动笔杆子就能挣的着,去地里出什么苦力。 不过,这话刘花是不能跟自家男人说的,因为根本就说不通,说个三句两句两个人就能吵起来。 明天她还是带着虎子一块儿下地,反正家家户户都是这么干,又不少工分,也没多出力,有时候还能借着看孩子的功夫休息休息。 基本上小孩走路能走利索之后,就不会在家里放着了,大人下地干活一般都会带着孩子去,就在地头上玩儿,一群小孩子,旁边又这么多大人,比放在家里安全多了。 媳妇不吱声,林成业也没当回事儿,明儿把虎子往小妹那一放,拉着媳妇走人就是了。 两口子各有各的打算,就是没想到,林母对闺女能重视到接连请假的程度,今儿又没去,而且一大早就开始杀鸡熬汤。 “虎子留下吧,这几天跟我们一块吃。”林母乐呵呵的道,老二两口子她不心疼,她心疼的是孩子,大人舍不得吃舍不得喝也就算了,小孩跟着受罪。 分卷阅读83 说实在的,林母从来都没觉得自己是个大方人,但是对比老二的扣扣搜搜,连个鸡蛋都舍不得拿出来给孩子吃,她都觉得自个儿挺大方的了,最起码四个孩子,她一个都没亏待着,除了最困难的那几年之外,哪个月不给孩子吃上几回鸡蛋。 老二的脾气性格也不知道是像了谁,太抠门儿了,家里养的鸡又不差那几个鸡蛋,就是拿出去卖钱又能卖几个。 林母手里头有积蓄,又有儿子和闺女孝顺的零花钱,再加上他们老两口子也挣着工分呢,最起码吃粮食是不用花钱的,所以这手里头还是挺宽裕的,不光给闺女攒着嫁妆,给老大攒着彩礼,连养老钱都准备着呢,现如今是一点都不为钱的事操心。 不过就算是手里头有钱,她也不会拿给老二两口子,老二基本上都属于只出不进的,给我的钱也不会给孩子买吃的,所以她就算是心疼孙子,也就是平时留孙子吃几顿饭,给钱是不可能的。 再说林成业,老两口隔三差五的留孙子吃饭,有时候还从镇上给虎子买零嘴吃,这事儿他心里能没数吗,就是知道老两口心疼孙子,所以他才敢对儿子都吝啬到一个鸡蛋都不拿出来,反正孩子照样养的白白胖胖的,爸妈手里好东西多着呢,他们不沾,以后不是留给老大了,就是留给小妹了,反正肯定没他什么事儿。 不管是谁帮着看孩子,只要帮着看就行,主要是虎子能留着吃点好的。 林成业自己都差点被自己的慈父心打动到,他没钱又没本事,想让儿子吃好喝好,那就只能多算计了,反正爸妈又不差那点东西。 林母跟生产队请了假,但是林父可没请,他留在家也没什么事儿,还不如去地里多挣几个工分呢。 家里头要去上工的人走了,不过林成珠还在被窝里睡得正香呢,一点儿要醒的迹象都没有,当然也没人喊她起床。 一直到早上九点多,林母的鸡汤都熬好了,先盛出半碗喂了虎子,剩下的都在锅里温着呢。 林成珠这才慢吞吞的爬起来,工作已经落实下来了,又正好是假期,整个人都惫懒的很。 “赶紧的,洗脸刷牙,妈给你把鸡汤盛出来。”林母手脚麻利的很,这会儿不光把饭做完了,连院子都打扫了一遍。 林母这次一连请了好几天的假,不光是因为不差这几天的工分,最重要的是打算好好的教闺女做饭,等开学就是要上班的人了,分了教师宿舍,也能自个儿做自个儿喜欢吃的饭,把手艺练出来,等结婚的时候不至于抓瞎。 再是能赚钱,女人结了婚都是要会做饭的,城里人吃的又讲究,跟她们乡下不一样,糊弄着能吃饱就行。 往前数两年,林母做饭都是怎么糊弄怎么来,能做熟就行,也就是这两年,有心情也有功夫了,重点是有食材了,这才开始琢磨着怎么做饭好吃。 林成珠接过鸡汤,就见小侄子眼巴巴的在一旁瞧着,这个年龄的小孩子最是能够戳中人心中的萌点了。 “妈,给虎子也盛一碗吧,他现在能喝鸡汤吗?”林成珠没养过孩子,也不知道这么大的小家伙能不能消化得了。 “刚给他喝半碗了,又吃了好几块鸡肉,他那小肚子早就吃饱了,就是看着眼馋。”林母没太在意,小孩嘛,馋嘴是正常的,大人还一样馋嘴呢,就是大人不好意思表现出来。 林母一个人拉扯大了四个孩子,应对各种问题的经验都很充足,但是林成珠就不行了,虎子这么眼巴巴的瞧着,她喝着鸡汤都有几分心虚,忍不住……背过身去,猛的往嘴里灌了几大口。 第 45 章 吃完早饭,林成珠主动把碗筷收拾起来自己刷,做饭她不会,刷锅刷碗还是可以的。 林母也没拦着,就算是吃上商品粮了,这些家务活也照样得干,要是一点儿都不会,还怎么嫁人。 闺女已经十七了,林母不止一次的在心里头盘算过闺女的婚事,既然吃上商品粮了,结婚肯定要嫁城里人,没有在附近找一个的道理。 但她一个乡下老婆子,镇上的人还认识几个,县里头的都不行了,更何况是区里的,所以结婚找对象这事儿还得闺女自己来,有喜欢做媒的同事最好,帮着介绍介绍,要是没有这样热心的人,那就只能慢慢碰了,看对眼儿了,两个人也就谈起来了。 就她姑娘这脸、这个头、这学历、这工作……找对象肯定是没问题。 “要是在区里碰上合适的男孩,该谈恋爱就谈恋爱,别这么声张就行,等见过家长了之后,大大方方的定亲结 分卷阅读84 婚,别觉得不好意思,俗话说得好,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什么年龄就办什么年龄的事儿,你现在已经工作了,就该考虑结婚的事儿了。”林母絮絮叨叨道。 说实在的,林母也不是那种很开明的人,要是闺女只是初中毕业,没能进城吃商品粮,那她肯定不会让闺女跟别人私底下谈恋爱,孩子经历的事儿少,不如老人会看人,还得是走相亲的路子,家里头觉得男方不错,再通过媒人跟对方见面。 但现在的关键是,城里人她们老两口都不认识,这要是想替闺女找对象那不抓瞎吗,还得闺女自己来。 林成珠浑身都觉得别扭,“妈,我还小呢,先工作两年吧,谈恋爱结婚的事儿以后再说。” 十七岁谈恋爱结婚还早了点,再说两年以后可就是高考了,万一到时候两地分居,异地恋可是不长久。 关键是她根本就不想谈恋爱,大好时光,啃书本还啃不完呢,谈什么恋爱呀。 “小什么小,都十七了,村里跟你一般大的女孩基本上都结婚了,有的连孩子都生了,可别跟你大哥一样,一拖二拖拖到现在这个时候。” 现在都没吐口让家里人帮着找对象,非得自己找,那军营里才几个女的,不是医生、护士,就是文工团的,这样的女生心气肯定很高,那就是找对象也差不多得找同龄的,老大家都三十了,哪个小姑娘愿意找比自己大十多岁的男同志结婚。 林母想起这事儿来就犯愁,偏偏老大自己就跟什么事儿都没有一样,该干啥干啥,一提这话茬就给她堵回来,说什么也不让家里帮着找。 要不是因为当年给儿子选了简宁,想起这事儿来她们老两口觉得心里亏的慌,如今非得压着老大回来相亲不可。 也不知道老大是不是因为简宁的事儿,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所以这才迟迟不愿意找对象。 “你说你大哥到底是怎么想的?跟他差不多大的,人家孩子都上学了,他怎么就一点儿都不知道着急呢。”林母忍不住抱怨道,也顾不得小闺女的事儿了,一个十七岁,一个三十岁,闺女还能再等几年,老大再等几年可真就成老头了,到时候谁还要他。 “大哥可能是没时间吧,男生事业心都比较重,不过妈你放心,大哥一向都很稳妥,这事儿他心里肯定有数,说不定早就有安排了呢,妈你就先别操心了,儿孙自有儿孙福。” 大哥是重生回来的,说不定上辈子就已经有了心仪的人,指不定在暗搓搓努力追人呢。 皇上不急太监急,林母这颗当妈的心呀,实在理解不了现在年轻人的想法。 开始学做饭,当然是得从最简单的开始了,中午这一顿饭林母只教了闺女一道菜——西红柿炒蛋。 先放油,再放蛋,再放西红柿,最后放盐。 “这菜没什么可学的,主要是等油热了再放鸡蛋,盐的分量放准,这两样只要掌握了,这道菜也就学会了。”林母先是给闺女示范了一番,“晚上你就自己动手炒一盘西红柿炒蛋。” “行,看上去也不是很难。”比上辈子做化学实验简单多了,当然这辈子至今她还没机会做过一次实验,不管是初中,还是高中,学校压根没有实验室这东西。 中午饭做完,去地里干活的人也陆陆续续都回来了。 林成珠提前打了一盆洗手水,放在院子里,屁颠屁颠的跑到家门口去接她爸。 林成业和刘花要比林父回来的早,刚从路口拐过来,就看见家门口流着学生头的小妹了。 村里头还没结婚的女同志,基本上都是留长头发的,一来是漂亮,二来也是能卖钱,等结了婚以后,要干的活多了,特别是生了孩子要带孩子,留长头发就更不方便了,这才会把长辫子剪了。 林成珠的学生头还是在高二的时候剪的,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是觉得洗头发费劲,三下两下就让王雨诺拿着剪刀剪了,不过王雨诺这手艺还是不错的,人家自己的头发都是自己剪的,看上去也挺顺眼的。 “小妹回来了,这次能在家呆多久?虎子前几天还念叨着要见姑姑呢。”刘花很是热情的道。 要说起来,姑嫂俩处的也算是不错,两个人都不是小心眼的人,就算是遇到一些小摩擦,也都没怎么放在心上。 “一个半月吧,不到两个月,我这次回来给虎子带了块布料,二嫂待会儿你看看给虎子做什么衣服合适。” 姑嫂两个人肩并着肩一块往里走,反倒是林成业一个人跟在后头,除了刚刚抬头跟小 分卷阅读85 妹打了声招呼之外,就没再说话。 林成业自己也不在意,这两年他自己也琢磨出来了,兄弟姊妹几个都对他有意见,看不上他这个在地里干苦力的,人家一个当兵的,一个教书的,还有一个靠媳妇养着的,日子确实都过得挺轻松的,不像他,没日没夜的干活,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偏偏还赚不了多少钱。 林父、林母也不是吝啬的人,闺女回来了,一家人少不了要聚一聚,赶早不赶晚,林母准备了半桌子饭菜,不光把老二两口子叫过来了,老三两口子也被喊过来吃饭了。 两个小孩儿有各自的妈妈照应着,倒是也不用林母费心照看。 “成珠的工作已经定下来了,等开学了就过去上班,咱们家里头有一个算一个,谁也不能给我闺女拖后腿,不然我非抽了他。”林母严肃的道。 闺女能进城里吃商品粮,那是她的本事,家里谁也没帮忙,这会儿也不能拖后腿,别想着借此机会把农村户口变成城里户口,谁敢喝她闺女的血,她就敢要谁的命。 林母可不是杞人忧天,对自己姐妹喝血扒肉的男人,她不是没见过,有贪图彩礼钱的,也有想让姐姐妹妹帮衬一把,要么找个工作,要么去城里落户口,能办到的人不多,但也不是一个没有。 这年头城里人都下乡当知青,工作和商品粮可没那么好弄到,能给自家兄弟扒拉来这些的,要么是把夫家搅得一团糟,要么就是拿自己去做的交易,私底下大家没少说这些事儿,还有老娘们专门过来蹿腾她的,让她说动自己的闺女去给两个儿子跑门路。 我呸,有多大能耐端多大的饭碗,老娘可不是那种重男轻女的烂人。 林母是坚决站在自己闺女这边儿的,但是也怕两个儿子和儿媳妇被人说动了心思,今天先敲打敲打,让他们知道这样的念头就不能动。 “看妈说的,这是什么话,林成珠是你闺女,那还是我妹妹呢,我给她拖后腿干嘛,我又不愁吃不愁穿的。”林成家不以为然,他又不是吃不上、喝不上,他有媳妇养着呢,再说了就凭他这张脸,去骗吃骗喝都成。 林成业也觉得他妈这话说的没必要,林成珠工作在区里,山高皇帝远的,有什么事儿在村里就解决了,谁还会大老远坐一天的车去区里找林成珠。 不过他妈倒是一如既往的偏心眼,人家都是偏儿子,到他妈这儿,成了偏女儿,还好林成珠还算有出息,能混得上吃喝,还能自己在城里头找份工作,不然的话,搞不好他妈会给割儿子的肉喂闺女。 “妈放心吧,我们都明白,小妹好不容易吃上商品粮,我们大家绝对不会给她拖后腿的。”刘花信誓旦旦的保证道,哪怕分家了,但是在老林家这个大家庭里,听婆婆的话准没错,比听丈夫的话要强。 第 46 章 林成珠回家的这头几天什么也没干成,光顾着学做饭了,简单的炒菜倒是容易学,就是蒸馒头、擀面条这些活儿的技巧性比较强。 偏偏她在做饭这事儿上,还真没什么天赋可言,大概是遗传了林母。 不过等上班了自己做给自己吃,也就没这么多讲究了,吃不坏肚子就成,真要是馋了,就去学校食堂打饭吃,他们学校那食堂可是一绝,菜色相当丰富。 等闺女对厨房里的事儿差不多上手了以后,林母也就不整天在家呆着了,在生产队上工一天能拿6个工分呢,活也不多,总比在家里呆着强。 要说老林家的生活条件,别说在村里了,都是跟镇上的人家比也算数得着了,除了两个奶娃娃之外,家里头也没什么负担,老大是连长,一个月70多块钱的工资,虽然不会全都寄回来,但是对两个老人大方的很,老二两口子能干活、肯吃苦,连孩子都有老人帮忙养,收入虽然少,但是能攒的住。 老三是懒到家了,但取了个好媳妇儿,吃穿用比谁都好,老四一个小姑娘,肩不能提,手不能扛,但是学习好,写写文章就能赚钱不说,现在还吃上了商品粮。 跟其他人家比起来,老林家的生活可以说是相当宽裕了。 这么好的条件,想要托人上门说亲的可不少,当军官的老大是香窝窝,吃商品粮的老四,同样也是说亲的热门。 林母已经不止一次的对外回绝过了,老大打算在部队找对象,老四年纪还小,现在不着急找对象的事儿。 林母的表态,虽然让很大一部分人收了心思,但仍旧有那种没有眼力劲儿的人,托了媒人上门说亲。 老大不在家,到林家来,自然是给老四说亲来了。 分卷阅读86 “公社刘主任家的儿子,跟你们家姑娘一样也是高中毕业,今年19岁,现在在镇上的邮政局上班,接近1米8的个头,人长得也不错,关键是家里的条件好,父母都是干部,一个公社主任,一个妇女主任,刘主任就这么一个儿子,两个女儿都嫁出去了,家里的这些东西不都是留给小儿子的,等以后有了孙子,也有帮忙照看孩子的人,而且人家老刘家也说了,要是俩人结了婚,就托门路把儿子弄到区里去上班,到时候两口子都在区里头,你们就不用怕小姑娘一个人在那边被外人欺负了。” 过来说亲的媒人,是林母的娘家嫂子,两个人关系还行,既没交恶,也没特别交好,这事儿原本她是没想接的,毕竟小姑子都已经把话放出来了,但这男方的条件吧,实在是好,家里头听了,没有一个不心动的,这外甥女儿条件再好,还能再找个什么样的,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儿了,所以她这才眼巴巴的跑过来说亲。 林母一时也有些犹豫,男方这条件确实是好,关键是刘家能把男方送到区里去上班,两个人之后结了婚不用分开。 “这事儿吧,你让我们家再想想,孩子还小呢,之前一直在上学,这才毕业几天,家里头还打算留她两年呢,我们家里头再好好商量商量,过两天给你信儿。”林母拍板道,她得问问自家闺女才行,而且这男方的条件说是这么说,谁知道是真是假,得好好打听打听,娘家嫂子应该不会骗她,但有可能被旁人骗了去。 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儿,再怎么慎重都不为过。 “这事儿你得抓紧,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儿了。”都说读书没用处,这不还是挺有用的,不光有了工作,连上门求亲的人都条件这么好。 林母再三挽留,娘家嫂子也没留下来吃饭,“家里还有活呢,得赶着回去,等什么时候事成了,再好好请请我。” 成吧,这样的亲戚,吃饭也不是这一时半会的,以后有的是机会 林成珠从外头领着虎子回来,就见自家妈坐在院子里发呆,一动都不动。 这可少见的很,在林成珠的记忆里,她妈几乎就没有闲着的时候,家里头永远有干不完的活,锅里炒的菜都得顺手收拾厨房。 “妈,想什么呢?是大哥来信了吗?”家里最近可没遇上什么事儿,难不成是大哥的婚事有着落了。 “你舅妈过来给你提了个亲事,公社主任的儿子,高中毕业,19岁,在镇上的邮政局工作,说是还有门路能弄到区里去上班,你觉得怎么样?要是这些情况不假,你又同意的话,两边倒是能见见面,谈不谈对象先两说着。”林母一点儿都没瞒着闺女,孩子大了,自己的事儿自己心里有数。 “还是算了,妈你帮我回绝了舅妈吧,我觉得我现在还小,还没到能领结婚证的年纪呢,而且我现在就想好好工作,谈恋爱结婚的事儿以后再说吧。”林成珠连连摆手拒绝道。 十七岁,正是好时候,她要上班、要学习、要写东西、要交朋友,还要好好的享受生活,真的不想这么早谈恋爱结婚。 不管是哪个年代,结了婚的人就相当于多了一份责任,有时候这份责任就像是束缚一样,让你没法再去干想干的事儿。 而且也意味着要接受另一个家庭,生活的琐事多着呢,想想她都觉得心累。 大概要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愿意为他放弃一部分自由,选择结婚生子。 林成珠对一个见都没见过的人实在没有这份爱意,更何况比起谈恋爱,她更喜欢读书看报、练字朗诵…… 总之,情窦未开的女子,对这个世界的好奇远大于对爱情的憧憬。 闺女下定了决心,林母反倒是犹豫不决,就像娘家嫂子说的,错过这村就没这店儿了,男方的条件确实很好,闺女就算是在区里找对象,也未必能比得上这个,没有家庭负担,父母还都帮得上忙,而且没有兄弟,不需要担心跟妯娌相处的问题,也没有分家产这样的事儿。 “要不你再考虑考虑,这事儿不着急,你先考虑两天,要是真觉得不行,妈就去跟你舅母把这事儿回绝了。”林母劝道,“不过,这事儿千万别跟旁人说,你两个哥哥嫂子也不行,越少人知道越好。” 女儿家的名声比什么都重要,哪怕是八字都没一撇的事儿也不适合传出去,让闲着没事儿干的人嚼舌根。 “行,我肯定仔细考虑,不过妈,我现在真的没有谈恋爱的心思,我还想多陪你两年呢。”林成珠忍不住挽着林母的胳膊撒娇道。 林母无奈的看向闺女,确实还是个孩子呢,这些年就光知道读书了,一 分卷阅读87 点都没开窍。 林母一边儿让闺女好好考虑考虑,另一边自己也没闲着,专门跑到公社那边好好打听了打听。 刘主任两口子都是干部,所以他们家的情况不能打听,确实就像娘家嫂子说的一样,干部家庭,一儿两女,闺女都嫁出去了,儿子高中毕业,正在邮政局上班。 林母又跑了一趟邮政局,借着给大儿子寄东西这事儿,好好瞧了瞧刘家的孩子。 说话老实本分,不像是那种有花花肠子的人,办起业务来也有模有样的,应该是一挺踏实的人,关键是还很有礼貌,一口一个婶子,叫的别提有多亲热,还给她倒了杯热茶呢。 这是林母第一次到邮政局来寄东西,以前都是林父或者老三过来,不得不说,人家这态度、语气跟供销社的比起来,真的是天上地下。 要说真有什么不足的,那就是小伙子的相貌了,将近一米八的个子,在男同志里也算数得着了,就是眼睛小了点,样貌平平,扔人堆里都找不见的那种普通人。 自家闺女就不一样了,白白嫩嫩,水水灵灵,看一眼都觉得心里恬静的很,跟刘家这孩子在一块,不相配。 说实在的,林母平时也不是看脸的人,论脸,甭管男的女的,都比不上她们家老三,而且这脸长得再好,既不能吃,也不能喝,说到底也没什么用处。 但是给自家闺女找对象,林母还真觉得哪样不好都不行,刘家这孩子,家里的条件虽然好,但是长相跟她闺女不相配,这可是要看一辈子的脸,不能将就。 除了样貌以外,林母对刘家孩子还是挺满意的,所以这事儿她持中立的态度,不赞成,不反对,闺女自个儿拿主意。 最终林成珠还是决定回绝这次相亲,林母也没反对,至于谈恋爱结婚的事儿,往后再说吧,十八岁才能领证结婚呢,她闺女这才十七,一点儿都不用着急,好的还在后头呢。 第 47 章 “林家不同意相亲,说闺女还小,想再留几年,你也别想这事儿了,我看那姑娘心气儿高着呢。”自家的孩子自己知道,性子说好听点儿是沉稳老实,说不好听了那就叫木讷,林家那姑娘又是留城里当老师,又是写文章赚钱,本事太大,不是她儿子能拿得住的。 “妈,那这事儿就这么算了?男未婚女未嫁的,这会儿林成珠年纪小不想找,过两年她可能就打算找对象了,反正我不急,我想再等两年。”刘智生哼哼唧唧的道,那么好的姑娘,他不想就这么放弃了。 “那就等两年,你在单位踏踏实实干,干得好了,人家姑娘到时候也能多看你一眼。”刘母敷衍道,儿子也就这点儿本事了,除了等还是等,真要是有心,大大方方去追呀,这木头脑袋看着她都觉得眼气。 就是因为儿子脑子木,才越不能跟人家姑娘谈对象,否则被人卖了还给人家数钱呢,能争取到留校当老师的名额,可不光是学习成绩好就能办到的,这姑娘一瞧就知道不是个没手段的。 要是乐意跟她儿子谈恋爱结婚也就算了,如今人家不乐意,要是上赶着人家,碍着人家的眼,少不了又是一场风波。 刘家过本分日子过惯了,刘父当年也是扛过枪、打过仗,有功于geming的人,都是进取心不足,不喜欢揽事儿,也不喜欢生事儿,不然的话,也不至于到了如今这个年纪还是个公社主任。 刘智生跟父母一样也是不爱惹事儿的,可惜没有父母的能耐,干所有事情都循规蹈矩,不通晓人情世故,也没有一技之长,刘父刘母想把儿子往机关里安排都不成,只能在邮政局当个邮递员。 不过也有优点,那就是好糊弄,换做是旁的男孩子,遇上喜欢的可能早就去追了,刘智生不一样,先是一直等到人家女孩子毕业,然后又央求父母找媒人说亲,女方不愿意,他唯一想到的法子就是等。 如今听他妈这么说,立马就信了,边等边努力工作,到时候人家女孩如果想找对象,第一时间可能就会想到他。 如果是排队买东西,那这法子可能还管用,但谈恋爱可跟买东西不一样,没有先来后到,更不可能排队,不过这道理刘母可没打算跟傻儿子说,与其现在难受,还不如踏踏实实的好好工作几年,等人家女孩儿结了婚,再难受也不迟,最起码这两年也不算是没有收获。 刘母对儿子的将来是安排的明明白白,相比之下,林母对闺女的安排就不怎么清晰了,工作、谈恋爱、结婚,大概是这样的,具体什么时候谈恋爱、什么时候结婚,那就完全凭闺女自己的心意了,她就是催婚,也只能寒暑假催婚。 更何况从老大 分卷阅读88 身上,她也算是看出来了,结婚这事儿还真不是父母着急就行的,孩子不着急,那不管到多大年岁,都催不来对象。 林成珠在老家好吃好喝大半个暑假,走的时候人都胖了好几斤。 她之所以提前回学校,倒也不是因为要适应环境,毕竟已经在学校上了两年学了,如今也就是换了个身份而已。 她提前回去是因为班上有一部分同学,马上就要出发去乡下做知青了,其中就有他的好朋友王雨诺,当年报名的时候,直接报的大西北,那地界她从来都没去过,但是也听旁人提起过,据说说是条件最艰苦的知青点之一。 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跑到大西北去当知青,这其中的艰苦都没办法想象。 林成珠在穿越之前,也从来都没有办法想象林家人这样的生活,黑乎乎的房子,永远都擦不干净的桌子,划嗓子的玉米窝窝头…… 但是比起大西北,林家人的生活已经算得上是很优渥了,所以很多人都找关系想要把自己的孩子下放到当地的农村,而不是去比较偏远艰苦的地方。 王雨诺是主动报名的,劝都劝不住,很多人私底下都说她傻,但是那一股子昂扬向上的斗劲儿,那种坦坦荡荡、不怕累也不怕苦的精气神儿,真的是很让人佩服。 林成珠觉得自己大概这一辈子都不会拥有这样一种精神,正因为如此,她很钦佩王雨诺的选择,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人,正是因为这样的人在不断的付出,这个国家才在这个时代积累了足够腾飞的资本。 林成珠私底下给王雨诺准备了三十斤的全国粮票,还有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王雨诺很喜欢的一本书,只是没钱买,向她借过好几次。 书的扉页上,林成珠用钢笔写了一句话:送给拥有钢铁意志的人。 希望这句话,在未来可以激励到王雨诺。 “你别忘了答应我的,如果真的有一天恢复高考的话,咱们可是要在北大碰面的。”林成珠忍不住有些鼻酸,她到区里来上班,家里人都不怎么放心,怕她饿着肚子,怕她来不及加衣服冻着,怕她被其他人欺负了,王雨诺一走就是这么远,哪怕距离高考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但也让人放心不下。 “好了,答应你的事我一定做到,你就别掉金豆豆了,来日方长,就算高考不恢复,咱们也还是有见面的机会,我又不是不回来了。”她虽然打算扎根大西北,但是她的家和父母都在这儿呢,总是要回来看看的。 “就是,我听说知青下乡也是有假期的,过年可以回家看看。”一旁的同学插话道,只要有父母帮衬着,在哪儿都不会过得特别苦,当然留在城里是最好的了。 班上的同学,下乡当知青的还是少部分,大部分同学还是留在了城里,有的在家待业,有的进工厂接父母的班,也有通过考试找到工作的,不过这样的考试一般都是针对家属进行的,家里没人在里头上班,也就拿不到考试的资格。 方潇潇直接进了党报,哪怕在学校语文基本上没有及格过,但是有一个当革Ⅰ命委员会主任的爸爸,文笔和政Ⅰ治见解反倒是次要的了。 刘红卫的工作也不错,供销社的售货员,很体面也很有油水的一项工作。 林成珠还是很没有办法适应这样的安排,家庭决定工作,而不是才能决定工作,她能留在学校教书大概是走了狗屎运吧。 林成珠觉得自己幸运,但是同样感到荒谬和可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还没有这么多的感触,毕业了,工作了,才发现这个社会这么的不公平,学习成绩再好对找工作一点用处也没有,还不如像刘红卫这样,巴结一位官小姐有用。 这样的想法林成珠不敢跟旁人说,倒是鬼使神差的写在了给韩城的信里,当然语言没有这么露骨,只是替很多同学觉得伤心,尤其是王雨诺,在她看来,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王雨诺去了大西北,也没有办法做出很大的贡献,毕竟下乡当知青是去劳动,基本上用不到学校里的那些知识。 如果现在就可以考大学的话,按照王雨诺的成绩一定可以考一所很好的大学,可以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然后可以用脑子,而不是光凭蛮力去做贡献。 现在呢,对方虽然说是主动报名去的大西北,但是不管去哪儿,下乡当知青是注定的。 林成珠还没有收到王雨诺报平安的信,就先收到了韩诚的来信,而且不止一封,对方写这些信的时候,林成珠那封充满无奈的信还没有送到呢。 韩城的信里充满了激情,充满了独属于少年人的英气,里面没有关于他的工作 分卷阅读89 内容,基本上都是他的一些日常生活,早上起床的时候看见了星星,一下子熬了几个通宵却精神抖擞,打饭的时候,大妈看他年纪轻轻,手抖多给了他几块肉…… 还有一些感慨,有时候是对老前辈的敬佩,有时候是对家乡和亲人的思念,有时候是对当年同窗记忆的怀念,更多的是关心和鼓励。 林成珠能够看得出来,对方在沙城的生活很充实,也很快乐,说一句如鱼得水都不为过。 林成珠的教学生活就惨多了,年纪轻,资历浅,最重要的是现在普遍不看重学习,所以上课的时候起哄的学生比认真听讲的学生还要多。 而且根本就管不住,罚写作业,人家根本就不写,请家长,家长不管,学校针对这种情况也没有什么措施,不记过,不开除,这还怎么管。 而且学校是坚决不允许体罚的,毕竟别的学校都吃过体罚的亏,这年头不流行尊师重教,越是认真负责任的老师,越容易被戴帽子,写检讨都是轻的,游街示众、抄家充公,甚至家破人亡都不稀奇。 林成珠也算是歇了这个心思,不管那些起哄的学生,把该讲的东西讲了,有愿意听的就听,不愿意听那就算了,反正吃亏的又不是她。 第 48 章 哪怕努力说服自己,但这样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仍然让人觉得心浮气躁。 虽然知道离黎明已经不远了,但是现在的形势却依然没有见好,甚至是越来越严峻,林成珠之前投稿就是怕犯了忌讳,所以文章的体裁一般都是童话、儿童故事,还有儿童小说,但是现在连这些东西她都不敢写了,上课更是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敢说。 平时放假休息的时候,除非真的有外出的必要,否则她是连校门都不出的,也省得看见那些‘人间惨剧’。 可是这世道,想眼不见心不烦都不行。 学校空降过来一个卢主任,年纪不大也就是二十出头,人长得白白净净的,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不笑的时候还像是个文弱的书生,笑起来活像是个‘斯文败类’,给人一种特别阴森恐怖的感觉,就像是被蛇盯上了一样。 据传,这位卢主任当年也是从这所学校毕业的,应该已经有四五年的时间了,毕业之后,当过工人,进过革委会,还进过报社,在揭发坏分子方面可以说是战绩斐然,而且这位是主动要求调到实验中学来的。 但凡是听到点内幕消息的人都知道,这位卢主任可谓是来者不善。 出身和经历上问题比较大或者比较多的人,早就已经被下放了,实验中学的校长和老师们基本上都是根正苗红,没多少问题的,但就怕人家鸡蛋里挑骨头,而且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真要是想拿人开刀做功绩,那他们还真惹不起。 林成珠的出生是绝对没问题的,往上数三代都是贫农,大哥还是军人,提干的时候都会调查政Ⅰ治背景,至于人生经历,她这些年基本上都在上学,林成珠并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没想到的是这位卢主任,上任以后第一个谈话的对象就是她。 “据我所知,往年学校从来都没有在毕业生里选两个成绩好的人,留下做老师,你是这件事情的既得利益者,而且如果没有这个名额的话,你是没办法留在区里了,只能回老家种地,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你跟学校的某个当权者存在权Ⅰ色交易。” 林成珠刚坐下,一句话都没说呢,对面的卢主任就快给她定罪行了。 “当时只是恰逢学校缺老师,学校怎么招工的,我们这些学生也不清楚,但是我希望卢主任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要只凭主观臆断就下结论,这样的话,那还要警察干嘛,您一个人红口白牙就能把所有的事儿定了。” 权Ⅰ色交易,龌龊的人看什么都是龌龊的,还真把她当软柿子捏了,大不了鱼死网破,这位卢主任真要敢给她定罪,她就去告卢主任强Ⅰ奸未遂,反正这破世界她也不想待了,太压抑,太憋屈,有时候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林成珠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眼睛里还透着一股子果决。 卢主任干革Ⅰ命工作将近五年了,经历的事儿也不算少了,上次他还是从一个中年男子身上看见这样的眼神,还是在半个月以前,同样也是个老师,在中学教化学,出身不好,父母都是资本家,浑身的小辫子一抓一个准。 就算是没有他,这一家子人被折磨死也是迟早的事情,他不过是顺势而为罢了,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杀过人,自己受不了自杀那也跟他没什么关系。 上次那个化学老师,在用这样的 分卷阅读90 眼神看过他之后,在他家里投了毒,父母、哥嫂、妹妹,还有小侄子都是中毒身亡的,全家只有他一个人逃过一劫。 那个化学老师自己也服了毒,他想报仇都没地方报去,在给家里人办完丧事之后,他就主动要求调职去学校,随便哪所学校都行,一所一所的慢慢来。 “女同志说话不要那么冲,我只是怀疑,还没有给你定罪呢,再说了你这事情本来就是特例,我怀疑也是正常的。” 一个没背景的乡下土妞,能平白无故留校当老师?更何况还长得这么好看。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乏有恶意的揣测,有时候美丽就是原罪。 卢主任要在学校里查这件事儿,林成珠也没办法阻拦,虽然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但毕竟还没到那个时候。 这年头也没什么名誉权,重点是没处说理去,卢主任查这件事情的时候一点遮掩都没有,大大咧咧的,弄的几乎全校皆知,校领导这边儿原本是接了上头的暗示,但这事儿不能摆到明面上来,他们也联系了上头的人,但卢主任现在几乎就是一条见人就咬的疯狗,谁的话也不听,摆明了要作贱Ⅰ人。 卢主任所谓的调查方式,不过是让老师和学生检举,匿名也好,实名也罢,反正人家是来者不拒,但凡有一两个死敌,这事儿就算是板上钉钉了,当然有时候也不需要死敌,伪造几封匿名信也不是不可以。 林成珠已经写好了举报信,而且一连写了好几封,如果卢主任真的要给她定罪,那她就是舍得一身剐,也要把这个人给拉下来,她就不信一条人命没有人管。 因为牵扯太大,林成珠也怕自己的名声会影响家里人,所以特意给大哥取了封信,事情的来龙去脉包括自己的应对方式,林成珠一五一十的全写在了上面,就算大哥接到信的时候已经尘埃落定了,但是她希望可以护住家里人。 林成珠第一次后悔不应该留在区里教书,如果一毕业就回家的话,也能避过这些事儿。 没过几天,卢主任就在操场把所有人都召集起来,并且拿出了所谓的匿名举报信,无一例外,上面举报的是林成珠和校长两个人,权Ⅰ色交易,连时间、地点都有。 育才实验中学的校长已经是个56岁的老人家了,扛过枪打过仗,平时在学校几乎是不怎么管事儿的,与其说他是校长,倒不如说是这所学校的保护神。 老革Ⅰ命的身份,才让这所学校十几年里没受太大的波折,某种程度上,这里也算是一片净土了。 卢主任上任后的第一把火,不光是烧向了林成珠,还烧向了老校长。 “这是有人蓄意打击报复,谁写的信谁站出来当面指,拿出证据来,这么大的罪名怎么就能凭几张纸定下来。” “就是,要是封信就能定罪,那还不乱套了。” “我们要求详细调查,实在不行就报警,让警察来办。” …… 有一个人带头,后边跟着的人就多了,不过清一色的全是学生,没有老师站出来说一句话。 这年头但凡家里权力大的,谁也不会让孩子过来做老师,所以学校里的老师,体面的,不体面的,都是小老百姓,根本惹不起卢主任这样的人。 反倒是学生,这里面不乏有官二代,父母在革Ⅰ委会上班的也有,对上卢主任,一点都不带怯的,说到底这就是个论出身的年代。 带头的几个学生就是林成珠班里的,而且还是喜欢瞎起哄的,林成珠一开始对这样的学生很是看不惯,不能说,不能罚,不能管,所以她一直对这些学生放任自流,想学就学,不学就散。 但是当这些学生站出来给她和老校长说话的时候,林成珠撑了好几天都没掉下来的眼泪,突然夺眶而出。 卢主任是条疯狗不假,但他不是这个地界上的土皇帝,还没有到可以为所欲为的程度,甚至他就是某些人手里的一把刀,借了旁人的势才有现在的权利。 起哄的这些学生大多数都是他不认识的,但是很显然都是公子哥、娇小姐,没家世、没背景的人就算有正义感也不敢吱声,没见那些老师一个个都老实的跟鹌鹑一样。 卢主任实在没想到会有学生捣乱,毕竟大多数学生跟老师都是天生的仇敌,给老师定罪、抄家、游街的大部分都是学生。 “那就让警察介入吧,我这就去报警,让警察帮咱们好好查查。”卢主任退而求其次。 就算是查不出来,这两个人也会沾了一身的腥。 分卷阅读91 第 49 章 来来回回折腾了10多天,警察也没有查出确切的证据来,不过世人都相信,无风不起浪,而且这世上永远都不乏一些恶意的揣测。 就像卢主任预料到的那样,就算没有定罪,两个当事人也已经毁誉参半。 老校长孑然一身,一辈子都没有娶妻生子,连住的房子都在学校里,倒是也受不了多少影响。 林成珠同样如此,学校里边并没有太多难听的话,大概是得益于操场上的那一次哄闹,很多人都觉得是卢主任在故意找茬,杀鸡儆猴。 不过出了校门就不是这么回事儿了,奇奇怪怪的眼神,被刻意压低但仍然能听到的声音。 在出去买过一次纸笔之后,林成珠就彻底成了宅女,绝对不迈出校园一步,就算真有什么要买的东西,那也是托同学或者同事捎带。 或许等日子一长,这些流言蜚语也就散了。 卢主任照样在学校里耀武扬威,老师们没一个人敢惹他,生怕被定上什么罪名。 今年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已经接近寒假了,林成珠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大哥特意赶了过来,还有孙卫国。 “这事儿我已经打听清楚了,小妹你放心,大哥绝对不会让姓卢的好过。”林成峰铁青着脸,上辈子小妹并没有留校做老师,也没冒出来个姓卢的,天知道他接到小妹那封信的时候,冷汗都掉下来了,连夜去团里请了假,生怕来晚一步。 不过孙卫国跟小妹大概是命定的缘分,他请假,孙卫国退伍,又正好在火车站遇上,一听是小妹的事儿,直接改票跟了过来。 林成珠埋头在大哥肩上,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也不想在亲人面前控制,呜呜的哭了起来了。 林成珠陷在情绪里一时出不来,林成锋又忙着安抚妹妹,兄妹两个谁也没注意到孙卫国捏着拳头离开。 卢主任先是被人套麻袋揍了一顿,再后来又以谋杀罪被警察逮捕,半天的功夫就给判了刑——枪毙。 “大哥是你做的吗?”林成珠没觉得卢主任落到这样的下场有什么值得同情的,相反,大快人心,这样的人死不足惜。 林成峰确实是没打算让这位卢主任好过,但是他还没安排好呢,而且他的安排也没这么简单粗暴,诚然,这位卢主任浑身的小辫子一抓一个准,但是如今这个地界上他认识的人不多,要想弄一个人,必须得要借力打力才行。 这么短的时间里,证据确凿的给卢主任定罪判刑,以他目前的实力来讲,还真办不了。 “应该是孙同志办的,他一向有正义感。”又早早的对自家妹妹上了心,关键是作为军二代的孙卫国有这个能耐,军Ⅰ政不分家,孙父已经是少将级别,地方上有不少人都是孙父带过的兵,能拐弯抹角扯上关系的那就更多了,区区一个卢主任,还是一个做坏事留下不少破绽的卢主任,惩治起来真的不在话下。 “孙卫国?他跟大哥关系很好吗?上次军训的时候,就看在大哥的面子上没少照顾我。”林成珠此时心里是五味杂陈,她以前觉得这世道不公平,出身就决定工作和地位,现在她不一样也是靠着大哥的战友,才得以报仇。 “还行。”孙卫国并非是他手下的兵,平时见面的机会并不多,论交情也就是点头之交而已,人家动用家里的关系可不是看在战友的面子上,应该还是为了傻妹妹。 行不行的,林成珠也是打心眼儿里感谢人家。 “改天请他去国营饭店吃饭吧,我想好好的跟人家道声谢。”罪魁祸首已经伏法了,学校附近现在议论最多的反倒是卢主任这些年到底造了多少孽,而她和老校长也算是从这次的风波里抽身出来了。 甭管日后会不会结婚,当面向人家致谢是应该的,而且小妹现在还没嫁人,孙卫国帮了小妹,就相当于他欠了孙卫国一个人情,迟早他都是要还回去的。 **** “别呀,去国营饭店吃什么?要真想感谢我,不如你们兄妹俩好好帮我布置一下新家。”这回能这么快给卢主任定罪,就是因为他爸已经提前在这边重要的人脉跟他交代了。 原本是一个月以后到区里的文化局来报道,这不是因为有事提前了吗,他也不想再回家走一趟了,索性提前办了报到手续,连宿舍都已经安排好了。 只可惜虽然是单人间,但里面除了床和柜子以外,连张桌子都没有,要想住里头要添置的东西还有很多。 b 分卷阅读92 r   调到区里的文化局工作,这事儿怎么想怎么不对劲儿,“我还以为你会回首都呢,就算不回去,也应该去市里或者省城。” 孙卫国虽然只当了几年的兵,而且是主动提出来要退役的,但是在军营里的表现一直不错,都已经提干了,重点是依着对方的家世,应该有很多更好的选择。 “在这儿当了半个月的教官,倒是觉得这地方人杰地灵,不比哪个地方差,挺好的。”而且他一提,他爸就同意了,他妈也没反对,显然是个不错的决定。 行吧,虽然听起来就觉得有些‘不怀好意’,但林成峰一直都觉得他这个妹夫挺睿智,孙家的家庭关系并不简单,孙卫国上面既有同父异母的兄长,也有同父同母的兄长,能在这样的家庭关系里处得游刃有余,显然还是挺擅长人情世故的,而且孙卫国选择当几年兵就退伍,某种程度上也是退出了孙家斗争的漩涡。 第 50 章 林成珠已经住了半年的教工宿舍,对于日常生活中要用到什么,心里基本上也是有数的,林成峰毕竟活过一辈子,也不缺少生活经验。 所以这两个人给孙卫国安排的东西可以说是相当细致,办公用的书桌、椅子,脸盆架、香皂盒、洗脸盆、洗脚盆……甚至指甲刀、挖耳勺这种小东西,都准备上了。 孙卫国原本只是拿这事儿当做一个由头,想着借此能跟人家姑娘多几份联系,没想到人家兄妹认认真真、方方面面都给他弄全了,他妈对他都没有这份耐心,当年打包行李去军营的时候,包里就只有几身换洗的衣服,连包洗衣粉都没给他准备。 当然了,他妈并不是不爱他,毕竟也是亲妈,只不过他们这些儿子在他妈心里都排在爸爸后面,他妈Ⅰ的生活就是围着他爸转,把他爸伺候的舒舒服服的。 刚买来的炉子、煤球、锅碗瓢盆,还有油盐酱醋和蔬菜,孙卫国在宿舍的第一顿饭,就是跟林家兄妹一起吃的。 很难想象,作为军二代的孙卫国,刚进军营的时候还是个难以驯服的刺头,如今却大大方方做起了饭,韭菜炒鸡蛋、白菜豆腐炖粉条,还有半锅的素面,全都做得有模有样,咸淡适中,也没什么怪味儿。 林成峰见怪不怪,上辈子他就没少吃过这个妹夫做的饭,不过那时候已经不是这个水平了,堪比大厨。 会做饭的兵哥哥,若是搁在以往,林成珠或许还会有心思以此为原型写篇小说,但是现在,卢主任的事儿刚刚过去不久,她实在是没这份心情。 不过从这事儿上,她当时对班上的不少同学都有所改观,甭管有没有求学之心,能在那个时候替她说话,对她来说真的是一恩情。 林成珠没打算要严格要求这些学生,毕竟时代不允许,不过她倒是打算多在教学上多下点功夫,尽量把初高中的知识点连通到一起,把初中的知识也讲讲,真要是想学的学生,也不至于因为基础不好听不懂。 另一个方面,尽量调动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吧,虽然高中数学对大部分同学而言真的缺少趣味性。 林成峰只呆了四五天,便匆匆忙忙坐车回部队了,至于卢主任的事儿,兄妹俩都很默契的没有跟家里人说。 不过这件事情带来的影响还在,哪怕卢主任已经被枪毙,林成珠仍然不怎么敢出校门,生怕会惹事上身。 老校长倒是没这个顾忌,时不时出去跟老战友见面,不过却是不怎么再跟学校里的女老师说话,就是开会的时候,左右坐着的也必须是男教师,这样即使保护自己,也算是保护别人了,省得被别有用心的人做文章。 孙卫国在文化局真没什么事情可做,不管是同事,还是领导都对他照顾有加,单位里的福利少不了他的,提干评优也少不了他的,但是都不会给他安排特别多的工作,当然一些工作,也确实不怎么适合他。 再加上林成珠基本上不乐意出来,约三次,能出来一次就不错了,而且在明知对方不乐意出来的情况下,孙卫国也不是那种强人所难的人。 时间一长,在这边待的可真就没意思了,还不如在军队的时候,就算是有人照顾,那所谓的‘照顾’也只是让他被Ⅰ操Ⅰ练的更狠罢了,不像现在,整天闲着没事做。 但孙卫国还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当兵,他是不乐意去的,俩哥哥都在军营,他要是再跟着去,家里头就更闹腾了,更何况他也不喜欢当兵。 在机关工作,这也不符合他的性格,很多人都是在磨洋工,日子一天天的连点激情都没有。 要是去一线做工人的话,也只 分卷阅读93 是不断的重复做功的过程而已,无聊、乏闷。 读书、教书,同样也不太适合他的性格,根本就待不住。 所以哪怕孙卫国已经在文化局待烦了,但仍然没有被调走,就是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整个人不说是浑浑噩噩,但也确实没什么目标和梦想。 不过在文化局的日子,也不是一点儿收获都没有,最起码这厨艺长进了不少,没法约林成珠出来逛,但是好吃的倒是隔三差五的往学校送,鸡汤、鱼汤、排骨、红烧肉……这手艺慢慢也就练出来了。 在厨艺方面的天赋,大概是继承了他妈,退伍之前他根本就没做过饭,都只是看他妈做过,不过上手倒是也没出现过一道菜是失败的。 当年他妈不就是凭借着一手好饭,才嫁给他爸。 第 51 章 恩人频频给自己送好饭好菜,林成珠自己也挺无奈的,说也说了,劝也劝了,对方仍旧如此,她除了平日里送些礼物,让自己不一味占对方便宜之外,还真是什么办法都没有。 对待恩人又不能恶语相向,更不能绝交,除了回馈同等价值的东西以外,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 “你要不要看些高中的书?如果有空的话,多学点东西肯定是没错的。” 对方是军人,林成珠也怕自己哪句话说的不对引起怀疑,只能用别的借口。 孙卫国就不是个喜欢看书的,哪怕是心上人的建议,他也不想应承下来,毕竟这事儿装得了一时,装不了一世,他没必要过度去伪装自己。 “比起看书,我还是更喜欢做饭。” 喜欢做饭的男同志,绝对比喜欢看书的男同志要稀罕得多,最起码林成珠这还是头一次见到有喜欢做饭的男同志。 时光荏苒,林成珠当了一年半的数学老师,终于迎来了高考恢复的通知,只不过通知下来的时候,距离高考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了。 林成珠自己是无所畏惧,这次高考她已经准备了多年,但对于高二的学生们来说,高考恢复既是惊喜也是挑战,本来大家早就开始准备接班或者下乡做知青了,突然之间,恢复高考,没有人不想去上大学,只是这些年到底学到了什么,他们自己心里也清楚,只有极少数的一部分同学,没有在学校里荒废光阴。 林成珠这个做老师的也开始加班加点的给同学们复习,只不过成效并不是特别显著,一个月的时间太短了,很多同学欠缺的可不光是高中的知识,连初中甚至小学的知识都不扎实。 不过,就算今年考不上,那还有明年,还有后年,总归是有了希望,学校里的氛围都不一样了,尤其是老师们,不说挺直了腰板,那总算不像以前那样诚惶诚恐、担惊受怕了。 不过教学任务忙起来之后,孙卫国一天三顿准时过来送饭,连高考这两天,都是他陪考的。 考完最后一科,高学校里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冬天的太阳很早就会落下去,这会儿天空中只剩下余晖,空气冷冰冰的,学校门口却是人头攒动。 黑压压的人群之中,穿着军大衣的孙卫国尤为显眼,像一棵挺拔的树,顶天立地,又像是春日里的阳光,灿烂而明媚,带着少年人独有的英气。 林成珠不由自主的露出一个笑容,新生活开始了。 “考的怎么样?你上学的时候成绩这么好,高考也肯定没问题。”孙卫国没觉得会读书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放到林成珠身上,明明名分还没有定下来,他都不由自主的觉得骄傲。 “还行,应该没问题。”林成珠并没有谦虚,或者说她对这次高考十拿九稳。 不过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上次韩城来信说,他已经受北Ⅰ大的邀约去教书了。 等她上大学的时候,人家就已经在大学里当老师了,人跟人果然是不能比的,不过输给韩城,林成珠心服口服。 “你打算报考什么系?中文系?还是历史系,数学系?” 孙卫国在高考前几天就已经辞去了文化局的工作,这会儿也属于无业游民,还没打算好将来做什么呢,不像林成珠,好像从一开始,这姑娘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朝着既定的目标努力。 真好,真让人羡慕。 “中文系吧,我打算报北大的中文系,你呢,将来有什么打算?” 大好青春,不应该在不喜欢的事情里蹉跎掉,以后的选择会越来越多,总能找到自己喜欢的。 b 分卷阅读94 r   “已经辞职了,先回北京再说吧,到时候再看看有什么是我感兴趣的。”孙卫国心里其实已经有个隐隐约约的想法了,只不过他自己都不确定呢,而且家里十有八九不会同意,就不先跟女孩说了。 “行,那我们到时候北京见,这两天我就要收拾东西回老家过年了,你也赶紧回去吧,越往后拖天越冷。”要到年后成绩才能出来,报志愿就是更往后的事情了。 成吧,孙卫国不着急回家,不过这会儿也没有名头跟着人家姑娘回去。 再者,看着林成珠朝气蓬勃的样子,他自己也该找点儿事儿做了,否则两个人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他可还记得高一那会儿有个叫韩城的男同学,听说学习也不错,搞不好这次也能考到北京去。 第 52 章 林成珠参加高考这事儿并没有声张,家里也就林父、林母知道,这两口子对自家闺女都相当有信心,哪怕是全国性的考试,也觉得自家闺女必然能考中。 所以这个寒假是换着花样的做好吃的,当然这也是因为老两口不差钱,老大和老四就不说了,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老三媳妇总能淘换到稀罕物,什么牛肉、山鸡、野兔,对他们老两口一点都不吝啬。 老二虽说性子抠了点儿,但老二媳妇心里头有成算,夏天帮着打水,冬天帮着套棉被,没出东西,但出了力。 儿女能做到这份上,老两口挺知足的了。 在家过个年,林成珠直接胖了五斤,感觉脸上都长肉了,更别提肚子上了。 因为成绩单是要寄到学校的,还没开学林成珠就早早的去了。 不过学校这会儿倒是挺热闹的,因为教师宿舍是建在学校里边,上门来请教问题的学生不少。 大部分学生学业都已经荒废了多年,一个月的时间根本捡不起来,到了考试的时候也就见真章了,考得上、考不上,其实大多数人心里都是有数的。 不过今年考不上,还有明年,明年不行,还有后年,总归是瞧见希望了。 这会儿加班加点学习的人还真不少,以至于还没开学的学校都成了热闹的地方。 还有几个老师私底下办了个补习班,邀请林成珠过来教课,不过让林成珠给拒了,也不知道还能再呆几天,没必要再往身上揽一差事。 不过在等成绩的这段时间里,林成珠倒是收到了王雨诺的来信,期盼已久的高考恢复了,但是王雨诺终究是没能参加。 赶考的路上,马匹突然受惊发疯,将她甩了下来,当场就昏厥过去了,不过倒是也没受什么伤,养几天就没事,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但到底是错过了考试的时间。 林成珠不知道这到底是巧合,还是人为,只是替王雨诺觉得可惜,错过这次高考之后,固然还有下一次的机会,但到底还要再等上半年,而且第二次高考肯定要比第一次竞争更激烈。 王雨诺倒是心态挺好的,比高考恢复之前的心态要平和得多,在去大西北当了知青之后,王雨诺的心路历程也是起起伏伏的,从踌躇满志,到满心迷茫,再到后悔抑郁,如果不是高考恢复了,林成珠都怕了她这个老同学会撑不下去。 王雨诺那边该有的书都有,林成珠只寄了一封鼓励的信过去,当年的承诺还在,她们可是要在北大校园里碰面的。 不过今年,林成珠拿着志愿书,带着行李,在北大校门口遇到的第一个人却是韩城。 还没有到新生报到的时间,自然不能够办理手续,林成珠本来是打算这几天住招待所的,反正有单位开的证明,也有录取通知书,有钱有票肯定是能住得上。 没承想,还没来得及招待所呢,就现在未来学校的大门口碰见了老同学,帮着她提前办理了报到手续,还安排了宿舍。 得,又省了一笔。 “上次你来信不是还在沙城吗?什么时候来的北京?”林成珠有些拘谨的道,对方这两年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比以前要成熟稳重得多,甚至她都觉得两个人已经不在一个年龄段上了。 “年前就调过来了,等开学,我也勉强算是你的老师了。”一个学校里的老师和学生,哪怕没教过,也算得上是师生关系。 从同学到师生,这关系跨度也是够大的。 “那你是住学校里,还是单位宿舍?”林成珠可是知道,教书育人只是人家的副业,主业可是在研究所里上班,这脑子确实没法比。 “住学校。”韩城顿 分卷阅读95 了顿,又解释道,“吃饭什么的方便点。” 根据头几年的经验教训,追人这事儿绝对不能着急,不能够太急功近利,得缓缓图纸才行。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到底跟敲代码不一样,目的鲜明了不行,直截了当了也不太好。 从来没出过校园的林成珠,某种程度上还真是一只‘小白兔’,根本就没怀疑对方的话。 研究所里可都是国家的宝贝,甚至吃穿住行都有国家安排,在学校吃饭再怎么方便,能有在研究所吃饭方便。 “那挺好的。”林成珠忍不住羡慕,人家这都已经工作了,主业、副业都让人羡慕,而且两边想住哪儿就能住哪儿,她这辈子是不太可能有这个待遇了。 不过可以多攒点钱,多买几套房子,到时候想‘临幸’哪套就‘临幸’哪套。 第 53 章 因为提前办理了入住手续,林成珠倒是一个人把宿舍打扫了一遍,六人间的宿舍,算不上特别拥挤,但也算不上宽敞就是了。 关键就只有两张桌子,四个凳子,真要是在宿舍学习的话,恐怕座位是不够的。 要是早上化妆的话,位置就更不够了,不过这个年代,应该没有几个学生会花时间描眉、弄假睫毛,可能连口红都不会擦。 林成珠倒是去外贸商店买了一支正红色的口红,在宿舍偷偷抹了几次,不过出去的时候总要擦掉,现在还不到时候,就算悬在头顶上的剑没了,但仍然不适合做出头鸟。 之所以买这支口红,大概是因为被压抑的太久了,太过想念色彩斑斓、自由自在的生活。 总共有三天的报到时间,不过头两天林成珠宿舍里的人就已经来全了。 一个应届毕业生都没有,全都是已经就业或者下乡的人员,林成珠还是最小的一个呢,年纪最长的老大姐洪红都已经36岁了,比林成珠大了整整17岁。 “我大儿子都上高中了,参加下一次高考,到时候只比我小一届。”洪红没说的是小儿子刚满一岁,前几天才断奶,还好有公婆帮衬,不然就算是考上了,她都不一定能过来上学。 “那感情好啊,既是妈妈,又是师姐,古代有一门父子双状元,如今你们这是一门母子双大学生。”说话的简宁,只比洪红小了六岁,今年也三十了,在乡下当了10年的知青,不过一直都没有结婚。 还好没结婚,否则要么是上不了大学,要么就是抛夫弃子,还不如像她这样,孑然一身,了无牵挂,想干嘛就能干嘛。 剩下的三个全都20出头,两个已婚,一个未婚。 总的来说,宿舍6个人一半未婚的,一半已婚的,不知道其他宿舍是不是也这种情况,林成珠倒是有一种住教师宿舍的感觉,聊的全都是家常话,而且很大一部分话题都是关于小孩子的,很少会谈及学业。 不过这应该也是因为刚刚开学,还没有正式上课的原因。 学校安排的节奏相当快,报到最后一天的晚上开班会,领课本、认识导员、任命班干部、全体学生自我介绍、下发课表安排,如此繁多的内容,一晚上就完成了。 第二天早上就开始上课,而且这课表排的那叫一个满,都不太像林成珠认知中的大学课程。 但是也能够理解,哪怕这个学校今年收取的学生,全部都是高分上来的,但高考断了这么久,如今不过是矮个子里拔将军而已,这些‘将军’的基础未必能让老师们满意。 这时候的北京还是挺冷的,昼短夜长,几个舍友没来之前,林成珠一般早上7:00才起床,那时候天还没大亮呢,蒙蒙的黑。 几个舍友来了之后,从5:30开始,就陆陆续续有人起床,穿衣服、洗脸、刷牙、开门关门,动作再轻也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 六点钟的时候,宿舍的床上基本上没人了,起的早的老大姐都已经出去了。 林成珠起的晚、收拾的也慢,宿舍最后一个出门,不过那会儿也才6:15,食堂还没开门呢。 白跑了一趟食堂,等到教室的时候,大半的座位上都是有人的,几乎没有闲聊的,都在读书,并非默读,而是大声朗诵,慷慨激昂,神采飞扬,仿佛被压抑了那么多年的青春,突然一下子迸发出来。 这场景,很难不触动人心。 不过也就是在中文系了,换作是数学系,或者生物系、物理系,都不可能出现这样全班朗诵的情况,埋头做题才是主流。b 分卷阅读96 r 林成珠好像一下子就找到了组织,不再是人群当中的异类,所有的人都在做着她喜欢做的事情,这种感觉是之前在镇中学和实验中学读书的时候没有的。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林成珠体会到了什么是‘赶学比帮超’,上辈子高三都没什么拼命,早上起的一个比一个早,晚上睡的一个比一个晚,宿舍熄灯了,就用手电或者蜡烛,甚至还有呆在图书馆彻夜不回来的人,还好宿舍阿姨不查寝,不然的话,逮着的肯定不只是一个人。 林成珠也试了一次,彻夜待在图书馆里,困了就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醒了就接着看书,也没有什么提神醒脑的东西,靠的全都是意志。 不过大概是一开始不适应,也有可能是身体不适合这样的生活方式,总之,这么熬了一晚上之后,林成珠第二天上课头都是昏昏沉沉的,学习效率明显下降,从学习效果来看,还不如每天拿出几个小时好好睡一觉呢。 林成珠到底是没加入熬夜大军的阵营,不过晚上12:00之前也没睡过觉,一来是宿舍其他人都在学习,自己躺在被窝里睡大觉,实在是太羞愧了,二来也是因为她的下铺,晚上熬夜照明用的是蜡烛,这万一舍友要是不小心睡着了,没把蜡烛吹灭,这玩意儿倒在床上或者是点到最后,很容易引起火灾。 但是这事儿你又没法说,买不起手电就只能用蜡烛,不只是她们宿舍,其他宿舍也有用蜡烛的,总不能阻拦人家上进学习。 所以林成珠只能等到下铺把蜡烛吹灭以后,自己再收拾东西睡觉,否则,躺在那里睡也睡不踏实,总是提心吊胆的。 在这种全员学习都学到废寝忘食的情况下,林成珠对自己期中考试全班第3名的成绩,还是很满意的。 不过除了学校发的补贴之外,林成珠已经两个多月没有额外收入了,根本抽不出额外的时间来写东西投稿。 不过有之前的底子再加上学校现在都补贴,大学四年肯定是没问题的,林成珠虽然想着以后做包租婆,但那也是以后的事情,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学习,错过了这四年,可就再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如果说林成珠正在像一块海绵一样拼命的汲取水分,那孙卫国无疑在经历人生的最低谷,在数次拒不接受家里安排的工作之后,不光被他爸那皮鞭抽了一顿,还被关在书房里一整天。 孙卫国直接收拾东西,离家出走了,除了换洗的衣服之外,身上就只带了200块钱,这还是他以前攒下来的呢。 吃喝一段时间,200肯定是够的,但要是做生意的话,这点本钱未免有点少,但是跟他爸说理是说不通的,所以要想跟他爸借做生意的本钱,那是门都没有,他妈和他哥不会借给他钱不说,还会拉着他去给他爸道歉。 所以孙卫国根本就没想着跟家里人借钱,在发小、朋友那里借了一圈,加上原来的200,勉强凑了个1000块,不过一个合伙人都没拿来,还得是自己单干。 关键如今他连个落脚的地儿都没有,总不能一直住在别人家里,招待所也非长久之地。 “我还真没怎么在学校附近逛过,也不知道有没有租房子的,不过可以帮你问问同学,你自己也找找,要是真没有,那你也没必要非在学校附近租房子。” 靠着大学,房租肯定高,而且她们都不是男女朋友,没必要住到学校附近来。 孙卫国是有自己想法的,想要个近水楼台之便只是其一,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学校附近人流大,这附近可不止一所高校,这年头虽然学校有补贴,但是能出来上学的,家里条件肯定不会太差,甚至条件好的比比皆是,年轻人又大都不会讲价,在这附近做生意总比旁的地方要容易。 孙卫国把自己的想法掰开了、揉碎了讲给林成珠听,倒并非是想要炫耀自己,而是心上人就喜欢听这些,各行各业常识性的问题、家长里短,甚至一些不靠谱的传说,这些都是林成珠喜欢听的。 他不了解文化人,但是他了解林成珠,总是对这些细微的、琐碎的,甚至别人很不耐烦的东西感兴趣,并非是刨根问底,倒更像是增长见闻。 以至于他现在都能坐下来听老爷爷、老奶奶们唠家常了,跟家里的勤务兵都能聊几句有关做菜的知识。 “那你打算做什么生意?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找我。”好不容易有机会能帮到恩人,而不是让恩人继续帮她,林成珠有些激动,哪怕学业紧张,该抽出来的时间也还是要抽出来的,不然这么大的人情永远欠着不还,心里头也不舒服。 “成,不会跟你客气的。”孙卫国都已经打算好了 分卷阅读97 ,学生都爱要面子,也都需要看时间,大学四年总得要买块表,正好他一哥们儿在电表厂当主任,他这第一笔生意就是电子表。 第 54 章 想要在学校附近租到房子并不是一件易事。 一来现在住房紧张,七八口人挤在二三十平的房子里都是常有的事儿,自己住尚且不够,又怎么会租出去。 二来就算有闲置的房子,开学这么久了,这几所高校中不乏家庭条件好的学生,更不乏拖家带口过来上学的学生,所以就算有闲置的房子那也差不多都租出去了,现在找,恐怕不太容易。 林成珠没少跟同学打听,不过也没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倒是孙卫国那边有好消息传过来,并非是租房的消息,而是租地儿的消息,就在人家的四合院里,租了一小块地方,可以搭一个简易的防震棚,放张床就能住人。 要说住房面积,那地方也有一间房那么大了,就算是要租房子也就是租这么大的,只是防震棚到底不能跟正经的砖瓦石头房子比,冬天冷、夏天热,而且也不太安全,尖锐的利器就能将棚布割破,到时候钱和贵重物品丢了还算是小事儿,万一人被伤着了怎么办。 “你真的要在这儿住?不太安全吧。”遭罪不遭罪的暂且不说,关键是这玩意儿根本就防不住偷东西的,也防不住抢东西的。 “没事儿,暂时住一段,算是个落脚点,等寻摸个好地方再搬。”他也就是晚上在这睡一觉,钱是贴身带着的,货经他的手直接往下发,根本就不用存,也不会往这房子里放。 这院子里住了这么多人,晚上大门这么一关,有点什么动静满院子的人都能听见,所以人身安全是不用担心的,至于大白天,里边就一张床,谁还能把床偷走。 孙卫国显然已经打定了主意,林成珠也没有多劝,帮着把房间重新又打扫了一遍,“你自己一个人在这儿也不方便开火,不如去我们学校吃,我拿饭票给你,反正我的饭票都用不完,搁着也是浪费了。” 学生食堂的饭菜要比外边便宜,所以除了粮票和钱以外,还得有学校发的饭票才能买到。 “成啊,那就麻烦你了,不过我的时间不固定,你也不用特意给我留饭票,想去你们食堂吃的话,我就去找你。”这有来有往才是长久之道,要是没有饭票这回事,他也会找别的理由去学校找人。 生意人的时间确实是不怎么固定,孙卫国来的勤了,林成珠隔三差五就能见到他,来的不勤,半个多月才见着一次。 不过成长是很明显的,不管是谈吐,还是精神状态,都是一天比一天好,双目炯炯有神,身上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一样,哪怕有时候眼下都熬出黑眼圈来了,但是那股子精气神儿却招人得很。 整个人跟以前有很大的不同,之前是明珠蒙尘,如今像一颗耀眼的小太阳,引人注目。 在林成珠终于完成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时候,孙卫国已经从那个简易的防震棚里搬出来了,直接租了一整套小的四合院,不过离大学并不近,周围四通八达,倒也是热闹的很。 生意慢慢做大,再加上政Ⅰ策上的变化,孙卫国直接跟表厂签订了合同,他这边也要有积货,再像之前一样,随进随发是不太可能了,除非是原地踏步,不扩大规模。 但是这么好的机会放在眼前,孙卫国又怎么会不抓紧。 可能是在外奔波的缘故,孙卫国整个人黑瘦黑瘦的,比他当年当教官那会儿还要瘦,还要黑,笑的时候,露出一口白牙,很是傻气。 与之相比,整天不是在学校,就是在研究所的韩城,肤色比一般女孩子都要白,黑框眼镜换成了金丝眼镜,很是有一种‘斯文败类’的感觉。 后者跟前者相比,在这个年代,走在路上的回头率相当高,而且是搅动了一干女孩子的春心,据林成珠所知,半年的时间里,韩老师收到了不下十封情书,现场表白的女学生都有。 到底如今的风气跟头几年不一样了,想她三哥,那才是美到了‘惊天地,泣鬼神’,但也没经历过这样的阵仗,顶多就是女孩子们送点吃的,当然,这是三哥结婚之前的事儿,结婚之后,三哥名草有主,一张脸长得再是漂亮,也没有大姑娘、小媳妇会不顾名声凑在跟前献殷勤。 林成珠作为跟韩城有点交情的女学生,不止一次的被人家试探过,也不止一次的被人请求帮忙递情书,真的是烦不胜烦,有时候她都会刻意避着韩城走,免得惹一身的麻烦。 以至于半年下来,两个人还不如以前写信的时候交流的多。 人跟人之 分卷阅读98 间的交往就是这样,哪怕不是出于本心,交情该变淡时候就会变淡,该疏远的时候就会疏远,林成珠原本以为她和韩城也是这样。 不过暑假的第一天,全校闻名的韩老师买好了早餐,骑着单车等在她的宿舍楼下。 “好不容易放假了,是不是该好好逛逛四九城,特意给你买的豆汁和焦圈儿,这几天我带你四处逛一逛,好好领略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 林成珠有些尴尬,这事儿还真是有些不凑巧,“我答应暑假去给一个朋友帮忙,待会他就过来接我了,谢谢了。” “哪个朋友?孙卫国?”韩城下意识的问道,上辈子,孙卫国这会儿不在北京啊。 “对,你还记得,就是高中给咱们当过教官的孙卫国,他之前帮过我,这几个月一直在外面创业,还挺辛苦的。” “正好,几年没见过他了,这回沾你的光,我也跟他见见面。” 第 55 章 初见孙卫国的时候,韩城差点没认出来,实在是……变化太大了,倒不是说太过狼狈,而是相貌上的变化,人一旦瘦了黑了,跟以往绝对不一样。 不过如今这气势,更像是他上辈子认识的孙卫国。 两个人见面□□味十足,勉强打个招呼,虽不会撕破脸面,但也不怎么友好,很是不乐意搭理对方。 老同学跟恩人比起来,自然是恩人更重要一些。 “那我们先走了,下学期见。” 被一杆子支到下学期,也怨不得韩城心酸,写程序他在行,但是追女孩,两辈子了他都没经验,摸着石头过河偏也过不去。 这么一想,不止心酸了,连牙都酸了。 反观孙卫国,这会儿心里头别提多乐呵了,他早就知道韩城在这所学校里教书,还知道韩城颇受女学生欢迎,情书收了不少。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哪怕忙着做生意,孙卫国这情报工作也做得细致得很。 孙卫国是开三轮车过来的,这还是他从别人那里淘换过来的呢,以前用来接人搬家,如今到了他这里,主要是帮着运货。 电子表这东西体积小,分量轻,用不着卡车,一辆三轮就能搞定,偶尔的时候他也会倒卖一些二手的电视机、洗衣机,不过量都不大,一样也是用这三轮车。 林成珠两辈子还真是头一次坐三轮车,肯定是比不上汽车平稳,不过跟自行车后座比起来,那实在是再舒服不过了。 要知道她以前在镇上上学的时候,来回坐在三哥自行车后座上,路又远又不好走,屁Ⅰ股都给颠麻了。 这三轮车的车兜里好歹还放着一座位,没那么硌得慌。 “你这生意最近怎么样?瞧上去越来越有老板的架势了。”说实在的,不到半年的时间,就把生意做到这么大,林成珠自个儿瞧着也都觉得心动了。 怪不得人家都说这个时代遍地都是黄金,确实如此。 “还行吧,总这么一直依赖人家厂子也不是一回事,我是想着等再过段时间,盘个厂子,自己搞生产,自己搞销售,这样就没人桎梏咱了。”瞧着这件数越走越多,厂子那边不满的人挺多的,都想给他提价,而且还有一部分不知道走了谁的路子,也从里边拿出了电子表出来卖。 出来卖也就算了,每块表都比他这边便宜一毛钱,这不是故意跟他对着干嘛。 所以他也想好了,从厂子里拿货,在中间赚差价,这绝非是长久之道,他能干,旁人也能干,他就得干旁人干不了的,盘个厂子,自己生产电子表,而且还要生产的比国营厂子的电子表功能更多、更漂亮。 正好如今也有这个政Ⅰ策,允许私人接手维持不下去的国营厂子,虽是手续麻烦了点,要打通的关系多了点,但跟其它的个体户比起来,他最不缺的就是关系,他走正常的程序,又不办什么违法的事情,那些叔叔伯伯们总会卖他个面子。 “你这是要办个‘一条龙’,挺好的。”林成珠竖起大拇指,不得不说,孙卫国可能天生就是个做生意的料子,敢想敢干,不拘泥于现有的成就。 “这话说的倒是贴切,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参与进来?” “嗯?开什么玩笑,我又不是学机械的,帮不到你什么。”林成珠清楚自己没有做生意的头脑,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本钱,既不是学机械的,也不是学财务的,暑假过去帮忙算算账也就算了,但真等生意做大了,她可就不行了。 分卷阅读99 “没必要是学机械的才能参与进来,我不也没学机械吗,我大学都没上呢,不也一样要立志生产电子表,我是想着,你是女孩子,更懂得女孩子的心思,现在市面上的电子表除了颜色之外,根本就区分不出男女,我是想着设计一些女生的款式,你能帮着提提意见,或者直接参与设计。” 还真别说,买电子表的顾客里,女生所占的比例要比男生大。 这个林成珠还真感兴趣,“那我要好好想想,等你那厂子什么时候盘下来,我就把图纸拿给你。” 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就别在其他事情上耽误功夫了,专心把厂子盘下来才是主要的。 孙卫国的办公地点就在他住的地方,除了卧室和厨房之外,其他房间都是用来放货物的,堂屋空出来半间放了三张大桌子,有一个老大爷专门给人负责清点货物,签单收钱拿货。 林成珠的任务就很简单了,把这些单子上的数据统计起来,然后除去成本和人工费,计算总利润。 另外要盘活一家厂子,各方面的开支大概有多少,这是个慢活,得慢慢算。 孙卫国已经有预定目标了,是京郊的一家小厂子,也是生产电子表的,只不过效率太低,如今快要维持不下去了,他是打算连人带厂一起拿下,他们这里的机器固然是宝贝,这能搞生产的人同样也是宝贝。 萝卜加大棒,这效率总是能上去的。 早饭吃的是从外边买来的小馄饨,不过午饭却是孙卫国自个儿做的,相当的有特色——炸酱面。 酱汁做的特别好,很是够味,关键是舍得放肉,比学校食堂师傅做的要好吃。 不同于林成珠,一早上光坐着算账了,孙卫国可是进进出出忙个不停,连做饭也是人家的,一点都不让林成珠插手。 所以这饭量也是尤为的大,林成珠不过吃了一碗,孙卫国可是连吃了四碗,看得出来这一上午是出力气了。 刚吃完中午饭,便又来了一个提货的,还是一熟人,林成珠的前大嫂——简宁。 说实在的,林成珠都快忘了自己是穿越进了一本书里,大概是因为剧情早就已经破坏的不成样子了,根本不可逆,她又许久没有听到过简宁的消息,冷不丁在现在遇到,还真有些惊讶。 这个世界太过真实,林成珠已经没办法把它当成一本书去看了,而且这世界上好像也并没有什么男主光环和女主光环。 重生一世,简宁也并没有无所不能。 前任大嫂和小姑子见面,这场面比韩城和孙卫国见面的时候还要尴尬,两个人皆是一愣,谁都没打招呼,说起来也是默契,默契的把对方当成是陌生人,若不是孙卫国有留心,可能还真没注意到这俩人原来是认识的。 来取货的人,孙卫国并非每一个都认识,不过这位大姐他倒是有印象,做生意很是果断,一般人来他这儿进货,数量都是慢慢往上增,最终维持在一个量上。 但这位大姐不一样,一开始就进了大批量的货,进货的数量是慢慢往下减的,最终也是维持在一个量上,但仍旧是他这边进货量比较大的客户之一。 等人走了,孙卫国才问,“这人你认识?” “我以前的大嫂,没想到她也来了北京。” 林成峰离婚的事儿在部队还真不是什么秘密,孙卫国也略有耳闻,就是从来没想过做生意这么大胆的女人会是林成峰的前妻。 林成峰在军中的晋升速度还是比较快的,不过风评一向很好,虽说是年轻,但是做事情一直很稳妥,跟前妻大概真的不是一路人。 “她进的货,一般都是去附近的乡镇或者旁边的城市里去卖,你这半年没碰到她也是正常的。” 敢拿着这么多电子表去别的地方卖,既要防着路上被人抢,又要防着地皮蛇捣乱,有这个胆子的人可不多。 “就她一个人?没有旁人跟她一块儿吗?”她记得简宁好像是改嫁了,如果没有离婚的话,应该会带丈夫一块儿来北京做生意吧。 “我倒是没看到过其他人,不过我也不是经常守在这儿,可能人来了我没见着。”孙卫国不太确定,之前不知道这人是林成珠的前大嫂,所以他也没怎么留意过。 “其实两边也没什么来往了,她现在是什么情况,跟我们家也没多大关系,你不需要把这事放在心上。”林成珠真的已经好几年都没有关注过简宁了,早先虽然做了几年的姑嫂,但是彼此之间没什么感情。 分卷阅读100 林成珠觉得惊讶,简宁就更觉得惊讶了,她跟男人离婚从村里出来的时候,林成珠还在区里当老师,那会儿她倒是想过,等高考恢复了,林成珠有可能会参加。 就是没想到林成珠会考到北京来,更没想到她们俩会这么快就碰面,而且貌似成了大学生的林成珠,还跟孙老板谈上了恋爱。 她不嫉妒林成珠考上大学,反正到时候进入体制内,可能穷其一生都只能拿死工资,面子上好看,但挣得肯定没有生意人多,生活不富足,面子上再好看又有什么用。 但是林成珠能跟孙老板谈恋爱,简宁还真是挺嫉妒的,这可是一潜力股,现在生意都已经做得这么大了,再过几年那还了得,而且她还听说,孙老板家里好像还挺有背景的。 在这四九城能称得上是有背景的人,简宁不是没想过要抱大腿,但重生这么久了,她跟刚开始的时候不一样,没那么自命不凡了,连个林成峰她都留不住,离了两次婚之后,她不觉得能让个年轻、有背景、有能力的小伙子对她倾心。 所以她所谓的‘抱大腿’,只是想跟着对方混而已,饶是如此,这大腿都没能抱上,现在看来,孙老板既然已经跟她前任的小姑子谈恋爱了,这大腿还是别抱了。 第 56 章 暂且不提简宁的满腔幽怨,林成珠这次是彻底把小说剧情抛到脑后了。 孙卫国的动作很快,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想要拍下来的那个小型电子表加工厂,就已经差不多谈下来了。 这其中手续繁多,牵扯的人员更是广泛,林成珠作为旁观者都觉得脑袋痛,但孙卫国处理这种事情显然是游刃有余,甚至是乐在其中,让人不得不佩服。 不过这其中的辛苦也是显而易见的,刚开始孙卫国都还能抽出时间来亲自做午饭,暑假过了一半别说是亲自做午饭了,能安安生生空出十几分钟来吃顿饭都是奢侈,平日里几乎是忙得脚不沾地。 所以暑假过半,掌勺的就变成了林成珠,她的手艺只能跟孙卫国没法比,不过也能入口就是了。 林成珠一般早上七点钟就过去,晚上六七点钟再由孙卫国送回宿舍,一天三顿饭都是在那个四合院里解决的,虽然有不少人在里面进进出出,但两个人还真有种居家过日子的感觉。 有这种错觉的不止是林成珠和孙卫国,连过来拿货的人,还有周围的邻居都误会了。 有时候会打趣似的喊林成珠‘小老板娘’,一开始林成珠还会解释,但次数多了慢慢也就不爱解释了,毕竟解释了旁人也不信。 再有,如果不想让旁人误会,林成珠大可以不过来帮忙,就算是欠着孙卫国人情,那也没必要是在这件事情上还人情。 林成珠之所以在有人打趣的情况下,还仍然每日出入小四合院,不过是因为孙卫国对她而言确实是很特殊,特殊到她不反感旁人把她们两个联系在一起,或者说她不反感两个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只是孙卫国最近忙的都快瘦脱相了,大概实在是没了风花雪月的心思,所以一直都没有告白,明明就只差那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了。 林成珠并不在乎两个人在一起是男方先开口,还是女方先开口,这个暑假,越是接触孙卫国,她的内心就越是蠢蠢欲动,想把这个人定下来,圈入自己的领地,只是实在没有好的时机。 开学前的头一天,孙卫国总算是挤出了半天的时间,要带着林成珠去游湖,为此还特意换上一身相当板正的衣服,西服裤子加白衬衫,外带一双皮鞋。 八九月份的北京还是挺热的,反正林成珠穿着刚刚到膝盖的短裙都觉得热,为此她都没有穿百搭的小白鞋,而是换上了一双平跟的凉鞋,跟穿着黑色西服长裤和皮鞋的孙卫国站在一块,显得相当清爽。 “好不容易有半天的空闲时间,还不如好好在家休息呢,出来游什么湖。”林成珠骨子里还是向往浪漫的,但是现实不允许呀,孙卫国这段时间有多忙,她都看在眼里,盘厂子要走不少程序,请专业的技术人员也要花费不少功夫,总之要接手一家厂子,里里外外全都是事儿。 成功真的不是大风刮来的,林成珠就看着都觉得心疼,不过也正是这样的孙卫国吸引着她,坚毅、果敢、自信,再苦再累的时候,也没有抱怨过,更不会对着旁人撒气,任何时候,都满满的全是正能量。 喜欢写东西的人难免心思敏感,但林成珠并不喜欢悲风伤秋,因为很容易受旁人影响,所以她也不喜欢接触负能量比较多的人,就像是向日葵一样,哪怕知道这个世界一定会有阴暗面,但仍旧自始至终的追逐着太阳。 分卷阅读101 游湖泛舟,并不像想象中的美好,一艘小破船,七八个人坐里头,而且只有林成珠和孙卫国两个大人,其他都是半大的孩子。 本来船就不大,哪怕如今的人都不胖,但七八个人坐里头,也是挤得很。 林成珠穿的又是裙子,坐姿需要特别小心以防走光,所以基本上光顾着护裙子,根本就没怎么欣赏湖中央的美景,也没感受到这游湖泛舟的乐趣,这船就已经又回到原点了。 倒不是孙卫国没钱把这船包下来了,而是如今的风气不允许,大庭广众之下,若是船上只有一男一女,而且是青年男女,还不知道被人私底下怎么说呢,万一要是举报乱搞男女关系,那就更丢人了。 所以这游湖泛舟,想想觉得意境挺美,但实际上的滋味一点都不好受。 下午的时间还没过去一半呢,两个人便意兴阑珊的往回走,还不如在小四合院里呆着舒服呢。 “想吃什么?回去我给你做,算是犒劳犒劳你这一暑假过来帮忙。” “你还是先犒劳犒劳你自己吧,人都瘦丑了。” “丑吗?”孙卫国不明所以的摸了摸脸,他一个大男人,平时也不怎么爱照镜子,而且如今也没时间照镜子,只知道自己瘦了,不知道自己还丑了。 “有点儿,小心再这么下去以后找不着媳妇。”林成珠别别扭扭的道。 孙卫国脑子一热,到嘴的话脱口而出,“那你收了我呗。” 林成珠诧异的看过来,孙卫国这才晓得自己把心里话说出口了,有些后悔,害怕太过激进了,但更多的是激动,整个人就像是在断头台上一样,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恨不得来个痛快的。 “你认真的?” 这反应,孙卫国心里头一乐,这是有戏。 “当然是认真的,你说我都丑成这模样了,也就你不嫌弃我了,你要是把我收了,以后洗衣做饭干家务都是我的,绝对不藏私房钱,你指哪儿,我打哪儿,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你让我撵狗,我绝不撵鸡,绝对的服从……”说到最后,孙卫国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一个劲儿的表决心。 “行行行,打住啊,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贫呢。”林成珠忍俊不禁,“想让我收了你也成,先胖个四五斤,帅回来再说。” “不就是胖个四五斤吗,你把我收了,让我胖上四五十斤都行。”孙卫国忍不住雀跃道,“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你可不许反悔,从现在开始我可就是你的人了。” 什么你的人我的人,也不怕被人听了笑话,林成珠忍不住拽着这家伙往前跑。 第 57 章 孙卫国很是有彰显主权的自觉,当天傍晚送林成珠回去的时候,就跟宿管阿姨打了招呼,给人家拎去了一兜子水果。 “麻烦您了,这是我女朋友,以后还劳您照顾。”做了大半年的生意,先不说别的,孙卫国这嘴皮子是练出来了,脸皮也练出来了。 宿管阿姨脸上可谓是笑开了花,拜托她照顾对象的男同志不是没有,但出手这么大方的还是头一个,一兜子的红苹果,逢年过节她们家都不一定买这么多。 “好说好说,不过我们这儿是有规定的,女生宿舍,男士止步,现在虽然还没有正式开学,但是咱也不能破了这个规矩不是。” 她可是讲原则的,破坏规矩的事情不能干,哪怕礼物贵重。 孙卫国连连摆手,说话都透着一股子喜悦感,“我知道规矩,不会为难您的,这是家里亲戚送过来的苹果,山上种的,又脆又甜,您要是喜欢,我下次再给您带一兜过来。”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林成珠算是见识了,这兜子苹果明明是刚刚路过市场买的,哪来的亲戚。 不过很显然,与人交际孙卫国很是有一套,这会儿已经跟宿管阿姨聊起家常来了。 “那阿姨,我对象就麻烦您照顾了。” 得,直接从女朋友变对象了。 阿姨更是热情,“放心放心,都是自家孩子,阿姨准管上心,小林呐,有什么事儿尽管跟阿姨说,别客气。” 林成珠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了笑,她在这栋楼住了一学期加一暑假,每一天至少跟这位阿姨打两回照面,都从来没这么热情过,真不知道是这兜子苹果起的作用,还是某人真的太会拉关系了。 这段位,实在是令她望尘莫及。 分卷阅读102 “你先上去,到楼上之后,推开窗户给我打个招呼,我在楼下等你。”孙卫国满脸的春风得意,往常忙到连吃饭都随便对付,但这会儿却不依不舍到了这种程度。 林成珠浑身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她实在是没有这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情体验,也着实不怎么理解,再是难舍难分,也没必要如此……矫情。 “行了,行了,你先走吧,用不着如此,礼拜天我就去找你。”今儿都已经是周二了,离礼拜天也没差几日。 女朋友不解风情,孙卫国也没法子,以前他也觉得这种分别时依依不舍,非得看着一个人的背影彻底从视线里消失才离开,挺TM矫情的。 但真等自己彻底陷阱去才知道,真的是情难自抑,往日觉得矫情,但如今自己反倒是比旁人还要矫情。 孙卫国并不觉得气馁,只是有些无奈,重重的、深深的叹了口气,“那行吧,礼拜天早上七点我来接你,要是功课多的话你就带着课本,去我那儿学习。” 第一次谈恋爱,他也没什么经验,只能是想到什么就安排什么。 林成珠走的没心没肺,孙卫国反倒成了望妻石,傻傻的瞧着女朋友的背影消失,这才跟宿管阿姨打了声招呼,傻兮兮的笑着往回走。 新学期伊始,不只是林成珠谈上了恋爱,学校里这一届的未婚年男女也大都谈上了,林成珠宿舍六个人,在没上大学之前,三个已婚的,三个未婚的,如今全都有对象了,严格算起来林成珠还是最后一个脱单的呢。 不过,虽然是大一,但是她们的年龄在社会上都算得上是大龄未婚女青年了,到了年纪,谈恋爱找对象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没有人会过分苛责。 再说了新学期,也迎来了新的同学。 这次高考跟上次高考只相隔了半年,不过高考题的难度确实增大了不少,这也难怪上次高考毕竟是时隔十年之后的第一次高考,而且准备时间就只有一个月。 但是这一次就不一样了,准备时间相当充足,试卷若是再像上次那么简单的话,就很难把好学生分出层次了。 迎新时间是两天,但是这两天的时间林成珠都没有等到王雨诺,上次来信还是两个月以前,她收到来信的时候高考已经结束了,但是王雨诺当时写这封信的时候,却是还在备考。 虽然两个人当年说好了是一起考北大,但林成珠怕的不是对方志愿上填的不是北大,也不是被另一所大学录取了,而是怕王雨诺这次高考再出事。 上回不就是在去考场的路上出的事儿嘛,而且完全是无妄之灾。 因为王雨诺的事儿,林成珠这两天心情一直不好,到了礼拜天也是如此,哪怕尽力收敛,也仍旧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看的孙卫国瑞瑞不安,该不会是反悔要给他做女朋友的事儿了吧? “你瞧瞧我胖没胖?那天我回去就称了称体重,103斤,昨儿晚上我又称了称,109斤,超额完成任务,你要是不信,到地儿我称给你看。” 这几天他吃的最多的就是肥肉,一天五顿当主食吃,晚上睡觉前的最后一件事情是吃煮好的肉块,早上洗漱完的第一件事情是吃油渣子,请人家吃饭那也是全上荤菜,四天的时间长了6斤的肉,可算是超额完成任务了。 林成珠仔细看了看,气色不错,脸上确实是比前几天有肉了。 她就算是从来没增过肥,但是也知道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短短几天内就胖好几斤。 所以这会儿心里头真的是五味杂陈,又酸又涩,“怎么那么傻,我都答应当你女朋友了,肯定不会反悔,干嘛这么逼自己。” 女朋友眼泪都掉下来了,孙卫国手忙脚乱的拿出手帕,“别哭,我就是这几天多吃了点好东西,所以长肉长得快,你想想那白面跟肉能一样吗,这算哪门子受罪。” 一个拿着手帕擦眼泪,一个在旁边轻声哄着,两个人肩并着肩,中间几乎只有一个拳头的距离。 就算是旁观者,也看得出来两个人的关系不一般。 拿着教案的韩城,眼睛都快冒火了,但是心里同时有一种尘埃落地的感觉,上辈子和这辈子就像一个轮回,上辈子林成珠先遇到的是孙卫国,所以他一直都觉得两个人只是相遇的时间不对,并非是没有相爱的契机。 所以这辈子他转学,抢先一步遇上林成珠,甚至朝夕相处了将近两年的时间,但两个人也不过是从同学变成了朋友,至于男女之情,根本就没 分卷阅读103 有,连暧昧都未曾有过。 到了大学之后,他不敢把人逼得太紧了,想要徐徐图之,但是不比在高中的时候,一个计算机系的老师和一个文学系的学生,其实是很难有见面机会的,尤其是不怎么刻意造就的见面机会。 而且他有意偶遇,对方也有意回避。 温水煮青蛙的策略好像从一开始就不怎么顺利。 就在他准备换个路子的时候,才知道孙卫国这辈子早早的就到了北京,而且和林成珠联系频繁,林成珠甚至还答应暑假去给孙卫国帮忙,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样子相当碍眼,就像上辈子一样,不过好歹这辈子还没确立关系。 暑假过去之后,这下好了,虽然还不确定两个人有没有确立关系,但是亲密的让人觉得刺眼。 韩城不想放弃,但同时又觉得无力,根本就不知道要做什么,破坏两个人的感情,做一个可鄙的小三吗,但他之前明明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都没能得到的感情,在突破自己的道德底线之后,就真的能得到吗。 依着他对林成珠两辈子的理解,根本不可能谈着恋爱就移情别恋,更不可能做出轨的事情。 在刚刚确立恋爱关系的情侣眼中,是看不到旁人的,林成珠和孙卫国也一样,话题很快就由增肥转移到了两个人的学业和事业上。 林成珠暂时没有考虑太多,大学毕业后是考研,还是去工作,这些现在都没有办法做决定。 不过孙卫国在事业上却是已经定好了目标,而且还不是小目标。 “厂子差不多已经谈下来了,人员也准备得差不多,再过上一两周就可以正式投产,我是这么想的,新款式的电子表我们要推出,但是现阶段老款式的电子表也一样要生产,第一年先把之前供给那些商贩的电子表换成自家厂子里的,第二年咱们就去外地扩展销路,情况好的话,还可以建分厂扩大规模……” 孙卫国觉得这个行业大有可为,不过路要一步一步的走,虽说目标已经定到几年后了,但眼下的困难也不轻松,之前那个厂子之所以会破产,完全是因为入不敷出,厂子的生产效率低,获得的成本不足以支撑厂子的基本开支,欠了几个零件厂接近两万,工人这边儿也有小半年发不出工资来了。 他接手的这个厂子,可以说是负债累累,几个零件厂的欠款可以以后再还,不过工人亏欠的工资确实不能再等了,没见钱,这些人就算是肯干活,也未必肯卖力的干,所以必须要先给甜头才行。 在给了甜头之后,还得有别的措施,工作态度必须要有大的转变,才能不走以前厂子走过的老路。 认真的男人最帅,林成珠无比赞同这话,说起未来,孙卫国整个人就好像是在发光一样。 王雨诺的事情,林成珠到底是没跟孙卫国讲,一来这个人孙卫国并不认识,二来就算是孙卫国知道,也帮不上什么忙,多一个人知道,不过是多一个人担心而已。 仅仅是几天没有过来,这小四合院就跟以前不一样了,里边儿新置了个防震棚,把西厢房的东西全都搬了进去。 至于西厢房,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一道帘子从中间隔开,一边放着一整套的书桌和书架,书桌上面瓷瓶子里还插了几朵野花,挺有趣的。 另一边是一张行军床,被褥、床单、枕头全都是新的,而且还都是红色的小碎花,少女心十足。 真不知道这短短几天的功夫,这人是怎么把这么多东西给弄出来的。 “中午你要是看书累了,也可以在这睡午觉,总比趴在桌子上舒服。” 时间短暂,他让人打的柜子还没打好呢,学生宿舍那么小一间,还要住6个人,东西未必能放得下,女同志衣服多,到时候可以把闲置的衣服放到这儿来。 “挺好,特别漂亮,谢谢你。”林成珠很是满足,还有一点小羞涩,男朋友太好了,让她压力很大呀。 第 58 章 男朋友再好,林成珠的心情一时之间也没有办法彻底变好,一直到收到王雨诺的来信。 不出所料,之所以在新生报到的时候没有看到王雨诺,不外乎两个原因,一个是没考上北大,一个是考试过程当中又出了问题,没能参加考试。 万幸的是,王雨诺遇到的是第一个问题,北大作为第一志愿并没有被录取,但第二志愿录了,也是一所名校,不过不在北京,而在上海。 不管学校在哪儿都好,就算大学四年不能在一块,但以后总是有见面机会的,只要不是命运捉弄人, 分卷阅读104 再让王雨诺错过高考就成。 不过有时候命运不捉弄人,那便不是命运了。 大一的寒假,准确的说是大一结束后的假期,林成珠不过和孙卫国谈了一个学期的恋爱,就被人家家长找上门来了。 跟电视剧里的情节差不多,也是约在吃饭的地方见面,不过不是高档餐厅,而是国营饭店。 吃的不是牛排,喝的也并非是82年的拉菲,不过有鸡有鱼有猪肉,在这个年代算的上是比较奢侈的一顿饭了。 在对方开口之前,林成珠倒是还有心思七想八想,这套路跟电视剧里的差不多,都是从各个方面来体现优越感,然后借势压人,或者出钱买断这份感情。 林成珠很希望自己是恶意揣测对方,心思不够单纯,但很可惜并不是。 “你是大学生,有着大好的前途,没必要浪费时间在我儿子身上,他的婚事家里头都有安排,你们在一块是不会有结果的,如今只是在白白浪费时间,女人最好的时候也就这么几年了,我劝你还是好好考虑考虑,你跟孙卫国不是一路人。” 换汤不换药,跟电视剧里出500万让女主离开男主的总裁妈一样,孙卫国的妈妈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就是没有甩支票砸在她脸上而已。 遇上这样的情节,林成珠不知道自己是没心没肺,还是没皮没脸,第一感觉并非是觉得羞辱,而是新奇。 过往那些年,她可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尤其还是在这样一个堪称淳朴的年代。 “阿姨的意思是想让我们分手吗,您跟孙卫国聊过吗,大家都是成年人,我想分手这种事情理应是他过来跟我说,毕竟他比我还要大几岁,不是那种还没有断奶的小娃娃,不需要什么事情都回家找爸爸妈妈处理。”林成珠一点都不客气。 按照她上辈子看偶像剧的经验,这会儿低声下气的去求人,也不会让对方改变主意,更有可能是热脸贴冷屁Ⅰ股。 林成珠还真不是个喜欢吃亏受气的人,哪怕是男朋友的妈妈一样,可能是因为爱的不够深吧,林成珠不觉得自己会为了跟孙卫国在一起,而低声下气的去求另一个人。 谈恋爱嘛,合适就往下谈,不合适就分开,结了婚都能离,更何况是谈恋爱。 孙母没想到对方会是这个态度,脸色比刚刚更冷了,“我是好心给你提个醒,你要是不愿意听,那就算了,反正吃亏的是你,我儿子也没什么损失。” 说完这话,根本就不等林成珠反驳,人家就拿着大皮包走了。 啧啧啧,林成珠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是什么时候的古董思想,谁说男女谈恋爱吃亏的就一定是女生,孙卫国可是长了一副好皮相,细心又有耐心,都快忙成狗了还会抽出时间关心她。 跟这样的人谈恋爱,林成珠是真没觉得吃亏,当然了,孙卫国再怎么好,被对方妈妈约谈之后,林成珠这会儿也是一肚子的气。 不就谈个恋爱吗,招谁惹谁了,她不是没有在这个年代见到过嫌贫爱富的人,就是没见到过这么有总裁妈范儿的人,就跟家里有几个矿一样,生怕外人嫁进来分了他们家的财产。 林成珠根本就没跟孙卫国瞒着这事儿,一五一十的全都说出来了。 “……总之,这事儿应该你来解决,我不希望你妈妈跑过来再说这些有的没的。” 就算不乐意她们俩在一块儿,那也应该是去说服自家儿子,跑过来跟她说这一大通算什么。 孙卫国整个人都懵了,他妈平时的心思都放在他爸身上,甭管是哪个孩子,亲生的,前任留下来的,都没怎么上过心,他虽说是他妈亲生的孩子,又是最小的,但是跟其他人也没什么区别。 也不知道这会儿干嘛跑过来跟他女朋友说这些,吃饱了撑着没事干。 第 59 章 “我也不知道我妈在哪儿听来的消息,你也知道自从跟家里闹翻之后,我就一直没回过家,家里人也从来都没找过我,所以这事儿我是一点儿都不清楚,不过你放心,我保证肯定不会有下一次了,这两天我就抽时间回去跟我妈好好谈谈。” 孙卫国顿了顿,这才继续往下说,“我家里的情况你可能知道的不是太多,我爸是军人,而且军衔还挺高的,已经是少将了,我妈比我爸小了整整20岁,是我爸后来娶的,我们家兄弟四个,大哥和二哥都是前边留下来的,三哥和我都是妈生的,反正是情况挺复杂的,我们兄弟几个除了我之外其他三个都常年在军队呆 分卷阅读105 着,我妈是专职照顾我爸,平时也没多少要忙的事儿,我也没打算跟他们掺和,这回搬出来之后,我就没打算再搬回去。” 以前他觉得三个哥哥都在军队,他这个唯一不在部队的儿子应当留在家里头孝顺父母,不过因为做生意的事情跟爸妈闹翻了之后,他就一气之下搬了出来,这会儿一年的时间都快过去了,没了他,爸妈的日子也一样过。 而且也不需要总是被人防备着了,还是在外边的日子好,他已经不打算再搬回去了,结不结婚都一样。 林成珠知道男朋友的父亲貌似在军中的官职不小,只是没想到居然已经是少将了,更没想到家庭情况会这么复杂,四个孩子,两个妈生的,若是小门小户可能需要争的还不会太多,但男朋友的爸爸是少将,三个哥哥又都在军中,争执的地方恐怕不会太少。 不过这会儿她倒是挺佩服孙卫国能够主动从军中退出来的,要知道有一个做少将的父亲,在军队的资源肯定不会少,某种程度上,那里才是想要平步青云最快的地方,能放弃这份资源,确实需要有很大的魄力。 林成珠这会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被男朋友妈妈找上来的时候,她是挺生气的,这会儿知道了自家男朋友的身世,同情多过羡慕。 不太想过分苛责自家男朋友,但是同时她又咽不下这口气去,没办法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继续乐乐呵呵的谈恋爱。 好在寒假已经到了,这几天她就要收拾行李回家过年,正好趁这段时间也能让男朋友好好处理自己家里的事情,免得到时候再被人找上门来。 林成珠最怕麻烦了,头一次也就罢了,若这样的事情再来个两三回,很有可能她们俩就会因为这事儿分手。 虐恋情深这样的情节不适合她,她也办不来,所以如果男朋友的妈妈一直如此的话,她肯定是坚持不了的。 孙卫国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己女朋友的性格,所以才会连连做保证,这样的事情绝不可能再发生了,他妈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或者是听了什么人挑拨,所以才会在‘百忙之中’管他的事儿。 他已经打算好了,先跟他妈好好谈谈,若是不成的话,他就去找他爸,他妈谁的话都有可能不听,唯独不可能不听他爸的话。 某种程度上,孙卫国算不上是个孝子,对父母感情也不怎么深,甚至都有些排斥那个家。 跟他爸谈崩之后搬出来,一方面确实是为了做生意,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潜意识里他就想要离开那个家。 大一这一年的学业太紧张了,林成珠也没多少时间出去逛街,所以也就没给自己添置太多的东西,往老家带的东西也不多,大半都是给家里人买的,自己反倒是没有几件衣服。 给爸妈各买了一双牛皮鞋,这年头的人都实在,皮鞋都不带掺假的,说是牛皮鞋,就真的是用牛皮做成的鞋,虽说款式相当简单,但穿在脚上舒服。 至于两个哥哥那儿,她没给大人买东西,都是给小孩子买的,她也不知道俩孩子多高多胖,所以没有买成品的衣服,买的都是做衣服用的布料,除此之外,还买了点吃的,奶粉和糕点。 这些东西加上她自个儿的行李林林总总两大包,安好是有人开着三轮车送,若是自己挤公交车的话,那可就费劲了。 不过坐火车的时候也是一点都不轻松,火车到站,一群人蜂拥而出,一群人蜂拥而上,孙卫国为了帮她拿行李、找座位,特意买了一张站票。 虽说她这副小身板看上去瘦弱,实则连马甲线都有,但是还挺乐意男朋友帮她拿行李的。 不在男朋友跟前就是个女汉子,在男朋友跟前的时候,那就是小公主了。 孙卫国先是护着小公主找到位置,又帮着把行李安排好,这才恋恋不舍的准备离开。 “到了县城之后给我打份电报,有事儿没事儿写封信,还有别忘了代我向叔叔阿姨问好……” 一直到火车上的乘务员催促,孙卫国才不得不迈开步子离开。 先是坐火车,再是坐长途汽车,到了县城之后,林成珠坐在自家三哥的自行车后边,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邮局给男朋友发电报。 已到。 就俩字儿,要多简洁有多简洁,发电报跟打电话可不一样,打电话好歹是论分钟计费,语速快一些,一分钟能说不少话呢。 但是发电报就是按字数来收费了,多发一个字儿就多收一份钱,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更何况在上了大学之后,林成珠可以说 分卷阅读106 是收入锐减,她不喜欢占男朋友便宜,平时就算是吃个饭也是轮流出买菜的钱。 所以这一年的时间,连收支平衡都做不到,基本上都是在啃老本儿了,好在那些年积累下了不少本钱,不然这会儿可是得节衣缩食了。 自打知道小妹要到邮局过来给人发电报,林成家脸上的笑容就没落下来过,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能让小妹特意发电报报平安的人,想想就知道是什么身份。 除了未来妹夫,还是未来妹夫。 这下好了,他妈Ⅰ的两块心病今年同时都解决了。 “你跟大哥是不是约好了,要不找对象,都不找对象,要找对象,一块都找了。” 林成家这几年小日子就跟掉进蜜糖罐里一样,当然了,这辈子他压根就没受过什么苦,如今不过是甜上更甜。 “大哥找对象了?什么时候的事儿,他怎么在给我的信上一个字都没提过?” 林成珠对大哥谈女朋友的事情并不惊讶,毕竟大哥年纪也不小了,人家跟他一般大的,孩子都上初中了,就是不太理解大哥为什么会跟她只字未提,好歹也让她替大哥高兴高兴嘛。 林成家其实也不是特别清楚,“大哥前几天来信说,今年要带女朋友回家过年,顺便摆酒席结婚,不过他们的假期短,要到腊月二十几号才能回来,可把咱妈给高兴坏了,这几天见人就笑,还张罗着买东西准备喜宴,人瞅着都比以前年轻了。” 他闺女都三岁了,二哥的大儿子都快五岁了,二嫂又怀上了,眼瞅着第二个孩子都快落地了,大哥若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别说爸妈了,他这个当弟弟的睡觉都不踏实。 跟大哥比起来,小妹的情况倒是还好,大学生,年纪又轻,虽说同龄的女孩子们早就已经结婚生子了,但是小妹这情况是绝对不愁嫁的。 不过还是早点谈恋爱结婚的好,早点安定下来,老话儿不是说了嘛,先成家后立业,男女都是一样的,等结了婚,再搞好好搞事业,他媳妇不就这样吗。 如今都已经在县城开了两家店了,还计划明年去市里发展,他是完全支持的,爸妈如今的年纪也不大,还没到儿女要守在身边伺候的时候,再说了就算是需要儿女照顾,不是还有二哥二嫂嘛,有出力的,有出钱的,不管哪样都是孝心。 而且市里肯定比区里还要繁华,到时候住个筒子楼,吃饭就去外边买,还能去逛大商场,总之生活条件上绝对是比在县城好,他当然是乐意的。 别说是媳妇想去市里发展了,就算是去北京开店面,他也举双手双脚赞成,到时候跟小妹离得近了,周末还能让小妹过去吃顿饭。 林成家从来都不会委屈自己,让他像二哥一样省吃省喝省穿,这一辈子都是做不到的。 当然了,他瞧着二哥也是乐在其中就是了,人家要为儿子攒老婆本儿,每天下地干活都神气的不得了。 “大哥有说他女朋友是什么情况吗?也是军人?”林成珠觉得未来大嫂是军人的可能性还挺大的,毕竟大哥整天在部队呆着,能出去的时间不多,跟社会上的女同志接触的机会就更少了。 “这个大哥信上倒是没说,不过也无所谓了,只要不跟简宁一样就成,爸妈现在对未来大嫂真没太多的要求,我觉得也是,大哥都这个年纪了,早点结婚,早点要个小孩,组成个小家,踏踏实实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之前一大家子人一块儿过日子,跟自己的小家过日子,完全是不一样的感受。 林成家作为过来人,无比知道有一个小家的重要性,说他没良心也好说,他不孝顺也罢,反正在他心里妻子和女儿要比父母更重要,父母不止他一个儿子,妻子却只有他一个丈夫,女儿也就只有他一个爸爸。 林成珠对家庭还没有这么深的感悟,不过三哥说的也确实有道理。 “你男朋友是什么情况?你同学?我瞧着电报是发往北京的,是不是北京当地人?” 孙卫国倒是不在乎未来妹夫是哪个地方的人,反正大学生毕业之后国家都是给安排工作的,以后都是吃商品粮的,不会受什么苦。 林成珠愣了愣,她跟孙卫国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程度,跟家里人说男朋友的事儿,感觉还是挺别扭的,不过她都已经答应了男朋友,要代他跟爸妈问好,所以必然是不会隐瞒爸妈的,这会儿自然也就没必要瞒着三哥了。 “不是同学,是大哥之前的战友,退伍两三年了,之前我上高中的时候还去我们学校做过教官,他确实是北京当地 分卷阅读107 人,现在住的地方离我们学校也不远。”林成珠没瞒着一五一十的道。 “跟大哥是战友?那他现在多大了?” 不会跟大哥差不多的年纪吧?这样的话跟小妹的年岁差得也太多了。 林成珠心领神会,“只比我大5岁。” 五岁的年龄差,应该还好吧,不能算大。 林成家松了口气,还好还好,继续打听别的情况,“大哥这都要带女朋友回来结婚了,你们俩有什么打算?” 这年头结婚其实挺草率的,相亲认识的男女,有可能只是见了一面,吃了一顿饭,就匆匆忙忙把亲事定下来了。 很少有谈对象一谈就是好几年的情况,尤其是在乡下那就更不可能了。 林成珠从来都没觉得自己是老姑娘,相反她正处在青春最美好的时候,说一句风华正茂也不为过,所以是一点都不着急结婚。 当然了就算是她比现在大上几岁,也不会着急结不结婚这种事情,感觉到了,自然也就结了,感觉没到,结了婚或许还会离婚。 所以跟着感觉来就是了,对于婚姻和孩子,她现在根本就没什么想法,既没有迫切感,也没有期待感。 “现在还在上学,先谈着吧,结婚是以后的事儿,不着急。” 怎么着也得先谈个两三年吧,而且大学期间的功课那么多,哪里抽得出时间来结婚、应付家庭,更何况前段时间,刚刚被男朋友的妈妈约谈了,看起来是对她相当不满意,以后还不知道要怎么折腾呢。 说实在的,林成珠都不太确定这段恋情能否修成正果,现在谈打算,太早了。 家里出了个上大学的女学生,林成家对大学多多少少也是有些了解的,知道要上四年才能毕业,小妹如今才刚刚上完了一年,等毕业还有三年的时间呢,也就是说婚事要三年以后才能谈。 “啧啧啧,不是三哥说你,你现在可能不着急结婚,但是你男朋友比你大5岁,他未必会不着急,而且咱爸妈也有可能等不了三年,就会催你结婚。” 别看大哥一直耗到30多岁,但是大哥情况特殊,遇人不淑离了婚,再加上男同志在这种事情上要比女同事耗得起,旁的不说,那五六十岁的男同志还能要孩子呢,五六十岁的女同志敢要孩子吗。 所以对小妹,爸妈肯定不会像对大哥一样,想什么时候结婚就能什么时候结婚。 林成珠皱着眉头,她何尝不知道这些事儿,但是感情没到这个份上,感觉也没到这个份上,匆匆忙忙结婚,只能说是对两个人都不负责任。 “再说吧,反正今年爸妈肯定是要忙大哥的婚事,明年我还不知道要不要回家过年呢。” 这坐火车和坐长途汽车的滋味实在是不怎么样,而且小金库不断的缩减,她也该抽时间想办法补充补充小金库了,总不能一直靠学校发的那点补贴。 行吧,林成家也不是个爱操心的人,小妹心里头有数就行。 反正现在有对象了,想结婚的时候也不至于抓瞎。 一路上兄妹俩倒是一直有说有笑,家里边儿除了大哥和未来大嫂之外,全家人都在呢,三嫂虽说在县城里边儿有生意,但是跟孙卫国做生意不一样,三嫂的生意主要靠的是秘方,很多地方都不必亲力亲为,只要把控好自己手里的秘方就行了。 所以不需要每天都在铺子里守着,早好几天就回老家来了,毕竟是过年要准备和采购的东西太多了,这些事情王丽丽一般都不喜欢假手于人,所以早早的就需要回老家做准备。 再说了平时在县城住着,很少能回来照顾公婆,如今快过年了,当然得抽出空来给婆婆帮帮忙。 家里边儿早就已经把饭菜准备好了,有几道菜还是二嫂亲自掌厨的,别看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8个多月了,但是一点儿都不耽误干活,不管是打扫卫生,还是洗衣做饭,对刘花来说,都没什么妨碍。 当然了,如今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怀了孕的女子也没有多少特别的待遇,除了不能干特别重的活儿,吃的比平时好一点之外,其他的跟平时比起来并没有多少变化,最起码根本就不能闲着。 林母多多少少会帮一些忙,但是也不可能大包大揽,毕竟已经分家了,隔几年就要生一次孩子,她能帮着儿媳妇坐月子,但是不可能伺候整个孕期。 刘花本人倒是没对婆婆有什么怨怼,家家户户都是这么过来的,甚至有的老人根本就不帮忙,她家婆 分卷阅读108 婆算好的了。 不过林成业对此却是颇有微词,虽说爸妈有四个孩子,但小妹是女儿,能传宗接代的还是他们兄弟三,大哥才打算领着女朋友回家结婚,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孩子呢,老三这边就一个丫头片子,迄今为止,也就只有他们两口子给老林家生了后。 所以于情于理,爸妈都该向着他和刘花。 别说什么一碗水端平的事儿,这世上哪有这么公平的,十根手指头尚且有长有短,人心偏着长也是应该的,他和刘花生了老林家唯一的孙子,如今肚子里又揣了一个,那就是老林家的大功臣,有点特殊的待遇也是应该的。 林成业的想法连他的枕边人都不清楚,更何况是林父林母,所以两口子谁也没发现二儿子对他们有所怨怼,不过可千万别以为老人心里都没数,他们不愿意把孩子往坏了想,但是谁更孝顺,心里头还有个排名的。 就像如今他们没觉得二儿子哪里不好,但是在这个排名上,老二确实是垫底的。 显然,有儿子的老二并没有如愿成为大功臣,关于孝顺的标准并不取决于有没有儿子。 当然这不是说,老两口不重视传宗接代,而是他们有三个儿子,每个儿子又都会有自己的孩子,早晚都是会有后的,老大结了婚,不是不能生,老三两口子也是没病没灾,先开花后结果也是挺好的。 所以,有没有儿子这一点,还真不能把老二给显出来。 不过,不看什么孝顺不孝顺,也不管什么儿子不儿子的,几个孩子里头,如今生活条件最差的就是老二了。 不说别的,看身上穿的衣服就能看得出来。 老大虽说还没回来,但是去年升了营长,每个月的工资都已经破百了,就算是谈恋爱要花钱,每个月的工资也绰绰有余。 老三没什么能耐,而且吃不了苦也受不了罪,但是命好,媳妇比谁都能挣钱,那两间店铺开业的时候,他们老两口都去了,又气派又好看。 每次见老三,基本上就没见他穿过重样的衣服,也不知道一个月要添几次新衣,反正那衣服别说是有补丁了,根本就看不出旧来,那颜色跟货架子上的一个样。 闺女天生就是拿笔杆子的料,身上的衣服一瞧就是女学生穿的,粉的黄的红的,反正除了黑白两色之外,其他都是比较鲜嫩的颜色,冬天穿大衣,夏天穿裙子,虽然不像老三一样,新衣服那么多,但是也不少。 不像老二两口子,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甭管是夏天的衣服,还是冬天的衣服,很少有不带补丁的,虎子也一样,大人穿戴了补丁的旧衣服,小孩的衣服都是用大人衣服改的。 闺女不是没给老二两口子送过布料,但是也不知道这布料是被用来压箱底了,还是被用来送人了,反正就没见做成衣服穿出来过。 所以林母就算是心疼孙子,也绝对不会给老二两口子送布料,要送就送做好的衣服,不过他们老两口手头就那点儿布票,一年到头也就是送一身衣服,夏天有,冬天就没了,能做的实在不多。 第 60 章 从现在来看,家庭情况最不好的确实是老二一家,而且之所以过不好,不是因为懒,也不是因为馋,更不是因为没有能力。 家里家外都收拾的利利索索的,地里的活也干的漂亮,不是什么本事都没有。 但越是这样,就越让人心里头苦恼,浑身的力气都使出来了,但日子仍旧不富裕。 当然了,跟自家兄弟姐妹比起来,林成业的家庭条件是垫底的,但是跟村里的其他人比起来又是中上等,毕竟负担不重,两个人又都能干。 现如今可不是‘笑贫不笑娼’的年代,自家人之间就更不会如此了,就连攀比那也是放在心里,不会表现出来。 作为村里唯一的大学生,林成珠回家这几天一点儿都没闲着,过来请教功课的小孩子,询问教育问题的家长,还有过来看稀罕的人,总之一拨一拨的就没停过。 林成珠刚开始还很有耐心,毕竟都是老乡,能帮一把的地方她也想帮一把,但是时间久了实在是受不了,她虽然当了两年的老师,但是根本就没有一天到晚应付人的经验。 而且有些道理是根本就说不通的,多讲几句,人家根本就听不到心里去,只选择性的听自己想听的话。 三五天的功夫,林成珠就彻底不耐烦了,干脆搬到三哥家里头住去了。 村儿里最周正、最气派的房子就是三哥家的,不过来这里串门的人 分卷阅读109 却是寥寥无几。 林成家一直都是村里的反面教材,就算日子过得比谁都舒服,但是哪家哪户也不希望自家孩子学他,皮囊是天生的,不是谁都能生的出林家老三那副好相貌,至于娶个能养家又宠丈夫的媳妇,那就更是可遇而不可求了。 所以哪怕林成家生得一副好相貌,又走了大运,也仍旧是个反派人物。 至于王丽丽,这位确实是勤劳能干,不过却一点都不踏实,一个女人家又是做生意,又是开铺子,太不安分了。 所以这位也不是个值得学习的好榜样,当然了村里能跟她聊到一起去的人实在不多。 这也就导致,林成业家的日子过得再红火,村里头跟他们有来往的人家也不多。 林成珠完全可以在这里躲个清闲,帮着照顾照顾小侄女,没事儿的时候也能自己看看书、写写稿子,可比在自己家的时候自在多了。 一直到腊月二十五,林成峰才带着貌美如花的女朋友回家。 不得不说,这个被带回来的小姐姐确实是让众人大跌眼镜。 首先,太过年轻了,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岁左右,说是二十出头有人相信,说是不满二十岁也会有人相信,跟已经三十多岁的林成峰站在一块,都像是两辈人。 其次,长相太过艳丽,就像是盛极的牡丹花,绚丽多姿,根本让人移不开眼睛,不过这长相放在这个年代的小山村里,美则美矣,但是太不端庄了,并非是适合娶回家的长相。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打扮的太过时髦了,这年头敢烫卷发的人,实在是万里挑一,林成珠在首都都没见过几个,更何况是在这里。 个人特色相当鲜明,林成珠下巴都差点掉到地上,没想到清心寡欲多年的大哥,最终决定要共度一生的女子是这般模样。 倒不是说人家女孩子不好,就是两个人给人的感觉相差太大了,一个30多岁的老古董,一个20左右的极具魅惑力的年轻女郎,简直是两个极端,很难想象这样天差地别的两个人居然会看对眼。 不过差别再大,在林母眼里头这姑娘也是千好万好,老大终于不用打光棍了,甭说是娶个这么漂亮的年轻女孩,就算是娶个带着孩子的寡妇,她也不会反对,只要老大能过上安稳日子就成,别再像上一段婚姻一样那么闹腾了。 光是看长相和打扮就够让人惊讶的了,等坐下来细聊,林家人才发现不止如此,这个叫宋娜的姑娘,跟林成珠一般大,今年只有21岁,而且也是高考恢复后的第一批大学生,不过这姑娘上的是医科大学,大学所在的城市刚好就是林成峰部队所在的地方。 关键是林成峰的态度,给人家倒杯水,都不忘提醒人家别烫着,细致到这种程度,可见两个人的感情了。 这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天上掉馅饼也不过如此了,林父林母恨不得举双手双脚欢迎,先是包了两个大红包,又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招待人家姑娘,旁敲侧击催促两个人赶快领证。 第 61 章 林成峰已经向部队打了结婚报告,而且也顺利批下来了,要不然他也不可能请下来婚假,这次回来就是为了领证办酒席的。 所以真用不着林父林母旁敲侧击,人家俩人原本就打算抽时间把证领了的。 林成珠跟准大嫂是同龄人,而且又都是在校的学生,很是有共同话题。 其实她还是挺好奇,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是怎么谈上恋爱要结婚的。 “这事儿吧,其实也挺老套的,就是高考恢复前的那一年,那会儿我还在报社上班,出城采访的时候碰到了几个小流氓,你大哥正好路过……” 英雄救美,然后相识相知相爱。 很俗套但是很唯美的故事,宋娜说起大哥的时候,眼睛里就好像有星星一样,特别漂亮。 林成珠不知道自己说起孙卫国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但是大哥和宋娜这样的感情确实让人向往。 如果她猜的没错的话,大哥之所以会那么巧的出现,能够救人之美,应该是因为有上辈子的记忆。 而宋娜,跟大哥肯定在上辈子就认识,要么是朋友,要么是夫妻,不过看大哥大嫂这老夫老妻的氛围,后者的可能性应该会更大。 不过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挺让人羡慕的。 大概是受到了美好爱情的熏陶,隔着千山万水,林成珠居然写了一封情书,寄给自家男朋友。 分卷阅读110 不过童话故事写多了,她的情书用词还是比较含蓄的,不像孙卫国送过来的这一封。 在信送过去15天之后,大年初十的傍晚,连人带回信就一起到了。 有人在,谁还去管什么信不信的。 孙卫国也知道人言可畏,所以一路上他的说辞都是过来找战友的,这也不算说谎,在他退伍之前,本来就跟女朋友的大哥是战友,货真价实的亲战友。 除了写给自家女朋友的回信之外,孙卫国自然是不能够什么东西都不带,这年头也不流行送什么补品,除了京八件之外,孙卫国直接搬了一箱茅台,女朋友三个哥哥,拿酒过去是最合适的了 对于老林家来说,这个春节过得显然足够美满,老大领证结婚办了酒席,最小的姑娘也把男朋友带回来了,而且还是人家自己千里迢迢大老远赶过来的。 虽说年龄跟自家闺女相比稍微大了点,但是比起老大两口子,五岁的年龄差还真算不了什么。 更何况这孩子还当过兵,在这个年代,但凡当过兵的人,不光出生身绝对没问题,品性也是受大家肯定的。 能跟自家闺女认识,那肯定是一个学校里的学生,然后两个人或许还会留在一个地方工作,再合适不过了。 “小孙家是哪里的?毕业之后是留在北京,还是回老家?”林母乐呵呵的问道,自家男人指望不上,她已经习惯了做一家之主了。 孙卫国心里头‘咯噔’一下,已经有了不太好的预感,下意识的便把自己不是在校生的情况给糊弄过去了,“家就在北京,到时候看成珠是怎么打算的,她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林成珠倒是没注意到这个,不过就算是注意到了也没什么,这会儿再是感动,也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更何况孙家门第高,人家都没看上她,所以压根就没必要纠结这些,更没有必要解释。 不知内情的林母倒是满意了,丈母娘看女婿越瞧越满意,如今她就是这个心态,虽说小伙子跟自家闺女还没结婚,但这都到家里来了,离结婚还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