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临城》 第一章 同住美女 讲述事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跟随式,就是将身边的事情老老实实地讲给大家,包括某时某刻的某些想法和感受;而另一种,则是回顾式,将这段时间的经历总结出来告诉大家。 跟随往往更直观,感觉性更强一些。而回顾往往更加全面,前因后果回望起来会更加清晰。 但回顾也有一个难点,那就是一开始叙述时,总觉得千丝万缕,不知从什么地方说起。 而且,要讲的事情都和唐代西夜国的离奇消亡、地狱来客的身份,以及后来的言沈探案息息相关。 我想了很久,决定还是用罗列式的讲法,把关键信息先在开头一一告诉大家吧。因为有些信息我也曾觉得毫无用处,但它们却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城市危局。 首先,我想说说网上流传的“言沈探案系列”。 可能某些同学看过“言沈探案系列”的推理小说,不过我在这里想说的是,那只是我的某位不靠谱堂兄意淫杜撰的故事罢了。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这个探案系列其实是有原型的,而我,就是男主人公的原型。 其次……还是先做个正经八百的自我介绍吧。 我姓言,名桩,充电桩的桩,是如假包换的“言沈探案”系列的主人公原型。 但当时取这个名字,根本就跟充电桩没什么关系。 我出生在祁岭省,是个地地道道的祁岭人。我的老家在省南的一个小村庄里,村里大概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姓言。 村里还有个习俗,那就是按照“金木水火土”五行来排字辈。到了我这一代,正好排到“木”字旁的字儿。 大概言氏一族生育能力超群,到我妈怀孕的时候,《新华字典》里剩下的木字边儿的字都快不够用了。 所以我刚呱呱落地,父亲就急匆匆跑去族长那里领名字,结果在门口正好撞见同族的二伯。 “二哥,你来干嘛?”父亲莫名其妙地问。 “你二嫂子早产了!”二伯拍着大腿说,“生了个小子!这不,我赶紧来起名了。” “木字边儿还有俩字——一个‘桄’,一个‘桩’。”族长看看两个新晋的爹,扶着老花镜说。 “哪个‘桄’,哪个‘桩’?”二伯急着问。 “‘桄’是‘桄榔’的‘桄’,是一种树,这个‘桩’嘛,是‘木头桩子’的‘桩’。” “我家要‘桄’!咱孩子可不能当傻乎乎的木头桩子!”二伯心急火燎地喊道。 父亲也不想让我当木头桩子,但他生来不爱跟人争辩,只好领了个“桩”字回来。他垂头丧气地赶回家,刚进家门,就听见我和母亲都在嚎啕大哭。 “怎么了?”父亲六神无主地问。 “我刚抱着孩子喂奶,不知道从哪儿飞进来一块玻璃茬子,嗖地就戳进孩子脑袋里去了!” 父亲吓了一跳,他赶紧俯身下去,仔细扒拉着我的脑袋看了半天。 “没事啊,连个伤口都没有——你看花了眼了吧?” 母亲一听也止住哭声,把我脑袋左拧右转检查着。 “兴许是花了眼了,但明明有块亮晶晶的玻璃茬……” “算了算了,你看,孩子都睡着了。”父亲拍着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纸,红纸上写着“言桩”两个字。 “这是分派给孩子的名字——木头桩子的桩。” “桩子好,桩子好,桩子不怕玻璃茬子戳。”母亲破涕为笑,不停呼噜着我脑袋说。 就这样,我从小就有了个“木头桩子”的绰号。 后来其实母亲还是有疑心病,七岁那年她还是不放心,偷偷带我去医院拍ct。 “医生,他脑袋里有没有东西?比如玻璃茬子什么的。” “什么东西?!别乱说,孩子好得很!”医生看着片子说。 母亲终于放下心来。 父母两人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他们一边务农,一边经营着一间小作坊。作坊里只生产一样东西,那就是马桶搋子上用的抽子杆。 普普通通的家庭,养育着普普通通的我。从小到大,我似乎就没跟“普通”这俩字脱离过关系。 学习普通、工作普通、运气也普普通通,如果所有东西能用一把尺子来衡量的话,我似乎永远站在最中间的那个刻度上。 祁岭是个好地方,它山海相间、江美地裕。因为有着天然的地理屏障,历史上数次王朝更迭、兵燹四起,都未曾摧毁这块土地上承袭的传统。 所以,祁岭人自古安土重迁。我骨子也因袭着祁岭人的基因,无论是上学还是工作,都没有离开过祁岭半步。 就连这一点,我都跟百分之八十的本地人一样普通。 我在祁岭省的魏阳市上的大学,然后留在本地一家文化公司工作——之前也说过,我是公司里有名的“老实人”,每天做的就是“补锅”和“背锅”的工作。 有时候我心里也很郁闷,但没有办法,我只能为了工作委曲求全,因为自己还要挣钱。 至于我攒钱的目的,其实极为原生态,那就是——还房贷,娶媳妇。 我知道,当说到这里的时候,大家可能会有一些疑问。 那就是像我这样普通、平凡、没有志向的家伙,好像八竿子也跟“侦探”俩字扯不上关系吧。 所以,我怎么会是“言沈”探案的男主原型?“言沈”探案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探案的经过是否比小说里那些故事更奇幻,更惊悚呢? 我想说的是,世事无绝对,物极必反之。 如果一个人普通到无可救药的话,他难免会发自内心地产生某种强烈愿望,那就是渴望被卷入一些波诡云谲的事件中去。 而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所以,在长时间平平淡淡之后,我不但遇到了神秘的地狱来客,拿到一本奇怪的小册子,而且还突然被卷进一连串无限的事件里面去了! 比如,一个熟悉而陌生的神秘美女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而我不得不和她同住一个屋檐下面。 刚才说过,我省吃俭用,是为了攒钱娶老婆。 直男有时候也挺可悲的,因为直男大概就这么点儿出息。 可是,跟我同住的美女既不是我老婆,也不是我女朋友,她只是个古怪乖离的奇异来客。 她每隔一天就会出现在我面前。她有着蜷曲的卷发,天然的长睫毛,忽闪一下能迷死人的眼睛,而最最好看的,便是她如阿芙洛狄忒一样充满古典美的精致鼻子。 至于她的性格,要用普世的标准来形容的话,那就是个活脱的吃货、纯粹的酒鬼、赤裸裸的色情狂,有时候还是个颠三倒四的大变态。 但无法否认的是,她又是个可爱的女孩、性感的美女。她有时像天上的公主一样端正威严,有时又像人间的腐女一样猥琐发育。这些自相矛盾的标签,都是她真实的写照。 她是个矛盾的家伙,当然有时候也把我搞得生不如死。 比如,她总是喜欢腻着我,但我却不敢直视她。 那时候在家里,她总穿一件薄如蝉翼的睡衣,毫无顾忌地在客厅晃来晃去。因为身材特别出众,我实在没有勇气抬头,所以只能低头盯着手机,盯着电脑,盯着杂志,盯着水杯,盯着饭碗……有时候盯一件东西时间太久,都能把自己盯成斗鸡眼。 “喂喂,喂喂!”她有时候会故意调侃我。 我尽量不应声,也不轻易抬头。她有时候会蹲在面前,也用同样的方式盯着我,她的头发很自然地蜷曲着,漂亮又可爱,活脱脱就是一个美少女战士里的月野兔,还是性感版的。 “你老低着头干什么?” “废话——你能好好穿衣服吗?” “你能好好看我吗?” “不能。” “为什么?” “求求你了,我阳痿,行了吧?”我挠着头发,抓狂到死地说。 “不行。”她斩钉截铁地回应。 “那你说为什么我不敢看?!你心里还没点儿第二个英文字母的数吗?我哪儿敢瞅你啊?今天要是敢碰你一下,明天我还不得被化学阉割了吗?!我的千金大小姐,你们俩一天热似火,一天冷如冰的,非要折磨死我不行吗?!” “哈哈哈!”她开心地笑着,“太好玩了,太好玩了!” 她躺在沙发上,笑得花枝乱颤——我不小心看了一眼,是真的乱颤,乱颤,颤…… 我惨叫一声,抱着脑袋冲回了屋里。 先声明一下。第一,我生理机能还算健全;第二,我做过性取向测试,自认为还算是个不算特别直的直男。每当看到同住美女火辣的身材,撞见她挑逗的眼神,尤其是听到她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哼哼声时,我自己也把持不住。 但我却不敢碰她,不是她不让我碰,是另一个女生不让我碰。 关键的是,她恰恰住在那个女生的身体里,她们两人都分别有自己独立的灵魂。所以,就算她纠缠着我,但一旦我有什么不轨的行为,第二天必定会被另一个像狐狸般聪明的女生发现。 而那个狐狸般聪明的女生,也是我最爱的人,她叫沈喻,正是“言沈探案”系列的女主。 我死心塌地追了她整整六年,她也是我想娶回家的女人。 恋爱这东西,其实有时候更恐怖、更残酷。因为只要对方说一个“no”字,你之前付出的所有努力和成本都会在顷刻之间灰飞烟灭,片甲无存。 我就是这样每天都诚惶诚恐、掂轻怕重地过着,甚至生怕不慎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个动作,最后惹恼沈喻,让自己六年的心血烟消云散。 更何况,我固然温和迁就,但在某些方面却轴得要命——触及原则的好处,我宁愿不取。 所以每次被同住美女缠绕勾搭之后,我只能飞快把自己关在屋里,大声朗诵半天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或者连翻二十页“戒色吧”帖子才能压下心头的欲念。 这就是我和两个女人的相处经历。 我坚信和沈喻的相识,早在冥冥之中种下了因果。因为在很小的时候,我俩就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目击到一艘同样神秘的黑船。 不过,整件事来龙去脉很长很长,我必须从少年时的一件奇遇讲起。 没错,我所说的黑船,就是地狱来客提及的“黑船”。 那还是我小学五年级暑假的事了。 第二章 黑船 当时远不像现在这么干燥,记得每到夏天总有几天会连续大雨,村子周围的河汊池塘也都会满当当蓄上水。那时候几乎没什么工业污染,更没什么游戏机、电玩之类,于是这些河沟水塘就成了小孩们整个暑假的游乐场。 其实不光是游乐场,孩子们也能在水里赚点儿零花钱。 比如捉鱼去卖。 捉鱼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网鱼的,有钓鱼的,有淘鱼的——也就是把某处河汊堆起泥坝来拦上,然后把水淘干,水空的时候就可以在地面捡鱼了。 因为离着村子近的地方都是一些沟沟坎坎,所以虽然水域的面积不小,但都被分割得七零八落,加上过了夏天这些沟坎河汊就慢慢干涸,所以村里从来就没有人家买船。 可是十一岁那年,我却看见了一条奇怪的黑船。 补充一下,当时我在的那个村子叫宝塔村,但村里当时并没有宝塔,至于之前有没有宝塔,为什么把它叫做宝塔村,不仅我不知道,就连村里的老人们也说不清楚。 宝塔村往西七八里有条土堤,土堤左边是片杂木林,右边是一条河。河的名字叫潴龙河,因为气候的原因,潴龙河成了季节性河流,每年夏天雨水壮的时候河水暴涨,有时候还会发洪水,而到冬天枯水的季节,河流就缩成窄窄一条,甚至结冰都能冻到河底。 潴龙河离着周围的几个村子都有一段距离,加上隔着土堤还有一道树林,所以很少有人到河边来。而且夏天河水湍急,大人们也不让小孩们往那里去。但饶是这样,小孩们的好奇心是压不住的,每年都会有不少孩子跑潴龙河那边儿玩,每年也都有孩子溺死在河里的事件发生。 当时宝塔村有个孩子头儿,我们都跟他叫大冉哥。大冉哥长到二十五六岁还没结婚,还总跟村里的大小孩子们混在一起,村里都叫他“打光棍的”。 那个年代村里人都早婚,都是恨不能天天check自己户口本,等法定年龄生日一过就赶紧领证的那种,甚至还有花钱托人修改生日早点结婚生子的。 所以大冉哥二十五岁就成了村里的异类,顶上了“光棍哥”的名号。今天我敲下这些字的时候,想想自己都三十多了还是独身一人,要搁那时候估计得能加冕“kg of光棍”的tit1e了。 记忆里那天阴沉沉的,是那种憋着一直下不起雨来的天气。整个天似乎都湿漉漉的,感觉吸进肺里的都是水汽。每当这种时候就会出奇地闷热,差不多全村男女老少都会跑河塘里泡着避暑降温。但水里头大人一多,小孩们就很难玩得尽兴。这时候大冉哥站了出来,私底下叫来几个孩子。 “走,咱们去潴龙河玩啊。” “有点远吧。”也有孩子提出质疑。 “骑自行车去!那边人少,地儿旷,凉快!”更有小孩提出了解决办法。 于是五六个孩子就想跟着大冉哥去潴龙河那边玩。我本来不想去,因为听大人说,那边容易淹死人,还有拐卖小孩的人贩子出没。但有个叫言桄的堂哥一句话激怒了我。 “木头桩子(我的绰号)胆儿小,就别强拉他了。” 大大小小的几个孩子顿时一阵哄笑。 男孩儿小时候最怕被嘲笑胆儿小,我一怒之下说:“去就去!” 然后我们几个孩子背着大人找了三辆自行车,沿着坑坑洼洼的田间土路,穿过杂木林里的羊肠小道,越过那条不高不矮的土堤,来到河宽水缓的潴龙河边。 河边长着不少蒲草,蒲草丛一般就是鱼窝。我们里头有个叫铜柱的家伙,鱼瘾特别大,他一到河边就直接脱个光溜溜,蹑手蹑脚踩进水里朝蒲草丛摸过去。谁知道饶是这样还惊动了鱼,一条黑脊背的大草鱼突然就从水里跳起来,一尾巴打在他下巴上然后借着弹回去的力道逃走了。 我们在岸上哈哈大笑。铜柱抹一把脸,站在水里朝我们做个“嘘”的手势。 “别吵吵!鱼都跑了!” 也就是这时,我们看见水里忽然一阵翻腾,蒲草丛里浪花飞溅,就像水下面有什么巨大的东西搅腾似的。 “快上来快上来!”我们都惊恐起来,朝铜柱喊着。 但是铜柱没有动,我们看见他浑身打了个激灵,一个倒栽葱倒在水里。水面被他又胖又壮的身躯砸得浪花纷飞。 我们正打算下水,然后就看见河里忽然有十几条鱼翻着白肚子漂了上来。按理说潴龙河是活水,活水里很少大面积死鱼,除非水里面有毒。所以这种情况把几个打算救人的孩子一下子吓住了。 几个孩子正在惊异的时候,就听见拐弯的河汊那边传来轰轰的马达声。 一艘巨大的黑船从上游开了过来。 “哎,救人啦!救人!”大冉哥看见船就像看见了救星,他不停朝黑船招着手喊着。 黑船越来越近,但上头显然没有回应。不光没有回应,那船看起来也是煞为诡异,它不同于我们当地的又窄又矮的铁皮船,而是那种连环画上才能看到的、上头有亭阁的楼船。 而且这艘船通体漆黑,就连窗户都是黑色的。我怀疑船上的人根本看不到外面的景象,或者毋宁说根本不想看到外头的世界。 黑船散发出神秘莫测的宁静气息,吓得我们几个孩子既不敢大喊,也不敢逃离,更不敢靠近。就在这时,我看见黑船里走出来一个红衣女人,她就像画上的西域美女一样,连脸上都蒙着红纱。 红衣女子走过船尾查看着什么,也就在那时候,我注意到黑船船尾有一根粗大的钓竿,钓竿上一根结实的钓线被绷得紧紧的,而钓线的另一头显然已经勾住了什么东西。 由于距离远,加上又是在水下,我无法看清水底下那东西的真实面目,但还是能辨认出来那是一条活物。那东西长着白色的脊背,看上去有两三丈长,它显然已经被黑船上的鱼竿钓住,所以正在水底下疯狂翻滚着身体,想要摆脱鱼线的纠缠。 红衣女走到钓竿前,俯身看看水里的动静,然后再用力绕了下钓竿底下的一个轮盘,钓绳瞬间便绷得更紧了,水下那东西的头好像也被猛地提了起来,水面上赫然露出一个带着鳞片的尖嘴,嘴里呲着的獠牙闪着寒光。 这一绕线大概把它折腾得够呛,那东西使劲摇摆了几下尾巴,看样子也精疲力竭,它不再用力挣扎,似乎摆出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 “哎!”一个清脆声音忽然传过来。 我吓了一跳,转身看看身旁的伙伴,声音似乎不是他们发出来的,因为他们每个人仿佛也都吓了一跳。 红衣女朝我们这边招招手,我才明白是她在朝我们打招呼,然后我们就看见她从船上捡起什么东西,啪地扔进河里。我们还没弄清她的意思,黑船就扯着后面的活物,突突突朝下游开远了,然后拐过前面的一片芦苇荡不见了踪影。 “铜柱!”有个孩子忽然大喊一声。 我这才想起来铜柱还在河里面,于是赶紧抬头朝河里面看过去。只见那家伙不知怎么居然站在了河面上,浑身跟筛糠似的打着哆嗦,再细一看他,原来不是轻功水上漂,而是他站在一块小小的木排上头。 我这才明白,原来那个红衣女抛进水里的东西是一块木排,她肯定看见了还在河里挣扎的铜柱,然后扔下木排让他抓住,再喊我们一声,叫我们去救他。 大冉哥带着两个水性好的孩子急忙跳进河里,三下五除二游到木排旁边,他们踩着水,推着木排上的铜柱朝岸边靠过去。 “别……别忙……”铜柱忽然说起话来。 “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坦?”大冉哥问。 “不、不是。捡鱼、捡鱼……”铜柱指着河面上,依旧哆哆嗦嗦地说。 “啊!” 我们这才注意到,原来水面上已经漂满了大大小小的、各种各类的鱼。有的鱼似乎已经刚缓过神来,它们在水面上轻轻摆着尾巴,有的已经开始晃动着身体朝水下面钻了。原来刚才我们只顾看船救人,脑子那根弦根本就崩掉,连这等好事都没看见。 那天我们几个去潴龙河边上的小孩都发了财。在河面上捡鱼捡到手软,我们手忙脚乱地在岸边用泥围了个小池子,然后把鱼一条条都扔到池子里。大冉哥跟另外两个孩子蹬着自行车又带来几个竹筐,我们每个人都分了一大筐鲜鱼。 黄昏临到村口的时候,大冉哥把满心欢喜抱着鱼的我们几个叫在一块儿,面色严肃地叮嘱着。 “今天遇到的事儿,谁也不许说出去!要不以后咱们都去不成河边了!” “行!”我们说。 “有、有鱼就得了,谁说那个啊!”铜柱抱着筐,浑身打着哆嗦,傻乎乎笑着应承道。 这件事在我心里埋了整整十几年,我只在大学毕业的时候跟一个人讲过。 可那个神秘的“地狱来客”又是怎么知道的呢?难道真的是通过气味闻出来的? 但这又怎么可能呢? 第三章 性冷淡 听我说过黑船的人是个女生,在我眼里她美丽性感,但又聪明冷淡。她总是留着一头到肩的黑发,发丝笔直,发质乌亮,在阳光下倾泻如瀑。 她像机器一样自律,早早起来就开始上课、自习、吃饭、游泳或者瑜伽,晚上她总是一个人去水房打水,然后拎着暖瓶回宿舍,洗漱之后关灯睡觉——即使多年后从国外留学回来,她的这些作息活动也基本都一成不变。 在我认识她之前,班里系里乃至学校里的好多高的、帅的、富甲一方的、智商惊人的男生已经6续追求过她,但都一个个败下阵来。 “搞不定,太难了。” “她说自己是独身主义者,是嫁给逻辑的人,不会嫁给男人或者女人。” 受挫的他们或者摇头,或者叹气,或者仰天长啸,或者借酒消愁。 我记得那时候班里的美男子江黎跟她表白被拒的那天晚上,他非拉着我陪他喝酒不可。我推脱不过,只好被他拉进学校后街的一家小酒馆。 “要不,aa吧?”我说。 “哥儿们今天请客,谁跟我a我就叫他‘啊’出来!”他拍着桌子,怒目圆瞪地点着菜,然后又朝老板喊。 “两瓶小红星!先上!” 老板把两小瓶酒递到桌子,他直接把盖儿拧开,一口一个就灌了下去,然后一头就栽到桌子上昏迷不醒。 “喂喂。”我使劲推着他,他纹丝不动。 “老板,结账吧——没炒的菜可以退了吗?”我无奈之下只好说。 “不行啊小老弟,后厨大师傅都切出来了。”老板不知道跟谁学的,不停耸着肩说。 “那就都打包吧。” 我替江黎买了单,然后一手扶着他,一手拎着打包的饭菜走出了酒馆。外面飘着鹅毛大雪,整个世界白茫茫一片。 路过操场边的时候,江黎似乎醒了。 “那个,你替我买单了?”他问。 “买了。”我说。 “那就好。”他好像胸中一块石头落地似的语气。 我忍不住有些气恼,心想你叫我出来喝酒,我还替你买单。可就在我准备说等明天跟他算钱的时候,他忽然一把推开我,踉跄朝前走了几步,然后五体投地地啪叽一声扑进雪里。 “老天爷啊,你为什么这么对我?!”他使劲捶着雪地失声痛哭起来。 我看看手里拎的饭菜,再看看如丧考妣的江黎,心想还是算了 毕竟人家都这么痛苦了,我再斤斤计较这点儿饭钱,人生观未免有点过于狭隘了。 江黎那天痛哭流涕地被我搀回宿舍后,第一时间就冲进厕所哇哇呕吐。少顷又擦着嘴走出来,然后问我。 “打包回来的菜呢,我饿了。” 我把手里拎着的东西递过去,他接过来闻了闻,浮出一脸陶醉的表情。 “那个,言桩,谢谢你啊,真是一个班上的好兄弟。” 他拍着我的肩膀,把迷迷瞪瞪的我送到门口,然后就千恩万谢地关上了门。 我挠挠脑袋,这才想起来其实自己也没吃饭。 算了,回去泡方便面吧。我这么想着离开。 闻廷绪知道这件事后火冒三丈,他是我同寝室的好友,是个更加寡言少语的人。他父母先后早逝,在奶奶家寄住,大概是因为出身高知家庭的原因,他头脑绝顶聪明,但是考试从来没得过特别好的成绩,究其原因是他好像不喜欢任何人,包括同学和所有老师。因为把老师们都得罪了一遍,所以他每次考试都会在主观题上丢分。 他的专业是信息管理,并非跟我同一专业,以前也并不在一个寝室。但他在原来宿舍跟别人格格不入,舍友不停跟老师反映情况,要求把他调离。恰好跟我同寝室的一个同学退学,他就被安排了进来。 但奇怪的是,我并没有感觉到他身上有什么各色的东西,倒是能跟他正常相处。 据说他极少跟人说话,但跟我话却不少——也可能是我每天都帮他打饭打水、甚至公共课跑去帮忙点名的原因吧。 “江黎干嘛把痛苦转移到你身上!”他怒发冲冠地扯下键盘,“我非替你去砸他一顿!” “算了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儿,再说我正好想吃方便面。”我赶紧把他手里的键盘抢下来。 “你呀!”他看着我说,“你有没有觉得,你才是这个学校里真正的窝囊废。” “我比你强多了。你把周围的人都得罪光了,食堂大妈看见你都要关上打饭窗口。要不是我帮你捎饭,你早就饿死了。” “你根本不会懂的。”他又坐到电脑前面,飞快敲着键盘。 “你在忙什么?”我问他。 “你知道门萨俱乐部吗?我在做他们的入会试题。” “门啥?” “门萨俱乐部,就是吸纳世界顶级智商精英的组织。”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测测自己的智商?别忘了去年好多考试都是我帮你背答案的。” “你?你那是死记硬背,跟智商关系不大。”他毫不留情地冷笑一下,“我是鸿鹄,你们都是燕雀——哎,闻着方便面味儿我也饿了,帮我泡一份。” “行,你是鸿鹄,我简直就是鸿鹄他爹。”我边说边又从自己柜子拿出一桶方便面撕开,“我现在不恨江黎,我烦那个性冷淡女生,你说说江黎那么帅的人都看不上,她还能看上谁?” “没准儿能看上你,你这种老实人最招性冷淡喜欢。”闻廷绪接过刚放上热水的方便面,他弯腰捡起一只拖鞋,边压住上面的桶盖儿边对我说。 “为什么?”我问。但是他没有回答。 第二天晚上,我正在阶梯教室准备上选修课,忽然一个穿着灰色毛衣的女生走到我旁边的位子坐了下来。 我忍不住瞥了一眼,但这一眼差点夺去我的呼吸。 因为我从来没有注意到,学校里还存在这么一位人物! 她黑直的头发不经意地披在肩上,长长睫毛下有双冷丽却软萌的眼睛,活像冰雪世界中两朵明媚鹅黄的腊梅花。 她皮肤白嫩,粉妆玉琢,五官也匀称得恰如其分。 上帝似乎慷慨地将各种黄金比例全部赐在这张脸上。尤其她的鼻子,修长颀秀,如希腊雕塑中的女神,又如宫廷国画里的佳人,洋溢着不可名状的古典美气息。 我觉得,只要你是一个凡人,只要你瞥见她的面容,你就会从心底由衷升起呵护她、陪伴她一生的欲望。 她戴着一副无框眼镜,穿着一件最朴素的毛衣,好像想故意将自己打扮得学究一点儿,好压制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绰约娇妍。 可惜的是,不知道是毛衣紧还是什么原因,她的胸部看起来相当突出和圆润。 美人如花隔云端,千思万慕望不穿…… 我不禁愣呆呆地看着,而且忍不住做了一个长长的深呼吸。 “看够了?”她猛地把书包“咚”的一下扔在桌子上,冷冷地问我。 “哦……”我尴尬无比,赶紧把瞪出去的眼珠子按回来,像落水狗似的抖抖脑袋,吁出一口长气,急忙低头做出认真看书的样子。 阶梯教室里一片窃窃的嘈杂声。我听见那尽是男人的艳羡和女人的妒忌。 醒醒吧啊,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种正牌女神,是绝不会理睬你的。 万一她想不开,跟你聊上两句呢?心里另一个声音忽然响起来对我说。 别闹,能yy一下都觉得奢侈了,我对那个声音说。 可就在这时,她忽然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我的心顿时在喉咙眼砰砰乱跳,我赶紧胡乱摸索过水杯,咕咚咕咚连灌几口水,好把要蹦出来的心脏给咽回原位。 冷静,冷静! 但我已经没办法冷静了,因为她又从包里掏出一个钱夹,然后数着出几张有零有整的钞票,直接从桌子上推到我眼前! “这是……?”我既晕厥且懵逼地问道。 “昨天的饭钱啊,不是你替那个渣男结账的吗?”她说。 “啊!” 我恍然大悟,她原来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女生,那个让江黎和无数男生吃了闭门羹的女生。 “你就是那个性冷……”我差点把男生们叫她的绰号脱口喊出来。 “对,我就是那个性冷淡。”她倒不想回避。 我脑海中使劲回想着男生们经常谈论的那个名字,沈什么来着,沈…… “你是沈、沈、沈喻同学?”我上牙撞着下牙,吐字都不清楚了。 “谁跟你是同学?”她冰冷冷地说。 我低头看了一下桌上的钱,七十八块,正好是昨天小酒馆买单的钱。 “啊!你怎么知道我花了这么多钱?” 我心里忽然一阵狂喜——她对我的事儿怎么这样清楚?莫非她还跟踪过我?莫非她有点儿重口味,不喜帅哥喜庸男,看上我了不成? 我忍不住摸向自己的脸——我的脸难道有什么魅…… 但她的话转瞬就浇熄了我近乎梦呓的念头。 “你是不是做白日梦呢?” “对——没、没有……” 她冷笑一声,接着说下去。 “江黎这种人,纯属葛朗台和夏洛克的结合体,买瓶可乐都舍不得自己出血,吃个煎饼都磨着人给双份香菜。所以,他失恋喝酒肯定会去后街价廉物美的饭馆,因为那就是他认知范围里的极限了。 “所以我去饭馆一打听,果不其然,老板说昨天来了个嚷嚷着请客但装醉不结账的人,他对这个渣滓印象特别深刻。老板还说,听你俩说话,好像是同班同学。我问了下结账的那个冤大头的样子,然后去教务处查了下你们系上次期末考试的成绩单,就知道了你的名字。然后又翻了你的选课记录,知道你今天会在这里上课。这不来到阶梯教室之后,我按照饭馆老板描述的样子一眼找就找到你了。” 我听得目瞪口呆。 “查我们班的考试成绩,就能判断出我是结账的冤大头来?” “对啊,我先筛选你们班上考勤很好、成绩不高的男生,这样的人实诚但脑子不好使,容易被江黎那种人盯上利用,一共筛选出五个人来。我又翻了翻五个人的课程安排,发现有两个人选了中国文学欣赏,喜欢文学的人都有一定的同情心,有同情心的人才容易被一个失恋但人缘不佳的同学拉去喝酒。最后,我又看了这两个人文学欣赏课的试卷,浏览了你俩最后一道大题的答案,就把你筛找了出来。” 她这么一说我想了起来,去年文学欣赏的最后一道题的题目是“试分析一位唐代诗人的代表作品及其所受社会背景的影响”。 “我选着分析的是李商隐的《春雨》。” “对啊,另一个人分析的是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这个——难道也能看到区别?难道从《春雨》能看出我更多愁善感?”我诧异地问。 “不是。”她看着我,简洁地说出两字。 大概是看我脸上露出非知道真相不可的表情吧,她顿了顿又接着补充道:“做考试题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得分,而要做这种主观题,就应该选自己更容易操作、容易得分的题材。你想想,那是一道分析社会背景的题,可是你不选有明确历史指向的诗歌,却选了一道主题模糊、分析起来难以入手的《春雨》,你说你脑子是不是缺根弦儿?像江黎那种满脸写着‘我特鸡贼’的渣男,不骗你这种弱智还能骗谁去?” 她说完这番解释,便拎起书包站起身来。 “可是我虽然选了《春雨》,但回答还是得了高分啊……”我还在努力辩解,使劲想跟她讲明白。 “浆糊。”她嘟囔了一句,然后穿上羽绒服,拉上拉链,把双肩包挎在单肩上,用冷漠得不能再冷漠的表情低头看我一眼,然后转身离开。 我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又看看她放在桌子上的七十八块钱,呼吸不知不觉又困难起来,因为我忽然意识到了一件很美好但又极残酷的事情—— 她可能用这七十八块钱,把我整个人生的股权都通盘收购了。 第四章 沈喻 我初识沈喻是在大学二年级。那时候我二十一岁,而跟我同届的她只有十九岁。 也就是说,她十九岁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非凡的气场。 自从那一面之后,我脑子里便萦满了她的影子。作为一个读书读傻的人,我深谙“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道理。于是在追她之前,也曾试着去了解她的背景。我开始跟他们系的老师同学套近乎,拐弯抹角,明察暗访,打听关于她的一切事情。 但刺探来的结果让我更加迷惘,因为她之前的经历简直如同云遮雾罩,谁都无法说清她的来历和背景。 “从来没见过她父母,据说都在国外。”她同班同学这么说。 “刚入学的时候,她是一个人背包来的,没有爸妈陪着送过来。”她同寝室友这么说。 “学生档案是隐私,不能乱查——可是,我帮你瞅一眼吧,别外传啊!”学生处老师对我说。 她从电脑里输入“沈喻”的名字,然后愣在了那里。 “她的登记信息——奇了怪了!” 我赶紧伸过头去,只见档案表格里登记着沈喻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籍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中学信息等等。看她登记的家庭住址,她来自省会淞山市。 接下来就比较奇怪了,后面有一栏叫“户主姓名”。学生一般都还跟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所以大多登记的都是父亲的名字。 而沈喻却不一样,那栏登记的却是她本人的名字。 这还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她的“家庭关系”和“紧急联络人”这两栏都空着,只有“紧急联系方式”中有一个淞山的座机号码。 我别的能耐没有,但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只扫了一眼就把那个号码记了下来。 “诶?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没有父母信息?”我问老师。 “这些是根据户口本信息录入的,应该还有她户口本的影印件。”老师打开一个链接,果然从系统中调出了她的户口本信息。 果不其然,沈喻的户口本上只有她孤零零一个人,没有父母,更没有兄弟姐妹。 “奇怪,奇怪。”学生处老师使劲摇着头说。 我从学生处告辞出来,试着拨打那个紧急联系电话。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是空号,请……”甜美的女声在我耳边响着。 “干嘛呢?”另一个更加甜美的女声在我背后响了起来。 “啊?!”我惊讶地转过身去。 沈喻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背后,她正背着双肩包,眯着眼睛看着我。我因为转身太猛,差点蹭到她的胸上。 “你……活腻了吗?”她顷刻瞪圆双眼。 “对、对不起……” 因为过于仓促,我都忘了挂断手机,里面的提示音还在不停响着。 “rry, the subbsp;you dia1ed……” 我刚要挂断,谁知道被她劈手夺了过来。她看一眼手机屏幕上的号码,顿时龙颜大怒。 “早听说你在打听我隐私,一直盯着你呢!看你从学生处出来,然后鬼鬼祟祟地来打电话就知道你没干好事!”她举着我手机,一副要摔在地上的样子。 “别别,我错了……”我赶紧求饶。 “以后不准再刺探别人隐私,否则有你好看!”她把手机丢给我,然后转身走开。 我心一横,快步追了上去。 “那、那个,你能……” “不能!” “你、你能做我女……” “闭嘴!” “能做我女、女朋友吗?”我终于把这句话完整地吐了出来。 “滚!”她头也不回,加快脚步朝图书馆走去。 这便是我第一次向女生表白。之后在大学里两年多的日子里,我断断续续,先后又向她表白了八次。 “你烦不烦?”她问我。 “不、不烦。” “我都替你觉得烦!” “那估计咱俩对‘烦’的定义不太一致……” 岁月如梭,一晃两年多过去,我和她就这样耗到了大学毕业。 毕业之后她出国留学,我便进了这家文化公司,过着补锅加背锅的日子。 但就在工作第三年的时候,我补锅居然补出了狗屎运。 当时公司准备做一套丛书,可其中有个作者的文笔过于汪洋恣肆,整篇文章错别字连篇。“的地得”用不对也就算了,关键还全部用错。 出书需要一套编辑、校对和加工的工作。但看这两位作者的稿子,“编校加”基本上等于重写,所以同事们都不想接任责编。 就这样,主编又想起我来。 “肯定是本畅销书,你做好了,给你收益分成!”大概也觉得任务过于繁重,主编使劲拍着胸脯给我许愿。 我猜不透主编的意图,于是决定约作者见面聊一下。结果那天来了一个二百多斤,走路都呼哧呼哧喘气的胖子。他侧着身挪进小会议室,然后一屁股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 塑料椅顿时发出一阵悲催的惨叫,好在它勉力维持,最终还是痛苦地支撑住了超负荷的压力。 “您是……?”我问。 “俺就是‘白小纯’。”他说,“你们主编,是俺大舅。” “啊……”我愣了三十秒,“您的两本小说,还挺不错的,就是这‘的地得’……” “我故意用错的,先锋作者,行为艺术。”他说。 “好吧……”我举手投降。 他有一种“傲慢怼”的本事,我们俩根本无法沟通。我只好毕恭毕敬送他到电梯口,看着他努力把自己塞到里面。 主编正好路过,他朝胖子挥挥手,然后拍拍我肩膀。 “这作家是棵好苗子,小言,我给了你好资源啊。努力吧,有了收益肯定给你提成。” 我只好点点头,看来这本书只能自己帮他重写了。 好在我从小记忆力超群,脑子就跟扫描仪似的,任凭多长的东西,只要看上一眼,立刻就能从脑子里调出图像来。 但饶是这样,我还是花了三个月时间扎进白小纯芜杂的小说里。每天用十几个小时改写,弄得眼睛都快瞎了。 同事们都在窃窃笑我,就连老郑都来劝我。 “要不——算了?不行推掉这份差事得了。” 我摇摇头,推?推给谁去?本来都是大家不做的东西才扔给我的,我就是公司的recyc1e,我要再不做的东西,就只能永久删除了。 可主编能让我删除他外甥的作品吗? 人算不如天算,虽然耗费了我半年心血,但白小纯的书一炮而红。不仅红了,还很快以高价转卖了影视改编权。 “俺是个胖子,但是个有才的胖子,俺肚子里装的都是才华!”他“啪啪啪”拍着肚子接受采访,说话跟之前一样理直气壮。 我连着出了他两本畅销书,还卖了改编权,主编终于念起我的好,他力排众议,给我分了笔不菲的奖金——当然,他自己拿了更大的一份。 那时候房价还便宜,我靠这笔钱当首付,在城乡结合部买了套一居室的房子。 签了购房合同的那天夜里,我兴奋地哆嗦着,给在国外留学的沈喻打去越洋电话。 “我终于买房了,咱有房了!”我激动地说。 “闭嘴!!你买房干我什么事儿?!”她一句话怼了回来,我都能想象出她鼻孔喷着冷气的样子。 “嘿嘿嘿……”我还是激动地傻笑着。 “有病!”她骂我一句,但没挂断电话。 “我等你回来。”我说。 “回你个头!”她终于啪地一声挂断电话。 “嘿嘿嘿……”我已经习惯了她这种对话方式,所以还兀自拿着话筒,继续不停地傻笑着。 之后其他同事对我的奖金艳羡不已,他们纷纷找主编做工作,最后我还是被调去“善本辑录”这种不冷不热不急不缓的项目里,重新过起平庸平常平凡平淡的日子。 其实有时候吧,挺怀念那个叫白小纯的胖子的。 但有一件事,老天却是的的确确地厚待了我。 那就是沈喻一直没有恋爱,更没有结婚。 这么多年她身边倒并不是没有追求者,但她却一概视而不见。 当初她大学毕业后出国留学时,我每天都提心吊胆,虽然每天都能想出各种办法来联系她,但总怕某天我们之间那条若有若无的线断了。 她也几乎不跟我谈起感情上的事,我的消息、我的电话她也总是回、总是接,但如果想前进一步,她总是理智地回避开来。 我时常也忍不住跟她表白,但总是被她一句话给撅回来。 “我是独身主义者,你知道的。” 或者是—— “你赶紧放弃吧啊,去找个善良体贴能过日子的女孩。我呢,估计前生前世是棵歪脖子树,还是吊死过皇上的那种,所以这辈子不会结婚的。你别再跟我这儿浪费时间了。” 但我百折不挠,屡败屡战,被拒就被拒嘛,被拒是正常的,不拒是不正常的,想开了也就那么回事。 再说,只要她不讨厌我,我就蹲在她这棵树旁边守株待兔怎么了。我还是阿森纳球迷呢,每年都上树等引援是我们枪迷的独特气质。 “要不——算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老郑又劝我。 那些日子辛小若刚来公司实习,她坐在旁边冷笑一声。 “切,他这种行为啊,有个专用新名词,叫做‘跪舔’。而‘跪舔’的人呢,就叫做‘舔狗’。” “狗就狗嘛,狗狗多可爱。”我喝了口可乐,打着嗝说。 辛小若瞥我一眼,脸上露出愤愤的神色。 “你那样子——别侮辱狗狗好不好?!” “就是嘛,简直无可救药。”老郑慨然长叹后冲我说,“不过,曾经沧海,除却巫山——我有时候还挺羡慕你的,能锲而不舍,守着这么一段感情。啧啧。” “羡慕什么啊!都是臭直男。”辛小若嘟哝道。 我没再理他们,因为在这段感情里,我也并非总是被动,也常常绞尽脑汁,想出各种话题来吸引她的注意力。 不久之后,就在她国外论文刚通过的那天,我又主动给她打过电话去。 “又找我干嘛?” “庆祝你一下你论文通过啊。你今天下午还微信通知我的。” “我的微信里不还有半句话,让你不要找借口庆祝嘛。”她冷冰冰地说。 我一时语塞,这时忽然想起小时候在潴龙河遇到黑船的事,觉得这倒是个新鲜的话题,于是就把它讲给沈喻听。 她在太平洋那头默然不语,我一度以为她已经睡着了。 “喂,是不是听累了?”我问。 “没有,认真听着呢。”她这次居然语气认真地回答我说。 因为有时差,我怕她真的困了,于是用飞快的语速把小时候那件奇怪的事讲完。语音那边依旧悄然无声。 “还在吗?”我又问。 “在呢。”她终于低声说,然后她又顿了一顿,似乎在想什么事情,但最后她还是说出一句让我振奋的话来。 “咱们俩,可能是同一类人。”她简洁地说。 “什么?”我一下子愣住了——我跟她是一类人?我何德何能,会跟女神是一类人呢? “见到黑船之后,你有什么变化吗?”她又开口问道。 “毫无变化。”我想了想说,“除了记性好,你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得——这算是吗?” “说正事儿呢!少耍贫嘴!”她语气听上去有些严厉,我赶紧住嘴。 “那——你们家,关系和睦吗?幸福吗?”她没头没脑地又冒出一句话来。 “……挺好的啊,我爸妈都是老实巴交的人,对我也很好。” “哦。”她停了下来,想了想,继续又说。 “我想回国了。到时候,你去机场接我吧。” “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相信吗?我小时候,也看到过一模一样的黑船。”她似乎在使劲压抑着语气里的情绪,“然后,我的家就分崩离析了。我想知道为什么。” 我满头雾水,本想继续追问,但在话筒中却听到了她轻轻打呵欠的声音。 “你累了吧?那就赶紧休息吧。” “嗯。”沈喻语气有些疲惫,她咔哒一声挂断了电话。 后来,我每每想到这段经历,都会觉得十分后悔。 如果那时自己胆子再大一些,再多问一些就好了,起码会搞清楚她心里纠结的原委。 如果之后自己推理能力再强一些,不再那么佛系一些就好了,起码会穷究到底,把黑船事件早点研究通透,那我们或许就能早一点发现悬在城市上空的危机。 不过谢天谢地,沈喻真的回来了,这是我期盼了许久的事情。 她回国的时候,我自然跑机场去接她。为了这个,我还急急忙忙买了辆二手的标致车。 我一直以为她是想查清黑船,所以才回到国内。但她回来之后,却鲜少提及黑船的事。甚至有时我无意提及,她都沉默半晌,然后又想办法岔开话题。 她之前曾说过,黑船发生后,她的家庭便支离破碎了。这句话让我想起当初学生处登记信息里,她独自一人在户口本上,没有父母信息的事情。 我猜,黑船肯定引发了什么不幸,对她打击或许过于沉重——她可能没做好准备,或者还没有鼓起勇气去直面这段往事。 所以,我和她的关系,其实也并没有起太大变化。 沈喻回国后并没有去北上广这些大城市。她回到了魏阳这个区域中心城市,在魏阳大学里出任教职,并一手帮学校开设了逻辑学专业。 我经常跑到学校去找她,据选她课的学生说,她是个不讲情面的严肃型老师,对待学生就像对待我一样冷面无私。 “桩哥,能不能帮我求个情?上次我跟外校女友出去约会,被沈老师点到,要扣我考勤分。”一个姓薛的男生拦住我说。 “我……试试看。”我不好推辞,但也心怀忐忑。 “拜托了!”他朝我作个揖,一溜烟跑没影了。 我抱着电脑,坐在教学楼的楼梯上,又重新看起不久前地狱来客留下来那本册子。 我请影印公司帮忙,已经将册子内容做成了电子版,这样翻起来比较方便,也不会破坏脆弱的原本。 虽然地狱来客跟我提及过黑船的事,但我深知沈喻有些忌讳这个话题,所以并没有将遇到地狱怪人、拿到一本考古小册子的事情告诉她。 我在电脑上翻着影印下来的册子文本,里面关于西夜国的记载,除了这个国家后来万人无踪的内容外,册子里还有一篇《西夜灭蒲犁三国牒文》,看样子是下面的军镇报送给都护府的文书。 我后来查过资料,西夜国是安西都护府的一个小国,但它在唐朝的时候突然壮大起来,还攻灭了附近的蒲犁、德若和依耐三个国家。 但出乎意料的是,西夜攻灭三国后,并未霸占城池或者劫掠财富。他们把三国百姓全部迁到国都呼犍谷城当成奴隶,而且最有意思的是文书上记载着—— “……西夜……尽掠三国铁釜归之……” 铁釜就是铁锅,意思就是,西夜国把三个国家的铁锅都抢个精光,带回了自己的国都。 西夜国也太狠了,不但人都抓走,连做饭的锅都不放过…… 我捧着笔记本正在傻笑,忽然听到一串清脆的高跟鞋声传过来。 我赶紧合上电脑,斜着抬头看去,只见沈喻下身穿着齐膝格子裙,上身穿一件白衬衫站在我面前。 她腿上没穿丝袜,两条腿光滑洁白,简直就像刚漂洗出来的丝绸,让我忍不住……咽口唾沫。 “又歪歪呢吧!”她使劲咳嗽一声。 “没、没没……”我连滚带爬站起来,“在看、看书……” “一说谎就结巴!”她跟我擦肩而过,兀自噔噔噔朝楼下走去。 我仓皇地追上她,周围有几个女生忍不住在窃窃笑着。 “选你课的,有个姓薛的男生……”我边小跑边气喘吁吁地说。 “你是替他求情吗?倒挺忠人之事的。”她半回着头,用眼角余光扫着我说,“杜万芊知道吧?校园一霸,不遵守纪律,我照样扣她考勤分。” “何必这么斤斤计较,你这样会招人恨的。” 她忽然停住脚步。 “人活着,不是招人爱,就是招人恨。”她说了一半,终于语气有所缓和,“既然你提起这事儿,那就让他写个能打动我的检讨吧。” “嘿嘿嘿,得嘞。”我心花怒放,不是因为沈喻同意我的说情,而是因为她居然卖我人情。 “你要去游泳吗?我也带了泳具……” “今天不去游泳了——警局来人找我,他们说有案子需要我帮忙。”她说。 “找你?”我惊讶万状。 “对,不行吗?他们需要逻辑分析。” 这便是沈喻接到的第一起案子。案子是一起连续入户抢劫杀人案。 我没有参与这个案子,后来的细节,也是高中同学林瑛告诉我的。 林瑛是警局新锐,刚被提拔成刑侦副队长,我们俩高中时候曾短暂同桌过。我还记得那时候她穿着格子裙,留着马尾辫,上来就拿起尺子,拎根粉笔,唰地在桌子中间画出一条三八线。 我目瞪口呆——大姐,这是小学生搞得玩意儿,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幼稚啊。 “我,”她指着我,摇着手指头说,“从来就没跟男生同桌过!” 没想到过了几天,她又主动拿起桌布,把那条粉笔线擦掉了。 “留着它,袖子上老蹭灰。再说,你这家伙比女孩还腼腆,看上去还凑合。”她卸下心防,把抹布往后面一扔,爽快地冲我说道。 凭着这层老同学关系,我很快也跟警局的人熟络了起来。自从打听到林瑛在警局后,我也时常请这位女队长吃饭,以便探听一些沈喻的动向。 林瑛此时正坐在我对面,她面容清秀,穿着牛仔裤、白衬衫,齐耳短发上有条黑白相间的发带,她胸口衬衫领口处还挂着一副太阳镜,看上去完全没有新晋副队长的样子,倒像个在找工作的大四学生。 “哎,你给我说说,就那个连续杀人案,她是怎么破的?”我央告林瑛说。 “她的事儿你是无论巨细都想知道啊。”林瑛盯着我,嫌弃地皱着鼻子说。 “讲讲嘛!” “你呀,拿着结婚的钱来请我吃饭,所以于心不甘,想套点儿情报出来吧?”林瑛嗤笑着,“行,满足你。啧啧,一说起那个案子,我就觉得沈老师简直——就像神仙一样。” “快给我讲讲。” “那个案子你听说过吧?” “当然。” 那起案子曾经轰动一时。 三起连环案发生在滨江小区的十五号楼,而且前前后后不超过半个月。凶手的作案方式十分简单,又十分神奇。 案子发生时间都在午夜,发生地点都在楼房的高层,遇袭的分别是三个独居白领租客,都是男性。 第二个受害人可能没有一击致死,在死之前,他还拨通了12o的急救电话。据12o讲,那电话响了一声就被挂断了。 袭击的方式都是用钝器击打头部,要迅速制伏和杀死三个年轻男人,这个人必然是孔武有力的青壮年。 死者的房间里都有被大面积翻动的痕迹,被拿走的财物都是现金。而一些很贵重的物品,比如首饰、电子用品和奢侈品包包等,凶手都弃之不顾。 一名受害者家里还藏有两根金条,凶手把它们翻出来扔在地上,但依然弃之不理。 更奇怪的是,警方始终没有搞清楚这个午夜凶手的现场出入口。 受害者家里的门窗都没有被撬扒的痕迹,外锁锁孔也没有撬痕。 照理来说,这样的情况应该属于熟人作案。但经过排查三名受害者的关系,发现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没有共同的朋友或者同事。 他们都是租客——实际上这个小区原来是个市郊的老小区,小区里的年轻人大多搬到了市区,剩下的都是一些独居的老人。 不过风水轮流转,近两年魏阳市在滨江小区附新开发了一个金融物流园区。滨江小区生活设施齐全,租金也比新建小区便宜,所以大部分住家又变成了白领租客。 他们早出晚归,工作负担很重,吃饭大多外卖解决,基本上都互不相识。 尤其是第二名死者刚搬到魏阳不久,他是住进滨江小区的第三天遇害的。他在魏阳无亲无故,在他的公司里,好多同事甚至还不认识他。 所以,熟人作案的嫌疑第一个被提出来,又第一个被排除掉。 林瑛他们随后又想到了快递员或者外卖员作案。 但是随着调查进展,这两种可能性也被排除。 快递员不可能午夜送快递,即使送,租客也会起疑心,不会给他们开门的。 而外卖员也不能凭空敲门,要能敲开门的话,必然是租客叫过外卖。但警方调查了三个遇害者的手机,没有发现有平台订餐或者电话订餐的记录。 而且,林瑛他们还面临着另一个奇怪的问题。 那就是——凶手作案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三名租客都是年轻人,现在整天都移动支付,他们一般都不留什么现金在身上。 事实上凶手杀人后也并未抢走多少现金。虽然算不出三名遇害者家中留存的现金金额,但是警方调查了他们的取款记录,三个人近一月取款额都不超过三千多块钱。 也就是说,凶手闯进门,杀了三个人,却抢走了不超过三千多块的财物。 他这么大张旗鼓地作案,难道就为了这么一丁点儿钱? 实际上,在第二桩命案发生后,林瑛就大胆地提出了一个假设——那就是凶手应该在寻找什么东西。 毕竟,凶手的作案地点都是同一栋楼内。 十五号楼是旧式塔楼,有二十六层,每一层有十二个房间,也就是一共有三百一十二户。 林瑛提出一个推测,凶手有一件很重要的物品,这东西价值很高、来源非法,但不小心被路过的人捡走或者取走了。 等凶手发现时为时已晚,他眼睁睁看着那个人拿着自己的东西,消失在了高高的十五号楼之内。他冲进楼里,却发现这栋楼的住户如此密集、庞杂,他根本无法判断捡到自己东西的人住在哪个楼层、哪个房间。 怎么办? 好在凶手也并非全无线索,他应该看到了捡东西人的背影,知道那是个年轻男人。 他在十五号楼蹲守,先后袭击了两个年轻人。为了转移警方怀疑目标,他造成了入室抢劫的假象。 凶手之所以不抢走珠宝首饰、贵重物品,是因为那些东西一来不好变现,二来也并非他寻索的目标。 林瑛按照这种推理,她派人在十五号楼下盯防,然后联系其他市县的警局和缉毒队,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重大盗窃或者毒品贩卖案发生。 可惜的是,她收到的信息大部分都是消极的。 更打击林瑛积极性的是,在严密的盯防之下,十五号楼又发生了第三起案件。一个小伙子在凌晨一点遇害,而蹲守的警员并没有发现有陌生人出入楼内的踪影! 难道凶手就在楼内?! 林瑛迅速组织了对十五号楼住户的逐一排查,但排查的结果,却是没有什么结果。 楼里没有符合警方推测条件的住户,也没有找到符合犯罪动机的人。 正当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市局的领导不知怎么找到了林瑛。 “朋友圈最近有篇文章,介绍咱魏阳的一位逻辑专家,要不找她来咨询一下?” “领导,您比谁都清楚吧,逻辑学跟刑侦学可是两个概念。”林瑛不悦地说。 “兼听则明嘛。” 林瑛想想也是这么个道理,如今案件遇到了瓶颈,自己也暂时没什么办法,找个人来聊聊,或许能开阔一下思路。 她于是给魏阳大学打去电话,接电话的教务处主任却有些踌躇。 “逻辑系的沈老师吗……” “听您的语气,是学校有困难吗?”林瑛问。 “不不,警方的要求,我们一定尽力配合。只不过这个沈老师,脾气有些古怪,平时也不愿cia1……” “这是专业咨询,不是cia1。”林瑛回答说。 她其实也做好了准备,因为一般来说,专家教授有点脾气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没想到的是,事情似乎进展得颇为顺利。 那个传说中乖戾的沈老师居然一口同意了警局的邀请,当天下午上完课,她就出现在警局里面。 “……还有这么漂亮的大学老师……”新入职的女警员余以清瞪大了眼睛说,“连我这个女人都忍不住爱上她了……” “小余,你难道不喜欢男人吗?”早来一年的男警员施鲢边盯着沈喻,边问余以清道。 “男人?呵呵……”余以清冲他冷笑着。 虽然沈喻天生有张冷漠脸,但林瑛仍然笑呵呵地把她迎了进来。 “沈老师,您喝茶吗?” “不用了,中午我把发来的材料看了一下,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啥玩意儿?”小余替林瑛把疑问顺口讲了出来。 “我需要确认一些预设前提的准确性,”沈喻没有理会小余的质疑,自顾自说道,“第一,你们确定第三宗案件发生时,十五号楼没有任何人从任何通道进出楼内吗?” “这个……十分确定。”林瑛说。 “第二,你们确定能排除楼里所有青壮年租客不是嫌疑犯吗?” “这个……” “请不要犹豫作答,这很重要。”沈喻直截了当地说。 “哎,你看起来挺顺眼的,说话怎么这么不顺眼——这可是我们队长!”小余朝沈喻嚷嚷着。 林瑛朝余以清做个手势,然后简洁地说:“确定。我们认真搜索了各个青年租客的房间,没发现和现场相关联的证据。” “现场关联的证据是指?指纹或者dna信息吗?” “实际上,现场并没有提取到这么直接的线索。我们是通过伤口高度、角度、伤痕,用技术手段,分析出嫌疑人身高体貌的。这个分析是准确的。” “但和那些租客对照不上,是这意思吗?” “没错。所以,基本上暂无头绪。” “明白了,谢谢这位队长。下面我大概说一下自己的分析,这其实是个简单的三段论问题。 “不过,讲起三段论来,还是先说说我看卷宗的第一直觉——那就是,究竟凶手是何种身份,才能让不露痕迹地进入到三个被害者家中,然后又轻而易举地将三人锤头致死呢?” “这也是最大的疑点——沈老师难道有答案吗?”林瑛微笑着反问道。 “当然有,原因就是被害者对相对力量的绝对自信。” “啥……玩意儿?”小余被绕晕了。 “好,那就不说这个了……”沈喻继续说,但她的话又被施鲢打断了。 “这位漂亮姐姐,说起话来好像跳跃性很强的样子嘛。” “……还是继续说三段论。”沈喻不睬贱兮兮的施鲢和气呼呼的小余,“大家都是搞刑侦的,对三段演绎肯定应用得熟门熟路。所以我也不班门弄斧,就直接说结论好了。 “我们先把十五号楼看作一个封闭的范围,在这个范围里,存在着两种住户,一种是留居的老年人,第二种是租客。 “现在警方已经确定了两个前提:凶手就在十五号楼内,凶手不是租客。 “所以,十五号楼的若干住户又兼容着两种身份,一种身份是受害人,另一种身份则是凶手。 “这便形成了一个简单的三段论:十五号楼里有留居老年人和租客两种住户,凶手就是十五号楼的住户——凶手不是租客——所以,凶手是老年人。” 林瑛和同事们愣在了那里。 “所以,这就是那些年轻房客开门的原因。如果门外是一个颤巍巍发病,向邻居求救的老人,他们非但不会丧失安全感——因为相比之下,自己的力量比一个老年人强大许多——甚至,他们还会泛起同情心和责任感。 “他们急忙打开门,把那位老年人迎进来。有的人可能把老人扶进屋子,有的人赶紧去打急救电话,但他们丝毫没有注意到老人袖管里藏着的凶器…… “不过我认为,第一起案件应该是被诱发的心理失常暴力行为。不过,凶手在一时激动犯恶之后,意外获得了心理满足感和依赖性,他于是不停寻找合意性的目标,开始了在同一栋楼里的屠杀……” 沈喻做完分析之后不久,滨江小区的系列杀人案就破获了。 嫌疑人果然是一位老人,而且还是一名女性。 她年轻时身体就好,底气十足,而且脾气执拗,嫉妒心特别强。 后来退休之后,她又特别注意强身健体,所以虽然白发苍苍,但体力其实很好。 而她杀人的原因令人瞠目结舌,竟然是为了摆脱老年人的孤独。 嫌疑人有一个儿子,儿子又给她生了一个孙子。儿子在某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是个空中飞人,一年到头也不探望母亲几次。 嫌疑人十分疼爱自己的孙子,孙子也上了大学,正忙着读书和谈恋爱。有时候嫌疑人想孙子了,给他打个电话,但不是无人接听,就是被瞬间挂断。 第一宗案发那天半夜,嫌疑人突然觉得自己心里难受,她拨打儿子电话,但一直是忙音。她想打12o,但又怕急救车来之前自己也没人照顾。 她记得走廊拐角的那家有个租房子住的年轻人。她捂着胸口走过去,按响了他的门铃。 年轻人从猫眼望去,看到是邻居老人捂着胸口站在门前,他急忙拉开门,询问她怎么了。 嫌疑人说自己难受,年轻人赶紧把她请进屋子,给她倒了一杯热水,然后给手机开机,准备打急救电话。 就在这时,嫌疑人无意中看到了房间里的一幅照片。 照片里,年轻人扶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两个人笑得十分开心。 嫌疑人问,这是谁? 年轻人回答说,这是我奶奶,小时候最疼我,有时候离家久了,真想奶奶做的饭啊。赶明年工作稳定了,我得把她老人家接魏阳来住上一段时间。 嫌疑人心里的嫉妒之火腾地就燃烧起来——为什么那个奶奶,能有这么好的一个孙子呀! 她越想越气,这时候瞥见旁边有个铁艺花瓶。一股邪魔般的力量控制了她的双手,她突然觉得胸口不痛了,她站起来摸过去,伸手拿起花瓶…… 没想到的是,她的动作被正等手机开机的年轻人看到了。 奶奶,您这是?年轻人问。 哦,我看这花瓶好看。 年轻人没有多说什么。这时候手机已经开机,他低头开始拨打电话。 “咚”的一声,重重的花瓶底座凿穿了他的后脑勺。 嫌疑人杀人后,不知怎么反而更加冷静下来。她觉得心脏跳得更稳,呼吸也更顺畅起来。 她还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然后走进里屋,把年轻人的所有东西都翻了出来,造成入室抢劫的假象。 一切能识别身份的东西,不管多么贵重,她都一律不要。她最后只从抽屉里带走了五百多块钱现金。 流通起来的人民币是无法追寻踪迹的,她边想着边起身,想办法抹去了自己来过的所有痕迹。 至于这个花瓶,还是带走扔掉吧。年轻人只是个租客,家里少个花瓶,大概是查不出来的。 出乎嫌疑人意料的是,第二天年轻人的死就被单位发现了。小区发生命案的新闻传到网上之后,她很快就接到了儿子主动打来的电话。 妈,您没事吧?可吓死我了!您这几天哪儿也别去,明天我去看您去!儿子惊慌地说。 第二天,儿子带了全家人赶到滨江小区,嘘寒问暖了半天,还给房门口安上了警报器。 第三天,儿子出差,他又委托孙子来探望奶奶。孙子带来了女朋友,那女孩长得特别乖巧,还在家里帮奶奶做饭。 原来小区里死人还能常见到家人啊,那就让他们死下去吧…… 嫌疑人心里这么想着,又故伎重演,接连做出第二起、第三起案件,只不过她的作案工具从花瓶变成了一把老扳手。 第三起案件发生后,儿子彻底慌了神,他赶到小区,把老母亲接到自己家里居住。所以警方排查十五号楼的时候,也并没有进门排查嫌疑人的住处。 这便是沈喻协助警方破获的第一起案件的真相。今天听林瑛一说,我越发觉得自己所爱的女人简直酷到了极点。 “厉害,太厉害了。我真是没看走眼。”我边吃着东西,边对林瑛赞叹道。 “人家厉害关你什么事儿?你就死了心吧。”林瑛开始规劝我,“像你这种佛系追女仔的,啧啧,真少见。真不知道是她不正常还是你不正常。” “为什么不追?她难道说自己终身不嫁了?她只说是独身主义者而已。” “这俩难道不是同一个意思?” “起码从形式逻辑上来说不是一个意思吧——我最近也在研究逻辑学,为的是跟她有共同语言,嘿嘿。” “行吧,你这么努力,说不定还有一丝可能呢。”她似乎在安慰我,但我在这件事上听什么鼓励和安慰都觉得是真的。 “那我就还有希望——你觉得我像备胎吗?” “你别侮辱备胎好不好,你充其量也就是个防滑链。还有,你约我吃饭还选在大学旁边,是不是等着吃完饭,正好那边儿下课铃也响了,你好一抹嘴就冲过去献殷勤啊?” “谁去献殷勤?”我装作懵逼地反问。 林瑛瞪我一眼,刚好她的微信响了起来,她低头看一眼手机,拿起餐巾擦擦嘴,然后急匆匆站起身来。 “不跟你贫了,又来了一个大案子,我得赶紧去趟现场。” “哎,我花了两百块钱请你吃饭,才聊了五分钟不到呢。” “瞧你没出息的劲儿!哦,对了,我给你支个招,最近有部片子叫《6垚知马俐》,讲的就是备胎和女神的事儿。你可以请她去看看,万一她那铁石心肠被打动了呢。”林瑛撇下这句话便匆忙离去。 我看着林瑛走远,又看看桌上的饭,自己慢慢吃完,然后在附近电影院买了两张票。瞅着快到了沈喻下课的时间,便急忙朝魏阳大学的教学楼赶过去。 今天运气特别好,我刚进楼门口就看见她从楼梯上走下来。 “你又来干嘛?”惯常的开场白,惯常得简直都快灌肠了。 “干嘛说又?”我赶紧冲过去想帮她拎包,不过她自己把包挎在了肩上。 “昨天来了,前天来了,大前天,大大前天,大大大……算了,你来学校找我都快成本质规律了。” “真没有。我刚看过书里的概念,规律具有必然性、客观性、普遍性和永恒性。我来学校找你其实都是巧合嘛,比如今天我就正好路过这边,然后突发奇想,想请你去看个电影。” “你还在背书呢?——什么电影?”沈喻快步前行,我在后头紧紧跟着。 “《6垚知马俐》。” “不看。” “挺好看的。” “不就是说的备胎的事儿吗?你觉得你像备胎吗?”她忽然停住脚步,回头反问我一句,把我问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像。林瑛说我不够格。” 她噗嗤一声笑了。 “我声明一点啊,我从来没把你当过备胎。” “那我是不是可以转正了?” “去死。”沈喻瞪我一眼,“你开车没?” “开了。” “那拉我去杀人现场吧。林瑛说是个大案子,需要我过去,手机上已经有十几个未接来电了。” “那……”我拿着手里的两张电影票有点犹豫。 “走吧!这次不去了,下次我请你看!” “真的?!我把车停在学校门外马路边儿了。我这次能进去现场瞅一眼吗?” “你不怕吓着?”她没回头看我,目视前方咯咯笑了。 “你都不怕,我一个大男人怎么会怕?” 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在沈喻面前好好表现表现,也好让她对我刮目相看。 第五章 三颗人头(1) 我把林瑛发来的地址输入导航里,然后开车载着沈喻直奔案发现场。 案发地点在天心庄园小区。这个地方原来也是城郊结合部,后来被魏阳最大的开发商金襄地产买下,拆迁建成了知名的高档社区。 我开车驶进小区,拐了个弯就看到一栋别墅前停满了警车。我和沈喻下车,看见一个短发的女警官守在楼门口,她叫余以清,是林瑛的下属。她留着很短的头发,穿着整齐的警服,有一双苗条匀称的长腿。 “沈老师,您可来了。”余以清忙跟沈喻打着招呼。沈喻跟她点点头,牵着我袖子就朝里面走去。 “等等,他不能进去吧?”我常去警局找林瑛,所以余以清早就认识我。她故意笑嘻嘻地把我拦下来。 “这次需要他的帮忙。”沈喻解释说。 “需要他进去当喷壶吗?”小余揶揄我。 “余以清小姐,你身为堂堂人民警察,说话不要那么刻薄好伐?”我也反唇相讥。 沈喻没再说话,她仍旧牵着我衣服往楼里走去。我犹豫了一下,想去拉她的手。没想到她手上仿佛长了眼睛似的给我狠狠拍了下来。这搞得我满脸尴尬,一直不敢看她。 别墅有两层,凶案发生在第一层。林瑛正在站在门口,眉头紧蹙。出乎意料的是,她看到我倒没有觉得奇怪。 “就在里面,杀人案。”她对沈喻说。 我心理斗争了下,毕竟自己没见过死人,更没见过杀人现场。我平时也比较佛系,就算夏天蚊子叮我,我也只是打开窗户把它们轰出去——即使这样有可能放进来更多的蚊子。 其实人跟蚊子有什么区别,都是周旋劳顿为了一口吃的嘛,善哉善哉——想想这个,即使蚊子多吸我几口血,我也不会觉得痒了。 所以我还是在门口迟疑了一下,但看看沈喻瞥我的眼神,我还是学着她的样子,戴上手套和口罩,套上鞋袋,然后长吁一口气,给自己鼓鼓劲才抬脚迈进门去。 怕什么?大不了一进门就看到有人胸口戳着一把刀,躺在沙发上流血身亡的样子嘛! 但没想到的是,我完全错了。 因为推门进去后,我并没有看到血案。 这栋房子很大,光客厅就比我买的那套房子宽敞。几个穿着白大褂的警方人员站在客厅里,他们正忙忙碌碌地勘察现场。 林瑛也跟了进来。她快步走到跟我们平行的位置,指指前面虚掩着的一扇门说:“有两处关键场所,你们先看看这边。” 她说着就把门拉开,我懵头懵脑地伸长了脖子一望,谁知道这一眼直把我吓得后退几步,险些蹲倒在后面收集痕迹的警员身上。 因为那屋里正对门的地方摆着一张古香古色的条案,条案上摆着鲜花,上面还有个香炉,香炉里有三支香,已经燃尽,但香炉后面却是三颗洗的白白净净的人头!有一颗人头眼睛还瞪得像铜铃似的直视前方。 我觉得自己浑身冒着寒气,好像身体里的魂魄都随着寒气出了窍,腿和胳膊都一阵阵发软,连站稳都觉得困难。 我倒吸一口凉气。 林瑛回头看我一眼,我听见她转身对沈喻嘀咕着什么。 三颗头颅是两男一女,它们被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乍一看非但没有血肉模糊的场面,而且还白白净净,活像塑胶制成的仿真造型。 但从它们脖颈处参差不齐的切痕,以及犹在渗出的血浆和组织液来看,它们的的确确是三颗真实的头颅。 摆在中间那颗人头,看上去属于一个只有二十多岁的男人,它眉毛拧着,眼睛圆睁,好像临死前目睹到什么恐怖至极的场景。 年轻男人的左边,是一颗老年男人的脑袋,它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看上去大概六七十岁的样子。 与年轻人惊恐的表情截然不同,他的脸安详平和,嘴角还微微翘起,竟然像是享受死亡似的。 而右侧女人大概五十多岁,她的表情冰冷威严,而且还化着浓妆,透着一股妖冶的气息。 从样貌来看,死者应该是一家人,一对父母和自己年轻的孩子,他们后脑勺都有明显被钝器击打的痕迹。 三颗人头,三种表情,它们被摆在鲜花之中,香炉之旁,看上去诡谲至极。 它们为什么被摆在这里?难道是供在条案上的祭品,或者是什么先锋艺术家的黑暗行为艺术? 我盯着那三颗人头,浑身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头发根子仿佛都齐刷刷立了起来。 但沈喻却走到三颗人头前低头查看,她嗅了嗅说:“头发刚用洗发水洗过,还被吹干来着。” 我这时也注意到头颅摆上去之前不光被清洗了,而且脸上还被抹上了护肤品,尤其那妇女的浓妆,显然是切下脑袋清洗后再涂抹上去的。 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凶手究竟该有多变态,居然能若无其事地把切下来的人头浣洗一番,又整整齐齐一一摆到台面上去! 沈喻戴着橡胶手套,她轻轻触摸了一下脖颈处的切痕。然后又抬头看着林瑛。 “凶器找到了吗?” “找到了,就在浴室里。” “电锯?” “对。” 我忽然想起一部叫《电锯惊魂》的片子,还记得电影里血浆飞溅的场景,没想到我初入现场就遇到这么惨烈的案子,好在凶手似乎有洁癖,没把现场搞得那么恶心。 但我又想错了。 “要不,让他回去?别再吓得大小便失禁,把现场污染了。”林瑛看了我一眼,跟沈喻小声说道。 我听到这话顿时火冒三丈,这俩女人也太看不起我了——不就是三颗人头嘛!又不是我杀的,我心虚什么!我只是没心理防备被吓了一跳而已! 我使劲蹬蹬腿儿,捶两下胸口,鼓足勇气又走了过去。 林瑛刚把浴室门推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就逼面而来,我感觉就连眼睛都快要被熏得闭上了。 但我痛恨自己没有闭上眼睛,因为我眼前看到的一切已经彻底超越了自己的心理极限。 浴室的墙砖地砖应该是白色,之所以用“应该”这个词,是因为整个浴室里都溅满了血浆和肉碎——用“血肉横飞”这个词一点儿都不过分——原本的颜色已经分辨不清了。 浴缸前面歪歪扭扭跪着三具穿着衣服的尸脰,它们的颈部都朝向浴缸,景象十分诡异,就像要把头扎进浴缸饮水似的。从体腔流出来的血水漾满了半个浴缸,靠近浴缸的地方还扔着一个木工电锯,它的电线插在热水器的插座上,锯身糊满了血肉,状况恶心无比。 我忍不住胃里一阵翻腾,急忙掉头出去想找地方呕吐,正好余以清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她急忙把一个呕吐袋塞到我手里。 “已经提前给你备下了,就连我都吐过一轮了。” 我抱着呕吐袋一阵翻江倒海,觉得自己都快把胆汁吐干净了。 余以清捏着鼻子拎着垃圾袋,扔到污物袋里。林瑛也走过来,拍着我后背。 “没事吧,你?把刚才请客吃饭的东西都吐出来了?” 我使劲摇着头,又朝浴室那边走去。 “哎,受不了就别去了。”小余在后面喊。 沈喻已经站在浴室了,不知为什么她又在检查剩下那一半脖子上的伤痕,还用手一点点抚摸着。 我觉得自己胃又一阵痉挛,幸亏余以清又迅速掏出一个塑料袋套我嘴上。 这次吐得我腰酸腿软,眼冒金星,等站起身来时,沈喻已经在一层转了一圈走过来。 “你没事吧?”她问我。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摇头。 “以后还跟我来现场吗?”她笑了一下。 “……还来。”我咬紧牙关说。 林瑛、余以清还有刚走进来的警员施鲢都笑了起来。 第六章 三颗人头(2) 沈喻不说话,她从包里拿出一包纸巾递给我,随后问林瑛道:“你们发现什么疑点了吗?” 林瑛挥挥手:“施鲢,你最早来勘察的,你说说。” 施鲢是个重度鼻炎患者,他每次说话都囔囔着鼻子,而且经常打喷嚏流鼻涕。 关键是他动不动就抬手用袖子去擦,搞得袖口老锃亮锃亮的,看着比凶杀现场还恶心。 施鲢“哎”了一声走过来,他拿着日志本,吸溜着鼻子,开始呜呜囔囔地说着。 “现场初勘后,案件的疑点还挺多的。从出入口来看,别墅后门锁那里有很重的撬痕,凶手应该是从后门进来,然后又从后门离开,看上去像是入户盗窃的人;从致死原因来看,初步判断是凶手将被害人分别用钝器击昏,然后拖进浴室,再找来电锯直接切下头颅导致死亡——哦,电锯原来就放在受害人家里的后院,他们家这几天正在修理木板墙……不过,看头颅摆放的样子,似乎是进行了什么邪教仪式的样子。”施鲢说着说着就有点跑题。 “对,那三颗脑袋太诡异了,还被清洗化妆……感觉像是召唤恶魔之类的。”我终于插嘴说。 “恶魔?那这案子得找驱魔人啊!”施鲢这家伙是二次元生物,脑壳还有点问题,动不动就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每次乱说都会被余以清暴击。 “世界上应该没有恶魔吧?只是有人变成了恶魔而已,所以才有邪教啊。”我说。 “你怎么知道没有恶魔?”沈喻忽然冒出一句,怼得我够呛。 “与其说是邪教,还不如说有点像变态杀手,但又是孤立的个案。”她又开始自言自语。 林瑛脸色有些沉重。 “要是变态杀手的话,一般这种都不会是孤立案件,那将来还会有类似案件发生的。” “不会再有了。”沈喻冷静地说。 我们都惊讶地看着她,她抬头看着林瑛。 “你能分辨出凶手是男是女吧?” “虽然凶手很小心的擦拭掉了脚印,但从死者贴身衣物上的褶皱能判断出凶手的身高不高。”林瑛边说边接过施鲢手里的勘察记录,一边翻着一边说,“还有就是皮肤上有拖曳时候的挫伤,从伤痕位置来看,凶手应该比较费力——难道,是女人?” 沈喻点点头:“是一个女人,她应该不是撬门进来的,我看了那个门,造成那种撬痕力度很大,噪音也很大,会被屋里的人发现的。” “那就说明是熟人作案了?”林瑛问。 “嗯,而且是关系很紧密的人。” “紧密到什么程度?亲戚?朋友?” “关系不清楚,从逻辑上说,嫌疑人应该跟这家人极为亲密,是个亲密到他们能允许她触摸自己身体的人。”沈喻淡淡地讲完,然后转向我说,“走吧,不是还想请我看电影吗?” “哎,沈老师,您不给我们解释一下?……”施鲢望着她的背影喊道。 “先早点抓住嫌疑人吧,这个人虽然心思缜密,但比较硬气,一用激将法她估计自己就招了。” 沈喻说完这句话,边摘下手套边往外面走去。 我也想赶紧跟上,但被施鲢拉住。 “哎我说,言兄,像她这么吊的女人,你平时怎么忍下来的?” “这还用忍?我巴不得天天跟她一块儿呢。” “啧啧,我觉得吧,您心里头肯定住着一个。”施鲢神神秘秘,挤眉弄眼地冲我说着。余以清却走过来一把揪住他的耳朵。 “跟言老师这里嚼性什么呢?不相信真爱是吧?” “相、相信!哎哟,疼疼疼——哦,舒服,哦……” 我瞥一眼施鲢那贱兮兮的样子,赶紧冲出别墅门口。沈喻已经走到我那辆标致车前打量着。 “哎,这小狮子的车标挺可爱的,像我。” “那是,因为你是狮子座的嘛。” 我发动车子,但现场的残忍血腥的画面如同幻灯片一样,一幕幕从我头脑中闪过,怎么也删除不掉。 我开着车都有点心惊胆战,终于忍不住问:“能触摸死者身体的凶手……还能触摸一家老少三口的身体,这有点儿不符合常理吧?” “你吐了半天,终于清醒过来了?” “我一直清醒的啊……” “你觉得跟常理不符,那是因为你的常理认知域太狭隘。” “那你能单独跟我解释下,你为什么这么判断吗?” “不能。”她直截了当地说。 “那你看啊。从那三颗摆着的人头来看,儿子在中间,眼睛瞪大,父母的人头在两边,都闭着眼睛。而且从人头摆放来看,父母两人的都是正朝前方,但儿子的却稍微向左转了3o度——是不是凶手摆放的时候,不想被儿子直视呢?” 沈喻诧异地看着我:“你分析得很有道理。不过,那么诡异的景象,你看了一眼就跑了出去,还能记得这么清楚?” “对啊,你还不知道我记事情就像大脑拍照片似的吧?这么多年你就一直忽视我,真是……”我趁机抒发一下感慨。 “那你告诉我,浴室镜子前有个储物架,架子的第三排第四个物品是什么?” 我闭了下眼睛,从记忆中调出那里的画面,然后在脑海中放大。 “一把带血的梳子,梳子上还沾着两根很明显的白头发。一定是凶手给父亲的人头梳头发后留下的。” “人头那屋里,东北侧角落里放着什么东西?” “是从左到右数第三块地板砖那里,还是第五块地板砖那里?” “都包括。” “第三块砖地上放着一个塑料袋,我没走过去看,从袋口露出的东西看,像是一件格纹的呢子大衣。第五块砖上放着把椅子,椅子上有个黑白红纹的靠垫,靠垫的拉链是黑色的。椅子上还放着一本宣传册,宣传册封面上是戴着老凤祥珠宝的赵雅芝……” “行了,别说了。”沈喻打断我,我看着她,以为自己又把她惹烦了,结果她冲我笑笑说,“回答得相当不错——现在,你也可以问我一个问题。” 我愣了一下,其实我最想问的是“嫁给我好吗”,但我怕自己再次失望,所以咽了口唾沫说:“你是怎么推断出凶手是什么样的人的?” “因为我跟你一样,也有特异功能。” “你说我的记忆力吗,那算什么特异功能……就是记性好而已。” “那我也只是眼力好而已,我能在现场一眼就找到最不符合逻辑之处,我自己把这种叫‘逻辑奇点’。” “那这个案子的逻辑奇点是什么?” “我在年轻脖子右侧切口皮肤边上那里发现了一处淤伤。再看其他两颗人头,这个地方已经被切断了,而且三颗人头都特意从右侧这个位置切起——所以,凶手把人头锯下来不是为了什么邪教仪式,而是为了掩饰之前凶手造成的特殊伤痕。” 我还想继续追问,没想到她打断我,转而问道:“你是不是饿了?” “对——那咱们去吃饭?”我这才发觉自己已经把胃吐了个空空如也。 “好啊,吃牛排吧,七分熟的,带血的。”她说。 我一听到带血的牛排,立刻就想起浴室里那飞溅的肉块,忍不住又干哕起来。她也忍不住在副驾驶位置上噗嗤笑了。 “你故意这么说的?”我惊讶地问道。因为她是个幽默感极少的人,而且,她晚上一般不是去游泳就是练瑜伽,很少大吃大喝。 她不置可否。 我忽然觉得有点暖,一贯冷冰冰的她开始跟我开玩笑了。 “说起来,咱俩认识也六年啦。”我说。 “那又怎样,别又偷换概念转移到别的话题上去!开你的车,别分心!” “我……” “闭嘴!再多说一个字我就跳车你信不信?” “不信。” “不信就好好开车!” “好。”我说。 “你还记不记得,我有次在电话里说过,咱俩没准是同一类人。”她忽然说了一句。 “唔唔。” 因为怕自己多说话惹烦她,我只是点点头。但我心里想对她说—— 当然记得,就是因为这句话,我才能又多撑下来这么多年啊。 第七章 三颗人头(3) 七天之后,天心庄园那个案子破了。 被害者一家姓窦,是本地的土著,后来这片大拆迁,窦家分了不少钱,于是买房买车,搞搞投资,炒炒股票。小窦职高毕业后也不想去工作,就在家里待着啃老。 窦家二老年岁大了,爱好养生。特别是窦家大妈,除了养生还爱好美容。一家人嫌去美容院、理疗院麻烦,就找了个私人按摩美容师上门服务。 这个按摩美容师姓薛,是个农村来的姑娘,但她脑袋聪明,手法娴熟,深得窦家人欢心。窦大妈索性让小薛从美容院辞职,给高薪让她专门为自己家服务。 小薛年轻貌美,一来二去就跟小窦偷偷好上了。小窦于是答应姑娘说自己一定会娶她。 但小窦是个宅男,没有收入,自己都靠父母养着。他把自己的想法跟父母说了,老窦从来都没有主见,但窦大妈却不同意了。 她一方面觉得小薛出身差,另一方面其实她自己有恋子情结,当初小窦本来能去找工作,但她舍不得儿子不在身边,就非把他留在家里啃老不可。现在听说儿子想结婚单飞,她哪能忍受? 于是窦大妈一哭二闹,硬生生把这事儿搅黄了。她本来想换个按摩美容师,但换的人都不如小薛乖巧,最后又念起小薛的好来,又把她找回来继续服务。 窦大妈东扯西扯,还送了小薛不少东西。小薛表面上不动声色,但其实她心里已经明明白白,自己是不可能嫁到窦家了。 最可恨的是,小薛之前跟小窦在一起时,小窦从来没用过避孕措施,小薛多次打胎,最后医生告诉她已经不能生育了。所以她早就对窦家人痛恨不已。 杀人的那天上午,小薛又上门帮两位老人按摩。结果窦大妈那天神经过敏,边按摩边跟小薛叨叨,说乡下老家有个远房外甥,在魏阳数码城当手机售货员,人老实,还能干。她觉得跟小薛门当户对,想介绍给小薛认识。 小薛一听,顿时心头怒火四起——我本来能在窦家当儿媳妇的人,结果被你这老太太许配给一个卖手机的。 她越想越窝火,因为长期按摩,她知道什么地方能致人晕厥。于是她就使劲将大拇指朝窦大妈颈动脉上一压。窦大妈没吭声就晕了过去。老窦也在按摩椅上躺着闭目按摩,他手脚被按摩椅锁着,一时动弹不了。 小薛走过去,也把他一下掐晕了。 小窦此时正好从二楼下来。他目睹父母歪倒在一层客厅的按摩椅上,又看见小薛怒目圆睁的样子,以为小薛已经下手杀死了父母,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小窦本来就是个“生深院之中,长妇人之手”的宅男,见到这一幕腿都软了,非但没冲过去救人,反倒“扑通”一声给小薛跪下,哀求她不要对自己下毒手。 小薛看着这个窝窝囊囊的男人,想想自己如今走到这步都是被他害的。她再度怒火中烧,加上刚才也打顺了手,于是朝他大动脉狠狠砸了一拳,但小窦毕竟年轻,他惊恐地瞪大眼睛看着小薛,小薛惊慌之下连砸两拳,小窦终于歪倒在地上。 一家三口都晕了过去,小薛已经没退路了,之后自己大概再也来不到窦家了,依着窦大妈的脾气,说不定她还会报警,自己弄不好身体废了不说,还得坐牢。 想到这里,小薛更加仇恨难消,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就算自己死也要拉着窦家人垫背。 但怎么把人弄死是个问题,三口人脖子上的按摩掐痕太明显,很容易能让人联想到自己,要掩盖伤痕很难。 小薛出去转了一圈,看见后院摆着一把电锯,她终于想到了一个主意。 小薛把三个人使劲拖进浴室,然后接上电锯,先把窦大妈上半身拖到浴缸边上,对着颈部那块儿的伤痕就切了下去。窦大妈就在迷迷瞪瞪中成了锯下之鬼。 切完三个人后,小薛想起窦大妈曾经入了一个什么什么教,在书房那里还布置了个条案和香炉跪地祷告。 她想了想,决定把这件事再伪装成邪教杀人,于是把三颗脑袋洗干净,描眉画眼之后放在条案上。但小窦的眼睛瞪得浑圆,小薛被死人眼睛盯得很不舒服,放在条案里的时候把他的脑袋稍微偏转了一下。 最后为了制造凶手破门入室行凶的假象,她又把后门的铁锁给撬了,这样可以让警方排除熟人作案,洗脱自己的嫌疑。 警方最早排查到小薛的时候,她并不承认,但是后来讯问时,林瑛想起了沈喻所说的“激将法”,于是故意站在窦大妈立场上一顿讥讽,结果果不其然,小薛当场就反驳了回去,顺便也把自己犯案的事情牵带了出来。 “能接触一家人身体的人,原来是个按摩师啊,这么一想倒真是符合逻辑。不过,你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呢?”这些天沈喻对我的态度明显改变了许多,约她出来吃个饭也不像以前那么难了,大概她是觉得我的“照相机”记忆能力能帮她不少忙吧。 “三个人脖子入刀的切口处都是颈动脉,颈动脉受到强烈冲击会导致人昏迷。但你看窦家两口子死时候的表情其实很安详,颈动脉处也几乎看不到猛打猛砸的痕迹,说明这个人是在老两口放松的情况下用力按住颈动脉的。但一个人在提防的情况下,直接找准按住颈动脉是很难的,需要抚摸和瞄准,这就说明老两口对这个人没有防备,对他俩来说,凶手按在两人脖子上瞄来瞄去是正常行为。所以我才说,凶手是能触摸一家人身体的人。” “真是厉害。你不知道吧,报纸上这次都花了一整个版面报这个案子,记者们都不用神探来形容你了,说你是‘仙儿探’。”我说。 “是吗。”她头也不抬地回答,仿佛我在谈别人的事儿一样。 我们俩晚上坐在一家精致的小馆子里吃饭。 小馆子名叫“人吉屋”,是我当初综合了几个app的评分才特意选中的,饭馆不大,在一条深巷里,老板似乎也不想把生意做大。要来这里吃饭需要预约,据说约个位子特别难。 我第一次在网上订饭足足排了两个星期的队,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几乎每约必上,明明看到前面排队的人数还挺多,但我总能约到“加座”。 沈喻坐在我对面慢悠悠一小口一小口吃着。 她是个特别注意节食的人,只吃低热量食物,平时练瑜伽,爱游泳,所以身体一直保养得特别好。 这么久了,她一点也没变。 就跟我六年前在教室里第一次遇到她时没有什么两样。 第八章 大铁锅 难得有机会跟沈喻单独吃饭,我努力地想制造话题:“这道菜还合你胃口吧?” “当然。你对我的口味足够了解。”她不动声色地说着,也听不出是夸奖还是揶揄。她眼睛却透过窗户玻璃,盯着外面的巷子。 巷子里路灯昏黄,偶尔有路人经过。 我看见她慢慢皱起眉头。 “怎么了?不好吃?”我问。 “不是,我觉得刚才走过去的那个人很奇怪,他应该是偷了什么东西。” 我赶紧循声往外看去,巷子很长,前面不远处依稀看到一个人鬼鬼祟祟的,走几步就警惕地四处打望着。 “我出去看看。”我自告奋勇地站起来往外走去。 “哎,那个人很危险!”我听见沈喻在身后喊。 我走过柜台,老板正坐在柜台前,他看我一眼。 “一会儿回来结账。”我解释道。 老板没说话,只是微笑了一下。 我快步走出“人吉屋”门口,朝前面赶过去。 前面那个人背部高高隆起,不知道是驼背还是背着什么东西。我踮着脚尖,贴着墙根小步快行,尽量不打草惊蛇地紧紧跟着他。 那个人走了几步,突然站住,又习惯性地回头张望。 我毫无跟踪经验,惊慌之间只好朝一爿店铺门口的绿植后面躲去,谁知道顾下没顾上,一头撞在店铺侧方伸出来的招牌上,撞得招牌“咚”的一声,忽忽悠悠直晃。 谁知道那家伙一听到这点动静,就如惊弓之鸟似的突然狂奔起来。 我此时已经暴露,没有别的办法,那家伙既然做贼心虚,说明他肯定背着事儿,我只好也大步流星地急追过去。 我们两人本来相距二三百米,但那个人却吭哧吭哧跑得十分费劲。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这个人的步伐,看起来跟之前去公司拜访我的地狱来客十分相似。 但我又很快否决了这个念头,地狱来客是个装着假肢的瘸子,而这个人的腿脚正常,所以他们绝不是一个人。 地狱来客究竟去哪里了呢?——我摇摇头,使劲打消多余的想法,当务之急是赶紧追上这家伙才好。 我本来没什么运动细胞,但对他却是越追越有自信,但眼看就要追上的时候,那人忽然停住脚步,猛地转身对着我。 我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别过来!”他用一种特别嘶哑尖利的声音对我喊道,然后举着刀子朝我这边比划着。 他脸上戴着一个硕大的口罩,我无法看清他的长相,但从他的头型和脸型来看,这家伙肯定不是那个地狱来客。 不管怎么说,沈喻又一次判断对了,这家伙如此慌乱,还手持凶器,看样子肯定非奸即盗。 “你放下家伙!”我对他喊着。 他毫不理会。仍旧拿着匕首慢慢移动着,看他的样子似乎是瞄着我的咽喉。 也就是说,这个人做好了杀人的准备。 我想起沈喻在我跑出去时喊的那句话——“他很危险!” 我不知道沈喻是怎么判断出来的,但这个人的确危险。 我现在手无寸铁,要跟他正面硬刚肯定吃亏,再说我又不是练家子,从小打架就没占过便宜。 我不想轻易出招,以免自己黔驴技穷,只好先用眼睛的余光瞥向周围。 这时我发现身边还有摞起来的一堆花盆,于是想了想有了主意。 我马上故意把右手放下来,朝裤筒那边摸去。 “放下刀子,我是警察!”我突然朝他大喊一声。 那家伙以为我要掏枪,他急忙一耸肩,只听咣当一声,背后一个巨大的东西就落在了地上。 我愣怔了一下,就在电石火光之间,那人就张牙舞爪地举刀扑了上来。 幸好我提前早有准备,于是往左边一侧身,随手抓起一个花盆就朝他扔了过去。 那个人估计全神贯注盯着我的右手,没提防左边砸过来的花盆,被结结实实砸在身上,哎哟一声退后两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我趁机连忙再捡起一个花盆砸过去,这时候他有了防备,就地一滚就躲开了。 此时我形势已经被动,他一个鱼跃起身,又拿着匕首,嗷嗷叫着朝我刺过来。 “不许动!警察!”巷子另一个方向忽然传来两声高喊。 那家伙被吓了一跳,我抬头看到,不知什么时候沈喻和人吉屋老板也追了过来。 看来英雄所见略同,他们也想装警察吓他一吓。那个人估计看双拳难敌四手,他立刻转身,飞也似的朝另一端的巷子口逃走。 沈喻和老板没有追赶,她冲到我面前问:“怎么样?没事吧?我不是说那家伙很危险吗?” “没事没事,”我装作大大咧咧的样子,心里面却是惊魂未定,“你怎么知道他危险的?” “他边走边四处探望,一副严加戒备的样子,而且右手一直揣在衣服口袋里哆嗦着,肯定口袋里攥着凶器呢。” 我看看人吉屋老板,他走过来拍拍我肩膀。 “我之前就认识沈老师,她曾经帮过店里一个大忙,我欠她人情。”老板说。 我恍然大悟:“所以我带她来吃过一顿饭,后来每次订位都能订到,难道是这个原因?” 老板笑了下:“那是给你和沈老师特意加的座位。” 沈喻走到那家伙丢在巷子里的东西旁边,我也走了过去,那东西装在一个蛇皮口袋里,很大很圆,看样子就是那人背在背后的东西。 我蹲下去把蛇皮口袋拉开,我们三个人都惊呆了。 躺在蛇皮口袋里的东西,竟然是一口黑乎乎、脏兮兮、油腻腻的大铁锅! 我把锅拎出来,那锅一看就是日常用的,蹭得我满手都是油污黑炭。我想从蛇皮口袋里再寻出点其他线索来,但那里面除了大锅便空空如也,什么东西也没有。 沈喻眉头紧皱,她看看老板,说:“能不能把这口锅放在你这里暂存一下,我觉得之后可能还有用。” 老板看着锅笑了:“这么大的锅,看样子是什么食堂里用的。放我厨房里有点儿大,但后院应该能放得下。” “别又让那家伙再偷了去。”我说。 “不会的,他既然肯扔下,就不会再偷回去了。”沈喻淡淡地说,但我还是能从她眉宇里读出什么东西,那是我极少见的疑惑不解的神情。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来,我赶紧忙着浑身找手机,却怎么也找不见,再抬头却发现手机在沈喻手里。 她把手机递给我:“刚才追那个人的时候,你手机掉巷子里了,我帮你捡了。” 我接过手机,发现是林瑛打来的电话。 “喂,”她着急火燎地喊着,“沈喻跟你在一起吗?又出大案子了!你能劝她赶紧来刑侦队一趟吗?” 既然又是大案子,我们自然不敢耽误。 好在人吉屋老板十分大度,说这次的饭也没怎么吃,让我们给他个机会请客,把我们的单免了。 我于是没回餐馆,直接去巷子口,开车带着沈喻急急忙忙赶往刑侦队,可刚进警局院门,我们就看见施鲢站在院里的槐树底下抽烟。 “又是杀人案?”沈喻问。 “比杀人严重多了,我这不都躲出来避难了嘛。”施鲢故弄玄虚地说,“报案人说了,知道警局有个大名鼎鼎、断案如神的沈警官,所以非得要你来负责不可。” 听了这话,我们俩赶紧噔噔上楼,刚到三楼楼梯口就听见有人撕心裂肺地大吼。 第九章 杜家父女(1) “我女儿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啊!你们不管?!难道魏阳还有比这更大的事儿?!” “杜先生,您先别急……我们也有规定,像您女儿这种大学生呢,经常会出现一些青春期的情况,比如瞒着父母跟男朋友出去玩什么的……”林瑛正在解释着。 “什么跟男朋友出去玩?我女儿眼光高着呢!长得一般的她都看不入眼!她就不可能有男朋友!我说,你们那个沈警官呢,人到底在哪儿呢,这案子必须由她来负责!” “但是现在并没有证据证明她人身受到威胁啊,况且她才失联了十来个小时,还不够立案的条件……” “胡说八道!我们家女儿失联一小时也必须立案!再说,她失踪的状况那么奇怪!你们要是再玩忽职守,再不把沈警官给我找来!我就打电话报警,你们信不信?!” “杜先生,这里就是警局。”林瑛提醒他说。 “那我、就打电话投诉!” “什么叫失踪的状况很奇怪?”沈喻拐进屋里问。 我这才看见报案人的样子。他那张脸我太熟悉了,而且整个魏阳市的人肯定都十分熟悉,因为他们家开发的楼盘从来都用这张脸打广告,而且他们家的s1ogan永远都是—— “我是杜建生,我为建房子而生。” 他就是魏阳赫赫有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咏升集团董事长杜建生,他女儿就在魏阳大学就读,名字叫杜万芊,她行为跋扈,做事张狂,老师和学生见了她都躲着走,简直就是大学里的霸天虎。 “他俩是什么人?”杜建生指着我和沈喻鼻子,回头质问林瑛道。 “我是杜万芊的选修课老师,就是去年让她挂科的那位。”沈喻大大方方地说。 杜建生愣了一下,似乎有点搞不清这里到底是警局还是学校。他呆怔怔地又把手指向我,我正不知道怎么应对,幸亏这时候口袋里手机铃声大作,一下子救了场。 我看一眼屏幕,打电话来的正是大学同班同学闻廷绪。他去年刚从海外留学回来,拉了两笔风投,在魏阳创业成立了一家vr设备开发公司。 回国的闻廷绪性格跟之前大相径庭,他忽然变得能说会道,跟社会上的各种名流交往起来简直如鱼得水。我都怀疑他出国之后被人把脑子换掉了。 “喂,哥哥,吃了没?”闻廷绪上来就客套拉近乎,而且语气还特别亲热,跟他在大学里一句话能噎死人的死样子完全不同。 “什么事?” “求你件事儿呗,听说你有个高中同学,姓林的,在警局当刑侦队长?还听说你跟咱原来那个性冷淡同学、现在的名侦探关系很好?” “是啊。”我看看林瑛,又看看沈喻,赶紧拿着电话躲到了角落里。 “能不能求你件事,咏升集团董事长你听说过吧,他女儿据说失踪了。你能不能托警察赶紧找找,他可是我的一个投资人。你要能帮上忙,兄弟记你一个大人情!” 我看看杜建生,又看看屋里两个女人。 “不用拜托了,我就在警局帮着找呢。” “啊?你太有效率了,爱死你了!”闻廷绪在电话那头惊喜地叫着,声音大得整个楼道的人都能听到。 “别这么肉麻。”我赶紧叮嘱他。 我挂了电话,发现三个人都直愣愣地盯着我。 “那个啥,你该换个听筒声音小点儿的手机了。”林瑛说。 “你刚才说,你女儿特别奇怪地失踪了?究竟怎么回事?”沈喻咳嗽一声,继续刚才的话题。 “啊啊啊!”杜建生更加激动起来,“怎么失踪的!就是当着我的面,呼啦一下被风吹散的!” “杜先生,您别因为怕我们不给立案,就可劲儿往邪乎里说。”林瑛提醒他。 “他奶奶的,我杜建生这么有头有脸的人,还会胡说八道?!” 林瑛没理他,她侧过身来低声问我,“你怎么又来了?” “以后他就是我助手。”沈喻听见林瑛在问,直接说道。她顿了一下又问:“你叫我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这个杜老板的女儿,见天惹是生非。杜老板也不是善茬,经常因为一点儿小事儿就跑来大闹。而且他吹牛皮的功夫老练得很,整个局里的人都说不过他这一张嘴。” “所以你忽然想到我,觉得我能言善辩,想把我叫过来当盾牌,对不对?”沈喻不满意地问。 “不不……”林瑛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似的搪塞着。 “哎,人民警察!这边有人报案呢!你们闲聊什么,信不信我投诉你们!”杜建生看我们仨聊天不理他,再度愤怒起来。 沈喻看看杜建生,不紧不慢迈着步子走了过去。 “那你说说吧,你女儿杜万芊怎么被风吹散的?”沈喻直接拉过一把椅子坐下,盯着杜建生问。 杜建生也毫不客气地拽过另一把椅子,一屁股坐在那里说:“今天上午我跟芊芊吵了一架,之前因为一些事这孩子有点儿太放纵了,我要她必须陪我去公司开会——她既然不爱学习,那就索性培养她一些管理公司的才能,总得有点儿事儿拴住她对不对? “她当时很愤愤然,但她知道我的脾气——平时宠着她,但严肃起来就寸步不让。可是她还是软硬兼施,不停跟我掰扯着。这时公司来了一个电话,我不想被她打扰,于是拿着电话走到一楼客厅外头的露台上去。 “我打着电话,隔着窗户忽然望见芊芊不知什么时候也站在书房外的阳台上打电话。因为隔着玻璃,所以我听不到她在讲什么。但她那表情看上去不对,显得特别慌张。她这时也看见了我,她好像怕我听见什么似的,赶紧急匆匆转头离开阳台走进书房,一拧就把门关上了。这时候一阵风吹过来,吹得她那边挂着的纱帘直飘,我这边露台落地窗的窗帘也飘了起来。 “我心里突然一紧,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于是赶快走到书房那里敲门,发现门从里面反锁着。我以为她还在书房里,就叫她的名字,但一直没人回应。书房上用的是指纹锁,我按了下指纹,进去发现里头空无一人。我走到书房里,推开阳台的门,发现纱帘还在晃着,但芊芊也不在那里。 “这就有点儿奇怪了,我又回到一楼客厅喊她名字,但也没人回应。这时候家里的徐阿姨听见我声音从厨房赶出来,我问她有没有见到芊芊,她说,之前看见芊芊急匆匆拿着手机进书房去了。 “我想,女儿平时总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而且做事比较吊儿郎当,所以如果有躲躲闪闪肯定就遇到了什么大事。我赶紧上二楼三楼找了一圈,都没发现她的身影。我然后打她手机,手机通了一下,但随即就被掐断了。” 听了这话我心里一紧——难不成她女儿真的遇到什么危险? 第十章 杜家父女(2) 杜建生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压根没注意我的表情,他接着说道:“这时候公司打来电话,有件急事需要我去处理。我让徐阿姨里里外外仔细找一遍,找到了告诉我。我穿好外套、皮鞋,给司机打了电话,准备去公司。 “司机一般就在车库那边待命,他很快就开车过来。我问他芊芊有没有去车库开车,他说没有看见。这时候我想到自己家装了物联防盗系统,就从手机上翻看大门口的监控记录,但监控中那段时间房子大门根本没有打开过。因为屋里每个门上都安了感应器,所以我在车上的时候又翻了翻系统记录,发现也没有那时候其他房间的出入记录。 “我再次拨打了芊芊的手机,这时候却发现她手机关机了。我马上急了,顾不上去公司,直接让司机掉头回家,一进家门就大喊徐阿姨名字。这时候徐阿姨从二楼咚咚咚下来,她说把整个屋子连工具间都翻了一遍,也没发现芊芊的踪迹——你们说,这不是被风吹走了还是什么?!” “你怎么判断出是哪段时间女儿消失不见的?”我问。 “他不是说,自己打电话时发现杜万芊也在打电话吗?他翻下自己的手机记录就知道女儿是什么时候消失的啊。”沈喻对我说。 杜建生看着沈喻,忽然猛地一拍手说:“我终于发现了一个明白人!” 沈喻抬头看看林瑛说:“林队长,我觉得应该立案,杜先生把细节记得这么清楚,一定是十分仔细地寻找过了,他肯定把能排除的正常情况全部排除了才来报警的。” “对对,太对了!”杜建生激动地站起来,一把拉住沈喻的手说,“难道您就是——传说中的“仙儿探”沈警官?!太好了!我觉得这个案子应该您来负责,您一定要把我女儿找回来啊!” “对不起,我有别的案子——林队长,最近警局还有其他悬案吗?” “最近天下太平,除了偶尔有小偷小摸和喝酒斗殴外,还真没什么疑难案件——哦,对了,有个不大不小的案子,要立案吧没那么严重,不立案吧又觉得奇怪……” “那好,我就接这个不大不小的案子算了。”沈喻也站起来说。 “不行不行,”杜建生伸手拉住她袖子,“我女儿的案子,就得你负责不可!” “对不起杜老板,我不是警方编制人员,有选择案子的权力。再说,上次您女儿选我的课因为不及格挂科,您还跑到教务处投诉我,学校迫于压力还扣了我一笔科研费。我是个小肚鸡肠、记仇记到死的女人,所以请放心,我不会帮您找女儿的。” 沈喻说完这番话就拉着我朝屋外走去,杜建生一时间哑口无言地愣住。 林瑛急忙装模作样地冲他说了句“我去劝劝她”,就赶紧金蝉脱壳溜了出来。 “沈老师,你怼得太好了!”林瑛在楼道里追上我俩说,“这个杜老板吧,听说早年在新疆阿尔泰挖金矿,后来发了财,就跑来魏阳搞房地产——局里的职工宿舍就是他们公司建的。所以呢,他动不动就说上头认识人,来局里就咋咋呼呼,我们也不好意思跟他翻脸。” “你觉得杜万芊的失踪是怎么回事?”沈喻没有接话茬,而是直接问她。 “你既然是杜万芊的老师,也知道她是个骄纵的主儿吧?这丫头专门惹是生非,仗着家里有钱有势,还经常雇社会上一些小痞子在学校各种惹事,被人告过好几次。但毕竟动手的人不是她,而且那些小痞子们也一口咬定跟她没关系,加上杜建生立刻就带着律师前来大闹,所以每次都是她到队里来一趟,协助调查完了就回去了。她之前也失踪过一次,后来听说是为了追星,自己订了张机票跑北京去了。杜建生当时也是跑队里来‘压阵’,我们想把他劝走,他就说自己是受害者家属,还站在大院门口跟记者们胡掰,把我们烦死了……” “行了,我明白了。这次估计也大同小异。”沈喻补充说,“杜万芊根本就不是被风吹走的,她是自己溜出去的。” “能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吗?”我赶紧问,“如果她自己溜出去,那又是从哪里溜走的了。杜建生不是找遍了家里也没发现她踪影吗?” “虽然不是风吹走的,但是跟风有关系。别忘了杜建生怎么说的,露台和书房阳台是平行的,而且露台上一阵风吹得窗帘直飘,阳台上也是一阵风吹得窗帘直飘,这说明什么?”沈喻说。 “说明今天天气还不错?”我问。 “说明阳台和露台都开着窗户。”林瑛推我一把,“我也明白了,其实杜万芊是故意在阳台上装出慌张的样子,吸引父亲从露台跑到书房去看。只要杜建生离开露台,她就从书房重新进入阳台,再从阳台翻出去,跳进露台窗户,然后趁着父亲进书房的的时候溜之大吉,对吧?” “对,人不会对自己刚刚站过的地方产生怀疑,杜万芊用了一招调虎离山,给自己父亲造成了一个心理盲点,就是这样。我估计她这么着急非出去不可,估计是跟别人有约。” “等于杜万芊遛了她爸爸一圈儿,倒觉得这招更像遛猴儿。”我也笑了。 “你还是说说那件不大不小的案子吧?”沈喻看着林瑛,“别忘了,我记仇,我还记着你今晚把我诓来做挡箭牌的。” “嘿嘿,咱俩都成闺蜜了,谁跟谁啊。” “塑料闺蜜吧。” “好好好,我就不跟你讨论闺蜜的材质问题了啊。那个不大不小的案子呢,说起来也有点奇怪,市区里头最近出了一个入室盗窃的家伙。不过这个家伙不偷钱,不偷珠宝首饰,也不偷电子用品,你们猜猜他偷什么?” “丝袜?内裤?”我脱口而出。 两个女人都呆若木鸡地看着我,我这才发现自己好像过于实诚了。 “没想到你还挺污的啊。”林瑛调侃我。 “……那个……这个,电影里不都是这种,恋物癖嘛!” “哪部电影?你是不是知道什么神秘代码?”林瑛穷追不舍,“我警告你啊,私自传播淫秽制品可是违法的。” “……” “行了。说正事吧。”沈喻一脸嫌弃地看着我,然后又看看林瑛,“你也是,一个刑侦队长还这么话多,你说你是不是精力特别过剩?” “好好,我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林瑛告饶说,“这是个入室盗窃的案子,但盗窃犯每次闯空门后不偷别的,只偷做饭的铁锅。我们都私下叫他‘背锅侠’——你们说怪不怪?” “铁锅?!”我和沈喻几乎同时惊喊。 第十一章 大碗面馆 粉黛巷名字听起来风情万种,但实际上就是老城区的一条又窄又脏的旧巷子。 据说清末民初的时候这里曾是烟花街,所以才得着这样一个名字,后来日寇侵略,粉黛巷里大小馆子里的人都一哄而散,这里便日渐衰败下去,成了贩夫走卒的容身之所。 六七十年代的时候,这里又成了市民们以物易物的“鬼市”。 因为房子老,交通不便,房租还便宜,所以后来这里仍然一直是各色人等的聚居场所,也是城中心治安最差的地方之一。 第一个报案丢锅的人,就是粉黛巷里“大碗”面馆的老板。 大碗面馆在巷子里赫赫有名,不是因为味道好,而是因为便宜实惠。 他们家的招牌上写着三种面——茄子肉丁面、虾米炝锅面和番茄鸡蛋面,但实际上只卖一种面,面的名字就叫“老板来碗面”。 每到中午,一些三和大神般的零工仔就会走进面馆,他们一般都喊一声“老板来碗面”,随后老板就会端来一碗热腾腾的面条。 面条里两根青菜是标配,至于其他卤料,有的时候是飘着的几个茄丁,有的时候是捞出来的两片西红柿或者炝锅的白菜叶,如果能在面里找到肉丝,那吃饭的人估计一整天都有好运。 但大碗面馆仍然天天门庭若市,因为它分量实惠,而且价格从八年前就没涨过,一律五块钱一碗。所以打工的、小贩们几乎每天中午都来这里吃面。 面馆只有八个座位,所以大部分人都或蹲或站在巷子里,抱着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呼噜呼噜吃完后,自己把碗放到洗碗盆里,然后便各奔东西。 面馆老板姓牛,面馆的地面儿就是牛老板的房子。 牛老板每天早上起来去市场买菜,上午收拾店面,把面卤和材料备好,点火煮汤,十点半营业,晚上十二点关门,生意一直火爆得很。 牛老板有一口煮面的大锅,这口锅据说是他爷爷传下来的。锅是生铁锅,据说煮出来的面条特别筋道。 每次夜里打烊后,牛老板就把锅刷好擦净,再加热烧干,最后抹上一层薄薄的油,这样做锅就不会生锈。 但一个月前的某天早上,当牛老板来到面馆时,发现门口的锁已经被撬了。 面馆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一般来说,牛老板会在抽屉里留下一些零钱,预备着第二天找零用。 他赶紧进门拉开抽屉,发现零钱一分没少,桌椅板凳也没有被动过。 他走进厨房,这才发现那口祖传的大铁锅被硬生生从灶台上撬下来偷走了。 牛老板大怒,那口锅是牛家祖传的宝贝,他顿时火冒三丈,把门一锁就跑去警察局报了警。 按理说一口铁锅值不了多少钱,但是牛老板认为这口锅“有历史,算文物”,其价值远超那些普通的铁锅。于是林瑛便让施鲢调查一下这宗案子,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才发现其实这个偷锅贼已经不只是第一次作案了。 无论是城区里的卤肉店、工地上的伙房、还是厂子里的食堂,最近这半个月已经6续被偷了七八口锅了,但这些地方都觉得一口锅不值得小题大做,有的还以为自己得罪了人或者被恶作剧,所以都没有报警。 这件事搞得警方十分尴尬,说是连环偷窃案吧,但窃贼一没有伤人,二没有偷价值很高的物品;说是小案件吧,可盗贼偷窃的频率却十分之高,毕竟也造成了一些经济损失。 因此,最后刑警队开会商量之后,决定让施鲢作为专员来负责这个奇怪连环案,而且还特意通过各个派出所通知街道,尤其是那些有大铁锅的地方做好防盗准备。 风声一时紧张起来,好多街道都贴出了防贼防盗的警告。 谁知道“背锅侠”却毫不在意,继续自己的偷锅生涯,而且这个人神出鬼没,从来没被目击或者被监控拍到过。 我和沈喻那次在人吉屋巷子里的追击,还是第一次有人看到他的真面目。 施鲢对沈喻选择背锅侠案感到十分激动,他两个月以来一直为这宗案子烦恼不已,现在似乎终于迎来了转机,他把整理出来的卷宗都交给了沈喻。沈喻看完一遍直皱眉摇头,她于是申请把我拉了过来,让我也把卷宗翻阅一遍。 “你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有了你连扫描的工夫都省了。”她如此说。 我于是只好在档案室里翻看卷宗,施鲢帮沈喻找了一张魏阳市的大幅地图,沈喻拿过地图认真地看着。 “这个案子应该不难吧?”我问,“偷了这么多锅,总会留下不少线索吧?” “你错了,这件案子非常之难。案子不合逻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每个细节都不合逻辑。”沈喻边说边在地图上做着标记,“而且他作案手法看似笨拙,但其实十分高明,犯了这么多起案子,但其实根本没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而且偷锅这件事情本来就费力不讨好,况且他要真的像我们目睹的那次似的,背着那么大一口锅在街上晃悠,怎么会这么久都没人发现呢?” “也对,背着一口锅,实在是够显眼的——你在干什么?” “我在分析他下一个偷锅的地方在哪里。”沈喻说。 “但是我想的是,他偷锅干什么。”我说。 沈喻好像没听到我的话,因为她在地图上已经把背锅侠的行窃地点用马克笔标注了出来。 我这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背锅侠并不是随机选择偷窃地点的,因为沈喻标起来的那些点分布虽然不算均匀,但是看起来十分熟悉。 到目前为止,背锅侠已经6续犯下了八起案件,其中七起案件都已经知道了失主的身份。但第八起案件里的铁锅,也就是我追贼时捡到的那口,还不知道是谁的,而且一直没人报案。 “七起偷锅都没被人发现,为什么就最后一次被人发现,而且还是被我们俩发现呢?”我忽然想到这一点,纳闷地说。 “说明别人认为这是没什么意义的案子,所以上天注定轮到我来破呗。”沈喻说。 我记得,她当时很难得的回过头冲我笑了笑。是的,我本来不想在这里敲下这些字立下什么fg,但她确实对我笑了,那笑容不同她以往带着许多骄傲和自信的笑容,而是显得那么平静柔和。 无论如何,人吉巷丢锅的主人还是要查出来的,所以我自然要请施鲢帮忙。 施鲢这家伙虽然是个鼻涕精,但交给他办什么事儿都还麻利得很。他马上给人吉巷的辖区派出所打了电话,让找街道居委会到处走访一下,打听下还有没有谁家丢了锅。 社区片儿警的工作效率高,但居委会大妈的效率似乎更胜一筹。才过了半天施鲢就收到了反馈,人吉巷的住家租户都没有丢过锅,不光没丢过锅,他们都甚至没有用过这么大的一口锅。 “那么大的锅,是部队用来熬杀猪菜的吧?” “就是,我们家才几口人,那口锅做的饭能给整条巷子的人吃了!” 居委会大妈打电话,绘声绘色地把走访的回馈跟施鲢讲了一下,然后这家伙又一字不落地转述给了我们。 “人吉巷周遭的社区反正没有丢锅的人家,是不是附近其他社区的?”我问沈喻道。 “不可能,”她飞快地做结论道,“你看周围都是人员密集的社区,而且咱们吃饭的时间不早不晚。从他以往偷锅的情况来看,都是选择夜深人静的时间动手,他更没必要从另一个地方行窃之后,然后还在人来人往的时候背着一口大锅窜到人吉巷来——除非,他有特殊的目的。” “什么目的?” 沈喻还没有回答,她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第十二章 杜万芊(1) 沈喻刚接通手机,我就听到林瑛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大小姐,杜万芊那个案子有新情况了!” “人找到了?” “找到了,不过,找到的不是人,是尸体。”林瑛焦虑地说。 “什么?”沈喻大吃一惊地问着,我听出她确实十分意外,就连声音都变了。 芦桥湿地公园在魏阳区的东北郊,湿地公园里有七个大小不一的陂塘,陂塘上是一片又一片的芦苇荡。 张秀英是湿地公园后勤部的保洁人员,因为公园面积很大,还被一片一片的湖水、沼泽分隔成许多区域,所以每个保洁员都负责一小片区域。 张秀英就是负责两个芦苇荡之间的一条园区柏油道和两条木板路的清扫。 清扫工作一般在清晨开园前就开始了。早上的垃圾一般都是夜里的落叶,张秀英一路扫过去,当扫到一条木板路尽头的时候,她发现那里有一堆鼓鼓囊囊的“落叶堆”。 木板路尽头就是芦苇荡,这条路昨天闭园后张秀英曾经打扫过,她并没有发现那么一堆落叶。 难道有人在搞什么恶作剧? 张秀英有些生气,她拿着扫把走过去,朝那堆落叶狠狠扑了一下,落叶被嘭地扑开,里头顿时露出一个蜷成一团跪在那里的人来。 那个人是个长头发的女孩,但她已然面无血色。 张秀英吓得大叫一声,扔下扫把就朝保卫处跑去。 我们匆忙赶到芦桥公园,谁知道刚推开保卫处的门,一双干巴巴的手就嗖地伸了出来,一把将我抓住。 我吓了一跳,抬头就看见一个干枯的女人用力攥着我的手腕,她的力气特别大,指甲都要抠进肉里似的。 “死人了啊!”她朝我大声嘶喊着,“了不得了,死人了啊!” 我吓得惶然不知所措,幸亏这时候一个保卫处人员冲出来把她的手使劲掰开,然后一边把她往回拽,一边忙着跟我道歉。 “她就是我们这儿的目击者张秀英,那人死得太可怕了,张大姐吓得精神都出问题了。” 张秀英被那个保安拉开,但还是坐在长椅上浑身筛糠。 “那个人死了还睁着眼啊,眼睛瞪得圆圆的,眼白特别多。她脑门上还被刻了个带血的字儿,吓死人了!” 她反反复复地拉着每个人说着这句话,就像疯子一样。我看看自己的胳膊,发现已经被她掐出了几道深深的淤痕。 “没破吧?”沈喻伸过头来问我。 “没、没破——谢谢关心——你竟然开始关心我?”我受宠若惊。 “关心你个毛啊,别自作多情。”她倏地转过头去。 这时余以清推门走进来,见了沈喻顿时满脸堆笑。 “沈老师,您终于来了。你可不知道现场那边……” “是不是死者家属在闹?” “那还用说!您赶紧跟过去看看吧!” 我们坐着公园的电瓶车往芦苇荡走去,拐了两个弯,就看见前方已经拉了警戒线,一堆人在那里围着,一辆宾利横在马路正中间,老远就听到杜建生那嘶哑的声音。 “我女儿现在死了,你们都要负责任!我报警让你们找人,一个个都玩忽职守!” 电瓶车继续往前开,就听杜老板在挨个骂着。 “姓林的,你身为主持工作的副队长,长得跟个学生似的也就算了,没想到做事也这么不成熟!你就眼睁睁看老百姓被杀?你要第一个负责!” “姓邢的,你身为刑警队副队长,自己还他妈姓邢,你甩手不管,你也要第一个负责!” “姓那个什么的,你……第一个负责!” “芊芊!芊芊!爸爸来晚了啊!” 沈喻一脸沉重地下了车,余以清站在旁边,显然心情也不怎么好,她叹口气吐吐舌头说:“唉,虽然是死者家属,咱们也替他心痛。但不得不说,男人要撒起泼来,真比泼妇还泼。” 电瓶车停在路边,沈喻跟我刚朝现场走去,杜建生就红着眼扑了过来,几个警察赶紧抱住他,他一时挣扎不脱,却还沙哑着嗓子吼着。 “姓沈的,你身为大学老师,不接我女儿失踪的案子,更他妈要第一个负责!” 沈喻低着头没理他,继续朝现场走去。我理解她的心情,之前她虽然推断出了杜万芊从家里溜出去的方法,但她和林瑛都认为杜大小姐跟上次一样,只是跑出去玩玩,都没想到现在居然真出了人命。 林瑛看见她,也苦笑一下。 “怎么不以袭警的名义把他带走?由着他在这里闹,破坏了现场就更被动了。”她翻了一眼林瑛。 “我等着他袭我呢,可这家伙光撒泼不动手,我早就烦了,要不是看他是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有情可原,早让人把他请走了,唉。”林瑛一脑门子官司。 杜建生冲沈喻吼完,见沈喻不搭理他,站在原地直喘粗气,几个警察看他不再那么激动了,便也松了劲,拍拍他的肩膀让他节哀,没想到他换了目标,突然冲过来一把扯住我,气势汹汹地问道:“姓什么的!你这个姓什么的!你也得负责!我的宝贝女儿不能无辜横死!” 他抓住的正是我刚被张秀英抓伤的胳膊,我疼得直呲牙,加上看他刚才辱骂沈喻,本来就窝了一肚子火,登时就发作了。 “我姓什么用你打听?你是不是也要我第一个负责?你身为父亲,整天纵容女儿飞扬跋扈各种得罪人,你不看管女儿,让她曝尸荒野,你难道不应该第一个负责?”。 “我……你……”杜建生大概没想到我会突然开口撅他,一时说不出话来。 林瑛回头,给我一个赞许的目光。 她指指正在低头勘察尸体的沈喻,用口型对我说了句“她笑了”。 “我——老子跟你拼了!”杜建生恼羞成怒,冲过来一把揪住我衣服,朝我挥拳就打。 草坪早上很滑,他突然扑到我身上,我脚底不稳,一脚踩空仰倒下去。不过杜建生也一拳挥空,他随着惯力一头扎在地上,摔了个狗啃屎,满嘴都是草和泥。 “小余,赶紧把他带走,要不现场都被破坏了。”林瑛皱着眉头说。 余以清两条大长腿跑起来飞快,她指挥着两个警员把杜建生搀起来拖着往警戒线外走去,杜建生的司机赶快跑过来帮忙,几个人手忙脚乱地把杜老板塞进车里。 “那个谁!你给老子等着!你敢摔老子一个跟头,老子不找人灭了你就不姓杜!”杜建生犹自不依不饶地摇下车窗朝我喊着。 “他好像一闹起来都把自己女儿死了的事情忘了。”林瑛耸耸肩说,“也算一种解脱吧。” 我走到沈喻身边,她正蹲在草地上,面对着杜万芊这位她曾经的学生的尸体。 杜万芊的尸体跪在草坪上,她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屁股坐在后脚踝上,仿佛古代人的长跽一样。 她颈部赫然有一道翻起肉皮的很深的伤口,看样子是被人割了喉咙,但是周围并没有血迹。 显然,这里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第十三章 杜万芊(2) 沈喻正盯着死者的脑门,我想起张秀英说的话,也过去一看,果然发现杜万芊额头上被刀子刻着一个弯弯曲曲的字,但字上满是血污,看不出来究竟是刻的什么。 林瑛也走过来,她朝痕迹科的人招招手,先拍了照片,然后法医蘸着酒精轻轻擦去她额头上的血污,我看到那居然是一个繁体的“殺”字。 林瑛用放大镜看看刻字的伤口,然后说:“这个字应该是死后刻上去的。” 沈喻也点点头,指着尸体裸露的肘部关节说:“你们看,关节处有折损的痕迹,而且肌肉纹理走向完全不对。死者肯定是被杀后放置了一段时间才被摆成这种造型的。” “奇怪的行为——这里不是第一现场,抛尸还搞个造型,脑门上还刻上字,不知道什么意思——再说公园大门封锁,周围草坪上也没有踩踏,死者又是从什么地方运到这里的呢?” 沈喻看了一会儿站了起来,她回头看看周围的草坪,又抬头看看前面,那里有一丛芦苇被折弯压倒,不过水面到草坪边缘的岸上倒是新铺了一小片整整齐齐的鹅卵石。 “尸体是从水面上运来的。”她说,说罢又蹲下去检查尸体。 我回头看了一下,草坪上果然没有明显的拖曳痕迹。 “这案子太诡异了。”小余也走了过来,跟沈喻、林瑛蹲在一起,两个美女都全身心关注地看着一个死去的少女,这场景真是难以名状。 “这片芦苇荡是片孤立的水域,只有一条水渠通向南边的鹭鸶沟,但最近天旱少雨,水渠的水都要干了,根本承载不了船。”林瑛补充说。 沈喻抬头看着芦苇荡对岸,从这里依稀看到那边有一条伸向水里的旅客栈道,我也抬头看着,那个栈道倒是可以当成一个“码头”,但是芦苇荡水面上却根本没有一条船。 难道杀害杜万芊的人昨天夜里自己用车拉了一条船来,然后把车停在对面,把船卸到水里,然后载着她的尸体划过水面,放到芦苇荡这头,再划船返回,最后装船上车,然后开车逃离吗? 要是这样的话,抛尸的人直接用车载着杜万芊的尸体拉到这边,从草坪上拖过来放好就行了,何必兴师动众搞这么大动静。 要知道处理尸体讲究快,如果一拖延,就有更多纰漏,就更容易被别人发现。 沈喻估计早就想到了这些,她霍地站起身来,问林瑛道:“对岸的栈道检查了没?” 林瑛摇摇头:“还没来得及过去。” “那咱们去看看?”沈喻说。 林瑛点点头,我们仨坐上电瓶车,小余开着车沿着环绕着芦苇荡的柏油路朝对岸行去。 车走到半路的一个伸出去的观景台上,沈喻忽然叫小余停车。她走下车,飞快地迈着步子朝观景台走去。 我和林瑛也下了车,紧紧跟在她身后。 这个观景台伸进水域里面,站在台上左右看去,整个小芦苇荡倒是一览无余。 芦苇荡从西延伸向东边,呈一个眼镜的形状展开。这个观景台就大概在“鼻梁”的位置,而杜万芊跪着的地方就在西边“镜框”的下沿,而栈道则在东边“镜框”的上沿。 “没有道理啊。”我听到她喃喃地说。 林瑛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也点点头。 我偷偷问沈喻:“找到那什么‘逻辑奇点’了吗?” 沈喻白我一眼,没有说话。她的眼神大概有两层含义,一是不希望警方知道“逻辑奇点”直觉的事情,二大概是她还没有线索。 我们三个人走下观景台,走到电瓶车上。 “哎,”我小声地问林瑛,“她为什么说没有道理。” “你没看到观景台底下、两片水域的狭窄处都是菖蒲吗?”林瑛说。 “对啊。” “如果抛尸人从东边水域里划船到西边,势必要经过菖蒲丛,但你刚才注意到了吗,菖蒲丛并没有东倒西歪,这说明没有船从这里经过。也就是说,抛尸人放船的地方应该不是那条栈道。” “那说明他是从西边那片儿芦苇荡放船的?” “西边芦苇荡周围,除了尸体所在的那块岸边刚刚在铺鹅卵石,其他周围的岸上并没有铺石头,都是烂泥和滩涂。那些地方一是没办法把船放下去,第二呢,抛尸人如果非要放船的话,势必会留下很多痕迹。沈喻想的肯定是,凶手之所以用船把尸体载过来,是为了不想在潮湿的草坪下留下能指向自己身份的脚印等痕迹,这和他没有利用栈道而在泥滩上放船的情况是相悖的,所以他肯定不是在西边芦苇荡那里放的船。” “厉害,”我佩服道,“果然是刑侦队长。” “那当然。”林瑛得意地说,“你说,咱俩上中学的时候,我是不是比你聪明?” “对对对,我当时老考全班第一,你只能考第二。”我笑着说。 “切。”林瑛不屑地瞥我一眼。 “哎,你们俩要打情骂俏,就下去聊。”前排的沈喻忽然回过头来。 “没没没没没,”我使劲摆着手否认着,然后用手指着林瑛,“我跟她百分之百千分之千的是普通的老同学关系。” 林瑛一把揪住我指她的手指,使劲往下一撅,疼得我差点哎哟一声。 沈喻没有理我俩,芦苇荡旁边铺得卵石路有些湿滑,我们都小心翼翼地向前走,但她却快步如梭。 有时候觉得她可能要滑倒的时候,她却瞬间调整身体平衡,继续往前走去。 我想,这大概是她多年练瑜伽练出来的平衡感吧。 “啧啧,沈老师这身条,可真够软的。”林瑛在我旁边小声赞叹道,“你要结了婚可有福气了,真是让我羡慕嫉妒恨啊。” 她虽然对我语带调侃,但眼睛却一直细细打量着四周的事物,一点儿也没有耽误勘察的样子——难道厉害女人都有一心多用的能耐吗? “你一个做队长的,能不能别小余似的学那么污。”我提醒她。 “切,这里不就咱俩人嘛,我是以你同学的身份说这句话的。” “行行行……姑奶奶,你小声点儿,让她听见又发火。”我冲林瑛做个“嘘”的手势。 “你觉不觉得,她挺自私的。” 我们下了电瓶车,上了栈道,林瑛又偷偷问我。 “为什么这么说?”我纳闷地问。 “霸占你这么多年,连个答复都不给。” “给答复了啊,她不是每个月都拒绝我吗?”我说。 林瑛做了个单掌拍脑门的动作,那意思似乎在说,我可算是服了你了。 前头走着的沈喻却忽然停住脚步,她忽然站在一个地方不动。 我怔了一下——难道她发现“逻辑奇点”了?但什么又是所谓的“逻辑奇点”呢? 就在这时,沈喻忽然走到栈道某处地方,然后使劲跺跺脚,又莫名其妙地突然蹦跳起来。 栈道上传来“咚咚”的声音,因为木板下面是水,有悬空,所以踹起来犹如木鼓一样。 沈喻不说,她又快步走到前面两步,再次使劲跺脚、蹦跳。 这次木板发出嘭嘭声,她又走了回来,朝咚咚的那里使劲踹着。 我跟林瑛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能把这两块木板拆下来吗?”她冲林瑛说。 “当然能啊!”林瑛快步上前,看看木板上钉着的铁钉,拿着步话机叫另一端的警员和公园的维修人员过来。 “你怀疑下头有东西?”她问沈喻。 沈喻点点头。林瑛也站上去跳了两下,然后皱着眉头说:“还真是,声音不一样,这里听起来更实。” “不光实,咚咚声完了还有特别小的震动和摩擦声。”沈喻踩了几脚说,“你听,哒哒哒的。” 我和林瑛面面相觑,因为我俩根本听不出后面有什么动静。 “你——听力这么好呢?”林瑛有点结巴。 “当然,有人在背后说我坏话,我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沈喻根本看都不看我们。 林瑛朝我吐吐舌头,我也觉得一脖子汗,刚才幸亏自己坚持原则,没嚼她舌根子,不然肯定现在就不是不抬眼看我的事儿了。 好在警员此刻开车带着公园的两个维修工赶了过去,林瑛急忙走上去,指着栈道上的木板说了几句,两个维修工便走过来,拿着起钉器,三下五除二便拆下了一块木板。 我们几个都惊讶地站在那里,因为木板底下露出的是一个向内凹陷的木头。 但那不是普通的凹陷木头,而是一条小小的、做工粗糙的独木舟。 第十四章 杜万芊(3) 经过一番检查后,我们在独木舟上发现了杜万芊的头发和衣物纤维,抛尸人的确是用它将杜万芊的尸体从栈道运到西边芦苇荡岸边草坪上的。 可现在的问题是,凶手如果用这只独木舟把尸体从东边的栈道运到西边的抛尸地点,势必要经过观景台下面的那片狭小的水域通道,从而在底下的菖蒲丛里留下痕迹。 但事实是,我们并没有在那片茂盛的菖蒲丛里发现任何线索。 凶手究竟使用了什么样的方法,使独木舟从栈道划到芦苇荡、再由芦苇荡返回栈道,而中间却不留下任何行驶痕迹的? 而且令人吃惊的是,从独木舟的浸泡程度来看,这条船已经藏在栈桥下面不是一天两天了。 更令我们惊讶的是,就连覆盖杜万芊尸体的那些树叶都并非公园树木落下来的。 无论凶手是不是抛尸的人,都可以判定芦桥公园并非第一杀人现场,独木舟也是很早之前便备好的移尸工具,而且埋尸的覆盖物树叶也是从别的地方运来的。 这是一场耗时已久,精心策划的谋杀。 加上杜万芊尸体被摆成的形状还有额头上的记号,看上去活像在重复什么仪式似的,更有一种诡秘感,让人不禁心生忧虑。 不过这种仪式感,完全不同于三颗人头那种伪装的仪式感。 三颗人头的案子,乍看上去比杜万芊之死还恐怖惊悚。但因为周围环境并没有多少,所以当那股劲儿过去之后,就会觉得也无非是突然被吓了一跳。 而杜万芊在芦苇荡前被摆出的造型、头上的刻字,包括覆盖物、运尸路径等等等等,所有一切都陷入迷雾之中。让人越想越觉得匪夷所思,越想越觉得毛骨悚然。 如果类比的话,那三颗人头案就像美国恐怖片,血腥而刺激;而杜万芊的案子更像日本恐怖片,在欲言又止中就把你拉进了恐怖的深渊。 “这种案子,如果不尽快侦破,就容易变成连环案。”林瑛忧心忡忡地对沈喻说。 “什么意思?”沈喻很敏锐地反问道。 “我是说,沈老师,你能不能支援一下?先从背锅侠那个案子抽身出来……” 我坐在沈喻旁边,明显觉得她不太高兴。 “你们觉得有钱人死了的案子就是大案子吗?” “不是这个意思,只要命案都算大案,无论死的是富豪还是乞丐。” “侦破命案很重要,但是预防命案也很重要。”沈喻站起身说,“杜万芊的案子我可以支援,但我首要的工作还是背锅侠案,因为那个案子如果放任不管的话,很快也会有命案发生的。” 林瑛用求助的目光看着我,似乎想让我开口说服沈喻。 我看看她,又看看沈喻,然后对林瑛点点头。 “那个,虽然我有点像局外人——”我对沈喻说,“但是毕竟你看,杜万芊死得这么诡异,是不是……” “你的意思是,诡异的就比较像难题,所以需要我帮着解决,对吧?”沈喻忽然笑着问我,这笑容让我有点心虚。 “是啊,就这么个意思。” “那背锅侠的案子,是不是也挺诡异的?”沈喻忽然止住笑容,瞪着我道。 “啊——对对对,所以,我也觉得背锅侠那个案子更需要你一些……”我吓得赶紧改口,气得林瑛哭笑不得。 “林队长,”沈喻转向林瑛说,“你是不是觉得杜万芊的死有太多不合逻辑之处?” “那当然。谋杀不难,但谋杀之后搞出这么多有仪式感的东西来,就显得有点匪夷所思了。” “你说得对,但是如果抛开这些仪式感的东西,那么谋杀还是谋杀。”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不妨查查杜万芊这个人背后的东西,从那条独木船来看,凶手能准备这么长时间,肯定是之前早就做了准备,而且是有一定诱因的。杜万芊是我的学生,她这个人别的不好说,与人结怨却是相当擅长。这就是我觉得这个案子并不困难,而背锅侠那个案子却无从下手的原因。” 林瑛忽然笑了。 “得嘞,沈老师,话说到这里我就明白了。我现在也同意背锅侠那宗案子更诡异了,您忙您的,杜万芊的案子交给我来。” 沈喻和林瑛相互点头告辞,我跟着沈喻往停车场走去,刚走到停车场就看见有个人影躲在车后面,鬼头鬼脑地朝这边张望着。 沈喻看我一眼,我心领神会,快步朝那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走过去。 那家伙正蹲在一辆汽车的屁股后面朝外面巴望着,我从他身后绕过去,拍了下他的肩膀。他显然受了惊吓,夸张地大叫一声就跳了起来。 “怎么是你?”我们俩几乎同时开口喊了出来。 这个蹑手蹑脚的家伙不是别人,正是我那个自称作家,总是在网上连载小说不停码字儿的远房堂兄言桄。 “你在这儿做什么?”我问他。 “哎呀,不是听说这里出了命案吗,我正在写一个推理小说,想着来现场吸收点儿负能量,好找找灵感,嘿嘿。”他挠着脑袋说,“哎,小桩,你在这儿干嘛,偷偷摸摸地走过来,一看就没安好心。” “咱俩到底谁偷偷摸摸啊!”我哭笑不得地指着沈喻说,“我陪她来查案。” 这个不着调的堂兄扒着车望了沈喻一眼,像被电击了似的哆嗦着缩回头来,一把抓住我的手兴奋不已。 “我了个去,那不是罪犯克星、最强大脑、推理天才、逻辑皇后、魏阳名侦探沈喻嘛!你难道是她的跟班?” “你从哪里批发来的这么多tit1e啊?” “我自己小说里给她加封的啊,告诉你个秘密,我小说里的主角原型就是她——第一女侦探沈喻!”他得意洋洋地打开手机,翻开一个名叫《七宗罪》的小说凑到我面前,指指点点地说。 “你这是原名,不是原型吧?” “怎么是原名!我的侦探叫沈谕!言字旁的谕!不是口字边儿的喻!差个偏旁部首呢!” “得,你最好别让她看到你的小说。” “我还在小说里把她写成了我老婆……” “那你自求多福吧。”我扶着脑门说。 “你瞅瞅你,没大没小的,我可是你哥!” “别闹了,要不是你早产,你应该跟我叫哥。还有,你还抢了我的名字来着。”我怼他道。 “不说了不说了,我看她在朝这边走,先腿儿了哈!”他拍拍我,随即弓着腰、踮着脚朝另一辆汽车后面溜了过去,结果刚藏好又露出头来。 “木头桩子,以后你走路别再贼头贼脑的了哈,要不然……” 他还没说完话就嗖地缩回脑袋去,我看到沈喻已经绕了过来。 “跟谁说话呢?”她问我。 “没、没跟谁……”我支支吾吾地说。 “不老实。”她嘟哝一句,但也没有继续深究。 “最近头发有点开叉,你下午有空吗?”她问我。 “有、有空……”本来公司老郑给我打电话,说主编怀念我了,叫我下午过去一趟。但被沈喻用眼睛一看,我就立刻把主编忘爪哇国的阴沟里去了。 “那一会儿陪我去做个头发,最讨厌头发卷着了。”她边走边说,“然后咱们讨论一下背锅侠的案子。” 我赶紧找个树荫给老郑打电话,让他帮我请假,没想到接电话的人竟然是辛小若。 “喂,你想干嘛!”都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看到我,或者听到我声音,都会立刻恼怒不堪。 “小辛,能帮我转告老郑,叫他帮我请个假吗?我还在警方这边配合工作……” “你这个人啰嗦透了!直接委托我请假不行吗?!”她嗓门大的简直就像跟我吼似的。 “啊。”我一时不明白她到底是帮我,还是在骂我。 “善本辑录那项目还有点儿事儿,如果老郑有空的话,请他帮我个忙。” “就联系影印公司那点儿破事儿吧!我早就办完了!” “啊?那,谢谢!……” “谢尼玛啊谢!”她“咣”的一声挂断电话。 我的耳朵被震得生疼,拿着手机一阵阵发呆——辛小若这孩子究竟怎么回事? 沈喻的办公室我已经来过多次了。 我很熟悉她的状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她对我有多熟悉,她很少在私下场合见我,所以办公室就成了我能见到她的最多的地方。 她屋里的东西布置很有条理,跟别的老师柜子放满书不一样,她的柜子里放的是一块又一块的硬盘。 用她的话说就是,电子存储比纸张存储的信息量大多了。 除了硬盘柜子外,办公室里还有一个简单实用的衣架。衣架下面放着一块瑜伽垫,还挂了一个装满了游泳装备的包。 旁边还有两块写字用的白板,一块白板用来记录每顿饭摄入的食物和热量,而另一块板则是用作案件分析。 此刻,用作案件分析的那块白板上正挂着一张魏阳市的地图。 地图上还标注了前两天我们总结出来的背锅侠的作案地点。 第十五章 九曜 沈喻坐在一把转椅上,还在盯着那些地点闭目沉思。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勾勒出她美好的侧影,我一时间有些怀疑造物主是不是太偏心了,不然怎么会如此慷慨地把这么有料的身材和聪明的头脑同时赐给一个人。 我看着她有些忘情,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你在看什么?”她显然意识到了我在盯着她,忽然开口问我。 “曲线……”我被问个措手不及,禁不住脱口而出。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胸部,脸嗖地红了起来,然后杏目圆睁地瞪着我。 “我是说……作案地点连起来的曲线……”我赶紧给自己圆场。 她眯缝着眼,似乎已经看穿了我在说谎。 “真的,你看这里,如果不考虑人吉巷的那起还没找到受害者的偷锅案,把其他的七起案件的地点标注出来后,就变成七……”我尴尬地站起身来,走到地图前头使劲比划着。 “接着忽悠。”沈喻翘着二郎腿看着我,“七什么?” “七那个什么……七什么来着……” 我忽然想起了芦桥公园那七个陂塘,从地图上看去,七个陂塘错落有致,排列起来有点像天上的北斗。难怪芦桥湿地还有个别名叫做斗湖。 沈喻从桌上拿起一把塑料尺子,边敲着手心边朝我走过来。 “言桩,今天你要不把曲线这事儿解释明白,我就让你回忆一下挨体罚的滋味。” “别别别,我这不正解释着呢吗?七那个什么,七星……”我一着急把刚才想到的说了出来。 “你想说北斗七星吗?你好好瞧瞧这几个地点,排列出来像一个勺子吗?”沈喻不知什么时候回身就从咖啡杯里拿出一把小勺子,用它铛铛敲着我的脑袋说。 “七星又不见得是勺子嘛……”我装作委屈地说,“古代有七曜的说法,七曜也是七星啊……” “七曜?”沈喻忽然停下来,她不再敲打我脑袋,而是看着地图上的那几个点皱起眉头。 “对啊,就是七曜,日、月、水、金、火、木、土!”我看着地图上的位置,恍然大悟地说,“你看看这几个地点的位置!错落有致地排开!” 沈喻没有顾得上理我,她急匆匆跑到电脑前,我也跟过去。她打开一个星图软件,把那些偷锅的地点方位挨个输入进去,软件屏幕现出“正在计算中”的字样。 片刻之后,软件上面浮现出一个时间。 “公元499年1o月7日。” “难道这个排列的位置,是那一天的七星位置图?”我目瞪口呆,“这是不是太牵强附会了?” “应该不是附会,”她摇着头说,“你看,那一天正好是秋分。你去查查公元499年发生了什么大事。” “不用查,”我指指自己脑袋,“我这里面都记得。那一年中国还是南北朝时期,北边的魏国是宣武帝元恪在位,南边的齐国是东昏侯萧宝卷在位,北朝还算稳定,南朝好像造反不断。” “还有呢?” “还有就是,对了,北魏孝文帝元宏在那一年去世了。” 沈喻摇摇头说:“应该都不对,先不管这些了。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就算七曜的位置确定了,但是别忘了,咱们还有第八起案件。” 我一下子愣住了。如果按照七曜来算的话,古代人除了五大行星还不知道有天王星和海王星的存在,所以关于第八起案件的人吉巷的位置又是影射的哪颗星呢? 我忽然一拍脑门。 “九曜!九曜!古代除了七曜还有九曜的说法!就是在七星之外,还有两颗隐星,名字叫做计都和罗睺!” “什么是隐星?”沈喻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就是两颗不存在的、只是理论上的星。计都是黄道和白道的升交点,而罗睺则是黄道和白道的降交点,也就是月食的那个位置。黄道和白道你知道吧?” “不知道,说说看。” “黄道就是太阳运行的轨道平面,白道就是月亮运行的轨道平面,如果两个平面无限延长的话,就会出现两个交点,上面的那个就是计都,下面的就是罗睺,这么说就明白了吧?” “太明白了。”沈喻笑了,“我发现你这个人也挺有用的嘛。” “才发现吗?” “才发现。你简直就是个百科全书,还是纸质版的,我不翻你根本不会主动给我答案。” “电子版的也得翻才知道答案啊。”我拿着自己手里的kd1e说。 沈喻边说着边把黄道和白道从星图软件中输入进去,我看到“计都”的位置恰好落在人吉巷上,然后罗睺的位置则在城南的叵罗街上。 沈喻的表情一下子明媚起来。 “我明白了!你还记得施鲢说过,人吉巷那里根本没有人家有那么大的铁锅吗?”她说。 我点点头。 “因为他在乎的根本就不是偷锅,而是地点、地点!人吉巷没有那种铁锅,所以他就故意背了一口过来在巷子里转悠,为的就是让人看见,而且让人以为这是他在人吉巷里偷的。”她补充道。 “但他为什么这么在意方位呢?”我皱着眉头问。 “那就得等着抓到背锅侠本人后,再亲自问个究竟了。”她十分难得地开心拍拍我的肩膀,“哎,晚饭想吃什么,我请你吃。” 我简直受宠若惊,急忙结结巴巴地说:“你想吃什么,我就想吃什么。” 她没有笑,而是严肃地看着我,那眼神看得我有些发慌。 “怎、怎么了?”我一度以为我自己的回答有什么问题,结果她又快步跑回到电脑前。 “刚才你说罗睺那个交点其实就是什么来着?” “就是月食啊。” 她抬起头来,指着电脑屏幕:“公元499年的1o月7日,就发生了月全食。而且,你看。” 我也走过来,她飞快地点开一个网页,只见那上面写着—— “天文爱好者的福音,下周四本市将观测到血月奇景!” 我匆匆跑出沈喻的办公室,正好撞见林瑛带着余以清在校园里走访,看样子是在了解杜万芊的情况。 林瑛那气质,稍微一打扮就像个还在上学的学生,而小余牛仔裤紧紧裹着的两条大长腿也吸引了好多男生的目光。 这俩女人来校园走访,简直就是绝配。 小余眼尖,她老远就看见我,使劲朝我挥着手。 我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林瑛还在跟一个学生聊着。 我于是转身问小余道:“有什么进展了吗?” 小余使劲点点头。 “杜万芊这个人敢情没那么简单。我们最近都在学校里走访,之前老师和学生们都以为她又是赌气离家去追星了,总归还要回来的,所以根本没人敢提供什么线索。现在听说她死了,不少问到的人都找我们诉苦。杜小姐在魏阳大学没少欺负过人,你知道去年这里有个女学生自杀的案子吗?” “知道啊,那个学生叫安悦,听说是有抑郁症。” “有学生偷偷跟我们说,安悦的抑郁症都是杜万芊逼出来的。杜万芊跟安悦本来毫无交集,但她不知为什么就突然开始仇恨安悦,找了一群学校里的无赖还有社会上的混混,隔三差五就来骚扰安悦。不光这样,听说安悦的爸爸也被杜万芊指使着人搞得失业了——她爸有间修车铺,三天两头有人来捣乱,最后实在开不下去差点关门。” 我吓了一跳:“一个小女生,有这么大能量?” 而且那杜万芊这么嚣张霸道,她爹也不管管?! 不过想到杜建生那样,我又默默吞下了这句话。 第十六章 卧底(1) 小余听了我的话,嗤笑一声:“你才知道啊。我们查了一下,安悦家本来就家境不好,这么一搞她学费都成了问题。而且,骚扰的事儿她曾经跟学校反映过,但辅导员让她自己处理。这孩子从小就内向敏感,一来二去就抑郁了,后来想不开才自杀的。” “难道杜万芊就没受到惩罚?” “没有直接证据啊,学校里谁敢对杜大小姐不敬?” 林瑛这时候也走了过来,她看见我忍不住调侃道:“又来当大侦探的跟班了?” “杜万芊的事儿有眉目了?”我没接话茬,反问她道。 “查了她之前的手机通话记录,杜建生报案的那天,她根本没有跟人打过电话。所以沈喻的判断是对的,她应该只是故意在书房阳台上装出打电话的样子,好引着父亲来看自己,然后绕个圈子溜出去的——不过这也不排除她可以通过其他社交软件跟别人联系,我们还在排查。” “不是说她和那个自杀的女生有关系吗?” “安悦吗?还没有完全确定她跟安悦之死的关系,不过,好歹有入手的地方了。我们也在调查有没有仇杀的可能,今后几天有的忙了。” 我把推测出来背锅侠下一次的作案地点跟林瑛一说,她听得目瞪口呆。 “凶手在干嘛?打算把整个城市当祭坛吗?” “估计跟电影上学来的。”小余旁边打趣道。 “只是一种可能性。不过沈喻认为事情绝不会是简单的巧合,所以后天月食的时候,我们准备在叵罗街守株待兔一下。” “这个……”林瑛有点儿犯怵地说,“队里这几天案子特别多,我抽派不出什么人手,还是让施鲢跟着你们,然后我联系叵罗街的派出所来配合,这么多人够不够?” “觉得可以了吧,不过我记得那个人随手带着凶器,你可得让大家都准备好了,千万别大意,也别伤着。” “得嘞,我到时候批给施鲢一把枪,争取万无一失。”林瑛笑着说。 “我看这背锅侠的案子不破,咱们沈大侦探的心也落不到肚里去。”小余也笑着说。 “也不要拿这不当事儿,”林瑛表情严肃起来,“我跟沈喻也合作不短了,很少看到她这么揪心过。” 我还是第一次到叵罗街来。 叵罗街虽然叫街,但其实是条不大的巷子。 有人说这个地方原来叫破锣街,因为巷子里有家补锣的铺子,也有人说这里以前有个编笸箩的人,但总之无论是破锣还是笸箩都不好听,大概是后来为了附庸风雅,才改成了叵罗街。 其实叵罗是古代从西域传过来的一种饮酒的浅浅的口杯,形状就跟缩小版的笸箩差不多。 李白曾经写过一首诗,里面就有“蒲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的句子。” 叵罗街中间和兴顺路相交,但后来街道南侧改建成了小区,所以只剩下了兴顺路北边这半段老街。 老街里有几家饮食店,其中一家叫“香云居”的老馆子不仅炒菜,还供应早餐。 既然供应早餐,就必定有一口炸油条的大锅,这也是叵罗街的唯一一口大铁锅。所以香云居就成了我们的重点盯防对象。 眼看月食那天就要到了,施鲢带着我们来到当地的派出所,大家商量了一下,决定提前布哨,要派人到香云居去蹲点儿。 香云居的老板姓顾,他六十多岁,跟老伴儿一起打理着饭馆。平时都是老顾掌勺,顾大妈收钱,底下还雇着两个外地姑娘帮着刷锅洗碗、端菜上茶。 老顾对我们来打扰饭馆的生意十分不满。 按照开会的部署,施鲢是最早被派到香云居里蹲点儿的人。他装扮成新招来的杂工,被安排在店里端茶递水。 但他刚到位俩钟头就引来了投诉,一个吃酸辣粉的顾客找到老顾说,施鲢竟然用袖子擦鼻涕,特别不卫生,而且恶心,顾客抬头看他擦鼻涕,低头再看碗里的粉,根本无法下咽。 老顾大怒,他把施鲢骂了一顿后,强烈要求所长曲大民换人,叵罗街派出所没办法又换了一个警员小章过来“卧底”,但因为派出所里都是常年的职工,而且经常跟街坊们在一块儿往来,结果小章刚来半天就被客人认出来了。 “哟,老顾,真是出息了啊,官家人都来给你打工了!” 也有的顾客看见小章默不作声,但背地里跟老顾打听。 “你们饭馆是不是出事儿了?怎么有警察来装杂工呢?不会蹲点儿等着匪徒呢吧!” “就是,老顾,要真有事你可得透露给老街坊点风声,我们可得躲远点儿!你看电影里香港的警匪片就这样,警察蹲点儿,匪徒拿枪,两边见面眼红,一顿枪战——到时候枪子儿可不长眼睛!” “要不咱还是换家馆子吧!” 叵罗街里的馆子其实都靠着附近的街坊四邻还有租客撑着,因此老顾家的生意一落千丈。大家一伸脑袋看见小章还在,就犹犹豫豫不敢上门了。 老顾因此再度大怒,强烈要求解雇小章,不换人不成。施鲢听他又来闹,还一脸委屈的样子。 “不就擦个鼻涕嘛,我小时候还见天翘着舌头舔鼻涕吃呢。” “你能不能别恶心人了!”我瞪着他说。 派出所的所长曲大民正在喝茶,听见施鲢说话连茶都没咽下去就吐到了茶碗里。他低头看着茶碗端详半天,还是叹着气把里头的茶泼了。 “施警官,言老师,你们看现在老顾情绪很焦躁,所里的人肯定去不了了,队里吧,也派不来更得力的……” “我不就是得力的人吗?”施鲢还不高兴了。 “不不不,”曲所长赶紧摆着手,“咱不是这个意思,您别误会。我是说,如今这个状况,能当蹲点的人似乎只有言老师了。” 我没想到曲大民竟然会点我的名,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一刹那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我看行!”施鲢激动起来,“言老师长得就一副打杂的嘴脸,你像我这么威武霸气英姿勃发的人,即使是抹点鼻涕,也还是仪表堂堂,根本装不出杂工的样子来啊!” 我看着他那贱兮兮的德行,要不是怕有袭警的指控,真想劈头甩他一个嘴巴。 曲大民也使劲点着头看着我。 “言老师,要不——委屈您一下?” “行吧。”我反正也根本不会拒绝别人,“告诉我该怎么做就行。” “先把你这身文青的衣服换了。”施鲢装腔作势地端详着我说,“刷碗拖地会干吧?” “会干。” “买菜倒垃圾呢?” “也会。” “那如果客人用袖子擦鼻涕,你会觉得恶心不?” “废话。” “言老师,你这样不行啊。我到时候还得装成客人跟你一起蹲点儿呢,你要记住自己是一个服务人员,别说客人擦鼻涕,就算客人当面大便都不能觉得恶心,要一变脸可就露馅儿了。” “你就不能不用衣服擦鼻涕?” “这是便装嘛,我要穿警服,肯定不擦……” 我被他怼得没话说,只好领了这个差事。 施鲢拍了拍我肩膀,朝我龇牙一笑。 “这才对嘛!” 第十七章 卧底(2) 叵罗街派出所的小薛给我换了一身衣服。我来到香云居,老顾看了一眼,终于板着脸说:“这个人嘛,倒是长得像个杂工的样子。” “对吧,咱工作要让群众满意!”曲大民得意地说。 我气得干瞪眼,老顾走过来递给我一条白围裙,指指旁边的桌子,那意思大概是说,那边儿的桌子该擦了。” 下午我还继续在店里擦桌子,这时沈喻忽然推门走了进来。她第一眼没认出我,第二眼才盯着我不放。 “谁给你折腾成这德行了?” “卧底嘛,为了工作。老顾还夸我洗碗切菜样样儿精通呢,他明天还叫我起早点儿,跟他一起炸油条煮馄饨。” “连炸油条你也会?” “我什么家务事儿不会干啊?” “可是学炸油条有什么用?”她鼻子里哼着冷气说。 “这不——艺多不压身嘛。怕你将来没想开,万一嫁给我之后哪天早上醒了说,桩子,我今儿一睁眼就特别想吃油条。那我就立马跑厨房给你炸两根儿……” “闭嘴,嫁什么人?结什么婚?!” “好。不说不说。”我赶紧不再说话。 “你要记着,现在你只是卧底,别真把自己当了杂工。”她头也不抬地说,“今天夜里就是月食,我一会儿去找施鲢,那个鼻涕虫不靠谱,我得嘱咐他务必要盯紧了。” “放心,我今天晚上都打算蹲灶台底下了,只要有人一掀那锅,我跳起来就逮住他。”我拍着胸脯说。 “你也要注意安全,别忘了那个人上次还带着刀。” 我点点头,沈喻像是有什么没说尽的话,她注视了我一会儿才迈步朝门口走去,但走了一半又转过身来。 “晚上我也来吧,跟你一起在饭馆后厨守着。” “不用不用,你忙更重要的事儿。”我使劲摆着手说。 她没有跟我争执,而是快步走出门去。 “哎哎,”在柜台里守着的顾大妈一直盯着她,等她刚关上门就跑过来叫我,“小言啊,你好福气呢,那个女孩子喜欢你啰!” 我吓了一跳,赶紧说顾大妈您就别安慰我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既了解我自己,更了解那个女孩子,我追她都无数年了,人家能把我当备胎我都荣幸之至了。 “哈哈,我也不跟你争,小女人的举动和心思啊,只有老女人能懂。”顾大妈低头噼里啪啦打着一张老算盘说,“要不是看你这么勤快能干,我才不跟你说呢。” 我笑笑,继续擦桌子。 香云居一般在十点半打烊。这天正是望月,朗月如盘,我隔着窗户看看月亮,又看看手表——天文台预报说月食在凌晨一点开始。 施鲢给我发来一条微信,告诉我两个巷口都安排了警力。此外,为了避免万一,香云居后门那里由他和曲所长在隐蔽位置驻守。 “言老师,你千万不要跟窃贼有任何正面冲突,也尽量不要暴露自己,只要他进来,你就按我给你的远程报警器,通知我们就行了。”他在微信里头叮嘱道。 我摸摸口袋。施鲢给的那个警报器还放在那里,警报器和参加行动的所有人都关联在了一起,只要我按下去,所有人都会进入警戒状态。 除此之外,警方这几天已经在香云居的后厨里安装了即时监控设备。 十一点左右,施鲢和老曲布置到位,除此之外,还有两个片儿区的协警偷偷溜进来,一个躲在后厨的米缸后头,一个藏在放瓜果蔬菜的角落,头上披上一个蛇皮袋,袋上还搁着几根大葱。 大概十二点的时候,老顾夫妻俩终于收拾清楚了准备回家,这时候沈喻推门走了进来。 “收拾好了?”她问我。 “收拾好了——你来干嘛?” “不是说好了,跟你一起守着嘛。”她没有带包,一身紧身的运动打扮。顾大妈在她背后朝我使劲挤着眼。 “那你俩好好呆着,我跟老头子先走了哈!”顾大妈忙不迭地拉着老顾往外走。 “干嘛呀,我还没嘱咐他们别给我弄坏了东西呢!”老顾不放心地说。 顾大妈拽着老顾:“你老糊涂了?弄坏了东西政府还能不赔你?赶紧给我回家烧洗脚水去!” 老顾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偌大的屋里就剩下我和沈喻两个人,不对,其实后厨还有两个协警小赵和小靳藏着,后门还有施鲢和老曲把守,不过这些忽然一下子都显得不太重要了。 我看着沈喻。虽然她平时也挺爱锻炼,尤其喜欢游泳、瑜伽和跑步,但她特别保守,因为运动的衣服都比较轻便贴身,所以她一般不让我去瑜伽和游泳的地方找她。 沈喻的身材其实相当好,但她在这方面总是拧巴着。她特别厌烦别人夸什么美貌性感之类的话,她更烦“胸大无脑”这种话。 我知道她烦恼什么,她其实不希望自己其他方面的优点掩盖了她智商超群的事实。 “你们为什么总是盯着我的胸围,而忽略了我的智商呢?”她有时候如此对我说。 “没有啊……我就不怎么盯着……”我总是这么解释。 “胡说八道,刚才还看来着!” “不是,我目光一直躲闪着啊,但是目标太大了,有时候躲、躲不过去……” “躲不过去,就把眼睛闭上!” 我一般这时候就赶紧使劲闭着眼,估计用力之大搞得满脸都是皱纹。每每这时候她便撇下我径直走开。 可今天不同,她好像毫不在意地就穿着紧身装束站在我面前,也根本没有让我回避的意思。 “你——隐蔽的地方找好了吗?” “找、找好了!”我说。 “你激动什么?!” “没、没、没激动啊。” “别想骗我,你一激动就结巴。” “哦……” “带我往后厨去。” 我点点头,带着她绕过一堆桌椅,推开后厨的门。 她从背后快步走了过来,一只手拉住我的衣袖。 尽管没有肌肤的接触,但那一瞬间,我还是能感觉到自己心脏砰砰地激烈地跳动着。 第十八章 险境(1) 老顾是个爱干净的人,后厨被他打理得井井有条,那口炸油条的大锅就摆在用砖特意砌起来的煤气灶上。 煤气灶对面的木架底下放着小赵藏身的米缸,斜对面放蔬菜的架子旁边就蹲着小靳。 我走到灶台旁边的储物柜里,拉开柜门说:“前两天我们把柜子里头的夹板取下来了,还放了一个小马扎,人正好能坐在里面。你看这把防暴叉和这根电棍,还是施鲢给咱留下来防身的。” 沈喻俯身看看,似乎在忖度里面空间的大小。 “我跟你藏这里头。”她说。 “可是,空间很挤……” “难道嫌弃我?” “不不不不不,那你坐马扎上,我坐柜底板儿。” “行。” “言老师,”小靳顶着捆大葱,伸出脑袋来小声打趣着我,“您要是嫌挤,咱俩就换换!” “换你妹,赶紧蹲好!”我又气又笑地斥责他一句。 小靳和小赵嘿嘿笑着缩回脑袋,沈喻先弓着腰钻进去坐好,我个子高只好跪下爬了进去,小心翼翼挤在她身旁,同时尽量不碰着她,以免引起她的反感。 我把柜子门“吱呀”关上,柜子里很窄,空气都显得稀薄,我们俩一时无话,都保持着沉默。 因为柜子太小,挨得太近,连一点点声音都听得十分清晰。 因为空间太窄,我无法瞥见她标志性的胸部,但她那美丽的鼻尖就在我眼前,就像某位古典雕塑大师的作品一样。 其实有时候我心猿意马的时候,也会偷偷看看她的鼻子,那鼻子完美得经常让人忘记一切欲望,只想沉溺于艺术的欣赏之中。 我听得出来她的呼吸也有些急促。气氛简直尴尬无比。 “那个……”我们俩几乎同时开口,然后又同时住口。 “你先说。”——又是不约而同地同时张嘴。 她忽然噗嗤一声笑了。 “那我就先说了哈!”她说。 “嗯嗯,我听着。” “你还记得我说过一句话吗?” “你说的每句话我都记着呢。”我说。 “别贫。” “真的。就跟记皇上的起居注似的。” “别贫!” “好,你说。” “我跟你说过,我有一种能力,就是在一堆东西里面挑出最不合逻辑的那一点来。” “逻辑奇点。”我想起了她说的话。 话题忽然像熔断的保险丝一样断开,柜子里又回归沉默。我只好又搜肠刮肚地想着话题。 “你说逻辑奇点,是在每个案子里都能发现吗?” “大部分都能发现,但唯独这个背锅侠案发现不了,所以我才有点惶惑。”她如实地说。 “原来如此——那杜万芊的案件能发现奇点吗?” “能啊,奇点就是那条独木舟。那条船被藏在栈桥下小一年了,说明杜万芊的死不是偶然地随机杀人,而是凶手早就选择好了目标,很久之前就准备好了仪式需要的一切东西。这说明什么?说明凶手是抱着深思熟虑的心态来的。” “所以真有可能是安悦家人干的……” “你说什么?”沈喻问我。 我把林瑛她们走访到的情况告诉了她,沈喻半晌才开口。 “我今天还遇到了林瑛,她没跟我说杜万芊案件的进展,大概是为了不让我在今天分心吧。” 我听出来她今天状态很不寻常,声音中总像有种平时绝无存在的多愁善感。 “我有次说过,咱俩可能是同一类人。”她继续说。 “我记得啊,那是五年前的六月二十二号晚上,北京时间。你当时还在美国东海岸,是发语音跟我说的。” “你真连时间都记得?”我能感觉到她肯定诧异地盯着我,虽然我看不到她的眼睛。 我点点头,虽然她也不可能看到我点头。 “那你记得我是在什么语境下说这句话的吗?” “当然记得,你说,自己小时候也看见过黑船,后来还引起了什么家庭变故。我怕你想起来伤心,就一直没再提这件事。” “嗯,”她说,“其实我小时候,也看到过跟你描述得一模一样的黑船,而且黑船上同样有个红衣女人。” “啊?” “我有时候在想,是不是我逻辑奇点的能力是黑船带来的呢?” “我好像没那么想过。”我说。 “你那种超强的记忆力,难道不是遇到黑船后才有的吗?” “记不太清了,好像从小记性就很好。父母说我一岁就能认字了。” “好吧,那估计是我判断有误。”她的语气里稍微有点儿怅惘,“你难道一点儿也不想知道黑船的真相吗?” “这个……有想过,但那东西后来无影无踪的,也不知道如何查起。” “但是我一直在想,找个机会重查。但也有阴影,怕一触动什么东西,就像多米诺骨牌似的全部崩坍了。”她说。 我忽然想起地狱来客提起过,他说我身上有某种气味,是看到过黑船的人。 难道沈喻身上也有某种气味吗? 难道是因为我们俩都看到过黑船,所以才注定有相遇相处的缘分吗? 难道我对她相亲却无法接近,但又不能离弃,也是因为黑船让我们有同样的磁场,所以不能摆脱彼此,所以我也无法爱上别人吗? 我忽然又想到一件事,一件能跟现在、跟此时此刻联系起来的事情! 沈喻常常说,我的脑子是“纸质版的百科全书”,知识储备量很大,但别人不翻,我自己就提供不出东西来! 我还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但此时想起,真是确实如此。 地狱来客曾经给我留下了一本解放前的考古册子,册子里有记载西夜国的事情。其中就有一段奇怪的记载说,西夜当时征服了周边的三个邻国,不但把他们的人民掳掠到国都呼犍谷,而且还把三个国家所有铁锅也撬下来运走。 这么看来,西夜国岂不就是古代的“背锅侠”?! 我知道,一千三百年前抢锅事件,想起来似乎与现在联系不大。 但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如下事件逻辑链,恐怕就全然不同了—— 我和沈喻小时候都目睹过黑船——地狱来客找到我,说起黑船的事——地狱来客留下小册子——小册子里有西夜国抢锅的事件——魏阳发生“背锅侠”案,那个人步伐很像地狱来客——我和沈喻调查“背锅侠”案…… 看似完全无关的几件事,却全部在我们周围展开着! 可惜我不是沈喻,无法用逻辑厘清这些零碎事件之间的联系。 “那个……”我终于忍不住开口道,“之前,我遇到过一个神秘的人……” “什么?”沈喻在黑暗中转向我,她的鼻尖扫过我的脸颊。 但就在这时,我听见香云居的门外传来“咔哒”声,这是有可疑人员出现的提示信号。 我顿时紧张起来,沈喻也不再说话,我俩屏住呼吸,因为背锅侠可能真的来了。 我看看手腕上戴着的氦气夜光表,现在是零点四十六分,外面的天空中月食马上就要开始了。 地狱来客的事,还是以后告诉她为好,目前还是不要让她分心了。我想。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似乎是什么人在轻轻推着后厨的外门。 “老顾不是把门锁好了吗?那人怎么能这么轻易地撬开锁走进来?”我自言自语地说。 一只又凉又细的手捂住了我的嘴巴,我明白这是沈喻不让我发出任何声音。 她靠得我很近,甚至都跟我挤在一起,但我根本没有时间去想入非非了,因为那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短短的时间他已经吱呀一声推开后厨的房门。 从他一气呵成的动作来看,他对香云居的前堂后灶十分熟悉,简直就像这家店的主人一样。 我想沈喻也应该想到了这一点,因为能感觉到她的身体轻微地悸动着。 那人迈步走进后厨,但他的行动忽然慢了下来。 一束亮光从柜子的缝隙里闪过,我想他一定揿亮了手电筒,正在扫视屋里是否足够安全。 我在心里默默祈祷着小赵和小靳千万别暴露目标,但没想到的是那束白光忽然对准了我俩藏身的柜子,白光直射进缝隙,正好照在沈喻的眸子上。她下意识地往旁边一侧身,正好靠进我的怀里。 我霎时间有些手足无措,因为她软软的躯体现在就紧紧贴在我身上。 “抱着我,别动。”她在我耳朵边用十分轻微的声音说着。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因为她刚才侧身的时候失去了平衡,而现在门外就有窃贼,她如果贸然调整姿势的话,说不定会发出更大的响声,如果打草惊蛇不能人赃俱获的话,那一切准备就都泡汤了。 而且,我已经听到那个人的脚步声停了下来。 此刻,他应该就站在柜子门外,正举着手电筒从上到下照着柜子。 第十九章 险境(2) 吱呀—— 那个人好像拉开了柜子的上面一层,我依稀能从缝隙中看到他站在柜子前面的身影,他穿着一条深蓝色、上面还有磨洞的牛仔裤。 我紧张起来,因为他很可能下一步就是拉开我们下面藏身的柜子! 吱呀—— 又是一声响,他没有继续拉开柜子,而是把上面的柜门关上,然后转身不疾不徐地走开。 少顷,我听见旁边灶台前传来扒开腻子撬锅的声音。 老顾家的大铁锅个头不小,而且很沉,我想他一个人撬起来再搬动肯定十分费力。 果然,我听见外边传来嘿哟一声,大概他已经使着吃奶的力气,把锅从灶台上扒开来了。 一阵铁锅在灶台上旋转的隆隆声传来,然后又是“嘿哟”一声,看样子他已经把锅轱辘下灶台背在身上了。 我拍拍沈喻,之前大家早就商量好了方案,只等那个人一背上锅不方便行动的时候,我们就蜂拥而上把他按住。 虽然他们并未要求我参与抓贼的行动,但无论是我还是沈喻,都想第一时间看到那个背锅侠的真面目。 我摸着那支电棍递给沈喻,她把电棍攥在手里,也轻轻调整着姿态。 少顷,我感觉到她的右手放在我的手背上,然后轻轻拍了三下,似乎在说:准备行动——一、二、三! 我按下了报警器,然后一把抄起放在柜底的防暴叉,嘭地一声踹开柜门。 “站住!”我大吼一声。 眼前站着一个黑乎乎的影子,他身上正背着那口黑乎乎的大锅。 “小赵,小靳!”沈喻也拿着电棍跳出来大声喊着。 但是小赵和小靳并没有回应。我还在纳闷的时候,那个人忽然举起那口大锅朝这边猛砸过来,我急忙拿着防暴叉一顶,把铁锅挡到地上。但那口锅太重,我只觉得举着叉子的右臂一阵剧痛。 “哎哟!”我大叫一声。右肩就像针扎似的疼,而且胳膊也抬不起来,可能是脱臼了。 也就在电石火光之间,那个人推开后门就朝外面跑去。 “施鲢!”我朝外面吼着,就在我大喊的时候,沈喻也一个箭步追了过去。 我怕她出问题,于是忍住肩膀上的疼痛也跳踉着跟了出来,结果刚出后门就看见施鲢和老曲躺在地上。 “施鲢!”我急忙蹲下去摇晃着他。 施鲢没有回应,但他鼻孔里传来明显的鼾声,我这才明白,他们很可能被迷晕了。 为什么我和沈喻还清醒着呢? 但我已经来不及思索这些了,沈喻已经追着背锅侠跑出了后院。我只好用左手捂着右胳膊,龇牙咧嘴地紧紧追赶。 后院的门口正是叵罗街,我看见两个身影在前面跑着。好在那个人并没有像上次在人吉巷一样拿出凶器袭击沈喻,而是不顾一切地朝兴顺路方向的巷口奔跑着。 “站住!站住!快来人啊,抓贼了!”我在空荡荡的街上大声呼喊着。 按道理来说两端的巷口都安排了暗哨值守,但想想其他人都被迷昏,我也不指望巷口还有警员能跳出来帮助沈喻了。想想她一个弱女子要对付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我心里就一阵慌乱。 我和沈喻一前一后地追着背锅侠,他大步流星地冲向巷口,果不其然,巷口没有任何人拦截。 “沈喻,你慢点,他可能有凶器!”我使劲追着,眼看离着沈喻越来越近。 “来不及了!上了兴顺路就不好抓了!”她已经气喘吁吁,但还是使劲加速追过去,朝背锅侠的后背伸出胳膊。 我生怕她跟背锅侠直接接触会有意外,于是也一咬牙疾冲过去—— 我们三个人几乎同时冲出街口,但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午夜寂静的兴顺路上一道白光轰鸣着闪过。 “小心!”我声嘶力竭地大喊着。 但是已经晚了,一辆厢货车猛地冲了过来,把跑在前面的背锅侠咚地撞飞,沈喻早就来不及停住脚步,她的侧身狠狠被厢货车撞了一下。我赶紧伸手去拉她,但不料也被嘭地一声撞得飞了起来。 我在天上旋转着,眼睁睁看着她在马路上连续滚了几个滚,然后咣地撞在马路牙子的绿化带处。 我扑通一声重重摔在地上。 厢货车似乎点了下刹车,然后以更快的速度朝漆黑的夜里逃远。 我以为自己完了,我使劲蹬蹬腿,却发现自己还能动弹,于是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 没事!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好像安然无恙的样子! 我居然也像那个地狱来客一样,被车撞飞狠狠摔在路上,但最后却没伤一根毫毛! 但我已经来不及考虑那么多了,因为不远的地方,沈喻正闭着眼睛躺在地上。 我赶紧爬起来,像发了疯一样冲过去,然后扑通跪在地上,用左手将浑身是血的沈喻搂过来抱在怀里。 “沈喻!沈喻!”我声嘶力竭地喊着。 她好像听到了我的呼喊,慢慢张开满是血污的眼皮。 “快……”她的嘴唇翕动着。 “他跑不了了,他被撞飞了!”我涕泗横流地哭着。 “哦……”她艰难地吐出一个音节,然后又吐出一口鲜血。 “你没事吧?没事吧?!” 她盯着我,眼神里似乎带着留恋。她的胸膛不停用力起伏着,似乎在积攒着全身的气力。 “追……追我这么多年,累了吧?”她说。 “不,不,呜呜呜。”我使劲晃着脑袋,鼻涕眼泪已经流了一脸,天知道我的哭相有多难看。 “本来,本来想、想给你一个结果的……”她喃喃地说。 “你不要说话了!不要说话了!保留体力!”我把她轻轻放下,腾出左手来在口袋里慌乱地摸着,“我马上叫救护车、马上!”可是我越是慌乱越是找不到手机。 “言桩——”她叫着我的名字。 “我在,在这里!” “帮我、查清楚黑船……”她还没说完这句话头就垂了下去。 我一瞬间好像失去了知觉,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一切实在发生得太快了。 过了好久,又好像只过了一瞬,我跪在地上终于失声痛哭起来,左手使劲捶打着柏油路面,直到捶得血肉模糊。 天上悬着一轮红色的月亮,那就是被天狗吞噬之后还没有吐出来的血月。 第二十章 植物人 我独自一个人坐在幽暗狭长的医院走廊的座椅上。 重症休克的沈喻现在就在走廊的尽头进行紧急抢救,在那里,“icu”三个字母在亮着冰冷的灯。 我有气无力地靠在座椅上,眼睛看着那三个字母,我多希望下一秒钟那两扇门就会打开,沈喻会板着脸从门里走出来,然后瞥一眼我,带着那种惯有的鄙夷口气说—— “你蹲这里干嘛?——走,陪我做头发去!” 但是她不会下一秒走出来,也不可能下一秒走出来。 走廊里一片死寂,寂静得就像太古时代毫无生息的星球。 急促的脚步声从电梯那边跑过来,我看见了林瑛焦急的脸。 “哎,你是谁家的孩子?”楼梯口值班的护士拦着她,大概觉得她长了一张幼嫩的脸吧。 “老娘不是孩子,老娘是警察!”她掏出警官证,恶狠狠地说道。 护士愣了愣,赶紧让开。 “她怎么样?”她冲到我身边问我。 我看她一眼,没有力气回答,也不想回答。 “你没事吧?”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抬起手摸摸我额头说。 她指尖冰凉,还有些颤抖,但我没力气回答她的问题,因为我觉得自己的筋骨都被抽走了。 林瑛脸上露出忧虑的神情,她把手掌放在我的额头上,又摸摸自己的。 “你说话啊!桩子!” 我摇摇头,表示自己不想说话。我看见有泪光在她的眶里闪烁,她抓住我的手。 “都怪我不好,我没听沈喻的话,也没想到抓一个窃贼会出这么大的状况,我对不起沈喻,对不起你……” “不怪你,是我没有保护好她。”我挣开一只手,拍着她的肩膀,终于艰难地说出这句话。 两行泪水从林瑛眼里流了出来,她忽然安慰似的一把抱住我,强忍着啜泣着。 “真的跟你没关系,谁也想不到的。”我安慰她道,脱臼的右肩被她一抱,疼得我直抽抽。 这时icu的房门吱呀一声打开,林瑛赶紧放开我站好,转过头去擦着脸上的泪痕。我赶紧捏住肩膀好让疼痛不那么剧烈。 一个带着口罩的医生朝我这边走过来。 “谁是沈喻的家属?”他问。 我有点犹豫地举举手。 “她父母情况不明,没有联系方式——我、我是她男朋友。” “哦,是这样的。伤者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医生平静地说。 “太好了!”我差点蹦起来抱着亲他,一激动,又扯动了受伤的肩膀。 “不过,”医生接着指指自己的脑袋,“她的大脑受到了严重损伤,现在还在昏迷中——也可能以后会一直这么昏迷下去了……”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她有可能不会再醒过来了……”医生摘下口罩,朝我微微点头致意,似乎是想表达歉意。 “你是说她有可能变成植物人?”林瑛问。 “嗯,从目前来看,预后很可能就是pvs状态。” “那她能醒过来吗?我看有报道说,每天不停守在床边叫名字,天长日久就能苏醒!”我拉住医生的手问。 “这个——现代医学还没有足够的技术能够推测出来。或许吧。”医生拍拍我肩膀,朝前面走着。我只好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就是说,有这个可能吗?”我追问着。 “是的,也不能完全排除能醒来的可能。”他语速飞快地说。我知道,他是在敷衍我,不,不是敷衍,是安慰我。 “那您觉得,多久能唤醒她呢?”我继续问。 “这个,我们也不知道,也许她会一直昏睡,也许一年后也会苏醒,也许一两个月,也许明天,都有可能,也都不能确定。”医生快步走到电梯间,一台电梯正好等在那里,他急忙走了进去,但我还在牵着他的白大褂不放。 “那跟呼唤的频次有关系吗?如果我每天不停地不停地叫她的名字呢……” 电梯传来滴滴的警报声。 “言桩!”林瑛跑过来拽开我,然后朝医生抱歉地鞠着躬说,“他情绪有些激动,打扰您了。” “没事,能够理解。其实这种情况,最痛苦的就是亲属,毕竟病人自己什么都感知不到了。”医生按着电梯说完这句话,朝我们微微鞠了一躬。 我看到电梯门闭上,他的身影消失在电门的缝隙里,一如那天沈喻在柜子里依偎着我,透过柜门的缝隙看到的那个背锅侠的身影。 “你振作点!”林瑛伸出手扶着我,“如果沈喻醒过来,她也不希望看到你这种抽筋断骨的样子!而且你现在需要治疗!不然你的胳膊会废的!” 我看着林瑛,她的脸上跟我一样挂着无比的悲戚。 我顿了一顿,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林瑛,林瑛,沈喻真的再也醒不过来了吗?!” 沈喻在icu里已经待了整整七天。 因为不能探望,我只能每天在走廊里守候着她。 好在我的肩膀脱臼不是特别严重,掰回来后医生给我挂了一根细吊带,于生活虽然有些不便,但影响不大。 林瑛也常来陪我,虽然她特别忙,但她还是会带了吃的喝的,默默陪我坐上一会儿。 施鲢和小余也分别来了两次,,平时爱互相拌嘴的两人,竟然默默陪我坐了半个小时一言不发。 当然,同事们也过来探望过,那天主编带着老郑和辛小若过来,老郑尴尬地递给我一捧鲜花。 在我眼里一直像黄鼠狼似的主编,他看到我瘦脱了相的样子,居然也难过得抹着眼泪。 “小言啊,有这么大事,怎么也不跟我们说呢?听说你也被撞了,没事吧?有没有内伤啊?” “没事的,主编。”我对他说。 “唉,你这段时间先好好休息,好好养病,好好陪家人。” “谢谢主编。” “其实你这个人,是全公司最老实、最踏实的人,大家都心里有数。”他想了想说,“但是,人都有畏难情绪,都害怕,都懒惰。要是有费力不讨好的事,我要派给别人做,别人就会跟我掰扯,争辩,没准儿还背后整我——只有你不会,所以,就都丢给你了…… “你是个正人君子,这么些年,替公司也分担了很多事。我帮你请了两个半月带薪假,你这段时间,好好休息。” 他站起来,拍拍我肩膀说。 “哦,善本辑录的那个项目,小若主动帮你跟了。” “谢谢小若。”我站起身来送他们。 “傻叉,好好歇着吧啊!”辛小若嘴里依然没有好话,但听起来却不让人觉得反感。 老同学闻廷绪也来过一次,他不由分说硬塞给我一张银行卡。 “我不要这个。”我说。 “哥们儿!你现在正是需要钱的时候,知道嘛!住院、出院后的康复,都需要钱!” “我还有积蓄,花完了积蓄我还可以把房子卖了,反正那房子买来也是为了我俩结婚用。” “你疯了!她要醒过来呢?醒过来你需要有房子养她嘛!拿着!拿着!” 他强把卡塞进我的口袋里,我又把卡给他塞了回去。 “你现在跟我见外了。”他叹了一口气说,“是不是觉得回国之后我性格变了?” “有点儿吧。”我说。 他摸摸口袋,掏出一支烟来想点上,大概想起这是医院,所以他没拿出打火机来,只是把烟拈在手里。 “我其实性格没变,跟原来一样。我现在这个样子,是演出来的。” “什么?”我望向他。 “我到了国外,才发现其实跟国内是一样的。虽然在意的东西可能不同,但像我这样有智商没情商的人仍然是寸步难行。后来我就想,要想成功,要想成人上人,我原来那种恃才傲物的状态是混不下去的。可我又没法改变自己的性格,但我忽然想到了一个方法。” “什么方法?” “演戏。把人生当成一出宏大漫长的连续剧——你在电视看到的人物性格,难道都是演员本色出演吗?不是,都是演出来的,而我要做到的就是,演得比他们更长一些,更久一些,更专业一些,毕竟在这出戏里,无论是编剧、导演、制片人、演员、化妆师、音效师只有我一个人。所以在第二年的时候,我又进修了一门专业,那就是戏剧表演。” “真的假的?你的意思是说,你每天都在演戏。” “对啊,其实没那么难演,演习惯了也就不费什么力气了——我开公司拿融资,自己的脑袋是一个因素,演技超群是另一个因素。” 他苦笑着站起来,看样子是要告辞,但趁我不注意又把那张银行卡塞到了我的口袋里,然后咚咚咚朝楼梯下面跑去。 “你别跟过来啊!”他边跑边回头指着我,“跟过来我就把你丫砸成平面!” “那我明天把卡塞你们家门缝里!”我朝他喊着。 “滚蛋!要想绝交你就试试!”他骂着跑远。 第二十一章 迷雾 我回到走廊里,继续干巴巴地坐在长椅上。 闻廷绪的话让我惆怅万千,我想起这几天林瑛告诉了不少后来的情况,原来施鲢他们晚上叫来的盒饭里被人下了镇静类药物,所以吃盒饭的警员都被药倒了。 我因为在老顾家吃的饭,而沈喻也是在学校食堂吃的晚餐,所以我们俩那天晚上才会没被迷晕。 那辆撞到背锅侠和沈喻的厢货车很快就被找到,厢货车司机被测出血液酒精浓度严重超标,他也承认那天半夜忍不住喝了几杯,本想开车回家的他不知道怎么走错了路,然后路上又被老婆催问,急匆匆赶路中撞到了突然从叵罗街冲出来的人。 出事故之后他吓得魂飞魄散,开车急忙赶回家里,老婆看他失魂落魄的样子赶紧询问,得知出了车祸后便逼着他跑去派出所自首。 但最离奇的却是那个被撞死的“背锅侠”。 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当然,首先要做的就是确认他的身份,背锅侠虽然被撞,但面容基本完好。 我还特意问了林瑛他的脸部有没有伤,因为自己一直怀疑他跟地狱来客有若即若离的联系。 但林瑛说,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人而已。 警方拍摄了他的照片,提取了他的指纹和dna输入网络,却发现根本找不到与之匹配的人。 也就是说,魏阳市、祁岭省,乃至全国的户籍系统里,似乎根本没有背锅侠这个人的存在,而且,警方发布了认领启事之后也根本没有家属上门看尸,连一个认识此人的人也找不到。 林瑛让各个派出所排查当地的租户,也没有发现这个人的信息。 背锅侠身上除了一张交通卡便是几张纸币,除此之外没有发现任何东西,甚至他连手机都没有。 因为身份无法确认,之后的工作便无法开展。纵使警察再神通广大,他们也无法让一个死人开口述说自己是谁,家住何方,籍贯何处,为什么非要半夜偷锅等等等等。 林瑛开始调集附近的监控信息,警方增派人员,从背锅侠出现在叵罗街回溯开去,一帧一帧搜索着周边街道的影像。 “我们在离叵罗街西边五公里外的新华路上,发现了他的踪影,但半分钟内他就消失在了新华路旁边的凌云巷里。然后我们又以凌云巷为中心展开搜索,最后又在西边三公里的介阳路找到了他,他当时还背着一个背包,但到了凌云巷那里背包却不见了,再往前的筛找还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林瑛在电话中跟我说。 她停顿了一下。 “也就是说,这个人好像是跳跃式前进的,从介阳路跳到新华路,从新华路走进凌云巷,然后又从凌云巷跳到了叵罗街的香云居,并且叵罗街两端的监控中都没有出现他的身影。守在那里的员警也没有发现他,他就像从天而降到香云居一样。” “怪不得沈喻那晚说,这是她唯一发现不了逻辑奇点的案子。”我说。 “什么点?”林瑛问。 “哦哦,没什么。”我这才明白,关于逻辑奇点的事,沈喻可能只对我说过。 我岔开话题:“杜万芊的案子怎么样了?” “卡住了——我说,你要不要来帮帮我?我看你老守在医院里,真担心你这样下去人就废了。” “不行,沈喻还没从icu里出来呢。我得第一时间看到她。再说,我又不懂逻辑,能去做什么?” “杜家应该听到了风声,他们不想让死去的女儿再背上恶名,所以在学校里施加了压力。老师和学生现在看到我们都躲得远远的,我们还没有找到足够多的杜万芊胁迫安悦自杀的证据。你经常在魏大出没,再说也不是警方的人,学生们对你的抵触应该小很多吧。” “又让我去当卧底?你以为是拍《逃学威龙》续集吗?” “你什么时候也像沈喻一样死倔死倔了?” “我不是死倔,我得守着她——要是换成她让我去当卧底,我拍屁股就动身。” “行,你在医院等着,我不会拍屁股,我这就过去踹你屁股,一脚把你踹十八层地狱里去。”林瑛啪嗒一声挂断电话。 没想到她说到做到,半个小时之后,她便从电梯那边出现,然后气势汹汹地朝我走过来。 我有点慌神,虽然林瑛相貌长得像个学生,但她真要发起火来,那气场不是一般人能镇得住的。 难怪小余和施鲢每次听她分派任务时,一个个都温柔得像小猫一样。 我正不知道如何应对的时候,icu的房门忽然开了。 林瑛也楞了一下,我们俩匆忙赶上前,只见一个护士扶着输液架,另一个护士推着床,而床上沉睡的人正是沈喻。 她躺在床上,身上搭着医院那种淡蓝色的薄被。她的头发虽然有点纷乱,但依旧是那么直、那么黑,睫毛还是那么长,鼻子更是仍然如女神雕像一般漂亮。 唯一不同的是,她面色十分苍白,苍白得几乎没有血色。 我心里一阵酸楚,三步两步跑到推车前面。 “沈喻!沈喻!”我大声喊着。 “别急,等到了病房里你再喊也不迟。”之前看到的那个医生也从icu里走了出来,他看到我又朝他扑过去,还没等我开口询问就赶紧连珠炮似的说,“病人恢复得不错,除了脑部受损没有意识之外,其他一切生理指标都比较正常。目前她还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先输液补充营养,一个星期后再考虑补充流食——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我愣了一下:“我能陪床吗?” “病人是在特护病房,按说有专门的护工照顾,不过,可以考虑有一个家属在场。” “他还不算是家属。”林瑛说。 “可能快算了吧。”医生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递给我。 我接过盒子,发现里面是一对戒指。 “这是我们抢救时从她贴身口袋里找到的。前几天看你情绪特别不稳定,就没给你看。” “你是说,她可能跟我求、求婚?”我结结巴巴地问。 “我可没这么说,对戒不是钻戒,所以应该不是别人向她求婚——她肯定是想亲自向别人求婚吧,但具体是谁我就不知道了。” “什么叫具体是谁就不知道了?你什么意思啊!”我本来心里还有一丝暖意,但他这一句话又让我郁闷了。 “我是医生,说话科学点儿严谨点儿不行吗?” “行……” “那不就得了。这么好的女孩,你可别辜负人家!”他说。 “不会的。我会一直守在她身边叫她的名字的。”我说。 我帮护士推着床往病房走去,沈喻就像睡着了一样,只是脸有些苍白,嘴唇也没有了血色。 “哎,”林瑛帮我把沈喻推到病房里,然后从后面朝我喊,“我先去忙了,你好好照顾她!有什么事儿就赶紧告诉我!” “放心吧。”我说。 特护病房有一张床位,屋里还有一个双人沙发,一个帽子里隐约露出几丝奶奶灰头发的护士帮忙挂好液瓶子,然后又给沈喻带上心电监护设备。 屋子里响起有节奏的滴滴声,那是沈喻的心跳频率。 一个护士详细地跟我解释了需要注意的事项,我一一点头称是。 “你也不拿根笔记下来。”她说。 我指指自己脑袋:“这里什么都能记住。” “好吧,”护士说,“你多跟她说说话,会有益处的。多注意心电监护,要报警的话就赶紧叫我们——有时候病房里太忙,我们都在值班室里外头,听不见警报声。” “放心吧,我有满肚子的话想跟她说,这辈子终于逮着机会了。” “没准还没机会说呢。”护士笑了,“我没别的意思哈,我是说,没准你刚一开口她就醒了。” 我苦笑一下。 “谢你吉言。” 第二十二章 苏醒 护士冲我笑笑离开,我掩上房门,然后坐在沈喻身边。 她鼻子里还插着氧气管,安静而温暖地呼吸着,就像一个睡熟的婴儿。 我看着她的脸,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睡姿。要是不在病房里,而是在阳光透过窗帘暖洋洋照进来的家里那该多好。 “沈喻。”我叫她。 她不说话,继续安谧地沉睡。 我的确有好多话想问她,她临昏迷前问我追她这么多年累不累,是在体恤我吗?还有她说想给我一个结果,就是想送我那对戒指吗? 还是她已经许诺了别人,而只是告诉我,让我死心呢? 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那就是她想要查清楚黑船的事。因为黑船,她认为我们俩可能是同一类人,她这么多年虽然没有答应跟我在一起,但也仍然没有拒我于千里之外,可能这就是原因吧。 相对于人类的常识来说,黑船的出现是凭空而来又凭空而去的诡异之事,而我们最近遇到的诡异之事则是背锅侠事件。 难道正因为两者都相当诡异,所以沈喻才对背锅侠案情有独钟吗? 我忽然打个冷颤,实际上月食那晚除了背锅侠被撞死外,整个魏阳市并没有其他任何大事件发生。 唯一可以称得上大事的便是沈喻被那个临时醉酒、临时改道并意外撞死背锅侠的司机撞飞——我记得沈喻曾经说过一句话,所有的巧合加在一起就不是巧合,而是设计,难道这一切都是有人设计的不成? 莫非沈喻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莫非什么九曜的安排也是设计好的?有股势力故意让我们在人吉巷遇到背锅侠,然后故意把我们引到芦桥公园,让我们看到七星的存在,然后从七星衍生到九曜,从而推断出背锅侠下次作案的时间和地点? 莫非——他们这么做,就是为了除掉沈喻?! 我忽然想起来地狱来客,他把小册子给我的那天,也曾经被一辆皮卡车撞飞过! 我浑身激灵一下——难道那天撞飞地狱来客的,和当晚设计撞飞背锅侠和沈喻的是同一伙人? 如果他们知道沈喻还没有死的话,会不会对她下毒手? 不行!我得日夜在她身边保护她! “沈喻,沈喻。”尽管她已经昏睡,但我还是鼓足勇气抓起她的手,“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照顾你的,要有什么人敢来伤害你,你放心,我跟他们拼上这条命……” 就在刚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病房的门口忽然响了一下。 “谁?”我猛地站起来,朝门口喊道。 没有人应答,但我瞥见房门闪开了一条狭窄的缝隙。 我一下子警觉起来,因为毫无准备,所以旁边也没有什么趁手的东西可拿,我转身看见桌子上有个暖杯,于是随手抄起杯子来朝门口走过去。 “有人吗?”我问。 依旧没人回答,我回头看一眼房间的窗户,窗户都是紧闭着的,不可能有风进来造成空气流通,即使有风进来的话,也不可能把挂住的房门吹开一条缝隙。 我恍然觉得,沈喻出事后,我的头脑蓦然变得有逻辑多了。 就在我正胡思乱想的时候,门外楼道里的灯忽然灭了。我还没回过神,就听到屋里的监护仪传来刺耳的报警声。 “嘟——嘟嘟——!” “沈喻!”我大喊一声朝病床前冲去。 我刚冲到床边,那个男医生和奶奶灰护士也从门口冲了进来。 “怎么回事?”医生跑到心电监护仪前,监护仪此时已经发出长长的、刺耳的鸣叫,我看见上面的心电波动已经变成了一条直线。 “快快快!”医生对护士大声喊着,“去拿除颤器!” 护士答应一声就冲了出去,医生边看着沈喻边撸着袖子。 “医生,怎么办,这怎么回事?!” “奇怪!病人出icu的时候状况很好的呀——你会人工呼吸吗?” “会会会!”我赶紧说。我没有说谎,我确实练习过无数次,因为曾想着万一沈喻遇险,自己好去救她。 “那我就不代劳了,还愣什么,赶紧啊!” 我被他呵斥得一愣,随即赶紧跑过去一手捏着沈喻鼻子,另一只手摸着她的颈动脉,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便对着沈喻的嘴巴吹了下去。 沈喻的嘴唇有点冰凉,但很是柔软。我顾不上想许多了,只是按照人工呼吸的步骤,往口腔里吹气,然后松开鼻子看她呼出,一次、两次、三次…… 就在这时,我忽然看见医生撸着袖子、举起双手朝她的胸部准备按下去。 “你干嘛?!”我朝他大声吼着。 医生吓得倒退两步:“我做心脏复苏啊!” “你别碰她,我会做!” “开什么玩笑!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还在意这些!你继续人工呼吸,快点!” 我叹口气,只好一边继续人工呼吸,一边盯着医生,他果然又撸着袖子走了过来。 “王八蛋。”我吹着气,眼睛使劲瞪着走上前的男医生,心里如此骂道。 可就在这时,我感觉自己的脖子忽然被两只胳膊给兜住了。 医生也似乎蓦然停住了脚步,我听到心电监护仪又恢复了有规律的滴滴滴滴声,虽然那声音显得有点急促。 我转过眼睛,发现自己的嘴巴也被两片湿润的嘴唇堵住了,沈喻正抱着我脑袋,忘情地亲着我。 只是她笔直的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全都变成了自然卷。 “呜呜呜——”我想说话,但她的力气也不知道为什么如此之大,我根本无法动弹。 “得,现在我能确定了,那对戒指肯定是送给你的。”医生有点儿失望地把撸起来的袖子又放了下来,摇着脑袋啧啧着说。 病房的门被砰地一声推开,护士推着除颤仪,目瞪口呆地望着这边。 “用不上了。”医生冲她挥着手,“不得不服啊,爱情真是胜过一切灵丹妙药,能让人起死回生啊——看来我也得早点找个女朋友了……” 这虽然是我平生的初吻,但我不光没有防备,连一点儿喜悦感都没有。 我使劲挣扎着,因为感觉脖子都要被沈喻兜断了。 “差不多行了啊,悠着点儿。瞅瞅!这心跳还一分钟一百四十下呢。”医生使劲咳嗽一声提醒道。 大概是医生的咳嗽起了作用,沈喻终于把我松开,不过她的双手还绕在我脖子上,她满眼桃花地深情望着我。 “roopideduangrinaibenki……”她嘴里吐出一串莫名其妙的音节。 “沈喻?沈喻?”我心里一凉,莫非她醒过来变傻了? 正在监护仪前忙碌着记载数据的医生也看向这边,护士也走了过来。 “你还认识我吧?你还记得你叫沈喻吗?”我摇着她肩膀问。 她仍然像花痴似的盯着我,然后使劲眨了几下眼睛,突然又张开嘴,用不甚流利的普通话对着我说。 “亲爱的,你简直是大千世界里面最帅的男人了。” 坐在旁边的医生使劲咳嗽一声,然后把自己的口罩取了下来,露出一张比我英俊十万倍的脸,然后又默默带上口罩。护士也站在病床边捂着嘴嗤嗤地笑。 沈喻却毫不在意这些,她又一把将我搂进她柔软温暖的怀里,脑袋像小猫似的使劲在我脸上蹭着,嘴里不停喃喃地说道。 “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 “她之前不是这个样子的。”我忙不迭地跟医生和护士解释,“她以前就是个性冷淡。” “可以理解。人受到重大冲击,有时候会把自己一直压抑着的那方面彻底释放出来的。我们甚至还见过人格分裂的。”医生一本正经地看看手表,“我们先回避下,你俩只能再腻乎五分钟,之后必须分开,病人的各项指标还不稳定,好不容易醒了,别导致病情反复。” “什么必须分开,你说谁必须分开呢?臭不要脸的!要不是看着你长得眉清目秀,信不信老娘一拳把你捶成肉脯啊!”沈喻听见他说的话当场就急了,她一只胳膊搂着我,一只手将床捶得咚咚直响。 “还有你,哪儿来的女的,离我男人远点儿!”她又指着护士骂道。 “好好好,我们先撤。”医生拉着护士站起身来,顺便指指监护仪上快速的心率指标,给我递个眼色,那意思似乎在让我自己节制一点儿。 但我能怎么办?我也是被迫的好么! 第二十三章 混乱 那两个人刚掩上房门,沈喻就又像蛇一样手腿并用地缠了上来。 “你太帅了,爱死你了,太喜欢你了,从来没见过这么帅的男人……”她边亲我边不停说着肉麻的话。 “别别别,沈喻,你还没休息好呢……” “休息个屁啊,我这么健康,生理机能这么良好……”她突然松开我,我还想透透气,就看见她正解着病号服上的扣子。 “你干嘛!”我吓得大叫一声。 “就是干嘛呀,你不想干点什么吗,这么干净安静的地方,这是你的寝宫吗?”她笑眯眯地看着我说。 我看着她,使劲咽了口口水。 “你看你看,你也等不及了是吧。”她又开始解扣子。 “求你了姑奶奶!”我急忙按住她的手,语似连珠地说,“你之前查背锅侠的案子,追人的时候被车撞了,送医院抢救过来,但差点成植物人。结果刚进特护病房半天你就醒了,刚醒过来别这么激动了成不?你现在得好好休息,养好了身体才能来日方长,不然把身体弄垮了,那就彻底玩完了!” “来——日方长?累——垮身体?”她抻开自己领口,看看自己胸部,又抬头看看我,“说得对啊,磨刀不误砍柴工。那你等我睡个觉,我也是刚来,还搞不清状况,等我一觉睡醒了就全部恢复了!” “行行,姑奶奶,你赶紧睡。”我拽过枕头,放她躺下。 “不行,睡不着,你得亲亲我。” “好好好。”我刚俯身下去,又被她抱着脑袋一阵狂吸,吸得我差点憋死。 “我再醒过来,你不会跑了吧?”她忽然想起什么,扶着我的脑袋问。 “说什么呢!我追了你六年,还跑?我想永远留在你身边还来不及呢!”我说。 “那就好,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每天早上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得亲我。” “这个好说。”我拍着胸脯说,“你赶紧睡吧。” 她满意地闭上眼睛,但忽然又想到什么似的坐了起来。 “得是湿吻!” “好好好!” “那我睡了啊,亲爱的,你真帅!” “求求你千万别这么说了,就我这模样……” “大千世界第一帅。”她笑靥如花地看着我。 “别折磨我了,咱俩单独一起的时候你怎么说都好。但是千万别当着别人面说,行不行?我丢不起这脸。”我说。 “那你再亲我一下。” “别闹了,赶紧睡!”我觉得不绷着脸这事儿就没完了。 “真是,真是!”她嘟着嘴,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我便听到她平稳的鼻息声。 我悄悄溜了出去,跑到医生办公室里。 “超时了十六分钟啊。”医生看着表对我说。 “唉,都是她……” 我还没说完话,医生就翻我一眼,护士也鼻子里哼着冷气。 “那个——”我赶紧说正事儿,“咱们这里能不能盯紧点儿,我怀疑有人会加害她,对她不利。” 医生看看我:“现在只希望你俩别加害我们这些单身狗了,谢谢。” 我抬头一看,只见医生面前的电脑屏幕上赫然现出沈喻病房里的图像。 “你们——偷窥?!” “拜托,是警方提醒医院要保证她的安全,我们才安了监控。我这里能看到,医院保卫处也能看到——我也不想看啊,但是大家都没想到她会醒过来啊!” “哦哦哦。”我赶紧敷衍两句退了出去,再待一会儿感觉自己尴尬症都犯了。 关门的时候还听见护士跟医生在嘀咕。 “你还别说,他这个人吧,仔细品味一下还是有点帅的。” “胡说八道,你这属于被心理暗示、反向利用了,明白吗?”医生一把扯下口罩,指着自己脸对护士斥责道。 那天晚上我兴奋得简直无法入睡。我躺在沙发上,隔几分钟就坐起来看一眼沈喻那静美的脸,然后嘿嘿嘿直笑。 天亮吧,天亮吧,天亮我就可以亲她了。 我不停念叨着进入了梦乡。 大概也就睡了两个小时我就又醒了过来,拉开窗帘看看外面天还漆黑,只好又叹口气再睡。 等再醒过来时,阳光已经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在我的身上。 我转身看看沈喻,她果然也醒了,正皱着眉头看着天花板发呆,她昨天蜷曲的头发不知何时又变得笔直起来。 我悄么声地从沙发上摸下来,嘻嘻笑着朝病床那边摸过去。 跟昨天妖娆的姿态不同,她蹙眉深思的样子更是可爱,或许我已经习惯了她这个样子吧。 “亲爱的。”我张开双臂抱着她,轻轻地、温柔地印在了她的嘴唇上。 “我靠!!!你疯了吧?你想干嘛!你这个变态!混蛋!傻狗!色情狂!” 她一把推开我,同时一连串骂人的话脱口而出。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她。 “不是你让我早上亲……” 她抬起手,“啪”的一个耳光扯在我脸上。 “亲你妹啊!滚!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永远不想再看到你!” 我、林瑛还有奶奶灰护士都站在病房办公室里,美男医生坐在电脑前,沈喻则坐在旁边一把轮椅上。 医生点开监控回放,调到昨天沈喻苏醒过来的时间。 “你们仨看吧。”医生站起来苦笑着说,“我们不想再被虐了。” “我想被虐,我还要再看一遍!”奶奶灰护士激动不已地说。 监控回放中开始出现沈喻醒过来的镜头。坐在轮椅上的她盯着屏幕,看得脸红一阵白一阵。 林瑛也把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她嘴里不时发出“喔唷”和“啧啧”的声音。我恨不能拿块海绵把她整张嘴堵上。 “果然是真人不露相啊……”她不合时宜地赞叹道。 沈喻猛地抬起头,恶狠狠看了她一眼,林瑛吐吐舌头赶紧躲到我身后。 沈喻眯缝起眼睛又开始打量我。 “你竟然敢趁我神态不清的时候亲我,还亲这么狠?!” “冤枉啊!”我赶忙摆着手说,“是你把我按着不放的。” “你的意思是我逼良为娼咯?” “真没那个意思啊!你当时脱衣服时我还极力阻止来着。” “你的意思就是说我贱咯?” “没没,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 “那我——”她停顿一下,又咬牙切齿地说,“那我脱衣服的时候,为什么不打昏我?” “我哪里舍得?” “你是舍不得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吧?给我滚!” 我吓得赶紧撒丫子跑了出去,片刻之后病房里响起一阵大骂,随后林瑛也嗷嗷叫着跑了出来。 “雌大虫啊!”她惊魂甫定地说,“她埋怨我为什么安排监控给录像来着……” 我满腹冤屈:“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嗐,没准昨天是真情流露呢,她可能还真的在乎你——要不然依着原来的脾气,出了这事还不把你身上所有细胞核打出来?” “也是!”我一下子放心了。 林瑛站起来拍拍我:“好自为之吧,今天最好别进病房,门外头盯好了吧。还有,她说想继续看看背锅侠和杜万芊的案件资料,要不心神不宁。我下午的时候派小余给她送过来。” “了解。我肯定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我说。 第二十四章 安家父子 吃完午饭,小余抱着两盒卷宗来到医院。 “沈老师呢?”她问我。 我抬抬下巴,示意她在里面。 “听说您昨天得偿所愿了?开车的感觉怎么样?惊不惊喜,刺不刺激?开到多少迈?加速了吗?哈哈哈哈。” “滚,别拿我寻开心。” 小余哈哈笑着推门进去,我把耳朵贴在门口,听她们在屋里嘟嘟哝哝地说话,好像是小余在讲述案情进展。 过了一会儿,她又推门出来。 “沈大侦探恢复得不错嘛。”她对我说,“感觉说话还是那么有条有理。” “背锅侠的身份还没确认吗?” 小余摇摇头:“没准是个黑户籍,我们已经开始请各地警方从之前的失踪人口中协助寻找信息了。” “那杜万芊案呢?” “这个案子嘛,唉,说来话长——” 小余坐在我身边,翘着大长腿,跟我讲起案件进展。 原来之前有学生6续反映,魏阳大学的一个学生安悦可能与杜万芊有关系。 了解这个情况后,林瑛他们的工作重点就做了调整,他们开始怀疑这是一起伪装成变态杀人的仇杀案。但因为忌惮杜建生的钱势,魏阳大学的师生们对安悦自杀事又开始三缄其口。 既然从其他人的嘴里得不到具体情况,警方的调查也变了方向,他们开始重点关注两个人——一个是安悦的父亲安启民,另一个则是她的哥哥安恂。 如果安悦真是被杜万芊逼死的,那有很大可能引发安家人对她的复仇。 可经过一番调查,警方发现安家父子其实都有不在场证明。 法医经过解剖,认为杜万芊的被杀时间在抛尸当天下午的九点到十点左右,而抛尸时间显然应该在公园下班之后的夜里,事实上公园最后一班保安巡逻在夜里十点半钟,两波保安同时作证说,当时芦苇荡那里绝对没有任何异常。 所以,凶手的抛尸时间应该在夜里十点半到次日清晨五点之间。 而不管是被杀时间还是抛尸时间,安家父子都有特别充足的不在场证明。 安恂是一枚码农,案发当天夜里在一家手机软件公司加班加得焦头烂额,一直忙了整个通宵。 “什么?安恂出门?不可能!”当小余走访到安恂的老板时,他连想都没想就直接说。 “那天晚上我记得特清楚,客户催命似的要改这改那,还派了个人过来我们公司监工。既然客户爸爸不回家不吃饭不睡觉,我们哪里敢出去——我们连方便面都不敢吃,上厕所都掐着秒表上!那天安恂一直就坐在这位置,吃了两块士力架盯到了天亮,片刻没离开!” “那就有点不合常理了,难道连厕所都没上?”小余不信。 “他一共上了两次厕所,还是跟我一起上的。我敢拍胸脯说,那天晚上他就没离开过我的视线!” 小余又走访了安恂的其他同事,得到的回答也大同小异,还有拉着小余诉苦的。 “警官同志,我跟你说,那个客户可变态了。就给了五万块钱,逼着我们开发出一个能pk掉吃鸡游戏的手游,还不让我们说不行、不可以、不能够。咱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吧?我觉得你们应该把这种客户拘起来专政一下。码农真的苦啊,跟你说,我还写了一首新的《悯农》诗,给您念念——敲码月当空,汗滴键盘中。君玩游戏爽,可怜光棍农——写得咋样,是不是听上去就有那种对行业控诉的赶脚……” 小余最后失魂落魄地逃出了这家软件公司。 “哟?”司机看着表说,“听说这公司的程序员都好久没跟女人说过话了,余警官您居然还能白天逃出来啊……” 而安启民的不在场证明则有权威机构——居委会大妈的力证。 “什么?不在场证明?你们不会怀疑老安是杀人犯吧?!”居委会里三位大妈还没等小余说完就跳了起来。 “大妈,您三位别急,我们只是例行调查。” “调查老安?老安可是个好人!还是个命苦的好人!他女儿去年自杀了,你们知不知道?!” “这些情况,我们都了解。” “了解还跑来问老安的不在场证明?我告诉你,那天晚上老安绝对没离开这一片儿!” “大妈,咱要提供客观情况,不能意气用事。” “我说的就是客观情况!咱可是眼里容不下沙子的人!别说杀人了,小区里就算有包二奶的、搞婚外恋的、不孝敬父母的,统统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 “那安启民那天晚上——” “你们知道老安的职业吗?” “知道啊,他不是开了家修车铺吗?” “对啊,告诉你,余警官,那天咱居委会那辆面包车坏了,老安听我们一说就拿着工具赶了过来,他下午和晚上除了跟我们吃了会儿饺子,就一直躺汽车底下东拆西拆,叮叮咣咣折腾到半夜一点才修好。” “您仨人就一直看他修车?” “我们既然三个人,就轮班看不行吗?面包车虽然破,但是公家的财产,万一修坏了说不清楚怎么办?” “就是,”其他两位大妈也附和着,“现在的小年轻啊,一点儿都不懂责任心。” 小余出口长气:“那修车之后呢?” 两位大妈忽然笑了起来,一位大妈脸腾地红了。 “哎呀,翟大妹子,害什么羞呢!老年人也有权利谈恋爱啊!” 那位姓翟的大妈脸更红了。 “老安呢,丧偶,咱翟大妹子呢,离婚。两人经居委会介绍正式谈恋爱,现在都快领证了,住一起没什么不合适的吧?”另一位大妈反问道。 “没没没。”小余慌慌张张地摇着手说。 安家父子的嫌疑就这样排除了。警方又开始排查与安悦关系密切的朋友。 估计受家风熏陶,安悦在学校里一直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她似乎没什么朋友,也没有太多人对她有太多印象。甚至之前透露情况的一些人也觉得奇怪,张扬跋扈的杜万芊怎么会盯上安悦这个毫无存在感的女生。 背锅侠被撞死之后,小余开始在魏阳大学蹲点儿,可无论怎样都没办法发现杜万芊和安悦之间的联系。 两个人并非同班,并非同系,之间也毫无彼此共同的朋友,就算用六度空间分析都联系不起来,原因很简单,因为安悦在学校里根本就没有朋友。 她独来独往,在寝室里都很少跟宿友聊天,浑身就散发着无比忧郁的气息。 事实上如果不是之前杜万芊找人来欺负她,就算安悦某天直接自杀身亡,大家也都会觉得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因为她看上去就是那种内向而且重度抑郁的女生。 那杜万芊究竟是因为什么找上安悦的呢? 小余忽然想到了一个人。 第二十五章 骡子 这个人名叫罗子栋,人们习惯都叫他“骡子”。 骡子是个街头小混混,有次居民报案说最近夜里经常闹鬼。 但犯罪警察能管,闹鬼这件事警察可管不了,因为世界上应该就没有鬼。 当年小余还在派出所工作,老警察都忙忙碌碌,所长便找来小余,叫她去调查下这件虚头巴脑的案子。 小余去街道走访了一圈,发现报案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住在平房里,而且遇到的情况也一样,就是半夜醒来发现有张鬼脸扒着窗户朝里面偷窥。 有时候那张鬼脸嘻嘻笑着,有时候却伸长了舌头翻着白眼,而且据目击者反应,那张脸尤其得苍白,嘴里还经常发出呜呜的声音。有几个女的夜里看到这一幕直接吓得晕了过去。 小余去发生闹鬼事件的窗台边看了看,她发现窗台上的灰尘有被扒蹭的痕迹,有的窗台下的地上有明显的脚印。 “不会是偷窥狂吧?”小余如此想。 但她转念一想便否决了自己的推测。因为偷窥狂的活动比较规律,例如他们如果能找到一个很好的偷窥地点,或者选好了一个被偷窥的对象的话,便总喜欢在同一个地方出没和蹲点。 但这个人不一样,这个人是一家挨着一家偷窥的。小余既然摸到了他的出没规律,在街上踩好了点,夜里便蹲守在她认为那个人应该会出现的地方。 连着蹲了两天都没有发现,就在小余快要放弃的时候,偷窥鬼出现了。 一个瘦削白净的小伙子探头探脑地溜进小余蹲守的院子,他四顾无人,便悄无声息地来到一家窗户前头。 他手里似乎拿着什么工具,三下五除二就把窗户撬开了一条缝隙,然后只见他伸进一根铁丝,把里面的窗帘轻轻掀开一角。 就在他全神贯注做这些鬼祟勾当的时候,小余已经蹑手蹑脚溜到了他身后,然后一下子把他按到地上,咔嚓一声带上手铐。 “不许动!警察!”小余高喊着。 偷窥鬼被带到了派出所里,他一进门就痛哭流涕,哀嚎连连,一句话都问不出来。 小余索性不给他水喝,他连着哭了一个小时,终于嗓子哑了。 “警官,有水吗?”他满脸鼻涕眼泪地看着小余。 “有啊,水多得是。”小余转过身,拍着自动饮水机的水桶说。 “是不是我不招,你们就不给我水喝?”他又眼巴巴地问。 “别闹,我们是人民警察,不会虐待犯人的。不过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说说吧,你是不是在找什么东西?” 偷窥狂愣了一下,他似乎没有预想到小余能看穿他的目的。 他咽口唾沫,小余把一杯白水递到他的面前。 “唉,既然警官都看穿了,我就直说了吧。我呢,叫罗子栋,道儿上的人都叫我骡子……” 骡子是个聪明人,聪明人该爽快的时候就会爽快。他竹筒倒豆子似的把自己为什么这么做的原因说了个清楚。 原来骡子在魏阳是个有名的能钻营的混混,他无门无派,靠帮人私下跟踪、打探情报为生,他之所以最近每天都在这一片儿挨家挨户装鬼掀窗帘偷窥,是因为接了一个活儿——一个歌舞厅老板的小媳妇儿跟人跑了,最近有人在这条街上的平房区看到过她的身影。 “所以我就装个色鬼,挨个扒窗帘,再造出点声响来。只要屋里有女的,她们一般都会冲出来看一眼,然后被吓得使劲叫唤。办法虽然笨,但还挺管用。” “难道你听声音就能辨认出人来?”小余惊讶无比。 “对啊,声音跟图像其实是一样一样的,每个人的声音都有好些个特点。说来奇怪,我从小就能听声辨人,脑子就跟声谱分析仪似的。” 骡子因为扰乱社会治安被拘留十五天,这十五天里小余探望过他两次。 从拘留所出来的那天,小余在门口接上他,问他家在哪儿,拘留所这里地方偏僻,公交少,她可以开车把他送回家。 “我哪有什么家啊。”骡子苦笑着说,“这样吧,你把我送到大西洋浴场去吧,我平时经常睡那儿。” 小余于是开车把他送到浴场。骡子下了车,但又跑了回来,敲着小余的车窗。小余摇下车窗,骡子塞进一张名片。 “余警官,你们查案时候短不了需要打听情报,有需要帮忙的时候您就打电话找我。” 小余接过名片,冲他笑了一下。 “有偿的啊,给您打六折!”骡子嘿嘿笑着说。 余以清之所以想起了骡子,是她回忆起杜万芊曾经找社会上的混混欺负安悦的事儿。 警方当时很快就找到杜万芊最早雇佣的混混,那几个混混拿了杜万芊的钱,本想对安悦进行直接人身攻击,但他们很快就发现,安悦实在太弱了,弱到简直下不去手。 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一个与世无争的女孩,一个安安静静的女孩,换做别人也确实下不去手。所以那几个混混就跟杜万芊摊牌,这活儿有点儿缺德,欺负这么一个小姑娘,就连畜生都做不出来,咱不想接了。 但杜万芊很快找到了一个连畜生都不如的家伙——吴争贤。 吴争贤是个毫无人性的家伙。他最有名的“事迹”就是推着自己七十多岁的奶奶,拿着有祖孙关系证明的户口本,走街串巷地去收保护费——如果店铺不给钱的话,他就抬手给自己奶奶一个耳光。 正因为如此,吴争贤在街上开始有了名气,慢慢也有些黑活儿找上了他。 连自己风烛残年的奶奶都打的人,打个小姑娘又算什么?所以接下安悦的活后,吴争贤做了两件事。 一件事是折腾安悦的私人物品,比如砸烂她的自行车,撕她的课本,烧她的背包。 另一件事则是折磨安悦自己,比如时不时就跟着安悦,堵着各个厕所门,就是不让她上厕所,比如在她去上课的路上兜头浇上一桶冷水,在食堂里冲过去给她饭盆里扬上一把沙子等等。 而且吴争贤特别勤勉,几乎每天都要跑来折磨安悦一次。安悦也报过警,也找过学校保安,但吴争贤在暗处,警察和保安也不可能给她提供全天候人身保护。所以只要瞅个机会,吴争贤就冲上去折磨安悦,折磨完就立刻跑路。 这样一来二去的,安悦基本上被他整得完全崩溃了。 第二十六章 吴争贤 安悦出事后,警方曾经拘捕过吴争贤,但吴争贤既不否认也不承认欺负人的事。 他守口如瓶,一句话也不说。最后他被治安拘留,然后被释放。 杜万芊死后,得知他曾经帮着杜万芊逼迫安悦的事情后,警方又一次把他带来协助调查,但吴争贤是块滚刀肉,他依然故我,不发一言。 吴争贤这么做有他自己的原因。他本来就是干着拿人钱财、帮人消灾的差事,在道儿上混靠的是名声,一旦别人知道他把金主供了出来,那他以后也不会再有生意了。 所以小余找到骡子,让他去私下套套吴争贤的话,看看当时杜万芊找到他时,有没有跟他说去整安悦的原因。 骡子是个聪明人,他很快就摸清了吴争贤的弱点,这家伙平时绝对守口如瓶,甚至喝醉了酒都套不出一句话来。但吴争贤好赌,而且估计报应使然,他逢赌必输。 正因为如此,他赢一次就十分兴奋,一兴奋就满嘴跑火车。 骡子看好了吴争贤这一点,他混进吴争贤常去的地下赌馆,跟吴争贤对赌,然后故意输了个盆干钵净。 吴争贤兴奋得简直像重生了似的,骡子故意在他对面装出特别难受的样子,长吁短叹。 吴争贤走过来,拍拍骡子肩膀。 “兄弟,哥哥我输了一辈子,你输一场有什么大不了的——走,哥哥请你喝酒去。” 三杯白酒下肚,吴争贤的嘴皮子就像安了永动机似的再也停不下来。 骡子趁机打探杜万芊委托他欺负安悦的事,吴争贤脸上红彤彤地看着他说:“杜大小姐,那可是个有钱的主儿,可惜啊,她也死了。” “当初是杜万芊直接找到你,让你去欺负那个女同学?” “那可不。开始时候杜大小姐派个人来找我接活儿,但老子做事有个原则,不见兔子不撒鹰,想拿老子当枪使,那老子就必须得知道持枪的猎人是谁!” “大哥,你这个——高。”骡子竖着大拇指说,“那杜万芊亲自来找你了,她是怎么说的?” “求我的呗。”吴争贤吹嘘道,“我想想她当时怎么说的啊,‘老吴,这是定金,替我把那小骚货折磨惨了,后面还有好处。’。” “原话?” “当然是原话。兄弟,我告诉你,我见当事人的时候都带着录音笔,平时我是能替人扛罪,但谁要是想不守规矩不给钱或者卖了我,那老子有的是手段扳回来。” “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还问了句,‘要是姓安的被折磨死了,那怎么办?’杜大小姐冷冷一笑说,‘折磨死了更好了,你赶紧把姓安的折磨死,我给你翻倍的钱。’” “杜万芊也他妈太狠了——你说这是为啥?图啥?” “嘿嘿,我也纳闷这个,不过,关于这件事我可不能多说。”吴争贤哈哈大笑着拿起一杯白酒,伸直了脖子一饮而尽,然后咕咚一声醉倒在桌子上。 所以,吴争贤应该了解杜万芊和安悦的恩怨纠葛,但是撬开这个人的嘴简直太难了——所有的这些调查细节,都被小余整理进了卷宗里面。 小余还有其他任务,她跟我讲述完案件进展就匆忙告辞,我只好继续坐在沈喻的病房外面,一边监守,一边待命。 眼看天色已暮,我忽然听见病房里传来呜呜的哭声。 我吓得赶紧站起来,一把推开房门,只见沈喻正在匆匆忙忙擦着脸上的泪水。 “你怎么了?”我赶紧问。 “你出去!”她红着眼睛愤怒地说。 我被她一吼吓得赶紧退出去,但转念一想又推门走了回来。 “还为昨天的事生气吗?我真的不是想故意占你便宜的……” 她已经擦干了脸上的泪痕,又恢复了一脸平静的表情。 “没事,我伤心的也不是这个。” “啊?是不是身体还没恢复,很累?” 她没说话,继续摇摇头,然后看着我。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们俩对视了大概有十几秒钟。她忽然长叹一口气。 “我看了那些卷宗,但是,”她停顿一下,似乎在用尽全身的力气说,“我好像失去了发现逻辑奇点的能力了。直觉告诉我杜万芊卷宗里已经有了线索,但你知道吗,就像话到嘴边说不出来的那种感觉,我已经不能判断出究竟线索在什么位置,具体是什么信息了。” “你可能是太累了,大病初愈,先好好休息再说。”我走过去,扶着她躺下,把被子给她掩上,“睡一觉吧,睡一觉就好了。” 沈喻躺在病床上看着我:“上午我发疯似的打你,你不会怪我吧。但是昨天那个人真的不是我,你明白吧?我对昨天跟你亲热的事儿完全没有记忆,在我的印象中,我是今天才醒过来的。这之前我只记得自己始终在一片黑乎乎的雾里面摸索着,我听见隐隐约约好像有人在喊我,有人在跟我说话,但我怎么也走不出那片雾去。” 我点点头。 “不会是人格分裂吧?”她皱着眉头,“24个比利那种?” “别瞎立fg。” “好吧。我真的困了,希望明天醒过来之后,一切都恢复正常了。”沈喻闭着眼睛,自言自语地睡了过去。 我把桌案上的卷宗收起来,把它们锁进房间的柜子里,然后又把病房收拾了一遍。正好这时候医生查房进来,我跟医生交流了一下病情状况。 医生说,昨天沈喻的反常行为也能理解,可能只是刚恢复时大脑的应激反应,这种状况一般会伴随正常状态的恢复而解除的。 “是好事,或许,也是坏事。”他朝我幸灾乐祸地笑着说,“你看她现在各项指标都十分稳定,我觉得那种状态应该会一去不复返了。你到时候想跟人搂搂抱抱也不可能了,哈哈哈。” 我长吁一口气,可能是习惯问题,自己这么多年被沈喻那种冷冰冰的样子虐惯了,她乍一热情起来还真有点承受不了。 折腾了一天也没心情吃饭,我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送走医生后,我泡了一碗方便面,边吃边想,沈喻说自己失去逻辑奇点的能力,可能就是这场车祸的最大损失吧。 其实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这已经是最小的损失了。 我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靠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第二十七章 阿修罗(1)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跟周公谈心,忽然觉得脸上有种湿乎乎的感觉,那样子就像有二次元里触手系在我脸上抓挠似的。 我一激灵坐了起来,赶紧睁开眼睛,结果发现沈喻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下了床,她的头发又变得蜷曲起来。 更重要的是,她此时正嘟着嘴唇,在我脸上啾啾咪咪地忘情亲吻着。 我吓得浑身颤抖——这个女人简直太聪明了,她绝对是想试探我!看看我会不会继续像前天那样犯错! 我赶紧把脑袋往旁边一扭,然后一把将她推开。 “你不要拿我寻开心了!我是绝对不会碰你的!”我趁她发愣的工夫,急忙溜下沙发,然后义正言辞地对她说道。 “你——你在说什么啊?”她怔了一下,旋即又手脚并用地朝我靠拢过来,我本想再次推开她,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力气十分之大,我想挣脱都挣脱不了,最后的结果就是被她一把扯进怀里。 “太帅了,这么帅,天上天下第一帅。”她舔着流出来的口水,抬起头夸张地做个深呼吸,然后双臂环绕把我勒紧,再次啾啾啾地狂吸我的脸。 “哎哎,放开我,放开我!我一点儿都不帅!我也不像微博上的孙红雷那么自恋!”我使劲来回晃着脑袋,逃避着她的嘴唇。 结果她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腾出一只手来,咔嚓捏住我的下巴,我瞬间无法动弹,只能由着她把嘴凑过来,在我脸上肆虐着。 她足足亲了半个小时,直到看我翻了白眼才依依不舍地把我放开。 我头晕目眩地坐了起来,只见她正在心满意足地擦着嘴。 医生和护士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就站在了病房里面,他们俩瞪大眼睛看着我。 护士瞅我起来,还低头掐了一下表。 “世纪之吻,太牛x了。”她由衷地赞叹道。 沈喻好像根本没有在意身边有人,她闭目养神似的又深呼吸几口,好像在调整状态。 我刚站起身想跟两位医护工作者解释一下,但还没张开嘴,就又被她一个背摔放倒在病床上。 “你干嘛!” 她再次疯了似的使劲解着病号服的扣子。 “干嘛,你说干嘛!今天我觉得自己元气满满,别再浪费时间了!” 旁边站着的护士也激动起来。 “这才是女王范儿,牛x!” 男医生一把捂住她的眼睛,拖着她就朝门外走去。 “不行,我要看直播!”护士大叫着说。 “你这个女人怎么又跑进来了?”沈喻看见护士顿时就怒了,“赶紧给我滚出去,本公主所在的方圆十里之内,绝对不许有女的出现!” “听见没!赶紧走吧!他根本就不帅,再说那个女人肯定疯了!”医生终于生拉硬拽将护士拽出病房门口,临走前还叮嘱我,“别忘了给她戴上监护仪!” “哎哎,你们把监控信号掐了!”我嘶哑着嗓子朝他们高喊着。 沈喻大概不熟悉病号服纽扣的结构,她还在满头大汗解着扣子。 “这什么破烂玩意儿,解都解不开,我一把撕开算了!”她在那里急赤白眼地嘟哝着。 我望望屋顶,那里摄像头还在闪烁着信号灯。我赶紧冲过去,一把搂住她两条胳膊,以免她万一真的发疯撕烂衣服后春光外露。 “放开我,放开我,我要撕烂这身碍事的破衣服!”她嗷嗷叫着,我使出吃奶的力气抱着她,但还是无法抵住她挣脱的力气。 就在这时,我看见房间监控摄像头的灯暗了下去,估计医生护士实在受不了把监控关了。 但沈喻还在用力挣脱,我眼看就要撑不住了。也就在这时,我忽然想起她昨天说过的话…… “那个人,不是我。” 我猛地一怔,沈喻不但绝对不会有这么热络的行为举止,而且她也没有这么大力气! “你不是沈喻,你到底是谁!”我拦不住她,但是急中生智,拼尽全力朝她吼道。 没想到这一声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她整个人忽然愣在那里,她放在扣子上的手也垂了下来,她不再挣扎,也不再胡闹。 我瞅准机会把她推开,从病床上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 她看我逃走,索性也转过身,好像筋疲力尽似的张开双臂躺在床上,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你怎么了?你没事吧?”我倒有点心虚地问。 “到底还是暴露了啊。”她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地说。 “我靠,你——难道真是人格分裂了吗?” “什么?人格分裂?”她只把脑袋从床上抬起来看着我,随即再次咯咯笑着,“人格分裂是什么鬼东西,老娘比那个高级多了。” “难道不是吗?今天的你跟昨天的你的表现根本就不像一个人,连头发都变弯了。” “对啊。”她翻过身来,像小猫一样趴在床上,眨巴着眼睛看着我说:“亲爱的,我不想再瞒你了——我的确不是人,我是阿修罗。” “什、什么玩意儿?” “阿修罗啊,你不知道吗?” “‘一切天人阿修罗’的那个阿修罗?” “对啊。” “六道轮回里阿修罗道里的阿修罗?” “是啊。你太帅了,又英俊又聪明,还知今博古,一点就通。”她托着腮,眼神里桃花泛滥。 “别闹了,你就别考验我了。”我差点儿笑出声来,“你就算说自己是失去记忆的仙女儿,我也肯定不会对你动手动脚的。” “真的,不信你看。你既然知道阿修罗道,肯定知道乳海搅拌吧?” “知道啊,阿修罗出力最多,但后来被天神给坑了。” “我就说嘛,这么多才多艺,帅呆了——那你肯定知道阿修罗是天生神力吧?” “当然。” “那我就让你看看神力呗。”她说完就四处打望着,最后把目光落在心电监护仪上面。 “这盒子滴滴乱响,难道是宝函吗?真是太讨厌了。”她说着伸出一根食指来,朝监护仪嘭地一按。 桌上传来一声巨响,只见那台监护仪发出一声刺耳的哀鸣,然后就变成了桌子上的一堆渣渣。 她抬起手,弹弹粘在指头肚上的粉末,笑眯眯地看着我。 “这下,你信了吧?” 第二十八章 阿修罗(2) 病房门被咚地撞开,那一对医生和护士又冲了进来,他们看看我俩,又看看桌子上已经消失的监护仪。 “你!”医生指着我鼻梁说,“你们就是再兴奋,也不能破坏医院设施,知道不?” “不、不是我……” “我靠,不是你,难道还是她?”医生指着她朝我大喊,“这么瘦弱的女子,难道能把监护仪砸成这样?” 我悲催得几乎要仰天长叹——看来今天即使不想背锅也得背锅,何况我本来也应该替她背锅。就算她身体里现在装的是其他灵魂或者人格,她毕竟还有沈喻的躯壳。 “好吧,是我干的。”我说,“这个——该怎么赔偿?” “你等着!”医生怒气冲冲,“还有,我觉得她可以跟你回家了,再不出院我们就被折磨死了!” “太好了!”沈喻从病床上跳起来,挽着我的手说,“亲爱的,我真的可以跟你回家了吗?” “你有家。”我说。 “不嘛,人家就要跟你回家。” “行行行,”医生不耐烦起来,“我不管你俩谁跟谁回家,反正你俩都给我早点儿离开这里!” “让他俩多住几天嘛,太好玩了。”奶奶灰护士追着医生跑了出去,不停央告着。 “不行!我早就受不了了!” 因为沈喻住院时来得仓促,所以也并没有带什么东西。 她原来的衣服遭遇车祸早就废了,我只好跑到商场里给她买了身衣服,由于时间紧迫,也来不及清洗就得穿上。 不过她看见衣服还是觉得十分开心,自己站在病房厕所的镜子前摆弄半天,然后当着我毫不犹豫地就要脱衣换衫,我吓得赶紧把厕所门紧紧关上。 趁她在换衣服,我赶紧来回跑着办完住院手续。好在美男医生医德无限,还专门给我打了一份医嘱。 “虽然我早就烦透你俩了,但是她病情确实还不太稳定,尤其是这里。”他指着脑袋说,“所以我建议等你们出了院,最好还是住在一起,随时观察,一有问题就给我打电话。” “好的,”我说,“给您添麻烦了。” “麻烦没有,刺激倒不少。”他边写着自己的手机号码边说,“还有,她要是老这么一天疯狂一天冷淡的,你不行就带她去看看精神科。” “大夫,你信佛吗?”我忍不住问道。 “我妈信。不过,我对佛教里的好多哲学思想很感兴趣。” “那你相信六道吗?” “六道轮回的六道?”他看着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你不会也被她逼疯了吧?”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对他笑笑。 “别笑了,”他把一张纸条递给我,“这是被你砸烂的监护仪赔偿费,6999块,你改天把钱交到器材科吧。” “这么贵?我在淘宝上查过了,才几百块钱……”我接过纸条说。 “那是家用的,这是专业的,能一样价钱吗?再说我都没让你赔偿精神损失费呢!” 我带着她坐着电梯到地下车库,电梯一动的时候她尖叫一声。 “我擦,这什么玩意儿?!升龙桩吗?” “电梯。”我说。 “电什么梯?”她东张西望着,好像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新鲜好奇。 我带她上了那辆破烂标致车,她趴在车标那里好一阵端详。我刚打着火,她又嗷地一声。 “哇擦,这坐骑厉害啊!肚子里也能装人!人间都快赶上天界了啊!这玩意儿叫什么?铁狻猊吗?”她的手四处摸索着说。 “不是蒜泥,是汽车,蒜泥是吃的。”我耐心解释着。 “吃的?你这么一说我觉得饿了……” “回家就给你做饭吃。” “太好了亲爱的,简直爱你爱到疯狂了!” 一路上她都在车窗那里东看西看,对所有东西都要打听一遍。我看着她的模样,想起了那台监护仪的事儿,原本还曾以为那说不定是她弄的魔术,但当医生把赔偿单递给我的时候,我才知道这是真的——单凭一个指头就把监护仪捻成渣渣,这难道真的是天生神力? “我说,”我转头看她一眼,“你真是阿修罗吗?” “对啊。”她说。 “可是,为什么你会说我们的话。” “哈,”她笑着指指脑袋,“因为我把她这里的东西都继承了啊——我只是现在不能把词汇跟外面的实物一一对应起来而已。” “那你怎么来到这里的?” “唉,说来话长。我呢,本来就想逃——” “逃?” “哦,不是,是跑着玩。抱歉哈,我刚到这边,她脑袋里头的话还没完全pibsp;up起来,用词可能会有点偏差。反正我呢,有一天在修罗界和人间的边缘跑着玩的时候,见到了一个中阴身状态下的姑娘,她正在人间的边缘徘徊。我伸手去抓她,结果刚抓到她就吓得疯狂逃窜,我不小心就被拽到了人间,结果被她带着逃来跳去,最后就跟她一起寄生这个身体里了。” “这么说,昨天出来的——不是你?” “对啊,我又不能把阿修罗的躯壳带过来。所以我俩共用一个躯壳,一人一天,这样很公平吧?” “那你什么时候回去?” “回去?为什么要回去?”她花痴一样看着我说,“你可不知道,阿修罗界的男众太丑了,完全跟你没办法比!” “我在人间也就是个普通人,真的。”我指着窗外楼体广告屏幕,那里有国内现在流量最大的小生禹正弦的巨幅照片,他正抬起自己的左手,手腕上戴着一款代言的奢侈名表。 “那个长相的才是帅哥。” “哇!果然好帅啊!”她满眼睛都是星星,“不过这是什么玩意儿,里面怎么还有人影?” “屏幕。”我说。 “是平民墓葬的意思吗?” 我已经没力气解释了,不过她倒是对屏幕上的广告十分热衷。她歪着脖子,一直盯着广告播放,还不时模仿着禹正弦撸头发的样子。 “瞅傻了吧?”我问她,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有些吃醋。 “不过,我还是觉得没你帅,反正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她回过头来,又用花痴的眼神看着我。 我手一抖,标致车往右一拐,差点突然并线,后面的车朝我使劲按着喇叭。 “哟,这些狻猊叫唤得真难听,比修罗界天马叫的还刺耳。” “那能告诉你叫什么名字吗,我总不能还继续叫你沈喻吧?你又不是她。”我问。 “我的名字?哈哈,本公主的名字可不是平常人都能叫的,不过,你毕竟是我的恋人嘛,所以告诉你也无妨。在修罗界呢,他们都叫我库苏玛玛拉,用你们曾经翻译过来的词汇来说,就是华鬘。” “华鬘?我从佛经中看到过这个名字——难道你是阿修罗界的公主?” “对啊!”她惊喜地看着我,“见多识广,果然是我未婚夫!” “我不是你未婚夫。” “哎呀,你不是想跟这个女人结婚吗?”她使劲拍着自己胸脯,拍得那里花枝乱颤,“那跟我结婚不是一样吗?反正都是同一个躯壳来着。” “不行。我喜欢的人是沈喻,不是你,灵魂和躯壳缺一不可。” “没事,我不急。”她竟然丝毫没有生气,而是继续摇头晃脑地说,“你总有一天会喜欢我的,我可是大千世界里最美的阿修罗公主,是就连天人都想迎娶的修罗女啊。” “好吧。我觉得你好不容易来人间一次,也不好意思立即就赶你回去,不过你毕竟只算个游客,这些日子好好玩,等玩腻了看够了,就早点回到阿修罗界,好不好?” “哈哈哈!”她大笑起来,“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问。” “你活了这么多年,在人世里见过天人,见过饿鬼,见过地狱众,见过阿修罗吗?” “没有——什么意思?” 我心里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第二十九章 华鬘 果然,华鬘接下来的话证实了我的猜想:“我的意思就是,在茫茫六道里面,这四道是跟人间相互隔绝的,像我这种偶然突破‘铁围’来到人间的事情,是千万年也遇不到一次的小概率事件——所以亲爱的,你觉得在你有生之年,我还能遇到能回去的机会吗?” 我听了这话,顿时感到头疼不已。 算了,现在管不了那么多,反正不管她是沈喻还是华鬘,我都必须得带她回家,因为我毕竟还是对阿修罗寄生之说有所怀疑,我觉得她这只是精神分裂的一种表现而已。 现代社会中精神分裂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最著名的美国人威廉·密立根,就因为体内有24个人格,所以被称为“24个比利”。 在他的各种人格里,有男人,有女人,有孩子,有幼儿;有美国人,有英国人,有犹太人,有南斯拉夫人,有澳大利亚人;有学生,有老师,有骗子,有小丑,有画家,有猎手,有暴力狂,有女流氓。 简单来说,威廉的躯壳其实就是一个“拥挤的房间”,一个小小的身体里居然住着24个灵魂。 这样说来,相比威廉·密立根一个躯壳能容纳下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国籍、不同职业、不同性格的二十多种人格,沈喻的躯壳里多一个自称阿修罗公主的华鬘的人格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除了她那一指禅把监护仪按成渣渣的神力有些奇怪,不过,这种情况似乎也可以用荷尔蒙激增等科学理论来进行阐释。 既然一时半会儿华鬘这个人格还无法消除,而且她又占据着沈喻的身体,所以,我要做的事情就是接受这个现实,然后慢慢帮助沈喻调整回正常状态。 医生在出院时叮嘱说,我要时刻守在她身边,观察她的病情变化。于公心我应该遵从医嘱,于私心呢,我其实巴不得每天跟她在一起。 因此,我做了个决定——将这个现在还自称华鬘的沈喻带回自己家里,照顾她,监护她,直到她完全恢复正常为止。 而此刻,她就坐在客厅沙发上,一边儿盯着电视里播放的连续剧,一边不停回头看我在厨房忙着洗菜。 “这影匣子里头的人,还挺逼真啊。”她不光看,还学着剧里女主耍剑的动作,“他们穿的衣服,怎么跟你的不一样哇?” “那是古装戏。”电视正热播玄幻剧《扶桑》,华鬘看得津津有味,不过,每次放到广告的时候她就更加兴奋。 “亲爱的,什么叫巧克力?” “就是一种食物。” “什么叫‘找房网’?” “就是……” “什么叫‘那几天,不自由,就像机器人’?” “……” 她边看广告边问我,弄得我不堪其扰,赶紧加快做饭节奏,飞速切好西红柿,打好鸡蛋。 住院期间我害怕她消化系统没有恢复,而且医生也没有给她安排饮食,所以她一直都靠输液维持营养。 我们出院的时候,医生叮嘱她要清淡饮食,慢慢恢复。所以到家之后我怕她饿坏,放下东西就赶紧下厨,准备做个简单又容易消化的番茄鸡蛋面给她吃。 没想到从我把葱花扔到油里炝锅那一刻起,她就倏地飘到厨房门口,使劲吸溜着鼻子,还不停擦着口水。 “这……这究竟是什么东西,龙脑凤髓吗?”她说话的声音都打着颤。 “你是不是住院很久不吃饭食,饿坏了?”我端着两碗面,一碗放在她面前,另一碗放在我这边——折腾整整一天,我也早就饥肠辘辘了。 她也不看广告了,急不可待地坐在椅子上,垂涎三尺地对着那碗热汤面,激动得使劲搓手。 “几天没回家,冰箱里也没好吃的东西了,先凑合一下吧。”我带着歉意说,“汤太烫了,你待会儿再吃,我先帮你去拿双筷子。” 她没说话,只是直勾勾地盯着那碗面条。我走进厨房,拿了两双筷子,用清水冲了冲。但刚走出厨房门我就愣住了。 她仍然坐在那个座位上,用舌头使劲舔着嘴巴周围的汤汁,桌子上摆着两个空荡荡的碗。 “我还要吃,这是煮龙须吗,简直太好吃了。”她说。 “医生说不要暴饮暴食……” “我还要吃。”她继续说。 我只好返回厨房。好在番茄鸡蛋面简单易做,这次我特意多煮了一碗。 “别吃那么快,太烫。”我把两碗面放在她面前。但当我刚拿起筷子准备吃我那一碗面时,它嗖地就被一双手抢了过去。 我抬起头,只见华鬘张大嘴巴,一瞬间就把一碗面连汤带水吸进了肚子。 “我还要吃。”她拍着桌子说。 “沈喻可不吃这么多,她很重视营养均衡的。”我叮嘱她。 “我不是沈喻,我是华鬘!我还要吃!就要吃!吃吃吃!”她用力拍着桌子,震得碗筷都跳了起来。 “好好好!我去煮!” 我飞快跑进厨房里,由于回到家粒米未进,我觉得自己饿得前心贴着后背了。再这么下去,估计她把冰箱里东西都吞了,我还摸不到充饥的东西。 我一咬牙,把家里所有的鸡蛋都炒了,所有的挂面都下了锅,西红柿不够我就把两大瓶番茄酱倒进锅里,最后煮出来的东西连我自己都看着恶心。 我一碗接一碗地把面条端出去,然后又把一个个空碗拿回厨房——幸好长了个心眼儿将一碗面留在了厨房里,这样趁着来回折腾的间隙还能扒拉两口吃的。 她连着吞了十几碗面条,最后肚子涨得跟怀胎十月似的。 “哎哟,哎哟……”她捂着肚子,不停哼哼着,“没想到人类肠胃容量也太小了,换在修罗界里,这点东西也就是个前菜的量吧。” “您这吃面条跟干杯似的。”我劝她说,“别吃了好吧?再吃下去这胃都爆炸了,到时想吃都没地儿存了。” “聪明。”她瞅瞅我说,“那就——先别勉为其难了吧。” “能问一句吗?” “说。”她使劲打着饱嗝。 “我做的饭,真有——那么好吃吗?” “我擦,当然了!你可不知道修罗界那里的食物,难吃得一比!” “难道比屎还难吃?” “对啊!”她嘿嘿笑着对我说,“人间的屎还有味道,我们的食物连味道都没有。不瞒你说啊,今天在医院厕所里换衣服,我闻见那臭味儿都饿了……” “打住!求您别说了!我刚吃完东西。” “好吧。”她抚摸着自己肚子,又打了个惊天的饱嗝。 “你吃这么多,真的能消化完吗?”我忍不住问。 “哈哈哈,你太小看我了。我可是修罗界唯一一个有‘六能’的公主,要不我能穿过‘铁围’,来到人间吗?” “刘……能?” “六能啦——眼耳鼻舌身意,我每一样都有超凡的能力,知道吗?”华鬘拍着滚圆的肚子说,“我有‘解身’的能耐,无论吃多少东西,都能消化得了。” “哦哦。”我不明觉厉地应付着。 “还能再问一句吗?阿修罗和天神还在交战吗?”我用手机翻查着关于阿修罗的资料说。 “当然啊!每个月都要来一次吧,如果不打仗,难道还有别的事情做吗?”她说。 “可是,打仗为了什么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们阿修罗没有美食,没有美酒,没有美男,所以这些都要通过跟天神的战争抢到手啊。” “那天神又为什么跟你们打仗?” “擦,你这都不知道,阿修罗的美女可是六道第一,天神们也想娶漂亮媳妇儿,对吧?” “也是。那么乳海搅拌……” “哦,那个啊,陈年旧恨而已。多数时候只是我们打仗师出无名了,拿着它当个借口而已。” “原来如此。” “哎,”她忽然兴奋起来,“真想让你看看我的阿修罗真身,那简直美得不可方物,天神们为了娶我,几千年来都开战三百多次了,啧啧。谁看我一眼都会爱上我的。除了” “除了我吧,我只喜欢沈喻一个人,就是仙女下凡我也不喜欢。” “仙女?哈哈哈,仙女长得比我差远了。唉,可惜啊,我不能带着躯体过来,要不你瞧我一眼估计得浑身发抖。”她边说着边朝我走过来。 “好好,发抖。不过,请问您能别坐我身上,两条大腿能别环绕我吗?” “切,装什么装——人间的男人都这么难搞定吗?”她有点儿生气地一把推开我。 我怕她又失去理智,赶紧不停调电视频道,给她找广告看——早先总嫌电视剧插播广告,但现在怎么到处找广告都没有呢…… “那你在阿修罗界,除了颜值外就没别的特长了吗?”我赶紧没话找话。 “有啊!”她激动起来,“不是有六能吗,跟你说,因为六能,我还成了修罗界赫赫有名的大侦探呢!” “什么?”我吓了一跳。 “侦探啊!我是修罗界最聪明的公主,凡是有疑难的案子都找我去破的!” “那人间的案子,你感兴趣吗?” “感兴趣啊!我对人间的一切都感兴趣!哪里有案子,赶紧带我过去看看!” “正好,刑侦队的人想让我帮忙破个案子呢。” “那赶紧去逛逛,咱俩一起!” 第三十章 试探 即使她讲得头头是道,但我仍对沈喻这个自称阿修罗公主的人格相当狐疑。 照理来说,如果把这种现象释之于科学,那应该就是所谓的“创伤后人格障碍”。可是,我和沈喻曾分别目睹过“黑船”,看到过未确认生物。 而且,我还遇到“地狱来客”,还同他一样曾被车辆撞飞、却又安然无损地活了下来。 因此,对于现今科学范畴外的事物,我能接受的阈值可能比常人高那么一点点。 为了称谓方便,我就权且依照本人意愿,将这个“阿修罗公主”的人格(或其他什么未知事物)叫作“华鬘”吧。 尽管那个时候,我其实并不太相信“她”所说的话。 何况,自从她声称自己在阿修罗界也会“破案”那一刻起,我就已经笃定地将她是沈喻的第二人格了。 否则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巧的事,一个侦探遭遇车祸,出现的另一个人格也自称是“侦探”呢? 这不恰恰说明,“华鬘”这个人格就是“沈喻”更戏剧化的一种承继吗? 至于华鬘所说的“六能”,乍听起来好像挺玄乎,但仔细一想,或许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眼、耳、鼻、舌、身、意,在佛教中谓之“六根”,就是人类具有的六种感觉器官。 有句话叫“六根清净”,说的就是封闭感觉,远离烦恼。 “六根”对应的便是“六识”,也就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就是六根具有的感觉。 正是因为人具有“六根”,而“六根”又具有“六识”,所以人便能感受到“六尘”,也就是色、声、香、味、触、法。 “六根”、“六识”和“六尘”,统称为“十八界”,用现在的哲学来解释,就是一个物质产生能力,能力识别物质的过程。 所以,华鬘所说的“六能”,听起来仿佛神乎其神,但仔细想想,其实并没有超出人类能力的范畴,只是借了一个新名词,然后有所夸张而已。 我这两天也从手机上查找了一些资料。国外某专家曾提过一种方法,就是对创伤后突发人格分裂者,可以通过一些患者熟悉的事物来做温和性诱导,慢慢培养患者转回自己的主流人格,最终恢复正常状态。 因此,既然华鬘说自己也会“破案”,我何不因势利导,利用“查案”来试探她的真伪,摸索她出现的原因,慢慢诱导她转回“沈喻”这个人格,最终让沈喻完完整整地回到我身边。 …… 我们开车赶到芦桥湿地公园时,公园刚刚关门,幸好门口的小保安一下子就认出了我们。 “沈侦探,言老师,你们又来查案吗?” 我摇开车窗也跟他打招呼,不知为什么,小保安今天一直盯着华鬘看个不停。 她的身材自不必说,大概街上路人看了都会回头望上几眼。上次我跟沈喻来现场的时候,这家伙就总趁人不备偷偷盯着她看。 虽然多被人看上两眼也不会吃亏,但我心里就是特别不爽。 我使劲咳嗽一声,小保安这才依依不舍收回目光,然后又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那小眼神显得莫名其妙,看得我心里更加不自在了。 我于是顺着他刚才的目光一瞄,发现他看得正是华鬘的肚子! 大概是因为之前吃得有点多,加上又坐在车里,华鬘的肚子有点微微隆起——他娘的,我算明白小保安眼神的意思了,他是不是认为我把人肚子…… 我气得使劲挠着头发,没想到这小子看上去挺憨厚老实,敢情想象力还挺丰富! 谁知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华鬘刚才看小保安跟我们打招呼,也学着一个洗发水广告里的样子,不停甩着头发,风情万种地对保安说着“hi”。 小保安估计跟我一样还是处男,看着这么火辣的一个美女向自己打招呼,他鼻血都要流出来了。 我赶紧一把拉过华鬘,小保安浑身发抖着把公园大门打开。 “你看吧,别人看到我,都浑身发抖。” “好好好,你别那么夸张地招呼人行不行?” “影匣子里的人就那么做啊。” “拜托,那是广告——还有,那不叫影匣子,叫电视。”我脑袋都要爆了。 华鬘嘟着嘴,一副不开心的样子。我下意识又瞄了一眼她的肚子,确实——有那么一丢丢怀孕的嫌疑…… “你刚才说过,会什么‘六能’对吧?那你能表现一下,把吃进肚子的食物消化了吗?”我试探性地说。 “这样不好看吗?我觉得肚子滚圆滚圆的才可爱啊,吃饱了才有安全和幸福感嘛。”华鬘眨巴着大眼睛说。 “我就是想看你表演下,这么大的肚子,真的会一下子消化完吗?” 她笑意盈盈地看我一眼,然后特别满足地伸手抚摸着自己肚子,那动作分明就是一个准妈妈的样子。 “一、二、三,好了!”她抬头对我说道。 我低头一看,顿时惊得两手直颤抖,差点儿把车开到路旁边的湖里面去! 因为她刚才还微微隆起的腹部,已经顷刻之间消弭了下去! “你——憋着气呢吧?”我依旧疑心重重。 “没有啊。”她故意大口呼吸着,“嘿嘿,这就是六能中的‘消解’啦。不过,我还是觉得肚皮圆圆的样子好看……” 说实在话,我确实有点懵圈,但我还是不太相信她所说的话。 不行,我不能乱了阵脚,自己还需要有战略定力,还要继续自己之前的方向——在查案中试探她、改变她! …… 我带着华鬘开车沿着公园转了一圈,把杜万芊的案情进展跟她讲了一遍。 “那个暴躁女被人割喉之后,脑门上还刻了个‘杀’字吗?这怎么看上去像是修罗界处决犯人的样子——亲爱的,暴躁女死之前有没有杀过人呢?” “没有,倒是逼死过人,就是我刚才说的安悦的事儿。” “逼死人不算杀人嘛,为什么写个‘杀’字?” “你是说,那个‘杀’字的意思,不是杜万芊该杀,而是她犯下了杀人的罪行吗?” 华鬘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 “哎呀,我都忘了这是在人间啊,你们不这样做的哈。” “那——你们怎么做?”我故意试她。 “我们阿修罗有人犯了罪,就会被判官在额头上刺上他所犯的罪行,他们额头上就会永远留疤——你们不会这样吧?” “很早之前有,叫黥刑。就是给犯人脸上刺上字,然后再用墨水涂黑,这样就特别显眼。”我说。 她的话依然是听起来神奇,但还是没有脱离人类认知局限啊——什么阿修罗犯人刻字,分明就是古代的黥刑吗。 不过,华鬘听我一说还挺激动的。 “好主意!等我回去,也告诉修罗判官们用墨水染色,这样比伤疤容易分辨多了……”她显得十分兴奋的样子。 我们俩来到眼镜湖中央的观景台前,我想到了一直以来困扰着我的那个问题。 何不试试,看她如何作答呢? “你看,从这个圆湖的水域到那边需要穿过这条狭窄的水道,但奇怪的是那条木船把杜万芊运到另一侧往返之后,水道上的菖蒲丛却完好无损,根本没有船舶经过的迹象——你是修罗界的侦探,能解开这个谜吗?” 华鬘跟我走下车,她站在那个观景台上,这边看看,那边瞧瞧,然后猛地一拍大腿。 “太简单了!凶手肯定是站在那边的栈道上,他先把船撑出来,然后举起船来,嗖地扔到那边去的!这小船没多重,我一只手都能抛过去。” 我差点喷出一口老血——这绝对不是沈喻的方式方法,她也绝对不会说出这种没有逻辑的结论来! “拜托,我们人类没那么大力气好不好!再说,他本来可以简单处理啊,他把船直接从水面撑到另一个小湖里就行了,又何必非得想办法保持那片菖蒲丛的原状呢?” 她挠挠自己的卷毛,开始皱起眉头,似乎在思考什么。 嗯,这还有点像沈喻的样子嘛。我心里想。 谁知道这姑奶奶眉头还没皱上三秒,就又使劲一拍腿说起话来。 “太简单了!因为他一时半会儿把船运不走,不想让人发现那艘船啊!要是水道中的菖蒲有折损,人们就很容易判断出他是利用船来移动尸体的——不是吗?” 我瞬间开心起来,这才是沈喻说的话嘛,她一定早就看透了这个道理,只是她很少把自己已经看破的事情说出来。 而华鬘呢,她看来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并且,虽然她自诩修罗公主,自称对这里的一切还不熟悉,但她如果是第二人格的话,记忆中或许还有来过现场的残像,头脑也没准儿还和沈喻在同一个频道上面。 “那,你能看出他避开水道、移动木船的方法吗?”我继续诱导。 “刚才不是说了吗,用手咻地扔过去的呀!”她冲我做个抛物的手势。 “行行,你别说了,文化差异。”我心头刚冒出点希望之火,结果又被她这句毫无逻辑的话泼灭了——看来要把她诱导回主流人格,还是任重而道远啊…… “嘿嘿,其实我最拿手的东西不是勘察,而是审问。” 我不禁一愣。 沈喻的强项其实是逻辑,是发现,是推导,是演绎,是判断,她本人有点阿斯伯格倾向,说话不那么中听,所以也不善于跟人沟通,自然也就不长于审讯。 至于以前查案中的审讯工作,据我所知,其实大部分是林瑛主导的。 所以,华鬘提起自己有“审问”的长处,这倒是跟沈喻很不一样的地方。 “审问?怎么问,是谁都能问出来吗?”我想到这里,赶紧问道。 “当然,我可是有法力的,无论什么人都能问出个究竟来。” “那你还记得刚才跟你说过的那个吴争贤吗?” 我忽然想起小余的话,她曾经说过,那个逼迫安怡自杀的混混吴争贤,是个软硬不吃、嘴风最严的人。既然华鬘说自己长于审问,那我何不拿吴争贤试试她的能力? “记得,你刚才说了,就是那个欺负小女孩的渣滓吧。” “对,我们想知道杜万芊为什么这么憎恨安怡,吴争贤可能已经知道了原委,但这个人守口如瓶,你能有办法让他开口吗?” “能啊,太能了!”她拍着手说,“我最讨厌欺负女人的渣滓了。” 我边开车边给小余打电话。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先别跟林瑛说,我马上就能撬开吴争贤的嘴巴了。” “别闹了,上次骡子故意输钱,才让那个人讲了一半。他最近连输几次,可吴争贤只跟他吹嘘别的事儿,对杜万芊和安悦的纠葛矢口不言。” “没事,马上就让他开口。”我想了想不放心,又捂着话筒跟华鬘确认一下,“我现在打包票,没问题吧?” “没问题,看本公主的。”她胸有成竹。 “还有一件事,听说沈老师出院了?你把她接走了?”小余继续说,“我们林队长正要找你问呢。” “对,跟我在一起,放心吧,她活泼得不得了。”我说。 “哎哎,你们不会是一起找吴争贤问话吧,那家伙是个刺头,而且特别暴力,你们千万别去冒险……” 我刚要解释,没想到华鬘一下子把我手机夺过去,然后七手八脚地找到挂断的图标按下去。 “别有事没事跟其他女人聊天!”她生气地说。 吴争贤并不太难找。我听小余说过,他有条经常出没的街道,上那里一打听推着奶奶收保护费的人,十个有八个都会告诉你他的去向。 反正他每天只有三件事:白天收保护费、拿钱替人消灾,晚上则去赌博。 所以白天堵他不容易,但晚上就特别容易。 我跟华鬘找到吴争贤的时候,他正在一处地下室里忘情地跟老虎机较劲。看他脸上青筋暴起的表情,肯定是又快输得口袋见底了。 我正在犹豫着怎么说开场白,结果华鬘直接就大咧咧走过去,一把拍在吴争贤肩膀上。 “帅哥,跟我到后面巷子里走一趟。” 我认出来,她学着刚才电视剧里的二流子,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 看来华鬘模仿能力还挺强,就是不太能识别动作和场景之间的关系…… “你他妈说什么?”吴争贤面红耳赤地转过身,乜斜着三角眼看着我们。我吓了一跳,因为他脸上有一条直上直下的伤疤,显得特别唬人。 “你——给脸不要脸是吧?我、让、你——跟本公主出去走一趟啊。”华鬘这回换上真容,居高临下冷冷说道。 “你他妈活腻歪了吧?小婊子,找抽呢?!”他忽地站起来,用力推了华鬘一下。 我勃然大怒,一个跨步冲到他面前,拼命回搡他一把。 “你对女人放尊重点儿!” “尊重?”吴争贤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你又是什么人,这个大胸傻妞难道是你姘头吗?哈哈!” “她……是我未婚妻!” “哈哈哈哈,带着未婚妻到这地方来,你小子知道什么叫送肥羊入虎口吗?难怪老子赌场失意,看来今天要在情场上得意了。” 他狞笑着朝华鬘走过去,我张开双臂拦住他。 “是我找你的!有事儿冲我来!” 他嘴角抽动两下,这时候一群魑魅魍魉般的赌徒都围了上来。 “嘿,这地方还有妞送上门来!” “老吴,真他妈便宜你了!” “这妞真他妈正点啊!前凸后翘不说,脸蛋还清纯的像个仙女儿啊。” “啧啧,这皮肤又粉又嫩,简直跟大团蜜露桃似的。” 一群流氓地痞垂涎欲滴地望着华鬘。我本来就够糟心的了,谁知道华鬘听人夸她,一下子识别错了场景,她还学着汽车广告里女郎的模样,不停朝这些家伙抛着媚眼。 “卧槽,老吴,她看上你了!” “这妞的眼神太媚了,被她看一眼,简直踏马浑身酥软啊!” 这些王八蛋闹腾着,一个个羡慕嫉妒恨地看着吴争贤。 吴争贤朝他们嘿嘿一笑,这些人的起哄更鼓励了他的猥琐。他故意伸出恶心的舌头,发出吸溜东西的声音,边做怪相边撸着袖子走了过来,试图把站在华鬘前面的我推开。 他力气很大,但我拼命站定,死死守住阵地,把华鬘挡在后面。 “他妈的!”他恼羞成怒,“啪”的一个耳光打在我头上,“傻x!给我滚开,还敢跟大爷较劲?” 这一巴掌把我打得立刻窜上火来,常言道打人不打脸——我堂堂一个正直市民,怎么能容忍被个混混殴打?我顿时怒目圆睁,狠狠盯住他的眼睛。 “你他妈还不服?”他拍着自己胸口,“有本事就还老子一拳!” 周围的赌徒们一阵哄笑。我火冒三丈,攥紧了拳头就朝他挥过去。但拳头还没打到他,就听“嘭”的一声,吴争贤发出一声杀猪似的惨叫,嗖地就不见了踪影。 我吓得赶紧收回拳头,再抬眼看时,他已经飞出去三四米远,落在墙角的一台老虎机上面又滚了下来,正靠在机器上哇哇吐血。 “妈呀!”不知哪个赌徒大叫一声,“老吴怎么飞出去了?” “是踩到高压线了吗?!” 一个胳膊上纹着条大青龙的家伙直着眼睛,他哆哆嗦嗦举起手来,指着我的方向说:“我看见了!是他!是他给了老吴一拳!” 我?我打的?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好抬起自己拳头看看——可是,刚才自己根本没有出手啊! “不是那个男的,是他身后女人打的!”青龙哥歇斯底里地喊道。 我赶紧回头看去,只见华鬘双手叉腰,肩膀斜着站在那里,还不停抖着右腿。 “敢打本公主的男人,活腻歪了吗?”她虎视眈眈地蔑视着这群二流子说。 “是那个大胸妞打的,我也看到了!”人群里又有一个人喊道,“她出手太快了!” “怎么回事?打死人了,快报警!” “报你妈的警,你想让老子们都蹲监狱去是不?” 我看看已经被打飞的吴争贤,又回头看看正得意笑着的华鬘,才相信这一拳确确实实是她打出去的。 难道——她真是阿修罗公主,要不怎么会天生神力? 华鬘扫视一眼还在围观的人,赌徒吓得纷纷低下头,装作没看见这一幕,尴尬地讪讪着,分头各自去忙自己的赌局。 她冷笑一声走到吴争贤身前,就像拎小鸡仔似的将他揪在手里,大步就往赌场门外走去。 第三十一章 观灯(1) 华鬘拎着哀嚎不断的吴争贤拐进一条偏僻的巷子,我也急匆匆跟过去,只见她把吴争贤使劲掼在地上,然后翻翻他的眼皮。 说实在话,我有点慌神,还有点后悔。 我不该试探华鬘,起码不该带她来见吴争贤——她的“神力”我之前曾见识过,可不想让她打出人命来。 不管她说的阿修罗身份是真是假,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杀人是要偿命的。 即便她被诊断为精神分裂杀人,那也得被送进精神病院里面去。 我不能让沈喻进监狱或者精神病院,我要的只是跟她长相厮守。 虽然心里急得要命,但要想制止高傲莽撞的华鬘,似乎只能劝说,不能斥责。 “他真的快被你打死了,要不,咱们还是报警吧?” “还没死呢!”她轻轻踢了吴争贤一脚,看上去虽然不太用力,但我却明显听到吴争贤肋骨折断的声音。 “哎哟,哎哟。”吴争贤痛苦地哼哼着。 “你瞧,他还出声儿呢。”华鬘说。 吴争贤这个人,的确让人厌恶至极。 我一听到他嘴里发出声音,顿时就想到他刚才试图侵害华鬘的那张猥琐嘴脸。 不仅仅如此,我又记起他犯下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到他在学校里骚扰安怡,逼她走上自杀之路时,我都恨不能将这家伙千刀万剐。 “还没死,这怎么行。”华鬘嘟囔着猛地抬起腿来,一脚揣在吴争贤的肚子上。吴争贤嗷地尖叫一声,嘴里像喷壶似的喷着鲜血。 我刚才在恍神,没想到华鬘动作太快,以至于我还没反应过来。本来我心里还有一股对吴争贤的怒火,但被她这一脚给踹没了—— 吴争贤固然可恨,但法不至死。即使他该千刀万剐,那刽子手也不应该是我们。 而且,我更担心的还是华鬘——如果她真把人打死了,那么她也成罪无可逭的人了。 无论是华鬘还是沈喻,我可不想让自己的女人坐牢! 我赶紧冲过去,和华鬘蹲在地上看着,只见吴争贤有气无力地抽搐了,半分钟后好像就断了气。 “你在干什么呀?”我又担心、又害怕、还满肚子是气地朝华鬘大喊道。 “不是要查案吗?” “你这是查案吗?你这是在杀人!” 华鬘蹲下去摸摸吴争贤的脉搏,她不但没有惶恐,反而高兴地跳了起来。 “太好了太好了,终于成功了!——哎,你这么烦躁干嘛?” 我正站在那里愁眉苦脸,抓耳挠腮,听了她这句话简直气昏过去。 “我能干嘛?我难道要眼睁睁看着你坐牢吗?赶紧想办法啊!” “哎呀,”她笑了起来,“看把你吓的。” “吓的?我知道,就算你说的是真的,就算你在阿修罗界是公主,可以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但一旦到了人间,你就得遵守人间的法律,在这里,无论是谁,杀人都要偿命的!况且” 我想了想还是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本来想斥责她弄死人会连累沈喻背锅,但依照她那臭脾气,如果听到我担心沈喻再歇斯底里起来,那就更无法收场了。 “真的吗?那战争中杀人也要偿命吗?把犯人处刑也要偿命吗?”她忽闪着大眼睛看着我。 “当然,也有杀人不用偿命的……”我被她反问的不知如何应对。 原以为这家伙只是个莽夫,没想到她伶牙俐齿起来也挺厉害的。 “你呀,不懂。”她指着正在凉透的吴争贤说,“跟你说过吧,我可是有眼耳鼻舌身意‘六能’的人,比如即便把肚皮吃得滚圆,但只要我想,那就能飞快地消化掉——这便是六能中的‘身能’,也就是‘消解’。 “当然咯,六能里还有一个‘意能’,体现出来就是‘观灯’。” “关灯?关灯吃面的那个关灯?”我不解地问。 “不不,人死之后的走马灯你听说过吧?” 我点点头。 “走马灯”是人将死未死之时,脑海中会像电影片段,快速闪过自己一生的经历。当然,这只是某种传说而已。 华鬘接着说道:“我可是阿修罗中最有名的‘观灯判官’。人和阿修罗刚死的时候会形成中阴身,只要这时候‘夺舍’进入他的躯壳,就能看到他生前如同走马灯一样的片段。而我呢,在修罗界就是靠这个断案的。” “我管你是个什么判官?!那是阿修罗界,在人间可不行,我们不能为了探问一个人的消息就擅自把另一个人杀死的!” “没事没事,他死不了的。只要我完成了观灯,就可以把他从中阴身状态恢复过来呀——我甚至都能让他完全复原的,腿脚没准儿比原来还棒。 “当然,我可没想让这个狗东西恢复原状,救活过来已经对得起他了,至于他的伤,就留着吧,这种恶人还是得让他受点儿苦。安啦,你觉得我是那种杀人如草芥的刁蛮公主吗?” 我对她的话半信半疑,本来还在考虑要不要叫个救护车,但看吴争贤的样子已经奄奄一息,即使12o赶到这里,他也活不成了。 如果他真被打死,我是绝不可能让她被拘捕的,我早就做好了替她背锅的准备。 到时候我就自首,说自己跟吴争贤起了争执,失手把他打死了。 至于后面的事,法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只要沈喻能自由安稳地生活就行——谁让我把华鬘带到这里来,引发这么严重的事故呢? 不过既然如此,那暂且听华鬘的话,死马当活马医倒也无妨,万一真的有奇迹发生呢? 想到这里,我倒宁愿相信华鬘是真的阿修罗公主,而不是沈喻的第二人格了。 我神经绷紧,长吁一口气看着华鬘。她却叉着腰站在那里,一副“小case”的德行。 她瞅我一眼,噗嗤一声笑了:“行行,知道你还不信我。这样,你给我看着场子,我要去观灯了。要不人死过去的时间一久,看到的片段越少,而且救回来的可能性就越低。” “啊?救不回来?——那就赶紧开始吧!”我说。 华鬘笑了一下,盘腿趺坐在地上,慢慢眯起了双眼。 我守在她身边,警惕地打望了四周一番,不料刚回过头来就差点吓得魂飞魄散,因为已经断气的吴争贤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像僵尸一样悄悄站起身来。 “嗷!”他突然朝我张开满是鲜血的嘴巴,白森森的牙齿在一片血污中闪烁着,让人不寒而栗。 华鬘发现自己站在一片废墟之中,这片废墟好像刚惨遭兵燹的城市,残垣断壁,狼烟冉冉,一个个如同孤魂野鬼的中阴身在废墟中徘徊漂泊着。 原来人类的中阴身稽留的处所就是这个样子吗? 不对,应该每个人类的中阴身的去处都有所不同吧?否则她又怎么能在两界边缘的混沌中遇到沈喻的中阴身呢? 她并没完全对言桩讲出实情,她也不知道自己跟“沈喻”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在她头脑之中的,其实只有一些残存的记忆。 她知道言桩在怀疑自己,她其实对自己的来历也不那么自信。 华鬘不能准确的比喻,但如果用大家能理解的话来讲,就是她自从苏醒过来,头脑中就已经被植入了“阿修罗”的程序。 当然,这只是为了比喻而比喻,至于真相,以后会慢慢揭开的。 在华鬘此时此刻的记忆和“世界观”里面,她的来历跟中阴身其实有种种联系—— 她的确忘记了自己来到人间的缘由,但她头脑里还记得大雪冰封的“铁围”,那是隔绝六道空间、无法逾越的壁垒。 要知道,穿过“铁围”这种两界壁垒需要莫大的能量,所以当她的意识透到人间的时候,难免会丢失什么东西。 所谓的“铁围”,其实是隔绝两个世界的一道山脉。阿修罗也叫它“铁围山”,这座山脉高高耸入云天,陡峭险峻,整日整年都天罡怒号,冰雪封盖。阿修罗的肉身根本无法穿越。 而且,铁围山上还有一道“无影墙”,无影墙是一道“光音幛”,它将两个结界严丝合缝地彻底分割,无论是空气、能量还是灵魂,都不能穿越这道没有形状的高墙。 她是翻过铁围山,透过无影墙来到人间的。在过来的路上,她的力量几乎损耗殆尽,所以丢失一些记忆也是正常的事情。 但她仍然记得一些情况,比如自己不是因为闲逛才跑到两界边缘去的,她是想逃离修罗界,因为她当时已经被天神和阿修罗两界抓捕,她必须逃出去,才能重获自由。 她不想去畜生道,更不想沦为饿鬼和地狱众。她当时唯一的出路就是去人间,她之前曾经听说过无影墙上偶尔有两界交融的说法,不过这种现象十分偶然,无数年来似乎仅仅发生过几次类似的事件。 她不期望自己有如此的好运,但她仍然要去寻求这个微乎其微的机会,因为这已经是她唯一的出路。 她在两界边缘徘徊多日,意料之中的是她靠一己之力果然无法突破两界的壁垒,但意料之外的是第七天的时候她遇到了沈喻的中阴身。 那是一个在墙对面孤零零徘徊着的影子,也是个很漂亮的影子。 她似乎已经失去了自主意识,只是在墙对面随风飘荡着。 华鬘忽然冒出一个想法:光音幛虽然无法直接突破,但自己是一个有六能的人,如果把一部分意念隔空寄托到那个人的身上,或许还有一丝希望逃离这里! 想到这里,华鬘使劲拍打起无影墙来,她朝影子喊叫着,希望引起影子的注意。 只要影子能多接近一些,她就能多一些成功的几率。 就在这个时候,她已经听到了远处铁围山下军马嘶鸣的声音。 那是来捉拿她的阿修罗大军的声音。 阿修罗里面会“六能”、能攀登铁围山的很少。但对阿修罗四天王来说,这并不算什么难题。 如果阿修罗大军已经到达铁围山下,那就说明四天王很快就要上山了。 留给自己的机会已经不多了——如果被抓回去,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华鬘想到这里,愈加用力地击打着无影墙,她声嘶力竭地朝那个影子嘶喊着。 “这边!这边来!” 但光音幛毕竟是光音幛,一切声音都已经被隔绝开来。即使华鬘喉咙喊得生疼,那个影子也丝毫没有注意到这边。 没时间了!华鬘想着,自己只能冒险一试,如果能用“观灯”的方法,把自己的意念寄托到那个中阴身影子上面,起码能输送一部分灵魂过去。 当然,如果尝试失败,那她宁可自己的灵魂被天罡吹散,也不愿被阿修罗捉走。 她已经回不去了——虽然自己现在已经忘却了回不去的原因。 华鬘盯着对面飘荡的影子,她盘膝而坐,喃喃念起咒语来…… 华鬘使劲摇摇头想清醒一下——这便是她来之前的记忆,而且,她也无法笃认这段回忆的真假。 就像庄周梦蝶一样——不知周之梦为胡蝶欤,胡蝶之梦为周欤? 不过,现在还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她必须先要找到吴争贤的中阴身,刚才跟言桩解释了好久,他的中阴身早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倒塌的楼墙躺在地上,水泥砖块中露出丝丝缕缕的钢筋。华鬘在废墟中逡巡探望,终于在一个街角找到了要找的人,吴争贤正坐在路边的一块混凝土空心砖上。 跟在人间生龙活虎、脾气暴躁的本人不同,中阴身往往性情大变。 吴争贤的中阴身就默默地坐在那里,手里还拿着一根木棍,正在地上写写画画。他身边放着一个破旧的行李皮箱。 华鬘悄悄绕到吴争贤的中阴身后面,趁他在地上写着东西,忽然一把抢过行李箱。 吴争贤的中阴身也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得站了起来,他急忙回头,紧紧追赶已经夺走皮箱的华鬘。但华鬘的步伐飞快,三下五除二就把他甩在身后。 华鬘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她喘着气撬开皮箱,看见里面有个脏兮兮的铁罐,铁罐上还有一个圆孔。华鬘举起罐子,用一只眼睛从圆孔中透视过去—— 里面出现了一张妈妈的脸,从她的目光来看,她似乎在看着自己怀里的婴儿,但这个母亲脸上没有丝毫温馨和喜悦,只有乌云一样的愁容。 华鬘明白,这是吴争贤婴儿时候的视角。 “这个姓吴的从生下来就没有幸福啊。”华鬘自言自语地转动着铁桶,“我才不想看他的童年,我要知道他和杜万芊和安悦的联系。” 铁桶中的画面飞快流转起来又缓缓停下,一个穿着奢侈但眉眼中透出一股戾气的女生站在前面挥舞着一叠钞票。 “这一万块钱呢,只是定金,如果能帮我把那个姓安的小骚货折磨惨了,有的是你的好处。” “嘿嘿,那自然。”画面中传来谄媚和猥琐的回答,这是吴争贤的声音。 杜万芊把那叠钞票扔过来,吴争贤伸出两只手赶紧接住。 “大小姐,你知道,我老吴的手段挺毒辣的。万一那孩子禁不起折腾,想不开去自杀,那这事儿您可得替我兜着。” “那太好了啊,早点让她死才好。她要是被你逼到自杀,我额外付你十万块钱。” “得,那您就好吧。” 杜万芊冷笑一声转过身去,她拿着钥匙按了一下,旁边一辆豪车发出滴滴的声音,两个车耳朵也支了起来。 “大小姐,能斗胆问您一句吗?” 杜万芊回过头来盯着吴争贤。 “听说这个姑娘傻了吧唧、老实巴交的,既没朋友,也没背景,您何苦跟她有这么大仇恨呢?” 杜万芊的脸刷的一下沉下来,她转过身,快步走到吴争贤面前,抬起手就给了他一个嘴巴。 “妈的,本小姐的私事,也是你这种人问的?” 眼前的景物不停晃动着,吴争贤在不停地点头称是。 杜万芊打开豪车的门钻进去,一股新鲜的汽油味儿飘过来,那辆车一晃眼已经绝尘而去。 “干!”吴争贤抬起一只手使劲揉着脸说,“小浪蹄子,老子要不查你个底儿掉,就他妈不姓吴!” 第三十二章 观灯(2) 眼前的画面飞速闪过,安悦的脸出现在吴争贤的视野里,她看着吴争贤,脸上满是愤懑惶恐的样子。 吴争贤的手猛地抬起来,将一瓶黏糊糊的东西泼到她的身上。 安悦惊叫一声,她手忙脚乱地的拍打着自己的衣服。周围的学生们都停住脚步,远远看着。 “看什么看,再看把你们眼珠子一对一对抠出来踩爆!”吴争贤用沙哑的声音朝学生们嘶喊着。 学生们议论纷纷地散开,安悦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像疯了似的使劲擦着身上的脏东西。 吴争贤走到她的近前,嘿嘿笑着。 “你呀,你呀,我劝你还是早点儿去死吧。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这辈子都不会过安稳的。” 安悦没敢说话,她依旧低着头擦着衣服,但喉咙里已经哽咽起来。 画面一闪而过。 吴争贤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他已经老年痴呆的奶奶。轮椅的旁边挂着一个菜篮,编织袋里都是一团团一张张的红色钞票。 前面出现一个挂着半扇猪的肉摊,肉摊上的老板绕着走出来,把两百块钱扔进菜篮里。 吴争贤得意洋洋:“老赵,你交的钱还带油星的啊。” 路边其他的摊位也纷纷把保护费扔到菜篮里,吴争贤吹着口哨,推着奶奶拐进一条小巷。他停住脚步,把篮子里的钞票叠成一叠塞进一个口袋里,然后又从另一个口袋摸出一盒烟,叼出来一根点燃。 吴争贤张开嘴巴吐出一阵烟雾,那烟雾袅袅地朝着上面飘去,但上面忽然坠下一个黑影,吴争贤本能地把轮椅往前一推,自己顺势后退一步倒在地上。 “咚!” 一块巨大的三合板从天而降,径直砸在吴争贤刚刚站着吸烟的地方。 “干你娘!”吴争贤大骂一声,“谁他妈这么不长眼,差点砸死老子!” 但整条巷子两边是两排三四层的老楼房,但上面空空荡荡,根本不见一人。 吴争贤奶奶的轮椅已经被他推开了很远,他骂骂咧咧地爬起来追过去。 画面再次闪过。 吴争贤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男孩,他的背影瘦削清白,正倚着墙脚,露出半个身子朝远处探望着。 吴争贤快步走上前去,但那个男孩显然听到了后面的脚步声,他没有回身,反倒直接低下头,快步朝前面走去。 吴争贤没有继续跟出街道,因为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巷子口闪过,那正是穿着简朴的安悦。 但吴争贤没有跟过去,他似乎忽然觉察到了什么,猛地回过头去,只见巷子里有个人影一闪便不见了踪迹。 “有意思。”吴争贤自言自语地说。 画面又一次闪动起来,但这次它没有停住,因为一束束刺目的光从四面八方倾斜过来。 华鬘下意识地地捂住眼睛,在苍白的光影中她看到自己又回到了那片废墟之上,而吴争贤的中阴身还在着急上火地到处寻找着自己的皮箱。 “糟了,中阴身状态快要结束了。”华鬘自言自语地说。 我还在巷子里战战兢兢地面对着爬起来的吴争贤,他那样子活像一具丧尸。 不过说是丧尸吧,但他只是一直张牙舞爪而已,样子看上去有点吓人,但其实并没有什么过激动作,充其量也就是个痴呆版的丧尸。 华鬘仍然安坐在巷子的角落里。 我虽然被吴争贤吓得够呛,但依然不敢擅离职守,只能举着拳头,做出准备搏击的姿势站在她身前,护住她的元身——因为那本来就是沈喻的身体。 吴争贤就那么呆呆地站在我面前,他的眼珠子十分迟钝,有时候会突然莫名其妙地转上一圈,嘴巴也有时会打开,发出“呜呜呜呜”的声音。 好在他还算规矩,只是站在那里晃悠,似乎并没有什么攻击性。 “你不要过来哈!冤有头债有主,打死你的人不是我——当然,也不是她,是另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 “亲爱的,你说谁是疯疯癫癫的女人”身后忽然传来华鬘娇滴滴的声音,把我吓得差点后退一步跌在地上。 她正从地上爬起来,顺便还拍打着裙子上的尘土。 “这地儿,坐久了还有点儿凉啊。”她嘟哝着说。 我回头再看看吴争贤,只见他像抽筋似的哆嗦几下,然后如一滩泥般扑通倒在地上。 “你——你回来了?”我讪讪地问华鬘。 “是啊,差点回不来——哦,我是说吴争贤差点就回不来了。他刚才吓着你了吧?有些恶徒一旦中阴身受了侵扰,就会变成活死人的样子。不过有我在呢,他不会伤害你哒。” 我赶紧跑过去摸摸吴争贤,他似乎有了微弱的鼻息,颈部也开始有脉搏在跳动。 我又惊又喜:“他真活过来了!” “那当然,”华鬘得意地说,“难道我这个观灯判官是白叫的?” 我不禁哑然无语,因为刚才吴争贤明明已经断气了,不光断气,还站起来跟丧尸似的嘚瑟半天。没想到华鬘刚一睁开眼,他果然就又有了气息! 这明显不是人力因素能左右的事情! 即便是现代科学也不好解释! 不过,我转念一想——万一是华鬘瞎猫遇到死耗子呢?万一吴争贤刚才遭遇暴击,只是短暂性休克呢?万一他刚才站起来晃荡,只是生物电,或者植物神经紊乱呢? 我不太懂具体医学的名词,但也总不是贸然排除这些情况吧? 不行,我虽然十分已经信了七分,但还是要接着试试她! “那你看到了什么?”我强使自己冷静下来,然后开口问道。 “我发现了一个人,一个可能会杀害杜万芊的嫌疑人。” “谁?” “一个男的,很瘦。” “长什么样子?” “不知道。” “多高。” “没注意。” “是干嘛的?” “弄不清。” 我哭笑不得,幸亏自己刚才稳住了自己,没贸然相信吴争贤回魂跟华鬘有关——光凭她这么没谱地描述一个人的外貌,就不难判断她只是装神弄鬼而已。 “拜托,身材瘦弱的男人成千上万,你这条件太宽泛了。” 我敷衍她一句,又摸了摸吴争贤的手腕,他的心跳频数很快,但明显厚重有力。 “不宽啊,”华鬘十分认真地说,“只要找到这个人,我就能认出他来。” “可是,从哪里去找?很瘦的男人多的是,比如我。”我对她说。 她无奈地笑着摇摇头,那样子似乎在说:你还是不信任我。不知为什么,我看着她的表情,忽然觉得有些心软。 无论她是第二人格,还是真的阿修罗公主,在这个世界上,似乎她相信的只有我一个人。 而我,却并没有信任她。 当脑海里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不禁有些难过。我抬起手来,想拍拍她肩膀,或许能给她些许宽慰吧。 不过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 我只好把抬起的手又放下来,刚接通手机,就听到林瑛在话筒那头吼着。 “你是不是疯了?你带沈喻去哪里了?” “没——在哪里啊。她说头脑昏昏的,我带她出来透透气。” “我怎么听人说,你俩在到处打听吴争贤的去向?你不要命了?去找一个暴徒?” “也不知道谁不要命……”我看一眼在地上慢慢还阳的吴争贤,小声嘀咕着。 “你说什么?我告诉你言桩,沈喻是魏阳市的宝贝,她出车祸我早就后悔死了,你要再给带出个三长两短……” 我正唯唯诺诺地点着头,没成想手机被华鬘劈手夺了过去。 “你谁啊?居然敢对我男人这么凶!信不信我扁死你!” “哎哟,姑奶奶,你可活过来了——你等着,我马上去言桩那里找你!” 我又一把抢过电话:“等等,她回家就要睡觉了!你明天中午再来!” 还没等林瑛询问,我就赶紧挂了电话,一把抓住华鬘的手就朝停车的地方跑去。 “哎呀,你居然主动牵我的手,激动昏了,激动昏了……”她边跟我跑边不停说着。 “别多想,咱们得赶快回家,要不万一被人发现留在行凶现场,那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就洗不脱了!” “那回家咱俩一起睡觉吗?” “睡你个大头啊!你睡卧室,我睡沙发!” “哎呀,都学会骂人了,好粗暴好粗暴!不过我喜欢!” “……” 第三十三章 恐水的饕餮 我风驰电掣地开车回到家里,好在林瑛似乎听了我的建议,加上也许更心疼沈喻,所以没有深更半夜还跑到我家来嘘寒问暖,或者毋宁说兴师问罪。 当然我面对的大麻烦不只有林瑛,更严重的还是华鬘。我先让她去洗澡,结果她看到满满一浴缸水就光着身子嗷嗷叫着跳了出来。 “又怎么了?”我赶紧捂着眼睛。 “我有水域恐惧症,我怕海、怕河、怕湖、怕池塘里的水!” “可是浴缸比池塘小多了……” “那我也怕!我是住在须弥山腰上的阿修罗,最怕水了!” “好好,那我先去洗——你说又没被疯狗咬过,怎么会恐水。” 我走进浴室,没有急着洗澡,而是蹲在马桶上继续思索:沈喻最喜欢游泳了,她绝不会怕水的。 看来这个华鬘,跟沈喻的区别之处还真不少——岂止不少,相差还挺大嘞。 所以,我之前判断她只是沈喻人格的继承,是不是过于狭隘了? 不过美男医生也说过,有时候一个人把自己另一面压抑太久了,遇到重大打击或许会完全释放出来。 那么华鬘这个人格,是不是就是以前被沈喻强行压制的另一种状态呢? 有可能,很有可能!沈喻那样子,活脱脱就是一个禁欲系的,禁欲系的就会“存天理,灭人欲”! 难道沈喻没把人欲灭完,结果遭遇车祸后,自己另一方面彻底释放出来了? 我还在马桶上胡思乱想,不料卫生间的门却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嘿嘿,等下我,咱们一起洗!跟你洗我兴许就不怕水啦!”华鬘趿拉着拖鞋冲了过来。 好在我手疾眼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将她推出去,然后砰地把浴室门紧紧关上,还飞速上下锁了两道锁。 “真是的!”她在外面气呼呼地说,“信不信我一拳把这层楼打塌?” “你干脆打死我得了!”我在里面喊。 “那还是算了,我可舍不得你……再说,反正刚才已经瞅见你半拉屁股了,嘿嘿嘿!” “你“我简直无语,“你穿上衣服先!还有,你要是怕水,我到时候给你一条湿毛巾你自己擦!” “哎呀亲爱的,你太关心我,我都感动哭了!” “……” 为了不让她再继续骚扰,我从浴室出来后,先把她劝了进去,然后赶紧打开电视,给她调到电视购物的频道上。 嘿,之前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这频道多得劲儿啊,一天二十四小时全在放广告! 当然,为了保险起见,我又打开冰箱,拿出一罐啤酒放在茶几上。 希望她喝了就醉,醉了就不会折腾我…… 我忽然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别人都是灌晕女生想揩油,我怎么沦落到灌晕女生防止她揩我油的地步了?! ——我踏马还是直男吗?我的性取向还在以前的轨道上吗?我…… 卫生间的门又打开了,我偷偷瞥了一眼,华鬘这次倒没有赤身裸体,不过她只穿着件我的长袖t恤就走了出来。 她两条白花花的大腿明晃晃地走过来,我赶紧抬起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堵住鼻孔。 太刺激了……我的精神防线快崩溃了啊! 结果这家伙绕过茶几,一屁股就坐在我身边,那柔软的躯体瞬间就蹭了上来。 我已经顾不上许多了,再不使些手段,那我就彻底沦陷了啊! 我急忙拿起茶几上的啤酒罐,嘭地一声拉开拉环。 “你、你尝尝这……”我牙齿打着颤,结结巴巴地说。 “这——是啥?”华鬘用鼻子使劲闻着,那样子既滑稽又可爱,她拿起易拉罐,好奇地打量着,然后咕嘟嘟一饮而尽。 “我靠!”她惊讶地喊道,嗓音都变尖了。 “很难喝吗?”我赶紧问道。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喝啤酒的经历,当时感觉咽下去的就是泔水。 “这、这、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琼浆玉液?”她嗷嗷叫着。 “这是酒呀。”我说。 “酒?我的天啊,”她忽然抱着易拉罐,顷刻间泪流满面,“我居然喝到了传说中的酒啊,在阿修罗界是从来没有酒的——不行,我还要喝!” “你等会儿,我去拿!”我赶紧站起来冲向厨房——看样子灌醉她有希望! 没想到,我猜得出这开始,但却猜不透那结局。 长话短说,反正灌酒事件的结局就是,她把我冰箱里的所有啤酒喝完不说,就连厨房的料酒、厕所里的碘酒都喝了个精光。 华鬘痛饮之后满脸绛红,她歪歪扭扭坐在沙发上,还把一条又细又白又长的大腿伸过来,“啪”的一下搁我肩膀上,然后惬意无比地说:“在阿修罗的时候就听说天神和人间有‘酒’这种东西,果然名不虚传啊!” “你要愿意喝,赶明儿给你买老白干去!” “喝,为什么不喝?我要喝一吨!” “行行行。” “不行!”她有点要撒酒疯的样子,我吓了一跳。 “我怎么觉着周围连空气都软乎乎得跟沙发一样,好像随便一歪就能睡了。” “那就是醉了,赶紧睡吧。”我奸计得逞,如释重负地说。 “哎,”她半撑着身体叫我,“明天我歇班儿,你会想我的吧?” “会的。”我愣了一下,郑重其事地说道。 “把我今天观灯看到的东西,告诉你那个女侦探,也算本公主帮她一大忙。”她嘴里这样念叨着沉沉睡去。 我轻轻走进卧室,拿出一个毛毯盖到她的身上。 “晚安。”我对她说。 但她已经鼾声连天,不可能再听见这句话了。 虽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第二天早上的狂风暴雨还是让我有点始料未及。 沈喻腾地从沙发上半坐起来,她摸着自己肚子,看着地上各种空荡荡的零食袋和酒瓶子,突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 “这些都是我吃的?这些都是我喝的?!” “对。”我尽量做出万分悲痛的样子。 “我滴酒不沾的!而且我怎么能吃得下这么多东西!” “其实不止这些东西……”我本来想说她还曾连干十几碗面条,但想了想还是把话咽进肚子里去了。 “你先别急,别急哈,我想跟你汇报点儿情况。”我说。 我把华鬘自称阿修罗公主,自己大概如何判断,如何试探,还拉华鬘探案的事情一一给沈喻讲了,她听得目瞪口呆。 “我认为她是你的第二个人格,不过你放心,我会摸清她底细,慢慢把她纠正过来的。”我拍着胸脯说。 沈喻皱着眉头,没有说话。 “你说那家伙力大无穷?” “看起来似的,不过,你平时总是锻炼,说不定还是肌肉力量的集中爆发呢。” “打死吴争贤,还能让他复生?” “没准儿只是短暂性休克呢。” “吃了十几碗面条,一拍肚子最后就消化了?” “或许只是错觉而已。” “错觉!错觉你妹啊!十几碗面条得多少卡路里啊!不行,我要跟那个女人拼了!”她使劲抓扯着自己的头发。 我吓得六神无主,因为我从来没想过某一天她还会如此失控。 “别,咱别跟自己头发过不去。”我赶紧上前拦住她,“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理智的那个人。” “你心里?不光你心里,这还是你家里吧!” 她估计想起来还有我这个人存在,她眯着眼扫视着周围,忽然站起来一把薅住我的脖领子质问道:“说,你为什么把我诓到你家里来还灌醉,你昨天晚上都干嘛了?” 我吓得差点扑通一声给她跪下。 好在她天恩浩荡,还没有剥夺我辩解的权利,我只好又把从昨天被赶出医院、然后医生叮嘱我贴身照看她的曲折经历完完整整讲了一遍。 “我绝对没动你一根毫毛。”我对天发誓。 “算了,关于她的出现,咱们之后再说。”沈喻大概看我真诚的样子,终于有点儿冷静下来,“你先说说那家伙什么‘观灯’的事儿,她真能走进吴争贤的脑袋里,去看什么‘走马灯’?” “哎呀,那就是个笑话。她说,在吴争贤记忆里看到过一个男性嫌疑人,哈哈……” 没想到沈喻听到这里,忽然严肃起来。 “你说什么?” “她说,有个可能杀害杜万芊的嫌疑人?他是个男的,很瘦,她只看到了他的背影,但不知道具体长相和其他信息。哈哈哈,瘦也算特征,我就很瘦……”我故作嘲讽地笑着。 “你真是条傻狗!”沈喻霍地站了起来。 “我居然跟你一样傻啊!错了,我完全错了——我竟然连个贪吃贪色的疯女人都不如!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沈喻自责地说,“我其实早就应该想到啊,小余提供的卷宗里记录得很清楚!”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难道华鬘说的瘦瘦的男性嫌疑人竟然是对的? 沈喻一把拉着我问:“你还记得杜万芊是怎么跟吴争贤谈到安悦的吗,她叫她‘小骚货’——你在什么情况下会叫人小骚货?” “我什么情况下也不会叫人小骚货。”我认真地说——不侮辱女性是我的原则。 “……好吧。那别愣着了,赶紧走吧。” “干嘛去?” “今天把杜万芊的案子破了。” “什么?今天?” “废话。都临门一脚了,难道还要留到明天,让那个饕餮、变态、色情狂破了不成?” “人家好歹也是阿修罗的公主——虽然还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沈喻忽然停住脚步,恶狠狠地瞪着我。 “我是说,你才是公主,她只是饕餮、变态和色情狂。”我赶紧一本正经地说。 好在手机铃声的响起挽救了尴尬气氛,我接起手机就听见林瑛在话筒里喊着。 “沈喻状态还好吗?又出事了,那个吴争贤被人打成了重伤,现在还在医院里昏迷着等抢救呢。” “跟林瑛说,我马上去队里。”沈喻说。 “她说马上去队里。”我挂断电话,捂着砰砰跳的胸口对她说,“我都没敢跟他们说,人其实是你打的……” “闭嘴。再不闭嘴就把你嘴撕烂,想闭都闭不上。” 我们走进刑侦支队会议室,里面的气氛相当凝重。 “沈老师,你可算醒过来了。”林瑛看见我俩,急忙赶过来说。 “杜万芊的案子,争取今天破了。”沈喻面色严肃地说。 “啥?您这脑子是不是还没?……您好利索了吗?”林瑛怔了一下,指着自己脑袋说。 “快点,咱们一起去魏阳大学。”沈喻没理会,只是急匆匆地说。 我们几乎全体出动,赶到魏大的时候正好上午十点,沈喻跟林瑛说了几句,然后让她带着我们这群人直奔教务处。 “你们说,杜万芊和安悦有什么交集?”沈喻边走边问。 “交集?我们查了半天,没发现两个人有什么共同点啊。”林瑛说。 “为什么没有共同点?”沈喻又接着问。 “这两个人呢,都比较极端。杜万芊根本看不上魏阳大学这个文凭,更喜欢在外面社交,安悦呢,因为家里穷,性格也比较内向,所以只是本本分分做一个学生,根本没有什么朋友。” “不,她俩的交集就是——都是魏阳大学的学生。”沈喻说。 “你是说,交集就在学校里,是我们没有查出来?” “对。” “那是不是应该去学生处,而不是去教务处?她俩的专业根本不一样啊。” 沈喻面无表情地驳回了这一问题。 “不对,教务处才是解开问题关键的钥匙。” 第三十四章 冉子晋(1) 林瑛推开教务处大门,大概因为最近警方一直在魏大走访,跟老师们已经混熟了。 教务处的徐处长看见她,丝毫没有感到意外地站了起来。 “林队长,您又过来了。哎,沈老师,刚听说您出院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 “徐处,能帮我看下杜万芊这一年来的选课表吗?” “没问题,我带你去找小晁,她负责这一块儿。” 我也讪讪地跟在后面,那个徐处长还回头看我一眼,脸上带着一丝别有深意的笑容。 大概是因为我经常到魏大找沈喻,所以之前虽然没和这个徐处长打过招呼,但他或许早就知道我了吧。 徐处长领我们出了小屋,转到一个满是隔间的大办公室。我认识教务处的小晁,她是前年研究生毕业留校的。 徐处长说明来意,小晁在电脑前三下两下就把杜万芊的选课表调了出来。 “以我对杜万芊的了解,她应该不是每节课都到吧——能帮我查查她的出勤记录吗?”沈喻说。 “这个——”小晁有点为难地看着徐处长。 “怎么?有难处?”林瑛走过来问。 小晁低着头不说话,徐处长叹口气说:“你们也都知道,杜万芊那孩子爱闹事,所以老师们都不愿招惹她,她——基本上无论去不去上课,都会被记全勤的。” “难道除了我,没人如实给她记出勤吗?”沈喻看着徐处长问。 “是这样的。” “怎么能看到她的真实出勤记录呢?” “估计只能调课堂监控了——你们知道,教务系统里的考勤记录,其实都是按照老师们提交的数据录入的。” 林瑛皱起眉头:“可是课堂监控记录那么多,难道要一节课挨着一节课地查?” “不用。”沈喻摇摇头说,“因为她根本就没上过几样课,起码我的课她就从来不到,我们只需要按照课程表,找出她愿意出勤的课就可以了。” 监控记录都在保卫科,徐处长又带我们来到保卫科。 “从必修课查起,还是从选修课查起?”保卫科的干事问。 “选修课。”沈喻想了一下说。 干事开始调取监控记录。选修课一般都在阶梯教室上课,画质也不怎么清楚,从芸芸众生中发现杜万芊的脑袋还真不太容易。 沈喻转身看看我:“你还记得杜万芊长什么模样吗?” “记得,卷宗里的照片上有,都看过一百遍了。”我指着自己脑袋说,“早就录进脑子里了。” “那你来找。”她对我说。 我点点头,站到监控屏幕正前方。 虽然没见过活着的杜万芊,但我看过卷宗里十几张各种角度的照片,脑海中还是有她的样子和特点的——她发型虽然不停变化,但头型偏圆,耳朵上面的边缘偏尖,下巴应该是整过型,细长突出。 而且她颧骨比较高,从侧面看尤其明显。 从发型来看,她似乎更喜欢留短发,而短发的女生一般都露着耳朵。 我一时间有了主意。 就像沈喻破案需要逻辑一样,我按照记忆找人也需要一个逻辑。 既然没有时间把每节课的几十号学生人头挨人头过一遍,那不妨就用“调焦法”一层层缩小范围——先找出短发尖耳朵长下巴的女生,在小范围再一一排除,况且我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即使错过了某张图,我也能随时从脑海中将它调出来,再叠加进新的形象中去。 “开始吧。”我深呼吸一口气说。 几双眼睛都齐刷刷盯着我,虽然不免有些紧张,但我还是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到屏幕上去。 “这节课没有,过。”我看了一眼说。 “这节课——也没有,过。” “过。” “下一节课。” “……过。” “等等!停一下,这节课有她,就是趴在最后一排的课桌上睡觉的那个,右边数第三个。” 小余凑近看了一眼,又看看手里的照片,诧异地看着我说:“还真是,言老师这效率,神了。” 林瑛也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我,那表情似乎在说:以前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能耐呢? “这是什么课?”沈喻问。 “稍等。”小晁看了一眼说,“是选修课,西方美术欣赏。” 沈喻点点头:“下一节课。” “没有,过。”我继续边看边说。 我们忙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将杜万芊整个学期的课大概看了三分之二左右,总结下来就是这位千金大小姐除了在西方美术欣赏课上睡过一觉外,看得上眼、每次必到的课就只有选修课“民俗学”了。 “安悦选了这门课了吗?”沈喻问。 “没有。”小晁回答说。 “言桩,你还记得杜万芊在课堂的上一些动作吗?” 我点点头。 “她最频繁的动作是什么?” “每节课的动作都不太一样,不过,她好像总是在课堂上瞄着某一个方面不太动弹。” “调出一节课的视频来。” 干事手脚麻利地切换到某个杜万芊上课的画面上,她果然托着腮歪着头,一直看向斜前方。 沈喻走到屏幕前弯下腰去,她的手指在屏幕上滑动着,循着杜万芊的视线描出一条线来,我们惊讶地看到线条的终点是一个侧面很帅的男生。 “再换一节课。” 干事飞速又调出另外一节“民俗学”的视频,果不其然,这次杜万芊的视线看向左前方,而视线的终点仍然还是那个男生。 沈喻抬起头看看我们大家,然后笑了。 “这个男生叫什么名字?能帮着查一下他和安悦有什么联系吗?” “等一下。”小晁索性打开自己抱来的笔记本电脑,她也飞快地调取着选课人员信息,“应该是环境工程学院的大三学生冉子晋,他跟安悦不是同一个系,但是两个人选了选修课‘博弈与社会’。” “能不能帮我调出其中某节课来看看。” 干事把课程名称输入进去,他打开一个个文件夹,最后选好一个视频文件点开。 视频开始慢慢播放,当冉子晋的背影出现在视频中的时候,我们都惊呆了。 因为他的坐姿简直跟杜万芊一模一样——托腮歪头,傻傻地直视着前方,而且他时时凝望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安悦! 冉子晋有点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租住的半地下室里。 他其实一直在偷偷关注警方的动静。 前些天,警员们在学校里到处询问,打听杜万芊和安悦之死的联系,但他们并没有找到他,毕竟他与这两个女生表面上完全没有直接联系。 但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他其实早就喜欢那个叫安悦的女孩了。 因为她就是冉子晋梦想中的那种恋人。 第三十五章 冉子晋(2) 在冉子晋的记忆里,母亲是一个十分强势的存在。 他至今还能回忆起来母亲的样子,但那样子不是金刚怒目,就是破口大骂。 冉子晋的父亲是个寡言少语的汉子,他是矿工小区的保安员,每天的工作就是白天在小区接接电话,劝解一下邻居家的辱骂和斗殴;晚上则打着手电筒,每隔一个小时在小区里巡查一遭。工作每天三班倒,一周有不定期的两天安排公休。 虽然父亲管着一个小区的保安,但他并不能保证自己家的安稳。 冉子晋的母亲是个泼辣的女人,她很早就从矿上下岗,在街上开了一家小超市。 她勤快,能干,但是脾气暴躁,因为她的脾气,四邻八里的痞子混混都不敢上门找茬;但也因为她的脾气,家里总充盈着狂骂乱摔的声音,有时候甚至吃着饭的时候,她都会莫名其妙地直接将桌子掀翻。 而冉子晋被母亲揪着头发殴打更是家常便饭,所以,他的童年始终被蒙在一条长长的、深重的阴影里。 冉子晋十六岁那年,母亲莫名其妙地死了。 谁也说不出她死亡的真正时间,也说不清她的死因。 她是坐在小超市的柜台后,带着微笑、睁着眼睛、看着门口去世的。 有位客人进门选好东西想要付钱,但发现她毫无反应,客人伸手拍了她的肩膀,她整个身体就像一堆多米诺骨牌轰然垮塌下去,虽然脸上仍旧保持着微笑的姿态。 冉子晋记得,母亲骨灰盒上的照片就是她死时候的面容,因为她活着的时候从没留下过一张微笑的相片,甚至每年拍的全家福里她都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长大后的冉子晋容貌越来越像母亲,他完整地继承了母亲柔美却略带刚硬的面部线条,他长成了一个帅气得有点夸张的男生。从高中开始,冉子晋就6续接到不少女生表白的情书,但他一封也没有回应。 在他的心底里,与其说他害怕女人,毋宁说他仍然在害怕自己的母亲。 直到他在学校里偶然遇到了安悦,一个总是显得有些噤若寒蝉的女孩子。 他在食堂打饭排队,这个女孩子就站在他前面,她身材清瘦,脸色很白,血色很淡,看上去甚至有些营养不良的样子。 就在眼看就要轮到她打饭的时候,后面跑过来一个气喘吁吁的女生。 “对、对不起,我血糖低,头晕,能让我先打下饭吗?” 安悦怯生生地看了她一眼,露出一副惶恐的样子,好像她自己反倒是那个插队的人。 “好,好吧,你在我前面。”她用特别纤细的声音回答着。 “我说,你干嘛呢?你低血糖,谁饿了不低血糖啊!我们大家都饿着呢,后边儿排队去!”一个站在队伍后面的男生喊道。 “老娘低血糖都不行了?人家愿意让位子,干你屁事!”那个低血糖女生中气十足地骂道,一点儿都不像饿了的样子。 “大家别吵了,我排后面去……”安悦继续轻声细语地说着,然后自己低着头就往已经排了很长一串的队尾走去。 她经过冉子晋身边,冉子晋只觉得一股电流倏地从自己脑海里钻出来,然后向着自己的四肢伸展开去。 他的多巴胺和荷尔蒙升腾着,他知道,这个女生正是自己梦里寻找的那种女孩,一个温和谦让,柔软苍白的女孩。 冉子晋没有任何恋爱经验,他也从来不敢表达自己的情感,他只是在默默关注着安悦。 让他更加惊喜的是,安悦居然和他同时选修了“博弈和社会”这门课。所以,这门每周一次的课程简直就变成了他的节日,他每次都早早赶到教室,先是在后排放本书占着位置,然后就溜到门口,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等着安悦。 安悦总是提前十分钟来到阶梯教室,每到这时,冉子晋也会装着自己刚刚走进教室的样子,跟她一前一后或者肩并肩迈进门槛里。这一瞬间也是他一周之中最开心的一个刹那。 但是后来他发现,安悦的面容越来越憔悴,她似乎在烦恼着什么。 他想帮忙,于是远远跟着安悦,他发现了一个经常来到学校骚扰她的中年大叔。 起初,他以为安悦和这个大叔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她借了校园高利贷,而大叔正是催款的黑社会打手。 他又转而跟踪大叔,发现这是个地地道道的坏蛋。他数次想找个机会,跳出来质问大叔为什么要伤害安悦,但胆怯的他没有胆量。 他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趁着那个坏蛋没有防备,从高楼上推下一块木板想砸伤他,但那家伙还是逃过一劫,而冉子晋却觉得自己已经拼尽了所有力气。 毕竟,他一直就是个疲弱无力、不敢做不敢当的人啊——他连告白的勇气都没有,遑论站出来保护别人了。 他不敢再随便动手,他觉得那个坏蛋已经发现了自己,他只好继续远远地、悄悄地跟踪他。 直到他终于惊讶地发现,花钱雇佣大叔的人居然也是魏阳大学的学生,她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她正是魏阳地产大亨杜建生的女儿杜万芊。 杜万芊怎么会盯上安悦这么温柔和顺的女孩呢? 起初他也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有天晚上他在无人的操场夜跑时,带着醉意的杜万芊忽然拦住他,然后霸道蛮横地告诉他,他是她的男人,他只能当她的男朋友,如果他不同意的话,他喜欢的女人就会死。 杜万芊的样子让冉子晋浑身战栗,因为他又记起了童年的阴影,记起自己母亲辱骂殴打自己的样子。 他当时既不敢答应,又不敢不答应,只是惶然失措,像惊弓之鸟似的不发一言、逃之夭夭。 但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他的躲闪更加激起了杜万芊的心狠手辣。 几天之后,他竟然亲眼看到了安悦的死状。 他软弱无能地看到自己暗恋的女人从高楼坠下,而他能做的只是跑到酒馆喝个烂醉,像个窝囊废似的躺在街上大哭一场。 在深夜的街上,他看到了几个野狗在疯狂地争抢食物。 它们有的狼狈不堪,有的瘦骨如柴,有的老态龙钟,但每条狗都在为了生存而张牙舞爪、腾跃撕咬着。 冉子晋忽然明白了,其实老、弱、病、残都不是理由,那只是懦夫给自己找到的借口,他觉得自己简直都不能和一条丧家之犬相提并论。 他歪歪斜斜站起身来,将手里的酒瓶子摔在地上掼成碎片,他比疯狗还疯狂,他哇哇叫着冲出了老街,全然不顾周围窗户里传出多少被吵醒居民的詈骂声。 那一刻,他已经悄然下定了决心,一定要为安悦讨回一个说法。 第三十六章 冉子晋(3) 我们回到学校的办公室里,根据新线索重新梳理着杜万芊的案情。 杜万芊被确认失踪的那天是上个月二十五日。 根据目前能查到的情况,她早上从家里跟父亲绕圈子逃出来,在街口叫了一辆网约车直奔学校。她在学校大概浪宕了两个小时,然后离开了校门。 警方之前早就调取了监控资料,林瑛还记得杜万芊最后出现在魏阳大学附近的一处监控中,当时是下午两点四十五分。 监控录像中的杜万芊脚步轻盈,她行色匆匆、喜气洋洋地快步朝前走去,拐过街角后便失去了踪影——她拐进的那条路的监控前几天就出了问题,再搜索周围的监控也没发现她的踪迹。 我们调查了冉子晋的课程表,发现二十五日下午他本来有一节课,但一向全勤的他居然没有在课堂上出现。 在林瑛的要求下,学生处偷偷叫来冉子晋的同寝宿友询问,他们说冉子晋其实并不在宿舍常住,他在柱下区的苏造街租了一间半地下室。而今天,他再次出乎意料地逃了课。 “我们赶紧去苏造街!”林瑛急火火地喊道。 其实今天上午,冉子晋本来在学校里上课,但当隔了许久才再次出现的警车驶入校园的时候,冉子晋忽然有种强烈的预感——这次真要出事儿了。 匆忙之中他连书包都没顾得上拿,而是借着上厕所的名义溜出教室,逃出教学楼,然后在学校门口打了一辆出租车,催着司机朝苏造街的租屋飞奔过去。 他在意的是屋子里的那一大片血痕。 虽然已经清洗了很多遍,但他还是不放心。他最近查阅了许多资料,得知有一种叫鲁米诺的试剂,无论你把血迹擦得多么干净,只要用这个试剂一喷就能显现出血液原有的形状来。 他上网搜索消除鲁米诺反应的方法,发现可以用漂白粉清洗,但可惜的是漂白粉的效果只能保持数天,一段时间之后,那地方就会重新出现鲁米诺反应。 未雨绸缪才是王道。 所以这些日子,他每隔一天就跑回家,仔仔细细、认认真真把那摊血迹浸染的地方用漂白剂清洗一次。 上次清洗还是昨天,但今天他看到警车,忽然就莫名其妙地慌乱起来。他乘车急匆匆赶到租屋,又打开一袋漂白粉倒进脸盆里面,然后戴上塑胶手套,又使劲擦起那片地方来。 就当他正在屋里手忙脚乱的时候,忽然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谁?”他神经质地问道,连声线都颤抖起来。 “开下门,是我。” 他松了口气,因为那是房东的声音。 他赶紧把漂白粉和擦地的东西收好,然后谨慎小心地走过去,先隔着猫眼看了一眼。 透过猫眼,他看到的的确是房东的脸,而且房东站得很近,他也隔着猫眼往里面张望。 “大叔,有什么事儿吗?”冉子晋觉得自己声音有点颤抖。 “没事,楼下邻居给打电话,说天花板滴水,叫我来看看。” “哦……”冉子晋回头看下正在擦的地——难道水渗到楼下去了? 他透过猫眼,想继续看看外面的动静,但房东依然站在那里,宽厚的肩膀把猫眼堵个正着。 冉子晋无法确认周围有没有其他人,这种情况下自己不开门反而有鬼,他只好跑过去把水盆端到卫生间里,然后摘下手套,赶紧把门打开。 冉子晋拧开屋里的反锁,没想到房东没有进来,几个陌生人却推门而入。 “队长,有漂白粉的气味!”一个年轻女人高声喊着。 “快去检查!” “等等!”冉子晋伸手拦住,“你们是干什么的?” “警察。”为首的那个女人淡淡地说,“我姓林,这是搜查令,希望您能配合调查——施鲢,你先跟冉同学聊聊!” 冉子晋只觉得自己双腿一软,他扶着门框勉强站住。 这时候,他发现外面还站着一男一女,他们似乎还没有进来的意思,那个女人正在跟房东聊着什么。 林瑛在冉子晋屋里转了一圈才走出来,她看到我和沈喻还站在门外边,有点儿诧异地走过来问:“怎么没进去勘察现场?这不像你的风格啊!” “还看什么啊,肯定就是杜万芊被害的地方吧?不用进门就闻到一大股漂白剂味儿,简直是欲盖弥彰。”沈喻如此说着。 但我知道,她其实是有些担心,害怕自己进去之后找不到“逻辑奇点”,自信心会再次受到打击。 好在林瑛没有多问,她点点头说:“是疑似案发现场没错了。这家伙比较聪明,使劲用漂白剂刷洗那块地面,鲁米诺反应确实不准,不过此地无银三百两,他恰恰暴露了行凶的具体地方,我刚才让施鲢撬开木地板,地板间的缝隙里还有无法清除血液的痕迹,相信提取dna不是那么困难。” “他招供了吗?” 林瑛摇摇头:“招了,但是他说,人不是他弄死的。” “什么?怎么回事?”沈喻似乎有些吃惊。 “据他说,杜万芊的的确确是被他约到自己出租屋来的。你们知道,杜大小姐任性惯了,天不怕地不怕,根本就没多想,那天下午就直接跑过来了。结果她刚进这屋门,冉子晋就挥拳把她打昏,然后将她绑了起来。 “冉子晋质问杜万芊为什么非要对安悦下毒手,杜万芊也是个硬骨头,直接说老娘就是要她死。冉子晋一怒之下就使劲掐住了杜万芊脖子,直到她奄奄一息才放开。但冉子晋说,自己没有杀人的胆量,也并没想杀死她,他只是想绑架折磨她而已,让她也体会一下安悦的痛苦。” “那杜万芊怎么被杀了呢?” “那小子说他也不知道,那天他回到出租屋里,就发现杜万芊已经被人割喉了,地上还有一大滩血迹。他慌乱不已,坐在屋里想了半天怎么处理尸体。思来想去,他决定去周边街上五金店看看,他打算买把斧子和砍刀,想把尸体肢解扔掉。但当他买来刀斧回到家里的时候,却发现尸体又莫名其妙地不见了。 “他吓了一跳,他先是觉得自己‘杀人’的事情已经暴露了,如同惊弓之鸟似的呆了一天,不停从网上搜索着消息。 “当他看到杜万芊尸体在芦桥公园被发现的新闻后,他一直有点儿恍惚。他不明白偷尸体人的意图,他一直惴惴不安。 “他想搬家,但又没钱交违约金,他觉得自己家钥匙大概是被人偷了,于是第二天赶紧找人来换了锁,至于地板上那一片血迹,据他自己说几乎隔两天就用漂白粉擦一次,就是为了万一警察来调查,检测不出鲁米诺反应。” “这孩子真是够蠢的。”沈喻叹口气说,“估计是看推理小说看多了——你觉得他的话有可信度吗?” 林瑛冲我们皱着眉头说:“你们来看。” 沈喻和我走进屋子。冉子晋脸色苍白,他正带着小余打开厨房的储藏柜,拿出一把干干净净的斧子和柴刀。我这才趁机仔细打量他的长相,他的脸匀称有形、眉清目秀,果真是个大帅哥,难怪连追星暴躁女杜万芊都会为之动心。 林瑛走过去对刀和斧检查了一遍,然后又站起来问:“你当时把杜万芊囚禁在哪里?” “就在开间里,我把她绑在一把椅子上。她老不停地骂人,我就顺手拿了只臭袜子把她嘴堵上了。本来想饿她几天,但又怕饿死她,我就每天上学前和晚上回来给她口吃的。我在学校就听到她失踪的消息,怕被人怀疑,就只好坚持原来的作息习惯。那天夜里我照旧在学校自习,听到她失踪的消息,怕被人怀疑,就只好坚持原来的作息习惯。那天夜里我照旧在学校自习,但其实心里也慌得很,根本看不下书去,好不容易等图书馆关门才回家,回来时她就在椅子上被杀了,喉咙被割断,满地都是血。” “椅子呢?绑人的绳子呢?” “我害怕被发现,把椅子刷干净,然后用斧子把它劈烂,跟绳子一起扔了。” “扔到哪里了?” “就街口的垃圾桶里。” “小余,打电话给收垃圾的公司,找找物证。” “但是我真的没有杀杜万芊啊……”冉子晋忽然哭出声来,“我是恨她来着,我恨她把安悦推下了楼去。但我真的没有杀她,我没那个勇气,没那个胆子——要有的话,我当时就能挺身而出把安悦救下来了……” “什么?”我们都大吃一惊,“杜万芊把安悦推下楼去?” 冉子晋擦着眼泪,惊讶地看着我们。 “我还以为你们已经查出来了呢……” “到底怎么回事?”林瑛问,“怎么会是杜万芊把安悦推下楼去的,又怎么会被你看到?” “因为我那些天要么跟着安悦,要么跟着杜万芊,就怕出什么事……” “先等一下。施鲢,把录音笔拿过来。” 第三十七章 嫉妒 原来自从在操场被杜万芊堵过之后,冉子晋就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个魏阳大学魔女恶整安悦的原因就是嫉妒。 女魔头喜欢自己,而自己喜欢安悦,所以她要毁掉安悦,用惯用的暴力手段把自己逼过来。 冉子晋开始担心起来,杜万芊这个人早在魏阳大学声名狼藉,她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只要看不惯谁,就非得把谁整得死去活来,直到磕头认栽、服服帖帖为止。 虽然她之前不是没被人告过,但杜家有钱请律师,而且杜万芊从来也不用自己动手——有钱能使磨推鬼,好多人都巴不得当她的鹰犬和打手。所以学生们几次诉告都无疾而终,而控告杜万芊的人却被她变本加厉地折磨。 因此魏阳大学的师生都对这位大小姐敬而远之,甚至学生们每每聊到她都怕被她的耳目听到,所以好多人开始用一个专用名字来称呼杜万芊—— 七个零。 一万后面有四个零,一千后面有三个零,加起来一共七个零。所以魏阳大学有句话——“宁惹妖妖灵,不惹七个零。” 而杜万芊亲口告诉冉子晋,如果他不答应成为自己男朋友的话,她就要整死安悦。 冉子晋想起这句话就觉得心肝颤动。 在魏阳大学的传言里,七个零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他开始担心起安悦的安危,更后悔那天晚上不但没说一句话,而且居然拔腿就跑。 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他恨自己没有拖一拖杜万芊,哪怕是一句敷衍也好,那样杜万芊对安悦的仇恨可能还会变小一些。 但他也知道自己无法做到,那是一种心理的恐惧感,就像一个晕针的人看到别人打针也会昏过去一样。而杜万芊这种女人,恰恰就是他心理上的致命过敏原。 他无法假装自己喜欢她的样子,哪怕一分,哪怕一秒。 除非——是为了拯救安悦。 他觉得为了爱情,自己或许真的能克服这种恐惧。而且现在能搭救安悦的人,可能只有自己了。 他在出租屋里思来想去,觉得只能跟着贴身保护安悦了——这样如果她真的遭遇什么意外的话,他或许还能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救她。 主意已定。他找了个抑郁症的借口,跟老师请假偷偷跟踪安悦。 安悦上课时,他会远远找个地方呆着,一动不动望着教室门口;安悦去食堂,他也会打上一份饭远远坐着望着这个女孩——除了上厕所和回寝室之外,反正只要安悦走出寝室楼的,他就会偷偷地,不远不近地紧跟上去。 在跟踪的第二天,安悦再一次受到吴争贤的侮辱。 她从图书馆晚上自习出来时,吴争贤正在门口笑吟吟地看着她。 “小安子,”他用历史上太监的名字叫着安悦,“今天想让大爷怎么陪你玩?” 安悦浑身颤抖着,她转身想跑回图书馆,但被吴争贤一把拉住。 “小妞,你想想,自己每天都被整,遭罪不?” “放开我,放开我。”安悦低声地啜泣着。 周边路过的同学也看到了这一幕,但他们都低头走开。因为大家都知道,吴争贤是七个零找来的人,在这个学校里,没人惹得起七个零。 冉子晋怒火中烧,他数次想鼓起勇气冲过去,他想冲过去上前一把推开吴争贤,他想推开吴争贤把安悦救走。但当他看见吴争贤的纹身和他粗壮的胳膊时,他小腿不停打颤,他又一次退缩了。 算了,即使自己冲过去,也会被那个男人一拳打倒在地,说不定因为这个,还会激起他更大的怒火,对安悦更加不利呢。 他给自己找着借口,然后蹲在了花坛旁边。 吴争贤继续拉扯着安悦:“嘿,小骚货,过来,陪大爷玩玩,你不是喜欢跟大爷做游戏吗?哈哈哈。” 几个路过的女生听到吴争贤的话,捂着嘴窃笑着赶紧走远。 “求求你,放开我,我不知道做错了什么……”安悦呜咽着。 “本大爷知道,要不要我告诉你,嘿嘿——跟我玩玩就告诉你。” “不,不……” 吴争贤忽然把嘴巴凑到安悦的耳朵边,用很小的声音讲着什么,讲完之后他便狞笑起来。 “知道了吧?我后面的那个人,叫你去楼上找她。” 冉子晋躲在花坛后面,他气得浑身颤抖,甚至都能听到自己的上下牙的打颤声。 “妈的,他妈的。”他用极小的声音讲着粗口,眼泪在脸上软绵绵地流淌着。 安悦想快步挣开吴争贤,吴争贤出乎意料地没有阻拦她,安悦趁机小跑起来。 谁知道吴争贤忽然在她背后用最大的声音使劲喊着。 “跑什么跑?!你们快点他妈看啊,那个使劲跑的小骚货欠大爷钱,她说要卖十次身抵债,结果刚让大爷玩了两次就反悔了!贱不贱啊!贱货啊!——你自己想想吧,找个办法解脱吧!贱货!” 冉子晋腾地从花坛后面站了起来,他快步朝安悦的方向紧紧跟去。 在深沉的夜色里,他依稀听到安悦在使劲捂住自己的嘴巴,压抑着那几欲放声的悲泣。 她并没有回寝室,而是朝着“春晖楼”的方向跑去。 冉子晋心头一紧,春晖楼是魏阳大学最高的建筑,之前发生的学生自杀事件多一半都与这个楼有关。 安悦擦着眼泪走进春晖楼,楼门口的保安似乎正在打盹儿。 “哎,哎!有人哭着跑楼上去了!”他隔着玻璃叫保安道,但保安睡得异常香甜,根本就没有听到他的叫声。 冉子晋拍了几下窗户,他发现安悦已经不在视野之内了,他更怕安悦上了电梯就跟不上她,于是急忙快步朝电梯间走去。 但可惜的是,他还是晚了一步,他看到安悦已经不见了踪影,而一部电梯已经开始上行。 他急忙按下另一部电梯,然后眼睛直愣愣盯着上行的那部电梯的楼层显示,二、三、四……电梯最后停在了二十一层。 冉子晋急忙跑进那部打开的电梯,一到二十一层,他不等电梯门完全打开就心急火燎地冲了出去。 他之前在春晖楼上过课,按道理说,这个时间教室肯定都锁门了,唯一没锁的地方应该就是卫生间。 春晖楼每层都有两个男女卫生间,分别就在楼道的两个尽头。 他先是跑到东侧的卫生间,不顾一切地冲进女卫生间看了一眼,但那里没有人,卫生间的窗户也从里面锁住了。他心知不妙,急忙又往西侧的卫生间跑过去。 但是当他路过电梯间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 “明白了吧?你要不死,你哥哥就不会有工作,你爸爸的修车铺也会倒闭,我还会想办法追杀他们,让你们全家都在魏阳混不下去。” 杜万芊! 第三十八章 恶魔 冉子晋心里一颤,他跑进电梯间,但电梯间里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 他忽然想到了,电梯间的旁边有个安全门,里面是个安全通道,杜万芊是在楼道里说话。 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杜万芊的声音,冉子晋忽然就没有底气了。他两条腿不知怎么就又抖了起来,他只好蹑手蹑脚走到楼梯门旁边侧耳倾听。 隔着厚重的铁门,他果然听到安悦的哭声。 “我们杜家你也是知道的,想逼一家人去死,那太容易了。”杜万芊夸张地说,“我今天让老吴通知你一声,让你来找我,就是不想让你死得不明不白,因为我要让你知道,你为什么非死不可。” “为什么?”安悦低声下气地问道,“我从来都不认识你,我到底犯了什么错。” “你犯了什么错?哈哈,因为我喜欢的男人居然暗地里喜欢你,这就是你的原罪。” “什么?” 冉子晋听到安悦惊讶的声音。 “难道会有人喜欢我吗?”她震惊无比地问。 “妈的,对啊,一个瞎了眼的家伙居然喜欢你。” “哈哈哈哈!”安悦忽然止住了哭声,她不知为什么竟然放声笑起来。 “你、你他妈笑什么?” “哈哈哈,”安悦还在笑着,“居然有男生喜欢我,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人看上我这种人,居然真的有人会暗恋我啊,这个男人居然宁可不爱七个零,也要暗恋我!哈哈!” “你他妈再笑,再笑我就把你弄死!”杜万芊好像有些慌乱。 “哈哈,谢谢你,杜万芊,你告诉了我一个内心最渴望听到的消息——真的,从小到大都没有人会喜欢我,我就是一个卑微、无助、像老鼠一样活着的人。从上小学开始,大家就都来欺负我,甚至有别班的人在课间还慕名跑到我们班里来打我。我活在被羞辱里面好多年了,我就是别人眼里的笑话。虽然内心渴望,但我知道,自己这种人不配得到任何人的爱——但你说有人暗恋我,是真的吗,还是在同情我?” “去你妈的,谁会同情你个骚货!”杜万芊骂骂咧咧的,“我都不知道那条傻狗为什么会瞎了眼看上你!你今天必须给我去死!因为那条狗居然为了你把老娘都拒绝了!” “真的吗?哈哈!”安悦笑着,那声音说不出是疯狂还是喜悦。冉子晋现在太想冲进去了,他想大声地告诉安悦,自己就是喜欢她的那个人。 但——他还是没有胆量,他怕杜万芊,或者他根本不敢对安悦表白,不过让他心安的是,安悦如此高兴,可能不会再去自杀了。 “不要笑了!不要笑了!”杜万芊歇斯底里地吼着,听声音她反倒像那个想要自杀的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太开心了,但所有一切都是不可持续的吧,如果他真正认识我、了解我之后,他肯定会对我丧失信心的,对吧?” “不可能,我根本不可能让他认识你的!”杜万芊朝安悦嘶吼着。 就在这时,楼道里传来一声奇怪的声音。 是一声尖利的声音,就像泡沫塑料划过玻璃一样。 冉子晋忽然想了起来,其实春晖楼的楼道有个折弯,而那地方的墙壁上也有一个小小的通风窗口! 难道有人打开了那个窗口,难道是杜万芊想把兴奋不已的安悦推下楼去? 冉子晋心里一惊,他终于鼓足力气,把楼梯门拉看一条缝隙。 透过这条缝隙,他惊讶地发现安悦已经披头散发地坐在了通风窗的窗沿上。 “谢谢你,杜万芊。我听到了最期待的消息,但是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多么卑微低下的人,我不敢去爱,也不敢去接受爱。我早就想过去死,我只是不甘心。但现在我没什么牵挂了,何况我的死还会有价值,还会拯救我的家人——还有,如果我死了,他一定会永远怀念我的,对吗?” “没有人他妈怀念你,你快去死吧!”杜万芊恶狠狠地说。 安悦坐在窗沿上,冷笑着撸开袖管,指着手腕处的两条伤疤说:“我早就试过去死了,我得抑郁症好久,每天都在深渊里痛苦地活着,连晚上睡觉都在梦见去死。不过,我死之前居然能让七个零这么歇斯底里,想想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啊。” “不要!”冉子晋一把推开门冲进楼梯间,“不要死,你不能死!” “你……”淡淡的月光透过窄窗洒进来,只微微照亮了窗口那一片狭小的空间。 黑暗中,一切都看不清楚,但是他感觉安悦的目光在看向自己这个方向。 “我是那个喜欢你的人!”他竭尽全力大声喊了出来。 “真的吗?真的吗?”他听到安悦在窗边喃喃地说。可就在这时,杜万芊却像只母狼一样嚎叫着,她一个箭步冲过去,双手伸出朝安悦猛地推过去—— “不要——”冉子晋撕心裂肺地喊道,他不顾一切地朝通风窗口跑过去。 “谢——”他依稀听到夜幕中传来安悦的喊声,随即便是重重的坠地声。 他一把推开神色狰狞的杜万芊,扒着窗口使劲往下伸手,好像这样就能救回安悦一样。 良久,他收回胳膊,趴在窗口上,捂着自己的脸放声大哭。 杜万芊被他推得直往后退了几步,却没有像以往一样发怒。 她脸上的愤恨狰狞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惊慌无措——她第一次亲自动手就出了人命,还被人看到了! 冉子晋哭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倏地站起来朝着杜万芊嘶吼:“你这个杀人凶手!我要报警!你害死了安悦,你会有报应的!”说着他哆哆嗦嗦地掏出手机就要打电话。 本来杜万芊还僵在那里,身体微微颤抖着,听了这话她反倒镇定下来。 她快步走上去,一巴掌打飞了冉子晋手里的手机。 “你他妈丧心病狂了?老娘这么喜欢你,你还敢报警?” “你杀人了!”冉子晋大声喊着。 “杀人?是那个骚货自己坐到窗台上去的!我只是想过去把她拽下来!——老娘算看透你这个男人了,你报啊!你报警我就说是你推的她。反正这里也没有监控。到时候看谁倒霉!” “你、你!……不对,她身上有你的指纹!你诬陷不了我!” 杜万芊冷冷一笑,说道:“我现在就打电话让人来收拾……抓着你按几个手印似乎不是什么难事吧?你说呢?” 冉子晋看着她,活像看着一个恶魔。 “还是你要比比速度,看看到底是你的警车快,还是我招呼的人来得快?” 冉子晋低头不敢再吭声。 他好不容易出现的勇气早在前一刻就用完了。 现在报警不仅不能为安悦讨回公道,反而会搭上自己,得不偿失。他这样想着,使劲各种借口来说服着自己。 ——你还不是疯狗,你比不上疯狗。 ——来日方长,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找借口似乎一直是他的强项,但无论多少借口,似乎也压抑不住他心底的悲伤。 他终于双手捂着脸,低声哭泣起来。 “瞧你这熊样!趁着老娘对你这张脸还有点儿残存的好感,你好好掂量一下!” 杜万芊冷哼一声,噔噔下楼离开了。 杜万芊一走,冉子晋就失力般瘫在地上,他忽然想到,自己也应该尽快离开这里。 他为自己还有这样理性的想法而羞愧,他应该才是安悦所说的那种卑微低下的人吧? ——卑微地在世界上苟活着,低下得连着自己喜欢的人遇险都不敢去救,甚至不敢去揭发害死她的人。 冉子晋爬了几次才从地上站起来,他感觉自己的腿就像煮熟的面条一样无法直立。 第三十九章 因果循环(1) 在出租屋里的搜查印证了冉子晋的证词,他并没有讳言绑架和虐待杜万芊的事实,但我们也没有找到任何他杀害杜万芊的凶器。 但他提到的情况还是让我们惊讶不已,安悦居然是被杜万芊亲手推下楼去的。 如果这样一来的话,那么杜万芊就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我忽然想起华鬘说过的那句话——在修罗界里,犯罪的阿修罗额头上会被刻上自己的罪行。 我心中突然冒出一个荒唐的念头——这事难不成跟阿修罗界有关,下一秒我又否定了这个猜想,之前华鬘说她能过来已经是万中无一的运气,再说,阿修罗管人间这些事干嘛,没有道理啊。 经过对周围的排查,冉子晋被证实确有不在场证明——那天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他还在图书馆自习,有不少同学可以作证。 而且,附近街道五金店的老板也作证说,那天夜里十点半前后正要打烊时,冉子晋跑了进来,买了一把斧头和一把砍刀。 从冉子晋出租屋到五金店往返大概有二十多分钟,如果冉子晋的证词是真实的,那么杜万芊的尸体被运走就是在夜里十点一刻到十点四十五分这半个小时之间,而冉子晋是第二天才换了门锁。 要是凶手能进出租屋杀人的话,他运尸体的时候仍然能够打开那把门锁。 施鲢和小余带着痕迹和物证组,他们在冉子晋屋里进行了勘察。 出租屋的窗子没有非正常开启的痕迹,如果有人趁冉子晋不在,溜进屋子杀掉杜万芊,又运走她的尸体的话,那么这个人应该就是从房门口堂而皇之进来的。 但这个人又怎么会知道杜万芊在冉子晋家,为什么杀人之后不第一时间移走尸体,而非要之后重回现场移走尸体呢? 沈喻也在现场走了一遍,她看完后低着头迈出屋子,走到我身边低头叹息着。 “我还是不能集中精神,平时扫一眼就能判断出哪些痕迹是关键线索,但今天我在屋里转了好几圈,看出来的东西还没小余多。我脑子里一团混乱,这究竟是怎么了?” “没事,慢慢来,大病初愈,好多东西都要慢慢恢复的。”我安慰她说,“小余不是说了吗,凶手应该是穿着鞋套、戴着手套进来的,因为屋里并没有发现关于他的痕迹。而且他把杜万芊割喉之后,还把凶器带走了。林瑛不是说准备调取附近街道的监控资料吗,相信一定能找出线索的。” “可是,现在已经下午了啊!”沈喻着急地说,“我本来有好多事想了解,比如我被撞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比如那个被撞死的背锅侠到底想干什么,比如我为什么现在被一个疯女人上身?!这些东西我都想弄清楚!但是,今天如果不破案的话,明天破案的就是别人了!我不能再让她抢先!” 我明白她的焦虑,因为依照现在的规律来看,明天出现的人不是她,而是华鬘。 “所以一定要今天破掉案子,直觉告诉我,这案子的关键线索已经出现了,但我怎么就是想不出来呀。”她有些抓狂地使劲挠着自己头发说。 能看到出来她很恼火,至于恼火的原因,我想还是她一直依赖的逻辑奇点突然失灵了——这难道也和华鬘的出现有什么关系吗? 她虽然没有叮嘱我下一步该怎么做,但她肯定还是防范着华鬘,但她没防范着华鬘摧毁自己,却在防范她比自己更早一步破掉案子。 有时候,女人的嫉妒心真是莫名其妙啊。 我大概猜透了她的心思,赶紧顺坡下驴地安慰她。 “你放心,即使明天你变成了华鬘,她也只会用中阴身破案,我不可能再让她找个人打到半死,然后去观什么灯了。” “你什么意思?”沈喻聪明透顶,她一下子就看穿了我的心思。 “我就是想使劲给她拖后腿,不让她破案破在你前面。”我嘿嘿笑着说。 “用你拖后腿?老娘难道不比一个疯女人聪明?她是什么东西,能跟我比?”想不到我弄巧成拙,灭火不成,反倒把沈喻的脾气给劝起来了。 “不过——观灯?”沈喻眼睛忽然一亮,“你还记得那个女人说过,自己在吴争贤身上观灯时,曾经看到吴争贤跟踪过冉子晋吗?” “是有这么回事。” “所以如果吴争贤跟踪冉子晋的话,就会——” “就会发现他绑架了杜万芊!” “对,以吴争贤在道儿上混的经验,溜门撬锁也应该是小菜一碟吧?” “所以,莫非杀害杜万芊的人是吴争贤不成?” “不是没有可能。”她说。 “那太可惜了,嫌疑人被你昨晚打残了,现在还在昏迷,估计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我叹口气说。 “闭嘴。” 我赶紧把嘴闭上。 “但他没有理由杀杜万芊吧,他如果救出杜万芊,还能邀功请赏,杀了她就什么都得不到了。”我想起来什么,又张开嘴补充一句。 “而且那个女人观灯时也没有看到他杀害杜万芊的事。”沈喻低头沉思。 “你——开始依赖她了?”我本来以为华鬘所谓的观灯是儿戏,没想到才“观”了一次就对沈喻产生这么大影响。 “闭嘴!” 我赶紧再次把嘴闭上。 “明和暗,明暗交织,明的是行动,暗的是跟踪,其实杜万芊的案子就是这么一个逻辑关系。明处的人被暗处的人算计,而暗处的人又被更暗处的人算计。”她皱着眉头,自言自语地说。 “所以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啊。” “你说什么?”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怎么了?” 沈喻没有说话,她忽然打开手机里的地图软件翻看着。 “循环啊循环,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她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然后转身噔噔噔就往楼下走去。 我赶紧跟了过去。 “你去哪儿?” “正好,我缺一个帮手,你跟我来。”沈喻说。 我的汽车正好停在楼下,沈喻上了车就打开导航,我没敢多问,只好听着她的手机导航开车,但没想到的是,要去的地点其实很近,仅仅兜过两条街就到了。 沈喻走下车,又抬头看看,我正好刚关上车门走出来,她朝我直招手。 “哎,我记得你很容易讨中老年妇女的开心的。一会儿我要说话太直白,你在旁边帮我圆场。” “行啊——不过,关中老年妇女们什么事?”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沈喻指指一楼挂的牌子,朝我笑笑。我抬头看去,只见那块牌子上写的是“露珠街社区服务中心”。 “居委会?”我纳闷地问。 “对,就是小余他们曾经走访过的那个居委会,也就是安悦家所在的社区。” 我们俩一前一后走进社区中心,沈喻开门见山地询问孙阿姨在不在。 接待我们的小姑娘看到沈喻拿出的刑侦顾问的名片有些慌张,她赶紧跑到楼道里头的一间办公室里通报情况。 不大一会儿,一胖一瘦两位大妈就走了出来。 “两位警察同志,请去会客室坐。” 沈喻也不否认,我自然也不好说什么。我俩进到会客室,小姑娘用一次性纸杯端来两杯茶水。 “翟大妈是不是生病了?”沈喻突然莫名其妙地开口问。 “啊,警察同志,您这都知道——她是请了个病假。”胖大妈瞪圆了眼睛说。 “您二位贵姓?”沈喻是急脾气,还没有坐下就开口问道。 “我姓孙,她姓丁。”胖大妈又抢过话头。 “哦——孙阿姨、丁阿姨,是这样,之前我的同事曾经来过一次,问了一些安启民的不在场证明……” “这事儿啊,不是早说过一遍了吗。”丁大妈有点不耐烦地说。 “老丁,别这样,我看电视剧的时候,警察同志都是反反复复问好多遍呢——对吧,警察同志?” 看来这个孙大妈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 我赶紧帮场子似的多夸了她两句,孙大妈果然十分受用,这才打开了话匣子。 第四十章 因果循环(2) 沈喻看她们愿意说了,接着又直截了当地问道:“我记得你们说,安大叔那天一直在修车?” “对,那天老翟跟人出去办事,结果回来的时候,社区的汽车碰巧坏了。” “从几点修到几点?” “大概是下午五点左右,老安来到社区中心这边帮着拾掇,但修了半天总是修不好,然后大概不到六点的时候吧,他就把车开到了修车铺,说那里工具齐全,还有地坑,方便。之后我们就都转战到那边去了。” “听说您几位一直盯着他修车?” “那当然,公家的东西,万一修坏了算谁的?”孙大妈嗓门洪亮地说。 沈喻忽然笑了一下:“我猜,提出这个意见的一定是翟阿姨吧?” 孙大妈一愣,她跟丁大妈面面相觑地看了一眼,又纷纷望向沈喻,那表情似乎在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沈喻又一笑说:“我不光知道是翟大妈说的这句话,还知道那天晚上您三位并不总是同时看着,而是轮岗看着安大叔修车的,对吧?” 两位大妈点点头,她们之前跟余警官提过这事。 “所以我想请两位确认一下,修车那天晚上的八九点钟,应该是翟大妈在值班吧?” “对对对。”孙大妈赶紧说,“我那个点儿还得回家去帮老伴儿捏腿。” “我得回家哄孙子睡觉。”孙大妈也赶紧说,“轮班嘛,谁有事谁就先回去忙。反正铺里留一个人盯着就行了。忙到九点半我们就赶紧回来了,后来就一直看着,直到凌晨呢!” “对,你可不能说我们不称职!”丁大妈也补充一句。 “九点半之后您两位就都返回修车铺了?然后安大叔一直在铺子里忙吗?您两位亲眼所见吗?” “那当然,我们虽然老了,但眼睛不花!” 沈喻意味深长地回头看看我,我明白她的意思——从刚才的询问来看,安启民在杜万芊被杀时候的不在场证明并非无懈可击——翟大妈跟安启明都快领证了,算半个家属,因此她证词的可信度会大打折扣——但这也无法与抛尸的时间相吻合。 如果这样的话,就有点儿奇怪了。就算安启民杀了人,他也没有时间去抛尸。 不过沈喻很快从这种失望中调整里过来。她稳稳情绪接着问道:“那您两位回来后,看到安大叔有什么变化吗?” “变化?好像没有。”丁大妈皱着眉头想着说。 “有变化,怎么没变化——咱回来时老安那身工服明显比之前干净了许多,他还换了一双白手套。我总是手洗衣服,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们这些用洗衣机洗衣服的,不理会这些事儿!——我跟你说吧老丁,洗衣机那玩意儿,洗不干净,洗长了筒子里还滋生细菌!” “谁说滋生细菌了?有洗衣机消毒液啊!你手洗就干净?你手洗还洗不匀称呢!”丁大妈听着不顺耳开始反唇相讥。 “哎哎,两位阿姨,咱不说洗衣服,咱说安大叔那天的衣服成吗?” “对啊,老丁你看你,让你打岔打的,耽误人警察同志工作。” “是你先提的洗衣机的事儿!” “哎哟老丁,你说话怎么不讲理呢!” “怎么说话呢?我可是咱社区最讲理的人了,你说说谁家的事儿不是我来调解的?街坊四邻有事儿信任谁,难道还信任你?” 我冲沈喻吐吐舌头,看来在这里也问不出来什么了,趁着两位大妈吵得火热,我俩赶紧低头溜了出来。结果刚走出社区中心门口,林瑛的电话就追了过来。 “我说,你俩哪儿去了?” 沈喻一把拿过我的电话,对林瑛说道:“你们搜查过安悦父亲的修车铺没有?” “当然搜了,没发现任何疑点,怎么了?难道你们还在怀疑安启民?” “对。” “难道有新的线索?” “他可能是杀人凶手——你们在安启民的修车铺里做了血液痕迹检测吗?” “当然了,必做功课啊。但没发现什么异常啊,车铺里是有一点半点的地方有血迹反应,但是考虑到修车也经常蹭破皮什么的,总不能说有点儿血迹就说人家杀人了吧?” “安启民那天之后又去过其他地方没有?” “我明白你们的意思,我们的确询问过周围的人,他后来天天在修车铺忙活,根本没时间去别的地方,更不可能去芦桥公园——哎我说,你们在哪儿?” 沈喻忽然咔嚓一声挂断电话,她直愣愣地盯着停车场的方向。 我也循着她的视线望去,她是在盯着一辆破旧的面包车,车的侧面还漆着“露珠街社区”的字样。 不用多想也知道,那就是安启民修了一个晚上的面包汽车。 “九点半两位大妈回到修车铺,发现安启民换了衣服和手套,但后来他没有去别的地方,修车铺里也没有发现痕迹——车还没有修完,他就换了工服,那说明原来工服上有容易被人发现的东西,而且直到现在凶器也还没有找到——你说,他会把东西藏在什么地方呢,肯定不能藏在自己身边,那早就暴露了。” “趁着在地坑修车的时候,藏在面包车底盘上!”我指着车恍然大悟道。 “对的,嘿嘿,既然你猜到了,那就麻烦一下,钻到车底下去看看吧。” “我?”我看看沈喻,又看看那辆又脏又矮的面包车,不免有些为难。 “怎么?难道你想让我钻进去?”沈喻杏目圆睁地瞪着我问。 “不不不,我去我去。” 我俩走到停车场,沈喻看看四下无人,冲我递个眼色。我一咬牙直接躺在了地上,然后摆动着肩膀和腿部,蹭着地面钻了进去。 面包车的底盘很低,好几次我都感觉自己的额头要蹭到底盘上的管子。 好在我还比较瘦,钻到里面也没特别费劲。 车底下一片漆黑,我右手摸索着裤兜,掏出手机,揿亮手机上的电筒。 我不懂机械,更看不懂汽车底盘的构造,但我分得清新旧,因为我看到那脏污破旧的底盘上新焊上了一块挡板,这肯定是那晚安启民修车的杰作。 我试图用手抠开挡板,但那块铁板焊得十分坚固,我晃了半天它都纹丝不动。 我想了想,只好扒住挡板的一条边儿,使劲半抬着头,用手机电筒照着挡板和底盘之间的缝隙,一只眼睛往里面望去—— 挡板和底盘之间的缝隙里更窄更黑,但就在那窄小黑暗的空间里,我依稀看到了一只沾满了血迹的白手套。 第四十一章 报应不爽(1) 我们找到安启民的时候,他还在修车铺里带着一个学徒忙碌着。 “能稍等下吗?这辆车的漆还没补好。”他戴着口罩,拿着喷涂机忙碌着,铺子里面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生漆味儿。 小学徒给我们搬出来几把斑驳的凳子,示意我们可以坐下歇会儿。 安启民叫过小学徒来,对他说了几句什么。小学徒点点头,脱下工服,朝我们笑笑就往街上走去。 “你不能走,先等会儿。”小余伸手拦住他。 “我叫他下班了,这里没他的事儿。”安启民停止了喷漆的动作,他探出头来看着我们,“你们想知道的事情,我忙完了就说,但那事跟他没关系。” 林瑛朝小余挥挥手:“让那孩子先走吧。” 小学徒有点莫名其妙地望着师父,安启民朝他点点头,他这才走到街旁边的一辆自行车前,蹬上车子走了。 安启民喷完漆又认认真真打磨起来。小余有些着急,但林瑛示意她稍安勿躁。 “别打扰他,人只有琢磨透了打算摊牌的时候,才会特别想做好手里最后那份工作的。不要打扰他情绪,没准儿适得其反。” 我们于是都坐在凳子上,安安静静看着。只有沈喻显得坐卧不安,她不时看着手腕上的表。 我知道,她在掐算着时间,她害怕夜幕降临之后,华鬘会随时跳出来占领她的大脑。 “沈老师,你今天有点儿心浮气躁,跟以前冷静沉着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啊。”林瑛打趣道。 “能一样吗?天都黑了,时间要来不及了。”沈喻气呼呼地嘟囔着。 “什么时间?什么来不及了?”林瑛一头雾水地问。 “她是怕万一拖太久,嫌疑人的心理会有变化。”我明白沈喻是担心又切换成华鬘的状态,所以她才急躁。但这件事又不能告诉林瑛,我只好帮她打着圆场。 “放心吧,他马上就会开口的。”林瑛安抚似地说。 我还是怕沈喻着急,自己想了想,便快步走到施鲢前面问:“有没有烟?” “有啊。” “我不抽烟,你给我一盒——不要粘上鼻涕。” 施鲢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因为我从不吸烟,他也不知道我想搞什么名堂。但他还是掏出一盒香烟递给我,我拿着香烟直接就往车铺里走去。 “哎,你干嘛?”林瑛朝我喊着。 我没理会她,径直走到还在打磨车漆的安启民前头,有点儿笨拙地撕开烟盒,递过一支烟去。 安启民抬起头望着我。 “累了吧?”我对他说。 安启民板着的面孔忽然冰释出一丝笑容,他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随即接过烟来,自己摸出火机点燃,吸了一口说:“好吧,都这地步了,我也不瞒着了,都告诉你们吧——为自己闺女报仇,不算丢人。” 他朝车铺外面走出来,我跟在他的后面,经过林瑛身边时,被她偷偷使劲掐了一把。 “刚才你吓死我了,要扰乱了嫌疑人情绪,万一他不开口怎么办——以后千万别这么擅作主张了!” 安启民没听到这些,他朝小余和施鲢伸出双手,笑了一下说:“拘捕我吧,我就是割开杜万芊喉咙的那个人。” 安启民在刑侦队里讲述了杀害杜万芊的过程。 其实在女儿自杀之前,他就听说了有人骚扰安悦的事。 跟他性格一样,安恂和安悦兄妹两个人都是闷葫芦,不善于表达,不善于交往,加上老婆很早就嫌他没出息,扔下两个孩子一走了之。他从那时就又当爹又当妈,拉扯两个孩子长大。 言传身教是需要成本的,不光是财力的成本,更有时间的成本。 安启民为了养活一家人,只好日夜不停地干活,跟孩子们的交流也就少很多。安恂大一些,当时懂的东西多,所以心思还算平稳。 但小女儿安悦就很不一样,从小没有人交流的她特别自我封闭,长大了更是如此。 中学时候的安悦就曾经遭遇过几次校园暴力,安启民找到学校闹了两次,这才没有学生对安悦动手。 但冷暴力是无处不在的,安悦这种瘦小、安静、与世隔阂的人本来就不受青睐,虽然没有了热暴力,但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开始对她视而不见。 安启民其实知道这些事情,所以中学时候,他总要抽出时间来打听下安悦的近况。但安悦后来一直安安静静地过着,还平平安安地进了大学,他也就慢慢松懈了下来。 直到某天,安启民莫名其妙收到一个快递。他打开快递,发现里面有一个信封,信封里是几张女儿在学校里被一个老男人骚扰的照片。 安启民觉得自己头皮一下子就炸了起来,他当天下去就找了个借口去学校探望女儿。 但安悦一如既往地沉默着,什么也没告诉父亲。 安启民知道女儿的脾气,她胆小、敏感、压抑,为了不影响女儿的情绪,他决定暗中盯着她。 很快,他便发现了那个骚扰安悦的人,他叫吴争贤,是个无恶不作的小痞子。 他本以为闺女有把柄攥在那个人手里,他决定跟着吴争贤摸摸底细,结果当天晚上吴争贤就跟杜万芊见了面。 他这才知道,原来吴争贤跟女儿无冤无仇,真正讨厌安悦的人是咏升集团老板的女儿。 安启民也一度有些犹豫,因为这些日子,他的修车铺确实总有混混过来惹是生非——咏升集团在魏阳市势力很大,他只是一介平民,万一惹不对付,那全家可能都会遭到报复,他决定先把事情弄清楚再说。 结果这一犹豫,等来的却是女儿的尸体。 那天去停尸房认尸的时候,他深恨自己怯弱无能,他痛不欲生地哭倒在停放女儿尸体的床前。 他决定报复,哪怕搭上自己的性命。 他于是跟着杜万芊,想着如何下手,然后就目睹了杜万芊去了冉子晋出租屋,然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难道杜万芊被那个年轻人杀了?怎么进去后就不见踪影了呢? 安启民不太放心,他决定要进去看个究竟,只要杜万芊还活着,他就要杀了她替女儿报仇。 但他并不想把自己牵连进去,毕竟为了这种蛇蝎心肠的女人犯不上把自己搭进去。 他想到了正在谈恋爱的翟大妈,于是他趁着无人的时候,故意搞坏了居委会的那辆公用车。因为老翟跟自己关系好,每次车坏了都会叫自己去修。 那天下午,安启民在车前头转了转,故意说这车需要拉到车铺去,底盘好像的有根管子漏油。 翟大妈一听就同意了,安启民故意装作开玩笑地对她说,你们居委会也得派俩人来盯着点儿啊,万一我偷着拆了有用的零件以后卖钱怎么办。 翟大妈笑了,说我还不相信你,你不会干那事儿的。 安启民摇着头说,我是不会干,但瓜田李下,万一车再出了毛病,有人咬我,说是我趁着修车换了零件,那就不好说了。 翟大妈觉得他说得有道理,答应待会儿叫着老孙和老丁看他修车。 她拍着胸脯打了包票。 “这事儿包我身上!” 第四十二章 报应不爽(2) 就这样,三位大妈跟着安启民来到了修车铺。 安启民早就打听到老孙和老丁在八九点钟的时候家里有事,于是等她们走后,他找了个借口出去了一趟。 他说怕安恂加班回家,想回去给儿子热下饭,他让老翟帮着自己圆个谎,对外人说自己一直都在车铺忙活。老翟也没想太多就答应了下来。 安启民于是把车挪进了修车铺,因为车铺里有个地坑,做点遮遮掩掩的事情还算方便。 他找借口离开车铺后便赶紧骑电动车来到苏造街,他之前有过开各种老式汽车锁的经验,所以用带着的开锁工具很快撬开了出租屋的门。 出租屋里一片黑暗,安启民这两天已经摸清了冉子晋回家的规律,他知道这个时间是安全的。 但饶是如此,他也并没敢轻举妄动,而是先蹑手蹑脚地往里面摸索着,想探探情况再说。 但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屋里传来一声呜呜的声音。 安启民吓了一跳,因为整个屋子都拉着窗帘,他并看不清屋里的情况。 但那呜呜声明显是人发出来的声音,他愣怔了一下,确信没有特别大的动静后,才从口袋里摸出一支小电筒。 一束光穿透了黑暗,他看到自己一直在寻找、一直在痛恨的杜万芊被绑着屋子正中央的一把椅子上,嘴上还被贴上一张透明胶带。 安启民一下子傻在了那里,而杜万芊看到他不仅没有害怕,还使劲瞪大了眼睛,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他走了过去,轻轻撕开杜万芊嘴上的胶带。 “快快!”杜万芊看到他飞速地说着,“你是闯空门的吧,你这回赚到了,我是有钱人家的女儿,被绑架了,你赶紧放了我,我有的是钱。” 安启民愣在那里看着她。 “你他妈还愣什么啊!赶紧给我解开绳子!这破屋子里没值钱的东西,最值钱的就是我!” 钱,钱,钱! 安启民忽然想起来,就是这个杜万芊花钱雇人去折磨自己女儿的! “喂,干嘛呢?有钱都不赚啊!傻逼!”杜万芊口无遮拦地骂了起来。 安启民心里的怒火一下子被勾了起来,他忽然想到一点——现在正是杀死杜万芊的天赐良机! 她已经被人绑架,自己之前已经利用居委会大妈制造了不在场证明,只要不留下痕迹,那警方很难查找到自己来过这里。 而他进门之前已经换好了衣服,出于职业习惯还带了脚套和手套,只要临走前清一下现场,一切都简单而且完美。 安启民没有说话,他默默从工服里摸出一把工具刀,拿着朝杜万芊一步一步走过去。 “对对,帮我割开绳子,你小子他妈运气真好,今天算是赚到了……” 安启民举起工具刀,他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把刀片直直地划了过去—— “唰”的一声,他看到眼前一片血红。血液都是鲜红鲜红的吧,那天他半夜接了电话、赶到学校时,看到的也是女儿尸体下那鲜红的热血。 杜万芊瞪大眼睛看着他,血液从她喉咙里汩汩地喷涌出来。她想说话,但嘴里只能吐出红色的泡沫,被割断的气管处“嘶嘶”地吸着空气,好像毒蛇垂死挣扎时发出的声音。 安启民只觉得自己脑袋一片混乱,他后退两步,躲着流过来的新鲜血液。他试图抬手看看表,好让自己冷静下来。 那是晚上八点三十五分。 五分钟之后,安启民离开了出租屋,再也没有返回。 他返回修车铺的时候,翟大妈还坐在马扎上等他。他慌慌张张地打了个招呼就钻进了地坑里,在地坑里他换了一身衣服,将带血的手套、衣物和工具刀都塞到了面包车底盘上,然后焊上一块铁盘拦住。 翟大妈根本没有觉得之前帮老安圆谎算什么大事儿,直到警方找上门来要查什么不在场证明。 老翟虽然仍然替他打了包票,但她也开始疑心起来。因为警察都找上门来了,还是杀人案,还偏偏老安就那个节骨眼出去了。 她越想越觉得不对付,但老安这个人忠厚踏实,是个可以安心托付余生的好老伴儿,她怎么也不会相信老安会干杀人的事儿。 她心事重重,既不敢跟居委会的人说,又不愿去找安启民当面询问,一来二去就给郁闷得病倒了。 而自从警方第一次来到修车铺的时候,安启民就已经坐卧不安起来。虽然警方并没有发现任何线索,但从那一天起,他就再也没有睡过一个整觉。 这种情绪折磨着他,他不敢看电视、看报纸、看网上的新闻,甚至后来连女儿的遗照都不敢抬头去看,因为无论看到什么他都会看到杜万芊临死时的那张脸。 有好几次,安启民都默默下定决心——只要警方再来找他,他就把一切都讲出来——有的东西可以逃避,有的人可以逃避,但他却无法逃避自己曾经杀过人的事实。 但等事到临头的时候,他却又犹豫起来——大概每个人都不想面对自己的罪孽,更不想为自己的罪孽承担责任。 人类终于还是懦弱的啊…… 安启民被逮捕了。 夜里十点半的时候,我和沈喻坐在刑侦队的会议室里,听林瑛把讯问出来的情况仔细讲了一遍。 “安启民什么都招了,但他却不知道杜万芊被抛尸的事情。”林瑛最后说。 “啊?”我惊讶万分。 “他也没必要说谎,既然连杀人都招了,抛尸就更不算什么了——除非抛尸的另有其人。”林瑛又补充说。 “那芦桥公园的独木舟呢?” “安启民说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事儿。” “你不觉得这件案子特别奇怪吗?”沈喻终于开口说,“绑架的是一个人,杀人的是另外一个人,抛尸的可能又是第三个人。这说明什么,说明那艘独木舟虽然很早就被藏在那里,但提前预备好一切的那个人,我们却无从知道是谁。” “可他是如何在安启民杀人后迅速移走尸体的呢?他又怎么会知道冉子晋的出租屋会有尸体?为什么非要把尸体移到芦桥公园,而且非得摆出那么一种骇人的造型呢?”我也疑惑地说。 “你还记得安启民招供时说,他是收到了一封快递,才发现安悦被吴争贤威胁骚扰的事情吗?”沈喻对林瑛说。 “记得。我还问安启民来着,他说那封快递要求自行销毁。安启民是个老实人,他认为这是有同情女儿的人寄给他、提醒他的——这也能理解,毕竟安怡之死全校皆知,而杜家家大业大,一般人都不愿直接出面得罪他们。所以,安启民也怕连累好心人,他看完之后就按照要求,把信封和照片销毁了。” “查了快递公司没有?” “查过,我们查了收件人为安启民的所有快递,最后找到了那条记录——发件人是一个女人,她打电话告诉快递员去指定的地方取那个快递,并没有直接出面——你们猜,那个指定的地方在哪里?” “在哪儿?” “芦桥公园的一个垃圾桶里。我们询问了快递员,找到了那个垃圾桶,它就在后来发现杜万芊尸体旁边的地方。” “什么?”我震惊不已地喊道。 “就是说,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对吗?而安悦、杜万芊、冉子晋、安启民、吴争贤这些人都像是一盘棋局里的棋子。”沈喻揉着自己太阳穴说。 她忽然想起来什么,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机,飞快站起身来说:“已经夜里十一点了,我必须回去休息了。” “今天这么早就走?不吃个夜宵吗?”林瑛有点诧异地站起来问。 “不要再跟我提吃的事情。” 我知道沈喻担心自己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变成华鬘的样子,她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脸。 她丢下一句话后就匆匆往外走。 “我觉得这件事没有结束,说不定还会有大案子发生。” 第四十三章 无脸男 我开车带着沈喻向前驶去,但没走多远她就抬头看我。 “这是去哪儿?” “我家啊……” “你脑子进水了吧?”她说,“你是占便宜还没占够?” “我真的没敢越雷池一步过啊——只是医生嘱咐说,让我看护着你。” “别废话,你是听医生的还是听我的?” “……当然听你的——不过,我主要还是想跟你商量一些事情。” 我其实早就下定决心,想跟她一起,把遭遇车祸前前后后的事情梳理一下。毕竟最近发生了太多怪事,奇怪得让我觉得整个世界都不正常了。 但沈喻好像还在提防着我。 “那就送我回我家,有事儿路上说,等说完了待会儿你就直接回自己家——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听明白了还不拐弯儿!” 我赶紧打轮急转弯,迎面过来的车朝我使劲直按喇叭。 “你有什么事,赶紧说吧。”沈喻看车辆已经调转方向,这才放心地对我说道。 我于是边开着车,边把自己遇到地狱来客、收到考古小册子、里面记载唐朝西夜国掳掠铁锅的历史,以及地狱来客跟我都被汽车撞飞却安然无恙的这些事情,统统简洁快速地讲了一遍。 沈喻默默听着,她出奇地安静着没有作声。 “那本小册子,在哪里?”她最后问。 “放在我家里呢——你觉得这些事情有必然联系吗?会不会跟咱俩小时遇到的黑船有关系?”我说。 “不知道,我今天太累了——而且以我现在的状况,不累也想不通。”她紧皱着眉头。 “那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她闭上眼睛,背靠着副驾驶上的座椅,喃喃说道:“等腾出手来,咱俩得好好研究一下当年目击黑船时的细节。” “嗯,不过我老家那条潴龙河,现在早就干枯了。” “没事,”她说,“还有,关于那个疯女人,你先不要打草惊蛇。她不会无缘无故地来,总感觉她跟这些事件有什么联系。” “难道她不是你的第二人格吗?” “你觉得,我就算再怎么变化,能变得头发卷曲、食量诡异、力大无穷,还能把人打个半死,然后进入他们的意识去看什么‘走马灯’吗?”她反问我道。 我有点懵然,看来沈喻对华鬘的判断很不一样——说起来未免也有些讽刺,我这种喜欢写写画画的文科生,反倒总想用科学来解释世界,而她这种执迷于逻辑的理科学霸,却能够相信科学范畴之外的东西。 “别乱琢磨了,好好开车!别想又把我骗你家去!最近正全民皆兵批判性侵,你自己注意点儿!” “我哪儿敢性侵你啊,我天天胆战心惊,只怕被那女人性侵了好伐!” “闭嘴!那女人性侵你,也算你性侵我!” “行行行……” “老实开车!” 沈喻的房子在魏阳大学的职工家属小区,而我买的小房子在城郊结合部,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方向。我故意放慢车速,边往前开边瞅着表盘上的时间。 如果真的像华鬘所说的,她和沈喻是互换着每天出来一次,那互换的时间究竟是几点几分呢?是一过零点就换过来,还是睡醒之后自然转换呢? 我得记一下时间,找一找规律。而且,万一华鬘苏醒过来,我若不在她身边,这女人保不齐会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幺蛾子来,到时候想收场都不可能了。 “问你个问题?”沈喻目视前方对我说道。 “啊?” “这条路限速多少?” “七十吧。” “路上很堵吗?” “都十一点半了,不会堵车了。” “不堵车你还开二十迈!”她勃然大怒,“你是想耗到零点,看看我会不会切换状态对不对?!如果是那个女人出来,你就又能顺理成章地把她——不,是把我带回家上下其手了是不是?!” “不、不、不是啊……” “还说不是!你一说谎就结巴!给我马上提速到七十迈。不然的话,就立刻把我放在路边,我自己叫网约车回去!” “别别别,马上七十迈。”我猛踩一脚油门。 好不容易开到魏阳大学旁边的小区。沈喻叫我停在小区门口,自己迈步下车,连再见都不说就朝里面走去。 “哎,”我摇下车窗喊,“我送你到楼下吧?” “不用!滚蛋!”她头也不回地说。 我长叹一口气。 说实在话,自从背锅侠案她被车撞飞之后,我就一直不放心她独自生活,因为每次想起来,那起车祸就像有预谋的一样。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其实那天我伸手去拉沈喻的时候,自己也被撞飞了啊!后来本想去仔细检查一下身体,但这些天我一直忙着照顾沈喻和破案,加上还出来华鬘这么一号人物,搞得我居然把这件事情都忘了! 想到这里,我吓得腾出一只手,赶紧把自己浑身上下摸一遍,看看身上有没有骨头撞碎,有没有零件受损。 摸了半天,发现确实还没外伤,不过,我还是得抽个时间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 我正想着,忽然听到有敲车窗的声音。 我一抬头,发现一张怪异的脸就在车窗外面! 之所以说怪异,是因为那张脸看上去就像缺了什么似的,它的五官倒是一个不缺,但是却紧挨着长在了一起,而且脸盘巨大,乍看上去就像没有五官一样! 我头皮一阵发麻,瞬间就想到了地狱来客! 当然,这个人并不是地狱来客,地狱来客身材瘦削,脸部是被大火烧毁的。 我被吓得浑身打了个激灵,这才发现自己还没给车落锁,我赶紧按下车锁。 好在那个“无脸”怪人没有进一步袭击的意思,他只是在冲我嘻嘻笑了一下,然后就三跳两跳窜入路边的灌木丛没有了踪影。 我赶紧发动车子,想尽快离开这里。但车刚往前一走我就又踩下刹车——这个无脸男为什么会这么诡异地出现在这里?又为什么来敲我的窗子?难道他不怀好意,或者是在警告我什么? 这件事透着莫名其妙的诡异,自从地狱来客出现之后,我身边已经发生了太多奇怪的事情! 首先,我的身体肯定有了变化,否则不会被撞飞也安然无恙。 当然,在这之前,我也遇到过两次不同寻常的事,一是小时候看过黑船,但跟沈喻不同,我目睹黑船后,并没有增加什么能力。至于过目不忘的本事,我好像生来便是如此。 难道黑船带给我的能力,是类似地狱来客的“金刚不坏之身”? 二就是地狱来客给了我一本古册,册子记载了铁锅的事件,随后魏阳也便出现了“背锅侠”。我和沈喻调查背锅侠,结果遭遇了车祸。 再有,就是平白无故冒出来了华鬘这么一个女人。 而这些事情,似乎都与沈喻有关,她看到过黑船,她被车辆撞飞,她生出华鬘这第二个人格——难道今天无脸男的出现,也是为了沈喻? 沈喻! 想到这里,我忽然一惊。 之前,我从未听说过有怪人出现在魏阳大学的传言,而今天晚上送沈喻回家,却立刻就遇到这么一位无脸男! 我忽然记起无脸男刚才的表情,那是一种偷窥加探查的表情! 我停车的位置在路灯的旁边,所以副驾驶那个位置在光线背面的阴影里,加上我贴的是隔光膜,所以外面的人只有把脸贴近车窗才能看到里面。 那个无脸男刚才窥视的正是副驾驶的位置!而刚刚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正是沈喻! 难道他跟背锅侠那件事情的阴谋者有关系?难道他是想对沈喻不利? 我不禁又想到沈喻昏迷那段时间,有一次我感觉有心怀不轨之人就在她病房门外,出去却又没看到人影! 不好!沈喻刚刚一个人回家,她的危险显然还没有解除! 第四十四章 词汇 想到沈喻可能会遇到危险,我急忙把车停在路边,准备下车去她家里看看。 没想到刚打开车门,一道黑影就嗖地朝我袭击过来,一下子就把我推倒在汽车座椅上死死压住。 仓促之中我赶紧挥拳反击,哪知道那个人咔嚓就捏住我的手腕。 我还想挣扎,但我突然愣住了——虽然黑暗之中我看不清她的脸,但我却熟悉她的气味。 “沈——华鬘?”我问。 “亲爱的,想死我了!”她整个人紧紧贴在我身上,就像小猫一样使劲蹭着。 “别这样,别这样,我骨头都要断了……”我被她亲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她这才松开按住我的手,我赶紧爬起来看看手机上的时间。 现在正是零点二十分左右,可见之前我和沈喻的担心是对的,她和华鬘的状态每二十四小时切换一次,只不过前两次切换的时候都是在睡梦中而已。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摸出一张面巾纸,使劲擦着脸上的口水问。 “呜呜呜,”她的头发果然又变成了蜷曲状态,她像个孩子似的,攥着两个小粉拳头,擦着根本就没有眼泪的眼睛,不停哽咽地说,“我以为你把我抛弃了。呜呜……” 不用说,肯定又是从电视上照搬下来的伎俩。 “……好了好了,别这样。这可是你工作的大学门口,搞不好还有晚归的学生路过呢,如果被他们撞见,那人设就全崩了。” “哦,好吧。”华鬘忙不迭地说着,“跟你说亲爱的,我刚才猛地恢复状态时,发现自己正孤零零一个人躺在那个‘升龙桩’里……” “那叫电梯。” “好好好,电梯,”她指指自己脑袋说,“这里面词汇存储得太多,选错词儿还可以理解吧? “总之,我从那个方块里醒过来时,第一反应就是你不在身边,而且自己已经被困在里面了!我看电梯里有好多小方格子,而且格子上还写着数字,一按上去它就会亮起来。 “我当时就明白了,自己必须按小方格子输入密码,然后才能打开这个升龙桩。我看方格子也不多,索性就都按了一遍,结果刚按下去,格子门就一下子打开了——你说我聪不聪明?” “……好吧,换我每个楼层都按一遍,电梯也会马上开门。”我无奈地说。 “我走出那个格子,然后就在空气中闻到了你的气味,就循着气味直接走过来了啊。” “你这是——狗鼻子?” “比狗鼻子高级多了!这是六能之一嘛,是能够记忆和分辨气味的能力,尤其是对自己钟爱的人的气味,那简直记得刻骨铭心,就算隔着整个城市我也能闻到你的!” “得得。”我说。谁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我反正又没有真跟她间隔一座城市。 “不过,你这么多能力,全要用起来简直开挂了啊。”我又说。 “嘿嘿,其实也有限制的。” “什么限制?” “暂时不告诉你。”她笑嘻嘻的。 “亲爱的,你半夜三更地来这个鬼地方干嘛?”她又开始腻腻乎乎地凑了过来。 “送沈喻回家啊!”被她这么一搞,我已经完全忘记无脸男的事了,只想着怎么应对眼前的华鬘。 “啊?!”华鬘气呼呼的,“这个王八蛋女人是想拆散咱俩吧!还逼你送她回家?!我——我今天非把她薅秃了不可!” 她边说边发疯似的使劲揪着自己头发,揪得嗷嗷直叫,我吓得赶紧把她双手按住。 “别冲动!那也是你自己的头发!” 她停止了撕扯,马上变得笑意盈盈地看着我。 “亲爱的,你对我太好了,感动死了——咱们赶紧着吧!” “赶紧着干嘛?” “还用说,跑路、回家、生娃娃!” 她行动力简直逆天,刚说完就从驾驶座椅直接爬到副驾驶位子上,一把揪着安全带系上,接着对我说:“走啊,你不是老司机吗?” “你这些词儿哪里学来的……” “这还用说,当然是从她脑子里捡出来用的啊!我又不能凭空制造人间的词汇。” “……那她脑子里还有什么新鲜的俏皮词儿?” “我看看哈——好多呢,什么补天啊,上岸啊,开车啊,六块钱麻辣烫啊,强力去污粉啊……” “够了够了,别说了,再说我明天就无法直视她了!” “对吧,跟你说知人不面不知心,啧啧。”华鬘故意撇着嘴,做出一副鄙视的表情来,“所以嘛,亲爱的,你得早点看透她的真实面目。” “我又不知道你说的是真还是假。” “你看你还不信,用不用我把她脑子里存储的神秘代码给你背一遍、” “不用,谢谢。” “那要不教你一些常用日文短语?” “别别别……求你别说,人设都要崩了。” “嘿嘿嘿……”华鬘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她高兴地都吹起口哨来。 “哎,亲爱的,你这不是回咱家的路线吧?” “哦——你不是喜欢喝酒吗?我带你去酒吧,就是专门喝酒的地方。” “我去!酒吧这个词咱脑子里倒有,但没想到还是专业喝酒的奢侈场所?” “当然,遍地都是。”我心里暗暗想着,与其现在把华鬘带回家,又开始我们俩的攻防作战,还不如先把她灌醉,这样我才能安安稳稳睡个好觉。 但我随即又起了疑惑,假如华鬘真是从修罗界来的公主,她怎么开口就会说中文,而且知道如此丰富的词汇呢? 当然,华鬘自己做过解释,她说是因为直接继承了沈喻头脑中的东西。这样也可以解释,其实就像我们在自己国家学外语一样,背完字典,学完语法,掌握教科书上的东西,就能运用这种语言进行交流了。 只是因为有母语习惯的干扰,或者不能熟练掌握这种外语的语境,难免会在实际运用中闹出一些悖离和笑话来。 用通俗的话来讲,那就是能够交流,但不地道。 可是,既然华鬘继承了沈喻头脑中的东西,那么是否也继承了她的所有记忆呢?如果是这样的话,许多关于她的隐私和个人经历,华鬘是否也知道的一清二楚呢? 尽管我不想挖掘沈喻的过去,但也不愿意有别人比自己更了解沈喻的过去。 所以,我想找个机会,试探下华鬘脑子里到底装下来多少沈喻的东西。 “不过,亲爱的,我觉得你好像别有用心哇。”一直兴高采烈的华鬘忽然说话了,她还笑眯眯地看着我。 我心头一惊——难道自己的小算盘被她看穿了? 但她随后的话让我一块石头彻底落进了肚子里。 “你是不是想把我灌醉了,然后这样才好飙车,对不对?”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片刻才敢忙说:“对对对!所以你一会儿多喝点儿!” 但她随即的一番话让我喷了血。 “没问题,那得快点,我争取三分钟之内就醉得不省人事,满足你三个亿的小目标,哈哈哈。” “……这词儿难道也是从她脑袋里捡出来的?” “对啊!难道我还能造词?” “那你怎么连‘酒吧’这种词的意思都搞不清,却知道‘老司机’这种‘内涵’词呢?” “你翻字典的时候,难道会逐字阅读吗?还不是找自己感兴趣的内容看!” “……明白了,反正你每天感兴趣的只是声色犬马。” “我是公主诶,关心声色犬马不是很正常吗,难道真去关心民间疾苦?——亲爱的,你怎么总是针对我?难道这些东西不也是她先关心,而后我才知道的吗?” “……好吧。” 第四十五章 魏阳 魏阳市有两条著名的酒吧街,离着大学城都比较远。不过我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跟华鬘讲一讲魏阳这个城市。 魏阳位于祁岭省,虽然并非省会,但却是一个副省级城市。魏阳的历史也很悠久,传说这个地方是上古前期炎帝部落的第一位首领魁隗氏的建都之地,城北的一片山峰也因此得名隗山。而这座城正好在隗山之南,因此得名隗阳。后来因为改革生僻字,于是才改隗阳为魏阳。 魏阳市是个风水宝地,它所在的地方周围其实都是平原,北高南低,但偏偏城西和城北之地隆起一片钟灵毓秀的小山峰,山峰不高,最高峰名叫夔龙峰,海拔五百米左右。 这片山峰呈弧形缓缓抱住城市,有风水师从等高线分析魏阳的地形,说这片山峰正在华夏三大龙脉的中干龙上,而隗山正是地气凝结所在,属于“老龙生出嫩枝柯”的情况。 城市南边还有一条名叫槐川的河流,槐川从西向东流去,呈“玉带环腰”的形状包住魏阳的南、东两个方位。所以魏阳从地理称谓上来说处于山南水北,是一个“双阳”的城市。 魏阳是个主城区有四百万常住人口的大型城市,全市按照从北到南,从西向东的顺序分为雷坛、山阳、姜邑、炎首、滨川、柱下和慈沽七个区。 姜邑和炎首两个区在市中心,而魏阳大学就位于炎首区,我买的小房子则在新开发出来的慈沽区,山阳和滨川则以文化休闲为主,分别有两条酒吧街。 我带华鬘要去的地方就是滨川酒吧街。 说实在话,我之前很少应酬,酒量也不怎么样。因为长期死磕沈喻,所以人际圈子也很小,所以长期只听说过酒吧街的大名,但基本没有来过。 倒是闻廷绪回国后曾经请我来这里喝酒叙旧过,我们俩避开一路上拉客的店,找了家清清静静临河的地方,一边听着台上歌手唱的民谣,一边聊了会儿大学时候无趣的事情,然后他突然对我说: “桩子,我这次回来,是打算干一番大事业的。” 我看着他,他的眼神很坚定。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他的能力,就像以前他申请门萨俱乐部、后来准备出国去麻省理工留学一样,似乎只要他想做的事,就没有不能做成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似的,“不过这次跟考试不一样,考试是特别私人的事情,一个人有天赋、肯努力就能搞定。但这次不是我一个人的力量就能办到的,我想创业,有人准备给我投一笔钱,我想开一家公司——但你知道我的弱点。” 是的,我知道他的弱点——情商。 “所以我想克服这一点,你是我回到国内请客吃饭的第一个人。以后,我可能会一直混迹在这么喧哗的地方。”他忽然自嘲般地笑了。 服务员妹子给我们拎过来一打啤酒,他自己拿起开瓶器,一瓶一瓶打开。 “咱俩有多少年不见了?今天必须一醉方休。” 我拿起一瓶啤酒,跟他碰了一下,然后我俩都仰起脖子,咕嘟咕嘟地把瓶中的酒一饮而尽。 “桩子,我没跟你说过自己家的事儿吧?”连干三瓶之后,他满嘴喷着酒气对我说着。 “没有。”我也开始醉意朦胧。 “是很诡异的经历,也是很惨痛的经历,要不然我应该是另一种性格吧?”他打着酒嗝,“等有机会,我非要跟你讲一讲不可。” 他说完这番话,又嘭嘭打开两瓶酒。 “喝!”他醉醺醺地说,然后把其中一瓶酒搡到我的怀里。 因为之前有过一次跟闻廷绪在滨川酒吧街喝酒的经历,我这次就自然而然把华鬘带到了这里。 我记得当时那个酒吧的名字叫做“息壤”,但当我摸索着来到那个地方时,却发现“息壤”的牌子已经不在了,连门面都重新做了装修。 酒吧的两扇门改成了古香古色的圆形月亮门形状,而门楣上也盘曲着两支红色的莲花,莲花中间托着一个招牌,上面写着“r1”两个字母,想着可能是“right a(左右)”的英文首字母缩写。 这已经不是我和闻廷绪当初来时的那个酒吧了。 当然,酒吧街这个地方每年都冒出不少网红店,每年也都有一些店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一个地方改头换面简直是太稀松平常的事情。 但我还是有点犹豫,因为这并不是我熟悉的那个店了。但华鬘却想不了那么许多,她看我停在这里,直接就推开店门走了进去。我没有办法,只好赶紧跟着。 “有人吗?我要喝酒!”她刚一迈进店门就大声喊道。 r1酒吧一共有两层,里面被装修成卡帕多奇亚石屋的风格,屋子一个角落里有个小小的平台,一个面容清秀的民谣歌手正在那里自弹自唱着不知名的歌谣。 我看了那个民谣歌手一眼,不是上次来时的那个。 看来这酒吧不仅名字和主人改了,驻唱的歌手也给换了。 酒吧里只有寥寥的两三个客人在静静听歌,华鬘这一嗓子不但打乱了歌手的节奏,那几位客人也纷纷看了过来。 我赶紧跟大家点头致歉,好在这里的气氛仍然清幽,大家只瞥了一眼,就继续各自慢慢地喝酒听歌。 我把华鬘领到一个角落里,让她坐好,又叮嘱她不要乱嚷乱动,然后赶紧跑吧台前面,分别点了十份炸薯条、十份洋葱圈,这些东西又便宜热量又高,还有饱腹感,再加上两打燕京纯生,估计够华鬘糟践了。 这些年我省吃俭用攒了不少钱,还得省着结婚用呢,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让这女人造光了。 酒保是个脸部线条很硬朗的男人,他看看我,又看看华鬘,嘴角会意地笑了一下。那意思好像在说,你小子是想把那妞儿灌醉了再下手吧? 我没理他,我确实是想把华鬘灌醉,但目的却跟他想的相反—— 唉,这些人怎么会体会我的痛苦? 第四十六章 良心酒吧 我翻翻菜单,又点了一瓶伏特加和一瓶杜松子酒,原因无他,这两种酒烈度又高,还最便宜,喝完伤胃、易醉,要不由着华鬘那大胃可劲儿吞,估计能一宿把我吃成扶贫对象。 “够了哥们儿,”酒保终于忍不住开了腔,“一打啤酒她就成您盘中餐了,人是您自己带来的,又犯不上把她扔大马路边儿再捡一次尸。” 我听不懂他满嘴的酒吧黑话,再说他也根本不能理解——我要说华鬘能三拳两拳把这房子砸成地基,他能信吗? 酒保先开了一打啤酒端到桌前,不怀好意地看我一眼,又去拿炸出来的薯条和洋葱圈。 等他返回来的时候这才发现,仅仅三分钟之内,一打啤酒就变成了一打啤酒瓶。 “酒呢?”他瞪圆了眼睛问我。 “酒呢!”华鬘拍着桌子问他。 酒保大惊失色地赶紧放下零食,又回头跑去拿酒,等端酒回来后又发现桌上多了二十个空空如也的零食筐。 “薯条和洋葱圈呢?”他差点讶异地下巴掉在地上。 我指指华鬘,华鬘正瞪着他。 “薯条和洋葱圈呢!” “行行行,那再每样来十份吧。还有,伏特加什么的赶紧上来!快快快!”我对酒保说,再不灌醉她,我真要破产了。 “哎!”他现在也不说什么“捡尸”了,他答应一声,撒丫子就朝后厨跑去。 这时候其他桌上的客人也都纷纷看向我们,就连慢悠悠唱歌的民谣歌手也调整了下坐姿,对着我们唱了起来。 我擦把冷汗,摸摸自己的口袋——好在今天把信用卡带身上了。 华鬘一瓶一瓶地把酒往嘴里倒去,那样子好像她喉咙不是喉咙,而是海眼一样。 等酒保端着两瓶洋酒上来的时候,桌子上又多了一打啤酒瓶子。 酒保瞠目结舌地看着我,悄悄压低声音说:“哥们儿,要不我去路边小卖铺给您买几桶十斤装的二锅头?不然照这种喝法,您还不得破产咯?” “那太感谢了,谢谢,谢谢。”我忙不迭说着,恨不能站起来给他哭着鞠躬,良心店啊,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多好人啊。 这个时候华鬘正拧开伏特加瓶盖,往嘴里咚咚咚地灌着白酒。 “这酒味道怎么样?”我胆战心惊地问。 “爽口!”她打着嗝,竖起大拇哥赞叹道。 酒保的腿儿可真快,不一会儿工夫他就拎着两大桶十斤装的二锅头,健步如飞地跑了回来,外加还买了一口袋羊肉串。 “我还跑得够快吧?赶上给姑奶奶续杯了吗?”他胳膊哆嗦着,使劲擦着汗说。 我感激涕零地看着他,他拍拍我肩膀,叹口气说:“哥们儿,理解万岁——我上学时曾经跟你一样,也被女人吃穷过。” 华鬘开始有点摇头晃脑起来,她拧开二锅头桶的塑料瓶盖,一把举起酒桶就又倾泻起来。 酒保看着华鬘,不禁咋舌地问我:“哥们儿,您到底是从哪儿淘来的这么一位姑奶奶啊?” “一言难尽,”我也叹口气,“不过您还帮我出门买酒,这样会不会影响店里赚钱?不会挨老板骂吗?” “不会。”他哈哈笑了,“我们老板说了,赚钱不是目的,要宽厚为怀,照顾好客人情绪,只要客人们不捣乱就好。” “他是做慈善的吗?”我帮着华鬘把羊肉串上的肉块撸下来放在塑料袋里,她正伸着手大把大把抓起来吃着。 “不知道,我也没见过他。这店里是今年才盘下来的,店里就雇了三个人,后厨的厨师,吧台的我,还有一个老爷子是杂工——削土豆刷盘子擦桌子扫地,什么都干。” “真是良心卖家啊。”我看一眼华鬘,捂着心口说,“以后她要再喝酒,我还来你们这儿。” “我看下次您还是自备酒水吧。” 我俩还在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话,就听见身旁“咚”的一声,原来华鬘干完两桶二锅头后终于醉了,正趴在桌子上鼾声震天。 “得,我就不打扰您今晚良辰吉日了。”他站起来对我说。 “你觉得我有那心思吗?”我说。 我结了账,扛着华鬘往外走去。 晚上是酒吧街最热闹的时候的,好多人看我扛着个漂亮女生放在副驾驶上,纷纷投之以嫉妒或不屑的目光。 “这么有料的女人,便宜这王八蛋了。”我听见有人咬着牙根,窃窃私语。 “就是,你看他开的那破车——好白菜都让蠢猪拱了。” 我心里一边默默问候着他们的大爷、大妈以及其他,一边发动汽车,载着华鬘往家去。 有人说,醉酒的人就像死尸一样沉重。 我没扛过尸体,也是第一次扛醉酒的人。实话实说,我觉得这句话得分情况,如果你要扛着一个这么漂亮的女生,你大概也不会觉得沉。 我一手扶着华鬘,一手掏出钥匙拧开家门。 我走进里屋,把她轻轻放在小床上面。 华鬘鼻子里发出轻微的鼾声,她漂亮的鼻翼随着呼吸一翘一翘的,浑身上下酒气冲天。原本我想帮她擦洗一遍身体,但想了想还是没敢下手。 她不会介意,但如果第二天被沈喻发现了,那我可就百口莫辩了。 所以,还是保持“原生态”吧。明天沈喻肯定会恼怒,但针对的只是酗酒的华鬘而已。 如果我给她擦洗身体——那沈喻发飙的对象就变成我了。 她和她之间,反正也只是人民内部矛盾,就算再生气,也不会自己抽自己嘴巴吧? 想到这里,我发现自己也慢慢学会甩锅了,看来都是形势所迫啊。 我注视着躺在床上的这个美人,不禁又有些想入非非起来。为了不让自己犯下原则性错误,我只好咬牙站起身,轻轻带上卧室的门走了出去,站在客厅的窗外,眺望着魏阳的夜景。 在星空之下,整个城市就像一只巨大的有生命的兽,正在万家灯火中均匀地呼吸着。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 最近我和周围的人都太累了,也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我这么想着拉上了窗帘,躺在沙发上,盖上一条毛毯,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睛。 手机传来几声提示音,我没有理睬——只要华鬘,不,沈喻在我家里安安稳稳地睡着就好了,至于其他的事情——明天再说吧。 我的意识飘忽起来,向最深最暗的梦乡滑去…… 第四十七章 自杀 我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自己猛地坐了起来。 虽然还拉着窗帘,但从帘隙透过的阳光可以判断,现在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既然已经是新的一天,那发出声音的人应该不是华鬘,而是沈喻了。 想到这里,我腾地一下坐了起来。 “你——醒了吗?”我站起身,朝卧室方向望去。 卧室的门半开着,我偷偷巴望一下,发现床上已经空无一人。 这时候,我听见卫生间的门嘎达一声打开,回头望去,只见沈喻正穿着睡衣,用毛巾裹着头发走了出来。 从医院带华鬘回家的时候,我曾经按照沈喻的喜欢给她买了一套睡衣,但华鬘嫌弃那身衣服“裹得太严”,宁可穿我的t恤也不穿那套睡衣。 沈喻擦着头发,恶狠狠看我一眼,走到窗口,一把扯开窗帘。 此时正是暮春。清透的阳光穿过玻璃照进屋子,连屋里飘飞的纤尘都被照得无处遁形。 她不睬我,只是拉过一把椅子坐下,然后端起一杯白开水喝着。 “要不要——我去做早饭?”我知道她心情不好,赶紧讨好地问。 不料不问还好,一问这个她反而怒火中烧,她拍着鼓隆隆的小腹,冲我喊着。 “早饭?!你觉得我还吃得下吗!” 我猛地一拍脑门,昨天光顾把华鬘灌醉,忘记让她用“消解”的能力,在变身前将吃下去的东西消化尽了! “从四点我就被撑醒了,不光这样,脑袋还被宿醉搞得生疼!”沈喻气得浑身哆嗦着,“我在马桶上蹲了半小时,然后泡了个热水澡,又围着小区跑了两个来回,出了一身臭汗!回来又泡一个热水澡,这才刚刚缓过劲来!你倒好,躺在沙发上,打着呼噜,冒着鼻涕泡,睡得跟猪一样!” “我……我是怕她晚上胡闹,所以才由着她吃饱喝醉的——要不她那力气,要是存心想强暴我,还不跟强暴一只小鸡崽子似的……” 我站得远远地朝她解释,生怕她恼火至极,把玻璃杯丢过来砸我。 没想到,她听了这话倒没有动怒。 “嗯,半夜醒来,我发现身上衣服纹丝未动,浑身都是臭乎乎的酒气,就明白你的用意了——这一点,你做得很好。”她有些赞许地点着头说。 “谢谢领导表扬。”我嘿嘿笑着,心想昨晚上幸亏自己留了个心眼,当时要是贸然给华鬘擦洗,今天早上就被沈喻抽筋扒皮了。 “我的手机呢?”她终于换了话题。 我赶紧把手机拿给她——华鬘切换出来后,我总担心她乱说话,所以就把手机全收在自己包里了。 这时我忽然想到,昨晚临睡时,自己好像也有电话没接。 我也打开手机,只见上面弹出数条微信,都是林瑛发过来的,叫我给她速回电话。 沈喻也在看手机,她皱起眉头,不用说,林瑛肯定也找她了。 “要不要,我给她回个电话?”我问沈喻道。 “不用了,她给我留言了——杜建生自杀了。” “什么?”我吓了一跳,“自杀?” “就是昨天夜里,跳楼,摔得七零八落的——林瑛还把遗书拍下来发我了。”她拿着手机朝我晃晃,“大概警方已经确认了自杀行为,所以林瑛也没再惊动咱们吧。” 她把自己手机递给我——以前她对私人物品特别注意,从不让人触及自己隐私,但最近大概我俩频遭患难,她已经不再纠结好多问题了吧。 起码,对于住在我家里的事,她今天就没再提起。她现在肯定已经意识到,如果自己独居,那切换到华鬘状态简直无法收场。 沈喻是个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虽然都有奇奇怪怪的个性,但他们能洞悉状况,知道什么时候该坚持,什么时候该迁就。 所以,她应该还是相信我的,只有我能在她缺席的状态下,替她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和原则。 我又想起伏击背锅侠那晚,我俩蜷缩在柜子那小小的空间里,互相支持,互相依赖,那是一段短促但美好的时光。 后来医生从沈喻身上发现了一双对戒,我也相信,那本来是给我的东西。 可就在离幸福一步之遥的时候,整个世界天翻地覆。 一场车祸,物是人非,即便她之前下定过跟我一起生活的决心,但现在的心情和状态,肯定已经彻底改变了。 其实,我何尝不也是如此呢?——如果不能彻底解决发生在我俩身边的一系列问题,就无法做好长相厮守的准备。 “又发什么呆呢?!”她不满地问我一句。 我这才缓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接过她的手机,但因为刚才脑补的时间太长,手机已经黑屏了。 我下意识地用自己的指纹按了一下,没想到手机居然解开了。 “这是……”我目瞪口呆地拿着手机访问沈喻道。 她依旧表情冰冷:“哦,夜里趁你在沙发上沉睡,我拿着你右手大拇哥,在自己手机里做了个指纹备份。万一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用我手机处理应急情况。” “那,你刚才还装作找不到手机访问我要……” “老娘乐意,给你个面子,不行吗?”她又白我一眼,“啰嗦什么,赶紧看!今天还有事儿要做!” 我低头一看,只见手机里是林瑛发过来的一张图片。我打开图片,发现那正是杜建生的遗书。 令人想不到的是,杜建生虽然看上去性情粗鲁,总是啰里啰嗦,仗势逼人,但写起东西来还是蛮简洁清晰的——这大概也是他能够在商界成功的真正原因。 遗书很长,大概有三四页的样子,而且全部手写,看样子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如果是伪装的自杀,凶手是无法逼迫死者写如此长而详尽的遗书的。 首先,杜建生说明了自杀的理由,他检讨了自己对家庭的忽略,他觉得虽然从无到有,从穷到富,事业攀上了高峰,但最终换来的却是家破人亡——现在整个杜家,除去自己,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他有种深深的寂灭感。 接着,他把身后的财产进行了分配,一部分已经投资出去的财产,他表示将无偿转交由实体管理者所有或处置。 至于自己的咏升集团,他委托几个人成立一个基金,通过基金继续管理和进行运作。 除此之外,杜建生还分别指定了几笔捐赠,捐赠对象既有公益团体,也有个人。 在遗书的最后,杜建生还发表了几句奇怪的感慨。 “……西疆有鹿石,早年我在那里做工,曾仰望星空,见过异象。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人生一世,只是一时。相对于死,仅为偶然。死生颠倒,才是永生。” 我大概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说,人生其实只有短短百年,但死后则是漫漫千万年,如果把生前和死后的时间颠倒一下,那才是真正的长生了。 他或许想表达的意思是人生苦短,死也并不是那么可怕吧。 沈喻见我看完,伸手把手机收了回来。 “你怎么看?”她问我。 “杜建生虽然不讨人喜欢,但就这样自杀还是挺可惜的,杜家一下子就没人了吧。”我说。 “不,”沈喻斩钉截铁地说。 “杜建生的自杀,是假冒的。” 第四十八章 剖白 我吃了一惊,因为从林瑛发给沈喻的信息中看,警方似乎已经认定杜建生是自杀了。 “假冒是什么意思,是说他是被伪装自杀,或者胁迫自杀吗?”我问。 沈喻只是把手机放在桌上,但没有应答。 我想,她可能直觉到了杜建生的死有不合逻辑之处,但无法用完整的逻辑进行解释吧,毕竟她还在烦恼自己失去了“逻辑奇点”那种能力。 我不想引起她的不快,于是想着转移话题说:“这两天你也累了吧,要不——咱们出去走走?” 她依旧没有说话,她头侧着看向窗外,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因为是背光,她脸的轮廓被光影完美勾勒出来,那优雅的面部曲线简直是造物主的杰作。 “啊……你要是太累的话,在家休息也行……”她霍地站起身,皱着眉头朝我走来。 我有些惶恐,看她的样子,应该并不是很开心。 “那那——你要是想继续查案子,我也可以陪着;要是不想见到我,那我等晚上再来接你也行,要是……”我语无伦次地说着。 没想到她却直接走向我,给了我一个简单而温暖的拥抱。 “辛苦你了。”她说。 “没、没什么好辛苦的。”我还傻在那里。 “凌晨醒来的时候,本来想撒气的。但看见你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不知怎么忽然间就明白了。”她说。 “嗯嗯。”我估计太激动了,所以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多巧合的,如果有,那便不是巧合,而是设计。”她还站在我面前,说着跳跃感很强、让人完全摸不到头脑的话。 “不过,即使一切都是被设计的,我也不那么悲观,因为还有你在。”她继续说。 “明白,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我也感慨起来,于是轻轻伸出手,拍着她的肩膀说。 “我……有好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她摇着头,“这段时间更是敏感、脆弱、神经质,但凌晨我在外面跑步,呼吸着这个城市的空气,闻着新鲜的树叶味儿,听着清晨的鸟鸣声,回想着之前的人生。我慢慢开始有了思路。 “之前,我并不希望改变自己,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这个身体里住进了另一个女人,一个跟我完全不同的女人,一个我摆脱不了的女人——她为什么住进来,还能不能搬走,何时搬出去,一切都是未知。 “所以,我现在有了危机感,有了压迫感。我不能再消极应对了,现在的我已经一分为二,将来的我呢?会不会被她完全吞噬掉? “但我跟她是一个同体悖论,我俩不能同时出现,有她没我,有我没她。所以,我还得依靠你去了解她、规劝她,但我自己也不能坐以待毙,我得弄清楚更深层的缘由。 “你前天跟我讲过很多事,什么地狱来客,什么小册子,什么背锅侠,这些事情仿佛有联系,但是没逻辑。我想得心乱如麻,也不知道从何处入手。 “然而,刚才我读了杜建生的遗书,他的死看上去是自杀,但总让人感觉另有内情——内情在哪里,究竟从哪里下手查,都在一片混乱之中。 “其实不光他的死,回头想想最近遇到的案子,无论是背锅侠案,还是杜万芊案,其实最终都没有完全解决,都留下了或大或小不能解释的尾巴。背锅侠被车不明不白地撞死,至今身份全无;而杜万芊案虽然凶手落网,但谁偷走了尸体,尸体怎么会出现在芦桥公园,为什么会被摆成那种造型,一切还在五里雾中。 “这些案子简直跟咱俩的种种遭遇一样,事件和事件之间仿佛有联系,但是无逻辑。可惜的是,我原来那种神奇的直觉,也随着这起车祸丧失殆尽了。 “不过,当我凌晨在小区跑步,看到晨曦初露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一个方法。这个方法或许不是最好的方法,但却是能让我们尽快行动起来的方法。 “如果事情看起来混乱无稽,无法入手的话,那不如就从唯一永恒的纵轴入手,而这条纵轴,便是时间。 “因为不管事情如何发生,它永远有一个时间的先后次序,既然有次序,那便有一个时间上的逻辑。无论发生了多少件事,无论事情多么千头万绪,如果没有地方入手的话,那不妨就从最早发生的那件事情入手。 “这方法虽然笨拙、低效、费时、费力,但总比面对一团乱麻,什么也不做只能长吁短叹的好。” 她这一番话也顿时驱散了我心头的迷雾,是的,最近我和她遇到的事情太多了,多得让人找不到头绪,看不清关联。 她说得对,世界上不可能有太多巧合,如果真的有,那也是某种设计。 既然是设计,那必然就有设计师。 好吧,虽然现在我不知道神秘事件背后那个设计师是谁,但沈喻和我已经准备下定决心、开始行动,把他从重重迷雾中挖掘出来,暴露在阳光之下了。 我越想越热血澎湃,有沈喻这么聪明的头脑,还怕什么呢? 既然没法查,那我们就从头查起! 可是—— “咱们到底应该从哪里查呢?”我激动之后,抓着脑袋问沈喻道,“是先帮林瑛他们查杜建生的死因呢?还是从其他什么地方入手……” “我觉得,”沈喻咬着右手拇指指甲,似乎也在考虑这个问题,“杜建生的案子不妨放一放,警方即使认为他是自杀,也会经过一套调查流程的,这些前期工作,让他们去做好了。” “那我们呢?” “刚才不是说了嘛,从时间轴最早的部分查起。你说,最早的事情是哪个?” “小、小册子记载的西夜国……?”我被她突然一问,脑子里又变成了一团浆糊。 “笨蛋啊!一千多年前的事情怎么查?最早发生的怪事,不是你我遇到的黑船事件嘛!”她一巴掌拍在我脑袋上。 唉,做女神真是手握王爵,天威难测——吊脸说变就变,刚才还感激拥抱,转脸就抽一嘴巴,什么人啊。 但是,我怎么就喜欢她这种德行呢! “又走什么神呢?赶紧收拾下东西,今天去走访一下咱俩遭遇黑船的地点啊!” “啊,今天来得及吗?” “来不及就加夜班!” 第四十九章 回家 之前跟大家说过,我是土生土长的祁岭省人。 祁岭的“祁”是大的意思,祁岭得名就是因为境内有高山峻岭,这些山岭形成了天然的屏障,把祁岭跟周围隔绝起来。 虽然境内多山,但其实高大的山脉只环绕在全省边缘地区,中部地区则多是丘陵和平原,而且东南还有一小块地区临海。因此自古以来,祁岭便是依山临海、物阜民丰的省份。 祁岭的省会是淞山市,魏阳则是省内第二大城市,因为之前工业发达,所以很早就被列为计划单列市,现在则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副省级城市。 除了淞山、魏阳之外,祁岭还下辖七个地级市,它们分别是高郭、阿陵、丰口、莫亭、蒲水、鹿丘和昆海。 我的家乡,就在距离魏阳一百多公里的高郭市。 高郭市得名于一座古城,这座城据说是当年风水始祖郭璞主持修建的,因为建在平原地区,而且城墙高大,所以远远望去,“郛垣接天,是名高郭”。 当然,现在古城早已变为荒草之中的废墟,不过站在厚重的夯土上登高四眺,还能遥想当年壮观宏伟的景象。 祁岭多山,所以河流也多,素有“九派同流”之称,流经魏阳的槐川就是其中一条,而离我家乡宝塔村不远的潴龙河也是“九派”之一,它还是高郭和丰口两市的界河。 从魏阳坐高铁去高郭只需要半个小时,到高郭后,沈喻租了辆车,我开车直奔老家。 想来自己从年后就没回来过,也早该回家看看父母了。 我带着她开车从高速下来,然后转上一条乡村公路。路两旁种满了白杨树,此时正是杨花飘飞的季节,汽车经过的地方,一路上白絮飘飞。 沈喻对飞絮过敏,所以我紧紧关上车窗。她坐在副驾驶上,不时打望着周围的风景。 “真是好久没有离开过魏阳了。”她感慨道。 她说的也是实情,自从回国之后,她一直深居简出在做学问,本来不多的空闲时间也被案子挤占,根本就没有出来散心过——就连过年,她都不回淞山老家。 “淞山那边早就没人了,回去也没意思。”她有次这样对我说。 所以,趁着出车祸后,公司和学校分别给我俩放了长假,我也正好有机会带她出来转转,也算休息一下,换换心情。 我开车驶过林荫路,又穿过一座石桥,转个弯就到了宝塔村。 宝塔村早就没有宝塔,连村里最老的老人也不记得哪里有塔,为什么叫宝塔村了。 不过七十年代的时候,人们在村中心的十字街盖了一座红砖水塔给全村人供水,现在村里换上了自来水,但水塔并没有拆除,至今还耸立在村子中央。 我们开车进村,经过水塔,又往南拐上一条水泥路小街,很快就到了我家的胡同口。 因为胡同建得早,开车进去并不方便。所以我把车停在了小街上的商店旁边。没想到刚带沈喻下车,就被街坊六大妈撞见。 “哎哟!这不桩子吗?这是——带媳妇儿回来了?这媳妇真俊啊……” 沈喻白皙的脸腾地泛起一阵红云。 我赶紧使劲朝六大妈摆手,急忙解释道:“不是不是,她只是同学……” 但一向腿快嘴快的六大妈哪里能听进去这话,我还没解释完,她早就像兔子一样窜进了胡同,而且还一边跑一边朝我们家方向大喊—— “老言!你们两口子赶紧出来看啊!木头桩子领了个仙女儿似的媳妇回来了啊!” 我这才想起来,六大妈除了腿脚快,还有个大嗓门的优点。得,她这一嗓子,估计马上三分之一个村子的人就都知道了。 而口口相传更是宝塔村民的优点,我相信二十分钟后,全村的人都会跑我家来看新媳妇。 唉!沈喻这脾气,还不被这情况气死!就算不气死,也得恼死! 而且,还有我父母呢! 两位老人虽然从没对我催婚过,但人年轻时往往朝气蓬勃,觉得天下万物都能为我所用,所以很少有孤寂之感。但随着年老体衰,四处碰壁,便又觉得世界是别人的,属于自己的只有那么一小坨东西,加上光阴弃人,只余寂寞,就越发想添丁加口。 父母平时一向开明,他们觉得人生大事,应该由孩子自己做主。但我知道,他们内心还是希望我能早点成家,他们也好早点享受含饴弄孙之乐的。 所以,我也深恨自己疏忽,早该提前给父母打个电话知会一声,说只是带老同学来转转就好了! 毕竟没有希望,才没有失望呀。 我回头看看沈喻,尴尬得恨不能钻到砖缝里去。 “真、真是不好意思啊……” “算了。”她却挥挥手说。 我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所以站在原地没动。 算了?她是因此生气了,不想去看我发现黑船的地方,不想在这里呆着了吗? 如果她不想久留,那我干脆直接先送她回去,至于父母那边,我给他们打个电话好好解释一下——至于背锅的人,全推到六大妈身上好了,谁让她嗓门大。 我主意已定,于是赶紧揿下钥匙,打开车门,没想到她站在胡同口瞪着我问:“你开车干嘛?” “不——不是……” “不是什么啊!赶紧去趟你家,看望下你爸妈,然后咱赶紧去发现黑船的地方呀!” “可是——他们误会……” “误会就误会,误会怕什么呀!你一个男人,怎么比女孩子还腼腆!”她狠狠看我一眼,径直往胡同里走去,“赶紧的!都几点了这是!” 我吓得赶紧又关上车门,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她的步伐,赶在前头带路。 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其实还有点儿哆嗦。不过偷偷看看她大大方方的样子,又觉得一阵阵美滋滋的。 我们家在胡同尽头,六大妈果然动如脱兔,我们刚进胡同,她早就冲进我家院子又跳出来了。 “都告诉你爸妈了!他们开心死了!”她颠颠地跑过我俩身边,朝我挤眉弄眼地说。 “这姑娘,啧啧,俊得跟天仙似的!”她又不忘对着沈喻补上一句,“漂亮得简直看一眼都浑身哆嗦!” 她这句话,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好像同样的话,华鬘也如此说过。 远远的,我就望见胡同尽头闪出两个人影,他们热切地朝这边企望着。 “那……就是我爸妈。”我指着他们,满脸通红地对沈喻说道。 “你这个人真是——见自己爸妈,害臊个什么劲儿啊!”她一把扯过我来,“羞羞惭惭,跟个大姑娘似的,快点走!” 第五十章 见父母 这次回家有种感觉,那就是父母真的老了。 父亲做起事来还是手脚利索,但后背已渐渐佝偻起来,母亲从年轻就疲累多病,现在两鬓的头发也花白许多。 不过,当他们看到沈喻的那一瞬间开始,两人顿时就返老还童起来。 他们高高兴兴把我俩迎进院子里,母亲还埋怨我这么大的事儿,怎么也不提前打个招呼,好让家里做好准备。 “妈,就是大学同学,她要去潴龙河那边做个考察,我正好想回家,就顺路回来——一会儿还得赶回魏阳呐。”我生怕母亲话多,又把沈喻惹恼——她本来就是一个不善于交际的人,还有点阿斯伯格倾向,说话根本不讲究分寸。 到时候万一两边都不高兴了,那我还得费劲两头安慰。 “你小子,大学还有这么漂亮的同学,怎么就没听你说过!”母亲使劲捶我一把,好像完全不在意沈喻是同学还是女朋友似的。 “他还追了我好些年呢。”沈喻不知道脑子是不是秀逗了,突然莫名其妙神补一刀。 “啊?”母亲笑得满脸都是褶子,“那追上了吗?” “还差那么一点点儿吧。”沈喻也笑着说。 母亲看我一眼,抬腿就是一脚。 “听见没!给我上心点儿!追不上人家,以后就别回来了!” “妈……!”我使劲回瞪一眼,然后又瞪一眼沈喻——哪壶不开提哪壶。 母亲也是,别人都说娶了媳妇忘了娘,她倒好,成见了女孩忘了儿子了。 我家里以前开木杆作坊,所以院子很大。自从我大学毕业以后,作坊也就歇业了。父母便开始打理院子,两个人在院里铺了花砖,栽了两棵桃树,搭了藤萝架子,养了许多花草。 沈喻好像很喜欢院子里的布置,她搀着母亲胳膊,问着那些花花草草的名字。 母亲打量着沈喻,好像怎么也看不够似的,她拉着沈喻的手说:“闺女,你可真是,比花儿漂亮多了。” 父亲看我们在院里闲逛,忙不迭地推出电动车,看样子想出门去买菜。 “爸,您别买菜了,我们还有事儿,不吃午饭。”我怕沈喻着急去潴龙河,赶紧朝父亲喊道。 没想到沈喻却白我一眼。 “你就那么抠,来一趟都不让我留下来吃个午饭?”她装作嗔怪的样子问。 “就是!怪不得老追不上人家,你脑子里长蘑菇了?!”母亲又过来踹我一脚。 我奇怪地看着沈喻,不知为什么,她今天说话恰如其分,根本就没有那种怼天怼地怼空气的样子。当然,怼我还是不嘴软的。 不光如此,她还跟母亲聊得特别开心,俩人说着说着就咯咯笑出声来。 “你以后少理他,他要做不好,就骂他,再做不好,你就叫他滚蛋,别缠着你了——这小子我了解,他看着腼腆,实际皮厚,怎么打击都没事儿。”母亲还给她出主意。 “言桩人还挺好的,就是有时候,脑袋瓜子太笨了,我说句话他都听不懂。”沈喻还告我洋状。 “下次听不懂,直接捶他两拳,让他长记性——小树不修就长歪,男人不揍就不乖。” 我不远不近站在外围,尴尬地听她俩在一起挤兑我。 我妈估计这辈子命中缺闺女,见了沈喻之后,立刻就忘记她生出来的孩子是谁了。 父亲此时买来菜,他一向比较敏锐,估计看出我们还有事情,所以赶紧提前准备饭菜。 母亲也过去帮忙,没想到从不下厨的沈喻也跟了过去,还帮她择菜。两人真是一见如故,好像就差拜干姊妹了。 “他那脑子啊,刚生出来的时候被玻璃劈过,有时候转不过来,不会说话,不会讨人开心。”母亲还在念叨我。 “劈过?”沈喻愣了一下,随即开玩笑道,“言桩,怎么没听你说过自己脑残的事儿?” “不是真的。”母亲又讲了一遍往事,“他那时候才生出来不久,我抱着他,让他练习吃奶,结果空气里头忽地就进来一块玻璃茬子,眼见就戳进他脑袋里去了。” “你胡说什么呢?别吓唬人家姑娘!”父亲大概不愿我被人揭短,赶紧打断母亲的话。 “臭老头子!别打断人说话!炒菜去!——小沈姑娘这么漂亮,就应该把你儿子的缺点给人预先抖落一下,让姑娘心里有数。要不然的话,到时候委屈着人家,你们老言家承受得起吗?!” 父亲被母亲一骂,只好低头慢慢切菜。 母亲继续说:“……所以,你说怪不怪,我亲眼看见那块玻璃戳了进去,但这孩子脑袋也没有伤口,除了大哭一会儿,也没什么异常,后来带他去做了脑电图,做了ct,医生都说啥事儿没有……” “这还不明白,肯定是你眼花了……”父亲忍不住又来一句。 “花你个大脑袋瓜子!我两只眼可都是二点零。” “阿姨,言桩是不是记性很好,是从小就这样吗?”沈喻还在摸底。 “对,他说话早,记事儿早,认字儿也早!四五岁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他帮我记账,记的比账本上的还清楚!——这算他的优点吧,刚才光说他缺点了……” “嗯,这倒是,其实他优点也挺多的。”沈喻今天情商高得简直逆天,都学会夸我了。 “对对对!我们家儿子优点也不少!不少!”父亲赶紧趁机搭茬。 午餐清素适口,父母考虑得比较周到,知道城里人大鱼大肉吃惯了,所以准备的都是食材新鲜的小菜。 沈喻的肚子昨天被华鬘塞满了鱼肉,午饭还挺合她的胃口,而且我们家从来没人让菜和夹菜,她吃得自然也比较舒坦。 谁知道吃着吃着,父亲忽然就掉下泪来。 “爸,你怎么啦?”我赶紧问他。 “别理他,你爸估计看见你带女孩回家,开心得哭了。”母亲说。 “你小子……找女朋友,怎么从来也没跟家里说过。”父亲擦着眼泪埋怨我道。 “他从来没在家提过我名字吗?”沈喻瞥一眼我,问道。 母亲使劲摇着脑袋:“没,一次都没提过,倒是他有个男同学,叫什么来着?” “闻廷绪。”父亲回答说。 “对,小闻,经常提到小闻,差不多每天都提。” “所以,说实在话。”父亲叹了口气。 “我跟他妈,都做好他出那什么的准备了。” 第五十一章 潴龙河(1) “出什么?”我莫名其妙。 “嗐,”母亲咯咯笑着说,“我跟你爹还商量,这么大你也不找女朋友,是不是喜欢男孩儿啊!” “就是,”父亲擦着眼泪说,“先得有心理准备,万一你哪天带个男朋友回来,说,爸妈,我想跟他结婚——那我们不同意也得同意啊……” “是啊,我还劝你爸。什么男的女的,你这辈子幸福就好……”母亲说。 “言桩!”沈喻“啪”的一放筷子,“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是双性恋啊!” 我真是又气又笑,真不知道父母怎么想的——难道他们看不出自己孩子是个直男吗?! 就算看不出来,俩人还你一句我一句,连我带男朋友回家出柜都脑补出来了!他俩难道闲的没事都去看耽美文了吗?!这不是给我添乱嘛! 添乱就添乱吧!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当着沈喻的面叨叨这些事儿! 我到底上辈子犯了什么错,投了什么胎,才选了这俩老来腐的父母啊! “小沈姑娘,你千万别误会,千万别误会。”父亲估计刚意识到说错了话,赶紧解释,“我跟他妈经常上网研究言桩的婚恋问题,所以对1gbt群体还是有所了解的——言桩能追你这么漂亮的姑娘,说明他还是直的,绝对不是‘比赛可说’。” “比赛可说”?我转念一想,才明白父亲说的其实是“bisexua1(双性恋)”,只是发音实在是太不标准了。 “嗯,直男都没啥情趣,想象力都跟土豆似的——这一点他也符合。”母亲也开始打圆场。 “哈哈,叔叔阿姨,我知道——他追我那么多年,早看出来了。”沈喻今天表现得实在开心,都会演戏吓唬人了。 吃过午饭,我准备带沈喻去潴龙河转一圈,然后我俩计划直接回高郭,再坐车去淞山看沈喻当年目睹黑船的地点。 “小沈姑娘,真舍不得你走啊。甭管他能不能追上你,以后常来玩啊。”母亲送我们到胡同口,抓着沈喻的手说。 “放心吧,阿姨。”沈喻给了母亲一个简单的拥抱。 胡同口已经围了一圈邻居,六大妈也站在那里雀跃着。 “多俊啊!就算天仙下了凡,也就长得这样吧!”她不停跟街坊们窃窃私语着。 沈喻轻轻揪着我的衣角,我给她拉开车门,然后自己转过去坐在驾驶位上。 “爸,妈,我们走了啊。”我摇开车窗朝他们打招呼。 我开着车,带着沈喻驶出村子。 “真是……为难你了。”我满怀感激地对她说。 她没有开口,而是轻轻地摇摇头。她眼睛凝望着前方,一副颇有感触的样子。 “羡慕你。”她忽然开口说,“有这么好的家庭,这么好的父母。” “他们都是普通人。”我说。 “普通人才好啊。要不是急着办事,真想跟他们多待几天。”沈喻长叹一声,她抬起手不经意地抹抹眼角,停顿片刻又说,“我的童年,实在是太凄惨了。” 她没有再继续开口,我也不便多问。但我知道,随着身边秘密的层层揭开,我一定会更加完整地了解沈喻,了解这个神秘、聪睿、乖戾、善良但有时却孤单无助的女孩。 “哦对了,你跟那个闻廷绪,到底是什么关系?” “真没关系,就是同学好友……” “肯定不是!你居然回家还心心念念每天都提他!赶紧老老实实地交待清楚!” …… 几年没回来,老潴龙河已经彻底干了。 潴龙河的干涸不是因为干旱,祁岭这些年一直风调雨顺,水土依然丰茂。只是前些年搞了个调水工程,潴龙河被截弯取直,所以途径宝塔村的一段河道便被废弃,改换了新的河道,这条河自然也成了废河,河底也慢慢变成了黄沙。 我把车停在潴龙河边上,然后带沈喻穿过已经枯萎的芦苇,朝河底走去。 据说古代的时候,老潴龙河曾经搞过疏浚,疏浚出来的泥沙积在对面的两个河湾处,分别堆出来两座小丘,远远望去像两匹守在河边的白马。 传说当年村里有个读书先生,他给它们起名叫大马丘和小马丘,还附庸出来了一个景观叫“双马饮河”。 事到如今,当年目睹黑船的经过,还宛如影片似的,在我头脑里历历在目。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黑船就是缓缓从大马丘的方向驶过来,然后消失在小马丘的河湾之后的。 我把黑船经过的路线指给沈喻看,沈喻并不怕鞋底进土,她下到河底,踏着厚厚的白沙,走到大马丘下面。 “你看,这里到前面是个大折弯,大马丘下面的河道,当年在方圆十几里的地方是最宽的。过了大马丘,河道就慢慢收窄,河水流速也增快很多,前面那座小马丘是附近河道最窄的地方,拐过那个弯,就又慢慢变宽了。”我对沈喻解释道。 沈喻点点头,她朝大马丘上缓步走去,我紧跟在她身后。 有高度的地方总是看起来近,走起来远。加上脚下沙土松软,所以我俩大概花了二十分钟才攀到丘顶。 沈喻站在高处,四处远眺一番,嘴里不停说着“奇怪”。 “奇怪?哪里奇怪了?”我问。 毕竟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潴龙河更是宝塔村孩子从小玩耍的“圣地”,要真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恐怕我们早就发现了。 “奇怪的地方,就是你刚才说的话。”沈喻看着我说,“你看,远远望去,这方圆几十里都是平原,而且从种植的农作物品种来看,土壤的土质情况也差不多。对吧?” “是这样的,这附近都是潴龙河冲刷的沙土地,种红薯、花生、西瓜、土豆什么的最好了。”我说。 “沙土质地疏松,也比较软,所以遇到河流,可塑性肯定很强吧?”沈喻继续说道,“但就像你说的,潴龙河的河道在这两座土丘之间突然缩窄,而且缩窄的幅度很大。但经过这段河道后,又突然延展开来——这不是很奇怪吗? “按理说,即便这个地方一开始河道确实狭窄,但狭窄的地方,水速会变急变快,如果土质相同,那么水流就像雕塑师一样切割土壤,最后把河道变成大致相同的宽度。 “可为什么历经千百年,潴龙河的河道还是保持这样一个突然收缩的状态呢?” 第五十二章 潴龙河(2) 她这么一说,我也有些懵了。 没错,大小马丘之间的这个湾道,确实是附近潴龙河最窄的地方。 不光狭窄,如果以大马丘和小马丘为两个端点来看,河道在这两个端点上,都折了一个近乎九十度的弯。 换句话说,那就是两个丘陵中间的部分,仿佛半个棋盘一样,方方正正地朝河道方向嵌入进去。 记得父亲说过,他小时候潴龙河水很大,两岸的百姓往来不便,决定选个地方作为渡口。 舟工沿着潴龙河而下,发现大小马丘之间的河道最为狭窄,河道也深,没有烂泥滩,纵使水流颇急,但好在并无漩涡波折,于是暂时把这里选作了渡口。 但渡口建好之后,不知怎么就出了两起莫名其妙的事故,船撑到中流的时候,忽然就倾覆了。 船虽翻了,但好在人口无恙,只是损失了一些财物,但摆渡船却不敢再冒险了。马丘渡口于是停运,改换到水流平稳的梁殿桥去了。 我把当年渡口的事跟沈喻一说,她随即问我。 “渡口位置在哪儿?渡船路线呢?” 可是,我怎么会知道这些,那是父亲小时候的事情,估计得祖父辈的人物才记得清了。 沈喻有些失望,她看看我说:“有时间,真得留在这里好好考察一下。” “去那边儿看看吗?”我指着小马丘问。 “嗯,”她点点头,“咱们从河道里走过去,怎样?” “你不怕运动鞋里灌满沙土吗?” “不怕,回去你给我刷鞋、洗袜子。” “好好好!” “你怎么答应得这么爽快?”沈喻狐疑地看着我,“你不会跟那些猥琐男一样,特喜欢舔袜子吧?” “怎么会……你从哪里看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忽然想到华鬘说过,沈喻的脑子里其实还有挺多诸如“老司机”、“加速”这种词——原本以为她胡说八道,现在看起来倒像是真的。 “我——”沈喻被我说得满脸通红,“我是给你提个醒儿,现在正在 too呢,就算那女人出现时对你有什么不轨企图,我也会告你性侵!” “……” 我们俩在遍地白沙的河床里艰难跋涉着,沈喻嘴上斥责着我,但眼睛却一刻也没有闲着。 每当看到白沙里有什么东西,她都会停住脚步,看上两眼。 之前说过,潴龙河其实离着周围几个村子都有一段距离,而且附近的村子都以务农为主,工业还不甚发达,所以河水还没遭过工业污染,生活垃圾也相对较少。 因此,河床上的残留物,大多是一些逐渐干涸时生长的枯草稞子,还有大概是之前淹死在河里的动物骨骼,以及烂渔网、破木头、碎铁片之类的东西。 “这是什么?”沈喻从白沙里捡起来一块陶片问道。 我低头看去,只见她拿在手里的是一片浅褐和靛青相间的彩陶,陶片上还有不规则的缕缕纹路,因为陶片太小,所以分辨不出那是什么东西。 我俩拿在手里,把陶片一面的釉色擦得发亮,翻翻覆覆看了半天也没有眉目。 “先收着吧,回去找人问问。”沈喻把陶片塞进随身背包里。 从大马丘到小马丘大概有七八百米路程,但因为沙软脚陷,加上行行停停,我俩足足走了半个小时。 小马丘看起来比大马丘矮很多,而且因为坡度平缓,有人早就开垦出来,在上面种上了一行行甘薯秧子。 我怕沈喻被四处乱爬的甘薯秧绊倒,所以一直紧紧跟在她身后,伸出一只手,准备随时去搀扶她。不过小马丘地面硬,爬起来要比大马丘简单多了。 站在小马丘上四望,潴龙河道的两个九十度折弯就更加明显。 “我上小学时候,小马丘底下还竖着半拉子石碑,石碑上的字早就磨平了,后来上初中后,连石碑都没了。”我对沈喻说。 “是被人拉走了?” “有可能,没准都凿成石块,砌墙铺院子了。”我说。 “实在可惜。”她感慨道,随即指着西边问,“当时黑船就是从大马丘的河湾出现,然后消失在小马丘的折弯后面吧?” “对,没错,黑船很高,上头还有阁楼。船前面有怪物拉纤,船上还有个红衣女人。”我又把当时看到的情况简单地做个概括。 沈喻指着小马丘东边远处的一座五孔石桥问:“那座桥叫什么?” “梁殿桥,据说很早前,桥对面有个庙,庙里的正殿有根巨大的梁木,所以叫做梁殿。桥的名字也是因袭过来的。” “庙呢?” “谁知道,估计八百年前就没有了,我爷爷曾说,就连他的爷爷也没见过那座庙。” “你觉得,黑船最后能去哪里呢?”沈喻问。 “不知道,反正拐过这个河湾,我就看不见了。” 她指着远处的梁殿桥,接着提出疑问说:“你记忆中那黑船的高度,能穿过前面那座矮小的石桥吗?” “啊!”我一时愣住。 对啊,怎么过去的呢? 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黑船是从下游驶去的,但拐过小马丘河湾之后不久便是梁殿桥,按照我回忆里黑船的样子,那起码是条水面上还有两米多高的楼船。 而那天暴雨泛滥,潴龙河已经水漫河床,前面不远的梁殿桥距水面也不过一米多点,照这个大小,黑船是绝对不能穿过石桥的。 如果这样的话,黑船还能去哪儿?难道只能停泊在小马丘和梁殿桥之间? 可是,那么扎眼的一条船,怎么从来没有听四邻八乡里别的人传言过呢? 这些事情,真是越想越觉得诡异。 沈喻看我一眼,自己往小马丘下走去。 “你当年是在哪里看到过黑船的呢?”我问她。 “今天你就知道了。”她说。 “看到黑船的,就你一个人?”我又问。 “是的。”她言语简洁。 我们俩横穿干枯的河床,走到对岸放车的地方,正好遇见一辆柴油三轮车突突突冒着黑烟开过来。 我赶紧拉住沈喻,给它让路,没想到三轮车却踩住刹车,不偏不正就停在了我的身边。 第五十三章 记忆 三轮车熄了火,看样子是特意停下来的。我望着三轮车车楼子,一阵阵纳闷。 “木头桩子!”一位面色黝黑的人推开车门,从三轮车上跳下来,朝我大喊着,“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铜柱!”没想到在这个地方还能撞见小时候的玩伴,我也十分激动。 我们俩跑过去,紧紧扶着对方胳膊笑着。 “你这是去哪儿?”我问他。 “嗐,赶集,卖豆子!这不刚卖完,要赶回家去!” “哎?”我有些疑惑,“你不住咱们村了?” “嗐,倒插门!现在住岳父家!”他抬头远远看一眼沈喻,偷着小声问,“你媳妇儿?” “同学。”我赶紧低声否认。 “对对对,知道你们城里人会玩,还没结婚的,都说是同学。”铜柱哈哈笑着,“你们跑这荒河沟边来干嘛?” 我忽然想起来,铜柱也是当年目睹黑船的孩子之一。 “哎,柱子,你还记得咱小时候跑到潴龙河抓鱼的事儿吗?” “太记得了!我鱼瘾大,经常跑这边来!”他望着老河道里的白沙枯苇,好像回忆起了当时的情景,“这边水深,鱼多,每次我都滚一身泥,拎一篓鱼回去!” “那你还记得小时候下大雨那年,咱们中午跑这里抓鱼,看见一条黑船的事儿吗?” “黑船?”铜柱眯着眼睛,“不记得,那时候潴龙河里好像没什么船吧?就两条摆渡的破船,还在梁殿桥东边老渡口那里。” “你怎么会不记得,你应该记得比我清楚啊!”我说,“就是大冉哥带咱偷偷跑来的那次,黑船一过,水面上翻上好多鱼来,咱们捡了很多回去!” 铜柱看着我,眉头拧成一团。 “你还别说,那天特别闷热吧?好像河面上飘着一层鱼,大冉哥跟咱跳下水去,咱把篓子都捡满了,对吧?这事儿确实有印象。”他回忆着说,“当时咱几个还觉得挺奇怪的,你说大中午好端端的,鱼怎么突然就都飘河面上来了呢。” “不奇怪啊,因为那黑船开过之后,鱼就一群群翻了上来——你还记得黑船前头还有个怪物,船上面还有个红衣女人不?” “啊哈哈哈,”铜柱大笑起来,“桩子,你开玩笑呢吧?哪里来的怪物,哪里来的女人,就咱几个光屁股小孩摸鱼!” 我惊讶地目瞪口呆。 “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啊!黑船来的时候,你还在河里扑腾呢,眼看快被淹死的时候,黑船上女人还扔给你一块木排,你扒拉着木排子才游上来。” “怎么会!我水性这么好!怎么会淹着!哪儿有什么黑船!桩子,你不会记混了,把做梦看到的事儿记成了真的吧?” 他看我还在懵然,又补上一句。 “不信你去问大冉哥他们,看看是你记错了,还是我记错了。哈哈哈!” 我仍然傻在那里——这到底怎么回事?当时我们几个明明都看到黑船过来,都被黑船前面拉纤的水中怪物吓得失声尖叫,铜柱还在水里吓得浑身哆嗦,使劲扑腾着呼救。 他怎么会不记得呢? 而且,他怎么会信誓旦旦地认为,大冉哥和其他小伙伴也不记得呢? “桩子,不跟你说了哈,我还得赶回去吃午饭呢!”铜柱看我发呆,拍我下肩膀说。 “好,咱有空见!”我朝他摆摆手。 他钻进三轮车楼子里,突突突地朝前面开了一段,忽然又停了下来。 铜柱把车门拉开一条缝,朝我喊道:“哎,桩子,黑船的事儿我确实没印象,不过我刚想起一件事来!” “啊,什么事儿?” “村里的言汤你知道吧?比你大一辈儿的那小子?” “记得。” “前两年,潴龙河干了的时候,他在河床上偷挖土方,垫家里新房的宅基地,结果被抓住了,还罚了他几千块钱。 “他偷土的地方,就在小马丘河湾东边。他是趁着夜色挖土的,据他后来说,他挖着挖着,突然就挖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等刨出来一看,敢情是个四爪铁锚。铁锚周围还有挺多糟朽的木头,估计是一艘沉船的船帮。” “啊?还有这事?那言汤还在宝塔村吗?四爪铁锚和船帮呢?” “人不在,听说南下打工去了。铁锚和木头也不知道去哪里了,后来区里文物所的人来过一趟,什么也没有找到。” 铜柱点上一支烟,他抽了两口,好像准备讲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这些都还好。最奇怪的是,言汤用偷的土做地基盖起来的新房,住了一个多月,忽然就一下子塌了——你知道,现在这种砖混的平房,要不是地震或者地陷,肯定不会塌的!幸好塌房的当天,言汤家里人都在外面,要不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铜柱说完这些,便开着三轮车穿过河床,车轮碾在白沙上扬起一路尘土。 我走到汽车前面,对沈喻说:“你都听到了?” “听到了——你脑子里还有往东眺望的景象吗?” “有。” “这车能开到河床上去吗?”沈喻拍着我租来的那辆国产越野车问。 “应该可以,沿着岸边走,那里土比较硬。” “那咱们去找找那个传说挖出过沉船的地方?” 她的建议也正合我意。 说实在话,之前我并没有觉得黑船事件有很多不妥,只觉得这事情虽然诡异,但也不足为人道哉。 我曾经以为,小伙伴们也大概抱持着与我一样的心态,不想在村子里提起这件事。但今天听铜柱一说,才觉得或许有第二种可能,那就是或许他们都没有关于黑船的记忆! 难道除了我和沈喻,其他目睹过黑船的人,都会自动从大脑里删除有关回忆不成?或者,铜柱只是孤例而已? 我想,以后有空还得找找大冉哥和其他小伙伴,跟他们打听下这件事情,看看他们是像铜柱那样失去了记忆,还是如我这般保留了记忆。 河床靠近岸边的地方尽是荒草稞,车身走起来也摇摇晃晃。 车子驶过小马丘,拐过河湾又走了二三百米,果然看见河床中央有一个方方正正的大坑。 第五十四章 挖坑 我们下了车,我走到坑前面,双手拨开坑口的浮沙,指着下面铁锨的铲痕。 “应该就是偷土的地方了。” 取土是村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大家都知道,村镇里面,其实都是自己盖房子住。要盖房子,就需要地方,这块地方便是村里分配的宅基地。 但并不是有了宅基地就能建房了。一般来说,新的宅基地都地势低洼,而且很不平整,所以需要用土垫高、夯实,这样盖起房子来才会坚固稳当。 近些年因为人活动面积加大,而且工业和商业用地增多,所以土地就成了有限资源——每家每户都想垫高宅基地,那用土从哪里而来? 所以村里一般都选几处不适合耕种的土地,当做村子的用土区。村民们要取土都要去指定区域,然后按照采挖的土方量交钱。 当然,也有算得精细的村民,他们不愿意交钱取土,所以就会找偏僻的地方偷偷挖土使用,这便是偷挖土方。 村里那个叫言汤的人是我小族叔,他就是跑到干枯的河床上来偷挖土方的。这种偷偷摸摸干的事情,一般都会选在夜里,而且不能搞出太多响动,所以大多徒手用铁锹挖掘。 因此,这个土坑应该就是盗土的地方无疑了。 土坑不深,跳下去只能刚到大腿处。我先迈到坑里,然后伸手把沈喻扶下来。 沈喻的手软软凉凉的,握在手里的感觉很舒服——难道性冷淡连手都是冷的吗? 她刚下到坑底就蹲了下来,用手不停扒拉着坑里的浮沙,我也有样学样,寻找着浮沙下面的东西。 没想到我们运气颇佳,扒拉没多久就又找到一块木板。 木板发黑,像是长期浸泡在泥土里的样子,从厚度来看,确实像一块残损的船板。 不过这块木板的旁边还有条糟了的尼龙绳,绳子的上面有点黑乎乎的东西,用手一摸才知道那是块橡胶胶皮。 一般来说,船头、船尾或者船侧面准备靠岸的地方,都会挂个废旧轮胎,或者包好胶皮以做缓冲,看样子这块木板是船板无疑了。 我俩继续在土坑周围寻找,因为没带工具,我也舍不得让沈喻那么细嫩的手变粗,所以自己使劲徒手挖着周围的沙土。 很快,我们又找到了第二块类似的木板。 这块木板倒是没有胶皮,不过上面有几个大铁钉。 “看来这就是找到沉船残骸的地方。”我拿着那两块木头说,“从胶皮和铁钉来看,这只是近年来的民用木船,跟咱们的那种古代黑船没有半毛钱关系吧。” 沈喻拿起两块木板,凑在鼻子前嗅了嗅,然后她单膝跪地,又伏在潮湿的沙土层里嗅着。 我看着她趴在地上那么认真的样子,不禁笑出声来。 “干嘛?”她估计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姿态有些不雅,于是满脸绯红地站起来,狠狠看我一眼。 “没……你是想说,这两块木板不是船板,对吧?”我开口问她。 “你怎么知道?”她有些惊异地看着我。 “我刚才掂量了一下这两块板子,觉得它们密度有点高,如果抠开表层看看纹路,就发现这其实不是祁岭造船通用的杉木,而是更贵重的桢楠……” “你连木材都会看?” “那个……你知道,我从小就是个书呆子,什么都喜欢研究一点儿,虽然不精通,但基本知识还算有的。” “嗯,”沈喻点点头,不过她看我的目光似乎完全不一样了,“我也是觉得这两块木板有点儿怪,刚才我闻了闻木板的气味,又闻了闻埋木板的地方的气味——完全不一样。这两块板子肯定是在别的地方埋久了,而不是在这条河床上。” “你是说,板子是后来‘布置’在这里的?”我问。 “对。还记得言汤发现船板和四角铁锚之后,区文物局还来人转过一次吗?” “莫非——有人不想让文物局深挖这件事,所以布置了两块假木板,想鱼目混珠,蒙混过关?” 沈喻点点头,指着木板上的胶皮和铁钉说:“你看,这些东西像不像后来做上去的?文物局的人肯定先去找言汤,没看到他挖出来的木板和船锚,然后又来到这里,结果发现几块毫无价值的现代船板,他们没仔细勘察就失望而归了。 “不信的话,你可以去打听一下,我猜肯定有人早早下手,出高价把你那位小族叔的东西买走了。” “你的意思是——有人想掩饰这个现场?但这里原来是河床,又能掩饰什么呢?为什么要去掩饰呢?”我踢着河床上的土问。 “要不——咱们试着往下面挖挖?”沈喻看看手表,“时间应该还来得及。” “咱们不是还要去看你发现黑船的地方吗?” “嗯,其实那个地方,我早就看过几十次、几百次了。这次只是想带你过去,让你看看而已,所以应该不会用太长时间。”沈喻蹲了下去,用手的按着坑里潮湿的沙土,那动作就好像在揣摩肉的肥瘦一样。 “土很软,咱俩也别弄太大面积,就挖一个深深的小坑就行。”她边说边用手刨了起来。 “让开,我来。”我伸手把她拽起来,“挖土老爷儿们干的活,你站那儿指挥就行。” “可是……” “可是什么啊,你手磨粗了还得去保养,更费劲,还是我来吧!” 沈喻说得没错,沙土很潮,土质很松,挖起来很软。 但是,从没干过什么体力活儿的她却不知道,用手挖一个小小的深深的坑是不现实的。 因为这里曾经是河床,所以地下水位很低,而且沙土保持水分的能力也很差。 所以只要往深里一挖,周围的土壁上就不停往坑里渗水,渗水多了,土壁也会像“滑坡”似的坍塌。 要想挖一个深坑,就得不停扩大坑的直径,扩大坑的面积。这样最后挖成的坑,肯定是个又大又深的土坑。 于是,在她的目瞪口呆之下,我把一个巴掌大的地方挖成了人能站起去的“脏水池”。 “啊……会这个样子的啊。”她站在坑边赞叹道。 “还要继续往下挖吗?”我胳膊和脸上都是沙泥,满头大汗地问。 “不用了。”她连连摆手,“没有工具还是不行啊。” “不过,你发现没有。”我指着不停从地上返上来的泥水说,“这水太黑了,不太像沙土里裹住的河水。” 第五十五章 请求 “下面会不会有腐殖质层?”沈喻皱着眉头问。 “不太像,因为下面还是很松软的沙土,如果有腐殖质层的话,应该就是粘粘的青泥了。”我说。 沈喻好像在思考着什么,她忽然弯下腰去,伸手把鞋脱了,然后揪下袜子甩到一边。 因为我站在坑里,正好抬头就能看到她的双脚在眼前晃悠——她个子不矮,但脚却纤长白嫩,幸亏我没有恋足癖…… 我正走神的时候,她已经扑通一声跳了下来。 “哎哎哎,你干嘛!坑里又脏又冷!”我看她双脚双腿踩在黑乎乎的沙水里面,差点儿都急红了眼——暴殄天物啊! 沈喻没有说话,她又弯腰下去,双手掬起一捧水来仔细看着。 她的手指细长,但并不骨感,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指缝,她盯着那捧水,好像在等待着水中的杂质慢慢沉淀。 我也伸过头去,好在泥水里都是大颗粒的沙子,它们在沈喻掌心中旋转扰动着,慢慢沉在她的手底。 “你看,有特别细小的黑颗粒。”沈喻对着手掌努努嘴说。 “好像是炭,这么细的炭粒,不像是腐烂的植物留下来的。”我说。 “更像是火灾的痕迹吧?”沈喻一语道破。 “可是,河流正中央的水下面——会发生火灾?”我愣住了。 不过也有可能,毕竟这条老河道已经干涸了数年,有人烧烧野草、烧烧垃圾什么的,也算正常。 但如果是这两年烧过的东西,留下的灰烬都在表面吧?肯定到不了现在这么深的地方。 可是,现在的土坑里,也没有发现灰烬,只是因为地上水上涌,泛上来一些有烧炭颗粒的水流而已。 这说明一件事,那就是所谓的“火灾”应该在河床下面更深层的地方,而火灾发生的时间应该是在潴龙河尚未成形,还是6地的时候,这就涉及到潴龙河的历史了。 不过潴龙河这段河道到底存在了多少年,我并不知道。反正我小学时,市里曾经印刷过一本乡土读物,名字叫做《秀美丰饶的高郭》,当时的学生几乎人手一册。 这本书援引《高郭府治》说,宝塔村边的那条护河堤是明朝天顺年间修建的,河堤都有五百多年历史,那河道的历史恐怕就会更久。 所以,潴龙河水底下的火灾,难道是五百年前,或者更早之前发生的? 古代的时候,这里究竟发生过什么事件吗? 这场火灾,跟黑船有没有关系呢? 一些还只是猜想或者疑点,而且,猜想和疑点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关联。 沈喻提出了“从头查起”的方法,试图从黑船入手,去寻找近来出现的种种疑点中间的逻辑线路,结果我们非但没有找条那条线,疑点却越来越多! 我们俩已经没有能力再深挖这个水坑了。沈喻主张把这里恢复原貌——如果真有人跑来,在这里放上木板,造成近代沉船的假象,那么他肯定不想看到自己的诡计被人识破。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俩花了些功夫,把挖出来的泥土重新回填,然后小心翼翼将那两块假船板放归原位,最后我脱下外套,从别的地方兜来了些干沙蒙在上面,把一切都做成像没人来过这里的样子。 “咱们还得尽快回来,下次带工具来,继续深挖。”沈喻看着这里说道。 她并不知道自己立了一个fg,因为随后不久,我们便被卷入一起震惊魏阳的重大案件中,几乎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侦查强度让我和她根本无暇旁顾。 …… 那天我开车急匆匆返回高郭,在火车站还了租来的车,然后买了去淞山市的高铁票。 候车的时候,我买了两大杯美式咖啡。 沈喻喝咖啡,从来不放糖、不放奶,她总是喜欢喝干巴巴的黑咖啡——不是喝美式,就是喝espres。 我原来特别怕苦,尤其受不了黑咖啡那股子味道,每次喝一口就打干哕。但后来为了陪她,也开始慢慢不在咖啡里加东西。 当然,黑咖啡这东西容易上瘾。现在哪天没有两杯黑咖啡续命,我都觉得自己浑身不自在。 我们俩坐在高铁上,沈喻看看我手里的咖啡,笑笑说:“你呀,连喝东西都跟我一样,是被我带沟里去了吧。” “哈哈。”我朝她笑着。 她啜了一口咖啡,然后打望着窗外的风景,好像在思考着什么事情。 我也装作望着窗外的样子,实际上却在偷偷看她——她的侧影真得好美。 她忽然转过身来,很严肃地看向我。 我吓了一跳,难道刚才自己偷瞄她被发现了不成? “桩子,你知道吗?”她郑重其事地对我说道,“这段时间,我其实还没有从阴影里走出来。” “阴影,你是说失去发现逻辑的那种直觉吗?” 她点点头。 “没事的,受了那么重伤,总要慢慢恢复的,你别心急。”我安慰她。 “但不急不行啊,你没发现,最近周围的事情,有种突然加速的感觉吗?”她问我,“诡异的事情突然出现,而且越来越多,越来越集中在魏阳这个地方,越来越集中在你我的身边。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总有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感觉。” 她这么一说,我细想想,的确如此。 最近诡异的事情纷至沓来,而且许多事情,似乎还不能完全用科学进行解释。 不过,我们毕竟已经不再被动挨打了——现在我俩不正在主动调查的路途中吗? “我真有些担心,而且我这么个状态,你知道的。”沈喻继续说着,“突然就少了一半的时间,另一半时间突然就出其意料地让渡给了另一个疯女人……” 她似乎对华鬘还是心有抵触,当然,华鬘应该也看不上她。看来这两个女人之间的斗争还得继续。 “所以,好多事情,我不得不拜托你了。”她看着我的眼睛,那神情既有矜重,又有些许恳望。 “可是……”我心里没底,我并不是一个善于调查的人,脑子也不像沈喻那么清晰。 “其实我觉得,这些天来,你已经变了。”沈喻抬起食指,敲敲自己太阳穴示意道,“你开始主动思考,学会推断了,而且进步很大,只是你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 “你记忆力好,知识储备丰富,而且有超强的责任心,还善于照顾别人。这么多年,我们俩虽说不算情侣,但我应该比谁都了解你。 “你平时总是一副老好人、做事没有信心的样子,但其实遇到事情往往不怕麻烦,比谁都坚韧踏实。 “最重要的是,你有自己的原则,有自己的正邪观,不会被外界干扰丧失自己的目标——这才是一个做侦探的基础条件。 “你还以为我是一时兴起把你拉过来当助手吧?可能就连林瑛都这么想吧?可我怎么会做毫无分寸的事?我其实早就有这个打算了。现在想想,我觉得从三颗人头案就让你介入这一切,简直太明智、太幸运了。”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她,真的,她刚才讲的我的优点,就连我自己都不曾想过。 “所以,桩子,我希望你帮帮我——我已经不能每天都坚持调查了,但你一定要帮我,和我一起,把这所有的谜题彻查下去,查到水落石出为止。” “只有你,才值得我托付和信任。” 第五十六章 废弃工厂 从高郭到淞山,高铁需要一个小时时间。 沈喻在车上求我帮忙,帮她把这些谜局彻查到底。她的请求,我岂能推诿塞责? 当得到我的肯定答复后,她似乎宽心很多,不知不觉间,她已经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沉沉睡去了。 她应该也累了吧?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疲累,上下眼皮也不停打起架来。 但我却不想睡觉。尽管肩膀有些酸疼,但我一点儿也不想动弹,我不想打扰她的清梦,我想再继续多一点儿时间去守护她。 她表情恬静,鼻息均匀,看起来睡得很香。 把自己的事情托付给我之后,她应该也觉得轻松很多吧? 我轻轻歪歪头,看着她似玉如画的脸庞,心里默默想着——不管自己之前能力如何,但以后我一定为自己所爱的人努力加油。 到淞山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钟。等沈喻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还靠在我的肩头,嘴角流出的口水都濡透了我的卫衣,禁不住脸上泛起两朵绯云。 我俩在火车站旁边的快餐店换了双鞋子,然后按照原计划找到旁边的车行,又租了一辆越野车。 “咱们去哪儿?”我问沈喻道。 “这次我来开车,淞山可是我主场。”沈喻拉开右边车门,把我推到副驾驶的座位上。 淞山在淞江下游,淞江是祁岭省第一大河,它发源于省西,往东北方向流入大海。 可是,淞江河道宽阔,河运发达,沿途到处都是码头和渡口,往来的客货船络绎不绝。 如果沈喻是在淞江上发现黑船的话,那么肯定有无数人也同样成为目击者。 除非,这些人也像铜柱一样,全然没有了黑船的记忆。 沈喻开着车驶入外环,经过淞江第二大桥。出乎意料的是,她并没有把车停在江边,而是沿着外环往北,朝城外的玄武山开去。 “黑船——不是在淞江上发现的?” “我以前说过是在淞江吗?”她熟练地开下高速,然后在前面路口转弯,朝环山公路上开去。 “那咱们去哪里?” “刚才指示牌没看到吗?玄武山啊。” “怎么开到玄武山来了?” “不可以吗?” “别逗我——玄武山里难道还有河吗?”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她说。 她开着车,沿着盘山道蜿蜒而上。以前都是我给她当司机,可今天我发现,她开车的技术一点儿都不比我差,是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玄武山并不是很高,相比魏阳北面的隗山,它其实叫丘陵更加合适。所以,盘山路到了半山腰就开始平坦起来,而且拐过一个弯道还变宽了许多。 沈喻并没有沿着主路行驶,她在一个三岔路口一打方向盘,将车子开到一条林荫路上。 这条路似乎很久没有打扫了。路上许多枯叶和雨痕,看叶子应该还是去年秋天的落叶,叶子上头还落满了一堆像毛毛虫似的杨树花絮,看上去十分萧索。 “这是哪儿?咱们不翻山了吗?” “我没有说过要翻山越岭啊。”她朝我淡淡一笑。 这时我才发现,她已经开到了林荫路尽头。 她把车停在路边,我下了车,看到路的尽头是一扇巨大的铁栅门,而且门上还有把生锈的大铁锁。 “这……”我指着前面说。 “一个废弃的三线工厂,怎么样,能跳进去吗?” “开什么玩笑。私闯设施是犯法的。”我看着高高的铁门,只见门栏的顶端竖着一个个铁镖头。 “再说,也不安全。”我又补充道。 “切,看我的。”沈喻伸手把我推到一边,她小跑几步朝铁门冲过去,然后一把抓住铁栏杆上的横栏,三下五除二就爬到了门上面,然后又如法炮制,踩着横栏跳了下去。 “过来呀。”她隔着门缝叫我。 我小时候就不善于登梯爬杆,现在望望那高大的铁门,不免心里有些压力。 不过,既然沈喻都爬过去了,我又害怕什么呢? 我也后退几步,然后哇哇叫着冲向铁门。虽然动作有些笨拙,但总算翻了过去。 沈喻看着我费劲攀爬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说你,动作怎么这么不协调呢。”她帮我拍打着前胸衣服上蹭的灰尘说。 “你怎么熟门熟路,那么快就翻过来了?”我问她。 “小时候,我就经常爬这个大铁门啊——这么多年,这里一点儿都没有变。”她站在院子里,打量着周围,颇有感慨地说道。 “小时候?” “对啊,”她指着远处的几栋残破的红砖楼说,“这是六十年代从北京迁来的一个三线工厂,大家都叫它4o7厂。 “我出生的时候厂子里还有人,但上幼儿园的那年,这里就彻底废弃了。大家都搬去了市区,这里人去楼空,后来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你三岁就开始爬大铁门了?”我惊讶地问。 “那倒不是,工人和家属们大部分都搬走了,但工厂里有个大型实验室不好搬走,所以还有一些坚守工厂的科研人员——我父亲,就是其中的一员。 “所以,我又在这里住了三年,直到上小学才搬到淞山市内。但我父亲依然还留守老厂,继续做科研实验。所以,跟其他留守人员子女一样,我小学放假就来探望父亲,然后在这里住些日子,一群小孩儿在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能玩什么——无非就是爬铁门、跑墙头、探鬼楼罢了。” 原来她父亲是个科学家。 这还是她一次跟我提自己的童年时期和家庭情况,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俩的关系更进一步了?我默默地听着,心里很窃喜。 她边说边带着我往工厂里走去。 工厂的面积巨大,有办公楼、厂房、仓库、实验室,还有周围的家属楼、幼儿园、小学,乃至商店、澡堂,反正一切生活需要的东西,这里应有尽有。 如果把围墙一围起,铁门一锁,这里便是一个小型的生态社会——这也是当年计划经济那个时代的特殊产物吧。 沈喻感慨地指着工厂里的一草一物,不停跟我介绍着她小时候的回忆——比如那个滑梯是她上幼儿园前最喜欢的地方;远处那栋红砖楼她曾经住过;那个落满枯叶的水泥坑是个游泳池,夏天她会抱个轮胎游泳圈在里面戏水…… 她边聊边带我走上一条甬路,然后拐到另一个偏僻院子里。院里种着几株高大的白杨树,树皮上伤疤像一只只没有睑的眼睛似的盯着我俩。 这里没有风,没有虫叫,没有鸟鸣,就连高耸到空中的白杨树都不会沙沙作响。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个院子安静得简直有点儿摄人魂魄,安静得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第五十七章 实验室 白杨树下面躺着一个四四方方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看上去是一个巨大的车间。它体积巨大,几乎塞满了整个院子,往后面一直盖到相邻的山下。 大车间和小院子的组合形成特殊的压迫感。人站在车间前面,感觉就像面对一个死去的史前巨兽的躯壳一般。 车间纵深长,挑高也大。尽管门旁边的墙上还喷着“保密重地,闲人免进”的红漆字样,但大概是时间太久,这里也早已荒废,所以车间的大门并没有上锁,只有一条铁链子草草将两扇铁门的把手绕住,根本就不像“保密”的样子。 沈喻走到铁门前面,伸手想要解开那条铁链,看样子是想进去。我赶紧跑过去。 “让我来吧。” 我一是觉得这条铁链太沉,二是看到铁链上满是油污——上午我俩已经在潴龙河床上挖沙刨坑,浑身邋遢得跟兵马俑似的。好不容易刚找机会洗干净手,我可舍不得让她再脏兮兮的了。 铁链在门把手上缠绕了四五圈,由于链子太长,我吭哧半天才把它捯饬下来。我把铁链抻到旁边,然后一把推开铁门。 阳光照进车间,浓浓的灰尘在空气中翻涌着。我被呛了一口,赶紧后退几步。 噗啦啦啦—— 里面传来阵阵奇怪的声音,把我吓得一愣。沈喻却快步走上来,她指着车间里透过来的一道光柱说:“上头有个天窗,玻璃有破损,估计有鸟飞进来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 “做实验的地方。” “这么大的实验室?” “应该是调试设备的吧——以前我爸就在这里工作。” “你以前也经常来这里玩吗?”我问。 沈喻摇摇头:“怎么会?当年这里可是保密的地方,我小时候只进过一次,长大后倒是来过许多次——因为东西已经搬空了。” 我不禁纳闷起来——为什么直到现在,她还不带我去看目击黑船的地方?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今天还要赶晚班高铁回魏阳呢。 沈喻好像读出了我的心思,她指着前面黑洞洞的巨大空间说:“这里,就是我小时候撞见黑船的地方。” “什么?”我惊讶地下巴差点掉了,“这里?黑船?” 在我印象之中,船肯定是漂在水上面的,即使是造船厂和船坞,也会建在江海之滨。但这里是山腰,是海拔两百多米高的半山腰啊——有谁曾见过驶到山坡上来的船吗? 不过,若仔细想想,或许一切也不足为奇。 黑船这东西,本来就是离奇事件。既然离奇,那就是不合常理,不合常理的东西出现在不合常理的地方,这样一想或许并非不合常理…… “你就在这个建筑物里看到黑船的吗?”我又追问道。 沈喻没说话,她走进车间大门,朝我招招手说:“你跟我来。” 我只好跟着她走进去。 车间里空空荡荡,只散落着一些办公用的桌椅柜子。不过借着周围窗户和天窗透进来的光线,还是能依稀辨认出地面曾经摆放过巨型机器的压痕。 “这里以前做什么实验的?” “保密实验。进出这个院子是需要通行证的,连工厂的人都搞不懂他们所做的事。我爸爸也对人守口如瓶,从不跟人透露半分。所以,我至今都不明白他们在做什么,不过,据说好像跟电有关。” 因为空间很大,障碍物很少,所以她的声音显得回声隆隆。 我指着那些机器压痕,不解地问:“以前这里面摆放着很多大机器吧?” “对,密密麻麻,严严实实的一堆机器。”她看看我笑着说,“现在你也会窥一斑而想全豹了啊。” “哎呀,主要是跟对了人。”我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说,“我在想,要是这里都是机器的话,怎么可能还有空间容纳下一艘巨大的黑船呢?” “哈,你是不是觉得挺不可思议的?” 我点点头。 “但实际情况,比你能想到的更诡异。” 沈喻朝我摆摆手,示意我继续跟她走。她带着我走到车间的另一头,那里还有一道窄窄的小门,门扣上插着一根铁杆,也没有上锁。 沈喻把铁杆拉开,然后推开小门走了出去,我也急忙跟上。 我惊讶地发现,走出小门,是一处凹陷进山体的弧形山谷。山谷两侧的岩石显然被开凿过,显得十分整齐,而且地面也做了平整。几根光秃秃的高压线杆在山坡上矗立着。 我左右看看,发现院子高高的围墙也延伸到山谷两侧,把这里跟外面彻底隔绝开来。 最为奇怪的是,这个弧形的山谷里还摆放着一只巨大的球形铁笼。 那铁笼足足有十来米高,铁笼上还有个一米多高的门。 我走到铁笼前面,扒着铁网看去,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这个笼子,是用来关什么东西的吧?”我问沈喻道。 我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幅离奇的画面,一只巨兽被关押在这个大铁笼里,不停地低声嘶吼着…… “不知道关过什么东西,可能跟实验有关吧。当时他们不能说,我们家属也不能问。”沈喻解释道,“可是,我那次误打误撞闯进来,铁笼里面也是跟现在一样空荡荡的,只不过铁网没有这么老旧罢了。” 沈喻用手拍拍铁笼,笼子的金属网发出“铿铿”的声音,但她并没有在这里停留太久,很快,她带着我绕过铁笼,继续朝弧形山谷里面走去。 山谷里面依旧空空如也。我俩大概走了二三百步,沈喻忽然停了下来,她抬起头,朝高处看去。 循着她的目光,我看到上方山体上有一块巨大的白色石头,它嶙峋地突兀在那里,仿佛是嵌进山体的装饰品似的。 跟周围植被丰茂的山坡不同,白石上面濯濯净净,寸草不生。 “你看到了吧?他们叫它‘大白石’,只有在这个角度才能望到。”沈喻补充道。 “那块石头是人工的,还是天然的?”我问。 “天然凸出的。”沈喻望着那块石头,表情忽然肃穆起来。 “你相信吗?我小时候就是站在这个位置,然后突然之间,就看到那艘黑船端端正正地横在了大白石的上面。” “什么?”我瞪大眼睛望着高高的石头,“黑船,在那上面?!” 她顿了顿,然后继续说:“对。而且,只有我看到过它。” 第五十八章 往事 沈喻见到黑船的时候,刚刚度过自己的九岁生日。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她在四零七厂住的时间只有短短几年,但她总下意识觉得,只有这个庞大的封闭的老旧的地方,才是自己的故乡。 而淞山市区的那个家,只是一个寄居的场所罢了。 跟着母亲搬回淞山的那年,她只有六岁,同一年秋天,她上了小学。 第二年,沈喻开始跳级,从二年级直接进入四年级上课。 依照母亲的意思,女儿本来能跳到六年级的——那时她都开始自修初中的课程了。但学校的意见是,虽然孩子聪明,但她岁数太小,要循序渐进,一步步来。 生了一个聪明的女儿,是母亲到处跟人夸耀的本钱。不过除了夸耀,她实际上很少有时间去照顾自己家孩子。 在沈喻的童年记忆中,母亲是一个大忙人,她经常出差,连回淞山的时间都少,遑论回自己家了。 母亲托一位远方亲戚照顾沈喻,沈喻平时跟那个亲戚叫“小姨”,她是个冷冰冰的女人,虽然心肠不坏。 她惜字如金,几乎不跟沈喻说话,更不跟别人交流。每次吃饭的时候,她都是默默将饭菜和碗筷摆在桌子上,然后推开沈喻的房门,冷冷地看她一眼。 那意思是说,开饭了,该吃饭了。 每当这时,沈喻就会放下书本,走出屋子,坐到饭桌旁边。两人安安静静吃着饭,安静得连筷子碰击饭碗的声音都显得特别刺耳。 除了接送孩子、做家务之外,那位小姨就永远坐在客厅沙发上面。她依旧保持着沉默,唯一的动作就是拿起遥控器,不停调换着电视频道。 沙发仿佛就是她永恒的港湾,而电视机则是她永远的朋友。她在沙发上看剧,在沙发上吃东西,也在沙发上睡觉。 有时候沈喻半夜起来上厕所,还看到客厅里电视机依旧亮着,频道里的节目早已播完,屏幕上跳跃着苍白的雪花,音箱里传来枯燥乏味的沙沙声。 那个小姨就歪倒在沙发上沉沉睡着,她的手里还紧紧攥着电视机的遥控器。 不善于表达大概是母亲家族的传统,但母亲的表现却跟小姨截然不同。 每次出差回来,母亲都会十分激动地一把抱住沈喻,嘴里不停喊着“宝贝”、“亲爱的”、“想死你了”、“妈妈最爱你”诸如此类的话。 就连母亲的同事、周围的邻居们,看到这一幕都会被深深感染,都认为她们母女情深。 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些话便是沈喻妈妈表达母爱的全部词汇了。 每次讲完这些话后,母亲就会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她走进自己卧室,一下子躺在床上,然后把房门紧紧关上。 一开始的时候,沈喻会小心翼翼地敲门。 “妈妈,这是学校发的通知,老师让我找家长签字。” “宝贝,我太累了,你去找小姨代签一下吧。”母亲躺在床上,边翻着杂志边对她说。 “妈妈,这是……” “我太累了,去找小姨帮忙吧。” 一来二去之后,沈喻似乎明白了,这个家只是母亲临时休憩的地方而已。她渐渐不再打扰母亲,母亲也基本不会过问她的事情。 所以,在小沈喻的心里,四零七厂才是自己的家。曾经,在那里有熟悉的邻居,有快乐的玩伴,而且工厂院子很大,可以不用担心安全地四处乱跑。 即使留在那里的父亲也没有时间去聆听她的话,或者跟她有什么过多的交流。 但那年暑假,当沈喻时隔半年回到四零七厂后,她发现一切都已经悄然改变了。 她小时候,工厂里最常见的事情,就是排队。 去食堂吃饭排队,去澡堂洗澡排队,就连去商店买东西、进幼儿园去上学都得排队。 几千号工人、上万名家属盘踞在这偏远的山坡上,有限的资源艰难地支撑着这个庞大工厂的运转。 其实更早的时候,四零七厂的员工经常担心的一件事就是—— 工厂越来越大,工人越来越多,山坡上能开辟的地方就这么些,将来不够用了怎么办? 难道还要跟临时工某某某一样,每天都起早贪黑,往返三个多小时来这里上班吗? 在他们眼里,住在淞山市区的人,是“地方”上的人;而他们,却是处于阶级上游的“端金饭碗”的人。 其实沈喻出生之后,虽然淞山市的好多企业已经开始改制,一些工人也纷纷下岗转业,但四零七厂是中央某部分管的重点企业,工人们因此还是毫无危机感。 ——那些都是地方上的事儿,咱们操那闲心干嘛? 正因为四零七厂有这种底气和本钱,所以,他们成为淞山市最晚一批改制的企业——时间和机会这种成本,如果之前浪费了,后面往往就会迅速而猛烈地弥补回来,就像期末考试,如果你非拖到最后一天复习,那你就不得不通宵熬夜背书做题。 所以,自从被划拨地方、决定改制之后,四零七厂就像宣布放假的学校一样,短短几天就空了下来。大家都疯狂地搬家,搬到他们以前不屑的“地方”上,他们在淞山市区到处抢着房子。 但工厂还要维持运转、还要处理剩余资产,还要承担没有做完的科研任务,所以,工厂成立了旧厂办公室和生产、科研留守队,最初一共有二百来人。 沈喻的父亲,便是科研留守队的一员。 可是,随着设备搬迁,生产留守队的工人也渐渐离开。 后来科研队的人也慢慢被人挖走,或者另谋高就。 至于办公室那群人,他们走得比谁都快。 沈喻寒假来工厂的时候,厂子里还有五十人左右,但等暑假再来,厂里只剩下父亲带着两个助手,还有集治安、消防、卫生、后勤等大权为一身的耿大爷了。 原来工厂的行政团队有四五百人,他们天天诉苦喊累,最后折腾半天,一个快退休的孤老头子竟然把所有这些事儿全包了。 大人们都离开了,自然也就没有孩子暑假来玩了。 不过孤独这种东西,沈喻早就习以为常了。 对她来说,工厂里空了,倒也是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这个巨大的封闭空间里,其实还有许多因为禁止而无法探索的地方呢。 比如“一号禁区”那个院子,她之前就从来没有进去过。 第五十九章 一号禁区(1) “一号禁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禁区,只是四零七厂的人对那个小院子约定俗成的说法罢了。它正式的名称是“四零七厂一号实验场”。 既然是实验场所,那就有一定的保密性和危险性,不让不相干的人随便进出也情有可原。 “一号禁区”门口有个保安岗亭,岗亭里一般常备六个保安,实行三班倒、二十四小时值班制。从保安的数量和安保时间上来看,这里确实是厂里戒备最森严的地方。 要想进“一号”,必须得出具书记和厂子双重签发的通行证,通过岗亭检查。除此之外,“一号”的实验车间,也是厂里最早装上磁卡门锁的地方。 那时候的磁卡自动锁还十分少见,所以即使有人能从岗哨前溜进去,也无法进入车间。 但这一年的夏天,当沈喻来到四零七厂后,她发现因为人力减少,原来壁垒森严的“一号”,现在的保安措施简直形同虚设。 耿大爷那年五十九岁,再耗上一年,他就能拿退休金了。 “哎呀,小喻,你个子都蹿这么高了!这眉眼,跟你爸爸年轻时一模一样!”沈喻走到岗亭的时候,耿大爷还在那里吃面——他现在还负责食堂,虽然工厂目前拢共才有四个人,但他还是坚守着厂里的老规矩——食堂职工要等其他职工用餐后才能吃饭。 沈喻本来是抱着“探险”的念头来这里转转的,说实在话,她刚看到耿大爷的时候,心里还有点儿慌张。 换作是以前,岗亭的保安看有孩子接近,早就开始喊了—— “往别地儿玩去!这里不让闲逛!” 但这一次耿大爷非但没有赶走她,反而朝她直招手。 “丫头,大太阳底下热不热?来来来,进来歇着,这儿有电风扇!” 沈喻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 “丫头,中午食堂的凉面怎么样?是大爷亲手做的。” “好吃。”沈喻说。 “你刚过八岁生日了吧?我记得特清楚,你跟我那大孙子前后脚生的——厂子里一宿添俩娃娃!” 听到耿大爷这话,沈喻心里不禁泛起一丝酸楚——她其实早就把自己生日忘了,而且,她的父母似乎也并不记得。 他们两个永远都在忙,能同时回家睡觉就不错了。沈喻从小到大,就不曾遇到过一丁点儿有生活仪式感的东西。 耿大爷胃口好,他呼噜呼噜把面条吃光,然后站起身来说:“丫头,能帮大爷看会儿门吗?我还得去食堂刷锅洗碗、打扫卫生。” 沈喻霍地站了起来:“可是,耿大爷,这里不是……” 耿大爷叹了口气,用手捶着后背,摇摇头说:“你是说,这里是‘一号’对吧?现在还有什么他妈‘一号’啊。早就没人在意咯,早没人管咯——人都走光了,谁还在意这些?你不在,我也是吃完饭一抹嘴就去干活,我不是孙猴子,没分身毫毛,一个人怎么可能既看大门,又打扫卫生呀。” 耿大爷暮气沉沉地摇着头,他佝偻着腰走出岗亭,然后拐过一条林荫道,朝食堂的方向走去。 瘦小的沈喻独自一人坐在岗亭里,电风扇在桌子上呼呼转着,天地之间仿佛只充斥着单调枯燥的蝉鸣声。 这时,她无意中发现桌子上有张已经发旧的卡片,卡片上还粘着一张泛黄的即时贴,上面用圆珠笔写着“车间门”三个字。 门卡?这难道就是打开“一号”车间的门卡? 沈喻记得父亲有张同样的卡片,他还是工厂里第一批为数不多获颁门卡的专家之一。 ——爸爸每天吃过午饭都要到休息间小憩一会儿,再说即使他醒后,很大可能也不会立刻就来实验室——她假期来的这段时间里,爸爸和他的两个助手看起来都挺清闲的。 想到这里,沈喻从桌子上拿起那张门卡。她做事一向小心,拿卡之前还特意看了一下,记住了卡摆放的角度和位置。 ——耿大爷老眼昏花了,他应该不会发现吧? 沈喻溜出岗亭,走进院子,走到那个巨大的车间前面。车间的两扇铁门紧紧关着,铁门的旁边还有一道小小的侧门,门上还有个凸出来的电子锁。 她把门卡靠近电子锁,门口传来“滴滴”的声音,随后只听见侧门缝隙处传来哗啦一声,那感觉活像人松了一口气似的。 沈喻迟疑了一下,但她还是伸手推开了面前的门。 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个巨大而拥挤的空间。无数台大大小小的机器仍然在运转着,许多绿色或者蓝色的屏幕在闪闪发亮,屏幕上一行行字母和数字在不停滚动着。 车间里传来机器低沉的轰鸣声,那声音好像巨兽们沉睡时的鼾声。 沈喻小心地在这些大大小小的机器中穿梭着。她发现车间深处还有一间被砖墙隔出来的小屋,屋门紧锁着,连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 ——这估计就是爸爸办公的地方吧? 她没有试着推门,更没有想过进去——家里的书房就是一摞摞的书籍和笔记,她不用看也大概能猜出父亲是怎样一个办公状态。 她继续朝车间的深处走去,走着走着,她遇到两台一米多高、上面遍布按钮的方方正正的白色仪器。绕过这两台仪器后,她看到了一件和整个车间格格不入的东西。 那是一扇巨大的“孔雀竹石图”的屏风,这幅画大概三米多长、两米半高,更为奇怪的是,屏风的金属支架离地颇远,它把那幅巨画高高地“挑”在了半空中。从画的底部到地面有一米多的距离,八岁的沈喻甚至不用低头就能从容穿过。 一边是隆隆作响的现代化机器,一边是古香古色的传统屏风——无论怎么看都有一种违和感。 沈喻端详着这块巨大的屏风,就在这时,屏风前面的两台白色仪器忽然传来“滴滴滴”的声音。她吃了一惊,赶紧弯腰钻过屏风。 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屏风的后面就是车间的尽头,而且那里还开着一扇小小的门,从缝隙透进来的光可以判断门没有上锁,只是虚掩在那里而已。 白色仪器的鸣叫声此时变得越来越大,而且最可怕的是,那扇巨大的屏风忽然在支架上慢慢旋转起来! 沈谕小时候虽然比同龄人冷静,但仍然被吓得惶惶不知所措,她下意识地一把推开前面虚掩的门,踉踉跄跄冲了出去。 第六十章 一号禁区(2) 沈喻没有想到的是,车间后门外面是一片被斧凿辟出来的山体凹陷。 在那里,她看到了那个巨大球形铁笼。 她砰地关上小门,里面的机器声顿时消减许多。她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害怕——她从小就是个冷静的孩子,本来这种情况下她不应该害怕的。 或许是因为那个屏风太违和、太诡异了吧。 不过,跟眼前的这个铁球笼相比,那个屏风反而显得不算什么了。 沈喻走到铁笼前面,发现笼子上面罩着一层细密的铜网。她透过网眼往里面窥视着,发现里面空空荡荡,只是中间悬着一个尼龙网兜,就像大人们拴在树上的睡床一样。 这个铁笼是干嘛的?难道是用来关押什么怪物的吗? 可是,笼子里面那么干净,又不像有怪物生活的样子,而且什么怪物能有那么大? 她没敢钻进铁笼去查看究竟,小孩子对笼子样的东西有种天然的恐惧。 她绕过笼子,朝山谷里面走去。 两座山峰矗立在她面前,因为已经被开凿过,所以两侧的石壁耸如刀削,也阻挡了人们的水平视线。沈喻不禁抬头向山上望去—— 尽管离得远,但她还是看到了比屏风、球笼更为惊悚的事。 在那块白色的巨石上,她看到了那只怪物。 那是一只同时长着鸟头、鱼嘴、鹿角、虎爪的怪物,它下巴上有长长的鬃鬣,身上长着褐色的麟片,还有一条长长的粗笨尾巴。 怪物的脖颈处被两根长长的绳索拴住,在它的身后,有一条漆黑的高大楼船。 怪物拉着黑船停在白石上面,它不时跺着脚,做出仰天长啸的样子。但奇怪的是,山谷里并没有怪物呼啸的声音。 沈喻使劲揉揉自己的眼睛,正午阳光刺目,她以为自己是看花了眼。 但是怪物和黑船还在那里,这既不是眼花,也不是梦境。 世界上没有这么真实的梦境。 就在沈喻还望着怪物和黑船发呆时,那怪物忽然把头转了过来。虽然距离不近,但沈喻感觉到它发现了自己! 她想逃,她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她想躲开山上那只狰狞的怪物,她想逃回车间,逃出院子,逃到自己家里,逃到被窝里蒙住头不闻不见。 但她的两条腿已经不听使唤了,她所做的只是倒退几步,将后背靠在那个球形铁笼上面。 她忽然想到铁笼上还有一个门,她或许能躲到里面! 就在她冒出这个想法时,山顶上那只怪物突然张开血盆大口,发出无声的长啸,它猛地腾跃而起,拉着背后的黑船,朝着山谷直冲过来! 已经来不及了,沈喻心里朝自己疯狂喊着:快跑!快跑! 她跌跌撞撞向铁笼的入口处跑去,好在大白石到山谷下还有一段距离,在怪物拉着黑船临近谷崖时,她一头钻进了铁笼里面! 沈喻并没有关上笼门,她已经从刚才的惊慌中慢慢冷静了下来。 怪物体型庞大,它是无法钻到笼子里来的。 就算它想吃掉自己,依照它的体型直接破笼而入就好了,根本也不用费劲钻什么笼子。 有时候,弱小者面对超乎自己千百倍的巨大力量时,所做的只能是逃避,或者祈祷。 螳臂当车,更多的只是表明态度罢了,对事情的结果似乎并没什么影响。 所以,当想通这些的时候,沈喻忽然莫名其妙地冷静了下来。 她站在笼子里,透过细密的铜网往外望去。 那怪物已经冲到了谷崖边上,它的下方便是人工开凿出来的、有大概二十多米高的陡峭石壁。 可是怪物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样子,它的后腿使劲往后一蹬,直接跃下山崖! 沈喻差点闭上眼睛,她本以为怪物会带着黑船一起坠入山谷,摔个粉碎。但没想到是,那只怪物反而拉着黑船朝空中飞去。 她在铁笼里惊讶地仰望着天空,她看到怪物和黑船从自己的头顶掠过,朝更高更远的云端飞去。 黑船上面似乎还闪过一抹红色,它在湛蓝的天空映衬下显得极为醒目。 天上一朵白云飘过,怪物越来越远,成为碧空中一个黑色小厾儿,最后如同一粒像素似的消失在蔚蓝色的画板上。 沈喻依稀看到仿佛有亮晶晶的东西从天空上飘飞下来,那东西闪闪的,透透的,活像冰的碎片,它晃晃悠悠地朝着球笼的门飘过去。 她诧异地跑到笼门那里,伸出小小的双手,左晃右晃地接住了从空中飘下来的亮片。 亮片果然冰凉冰凉的,沈喻把它倒在左手掌心,然后腾出右手,想拈起来看看。可是,当她的指尖刚刚接触到亮片的时候,它却倏地一下子彻底融化了。 转瞬之间,亮片就在她掌心变成了一汪透明的水。也不知道是不是有风吹过,那汪清水中央蓦然泛起一阵微小的涟漪。 等沈喻再定睛看时,它已经完全没有了形状,如同空气般彻底消失在她的掌心里。 沈喻惊讶地翻覆着手掌,她还跪下去,在笼门周围寻找着,想看看那个亮片是不是掉落到了笼子里。 但就在这时,她忽然觉得脑袋里一片眩晕,整个世界都在眼前旋转了起来。 她想扶住旁边的笼网,但手还没来得及触及到周围,她已经眼前一黑,然后一个跟头栽倒在这个球形铁笼里面。 她沉沉地闭上双眼,只觉得这个球笼像气球似的,带着自己摇摇晃晃朝空中飞去。 沈喻做了一个梦,她忘记了梦的大部分情景,只记得自己坐在球笼里,漂在黑蓝色的大海上。大海的尽头是连绵不绝的山脉,远远望去,那些山顶上尽是皑皑的白雪。 黑水海上忽然传来“隆隆”的声音,她回过头去,只见远处海水涌动,一股如山般的巨浪朝球笼滚滚而来,然后狠狠地拍在铁笼上面…… 沈喻从噩梦中猛然惊醒,她直愣愣坐了起来——巨浪似乎还在拍打着球笼。她揉揉眼睛,发现那并不是巨浪,而是父亲带着两个年轻人站在球笼外面,他们边拍边喊。 “醒醒!醒醒!” 她看到父亲满脸怒火地站在笼门那里。 第六十一章 千钧一发 “爸爸!”她害怕被责备,她吓得想哭,但是不知为什么没哭出声来,因为就在电石火光之间,一个念头突然就闪过她的脑海—— 父亲虽然生气,但他显然更担心自己。他脸上的怒容,只是装给两个同事看的。 她很诧异,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判断,但她很快就明白了—— 父亲身边的两个年轻人,一个凶恶地拍打着笼壁,但细细来看,他的身体正在颤抖着,一副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 而另一个年轻人,他没有同事那么急躁,他正半眯着眼睛看向沈喻,眼神里露出的尽是凶光—— 他大概在想怎么处理这件事,怎么对付自己! 但父亲的表现却很不一样,他双手紧紧抓住笼门两侧,看似激动,但实际是为了卡住位置。 他没有直接钻进笼子,他虽然怒容满面,但并没有跟第一个人那样大嚷大叫,他大概是怕吓着女儿,更怕别人贸然冲进笼子伤着她。 还有,他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忧惧的情绪,而不是暴躁和愤怒。 以上这些东西,其实都是她后来分析得出来的。但在最早的那一瞬间,她的头脑中却直接冒出了最终的判断——她是根据最终判断,然后反向推导出上述逻辑的。 后来,她把这种越过假象直接看透本质的直觉能力叫做“逻辑奇点”。 世界上的万物,都有最本质的核心。 世界上的万事,也都是最终的结果。 但是万事万物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还有加诸于自身的种种敷衍,种种遮蔽,种种假象,种种陷阱。然而她不知道为什么,已经能一眼穿透笼罩在事物之上的迷雾,看到最核心、最终极的东西了。 …… 沈喻被父亲带出球笼,带出车间,带出“一号禁区”,带到一个门户森严的办公室里。 她被父亲一把推进一间小屋子,然后他重重关上屋门。 小屋里有把沉重的木椅,沈喻浑身无力地走过去坐在椅子上,她看看墙上的挂钟,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半钟。她大概在铁笼里昏睡了半个小时的样子。 隔着屋门,她依稀能听见父亲在外面和两个年轻人激烈地讨论着。 父亲的声音低沉而浑厚,至于另外两个年轻人的声音,一个嗓门很高但经常跑调,听起来还是比较紧张,他应该就是拍打铁笼的那个人。 另一个眼露凶光的人说话慢条斯理,但嗓音有些嘶哑。 屋门很厚,沈喻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她本来想走下木椅,靠近门口听个究竟,但她早就没有了力气。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小屋的屋门忽然被拉开,她看到耿大爷站在门口。 “丫头,你出来下。” 沈喻走出屋子,她发现父亲跟那两个人还站在外面。 耿大爷拍拍她的头,然后蹲下去,和眉善目地问:“丫头,你进去之后,看到什么了吗?” 沈喻愣了一下,她钻进车间后确实看到了许多怪异的东西——格格不入的屏风、隆隆作响的机器、奇奇怪怪的铁笼,离奇的怪物和黑船,还有从天而降的晶片…… 但她的脑海中仿佛又闪过一道光,她似乎明白了耿大爷话里的意思——不能说,什么都不能说,就算私下里也不要对父亲说。 看那两个年轻人的样子,他们并不像是父亲的助手,他们更像来监视父亲的。 如果说出的东西越多,那对父亲、对自己,甚至对玩忽职守的耿大爷都没什么好处!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就是困了,想找个地方睡午觉。” “看见没?”耿大爷站起来,转过身对其他人说道,“一个小孩子,脑子里能记住多少东西。” 沈喻听见父亲也长吁了一口气。 “那也保不齐她后面又想起什么来啊,”声音嘶哑的年轻人说,“老耿,别忘了,四零七厂早就卖给我们了,不是原来的国营四零七厂了——要传出什么闲话、什么流言,我还真没办法跟老板交待。” “行吧。”耿大爷挥挥手说,“你愿意怎么着,就怎么着办。不过,如果你们老板知道了,那你俩也有疏忽的罪过——再说,里面不就是一个破车间吗?能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老子在四零七厂干了一辈子,要真能研究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东西,这厂子能倒闭,能关门?!” 那个习惯性慌张的年轻人也抻抻另一个的衣袖。 “吕大哥,就一个小孩贪玩,要不算了。真要传出去,咱俩估计连饭碗都保不住了……” “就是!”耿大爷不忘加上一把柴火,“不是说过几天就把机器、设备都搬走吗?到时候搬了家,哪里还能找得见人?还有什么传言,谁还认识谁啊!” 声音嘶哑的人没有说话,他径直走到沈喻面前,然后也蹲了下去,看着她的双眼问:“小姑娘,你最喜欢什么玩具呀?” 沈喻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她喜欢读书,喜欢推演,但她头脑中却快速闪过一个念头—— “我喜欢……喜欢小浣熊干脆面里的水浒卡……”她喃喃地说。 “哈哈,这样,咱俩玩个游戏好不好?”那个人笑嘻嘻地说。 “小吕,你不要吓唬小孩啊。”耿大爷走过来对他说。 那个人抬起头,对耿大爷说:“老耿,看你说的,我怎么吓唬了,我就是安抚下孩子嘛。” “老耿。”沈喻看到父亲也叫住了耿大爷,并朝他摆摆手。那意思似乎在说:你别管这事儿了。 但她却立刻读懂了父亲的意思,他摆手表面上是冲着耿大爷,其实是朝向她的。 可是,父亲究竟想说什么?他是想让自己不要跟那个人玩游戏吗? “怎么样?小姑娘,这个游戏很简单的,你能得到很多包小浣熊干脆面。” 沈喻看看耿大爷,又看看父亲,两个人虽然不动声色,但眼神里却流露出紧张的情绪。 “哈哈哈,丫头,原来就是包方便面啊,大爷等会儿给你买几包!”耿大爷终于忍不住了,他装作举重若轻地说道。 就在这时,沈喻看到那个人的脸色唰地一变,他转过脸,用凶狠极恶的目光狠狠看了耿大爷一眼。 他随即回过头来。面对沈喻,他又恢复了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 “怎么样?跟我玩游戏,不是几包,而是几十包干脆面哦?最简单的游戏,你肯定能赢的。”他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沈喻说。 “嗯……”沈喻怯生生地点着头说。 第六十二章 默契 父亲和耿大爷更加紧张起来,尤其是父亲,沈喻瞥见他的腿有些打颤。 这么多年,她其实跟父亲交流的机会并不多。 在沈喻眼里,父亲是个跟母亲截然不同的工作狂。 母亲总是一副风风火火的样子,当时在厂里当业务经理时就雷厉风行,遇到事情都是一点就着,总嗷嗷叫着就直接冲了上去。 父亲则很少说话,他不喝酒、不抽烟,作息十分规律。厂里每天八点上班,但食堂却五点钟开门,最早的一拨人大多都是下夜班的职工。 而父亲总是四点半起床,洗漱之后便拎包出门。 “老沈真是厉害,每天早上我总能隔着玻璃看到他。他不紧不慢走过来,走到食堂门口的时间正好是五点整!”食堂的大师傅曾经跟人赞叹说。 回家也是,他每天都是在食堂夜宵结束前一刻钟赶到那里,然后吃完饭擦擦嘴,等走出食堂门口的时候,不偏不正就是关门的时间。 他总是这么一丝不苟地上班、回家,因为起得早回来得晚,沈喻见到他的时间其实并不多。 即使周末,他大多时间也继续去实验室,或者把自己关在书房里,要么看书,要么写写算算。 他寡言少语,专注踏实,似乎最适合自己从事的工作。 但同样糟糕的是,他孜孜于工作的时候,也无意中忽略了自己的家庭。 一个咋咋呼呼但心不在焉的母亲,一个专注研究却沉默钝感的父亲,还有一个麻木不仁有交流障碍的小姨,这就是沈喻童年面对的全部。 可是,就在那时那刻,她看到了父亲的另一面。 他在害怕,尽管他还能克制住恐惧,但他已经害怕了。 他害怕什么呢?是害怕女儿受到伤害吗? 难道自己面前这个笑嘻嘻的年轻男人真的特别危险吗? 沈喻看看父亲,又看看耿大爷,跟父亲还能强装镇定不同,耿大爷已经有点慌了。 “丫头,你别怕……”他的声音里带着颤抖。 那个年轻男人又回头狠狠看了耿大爷一眼,耿大爷不情愿地闭上了嘴巴。 “叔叔——真的会给我小浣熊吗?”沈喻问他。 “肯定的——这个游戏就是,你只要说出一件进去后看到的东西,我就给你买一包干脆面。” “我……其实不喜欢吃干脆面,我就是想收集里头的水浒卡。”沈喻嗫嚅地说。 “没问题,不吃可以扔了,留下水浒卡也行。”那个人说。 “真的吗?”沈喻激动地问,“那我想想!” 整个屋子顿时静了下来,她感觉到大家都因为不同原因屏住了呼吸。 “我看到了机器,跟厂房里一样的好多机器。”沈喻说。 “还有呢?哪台机器你印象最深?说详细点儿,一台机器,一袋小浣熊。”男人继续诱导着。 “就是好多机器嘛,铁疙瘩一样的东西。”沈喻不高兴地撅起嘴巴,“叔叔,机器都长得一个样子,难道我记不起来哪台机器什么样就不给我买吗?” “给给给!还有呢?” “还有门——门也算一样东西吧?还有山,山上有石头,有树,山底下还有那个养鸽子的大笼子,我困了,就爬进去睡了一觉。叔叔,这都几样东西了,哦对了,山上有好多棵树,是不是一棵树算一样东西啊?” “算了算了!”沈喻看到那个人不耐烦地站起来,他粗暴地打断她的话。 “叔叔,不行,我还记得呢,天上还有云彩!地上还有电线杆子!这都算东西吧!好多包小浣熊了!” 那个人急匆匆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塞给耿大爷。 “老耿,你替我去买干脆面,别叫这孩子说了!——小汪,咱们走!老沈,你也该去上班了!” “叔叔,你别走,我还记得东西!还有呢!”沈喻追着他喊,但那个人早就一路小跑离开了屋子,他还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 耿大爷看看父亲,两人长出一口气。 “那俩神经病,真是少见多怪——孩子就是孩子,孩子能记住什么?”耿大爷笑着说,“不过老沈,‘一号’里头到底在搞什么啊,怎么突然就神神叨叨的,这么戒备森严?” “老耿,这事儿保密,不能说。但你放心,反正不是什么伤天害理、胡作非为的事儿。”父亲少见地解释了两句,他伸出手,拍拍沈喻的脑袋瓜儿,朝她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 “你回家去,别乱跑了。” “嗯。”沈喻点点头说。从眼神里可以看出,父亲其实猜透了她的计谋,但他并没有说出来。 她其实根本不吃干脆面,对水浒卡也没有兴趣。她只是无意中听许多同学议论过小浣熊、水浒卡的事情。 她其实已经看透了那个男人的伎俩,如果自己真说出所见所闻,那说不定将会给自己、父亲和耿大爷三个人带来灾难。 所以,她选择装成一个迷迷糊糊但是“利欲熏心”的小孩子,欲擒故纵,让那个男人彻底放心,那个男人果真放弃了询问,但这一切却都被父亲看穿了。 “得嘞,丫头片子,大爷开三轮带你去外头商店买小浣熊,顺便给你买雪人冰棍吃!”耿大爷好像放下心来,他开心地拉着沈喻往外走。 沈喻本来想直接对耿大爷说出实情,自己其实不喜欢干脆面,也不收集水浒卡。不过正在往外面走的父亲却回过头来,他叮嘱了一句。 “做事要有始有终,你既然收集那个卡,就一定要收集全套,记住没?” “记住了。”沈喻继续点头称是。 集卡要集全套,演戏也要演全套——这应该才是父亲想告诉她的东西。 耿大爷带她出了工厂,在旁边小商品买了几十包小浣熊。沈喻装作欢欢喜喜的样子拎着塑料袋,等回到工厂,她佯装开心地将袋子一一拆开,把里面的水浒人物卡捡出来,每当发现一个新人物时,她都发出一阵惊喜的欢呼声。 那天晚上食堂开饭时,耿大爷做的主食就是西红柿打卤方便面…… 两个年轻男人看沈喻坐在一边,爱不释手地摩挲着一张张卡片。 “傻妞。”那个胆子小的年轻人说。 “叔叔,叔叔,咱们还能继续玩游戏吗?”沈喻跑过来,“你们看,好多卡都重复了!柴荣有五张、戴宗有三张,还有邓飞、朱武、吕方,都是两张……” “去去去!找你爸去!”两个男人端着面碗、皱着眉头纷纷躲开。 父亲看一眼沈喻,也装作无可奈何地叹着气。但就在这时,两人的目光无意中碰在了一起,父女两人彼此的脸上都闪过了一丝转瞬即逝的笑意。 沈喻觉得特别开心,因为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觉得与父亲两人心有灵犀。 但她并没有想到,这也将是父女两人最后一次感受到彼此的默契。 第六十三章 猜测与疑问 至于后来沈喻的父亲发生了什么事,她并没有再说,我也没有再问。 这其实也算我跟她六年来形成的某种默契,她总是欲言又止,说话也是似是而非,今天已经是她说话最多的一天了。 她说话说一半的毛病,经常被人诟病为冷傲、孤僻、不合群,但我明白,她大多时候并不是有意为之。 首先,她并不是一个喜欢对人敞开心扉的人,她不健谈,更不擅长社交。今天听到她父亲的一些事情,我感觉她的性格其实跟她父亲颇为相似。 再者,她头脑过于清晰,思考过于迅速,加上之前有“逻辑奇点”的“超能力”,所以当别人还在苦苦思索a阶段的成因时,她早就一下子跳到了f阶段。 一个高等级大神,是无法向低级别玩家说清解释某一关是如何通过的,因为他们基础不同,所用的方式方法也有差异。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解释还会浪费大神的时间——他宁愿直接把你carry到下一关,也懒得花费这些时间向你解释。 对于聪明的人来说,时间成本很重要。有时候一个人认为毫无用处、可以随意打发的时间,或许就是另一个人最珍视的宝藏。 所以,这么多年来,我早就摸清了她的脉搏。 她想对我说的话,我就听着;她不想对我说的事,我便不问。 她跟我打听的事,我有问必答;而我想了解的事,也会问她,但如果她不回答,那我也不会追问。 这大概也是她没有什么朋友,却独独与我相处这么久的关键原因吧。 我俩开车下山,总算赶上了最后一班回魏阳的高铁。她今天讲了这么多话,大概已经疲惫了,刚上了火车她便又靠在座位上闭眼睡去。 我从背包里掏出笔记本电脑,我最近忽然有了写东西的想法。 是的,我脑袋里仿佛监控录像的硬盘似的,装满了所有见过、听过的事情,甚至连事件发生场景里的一草一木,人物的一举一动都记得清清楚楚,纤毫不漏。 但沈喻的遭遇提醒了我——如果这种“录像机记忆”是黑船带来的超能力,那么会不会某年某月某日,我也会像沈喻一样失去这种能力呢? 要是那样的话,我的经历,我和她相处的所有时光、所有故事,会不会被我慢慢遗忘,会不会随着岁月流逝被新的记忆一层层覆盖,最后只成为脑海中一些短短的片段和模糊的影像呢? 可是,跟她相处的每个小细节,每个小举动,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我都不想忘记。 所以我想,我要试着开始记录一些东西,尤其是把这段时间的经历一一记述下来。人脑有寿命,但文字却是相对永恒的东西,将来即使有什么闪失,我也能够凭借这些敲下来的文字来追溯这些喜怒哀乐,来回忆这些悲欢离合。 我正在感慨万千地码字,沈喻忽然张开了眼睛。 “你在干什么?”她歪着头看我。 “写……写稿子。”我赶紧把笔记本电脑合上,支支吾吾搪塞道。 我忽然想到自己的那个堂兄言桄,他的侦探小说不知道写得怎么样了,最近自己实在是筋疲力尽,不然一定好好关注下他的网文,顺便给他匡正一下思维——不要歪歪过度,不要把所有事情都牵连附会到沈喻身上。否则万一真被她发现了,那后果…… “我刚才忽然想到一件事。”沈喻说——原来她一直没有睡着,只是假寐而已。 “啊?” “你看到黑船的时候,是几岁来着?” “十一岁。” “也是在夏天?”她又问。 “对啊,暑假,怎么了?”我问。 “你还记得是哪一天吗?” “这个……”我使劲回忆着,但确实想不起来了。 我虽然记忆力好,但也是只记住看到和听到的东西。孩子到了暑假每天都玩个不停,谁还在意时间呢,大概能记住的只有放假和开学的那两天吧。 “那你记得是几月份吗?七月,还是八月?”她有些迫不及待地问道。 “八月,八月初。”我想起来一件事,邻居家是军烈属,去潴龙河的前几天,镇干部还因为八一建军节到他们家慰问来着——送了一桶豆油,还有一张领袖画像。 “你比我大几岁?”沈喻的思维又在跳跃。 “两岁。” “所以,你十一岁的时候,我正好九岁。你是在八月初看到黑船,而我……” 我猛地坐直:“你是说,咱们可能在同一天目睹了黑船?” 沈喻点点头:“我当年回家,特地翻了日历,那天是八月五号。” 我心里哆嗦了一下,如此说来,真的有可能是同一天。 “你说那几天宝塔村连着遇上大雨,对吧?我们可以托林瑛查一下那些天的天气,再判断一下是不是同一天。” “很有可能,而且,我看到黑船的时候是在下午,你那边也是——有没有可能我们看到的是同一条船,它先在玄武山,后又去了潴龙河,或者是相反的次序?”我说。 “对啊,对啊!”沈喻有点自责地说,“这么多年,我怎么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呢?对别的事情,我总是看得清清楚楚,但每次一想到黑船,就立刻模糊起来,一点儿能想透彻的信心都没有。” 她的话倒是提醒了我,我也想起来一件事。 “你还记得,我是录像机记忆吗?”我说,“任何事情只要让我遇到,所有细节我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没错。” “但有一件事,我想尽办法也记不清楚。那就是当时黑船上红衣女人的真实面容。 “直到现在,只要我闭上眼睛,她红衣飘动的样子都栩栩如生,就连她衣裙的褶皱、甚至红纱上的花纹都能瞬间出现在眼前。但唯独她的脸,似乎永远罩在一团灰蒙蒙的雾里。” “就跟录像里打上了一层马赛克似的?” “对。”我说,“不过,每当回忆起来,我却总有一种感觉,就是这个女人,我曾经十分熟悉。” “曾经?但是你那时候才十一岁,难道之前见过身形相似的女人吗?” “不,”我摇摇头说,“在我的印象里,上初中前我似乎从来没有离开过宝塔村,也根本没见过那么风采卓绝的女人。 “当然,被我爸妈抱在怀里的时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那个时候小,更不可能有什么女人的记忆了。” 第六十四章 迷雾重重 讨论完黑船事件的问题后,沈喻似乎真的疲乏了。 她头靠在车窗前轻轻睡着,鼻翼一翕一动的样子煞是可爱。我脱下自己的外套,小心地给她披上。 身后座位上,一个爸爸还在叮咛自己的女儿。 “记住了吧,别的水果都可以吃,就是不能吃葡萄。” “爸爸,为什么啊?” “葡萄里头有葡萄糖,吃多了会得糖尿病的!”那个父亲严肃地说。 我差点儿没笑出声来,这是什么奇怪的知识和逻辑啊…… 可是,虽然那位父亲的想法有点儿二,但他对女儿的爱却是真的。不知道沈喻的父亲是不是也是如此,从她对黑船的回忆中,我能感受到她对父亲感情的变化,在面对两个年轻男人威胁时,她感受到了父亲的担忧和焦虑。 那两个人来自什么机构?为什么沈父和耿大爷那么害怕他们?他们为什么对沈喻的误入那么担心?他们究竟在担心什么? “一号禁区”里面究竟在进行着什么实验?那个奇怪的屏风,还有球形的铁笼都是做什么用的? 为什么山谷坡的白石头上面会停着那艘黑船?彼黑船和此黑船之间有着什么联系? 这一切都如堕五里雾中,还需要我们一步步驱散迷雾,寻找谜底。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对此并没有十足的自信。 不过,还是先把这些放放吧,这些天连着折腾,我也有些累了。 我也侧身靠在座椅上,望着沈喻清柔的脸渐渐睡去。 大概也就睡了十来分钟,列车就进站了。我叫醒沈喻,同她一前一后走出车站。 我和沈喻不约而同地抬起手腕看看时间,虽然两个人都没说话,但其实我们心里明白,她很可能就快要回去“休息”了。 “今天不知道怎么,平时晚上根本就没有食欲,但这会儿觉得有点儿饿了。”她皱着眉头说。 “是不是东跑西颠,折腾一天太累了?”我问她道。 “肯定不是这个原因。”她十分不高兴地说,“感觉是那个女人把我的胃给撑大了!” 我差点儿笑出声来,她说得其实蛮有道理的。 “是觉得很饿吗?要不——咱们去吃点儿东西,垫垫肚子,现在还来得及……” “拉倒吧你!我现在吃东西,不是给那个混账预热嘛!我俩肯定是凌晨‘换班’,对吧?” 这个其实我也说不好,因为两人轮替的状态才持续没几天,谁也摸不清规律来。 “可能吧。”我只能含糊其辞地说。 “那女人出来之后,你一定要管住她的嘴,让她少吃甚至别吃!”沈喻有点抓狂地说,“还有,叫她离酒远点儿!” “这……” “这什么这!这是你的任务!”她好像真的怒了。 “好好好!不过——你知道的,那个家伙简直欲望爆棚,不是贪吃,就是好色,如果不让她吃吃喝喝的话,那她就……” “闭嘴!”她怒目圆睁地看着我,然后又说,“既不许多吃!也不许耽色!如果让我明天——不,后天我要是发现有什么不对,那就唯你是问!” “行行行,反正你就是authority,你说什么都对,‘既要矛也要盾’的命令我也见多了……” “你还不服是不是?” “服服服!——那咱们现在去哪儿?”我带她走到停车场,拉开车门问。 “明知故问!”沈喻直接钻到副驾驶位置上,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回家!” “哪个……家?” “你非让我说出来是吧!”她满脸通红地狠狠剜我一眼。 “得嘞。”我笑了笑发动车子,朝我家的方向开去。 可惜刚离开火车站没多远,沈喻的手机就嗡嗡响了起来。 “喂!沈老师!”她手机话筒声音洪亮,一听就是林瑛打过来的,“您现在有时间吗?” “没有!” “哟,是那小子得罪您了吧!您是不是还跟他同居呢?”林瑛这个王八蛋,明知沈喻忌讳这个,还给我火上浇油。 “你跟他同居去吧!”沈喻啪一声挂断电话。 我使劲憋着笑,都快要憋出内伤来了。没想到乐极生悲,沈喻看到了,直接拿着手机朝我脑袋狠狠凿了一下。 “你们俩果然是中学同学,真是一丘之貉!你说她好歹也算个官僚,怎么说起大事小事来都这么不着调呢!” 我被砸得哎哟一声,沈喻这个人不太会开玩笑,下手也没个准儿,刚才那一下还打得挺疼的。 不过,她其实并不了解林瑛。 林瑛确实长着一张娃娃脸,但她中学时候,却是我们班上打扮最老气的人,就连夏天都裹得严严实实,连胳膊都不露出来。 而且她不光衣着老气,举动也四平八稳,说话有时候都显得老气横秋。 听说她父母是另一所中学的老师,平时家教森严,林瑛从小就是严格按照《弟子规》培养起来的孩子。 她上学的时候,父母最怕她早恋,所以从小学起就严防死守,总是找到学校提要求,坚决不让她跟男生同桌。 到高中之后,不知道是她父母年老体衰力有不逮,还是在市里面找不到熟人走关系,反正她就被稀里糊涂地跟我分到了一桌。 据她当时说,跟我同桌那天,她脑子里一直嗡嗡直响,因为当时在她眼里,男生简直就跟洪水猛兽似的。 “你可不知道,那天吓得我直哆嗦,画三八线都没画直!”后来高三毕业聚会的时候,她坐在我身边说。 “不至于吧,同个桌而已,又不是同房。”我说。 “我看你是不想在高郭混了!”她拧着我耳朵骂道。 沈喻平时不注意,其实林瑛在警队里权威大得很,她做事有板有眼,原则性强,不苟言笑,上到局长领导,下到下属晚辈,见了她都相当尊重。 我也见过她身穿警服做动员的样子,英姿飒爽,绝对让你忘了她长着一张娃娃脸。 但平时的日子里,她总喜欢穿着便服,而且喜欢挑选可爱的衣服,打扮得更像个学生。至于原因,大概是每个人长大自立后,总是不自觉地想去弥补小时候的缺憾吧。 然而,让人奇怪的是,林瑛却时常喜欢跟沈喻开玩笑。 第六十五章 监控(1) 用林瑛的话就是,她自己一辈子都无法跟人逗趣,“唯独沈老师,看见她就想调侃两句”。 我大概能明白她的感受,因为沈喻是个比她更不知道如何开玩笑的人,所以林瑛面对沈喻,在有趣方面更胜一筹吧。 不过,调侃归调侃,林瑛绝不会耽误正事。 这次应该也是,她逗完沈喻,肯定下一个电话就会打给我。 想到这里,我故意放慢车速——回家和去警局是两个方向,万一真有了事,我才好尽快赶过去。 果不其然,我刚轻轻点着刹车减速,林瑛的电话就追过来了。 “别接她电话。”沈喻故意气呼呼地说。但我知道,她只是说说而已。 “谁电话,我不知道啊,没准是快递呢。”我装作专心开车,伸手按下蓝牙耳机的按键。 “喂喂……”里面果真传来林瑛的声音,听音调她还在得意,看样子应该也不是什么多着急的事儿。 我使劲咳嗽一声,然后又轻轻咳嗽两声,这是我和林瑛早先曾经约定的暗号,那意思就是说:沈喻在我身边,她情绪不好。 “你替我劝劝她,要有空就来警局一趟,我们发现了杜万芊移尸的重大线索。”林瑛开始跟我说正事。 “你得罪的人,为什么让我劝?” “你这家伙,得寸进尺是吧,赶紧过来,我们发现了偷窃杜万芊尸体的嫌疑人了,是一个奇怪的家伙。” “什么?”我赶紧把方向盘一掰,改朝警局的方向驶去。 “你去哪儿?”沈喻冷冷地问道。 “警局啊,林瑛说,发现那个把杜万芊尸体转移的家伙了。” “我也想过去看个究竟,但是你想过没有,万一咱们在警局耗过零点……”沈喻提醒我道,“你到时候能ho1d住那个女人,不让别人发现我被——被夺舍了吗?” “我……觉得可以试试,她现在还算听我的话。”我犹豫了一下说道。 “你现在出息了啊,都能搞定女人了。”沈喻忿忿地瞅我一眼,“愣着干嘛呢?赶紧走啊,时间又快不够用了!” 我一路踩着油门冲进市局院子,刚停好车,沈喻就从车上跳下来,噔噔噔朝楼上跑去。我也急忙锁上车,边走边给林瑛打电话。 “她上去了,一副怒火没消的样子,你小心点儿。” 我故意放慢脚步,以前每次她们两个人互怼的时候,我总是因为站在旁边被株连,简直就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个成语的真实写照。 所以后来,我也开始学聪明了,她俩对干,我少出现,少掺和,少插嘴,少露面,等俩人心平气和再过来采摘胜利果实,即使摘不到也没什么损失。 我慢悠悠地一步一步爬着楼梯,结果余以清不知什么时候从后面赶了上来。 “哟,言老师,您这是步履蹒跚啊,是开始‘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了吗?” “你才暮年,你才烈士!” “嘿,姓言的,你可别咒我啊,我这工作岗位,还真可能出烈士!”小余满脸不悦的样子,她甩开大长腿,嗖嗖嗖地从楼梯上超过我,直奔上面去了。 我这才觉得自己说错了话,听他们说,警局里面去年还有一个警员在追捕犯人时牺牲了。做警察,尤其是刑警,其实是相当压抑和危险的。 刑警和医生一样,他们的工作便是清除负能量。所以,他们每天面对的几乎都是负能量。刑警们肩负的压力,面对的复杂情况,以及每天目睹的社会丑恶都影响着他们的情绪。 就像很多医生都有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一样,刑警们也面对着这些问题。 但即使这样,每年仍然有成千上万的人加入到刑警的队伍——因为除了危险和压力,这也是一个有挑战、有荣誉感的岗位。 余以清长得长腿九头身,平胸小锁骨,其实活脱脱一个超模坯子,她虽然新入队不久,但已经干得有声有色。我可不想因为自己的一句话就影响她的情绪。 我爬到三层,那里也有一个重案小组临时办公室,不出意外的话,林瑛一般会躲在那里。 不过,今天有点反常,楼道里没有传来女人争吵的声音。 我纳闷地推开办公室的门,却发现三个女人正围坐在一张桌子前商量着什么。 “这个监控摄像头,是一个正闹离婚的男人偷偷装的,他怕老婆娘家人开车过来,偷偷把家里的东西搬走。所以,这个小路口根本没有公开的记录。”林瑛正在解释。 “难道,偷尸体的人早摸清了监控情况吗?” “很有可能,别忘了‘背锅侠’。”沈喻提醒道,“他那天不也是神不知鬼不觉,突然就出现在餐馆后厨了吗?” “看来这些人都有共同特点。”林瑛点点头,脸色沉重地说。 我听不懂她们在讨论什么,只好晕头胀脑地走了过去。 “怎么回事?”我也拉把椅子,坐在桌子前面。 “你看看这个。”林瑛把手里的笔记本电脑推给我,“从一个私人安装的监控中意外发现的画面。” 我拉过笔记本电脑,点开上面的视频。 监控画面像素还挺高,不过角度并不是很广。我看了一眼时间,发现正是杜万芊死亡那天的半夜十一点十九分,也正是她被杀后不久。 画面上只有一条空荡荡的三岔路,还有一根矗立着的电线杆。 “这里是同兴小区的内部道路,同兴小区是一个开放式的老小区,没有保安驻守,人和车辆都可以自由进出。”林瑛解释说,“不过这也是进出附近几个单元的必经之路,偷装监控的那个人选择的角度还蛮好,这一下子所有路过的人和车辆都能记录下来了。” 我点点头,现在才终于明白了刚才他们讨论的话——一个闹离婚的丈夫害怕妻子悄悄搬运财物,所以就弄了这么一个实时监控。 监控还在慢慢前进,不一会儿,一个晚归骑电动车的人从镜头前面闪了过去,车架上驮着一个纸箱似的东西。 “是这个吗?”我按下暂停键,回头问林瑛道。 “不是,这个人我们已经排查了,他只是个送外卖的,恰巧那天下班早,没穿工作服而已。” 我点点头,继续播放,可就在我刚刚点击下三角按钮时,一个穿着黑衣、扛着东西的人突然像跳帧似的,毫无征兆地就凭空出现在了画面里面! 第六十六章 监控(2) “嚯!” 我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因为那个人出现的样子过于诡异,他没有从画面左右两边进来,而是像做过剪辑或者后期处理似的,完完全全地从空而降! 他低着头站在画面里,肩上扛着一个麻袋,从麻袋里藏物的形状来看,里面明显躺着一个人。而且,麻袋靠近肩膀的下方颜色很深,看上去像是鲜血洇染出来的痕迹。 那个人的肩膀一上一下微微颤动着,看样子是耗力过猛,所以停下来休息片刻。 我盯着屏幕,可就在这时,那个人突然微微抬起头看向前方。 我看到了他的脸! 我差点叫出声来! 虽然仅仅一闪,但因为像素清晰,我还是看了个清清楚楚! 那是一张没有血色,而且看不出五官的脸! 我见过这个人,见过他!他就是那天拍打我车窗,冲我狞笑的那个无脸男! 我倒吸一口凉气,但就在电石火光之间,扛着杜万芊尸体的无脸男突然往前一跳—— 他的速度奇快,快得在画面上都形成了一团一闪而过的白影,随着影子以百分之一秒的时间闪过,视频中已经没有了他和尸体的踪迹。 林瑛伸手拿过笔记本电脑,我仍然傻傻坐在那里,犹自心悸良久。 我害怕的并非是视频中的诡异场景,而是另一件屋里的女人们并不知道的事。 他们其实都不知道,就连沈喻也不知道,其实这个无脸男,早就把我盯上了。还有沈喻,他对沈喻应该也不怀好意! 那天他潜伏在路边灌木丛中,拍打我的车窗,但好在后来并没有做什么过激的举动。 不过这是不是也意味着一种警告? 他大概想表达的意思就是——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我时时刻刻就在你们身边,所以,别干扰我,别坏了我的好事。否则,你们根本不知道我会在何时何地发起突然袭击。 古代的时候,相对于排兵列阵、刀兵相接的战斗,其实将军们更担心的还是无法预知的刺客和暗杀。 从古到今,刺客这种东西虽然见不得光,但有时却真的能改变历史的进程。 日本战国时候,甲斐之虎武田信玄集聚力量,挥兵上洛,与织田、德川联军在三方原会战,大败联军,德川家统帅家康吓得狼狈逃回滨松城,甚至一路上吓得屎尿横流都浑然不觉。可就是这样一个令敌人闻风丧胆的武田信玄,却意外在野田城外夜赏笛声时,被德川家的小卒狙击刺死,室町时代最终寿终正寝。 相对于可知的正面对手,那些未知的力量往往更为可怖。 所以,无脸男的出现,对林瑛和余以清来说,只是多了一条线索,而对于我和沈喻来说,则是多了一分威胁。 不过因为车祸后沈喻的身体不可控,我想着不能再让她担忧,而且保护她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所以我一直没告诉沈喻无脸男的事。 但现在看来,必须得想个办法解决这个麻烦——可是,究竟该怎么防备这些防不胜防的威胁呢? 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我脑海中忽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 对啊,与其全天二十四小时提防不知何处袭来的攻击,那何不遍撒罗网,把他从黑暗中挖出来示众呢? 怎么办?要不要我现在就把曾经遭遇过无脸男的事情告诉他们呢? 三个女人看我不说话,都齐齐看向这边。 “言老师是不是被吓到了?”余以清说,“我刚看见那张脸的时候,也吓了一跳。” “不,他要真的被脸吓到,不会是这种表情——你在想什么事儿吧?怎么了?莫非你知道什么情况?”林瑛果然一眼就看透了我的心理活动。 我点点头,刚要张口,想把自己那晚上撞到无脸男的事儿讲出来,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还是不能说啊。 因为这件事关系到沈喻和华鬘状态的切换,如果林瑛继续问,我怎么解释沈喻不知道这件事呢? 难道我跟她讲,沈喻精神分裂,每天零点都会变成另一个人吗? 而且,沈喻也分明不想让我泄露自己的这个秘密。 我于是咽口唾沫,又转而摇摇头说:“我是觉得,这个人除了脸之外,速度也明显不同寻常——太快暂且不说,他究竟是怎么突然入画的呢?我刚才一直看着画面,他既不是从画面左边进来的,也不是从右边进来的。” “关于这个,”林瑛颇为赞许地看着我,似乎对我发现这个细节颇感满意,“我们一帧一帧分析了画面,发现他是从上方突然入画的,因为速度快,而且离着镜头很近,所以镜头好像黑屏了一下,然后就转到了他落地的身影,所以看起来就像跳帧一样。” “什么?!”我大吃一惊。从监控的视角反推,这个摄像头应该挂在比较高的地方,如果无脸男从上方入画——莫非他能飞檐走壁不成? 恐怕不止是飞檐走壁,他还扛着一具死沉死沉的尸体呢! 要是无脸男有这么强的能力的话,那想要主动出击,把他揪出来绳之以法恐怕就更难了。 我愁眉苦脸地苦苦思索着,沈喻似乎已经察觉到了我的异常,她用脚尖在桌子底下轻轻踢了我一脚。 这一脚提醒了我,我赶紧按亮手机看了一眼——不好,现在已经半夜十一点四十多分钟了!再不找借口离开,万一沈喻在警局里面变了身,那后果不堪设想! 我忽地站起来,这动作把林瑛和小余吓了一跳。 “那个,都半夜三更了!我要回家了,就不耽误你们快点下班了。” 余以清咯咯笑出声来:“言老师,今天晚上正好轮到林队和我夜里值班。您就别操心了。” 林瑛倒好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 “哎呀,我俩值班,居然把你俩大半夜叫来,耽误你俩正事儿,罪过罪过!” “正事儿?什么正事儿?”我被她说得一愣。 “哈哈哈,林队说得对,我都忘了言老师和沈老师住一起了。”小余一句话把我说得脸红一阵白一阵。 沈喻的脸色也唰地变了。 “林瑛,你什么意思!刚上来的那会儿,看情况特殊,我还没跟你算账呢!” “好好好,姑奶奶我错了。咱不说这个好吧?主要是刚发现这个视频的情况,我琢磨着沈老师也是夜猫子,所以想请您过来聊聊,看看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这个小区的监控,正在从杜万芊被杀的小区到芦桥湿地的路上,把这条线索把握好,估计对侦查损毁尸体事件大有益处。 “我是真盼着沈老师给我们指点迷津呢,当然,如果您着急回去休息,那咱可以明天再说。” 林瑛讲出这番话我就愣了,因为这对沈喻来说,是个更加两难的抉择…… 第六十七章 刑警 我知道,林瑛并没有恶意。自从沈喻参与警局的案件顾问工作后,为了侦查讨论案件,她经常跟林瑛一起耗到半夜,有时候甚至通宵达旦地工作。 林瑛并不知道沈喻会零点之后变身的事,她自然还想跟以前一样,就刚发现的重要线索跟她讨论出个所以然来。 大家读到这里,可能觉得跟读其他侦探小说一样,那就是警察往往在故事中扮演辅助性的工作,他们的能力总是显得有些薄弱——为什么许多案件,非要等一个侦探来破? 在虚构的小说里面,因为要树立主要人物形象,所以给他们开个挂,罩上些主角光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在真实案件中,却并非如此,警局所做的工作是十分科学、认真、合规和合理的,不光这些,你若拿侦探小说中一些套路给真正的刑警去看,或许只会得到人家一哂而已。 刑警的工作大概分为技术工作和侦查工作两类,所谓技术工作,就包括现场勘察、痕迹检验、法医解剖、生化实验、时空确认甚至现场拍照等等,不要小看技术人员,他们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最直接、最关键的线索。 甚至现场拍照都是一门技术活儿。一具尸体不可能永远摆在现场,现场也不可能永远封锁,所以拍照和录像就是勘察之后复勘的重要依据,拍哪些,不拍哪些,从哪个角度拍,不从哪个角度拍都有讲究。 当然,世界上也有可以全方位开挂的现场拍照师,比如——我这种看一遍现场就会事无巨细全部记住的人。 而侦查工作则包括走访、调查、跟踪、布控、监视、分析、确认等诸多方面。 侦查员十分辛苦,在有限的经费预算下,有时为了破案真的是风餐露宿,除此之外,他们也面临着很多不确定的危险。他们需要勇气,也需要冷静的头脑。 林瑛曾跟我讲过一个案子。 某天清晨,一位晨练的老爷子经过一家便利店门口时,发现下面门缝有一片黑红的颜色。 老爷子早年打过仗,他立刻嗅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于是冷静沉着地报了警。 林瑛他们带人赶到现场,死者就是便利店老板娘,她身上刀伤纵横,但大部分伤痕都或深或浅,致命伤是刺入胸口的一刀,这一刀正好扎进了她的心脏里。 便利店的收银台被撬开,里面的钱全部丢失,此外,死者的手机也被拿走,凶手还掳走了许多方便食品。 经过技术人员的现场勘察和尸检,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而且,凶手有四个人,其中一个人是左撇子。 侦查人员立刻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和现场监控分析,终于发现了这伙人的踪迹,他们是四个十八九岁的社会小青年,整天东游西荡无所事事,警方还发现了他们在城乡结合处租来的住所。 可是,当林瑛他们带队围捕时,发现这伙人前两天已经搬走了。 刑警们一时有些气恼——从这伙人的作案手段来看,他们已经变成了一伙亡命之徒,而且从尸体伤痕可以判断出,四个人之中有个心狠手辣的家伙,他是这群人的头目,他胁迫一些小弟也“参与”杀人,从而让他们走上不归路,好为自己所用。 那些浅浅的、弯曲的伤痕,就是那些小弟在心惊胆战之下被迫的刺杀,而那一击致命、深入心脏的伤口,则应该是那个头目最后的补刀。 从作案手段可以判断,这群人的目的就是财物,从便利店没抢到多少钱,如果不尽快抓捕,他们很可能再会犯下新的罪案。 围捕失败,林瑛也有些失望。但她却不能表现出来,她回到警局,继续把侦查员都派出去走访调查。因为加班过了食堂午饭时间,她决定带小余去警局门口的快餐店吃点儿东西。 警局就在姜邑区的闹市附近,道路狭窄,车流和人流很大。两个人在二楼快餐店点了两个套餐,都味如嚼蜡地吃着。 但就在这时,林瑛忽然在楼下的人群中发现了那伙人的踪影。 没错,就是同一伙人,这些人的相貌早就刻在她脑子里了! 那个走在前面的平头哥就是头目,不过,他这次带着五个人,比原来又多了两个人,看来是新加入的小弟。 林瑛顾不上吃饭,她一拍桌子跑下楼去。 两个女警察在人群中跟踪着,这几个人胆子也太大了,居然跑到警局门口来转悠。 他们在街上若无其事地走着,林瑛发现每个人的口袋里或者腰部衣服里都鼓鼓囊囊的,应该是塞着什么凶器。 他们究竟想干什么?难道想在闹市区抢钱不成? 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六个凶徒没有抢劫,他们叼着烟,晃晃悠悠钻进了一间网吧。 小余激动地抬脚就要冲进去,却被林瑛拦腰抱住。 “你干什么?”林瑛压低声音问。 “头儿,咱们进去抓人吧!一会儿别又让他们跑了!”小余已经急不可耐了。 “不行!” 林瑛脑子里飞快转着——凶徒一共有六个人,都可能携带凶器,网吧里人员密集,一旦抓捕失败,凶徒很可能挟持人质对抗,那就更无法收场了。 要想成功,必须有足够多的震慑力量! 可是,警局里的同事都被派出去侦查了,除了技术科有几个人在执勤,其他都是文职人员,力量十分薄弱。 怎么办? 林瑛忽然想起了一个人,她低声在小余耳边说了什么,小余立刻点头,两个人快步朝网吧走去。 “头儿,一共有两个出入口,院里还有个后门,没有窗户。” “里面有上楼的通道吗?” “有一个小楼梯。” “知道了。”林瑛说着拿出手机,给武警部门打电话,“苏队长吗,我在凤台街霹雳网吧这边,您那边方便调人来支援下吗?有六名持械歹徒在网吧里面,还没惊动他们。” “太好了!”苏队长激动地说,“最近战士们练了一身腱子肉,正愁找任务呢!你们要多少人?” 林瑛估算了一下:“我和另一个同事在现场,最好需要十个全副武装的人,您那边能安排吗?” “这个……”苏队长支支吾吾的,听起来十分为难,“我尽量要求行吗?” 第六十八章 两难 苏队长在电话里给了林瑛一种感觉,那就是他工作调动有些困难,所以单靠武警支援可能力量不够。 但凶徒人数众多,而且身处人员密集场所,所以务必要一击制胜。如果第一下抓捕没有成功,那么无论他们是有人劫持人质,或者有人逃到街上,都会造成无法预测的后果。 林瑛没敢耽搁,她马上又给办公室打电话。 “张主任,把现在局里的所有同事都叫到霹雳网吧对面快餐店,要快,通知正在排查走访的同事,如果有离着近,能二十分钟内赶到的,尽量全部赶过来,这边有情况!” “得嘞,明白!” “要穿便衣!” “知道!” 因为警局就在对面,所以有七个留守的同事迅速赶了过来。林瑛安排了一下工作——三个人把住正门,小余带两个同事守住后门,另外两个人在楼梯蹲守。她去接应武警,等支援过来一起行动。 大家刚安排好工作,一辆军绿色的苫布卡车忽然弯弯绕绕,从一条离网吧不远的隐蔽小街上开了过来。 苏队长第一个跳下车,他走上前,朝林瑛敬了个军礼。 “林队,来晚了!人数可能有点儿不合您的要求!” “没事,我也叫同事们过来支援了。” 林瑛把情况介绍了一下,苏队长拿出手机,两个人对了一下地图,确定了现场封锁和抓捕事宜。随即,苏队长走进卡车后面的苫布里去做部署。 少顷,苏队长又跳下车来。林瑛看到武警战士们全副武装地从车里6续跳了下来。 一个、两个、三个……十个……十五个……三十个……三十六个! “不好意思啊,”苏队长尴尬地说,“战士们一听到有任务,都争着抢着闹着要来,不让谁来也不好……所以,人数有点多……” 林瑛都看傻了。 “太好了……我还以为人不够呢。” “哪能呢,要不是车里装不下,能来一百个你信不信?——大家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武警们压低声音,但是语调里仍然透着兴奋。 “行动!” 小余正在后门把守,忽然看见一个班的武警全副武装,戴着头盔端着枪,跟红海行动里似的冲了过来。 “我靠!怎么都派到后门这边来了!前面还有一个门呢!”她朝一个大个子不满地说。 “知道,前门门口大,安排了二十多个人。”大个子平静地回答道。 小余跟同事们差点儿笑出声来。 “他妈的,咱从来就没这么富裕过!” 三十多个武警、九个警察突然踹开网吧前后门,就像电影里训练有素的特种兵似的保持战斗队形冲了进去。 “不许动!趴下!查身份证!”四十多口子人端着枪朝电脑前一群肝游戏的人喊道。 林瑛原本以为网吧里会炸了锅,没想到一声怒吼,里面鸦雀无声。打游戏的孩子们一个个规规矩矩地举起手来,然后把脸趴在桌子上。 “哎,我是吃鸡吃迷糊了吧?”一个孩子朝旁边的人问,“还能来真人版的?” “没准是网吧搞活动,送真人体验。” “送——体验?妈的不早说,早知道老子就玩h游戏了!” “憋说话!” 林瑛一眼就看到,那六个人都坐在了最后一排,她朝从后门进来的小余一挥手。小余抬手一指,六个脑袋上面就都顶上了一个冰凉的枪口。 小余冲过去,直接把这些人腰里、口袋里的东西都掏了出来——她都看惊了,那些都是管制器械,有战术匕首、双节棍、军刀、硫酸水,甚至还有三把土手枪和两梭子子弹。 六个人都吓得浑身筛糠,有个新来的家伙裤裆里都滴滴答答流下尿来。 他们享受了特殊待遇,一个人被六个武警押送着到了警局里。 到了局里,林瑛马上安排审问,谁知道这一问真是后怕。果然像林瑛所料,上次便利店杀老板娘,只是那个头目让下属们“练胆”。他们的真正计划,是准备后天动手抢步行街的那家珠宝行。 “老大说,到时候抢钻石,大、大家分……他还说,可以先开枪杀两个人把周围人给镇、镇住……这样抢起来才顺手……” 小余至今还因为这件事对林瑛佩服得不得了。 “幸亏林队经验丰富,要不单靠咱们的火力,还真一下子压制不住这群亡命之徒——我当时要一冲动冲进网吧抓捕,送死不说,估计还得牵连老百姓。” 所以,真实的刑警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样简单,他们需要头脑清晰,胆大心细,有勇有谋,还需要有明确的判断力。 林瑛是个工作狂,小余也是,而且,沈喻也是。 还有,这三个女人都特别讲究效率,能这个小时搞定的事情,绝不拖到下一个钟头去。 因此,林瑛现在拐弯抹角挽留沈喻,也是为了先把无脸男偷窃转移杜万芊尸体的动机摸出个脉络来。这样之后她好安排工作。 要换做平时,沈喻肯定不等她说,熬夜也得把线索缕出来。 但这次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还有十几分钟,沈喻就要“变”成华鬘了…… 华鬘既不知道无脸男的情况,也对杜万芊尸体被偷走不感兴趣——即使感兴趣,她肯定又拿阿修罗那套脸上刺字、惩罚犯人的制度来说事儿。 更可怕的是,华鬘的性格跟沈喻完全不同,她醒了不是闹着吃喝,就是缠在我身上蹭来蹭去。 而华鬘的这些行为,我根本没法跟林瑛她们解释。估计就算解释,她们也不会相信的,搞不好弄得尽人皆知,还会把沈喻送到精神病院里去。 但是如果沈喻拒绝林瑛的分析请求,直接跟我回家,似乎也有些不妥。 她一个性冷淡,这么急着跟男人回家——想起来有点违和。不光违和,还有点儿可疑。 况且,这也会给她长期以来的“冷美人”的形象抹黑。她可不愿让人误会成一个天天想着回家跟男人腻歪的小女人。 再说,即便是今晚能安然回家,如果明天林瑛又找来询问的话,华鬘岂不是又得露出马脚? 所以,林瑛一句无心的话,真的把她逼到了一种两难的境地。我都替她急得满头大汗。 我低头看表,秒针在一刻不停地走着,似乎在提醒我们,时光一去不复回,留给沈喻做决定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第六十九章 十分钟 我看着沈喻,林瑛和余以清也看着她。就在这时候,我感觉桌子下面,沈喻伸着脚,轻轻踩了下我的脚尖。 她这是什么意思?是让我帮她解围?可是,就算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解围的方法啊。 “那就说说视频中出现的无脸男人的事情吧。”正在我焦头烂额的时候,她突然开口说道。 纳尼?她在搞什么,现在离零点只有十分钟挂零的时间了!难道她想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就把无脸男的出现分析清楚吗? 人的语速,一般一分钟二百到三百个字左右,十分钟大概也就能说两三千字。 这还是按播音员语速算的,要知道,播音员在工作时,直播室都会尽量排除一切干扰,以免影响他们说话的效率。 但正常人说话完全不同,我们说话没有讲稿,也不会每次默习要说的内容,而且,我们说话时还会遇到各种外界因素的扰动,比如有人提问,有人插话,还有各种环境噪音,都会影响我们的注意力。 除此之外,各种情绪因素,也会对语速造成影响。 所以,我们平时正常说话的语速,也就在每分钟一百五十字左右。就算十分钟不间断地讲,也只能讲一千五百字。 可是,要想用短短一千五百字把这件没头没尾、连动机都搞不清楚的事情讲透彻,实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何况现在,现在沈喻已经失去了那种一眼就从复杂情况中看到关键信息的“逻辑奇点”的能力。 沈喻的计划究竟是什么呢?她踩了一下我的脚尖,肯定就是让我配合她,但我又该怎么配合呢?难道让我帮着去分析无脸男不成? 我看向林瑛和小余,她俩都没有说话,都静静看着沈喻,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沈喻清清嗓子,然后掏出自己的手机,把它放在桌上,还朝我这边的方向推了推。 手机? 莫非是什么暗示不成? 我愣了一下,但实在想不出所以然来。我都恨自己平时只顾读书,懒得动脑子,关键时刻没想到脑子就不够用了。 “我知道,大家看到这个视频,应该头脑里接连就冒出几个疑问——第一,这个男人怎么从视频中出现的,又怎么会以那么快的速度,扛着尸体从视频中消失? “第二,这个男人是怎么知道那天那时,冉子晋在苏造街半地下室的租屋会发生命案,会出现一具尸体呢? “第三,他偷尸体的嫌疑已经明了,但那具尸体后来出现在芦桥湿地,还被摆成那种造型,额头上还刻了字,这些事情是不是也是他干的?如果是他,他是想达到何种目的?如果不是他,那又是谁干的,究竟意欲何为?” 沈喻一口气说完,顿了一下,我看了一下表——还剩下八分钟。 “对,这也是我们心里的疑问。而且……” 我最担心的情况出现了,因为林瑛开始插话了——要是两个人讨论起来,那时间就完全打不住了。 我赶紧中途截断她的话。 “还是先听完沈喻的分析再说吧。”我开口道,还装出一副沉溺于沈喻分析、不满他人打断的样子。 沈喻看我一眼,眼神里有一丝鼓励。 “我知道大家还困惑在这些疑问里,但我不得不说,这些疑问其实都并不重要。” “什么?不重要?真的吗?”小余又叫了起来。 我用狠毒的眼神扫了小余一眼,我相信,要是眼神有形有状的话,我这一眼能把她心脏给剜出来。 “哦对对,先听沈老师分析。” 沈喻点点头,继续说道:“我所说的不重要,实际意思是,我们不应该把思路局限在这里很难解读的小细节、小疑问里,而是应该退后几步,从更远更宽的角度去看最近发生的事件……” 我焦躁地用拇指和小拇指敲打着桌面——只剩下六分钟了。 “俗语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我们退后几步,再回头观望最近发生的诸多疑问,就会发现这个无脸男人,他的行为其实跟之前遇到的一起案件十分相似,那就是‘背锅侠’案。” “什么?”这次反倒是我惊讶地喊出声来打断了她的分析。 “对、对不起,你继续说。”我赶紧摆着手说——林瑛和小余正齐齐用千刀万剐的眼神看向我。 沈喻明显加快了语速。 “无脸男和背锅侠的行为其实非常相似——首先,两个人都偷窃莫名其妙的东西。背锅侠偷窃的东西,是在现代社会普通人日常生活中根本用不到的大铁锅,而无脸男更为奇特,他偷窃的是似乎更无用的尸体; “其次,两个人行动路径都很异常。背锅侠轻易就突破了我们在叵罗街和饭馆的层层布控,直接进入后厨,而且偷盗成功;而无脸男呢,从这个视频上来看,他的出现和消失更是悖于常理; “最后,就是身份问题。背锅侠被撞死后一直无法确认身份,而且无人报警认尸,而无脸男呢,我想林队已经安排排查了吧?你肯定想,长着一张这么奇怪脸庞的人应该很好找,但是反馈肯定很不积极吧?” “沈老师——你太神了,你都猜出来了。”小余赞叹道。 只剩下最后两分钟…… 沈喻忽地站起身来,她对林瑛说:“之前我说过,背锅侠这个案子,表面上无人伤亡,也没丢失什么有价值的财物,但如果不查,将来会出大问题的。 “杜万芊案本来是一起普通的为仇杀人案,但现在无脸男一出现,整个案子就诡异起来了。 “而我跟言桩呢,这两天一直在盯着背锅侠的案子呢。今天晚上本来要去一个地方调查,结果全让你们耽误了——言桩还等什么呢?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我听她说话这才明白过来,赶紧霍地起身,由于动作过猛过急,把桌上的水都打翻了。 等我把水杯扶起来,沈喻已经噔噔朝楼下赶去。 “沈老师太酷了。”小余感慨地说,“做事总那么突然、迅速,效率又高,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那个……我也得赶紧走了啊。”说完我就撒丫子追了出来。 只有半分钟了,我冲出警局楼门口。沈喻已经朝汽车飞奔起来。 “快点儿!赶紧开车门!”她连头都不回地朝我喊道。 我慌里慌张地忙掏车钥匙,但正在这时,身后又不凑巧地传来了小余的喊声—— “两位老师,等一下!等一下!” 第七十章 尬演 我从包里摸到车钥匙,赶紧揿了下去——先让沈喻上车再说。 我自己回过头来,把急冲冲跑出来的余以清拦住。 “怎么了?你这么慌慌张张的。”我只好装作斥责的样子问她。 小余一愣,大概很少看到我这么严肃的表情。 “林队看你们着急出门,怕深更半夜还去查案有危险,叫我跟着你们,万一有事,还能帮上忙。” 我顿时哭笑不得,林瑛也是一番好意,但她根本不明白我们的状况好吧。 “没事,我们又不是夜访歹徒,也不是当卧底蹲点儿,放心吧,你赶紧回去。”我对她说。 “可是……”小余还在犹豫,“你和沈老师都是文弱书生,一个个瘦弱得跟小鸡仔似的。万一有个什么万一……” “小余,不要因为刚才我咒了你,你现在就来咒我好吧?没有万一里的万一,走走走,你赶紧回去。” 我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又想起什么,又回过头说:“还有,我警告你,不许以人身保护为名偷偷跟踪我们!” “哎哟,知道了!那就不妨碍你和沈老师卿卿我我了,你俩万一……” “万一你个头啊!走开!”我实在不耐烦了,只好朝她翻脸。 “哟哟哟,一提沈老师,你就凶得跟母老虎似的。”小余冲我做个鬼脸,一溜小跑回楼里去了。 我还是不放心,这小妮子人小鬼大,真要是被她盯梢一回,那事情就都败露了。 直到余以清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我长舒一口气,转过身快步朝汽车跑去,急忙一把拉开车门。 沈喻还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她系着安全带,正安安静静坐在那里。 虽然无声无息,但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股张力,好像她焦急的心情随时就要爆发似的。 “别急别急,咱马上走!” 我冲她解释一句,正要坐在驾驶位上,忽然发现我座位上扔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她的手机。 我把手机轻轻拿起来放好,然后赶紧发动汽车,拐出警局大门朝街上“逃”去。 她依然一言不发,一副生我气的样子。 “你——没事吧?”我问,“是不是等我等急了。” “你说呢。”她语气冰冷,听上去满是凉凉的意思。 “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事儿了?余以清非要护送咱们两个,我没办法,只好把她先打发走。”我解释道。 “哼。”她鼻孔中冒出两道冷气,继续一言不发。 “心情好点儿呗?咱们总算‘虎口脱险’了。” “哼。”又是重复性语气词,看来她连说话都懒得说了。 “你想去哪儿,我送你去。”我又侧过头问道。 “哼。”她继续学猪叫。 “那我知道了,我这就把你送回你自己家,咱好好冷静下,明天再说。”我提出建议。 “不行!”她突然回过头来,“你得补偿我!” 我笑了:“怎么补偿?” “让我想想。”她回过头去,好像真的在费力琢磨什么事情。 “行啦。”我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别装啦,我知道你是华鬘。” 其实刚才上车发现手机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她是华鬘了。 沈喻肯定是在“互换”前的最后一刻,把手机丢到我座位上的。她今天清晨曾经跟我说过,事情只有交给我才放心。 不止是交给我放心,而且是像手机这么重要的东西若留给华鬘,她会更不放心。 所以,虽然华鬘装得很像,甚至还让我犹豫了那么一小下,但我稍微询问几句后,就明白她绝对不是沈喻了。 沈喻虽然不善社交,但却伶牙俐齿,要是得罪了她,她能把你怼死,绝不会像小女生那样,不停地发出只有情绪、毫无内涵的瞎哼哼。 不消说也能猜到,华鬘装着生气的样子,肯定又是从网剧里头学来的。 现在网剧剧情反正灌水为主,一个蓝孩子和一个绿孩子两人吵个小架都能吵上两集。如果台词不好写,那就让绿孩子哼哼就可以了。 否则现实中的绿孩子,哪儿会真的这么弱智呢? “讨厌!真讨厌!讨厌死了!”华鬘夸张地把头伸过来蹭着我肩膀,吓得我赶紧点了下刹车。 “本来还想装装人间的女神来着,本来还想装装性冷淡,看看你平时对她有多好来着,结果被你识破了,真是讨厌死了!” 看着她尬学尬演,我简直尴尬症都要犯了——也不知道她又看了哪个剧,只是,现在还有女主这么磨人的剧吗?她演的这角色,应该是标配的女二或者女三吧? “我不管,我不管,你像一把洛阳铲,打开了我心灵的墓穴,你得补偿我!”她继续背着不知哪部戏的台词——这创意,都把盗墓探险跟青春言情两个毫不相关的题材搅和在一起了。 “咱别背台词了行吧?你就直接说吧,你现在想下哪个馆子,想吃什么东西!” “嘿嘿嘿,亲爱的,你果然最了解我了,咱们真是那什么心有……” “打住,咱俩没有灵犀!有的只是灵异!”我一踩刹车慢慢停到路边,“等你想好了,咱再去!” …… 二十分钟后,我跟她又坐在了“r1”酒吧里面。 看着她笑眯眯的样子,我浑身一阵阵恶寒。 我的钱包到底得罪谁了,幸亏她只是隔一天出来一次,要是天天都上岗,那我结婚的钱没几天就灰飞烟灭了。 酒保一看我俩进门坐下,赶紧快步迎了上来。 “两位,e1e啊!” “赶紧拿菜单来!我要点菜!”华鬘干别的不行,学这个倒是飞快。 “对不起,我们的nu在换,请这位先生跟我去吧台点餐吧。” 我差点感动得哭出声来——酒吧依旧是良心酒吧,酒保仍然是良心酒保啊…… 酒保把我带到吧台,压低声音说:“哥们儿,您怎么还没跟这位姑奶奶分手呐?” 他一句话问得我差点儿再度落泪:“我倒想呢,摆脱不了啊。” “得,无限同情——那你说,咱今天怎么招呼这位性感迷人、魅力四射的吃货奶奶吧?还用二锅头加大腰子战术吗——我怎么觉得这些词搭配在一起,显得这么自相矛盾呢!” 第七十一章 大餐 说实在话,我几乎就同意了他的建议。 华鬘胃口实在太大了,她的喉咙就像连着无底深渊,仿佛食物从嘴里塞进去,就被迅速传送到其他次元去了。 要随着她尽情吃喝,一年吃掉一个国家的gdp也不在话下。 由着她吃几年下去,地球上还有没有资源都要打个折扣。 不过—— 我摇摇头,对酒保说:“咱们这儿有招牌菜吗?” “我们是酒吧啊,最多也就是做个汉堡、披萨什么的——不过,你要想吃,我可以叫厨师给你做,他以前在德国开过饭馆,做法兰克福香肠和脆皮烤猪脚那是一绝。” “能卖吗?”我问。 “哥哥,你不会是真的想款待这位姐姐吧。” “是啊,”我点点头,“觉得跟她也认识几天了,老糊弄她,也说不去吧,况且她对我也不错。” 酒保足足看了我半分钟。 “明白!男人嘛!小家子气、斤斤计较的,不是咱风格!对吧?” “是,大不了就是点儿钱嘛,不行,花完再挣,再说——请吃一顿饭应该也花不完吧?”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我还真有点儿含糊。 “那可不一定——得,我给你都按成本价加上人工费算!我这就打电话,让旁边的德国饭馆赶紧支援点儿原料来!” “太感谢你了。” “感谢啥,都是男人。”他拍拍我肩膀说。 “哦对了,”我想起来什么,“先来瓶最好的威士忌吧。” “行,不过你得提醒下,让那位姑奶奶慢慢品品,别又一仰脖咕嘟了,我看她这么对待酒——心疼!”他啧啧说着,拿起手机开始打电话。 我走回到餐桌旁,华鬘早激动得坐立不宁了。 “亲爱的,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快跟我说说。” “请你吃正宗德国菜,还有好酒。” “好,哈哈哈哈哈。”她大笑着,“有吃的就好,有肉吗?” “德国菜,都是硬货,都是肉。” “哈哈哈哈——酒呢?” “先来一瓶好酒,”我实话实话,“不过,你千万别又一口气喝光,人类喝酒,都是慢慢品尝的,让酒的味道在味蕾上充分融合发酵,酒一入口,随着时间流逝,就会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次焕发出不同的味道,如果你咕咚喝下去,那就相当于白喝了。” “真的吗?”华鬘眨巴着大眼睛,一动不动瞅着我,“亲爱的,你认真说话的样子真是太好看了。” 我差点儿一头撞在桌子上:“咱别在大庭广众下说这么肉麻的话,行吗?” “行,你说什么都行。”她吸溜着口水说。 酒保端着盘子过来,他放下一个广口玻璃杯,然后放下一个冰块桶,再放下一盘配腌烤三文鱼的蔬菜沙拉。 “山崎十二年,渡边美树之选——这款酒不错吧?”酒保把一大瓶威士忌放在桌上,得意地看着我说。 “哇,吃的!吃的啊吃的!喝的,喝的啊喝的!”华鬘视线转到餐桌上,眼神都直了。 她这句话,不禁让我想起了著名俳人松尾芭蕉的一首著名俳句。 传说当年松尾芭蕉遍游全国,来到仙台藩松岛,被壮观景象震撼,本来想写诗的他,一时间找不到任何词语来表达自己心情,最后感由心生,发出了一声俳句般的赞叹—— “松岛呀,啊啊松岛呀,松岛呀!(松島や、ああ松島や、松島や)” 现在华鬘赞美食物,跟芭蕉赞美松岛,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 此情此景,加上今天的山崎威士忌,真是绝配也。 我还在逸兴遄飞地胡想八想着,华鬘早就薅开了威士忌瓶子,举起来咚咚咚喝了一大口。 “好酒!”她一拍桌子。 “哎哎,姑奶奶,不是这么喝的!”我赶紧拦住她。 “不就是慢点喝吗?我已经喝得很慢了吧?”她看着我。 我往杯子放上几个冰块,然后又把酒倾倒在杯子里,举起来对着灯光看了一眼,然后递给她。 “你看。” 在冰块的作用下,借着灯光的映照,威士忌的纹路在杯中缱绻伸展着,仿佛山村雨后的炊烟,又如缥女索绪的丝线。馥郁的酒香从杯中荡漾出来,闻起来且甜且香,还有一种淡淡巧克力和烟熏蛋糕的迷人气味。 “好看吧?人间的食物讲究色香味俱全,就是看起来好看……” 我还没说完,华鬘就打断了我的话。 “太好玩了。”她拍着手说,“快点快点,拿来给我喝!” 唉,没办法,遇到这么个焚琴煮鹤的吃货,食物的卖相大概对她来说都是浮云,只有喝到肚子里才是正经事。 她拿起杯子一饮而尽,还嘎嘣嘎嘣嚼着冰块说:“好喝好喝!加冰块更爽口!” 她伸手又要去拿沙拉盘子,我赶紧又把她拦住,然后递给她一副刀叉。 “等等,咱们不能总用手抓饭吃,人类都有吃饭的工具——你看。” 我用叉子叉起一块生菜放进嘴里,示意道:“应该这么吃。” “唔唔唔。”她学着我拿过叉子来,拿在手里,边摆弄边看着。 “还有这个。”我拿起刀来,试着切了一个黑橄榄,然后用叉子叉着放进嘴里,“这样用餐具。一会儿吃肉的时候,你也学学这么来。” “唔唔唔。”她又接过刀子,打量了一下便放在一边。 她用右手不那么熟练地拿着叉子,对着盘子里的三文鱼比划着。 “对啦。”我笑着鼓励她。 她冲我会心地笑了一下。 “谢谢你,亲爱的,还教我用餐具。” “没事,你慢慢学,入乡随俗嘛,既然来了,咱就慢慢适应。” “好嘞。” 她举起叉子,然后一把端起盘子,然后眨眼之间就用叉子把满盘沙拉呼噜噜扒拉进嘴里。 “唔唔唔,叉子好用,好用。”她嚼着草,呜呜囔囔地说。 我长叹一口气,不过随之也安心下来。 起码比以前强,好歹也开始用餐具了,这也算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吧…… “喂喂!”酒吧的圆台上传来麦克风试音的声音,那个弹吉他的女孩又坐在了上面。她调着设备,然后慢慢地弹起琴来。 不知道为什么,华鬘却停止了咀嚼,她留意似的打量了那女孩几眼。 “怎么了?”我问。要知道,这世界上比食物更吸引她注意力的东西并不多。 “那女人,有鬼。”她简洁明断地说着。 第七十二章 蛊雕 “有鬼?”我吓了一跳,“有什么鬼?” “她老盯着你看,一副欠打的样子。”华鬘气呼呼地说,“看什么看,你是本公主的人,不是什么猫猫狗狗也能染指的。” 我苦笑不得,原来她说的有鬼就是这个意思。 “放心吧,不会有人染指的,别说染了,人家连冲我伸指头都不可能。” 没想到我话音刚落,那小姑娘就抬起手来,伸出一个手指指着我。 “下面是我的一首新歌《面包男》,送给那位面容宽厚的先生。” “我勒个擦!”华鬘一拍桌子站了起来,看起来马上就要发作的样子,“小妮子,这么快就找上门儿来了!” “别别。”我赶紧拦住她,“酒吧里开个玩笑而已。” “不行,防微杜渐,我先去收拾她一顿,把她打成哑巴再说。” 我吓得赶紧拦腰抱住华鬘,幸亏这时酒保端上来的冷切香肠和脆皮烤猪脚成功救场。 “哇噻!这是什么东西!”华鬘终于回过头来,她夸张似的尖叫着,“宇宙里面怎么能有这么香的东西?!闻一下简直舌头打转,胃都颤抖了啊!” 还没等酒保介绍,她就用一只手同时攥住刀叉,然后一下子插着肘子举了起来,大口大口嚼着,嚼得嘴角流油。 “魏晋之风,魏晋之风。”酒保赞叹着,然后回头跟我说,“咱先抵挡一阵,如果火力不够,再派二锅头增援吧。” 旁边的顾客看华鬘吃得香甜,不禁也都食指大动。 “先生,也来点烤猪肘子煎香肠!” “您等明天吧,今天本店的猪肘子被这位女士包钟了。”酒保朝她只摆手说。 台上,那女孩还在弹着吉他,唱着那首带点朋克风的《面包男》。 “你是一个心太软太软的男人,软得就像面包里的巧克力心……” 华鬘又一次表演了风卷残云的游戏,十个猪脚、三斤香肠被她一扫而空,连盘子里酸菜和土豆泥都被舔得干干净净。 好在她今晚不知为什么还有点节制,喝了一瓶山崎十二,又来了一瓶格兰菲迪十五就草草收场——我本来做好了倾家荡产的准备,结果她还给我来个“勤俭持家”。 “够了。”她摩挲着肚子说,“可不想跟上次似的喝醉了,我还想清清醒醒地多陪陪你呢。” 酒保来买单,他看着一摞盘子和里面的骨头,啧啧赞叹道:“嘴真壮。” 我掏出信用卡递给他,他接过去,还跟我开着玩笑:“哥们儿,您这手还没哆嗦呐。这位姐姐今天赏脸,正好吃到小店打烊,能让我们安心下班。” 华鬘心满意足地把胳膊搭在我肩上,惬意无比地说:“真是太太太幸福了,咱回家吧。” 回家?不知怎么,跟她在一起,一听到“回家”俩字我就肝儿颤。 不过,我确实困了,不回家又能去哪儿?到时候只有誓死捍卫贞操了。 她得意地用五音不全的腔调哼着歌,牵着我的手朝河边走着。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对了,你们修罗界有黑船吗?” “黑什么?船什么?” “黑船,就是染成黑色的大船,前面有个怪物拉着,船很高,好几层,里面还有个红衣女人坐着。” “红衣女人。”华鬘停住脚步,眯着眼睛思索着。 “怎么样?想起什么来了吗?”我看她的样子好像有戏,于是激动地问道。 “没。”她摇摇头,突然笑出声来,“我在修罗界是睥睨天下的公主,怎么会记得什么女人呢?” “怪兽呢?修罗界有那种鸟头、鹿角、鱼鳞、虎爪的动物吗?” “pendarikaan吗?”她嘴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词来,“我想想用你们的话怎么说——就是纂雕。” “纂雕,你是说蛊雕吗?”我不禁愣住了。 蛊雕是《山海经·南山经》记载的异兽之一,传说在它们是一种似鸟非鸟的吃人怪兽,生活在鹿吴山的泽更水和滂水里——“水有兽焉,名曰蛊雕,其状如雕而有角,其音如婴儿之音,是食人”。 后来郭璞注释说,蛊雕,又名纂雕,“纂雕有角,声若儿号”。当然,后人的《骈雅》、《事物紺珠》里也记载了蛊雕的事情,跟《山海经》里的说法大同小异。 华鬘之前从来没来过人间,当然据她自己讲,她脑子里继承了沈喻的知识库。所以蛊雕这个词,肯定也是她从“库”里面搜索对应上的。 如果华鬘真是修罗公主,她说的话是真的,这起码说明两件事。 第一就是,蛊雕这种传说中的怪物,并非不存在,至少修罗界就有,既然人间也有这种怪物的记载,或许很早很早之间,就曾经有人间和修罗界相通的事件发生。 而第二呢,就是沈喻曾经看过《山海经》,而且对里面的内容还相当熟悉,或者最起码对“蛊雕”很熟悉。 可是沈喻是个对古书不感兴趣的人,如果她着重研究过《山海经》,肯定是想里面发现什么线索。 难道她已经开始找那只怪兽了? 不过,华鬘提到的蛊雕,想想确实有些符合那只怪兽的样子。 先不说外形,因为之前没人见到过蛊雕,所以外形也没有参照物。 我见到那只怪兽时,它正在水里拉纤;而沈喻见到时,它在山上停留,不久又飞到天上。 《山海经》里记载的蛊雕就是水生水长,而且似鸟似兽,应该也会攀山,也能飞行。 不过,古代西方也有类似蛊雕的动物,那就是狮鹫,记载中的狮鹫,简直跟蛊雕外形极为相像。 在古代巴比伦和亚述传说中就出现过狮鹫,距今大概也有三千多年历史了。这样看来,蛊雕这种东西在人间的出现还比较普遍。 那么早的时候,相距千万里的地方,差不多都6续记载了同一种怪兽,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 我还在思索,华鬘却等不及了,她急得摇着我胳膊。 “又发呆,该回家睡觉觉啦!” 我这才回过神来,拉着她朝停车的地方走去。 “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答应一百件也行!” “以后别再学戏精,背台词了,好吧?” “好好好!”她把头靠在我肩膀上。 结果我俩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到身后有人突然叫我。 第七十三章 夜归 “哎,哥哥,你往哪边走,半夜我不想网约车,你们能捎我一段儿吗?” 我回头看去,原来是刚才在r1酒吧里唱歌的民谣歌手。她背着自己的吉他,嘴里叼着一支烟追了上来。 “往慈沽那边走,顺路吗?”我说。 “正好。”她快步走过来,居然还不知死活地,主动帮我去搀扶着有点儿醉意的华鬘,就跟熟识已久似的。 华鬘一把拍开她的手,力气之大让她险些转个半圈。 “滚!”华鬘朝她说,“不然灭你口!” 小歌手看看华鬘,又看看我。 “哥哥,您这伙伴喝得太多了。她酒量还真可以,喝了两瓶威士忌竟然还能说话。” “她是能说话,不过你就少说几句吧。”我说。 我又转向华鬘,把她拉到一边,低头跟她说:“姑奶奶,人家只是搭个便车,你就装睡好吧?不然都露马脚了。” “露马脚?本公主哪里有马脚可露?”华鬘不高兴地哼唧着。 我真怕她又闹出事来,尤其是一时绷不住闹出人命来,那我跟沈喻就都吃不了兜着走了。 “你只要装醉,白天我还带你去吃好吃的!”我一咬牙说。 “不行,晚上还得抱着睡。” “行行行,答应你!” “亲爱的,”她忽然盯着我,“我赶脚你今天状态不对啊——你是不是看上那黄毛丫头了?” 我哭笑不得,赶紧解释说,她来到人间的事情还没人知道,最好不要让人知道为好,我这也是为她考虑,也为我们大家考虑,不然闹出事来被发现,大家就都面临着危险。 “别怕,如果你有危险,本公主会保护你的。”华鬘拍着我肩膀说,“不过,既然是为我好,那我就装睡好了——但是一装我就容易真的睡着,你独身一人,可千万要防好那个小丫头啊。” “放心,我这德行,人家不会感兴趣的。” “胡说八道。”华鬘瞅我一眼,“就是装醉是吧?我在剧里面看到过。” “姑奶奶,你才来了几天,究竟看了多少剧啊……” 我话音未落,就觉得右半身一沉,华鬘毫无顾忌地使劲靠我身上——热乎乎,软绵绵的,我一时间差点儿乱了方寸。 我搀着华鬘,朝那个民谣女孩走去。 “你看,威士忌后劲儿大,你俩吵了几句的工夫,她就支撑不住了吧?”女孩想上前扶着华鬘,我赶紧摆手打发开她。 “我自己来,自己来!你背着吉他不方便。” 小歌手笑笑,随着我往停车的地方走去。 华鬘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一装就睡,反正她呼吸平稳起来,鼻翼一动一动,样子煞是可爱。我调整了一下肩膀,好让她靠得更舒服些。 “你住哪边儿?”我忍不住问。 “湖缘小区,您呢?” “悦此花园。” “所以啊,更顺路了。”她帮我把华鬘放在后排,自己却毫不客气地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我自然不好意思提出让她去坐后排,幸好华鬘真的睡得不省人事,否则要是让她看到有女人抢了她的位置,她非闹得天翻地覆不可。 这个民谣歌手留着短发,穿着一条百褶裙,上身搭着一件牛仔夹克,看上去十分清秀。我看看表已近凌晨两点,于是赶紧发动车子朝慈沽区开去。 “大叔,”她在旁边忽然问我,“这个女人是你什么人?” 我虽然被人叫大叔有些不爽,但她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出头的样子,所以还是忍了。 “室友。”我说。因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跟华鬘的关系。 “哦。”她言简意赅地回答了一句,车里面又陷入了沉默。 “她真是个怪人,又能吃又能喝,身材还这么好。”女孩停了一会儿,然后回过头看看华鬘,羡慕地说。 “是——”我生怕露馅,赶紧说,“她是前段时间减肥,今天决定放弃了,所以报复性饮食。” “这样啊,理解理解。” “你歌唱得不错。”我无话可说,只好尬聊。 “还行吧。”她又掏出一根烟,先是递给我,我摆摆手,她指指自己,大概是问我能否吸烟。 “没事,你抽。”我说。 她点着烟,然后微微打开一条窗缝。 夜晚的凉风吹进来,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寒意浓浓,有点透人肌骨。 “大叔,你做什么工作?” “啊,媒体什么的。”我敷衍地说。 “记者?”她瞪大眼睛问。 “不是,是做图书,出版小说、文集什么的。”我说。 “诶?厉害!大叔,你喜欢悬疑灵异的小说吗?”她顿时活络起来。 “还可以吧!” “最近网上有个作者,叫什么言恍,老写魏阳一些奇奇怪怪的案件,你听说过吗?” 不用说,她肯定认错字了,她说的人,肯定是我那个不靠谱的堂兄。 “不是言恍,是言桄吧,”我语气冷淡地说,“那货能写出什么东西来。” “哎,你好像跟他有过节啊。” “算是吧,从生下来头一天就结下梁子了。”我说。 “我倒觉得他做事还蛮认真的,你知道吗?前段时间他还开始写慈沽区发生的一连串诡异事件。” “什么?”我心里一惊,赶紧扶稳方向盘,回头问她,“慈沽区?诡异?” 我一阵激动——沈喻说过,背锅侠、无脸男这些事情可能只是一个开端,莫非很快新的诡事又来了?或者又出现新的线索了? “你难道没听说过慈沽区最近的怪事吗?”女孩又忽然开口问我。 “怪事?什么怪事?”我急忙问她。 “就是猛鬼街的事儿——你没听说过吗?”她用轻描淡写的语调描述着令人不寒而栗的事情。 “猛鬼街?”我惊讶地问,“魏阳没有这地名啊!” “哎呀,就是云塘街啊——大叔你可真是够孤陋寡闻的,那里最近经常闹鬼。所以网上就叫它猛鬼街啦。”她有些不耐烦地说。 我一脚踩住刹车:“闹鬼?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了,我亲眼看见的!”她被突如其来的停车狠狠晃了一下,略显不满地对我吼道。 第七十四章 云塘镇 那个民谣小歌手名字叫做徐楚月,是吴越音乐学院的学生。她大学时候专业是民歌,但上学的时候却喜欢上了民谣。 民歌和民谣虽然一字之差,但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大相径庭。 徐楚月上学时候沉溺于民谣创作,很早就跟同校另一位同学组了个民谣组合。两个女生关系十分亲密,声音都很有特色,唱功也不错,她们在网上传了一些自编自作、自弹自唱的歌曲,被一家大牌工作室相中。 但就在人家准备捧她们出道时,一场事故夺走了徐楚月那个搭档的生命。 徐楚月就此一蹶不振,她辍学开始到处走走停停,靠在酒吧一类地方唱歌维生。东奔西跑游走一圈后,最后选择在魏阳停住脚步——这里有山有水,天气不冷不热,生活节奏不紧不慢,是她想要的生活。 在魏阳的两年时间里,徐楚月换了三个地方租住,她现在所租的房子是云塘镇的回迁房。 慈沽区是魏阳最靠东南的一个城区,因为槐川在古代洪水泛滥时淤积成的一个名叫“慈沽”的湖泊得名,它开发比较晚,这几年有不少村庄改建成了小区,湖缘小区便是其中之一。 湖缘小区原来叫做湖园村,离着不远有另一个镇子叫云塘镇。云塘镇有部分已经开发出来,和扩张中的城市连成了一体,原来的村民们也都回迁上楼。这个开发出来的小区叫做“新云里”,而新云里旁边的一条街却保留了云塘的名字。 云塘街是一条泾渭分明的街道,它的东边是新云里小区,是不断延展的城市最边缘;而西边则是尚未拆迁、基本上已经废弃的剩下的那部分云塘镇,仿佛是被城市侵袭得丢盔卸甲的乡村的最后阵地。 可以说,这条街一侧是高楼,一边是矮房,一侧已经变成了城市,另一测还停留在农村,宛如楚河汉界一般,是典型的不能再典型的城郊分界线。 大概因为这个原因,加上未拆迁的另一半云塘镇房租便宜,所以那里便成为杂居的地方。好多来魏阳讨生活的各行各业的人也带来各式各样的需求,这里开起了饭馆、大排档、网吧、ktv、发廊,在暗巷里有了“红灯区”和地下赌场,甚至还有了谈生意用的、土洋结合的咖啡厅、茶馆和酒吧。 徐楚月也在一家叫做“豪情”的酒吧驻唱,虽然场子比较土气,但挣得却不见得少,那些脖子挂着金链子、胳膊上带着刺青的“大佬”们很喜欢摆阔。 一个叫“榔头哥”的人有次喝醉了,直接拿起一整叠钞票朝麦克风砸了过去。其他人也不愿示弱,纷纷往舞台上撒钱,那天晚上徐楚月从舞台上捡到了三万多块钱,根据和酒吧老板的协议,小费超过一万块就二八分成,徐楚月分到了两万多块,足够她交一年的房租了。 酒吧老板绰号叫做“大头”,他大多时候算是个厚道的人,不过酒吧里闹起事来的时候,他也总有各种小手段。 在这里驻唱也经常面临着危险,有时候两拨人谈着谈着就吵起来,骂着骂着就从包里抄起家伙互砍。 徐楚月早有了经验,这时候她就直接扛着吉他冲向后台——老板曾经对她说过,砸场子的人反正过后还要赔更多钱,只要保护好自己,不出人命,不招惹警察过来,一切都好说。 但最烦的还是男人们的骚扰。 这里的酒吧是一群大老粗喝酒的地方。徐楚月这种面容清秀、打扮清爽的女孩子很容易激起醉酒男人们的荷尔蒙。经常会有醉醺醺的人爬上台来,对唱歌的徐楚月动手动脚。 徐楚月并非一个对性保守的女孩,但她却对这种无操守、无品味、无素质的色眯眯男人有种与生俱来的厌恶。 长期混场子的她自然积累了一些对付这种人的经验,一般情况下还能虚与委蛇过去,所以她在场子里混得其实不差。 当然,她也有技穷的时候,但每每这时,她就绝不迁就,直接摔下话筒,径直退场,然后从酒吧后门一去不返。 虽然弃场而去会被老板扣钱,但徐楚月不在乎。她反正是一个漂泊的人,还旁观过伙伴的生来死去,她不想对余生有太多迁就。 她遇到“鬼”的那天,恰恰也在“豪情”驻唱。当然,她不会唱任何跟豪情有关系的歌,她只会唱无病呻吟的民谣,但这并没有什么关系,这种地方有个大活人唱歌就挺提升逼格的。 徐楚月正在拨着吉他弦子,陶醉似的哼着自己的新作。 “宋词说千里能共婵娟,但你却不在,那有月亮的世界里……” 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满身酒气,他歪歪扭扭地拎着半瓶啤酒朝台上走来。因为脚步不稳,他迈上台沿的时候还绊了一跤,咕咚一声摔倒在地。 他手里瓶子里的酒洒了出来,泡沫在舞台上缓缓流着,就像虫子一样朝徐楚月的脚下蠕动过去。 徐楚月看到这种恶心的情况,赶紧从高脚椅上站起来。她想躲避一下,但被趴在地上的男人一下子抓住了脚踝。 “小妹妹,你的腿好白啊,又白又细又长。”男人流着口水说。 徐楚月顿时觉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最厌烦被人毫无预警地触摸身体。幸好她穿着一双半高跟的鞋子,她下意识地抬起腿来,一脚就踩在那个男人脸上。 男人嗷地叫了一声,俗话说打人不打脸,更别说被鞋底踩脸,更别说是高跟鞋鞋底。他大骂一声,把自己身上的背心一扯,后背和前胸顿时露出好大一条青龙来。 “妈的,小不要脸的,大爷今天要不弄死你,我就跟你姓!” 徐楚月也被吓了一跳,她倒退几步,幸好酒吧老板及时跑上台来。 “兄弟,小姑娘不懂事,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不懂事?!那老子就好好调教调教她!” “消消气,今天算我请客,替你买单了。”老板应付着刺青男人,一边朝徐楚月递着眼色,意思让她尽快离开。 “买单的钱都记在你头上,从驻场费里扣。”老板语调严肃,他冷冷对徐楚月说着。 第七十五章 赌鬼(1) 徐楚月一赌气拎着吉他就钻进了后台,她没有停留,而是直接推开酒吧后门走了出去。 酒吧后门是一条暗黑狭窄的巷子,巷子没有路灯,地面上只铺了一层砖,走起来坑坑洼洼的,有的地方还扔着垃圾、倒着废水。徐楚月走得匆忙,不小心踩到了一洼脏水里。 “真是恶心,烦死了!”她愤愤地甩着鞋子上的水骂道。 虽然她心情很阴郁,但那天天气却好得出奇——有不冷不热的风在吹,天上的月亮很亮,就连远处的星星都依稀可辨。 “你却不在,那有月亮的世界里” 徐楚月看着月亮,忽然想起了自己写的歌词——是啊,要是自己的伙伴还在的话,一切都该不一样吧?她俩可能已经出道,已经成了明星,已经攒下了足够的钱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儿,写自己喜欢的歌。 两个人如果都活在这个世界上,那还可以千里共婵娟,但如今好友已逝,天堂里应该看不到月色吧? 徐楚月想着想着,眼泪就流了下来。但就在她怅惘的时候,一个花花绿绿的身影却从她身后走来,然后悄无声息与她擦肩而过。 她吓了一跳,因为她觉得周围的空气仿佛一下子僵冷起来,而且刚才过去的那个身影从后面看上去很怪。她端详了半天才明白怪在哪里——那个人看上去根本没有脑袋! 徐楚月浑身哆嗦起来,因为她想起了最近云塘街闹鬼的事儿。 老的云塘镇原来有一座特别小的土地庙,土地庙只有三面青砖墙壁,一个木瓦斗拱,里面既没有塑像,也没有画像,只有一块沉香木牌,上面写着“当地当坊土地正神之香位”。 土地庙的两侧青砖壁上还有一副对联,上书: 须仔细横下心来, 莫糊涂磕下头去。 当初拆迁规划的时候,土地庙正好就位于拆迁区。因为多年来已经荒废,所以也没有人在意这个小神祠,更没有人出头为保佑一方的土地公公说话。 虽然有几家老人思想守旧,不想离开祖宅,但也被一直盼着拆迁的儿女们一阵劝说同意了拆迁。 随着挖掘机和推土机的轰鸣声,已经在这里四五百年的土地庙就轰然倒塌了,庙宇原来所在的地方,后来便被改建成了新云里社区公园里的一个喷水池。 当初土地庙刚被拆掉不久,云塘镇的老寿星老卢头就梦见了一个拄着拐杖,额头隆起,穿着一身粗布衣服的老爷子,他在梦里走过来,对着老卢头满面愁容地说了一句话。 “云塘镇压着猛鬼窝,你们啊,这下算把鬼门关打开咯。” 老卢头从梦里醒来,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便把这事对儿女们说了—— “那个老仙人,大概就是咱们的土地爷爷吧。咱们为了钱把人家的庙都拆了,云塘镇莫不是要有祸事了?” 儿女们虽然觉得父亲的梦荒诞不经,但聊起来却是个谈资,所以这件事就传了出去。 但是大家当时都忙着搬迁,加上也没发生什么大的变故,新云里小区的楼房也平平安安地建了起来,一来二去,大家就把这件事情忘了。 又过了两年,老卢头去世了,享寿一百零三岁,是云塘镇有史以来最长寿的人。 也就是在老卢头死后不久,云塘镇就开始出现不少怪事。 事情还得从镇上有名的赌鬼卢咸亨淹死开始讲起。 发现卢咸亨尸体的人叫姚瘸子,他从年轻时候就开始在云塘镇扫大街,后来又在新云里小区当清洁工,他早上起来扫地的时候,就发现小区喷水池里漂着什么东西,等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具脸都被泡白了的尸体。 姚瘸子吓得“嗷”的一声逃走,据说跑得比云塘中学的百米冠军都快,可见尸体的样子有多么骇人。 那具泡白了的尸体,就是卢咸亨。慈沽分局的刑侦大队也介入调查,他们基本认为卢咸亨的死属于意外。 据几个赌友说,卢咸亨头天晚上跟他们打天九,到凌晨两点散场的时候他已经输了不少钱。他那天夜里心态彻底失衡,他眼睛通红,屡次想翻本,屡次又把钱折了进去。 赌馆老板毕竟也是云塘镇上的乡亲,他看卢咸亨一副抑郁得想要杀人的样子,赶紧把他拦住。 “卢大哥,今天要不先到这儿?运气这东西有时有晌的,您明天再来试试手气?” “干嘛!”卢咸亨愤怒地骂着,“以为我输不起吗?老子还有的是钱!” 一个赌徒听了不屑地嘀咕道:“切,不就是那些拆迁款吗,还能有什么钱,都输光了吧。” 他说完,还不依不饶:“妈的,你们不信?都给我等着,老子马上就给你们取钱去!” 卢咸亨说完拔腿就要走,老板一看劝他不住,赶紧对其他赌徒说:“今天先到这儿,大家都散了,赶紧散了!” 其他赌徒自然会意,纷纷离开赌桌。卢咸亨拎起脚下的酒瓶,灌了两口酒,又骂老板道:“你就是怕我赢回来,想早点儿切锅儿是吧?” 老板见卢咸亨喝了酒,而且将自己的一片好心当成驴肝肺,索性懒得理他,径直收拾起东西来。 卢咸亨一肚子火没地方发泄,只好骂骂咧咧地独自走了。 按照赌徒们的说法,老板似乎是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第二天他的尸体就漂在了新云里喷水池里。 卢咸亨住在没拆迁的云塘镇上,新云里小区虽然也有他的房产,但是早就租出去了。他以前除了收房租,基本不区那边。现在房租已经开始转账支付了,他去那边的时间就更少了。 况且,他离开棋牌馆时说半夜回家,还号称去取钱。要是取钱的话,肯定应该回到在镇子上的家里面。 他究竟为什么会来到小区,又是怎么淹死在水池里,没有人看到,也没有人知道是何原因。难道只是酒醉走错了路,还是其他原因?他是被人胁迫到小区那边的吗? 这都是警方迫切需要找到答案的问题。 不过,经过走访,警方又找到了两个人,从时间上来说,他们才应该是卢咸亨出事前的真正最后目击者。 第七十六章 赌鬼(2) 第一个人叫罗小茂。听说警方在调查卢咸亨之死,他犹夷许久终于找到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 罗小茂家原来就和卢咸亨是邻居,两家特别熟悉。罗小茂跟奶奶一起生活,十八九岁就辍学,靠在魏阳晃荡打点儿零工生活。 那天夜里,罗小茂跑网吧打游戏,网吧跟麻将馆离着不远,罗小茂往新云里小区走去,走过一条巷子的时候,他瞧见有个人在前头歪歪斜斜地走着,身上还披着花花绿绿的床单。 老镇子上院落逼仄,许多人家都搭着竹竿,把衣服床单晒在巷子里。最开始罗小茂还以为是谁起来收衣服,但从走路姿势来看,那个披着花布的背影好像是卢咸亨。 “卢大伯怎么回事,活像鬼上身似的。”罗小茂心里嘀咕着,于是他往那边喊了一声。 “咸亨大伯,是你吗?” 没人回答,那个人依旧晃晃悠悠朝前走去。 罗小茂本想跟上去看看,但却隐约望见卢咸亨后头还有黑影闪了一下,那黑影比较飘逸,由于也是背对着罗小茂,他并看不太清,但看上去那人走起来也像卢咸亨,感觉特别诡异。 这时候一阵冷风吹来,罗小茂只觉得浑身发凉,他吓得噔噔噔撒腿就跑。 第二个人严格来说,并不算目击者。 镇子上有个叫冉奋强的人,他是镇上有名的孝子,他后来也补充了一个情况,老卢出事的当天晚上,因为母亲身体不好,他只好半夜跑去药房买药。 据冉奋强说,他看见一个人穿着花衣服,肩膀上空荡荡的,正鬼里鬼气地在小区门口站着,时不时还蹦跶几下。 “离着远,我也不敢过去,瞧不出男女来。” 当地派出所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也对卢咸亨的尸体做了尸检,一切都没什么疑点——他带的财物没有丢失,身上也没有跟人争斗殴打过的痕迹,而且喷水池边只有他一个人的脚印,所以被认为是失足落水。 至于罗小茂提供的情况,考虑到那晚上光线不好,警方怀疑他更可能是看花了眼。 但云塘镇的老居民却惊慌起来,因为大家想到了老卢头梦见土地公公的事。 而喷水池那个地方,正好就是原来的土地庙的旧址! “怎么会这么巧?卢咸亨不住新云里,他跑小区里来干嘛?” “而且这池子水才没腰深,他没喝酒,就算掉到水里,也不会淹死在池子里吧?” “那年卢太爷做梦梦见土地公,莫非——” 一时间新云里和云塘镇的居民们都人心惶惶起来,但卢咸亨死得虽然奇怪,但总归是溺死没错,事情传来传去也就沉寂了。 但接下来的事情却更诡异起来,这次死的是镇子上的色鬼罗老松。 徐楚月讲完卢咸亨又想讲罗老松,我看她半天都没说到正题,提醒她道:“你不是要跟我讲讲遇到那个花衣无头鬼的事吗?这跟你说的故事有什么关系?” “急什么,这不就来了吗!”徐楚月横了我一眼,说,“就是刚才说的那天晚上,我在“豪情”唱歌,因为遇到骚扰提前出来,然后在后面的巷子里就接触到了那只鬼——跟传言中一模一样的花衣鬼。也就是那天晚上,离着酒吧有七八条巷子的四通巷里又死了一个人,你们说巧不巧?” “你跟鬼有直接接触?” “对啊!特别窄的巷子里,我跟它擦肩而过,它的衣服好像还蹭了我一下。”她说。 “你当时就不害怕?” “怕啊,所以后来我再也不去“豪情”,改到“红莲”驻唱了。不过当时我并没完全反应过来,也不知道卢咸亨死后那些传言,等知道之后,云塘已经死了三个人了!” “你说那天晚上,云塘的四通巷死了人吗?” “这正是我刚刚想跟你说的,”徐楚月一下子激动起来,“我遇到鬼的那天晚上,镇子上有个叫罗老松的人——他也是个不招人待见的家伙——就发生意外去世了。” “罗老松?死了?发现尸体了?怎么死的?”我一连串地问道。 “亲眼目睹过程的人说,他是被花衣鬼索命的;而没看到的人呢,他们看到的是一具糊了的焦尸。” 我觉得徐楚月不该当民谣歌手,她去讲评书似乎更合适。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和语调都让人不寒而栗,如果不是华鬘在车后座哼哼一声,我真会被她吓出一身鸡皮疙瘩。 “你赶紧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这个人嘛,还蛮有意思的。”徐楚月看着我说。 云塘镇花衣鬼案里面死的第二个人叫罗老松,是云塘镇鼎鼎大名的好色之徒。 罗老松并不老,他才四十岁年纪,只是当初父母给他起名的时候,大概用了“寿比南山不老松”这句典故而已。 而且罗老松有个特点,他十分注意保养和锻炼身体,每天早上五点就出门练剑打拳,夜里还要围着小区跑上一圈。平时吃饭很少吃主食,只吃牛肉,据他自己说,这样才能长肌肉、减脂肪。 除此之外,他还特别喜欢研究时尚的东西,平时说起什么东西流行,什么牌子更“潮”来简直如数家珍。 罗老松之所以这么努力,其实根本就没有强身健体的目的,他的目的很简单很纯粹,就是为了泡妞。 云塘镇上有句话,叫“镇上三活宝,咸亨卫民和罗老”,说的就是卢咸亨嗜赌,罗老松好色,还有个叫尚卫民的贪杯。 正因为有活宝的名声,三个人几乎都打了光棍——当然那个尚卫民结过婚又离了婚,连儿子都跟他断绝了关系,跟光棍也没什么区别。 罗老松虽然打光棍,但从年轻开始他就没缺过女人。他这个人能说会道,手里也松快,即使身上有一百块钱,他也敢赊钱给自己女人花一百二十块。相对于女朋友,他从来就没有计较过钱财,所以也没有攒下家业,这也是他有女朋友但讨不到老婆的原因之一。 除了会说、舍得花钱,罗老松还有个天生的条件,那就是相貌堂堂。 第七十七章 色鬼(1) 男人爱美女,美女爱帅哥,从生物学而非社会学的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普遍真理。 而且迄古到今,人类的择偶观其实就没怎么从实质意义上改变过。 罗老松就长得一副让女孩喜欢的皮囊,他五官正,个子高,肩膀宽阔,身材线条顺溜,胳膊腿上都鼓着肌肉,一看就是能让人依靠的主儿。 虽然长得仪表堂堂,但罗老松的择偶观似乎却不那么正常。 他特别喜欢撬人墙角,而且还特爱吃窝边草。他时常盯着镇子上的情况,总是趁着男人在外面的时候去撩女主人,为这个他挨过女人的打,更挨过男人的打,人生中早就经历了数次被打个半死的情况。 但网撒得多了,总能有所渔获。罗老松也是,他撩得次数多了,总会有女人被他忽悠,而且女人一旦被他忽悠到手,那相对这个家庭也就地动山摇了。 所以三宝之中,卢咸亨自己耍钱输输赢赢跟他人无关,尚卫民醉酒撒泼别人可以躲开,唯独这个罗老松,你不招惹他,他也去招惹你。 因此,罗老松在云塘镇简直是臭狗屎一样的存在,除了跟他相好的女的,几乎没什么人搭理他。 罗老松死的那天白天也遇到了事,他之前勾搭上了一个叫李亚茹的女人。 李亚茹的老公叫卢爱强,他也是云塘本地人,但是魏阳第二建筑公司的工人,平时总在项目工地上,回家的时间比较少。结果一来二去,李亚茹就跟罗老松搞在了一起。俩人巴不得卢爱强天天下工地,好能腻乎在一起当露水夫妻。 卢爱强这个人耿直、话少,总是闷闷的样子,不爱跟人交流,加上他常年在外,回来的时候不多,所以老婆跟罗老松的八卦虽然传得满镇风雨,但他自己还蒙在鼓里。 但坏事总归会暴露,就在出事的那一天,卢爱强所在的工地上出了事,一台塔吊发生了故障,起重臂给掉了下来,幸好下面没人,要不肯定是严重事故。但项目经理却慌了神,他决定给员工们放两天假,好好排查一下工地隐患。 既然工地放假,卢爱强又不喜欢跟人出去耍,所以他临时决定回家歇两天。以前李亚茹曾经抱怨过他浑身汗臭,她嘱咐丈夫要是从工地回家,务必提前给自己打个电话,她好烧好热水,一进门就让他洗澡。 那天卢爱强本想给老婆打电话,但当他拿出手机时,发现手机没电了。 算了,回家大不了先敲开门,让老婆烧热水。她要嫌自己臭,自己就先在外头溜达会儿,等热水烧好了再回去。 卢爱强如是想着,坐着公共汽车往云塘赶去。 到家的时候刚过中午,卢爱强直接开门进去,客厅里没有人,他看卧室门虚掩着,扒着门缝看了一眼,见床上还有个人侧着身,正躺在被窝里呼呼大睡,便以为是李亚茹贪睡。 他于是默默走到卫生间,打开电热水器,然后转回卧室,打算叫老婆起床。 “都过中午十二点了,怎么睡到这会儿。”卢爱强推开卧室门说着。 被窝里的那个人好像听到声音激灵一下,非但没有起床,反倒哧溜一下全部钻了进去,把头都蒙了起来。 卢爱强这才觉得什么不对,老婆平时留的是齐肩发,怎么这个人是个短头发?!他索性走过去,忽地把被子一掀。 他顿时愣在那里,被窝里正躺着一个光溜溜的人,不过那不是李亚茹,而是赤条条的云塘镇色鬼罗老松! 卢爱强觉得一股热血直冲到头顶,他再看看床上潮一块皱一块的样子,另一边床底下还扔着一团团的手纸,不禁勃然大怒。 他正要发作的时候,忽然听到外面咔哒一声门开了,随即传来李亚茹殷勤温柔的声音。 “亲爱的,起来没?我给你买了份火爆腰花,赶紧补补呗!” 卢爱强气得火冒三丈,他看着在床上哆哆嗦嗦的罗老松,挥起钵子大小的拳头就朝罗老松的脸砸过去,罗老松急忙一躲,这拳直接砸在他肩膀上,疼得他哎哟一声惨叫。 “爱强,你听我解释,我们家房子漏水,我在你这儿借宿一下”罗老松撑开被子挡住卢爱强挥出的另一拳。 “借你马拉搁笔!今天老子杀了你!”卢爱强跳到床上,一把将被子扯下来,又一脚踹在罗老松肚子上。罗老松嗷嗷叫着,疼得像只大虾似的弓着腰杆,动弹不得。 关键时刻李亚茹像疯了似的冲了过来,拦腰抱住丈夫,朝罗老松大喊道:“老松,快跑!” 卢爱强被李亚茹拦住,他想推开扒在自己身上的老婆,但李亚茹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卢爱强毕竟顾及情分,也不好动手打女人,这给了罗老松逃命的机会。他跳下床就朝卧室门口跑去。 “别打了,求求你别打了好吧!”李亚茹抱住卢爱强大喊着。 但这时候罗老松不知道抽了什么风,不知道是觉得自己被卢爱强打疼了不忿,还是想在女人面前逞强,他忽然折了回来,趁着卢爱强还在跟李亚茹撕扯没有防备的时候,忽然攒足了劲,一拳就夯在卢爱强的太阳穴上。 卢爱强晃了一晃,他又高又壮的身躯咕咚一声就倒在了地上。 李亚茹见状非但没管丈夫,反倒冲罗老松喊叫。 “你犯什么混啊!还不赶紧跑!” 罗老松这才撒丫子朝外面跑去。李亚茹看他跑远,这才打急救电话。 卢爱强当天就被送进了医院,好在经过抢救他已经没有了生命危险,但还处于昏迷状态。医生说他脑震荡得厉害,需要住院几天。李亚茹这才松了一口气。 罗老松跑到魏阳市里躲了一下午,李亚茹又给他打电话,说丈夫已经没事了。他寻思着事情应该过去了,于是又屁颠屁颠跑回云塘镇——还是自己家里住着舒服。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卢爱强家住的是平房,平房就会有邻居,有邻居就会有耳目,而与卢家对门的邻居蒋阿姨就是镇上最爱八卦的人之一。所以从卢爱强被救护车接走后短短一个小时,满云塘镇的老乡邻就都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罗老松这种人,不得好死!”人人纷纷唾骂着。 第七十八章 色鬼(2) 但唾骂只是背后唾骂,罗老松一回去,人们也不会当面斥责他。而且现在卢爱强还在昏迷,李亚茹也没有提告——生活嘛,还是各人自扫门前雪来得轻松。 罗老松黄昏时候偷偷回到了云塘镇,他当然不敢声张,因为卢爱强虽然本家人少,但姓卢的在云塘却是大族。但他看见镇上好像对这事没什么明显反应,很快胆子就大了起来,于是又忍不住悄悄给李亚茹打电话。 “你晚上回来吗?” 卢爱强住院有护工,李亚茹确实留在医院里也没什么用,她含糊了一下,但还是应了一声。 “回去。” “太好了。我在你家等你,反正我也有钥匙。”罗老松笑嘻嘻地说。 李亚茹觉得这似乎不太好,她又含糊了一下,但还是没有反驳。 “那我晚点回去,太早了让人看见不好。”她只是如此说。 “好的,那我十二点再过来。” “行。” 李亚茹回到云塘镇的时候是夜里十一点左右。云塘镇上的店铺已经6续打烊,毕竟白天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她低着头快步横穿云塘街,钻进了自己家所在的小巷里。 “哟,回来啦?爱强没事吧?”李亚茹万万没想到蒋大妈居然还没睡觉,她正侧歪在门框上嗑着瓜子。 从地上的瓜子皮儿能看出来,她已经在这儿待了挺长一段时间了,看样子就是为了等着她回来揶揄两句。 “没事。”李亚茹低头回了一句,转身就进了自己家院子,然后嘭地把门关上。 她依稀听到蒋大妈在身后冷笑了一声,随即蒋家的院门也关上了。 李亚茹站在院子里,捂着胸口长出一口气,她觉得今天晚上得跟罗老松谈谈。 事到如今她似乎只有一条路了,那就是跟卢爱强离婚,跟罗老松结婚。 罗老松已经不是以前的穷光蛋了,财力是幸福生活的保障,李亚茹也想过这些,但她想要得更多。 这次云塘镇拆迁,罗老松分到了一套新云里的楼房和一笔安置费。罗老松跟她说过,这笔钱他才动了十分之一,他愿意将剩下的钱留给李亚茹一部分。 她跟罗老松好上时,并没有考虑过钱的问题,而且卢爱强虽然现在只是个建筑工人,并且剩下的半个云塘镇还不知道等到何年何月才能拆迁,但他们小夫妻两人生活还算宽裕。 但罗老松能给她更多,他体贴、关照,知道她心里所想,尤其是他的手,每次抱起她来时,比卢爱强的那双手细腻柔和得多。 李亚茹这么想着,她觉得自己肚里饿了。从卢爱强被送进医院后,她一直没顾得上吃饭。想到这里,她走进屋子,走到厨房,看看中午买来的外卖还没来得及吃,于是决定热热剩菜填饱肚子再说。 李亚茹打开了煤气灶,把剩菜倒进炒锅里。她正在忙活着,依稀听到外面院子有敲门声。她关上抽油烟机,仔细听听确实有人在敲门。 “还是这么猴急。”李亚茹看看表,这会儿才十一点半,不是约好了十二点吗?况且刚才进院子的时候,她没有上栓,给罗老松留了门啊。 一推不就进来了吗?敲门干嘛呀?对门蒋老太太一直盯着这边,敲门不是给人通风报信吗?! 李亚茹越想越生气,但生气也没用,外面院门那里还是传来有节奏的敲门声。 “真是个笨蛋!”李亚茹赶紧关了火,擦擦手走出屋门,快步朝院子大门走去。 “没锁门。”她边说边压低声音说。 但对方就像没听见似的,敲门的声音反而越来越大了。 “你疯了啊!蒋老太太一直盯着这边呢!”李亚茹想骂也不敢抬高声音,她气呼呼地走到院门前,伸手拉着两个扶手使劲一拉。 “啊!”她瞪大眼睛,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随即后退几步,一屁股蹲在地上。 李亚茹爬起来想跑,但她觉得自己两条腿根本不听使唤。就在这时候,她听到巷子对门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应该是蒋阿姨听到动静嗖嗖地冲了出来。 “啊!鬼啊!”她听见蒋阿姨发出一声更加刺激的哀嚎,因为她肯定跟自己看到了同样的场景——一个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人正站在卢家门口,但最诡异的是,它的肩膀上面空荡荡的没有头颅! 两个女人更加惊恐地叫嚷着,也就在这一刹那的工夫,那花花绿绿的衣服在院子门口一闪便不见了踪影。 自此,除了第一次目击者罗小茂,云塘镇上可以确认自己见到花衣鬼的已多达三人。 据徐楚月回忆,她那天是在夜里十一点左右在小巷里与花衣鬼擦肩而过,而花衣鬼敲响卢家院门的时候是在十一点半左右。 也就是说,花衣鬼在半小时内,从“豪情”酒吧后面的巷子来到了卢爱强家,而且这半小时中间,它可能还掳走了罗老松的性命—— 第二天早上,一位起早去赶车的年轻租客发现了罗老松的尸体,他靠在一根电线杆上,瞪大着眼睛,嘴唇苍白,脸上还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电流斑。 罗老松死后不久,第三起案子就发生了。这次出事的是镇上的老酒鬼尚卫民。 尚卫民五十八岁,从小就爱喝酒,爱撒疯,他因为醉酒打老婆离了婚,儿子也判给了前妻,一度十分潦倒。 好在云塘镇一拆迁他不仅分到了房子,还得到一大笔安置费,于是索性辞去给厂子看门的工作,整天泡在酒馆里,成了名副其实的酒腻子。 出事的那天下午,尚卫民又一次把前妻打了。 他之前妻子的名字叫姚玉凤,姚玉凤也是云塘镇本地人,但她是个独生女,没有亲兄弟姐妹,所以自小便挨人欺负,加上父母早逝,没人帮衬,这才经常被尚卫民打骂。 即使后来法律上离了婚,但在尚卫民眼里,姚玉凤永远是他老婆,所以他一不如意了就冲去姚家撒泼打诨。 云塘镇的人大多抱着一种欺软怕硬的态度,像尚卫民这种恶人大家都躲着走,更不愿意没事去招惹他。 第七十九章 酒鬼(1) 其实当时姚玉凤离婚后,有媒人给她介绍过再婚的对象,但尚卫民一听到这消息就勃然大怒,他直接冲到姚家一顿砸锅摔碗,还拎着酒瓶子,堵在媒人家门口连着骂了一个晚上。 从那之后,姚家连串门的人都少了。姚玉凤只好带着儿子尚冬相依为命。尚冬也是从小在父亲暴力的阴影里长大的,他心疼母亲,对父亲从来都是一副冷漠脸,更重要的是,他从来没叫过尚卫民爸爸。 后来云塘镇拆迁,尚卫民的老宅子正好划到了拆迁的那一半里,而姚家院子却在没拆的半个云塘镇上。 尚卫民终于等到了机会发扬自己的长处,他成了云塘镇第一难缠的滚刀肉钉子户,最后谈了一大笔拆迁款,赚得盆满钵满。而那年夏天偏偏赶上尚冬上大学,姚玉凤没有什么积蓄,满云塘镇跑着借钱。尚卫民知道了这件事,他得意洋洋起来。 “你们告诉尚冬,让他来找我,叫一声爸爸给他五百,磕一个响头我给他一千——他老子现在有的是钱,见天喝五粮液都喝得起!” 于是有好事的人就跑到了姚家,把尚卫民的话原封不动地告诉了姚玉凤。姚玉凤气得泪流满面,尚冬倒是没有急也没有闹,他只是一个劲安慰着母亲。 “冬子,你还是去找他拿点钱吧,他毕竟跟你还有父子关系,妈怕供不起你上学,拖累了你”姚玉凤哭着说。 “妈,我知道了。明天我就去新云里一趟。”尚冬说。 好事的人看到这个样子,高高兴兴跑回去跟尚卫民讲了一遍。 尚卫民挺高兴的,看来钱还真是王八蛋,以前儿子见了自己爱搭不理,连爹都不叫,如今自己有了钱就不一样了,他还不是得乖乖回来认爹。 尚卫民讲究排场,他想着这事儿不能简单糊弄过去。他于是连夜把云塘镇尚氏族里德高望重的人家串了一遍,邀请他们第二天来见证这件大事。 第二天,尚卫民早早就从酒馆里叫了好酒好菜,摆了五大桌,准备等尚冬回来叫爹磕头、“认祖归宗”之后好好显摆一下。但他嘴上仍然不想服软,想想原来说出去的话,又觉得惩罚有点儿过轻。 “妈的,这种不孝的东西,这么多年都躲着我走,连个招呼都不打。所以等他来了,必须让他磕一百个头,少磕一个也别想拿走钱!” 但是一众人等到了中午,尚冬也没出现。尚卫民气得骂了几次大街,加上酒瘾犯了浑身哆嗦,要儿子磕的响头也从一百个增加到了七百个。 就在全族要人饥肠辘辘的时候,尚冬终于出现了,不过他拿来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在派出所去改名换姓后申请的回执单。 “我已经改姓姚了,这个夏天我算重生了一次,从今天开始,我的名字不是尚冬,而是姚夏。” 这孩子掷地有声地说完这几句话,转身便离开了尚家。 尚卫民气得直接把酒瓶子摔在桌子上,然后拎着半个瓶子就追了出去。 “王八蛋,老子亲自把你生出来的,现在要亲手弄死你!” 尚冬,不,改名后的姚夏看着父亲冲过来也不躲避,而是趁着他扑上来的时候,敏捷地一错身,尚卫民一下子扑空,硬生生摔了个狗啃屎。 “尚卫民,今天在你家里,就不让你出丑了。你如果敢再去跟我妈叫骂,我到时候打断你的腿!” 姚夏说完就离开了尚家。 大概是丢尽了面子,或者也有害怕儿子的原因,一向不服软的尚卫民并没有直接到姚家摔砸打骂,而是跑到酒馆连喝三天大酒,醉得人事不省。 “妈的,既然想跟老子恩断义绝,那老子就让他们娘儿俩弹尽粮绝!” 尚卫民随后的所为完全不像之前的暴力风格,他在亲戚朋友乃至云塘镇乡亲们中间放出风去——谁要敢资助姚夏,他就让谁家下辈子不得安宁。 神鬼怕恶人。就算有人真想借钱给姚夏,这下也望而却步了。 但姚夏好像早有了准备,他跑到槐川那边的旅游区,找了份拉观光黄包车的兼职,整整拉了一个暑假的车,人整个晒得黧黑,加上家里的一点儿积蓄,终于攒够了上大学的钱,但生活费似乎还没有着落。 “没事,妈,我自己会挣。”姚夏安慰好母亲,背着行囊去了大学。 前两年新云里小区落成,云塘镇的一半变成了城区,好多做小生意打工的人都涌进了未拆掉的云塘镇。他们成了租房的主力军。儿子走后不久,姚玉凤索性把自己的房子腾出来几间租了出去,加上自己平时做做家政、打打零工,维持着家里的生计。 姚夏在魏阳工业大学就读,虽然离家不远,但毕竟不能天天回来。一直有点顾忌孩子的尚卫民这次没了顾忌,逮着机会就拿姚玉凤出气。 姚玉凤不想给儿子添麻烦,一直忍气吞声。出事的那天,尚卫民去酒馆喝酒回来,半路上正好撞见姚玉凤。他借着酒劲,冲上前去就拦住她。 “你干嘛去?” “去超市买东西” “给老子买点儿下酒菜回来!” “早就离婚了,你别老这么纠缠着行不行?” “妈的,谁说离婚了?那是法院判的,不算数!你一天是老子的女人,一辈子都是老子的女人!” 尚卫民说完就伸手去抓姚玉凤,姚玉凤赶紧闪开。尚卫民这几年因为酒精中毒,已经没那么大力气了,他失去平衡,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没想到这一摔完全激起了他的怒火。想当初姚夏改名换姓的那天,他就是被儿子晃了个狗啃屎。现在居然又被前妻晃倒,他顿时恶从心生,爬起来追上正在躲闪的姚玉凤,一把揪住她头***圆了胳膊,啪啪就甩了她两个大嘴巴,打得前妻满脸青红。 “妈的,那小畜生敢晃老子,原来是跟你学的啊!” 姚玉凤一向不敢还手,她被打得头昏眼花,一阵昏厥,但被尚卫民薅着头发,所以连倒都倒不下去。尚卫民还不解气,又朝她脸上恶狠狠砸了几拳。 乡亲们看尚卫民打得太狠,终于有人站出来拦架。 第八十章 酒鬼(2) “卫民,别打了。” “就是,打女人打这么狠,自从拆了土地庙,镇子上可不安宁,还是少做暴躁事儿。” “对啊,也不怕被那只索命鬼给吊了魂儿去” “就是,最近坏人都没好报” 尚卫民听见围观的人嘀咕,当即大怒。 “谁他妈是坏人?老子是坏人吗?老子打老婆,天经地义!什么索命鬼的,别让老子逮着它,但凡它落在我手里,看我不把它薅下撮儿毛来!” 几个人看见尚卫民又开始撒疯,加上拳脚越来越重,他们也怕打出人命来,赶紧一拥而上,连劝带拉把尚卫民拽走。 一场暴行这才得以终止。 姚玉凤狼狈地半躺在地上,脸上被打破了相,有街坊实在看不下去,帮忙把她送到了医院缝了几针。街坊看她鼻青脸肿的样子,说:“要不把儿子叫回来照顾你几天?” 姚玉凤当时就慌了:“别,千万不要告诉他!都是皮外伤,我自己养几天就好了!” 街坊看着姚玉凤,一个劲儿摇头叹气。 “你呀,太老实了。” 姚玉凤痛苦不堪地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万一那孩子急了,非要去找尚卫民算账呢?无论他俩谁出了差错,我这日子都过不下去啊!” 谁知道姚玉凤一语成谶,那天夜里尚卫民果真出了差错。 尚卫民有个酒友叫罗大刚,和尚卫民相比,罗大刚是个有素质的酒鬼,他喝醉了不撒疯,而是回到家里扑通一声,倒在床上呼呼睡觉。 当天晚上,也不知道是打过前妻出了恶气还是什么原因,尚卫民显得十分兴奋。他拉着罗大刚去老镇子上的一家烧烤摊撸串。当然,两个人顺便喝掉三瓶白酒和两扎啤酒。 夜里十一点左右,两人开始互相搀扶着朝新云里小区方向走去。 云塘街租客混杂,但好多人都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他们图便宜在这种偏远的地方租房,所以晚上睡觉也早。还有那些做小生意的,早上鸡还没叫就起来收拾吃饭的家伙,所以夜里更是睡得早。除非周末,不然一过九点,云塘街上立刻就沉寂下来。 尚卫民一边踉踉跄跄走着,一边跟罗大刚乱七八糟地骂着。 罗大刚那天晚上喝得不算太多,所以神志还算清醒,俩人走着走着,罗大刚就觉得好像有不对的地方。 他们的正前方,好像有个花花绿绿的东西。 云塘街上有不少电线杆子,租户们在电线杆中间拉了绳子晾晒衣服被褥,最初罗大刚以为那只是谁忘了取回家的花被面,但走着走着他就觉得情况不对。 因为那东西总跟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们走了半天,路过了七八根电线杆子,那东西看上去还是保持着跟原来一样的距离。 “哎,卫民,”罗大刚捅了捅身边的酒友,“你看见前头那花架子了吗?” “啥玩意儿?”尚卫民眯着醉眼朝前面看着,“那不就是个破被面嘛,大红大绿的,能是啥?” “我怎么觉得,那东西有点奇怪——难道是乡亲们说的索命鬼?” “索命鬼?”尚卫民哈哈大笑起来,“我看就是个花架子,你等着,我过去把它点着烧了。” 尚卫民从口袋里摸索出一个打火机,他滑了几下,打火机窜出火苗来。 “老子就是酒鬼,还怕你索命不成!看我不揪下你毛儿来!” 罗大刚想拦住尚卫民,但酒友已经晃晃悠悠朝那东西大步走了过去。罗大刚本想也跟过去,但这时候一阵冷风吹过来,他自己有点儿胆怯。 “我先看看再说。”他这么想着。 当天晚上有月亮,朦朦胧胧也能看见远处的东西。罗大刚甚至能看到尚卫民走一段就滑着打火机,火苗闪几下又被风吹灭。 那东西忽然移动起来,不是靠近,而是突然就飘远了。喝醉的尚卫民拿着打火机,在后面紧紧跟着它也越走越远。不知道走了多久,罗大刚只看到一人一物都失去了踪影。 罗大刚使劲揉着眼睛,好奇心让他忍不住向前面走去,想看个究竟。但他走过了新云里小区的入口,走过了无数根电线杆,直到走到云塘街的尽头也没再看到尚卫民的身影。 再往前走就是镇子边上的川云渠了,渠里扔的都是垃圾,乱七八糟的。罗大刚胆子小,他伸着脑袋朝下面看了一眼,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他隐隐约约听见很远的地方好像有女人的抽泣声。 难道有女鬼? 罗大刚吓得赶紧转身走回街上,刚才的经历太诡异了,他甚至有种感觉,那就是晚上尚卫民根本没有邀他出来喝酒,晚上发生的一切只是他酒后的幻觉。 他摸出手机,想给尚卫民打个电话,但话筒里传来的提示音却说已经关机。 罗大刚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忽然想起来,刚才自己路过了一家小发廊,发廊里好像还亮着灯。 他又哆哆嗦嗦地走了回去,拉开了发廊的门。 “哎哟,大哥,是来按摩吗?”红色的灯光下,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殷勤地上来问道。 “不是,我想问一下,你刚才一直守在这里吗?” “对啊。”那女人回答说。 “那几分钟前,你有没有看到一个醉醺醺的大哥走过去。” “看到了啊。”那女人点着头说,“隔着门玻璃看到的,不就是大哥您自己嘛——这么大岁数有啥不好意思的,走过去还走回来的。” “不不,不是我,在我走过去之前,有没有另一个大哥路过。” 女人低着头想了一下,然后看着罗大刚说:“是有个上岁数的男的经过,他走起来摇摇晃晃的,穿着灰色夹克,是他?” “对对,就是他!那在他之前,你有没有看到一个更显眼的人,穿得花花绿绿的、像披着一个老式被单似的人走过去?” “没有。”女人坚决地摇着头,“绝对没有,就看见那灰夹克大哥一个人走过去了,他手里还拿着个打火机,打火机还冒着火苗。我还纳闷呢,一大老爷们干嘛掐着个打火机走路!” “真没有?” 罗大刚根本就不相信。 第八十一章 大难临头 大概听出了他怀疑的语调,女人也有点生气起来。 “哎你这个人,打听点儿事儿怎么这态度呢!我犯得上跟你说瞎话吗?你要不信,我这门口偷着安了个监控,不信咱们就翻翻录像!” “别别别,不用了” “不行!老娘非得证明自己没瞎说不可!你过来!” 女人拿起手机,打开一个软件,手机屏幕上顿时出现门前街道的景象。女人用手拨拉着图像,罗大刚惊讶地发现这摄像头能照到的范围还挺宽。 “你们店装这东西干嘛?” “这不怕有警察来查嘛!提前准备着,这玩意儿几百块钱一个,还有识别报警功能呢!”女人边说边翻着前面的录像,不一会儿手机上就出现了罗大刚自己的画面。 “就这之前,对吧?”女人指着画面说。 罗大刚点点头。 女人又往前面拨拉着画面,画面不停地倒退,没多一会儿尚卫民就出现在了视频中。 “你看,我没说错吧?是不是前后左右就他一个人?” 罗大刚忍不住自己用手划动着手机画面,女人说得确实没错,反反复复就尚卫民一个人走了过去,只是他不停往前面伸着双手,似乎想抓住前面一个透明的东西。 “这个,有声音吗?”罗大刚放大画面,他依稀看到尚卫民嘴里在不停重复着什么话。 “你等下。”女人从桌子上拿起一个耳机插上,然后把两个耳塞递给罗大刚。 “我调声儿了啊,噪音估计有点儿大。”女人边说边按着手机上的声音键。 罗大刚的耳朵里顿时响起越来越大的哗啦哗啦声,那好像是空气吹过收音器的声音,他从没有想过原来夜晚其实如此喧哗。 慢慢的,慢慢的,他隐约能从噪音里分辨出尚卫民的声音了,那声音虽然已经被裹杂进噪音里,但因为周围并没有其他人的声音,所以还是能一字一句地辨认得十分清晰。 “你站住你是什么东西你这个没有脑袋的人你究竟是什么鬼,老子要薅下你头发来踏麻的,你的脑袋在哪儿” 罗大刚猛地摘下耳机,他觉得全身上下打着寒战。 “咋啦,一惊一乍的?我听听!”女人把耳塞接过去按进自己耳朵里,半分钟后她便发出一声尖叫。 “我的娘,鬼啊!” 我已经把车停在了路边,因为徐楚月正绘声绘色地跟我讲着云塘街见鬼的事情。 她似乎也没有急着想回家的样子,也不怕跟我这个陌生人半夜在一起会遇到什么不测。 “那尚卫民后来怎么着了?”我问她。 “不知道啊,我也是听客人们说的,反正聊天的时候据说还没有找到人,也没找到尸体。” “是不是他儿子干的?就是那个改名姚夏的人,他气愤不过,把父亲给掳走了?” “应该不是吧?之前根本就没有人告诉过他母亲被打的事儿,而且据说警察还找了他,但他一直呆在学校没回来过。” 徐楚月连着讲完云塘街的三起怪案,她看上去有些疲惫。但我的好奇心却被完全激发起来。 “这是连环案啊,怎么警方没有注意到呢?”我问。 “因为都是按照意外结案的吧,”徐楚月说,“不过云塘镇上的人却都有不同的说法。” “什么说法?” “除恶扬善,不管那个花衣服的是人是鬼,反正它索命的都是坏人。而且,自从这三个活宝出事儿后,云塘的治安一下子好了很多。” “难道原来不好吗?” “城乡结合部,你想吧。”徐楚月不置可否地说,“到处乱糟糟的,偷摸拐骗经常发生,还有小混混们纠集斗殴。说实在话,我以前半夜回家,都遇到好几次险情了。不过,最近平安多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还觉得应该感谢那个花衣鬼呢。” 她说着话,眼睛里还真的流露出感激的神情。 我本来还想多问一些细节,但偏偏这时候,后排的华鬘忽然醒了。 “哎,亲爱的,我怎么坐这里了?那个死鱼眼女人呢?走了没?”她从车后排抬起头来朝前面望着。 “没”我一边应声,一边给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徐楚月打手势,让她低下点儿头,千万别让华鬘瞧见。 但徐楚月显然早就听到了华鬘的话。 “死鱼眼?谁是死鱼眼?——大叔,你手跟拍皮球似的动啥?想拍啥?” 华鬘一听见车里还有女人的声音,而且徐楚月居然坐了前排,自己却沦落到后排,她的酒劲儿和困意腾地就没了。 “前面是谁?谁还在你坐骑里面?是不是那个死鱼眼想勾搭你?!” 我赶紧摆手,刚想解释的时候,徐楚月忽然不高兴了。 “你说我死鱼眼?!哎你个醉鬼女人,什么叫勾搭他?他也值得我勾搭?!” “说什么呢你!我男人是大千世界最帅气的,你敢侮辱他,那就是侮辱本公主的眼光!”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徐楚月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什么第一帅?大叔,你帅吗?——哈哈!你神经病吧?老娘最近连续撞鬼啊,搭个便车还遇到女神经,哈哈哈!” 我真想赶紧捂住她的嘴,倒不是觉得她看不起我。我心态好得很,不怕被女生侮辱。我担心的是她的个人安危,毕竟她根本不知道华鬘是一个多恐怖的存在。 果不其然,在后排的华鬘嘴里发出呜呜声,就像大型猫科动物发怒一样,我知道她已经准备动手了。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到后面嘎嘣一声,回头只见华鬘手里正揉着什么东西,仔细一看,这家伙居然把我车后面新安的空气净化器给取了下来,像揉废纸似的弄成了一团。 但徐楚月这家伙丝毫没有意识到大难已经临头,她还在那里捂着嘴嘻嘻笑着,边笑还边向我道歉。 “大叔,别在意啊,我并不想侮辱你,只是这个女人说得太好笑了——大千世界第一帅,哈哈哈哈!怎么不银河系第一帅呢?哈哈!” 她说着说着又开始大笑,笑得都快岔过气儿去了,笑得我都开始怀疑人生了。 华鬘已经黑着脸从后排慢慢靠过来,她眼里已经流露出必杀此人的凶光。路灯的光从车后窗照进来,就像魔影一样开始笼罩在还有大笑不止的徐楚月身上。 我吓了一跳,因为她已经对着徐楚月张开了魔爪。 第八十二章 抓鬼 可以想象,对于华鬘的神力来说,徐楚月的脑袋即使再硬,但充其量也就是个注水的气球。关键时刻我已经不能再等闲旁观,但即使我上前,也挡不住华鬘的一击啊。 说时迟那时快,我脑子里电石火花般忽然闪过一句话,一句或许能挽救徐楚月性命的话 “我喜欢你!”我用出吃奶的力气突然大喊一声。 “你疯了吗?什么玩意儿?”徐楚月看着我。 “什么?”华鬘也瞪着我。 两个女人都同时愣住了。 “亲爱的,你是在跟我说吗?”华鬘这才反应过来,她笑得脸若桃花。 徐楚月望着华鬘,又指指自己,也问:“你说的是我?真的假的?你这个人还挺有意思的,嘿嘿。” 左了我光急着喊,忘记这俩女人都站在同一位置,而我离着她们又有点儿距离,所以从她们的角度来讲,根本分不清我这句话究竟是对谁说的…… 我刚要解释,但是已经晚了。 华鬘再次大怒,她抬起手来指着徐楚月说:“给我闭嘴!你算什么东西,六道之内、本宫面前,哪里轮得到你这个小丫鬟说话?!” 得,连本宫、丫鬟这些词都出来了,难道她还看了古装剧不成? 我生怕她一怒之下又开始动粗,赶紧直接向她说:“华鬘,我说的人,就是你啊。” “哦哈哈哈,我就说嘛。”她脸上顿时雨过天晴,高兴得差点手舞足蹈。 “你俩都是变态,原来在坑我!这两天是怎么了,接二连三地见鬼!”徐楚月气得嘴巴都歪了,她愤愤然指着我说。 “等等,我可什么都没说啊,我是为了救你!”我赶紧跟她解释。 徐楚月怒气冲冲推开车门,但华鬘也直接推门下车,吓得我急忙解开安全带也跑出去拦住。 “你别走!”华鬘嗖地一步迈到徐楚月前头,伸手拦住她。 我也赶紧跑过去。 “华鬘,你别乱来!她跟咱们没关系!” “那她是谁?为什么坐咱们的铁头狻猊里头,而且她离着你比我离你还近!” “你管我是谁呢!”徐楚月看样子也是个刁蛮丫头,她毫不客气地回怼着。 “你到底是谁?!” “她她、她是来找咱们讲案子的!咱家附近那地方有猛鬼害人的案子!”我一急之下帮徐楚月找了个借口。 “什么?猛鬼?害人?”华鬘不知道怎么顿时兴奋起来,“鬼好啊!我们阿修罗最喜欢打鬼玩儿了!哪里有鬼?赶紧带我去看看!”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沦落到如此境界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还不能入睡,还得陪着两位姑奶奶似的人物,去跑一趟破破烂烂的老旧街巷。 我忽然觉得,自从地狱来客找到我,然后沈喻拉着我跟她做搭档一起去查案之后,好像各种怪事就没有断过。 自己难道真的就甘心变成天下第一灾星江户川柯南,无论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有怪案发生? 之前因为沈喻受伤,我也遭遇车祸,虽然平安无事,却要在医院照料她。同时也考虑她出院之后可能长期需要人照管,所以公司特准我休了长假。 这几天看她虽然有人格分裂的嫌疑,但是健康好转,我本来心情宽慰很多,觉得可以踏踏实实跟沈喻一起查查黑船和背锅侠的事情。没想到现在一个麻烦的女人裂变成了两个,我还得四处灭火,结果就是比原来更加麻烦。 我跟沈喻相处数年,她这个人有些冷淡,性情乖戾,但头脑还算清晰,做事也有理有据。 然而华鬘是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不管是属于人格分裂还是其他原因,她显得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而且,大多时候她都骄纵任性,毫不顾忌人间的规则,甚至对其他人偶或还满怀恶意。 我忽然有种同情她的感觉,她可能还觉得自己幸福感爆棚,但我还是隐隐约约有种圣母心似的同情感毕竟,不管是精神降临还是其他,她是莫名其妙突然来到这个世界的,而且在这个圆圆的星球上举目无亲。 因此,我想通了,决定先顺着她来,既然她和沈喻一样,都宣称自己是侦探,宣称对案件感兴趣,那说不定也是一种缘分。 何不像沈喻所说,把她引导到查案这个方向上来呢? 这样的话,她既可以完美承继沈喻的身份,而且我也可以理所应该地在她身边提供帮助如果没有我帮她,她肯定不知道在这个世界要摔多少个跟头,引发多大乱子。 从这个程度来想,我也必须帮她,而且只能我来帮她,她想做的事情我也不再特别阻拦当然,像一起睡觉这种原则性问题除外。 虽然我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我还是认为人生中有那么一四个必须坚守的原则。这对一个人来说,还是十分重要的 毕竟,如果没有自我原则的拘束,那么人生未免也太儿戏了一些。 华鬘是个直肠子,有了其二,就忘掉其一,既然她忽然对抓鬼有了兴趣,那么和徐楚月之间的剑拔弩张也就顿时消弭了许多,一场差点酿成的悲剧就这样无形之间烟消云散。 不过徐楚月被赶到了后排座位上,她一路上都在莫名其妙地打量着华鬘。 华鬘正在哼哼哈兮地不停比划着动作,那样子看起来真的是对“抓鬼”万分期待。 “她不会是?……”徐楚月趁着等红绿灯的时候,从后面拍拍我的肩膀,然后指指自己脑壳,那意思大概在说这家伙脑子不会有问题吧? 我无法说是,更无法说不是,只好不置可否地摆摆手,还做了个“嘘”的动作,示意她不要多问。 徐楚月好像变得心事重重,我从后视镜里就能瞥见她焦虑的脸色。 “uronaferidas,kuronaferidas……”华鬘嘴里不知哼哼着什么曲子,大概真的是修罗界的歌谣吧。 “哎,我说,”徐楚月看华鬘唱得忘情,趁机偷偷悄声问我,“她不是真的会捉鬼吧?” “我也不知道啊,反正没看到她抓过。”我实话实说,“你相信这世界上有鬼吗?” 徐楚月愣了一下,她下意识地摇摇头,不过又随即点点头。 “或许吧……”她犹豫不定地说着。 第八十三章 电线杆 她的心情,我其实能理解。俗话说眼见为实,她毕竟是亲眼见过花衣鬼的人之一。 不过,我虽然也看到过黑船、“蛊雕”这些奇诡的东西,但我还是不太相信世界上有鬼魂这种东西存在。 有人说,如果人类能永生的话,小小的地球千万年来早就不堪重负了。 但追求永生,却恰恰是千百年来人类的梦想。死亡是人类不得不面对,但是又不愿意去面对的事情,于是众多人宁愿相信死后会变成鬼魂。 可是,鬼魂这种东西并没有摆脱人类想象的范畴,仔细分析,它们其实也是一种能量或者其他物质性存在。 因此,要是有鬼魂存在,那千百年来,光鬼魂就已经充斥满这个世界,地球也照样不堪重负了。 所以,我并不信鬼魂。然而华鬘所说的“鬼”,恐怕只是六道中的“饿鬼道”而已。 饿鬼道又称地狱道,里面的生物与鬼魂其实有着本质的区别。 饿鬼道里的生物,真正的名字其实叫做“薜荔多”,只不过它的样貌跟中原传说中的“小鬼”相似,所以被翻译成了“鬼”而已。 华鬘说自己继承了沈喻在人间的词汇,所以她也大概也就把“薜荔多”直接叫成了“小鬼”吧。 我开车载着华鬘和小徐来到了云塘街,这个时间街上当然空空荡荡,寂寞荒凉得就像寒武纪之前的了无生息的地球。 华鬘就像一条猎犬似的从汽车里跳下来,她沿着新云里小区的墙根不停朝前走着,鼻子还使劲出吸溜的声音,看得徐楚月目瞪口呆。 “我滴个乖乖,她应该不是精神病,是狂犬病吧。看她这样子,现在打疫苗都晚了吧我真同情你啊,大叔。” “你可别乱说,她很暴力的之前幸亏是我救了你。”我趁着华鬘走远,赶紧叮嘱她,“千万,千万不要对她说刻薄的话。” “那你刚才忽然在汽车里大喊你喜欢她” “我那是怕她一怒伤害你。” “所以那就是你喜欢我,啧啧,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怪蜀黍。”她倒是醒了盹儿,一扫之前满腹心事的样子,半夜居然又精神了起来。 “喂!”走在前面的华鬘忽然大喊一声。 我吓了一跳,之前光听她说过自己鼻子灵,万一她听觉也灵敏的话,那我和徐楚月刚才的对话岂不是都听到了?! 我快步赶了过去,华鬘正站在那里,借着昏黄的路灯光,能看到她满脸都是愤怒。 “我说错了,别又生气哈。”我赶紧预热性道歉。 “你说对了,我真的特别、十分、相当生气!”她说。 “我说错了,我丧失了做人最起码的原则,不应该跟别人在一起胡说。”我说。 “你说对了,我讨厌有人胡说。”她说。 “喂,你俩演话剧呢?磨叽什么啊?什么说对了说错了?”徐楚月不知什么时候也赶了过来。 “你个畜生道里的小孽障,居然敢蒙骗本公主!这条街上根本就没有出现过鬼,倒是闻着都是坏人味儿!”华鬘听见她的声音更加愤怒,指着她鼻子就骂。 “坏人?还有味儿?你精神病吧?!胡吣嘛玩意儿!”徐楚月也毫不示弱。我现这丫头满嘴各地方言,我都搞不清楚她究竟是哪里人。 华鬘见徐楚月敢顶嘴,抬手就要打她。幸亏我站在她面前,还能伸手拦着我也看出来了,她反正不敢打我。 “算了,算了,反正她只是个小角色,你打她还跌了自己的身份要不,你找个东西试试,让她见识一下你的天生神力,说不定她被吓得跪地求饶也有可能。” 我这么说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徐楚月看上去也是个得理不饶人的主儿,我刚才说华鬘有暴力倾向,她估计还以为我是在说笑。百闻不如一见,事实胜于雄辩,干脆让华鬘给她露一手,以后这丫头估计也不敢那么嚣张了。 “你说得对。”华鬘瞄着身材苗条的徐楚月,似乎也觉得她不堪一击,“我只需要动一个小手指头,估计就能把她打回元婴状态。” “哎,你们俩啷个鬼鬼祟祟的,正在嘀咕啥子哟!”徐楚月看我俩对她指指戳戳,不免恼火地说。 “你过来,就说你呢!”华鬘指着徐楚月说。 “过来就过来,我还怕你个狂犬病不成!”徐楚月也不示弱。 “我问你,为什么骗我!居然让本公主生气!” 我才明白,原来华鬘没有听到我和小徐的聊天,她只是觉得自己被她骗了但小徐能骗她什么呢? “我吃饱了撑的骗你!还公主,公猪你都不是,充其量是母猪!”小徐还是那么伶牙俐齿。 “你不是说这里闹鬼吗?我大半夜的被你忽悠来跑一趟就为了抓个鬼玩玩!结果这里根本没有鬼味儿!还说没骗我!”华鬘指着空荡荡的云塘街喊道。 “你疯了吧?你就用鼻子一闻就知道没鬼?你怎么不去当缉毒犬啊!”小徐反唇相讥。 “你个畜生道里的小胎盘,要不是亲爱的拦着,我早就一掌把你拍成齑粉了!” “哟,还一掌拍成齑粉,传统武术啊?综合格斗啊?你来来来,不拍碎我你就是染色体!” 两人一人一句剑拔弩张,我连话都插不进去。华鬘此刻反倒冷静了下来,她冲着前面一指,随即“哈”的一掌推向街上的电线杆子。 我只觉得一股凉风扑面而来,吹得脸上的肉都有点抖,旁边的小徐更是被吹得头都直了起来。 随着呼呼的风声,只见整条云塘街的电线杆子都齐刷刷倒在了地上。 我和小徐目瞪口呆,华鬘却得意地打个响指,斜着眼睛看着徐楚月。 “你现在信不信我能一掌把你打成齑粉?” “鬼呀!”小徐盯着华鬘,“嗷”的大叫一声就朝街道的另一头跑去。 “她不但不服,还侮辱我是鬼!”华鬘又怒火攻心,“亲爱的,怎么整个街上忽然黑了?是罗睺吞月了吗?” “你把电线杆子都打倒了,甭说这条街,这片地方估计都停电了!人间这地方,夜里一旦停了电就没光了!” “好玩好玩!”华鬘拍着手笑着。 “咱赶紧走吧!一会儿估计警察就来了!”我拉着她使劲往街外面停车的地方跑去。 第八十四章 真鬼假鬼 徐楚月估计早就惊慌失措逃走了。我只从她站的地方捡到一只锁卡张开的镯子,也不知是不是她的。 既然寻不着,我只好拉着华鬘进车,猛踩油门逃离了现场。 等开到我家已经凌晨四点了,我匆匆忙忙把华鬘带进了屋子。华鬘似乎也有点疲倦,她不停打着呵欠。 “你是不是困了?”我问。 “嗯。”她点着头,却坐在了沙发上,指着电视机说,“快快,昨天还有剧没看完呢!” 我苦笑不得,只好把自己的pad拿给她。 “电视里面的剧是定时播放的,给你这个吧,这个是点播的,随时都能看。” “嗷嗷嗷……”华鬘接过pad,翻来覆去地看着,“这东西太神奇了!” 不过我却舒了一口气,华鬘来到这个世界上,还算找到了很多爱好,不总是惦念着饮食男女那些事儿了。 我教她打开pad,然后进入一个播放软件。 “就这个,就这个!《痛苦击打》!我要看这个,里面的男人都细皮嫩肉,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那我去睡觉,你好好追剧哈!” “嗯嗯嗯,我刚才在车上已经睡饱饱了!”她兴奋地说,“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你说。” “可不可以把这个能到处看剧的‘小排’送我当礼物?” “当然可以,你随时都能带着它。” “嗷嗷嗷嗷嗷,亲爱的送我礼物了,我会好好珍惜的!”她一股日系中二画风地喊着。 “那我先睡,晚安。”我说。 “嗯嗯,我追完剧,就去陪你睡。”她嘟着嘴做可爱状,完全没有刚才一掌打烂整条街电线杆子的凶神恶煞状。 “好好好,那我睡地上,只陪睡,不上床。”我讨价还价。 “行吧,我也看出来了,得让你心服口服。”华鬘笑嘻嘻地说。 我躺在地上,华鬘换了睡衣,盘着腿坐在床上。她戴着耳机,正在全神贯注的看剧。 我本来困得要命,但一躺下却又怎么也睡不着了。 白天跟沈喻折腾半天,摸到了一堆“边缘线索”,晚上去了趟酒吧,却又遇到了徐楚月,而且她还讲了云塘镇那么复杂的案子。总感觉自己变成了柯南,人在家中坐,案从天上来。 当然,很久很久之后,当我回想起现在,才明白这些案子找上我们是有必然原因的。 不过,这些只是后话,我当时躺在地铺上,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刚才你听见徐楚月说有鬼的事儿,为什么那么兴奋?”我睁开眼问。 华鬘摘下耳机,看我一眼。 “哎呀,你可不知道。修罗界可无聊了,根本没有人间这么多玩的东西。我们贵族在修罗界最喜欢的消遣就是捉小鬼了——把地狱道和饿鬼道里淘换来的小鬼往山上一放,然后就比赛看谁能先抓到小鬼,可刺激了!可好玩了!唉,可惜在修罗界,小鬼还属于珍稀资源,很难搞到一个的……亲爱的,人间的小鬼多吗?” “人间啊,我还真不知道。不过人间有人间的鬼,比如徐楚月说的云塘镇死的三个人,一个是赌鬼,一个是酒鬼,另一个呢,是色鬼……” 我不再说话,因为我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徐楚月其实所言非虚,云塘镇横死的人都是典型的身上背着罪孽的人! 我想到了她用的一个词——三个宝贝。 这大概是个贬义词,因为这些死者,其实都是云塘镇上的不安定分子。 卢咸亨的死因还不清楚,但尚卫民和罗老松的死明显跟花衣无头鬼有关——难道花衣鬼是为民除害,专杀那些私德有亏但法律又无法制裁的人? 如果华鬘说的是真实情况,在云塘街嗅不出鬼味儿,反而有坏人味儿,那么所谓的花衣鬼就不应该是鬼,而是人扮成的鬼? 难道是又一起“城市什么光”类型的案件? 可是,卢咸亨又是怎么死在喷水池里的?尚卫民到底去了哪里? 为什么街旁发廊监控中没有拍下花衣鬼的影子,而罗大刚却亲眼看到了花衣鬼? 花衣鬼又是怎么毫不顾忌地被徐楚月撞见,罗老松的死跟花衣鬼又有没有关系? 花衣鬼为什么要去敲李亚茹家的门,又是怎么片刻之间逃之夭夭的? 我脑子里顿时不停涌现着问题,我发现自己可能真能做一个不太合格的侦探了。 不管如何,云塘街的事儿,我一定要搞个清清楚楚。 我想着想着,发现华鬘不知何时已经手里拿着pad在床上安然睡熟了,她的鼻翼一起一伏,胸部也一起一落,看起来煞是迷人。 我替她关上还在播放的剧,然后把pad充上电,又轻轻给她盖上被子。盖被子的时候,我不禁出神地看着这张自己无比熟悉的脸。 她不是沈喻,她是华鬘,明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她也是华鬘。 我仍然难以界定自己和她的关系,但转念一想也释然了,因为我这么多年也没有界定出自己跟沈喻的关系。 就让一切都顺其自然吧,我这么想着,明天不妨尝试一下让她走向正轨,再带着她去查查云塘街的案子。要不无事可做的话,她可能又会把注意力全部放我身上,况且,我也不能总带着她无边无际地逃避下去了。 与其躲避,不如面对,就让她开始熟悉人间的工作和生活吧。 她虽然借的是沈喻的躯壳,但是即使她内心是华鬘,也还是个迷人的家伙啊。 我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进入了梦乡。 我本来想睡到自然醒,但七点半的时候就被吵醒——这次吵醒我的不是华鬘的晨吻,而是林瑛急促的电话。 “喂喂喂!”林瑛在电话里大声喊着,“沈喻在吧?快请她过来!云塘街这边老出案件,当地派出所说是意外,但之前上报过来,局里面觉得不对劲,前两天已让我牵头重查了,而且,重点是昨天又出了怪事!” “什么?”我骨碌一下爬了起来,“又死人了?!” “你怎么知道死人的事儿?还知道‘又’?不过这次不是死人,是破坏!不知道犯罪分子是什么心态,居然把整条云塘街的电线杆子齐刷刷放倒了!” 第八十五章 吃人 去云塘街的路上,我捏着一把冷汗,对华鬘千叮咛万嘱咐。 “记住,你今天就是沈喻,千万千万不要露马脚,更不能说错话——比如,有些词不能说,像本公主、铁狻猊、升龙桩什么的,还有,不能发火,不许用蛮力解决问题,不能说你会观灯术,不能向人间的警方介绍你那套先打死人再还阳的侦探理论……” 华鬘犹自打着呵欠:“那干脆跟剧里面绑架似的,拿胶带糊上我嘴巴,别让我开口算了。” “对对对,不开口也行!你就惜字如金,如果能不说话,那是最好不过了!” “那我能打手势比划吗?” “也不行!你万一力度没控制住,再搞垮一条街的电线杆子怎么办?!那还不被林瑛什么的抓个现行!” “林瑛?不就是那个给你打电话,老缠着你的女人吗?” “她是女警察,女刑警队长,你可千万别招惹她!袭警可是犯罪,到时候把你抓监狱里去!” “哦哈哈,人间的监狱是什么样子的?也是有火链子,有冰窟窿吗?有蝎子坑,红烙铁吗?有炸人的大油锅吗?” “……没,就是特别结实的房子,还有铁栏杆,把你关里面,管吃管住,不让你出门。” “人间的福利这么好,还管吃住?我们那里的地牢都不管饭……” “那犯人们还不饿死?” “饿不死,他们可以互相残杀,被杀死的就成食物了啊——同类的肉特难吃,你吃过吗?” “没!别说了!”我几乎要抓狂了,“难道你吃过?” “嘿嘿,你猜?——我要说吃过,你是不是就不亲我了?”她伸过脑袋来,眨巴着眼睛看着我,然后还故意朝我伸出半个舌尖。 “只盼望你不会哪天兴起,把我嘎嘣嘎嘣吃了。”我心有余悸地说。 “不会的,虽然人类闻起来香喷喷的,但考虑到人间美食太多,我暂时还对你们没神马兴趣。”她在车上伸个懒腰说。 我真是有点对她刮目相看,原本以为她就是个孤零零的傻大壮,没想到可能还会吃人…… 我都想使劲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昨天居然还想同情这个魔女,看来圣母心真是毁掉世界的一大利器。 华鬘看我被她吓住,不知为什么还得意起来,她一会儿朝我呲牙,一会儿又朝我咧嘴,过一会儿还使劲冲着我这边吸溜鼻子兼舔口水,做出一副要吃人的样子,吓得我几次走神,差点跟前头的汽车追尾。 “你能不能安生点儿!我在开车!” “不用开了,这都到了。”她指着前面一半现代化小区,一半老旧街道的云塘镇说。 “你看你老胡说,我都忘记方向了!” “亲爱的,你怎么怪起我来了?要我是姓沈的那女人,你敢怪罪吗?” “这个……”我顿时哑口无言。要真是沈喻的话,我可能巴不得她给我捣乱吧——明明是外表一模一样的人,为什么我会对华鬘如此随便,对沈喻却是钟爱和敬畏呢? 我脑子里还在想这些形而上的东西,华鬘似乎察觉出来了什么,她也坐在车里生着闷气。 这时候,林瑛看我们车到了人没动静,已经等不及直接走了过来。 “沈喻呢?”她问我。 我这才恍过神,赶紧拉开车门,把坐在里面的华鬘请了出来。 “这……怎么回事?小两口闹别扭了?”林瑛看着我们俩状态不对,大概又想调侃下沈喻缓和一下气氛。 “咦?”华鬘眼睛一亮,她一把抓住林瑛的双手,使劲摇晃着。 “林队长,您真是目光如炬啊!一眼就看清了事情的本质——你怎么知道我俩是两口子了?” “你俩真——同居了?”林瑛看样子有点蒙圈。 “别听她乱说!”我使劲摆手。 “真的,他可厉害啦,天生神力!”华鬘啧啧地说。 “打住!我好歹还算单身狗,不想听你俩秀恩爱了!咱还是说说案子吧,这个案子特别蹊跷,虽然云塘镇之前离奇死过几次人,但都被认为是意外。但这次要再说意外就说不过去了,我从来没看见过下面毫无痕迹还能齐刷刷斩断一条街电线杆的工具——沈老师,你觉得呢?” 华鬘听她一问正经事情,估计立刻想起我刚才让她闭嘴不谈的话,于是动作夸张地捂上了嘴巴。 “沈老师,你怎么了?”林瑛一头雾水,“怎么今天变得奇奇怪怪的?” 华鬘继续捂着嘴巴,指指我,又使劲摆手。我总算明白了这家伙动作夸张的真正目的,她是想跟林瑛告状——是我不让她说话的。 “她什么意思?”林瑛转头问我。我知道她肯定也能读出来华鬘这几个简单的手势,只是她大概绝对想象不到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居然能叫沈喻闭嘴。 “沈喻的意思是,她不想说话,叫我替她说。”我赶紧打圆场道。 “……那你说说吧,这怎么回事?——沈老师,你要不要现场看一下,这些电线杆子倒得真挺奇怪的。” 华鬘顿时可怜巴巴看向我。我心想,还让她看?看什么看,都是她弄倒的。 明知道答案却不能说破,有时候反而更加痛苦。 我只好朝华鬘递个眼色,示意让她听我安排。 华鬘点点头,她就像一个小姑娘似的低眉顺目地跟在我屁股后头。我俩一前一后,朝最远的那根电线杆子走去。 我故意放慢脚步,落在林瑛后面,然后回头看着华鬘。 “快想想该怎么说!”我低声跟她说。 “说什么?” “电线杆子怎么弄倒的啊,找个正常人类能理解的理由,赶紧给她糊弄过去。” “我想到一个好主意。” “什么?” “我干脆动动小手指头,把她们都打死,就没人计较这事儿了。” “好吧,你说得很有道理——不过尸体呢?这么多人尸体怎么处理?” “要不——我把尸体都吃了?” “求求你,别说了……” “你真以为我会吃人?” “不是你说自己吃人的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 “停!”我头都大了,“别说了,吃人的事不太重要,咱还是想想怎么解释电线杆子的事情吧?” “你们在说什么呢?打死谁?谁吃人?”林瑛不知什么时候跟在了我们身后,她突然开口问道,把我俩吓了一跳。 第八十六章 忽悠 我一下子愣住了——林瑛这家伙,听觉简直比狗狗还灵敏。 “是这样——那个什么,沈喻刚才正在跟我聊云塘镇之前三起意外的事情,她认为那三起意外,跟电线杆子倒地是有联系的,不是孤立事件。” “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林瑛赞许似的看着沈喻。 “所以呢,她觉得调查电线杆子属于细枝末节的事情,之前的卢咸亨、尚卫民和罗老松案才是关键——尤其是尚卫民,他连尸体都没找到,怎么能说是意外呢?” 林瑛瞪大眼睛看着我俩,半晌才开口对华鬘说:“我说你怎么今天不说话呢?原来你早就盯上云塘镇的连环怪案啦?你连死者的名字都知道得这么清楚了,是不是也知道了无头人的谣言?” “对对对,”我赶紧说,“沈喻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花衣鬼。” 我觉得现在已经成功转移话题了——之前怎么没发现自己还有打岔的天赋呢? “沈老师真是名不虚传,现在都主动挖掘案子了——说实在话,我本来就对那三起案件有所怀疑,不过之前案子一直由当地派出所办理,最近才收到刑侦队来。我翻阅了一下案卷,就觉得这不是孤立的案件,而且老百姓传说中的无头人也好,花衣鬼也好,肯定不能简单的归结看花眼……” “更不能归结说是闹鬼。”华鬘终于忍不住张开了嘴。 “对啊,肯定不是闹鬼。你是怎么看的呢?” “整条街其实就没有鬼的气息,所以一定是有人在装神弄鬼。”华鬘一脸严肃地说。 “要有人装神弄鬼的话,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充当正义使者,”我说,“你有没有注意到,或死或失踪的三个人,其实都是‘鬼’,一个赌鬼,一个酒鬼,一个色鬼,除掉这三个人,简直相当于周处的‘除三害’。” “这是你想出来的,还是沈喻推理出来的?” “是他想出来的。”还没等我开口,华鬘就直接指着我说。 “哦。”林瑛淡淡地应了一声,“那就不太靠谱了。” “哎,我觉得你有点儿个人崇拜啊,为什么我想的就不靠谱,沈喻想的就靠谱呢?” “因为她是个把全部生活寄托在逻辑上的人。”林瑛说。 “我其实也能破案子啊,毕竟是她的助手。” “你,呵呵呵。”林瑛看我一眼,笑着走了。 这家伙也太瞧不起人了,我忽然灵机一动,朝已经溜到旁边躲远的华鬘走去。 “你干嘛呢?”我说。 “嘿嘿,我觉得应该躲那个女人远点儿,防止自己露馅儿。” “她刚才一副看不起咱俩的样子,我觉得咱得给她露一手,你说呢?” “太可恶了,居然敢看不起本公主!”华鬘顿时义愤填膺,“还敢看不起你!” “没事,咱立刻就给她破个案子,吓死她!你还记得有个叫尚卫民的人吗?” “记得啊,那个酒鬼。” “对,他不是失踪了嘛。我忽然想到,你曾经说,你鼻子特别灵,有次我离开医院你都能嗅出我的方位来。” “是啊,就算是鬼从那条街上经过一次,一个月之内我都能闻出来。” “那就好办了——这样,你听我说……” 我跟华鬘耳语一番,她豁然开朗。 “亲爱的,你也不是很傻嘛。” “那咱们试试?” “好嘞。” 我朝林瑛走过去,她还在跟痕迹科的人趴在地上鉴定那些倒下的电线杆子。 “这东西实在不符合物理学常识,莫非,是外星人干的?”我隐约听见痕迹科的老钱在说。 “能让小余跟我们去趟尚卫民家吗?”我对林瑛说,“沈喻觉得尚卫民的失踪有太多蹊跷的地方,想自己走访下。” “去吧,我让小余带着你们。”林瑛点点头说,“你可得看好了沈喻,千万别把她刺激到,要不我拿你是问!” “知道了。” “还有,”她忽然涨红了脸,“你俩真的同居了?你可不能伤害她啊!” “同居,没同床,就跟咱俩曾经同桌没有同房一样!这么解释你满意了吧?”我撇下一句扬长而去。 “哎,你这家伙,你以为我想什么呢!”林瑛脸涨得通红,她追在我身后,气呼呼地喊着,“最近越来越不佛系了!” 我不理她,她既然看不起我,那我就做出点东西来让她瞧瞧。 小余带着我和华鬘来到尚卫民家,我看他住的屋子里还贴着封条。小余揭开封条,示意我和华鬘可以进去。 “沈老师,你一来,我们都放心多了。” “嘿嘿嘿。”华鬘从嘴里硬生生憋出两声来,小余有点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就在这时,旁边的门吱呀一声打开,有个头发花白的婆婆探头探脑看着我们。 “几位同志是警察吧?” “对啊,”小余掏出警官证亮了亮,“我们是来查案的。” “那——闹鬼你们管不管?” 小余差点笑出声来。倒是华鬘眼睛一亮迎了上去。 “闹鬼?哪里闹鬼?” 婆婆哆哆嗦嗦伸出手,指着尚卫民家门说:“还有哪里,就是这里啊!” “啊?”小余吃了一惊,“婆婆,您别害怕,慢点儿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哎呀,我岁数大了,行动不方便不说,还耳不聋眼不花!可愁死了!” “耳不聋眼不花是好事儿啊!” “好什么啊!我神经衰弱,本来就睡不着觉,可偏偏又什么动静都听得见!尤其夜里,外面掉根针恨不能都能听见声儿!只要有一点响动,就更睡不着了! “就说那天夜里吧,我半夜翻来覆去的,就听见老民家门口一阵响动,好像是钥匙开锁的声音。老民这个人,经常半夜喝醉了回来,到家门口就吆五喝六的,有时候醉得狠了开不开门,直接躺门口就睡。 “可是那晚却很不正常,那天他开门声音明显不对,听起来很小心,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我心里一琢磨事儿,就更睡不着了,索性起来,扒着猫眼往外面望去,就看见有个瘦瘦弱弱的黑影儿一闪就进去了!” 第八十七章 辨香(1) 黑影?尚卫民死的那晚,他们家曾经潜入过其他人? 我们一下子紧张起来。婆婆看我们神经都绷紧了弦,更加激动地继续说下去。 “那黑影闪进卫民家里,然后门就被嘎达一声带上。我当时还有点儿纳闷,尚卫民这个人,平时都鸡狗不沾,怎么半夜还有人串门? “后来我又一寻思,兴许晚上那小子没喝多,自己出来一趟又回去,我看到的只是他的背影,没准都是自己疑神疑鬼! “于是我就回去又躺下,过了大概十来分钟,又听到门开了一下,然后一串小碎步声音后就没动静了。这本来也没什么,可第二天一打听,别人都说老民昨天夜里十二点多就被鬼勾魂走了!但那天我听到声音的时候,明明是夜里两点!你们说,这不是闹鬼还是啥!” “莫非——尚卫民十二点那会儿并没失踪,他又回了趟家?”听完婆婆一番话,我惊讶地问。 华鬘使劲嗅着鼻子,似乎在嗅着什么蛛丝马迹,不过她随即又失望地说:“这里绝对没什么小鬼,估计是人心里有鬼。” 我发现她今天其实一直在嗅来嗅去,联想到她说过使用“六能”是有限制的话,看来她今天不用观灯,改用鼻子了。 “婆婆,你都听见我们沈顾问的话了吧?你看到的肯定不是闹鬼,而是人心里有鬼。放心,我们警察会查个水落石出的。”小余安慰婆婆道。 “哎,那我就放心了,那就不耽误你们查案了!”婆婆仿佛吃了定心丸似的点着头,然后关上了房门。 小余转身看向华鬘:“沈老师,你刚才嗅什么呢?是闻到什么奇怪的味儿了吗?” “还不到处都是人肉味儿,闻起来还有点儿鼻熟。”华鬘直接说道,还顺便造了个“鼻熟”的新词。 我看小余还没恍过神来,赶紧一把将华鬘拉进尚卫民家屋里。 “沈老师查案,你先别打扰!” 还没等小余回答,我就趁机把房门“咚”的一声关上。 “咱先找找尚卫民的东西,你闻闻味儿。”我悄声对华鬘说。 “你还真拿我当警犬使了哇!不用找了,他不是个酒鬼吗?找垃圾桶里的酒瓶子就行。”华鬘说。 “可是如果有酒味儿,你还能分出来吗?” “真是的,你什么时候都是小瞧我。”她又嘟起嘴来。 “我是怕你不熟悉人间的环境……那你看着来吧?有谱吧?” “那当然。”华鬘摸着自己鼻子说,“六能里面有个‘辨香’,你得相信我的鼻子,它比眼睛还看得清楚。” 我不再言语,因为觉得自己今天对她的态度有了转变——那就是,我已经不再认为她是沈喻,而且已然把她看成实打实的华鬘了。 正因为如此,我也不再像对待沈喻那样对待她,更是以一种全新的待人的方式跟她交流。 难道自己已经无形之中接受这个现实了吗? 其实这个问题,之前我已经跟沈喻讨论过了。 因为两个人用同一具躯体,所以我还是习惯把换当成沈喻的另一面,但现在,我却开始尝试着把她们彻底区分开来。 我带着华鬘开始在尚卫民家里观察,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意料之外的重要线索。 但可惜的是,我并没有沈喻原来那种一眼就能发现不合逻辑之处的能力,而且现在她也失去这种能力了。 不过,好在有华鬘在,她自称还有一些超能,可惜她的能力更像六脉神剑,有时候靠谱,大多时候却不靠谱。 尚卫民虽然也算单身汉,但他家里却收拾得还算可以,没有想象中那么纷乱。 这是一处新云里小区的典型拆迁房,房子是三室一厅,但格局比较紧凑,看上去大概有一百平方的样子。 客厅里的陈设比较简单,只有一套中式沙发,一张木头茶几,一个巨大的酒柜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高级洋酒。 茶几对面的墙上挂着一个彩电,彩电下边有两个纸箱,打开纸箱就看到里面都是整包装的二锅头——看来尚卫民这个人还算俭省,而且比较要面子,因为摆的是高档酒,喝的却是低档酒。 尚卫民住在靠南的大卧室里,卧室里只有一张大床和一排衣柜。打开衣柜,里面都是普普通通的地摊衣服,他的抽屉里还放着房产证、户口本、银行卡等等,还有一个老旧的电话本,上面密密麻麻写着不少联系人的信息。 其他两间屋子已经变成了储物间。一间屋子里扔着各种破旧东西,还有几个红漆剥落的木头箱柜,看出来都不是一套,应该是原来云塘镇的平房里搬过来的。 我用手摸了下,发现柜底有一层尘土,但中间有几个方正的形状上却没有沾尘,看样子柜子里放过什么东西,只是被人拿走了。 柜子的做工并不太好,裸露的木板还有些粗糙,我揿亮手机电筒,仔细搜寻柜子,然后发现侧面柜板的木刺上挂着一根长长的头发,不仔细找的话还真不好看到。 这头发一看就是女人头发,但华鬘的头发是蜷曲的,所以肯定不是从她头上掉落的。 华鬘凑过来,看看那根头发,用鼻子使劲嗅了嗅,然后很不满地看我一眼。 “这味儿很熟啊,是不是昨天你和那个女人……哼!” “别瞎说!这肯定不是沈喻的头发,还是得留给小余,让她留作证据。” 我们俩走到另一间屋子,这屋里放着一个超级大的储酒柜,打开储酒柜,扑面而来一股霉腐的气息,只见里面躺着一排排昂贵的进口葡萄酒,还有特酿的黄酒等等。 看来尚卫民不止喝酒,自己还收藏各种酒。 我正看得出神,华鬘却已经在整个屋子里翻了一遍,她拎着一个脏兮兮的酒瓶子,皱着眉头走过来说:“我记住这家伙的气味了,不过他也太奢侈了吧,喝了这么多闻起来香喷喷的美酒。” “你不觉得那味儿很恶心吗?”我说。 “不啊,这可是酒啊,修罗界见不到的好东西!这家伙的生活啊,简直比修罗界地位最高的四天王都奢侈!” “好吧,那咱们怎么去找他?” 第八十八章 辨香(2) 华鬘看我一眼,笑着说:“等下,我闭目养神一会儿,得捕捉这个气味的样子。” “好——气味也有样子吗?” “当然,会呈现出不同形象来的。比如你的气味,就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动物?” “对,就是人间的动物。” “那我会是什么动物?” “霍加狓,听说过吗?” “啊,我会是那种四不像的动物?” “对啊,我哪里知道,我把形象和你们语言里的名字对应起来很难的——刚才这个尚卫民呢,他的形象是——”华鬘又重新把眼睛闭上,我看着她的眉头紧皱,“一头西猯。” “啥?你想到的怎么都是这种冷僻的动物?” “我初来乍到啊,哪里知道什么动物冷僻,什么动物不冷僻!” “你提到的这两种动物,要是跟一百个人说,估计九十九个不知道。” “那不还是有一个人知道嘛。” “知道的那个人就是我……” “哈哈,”华鬘笑了,“所以说,我真是撞了狗屎运啊,没想到来人间第一个遇到的就是你,说什么你都懂。” 霍加狓和西猯,这两个名字看着奇怪,但却不是《山海经》里的异兽,而是生活在地球上的实实在在的动物。 霍加狓是现在生活在刚果热带雨林里的一种动物,身材和毛色像小号的长颈鹿,但身上却长着斑马的条纹。在古埃及的壁画里就有这种动物,而且原始部落的居民也知道它的存在。但直到一九零九年,来自欧洲的猎人才捕获了第一头霍加狓。 传说这种动物十分警惕,每天大概只睡五分钟就够了。 华鬘说我像霍加狓,但我可不想每天只睡五分钟。 不过,最近她和沈喻来回互换,总在零点“换班”,每个人苏醒过来都要闹腾一番,我没睡过一个安稳觉,这样想想,自己也快成霍加狓了。 至于西猯,则是拉丁美洲草原上一种像野猪一样的动物,它长着獠牙,还分泌臭腺,想起来还真的跟尚卫民的形象有点般配。 我拿起那根头发,朝她晃晃说:“那这根头发有气味吗?那气味的样子像什么动物?” 华鬘使劲嗅了嗅,不高兴地摇头说:“气味太小太轻微了,不能分辨得那么仔细。非要我说的话,好像是戴胜吧。” “这种鸟还常见一些。”我笑着说。 “这头发肯定是那个女人的!” “为什么?” “因为你身上也带着同样的淡淡的气味!” “别闹了,沈喻的形象肯定不会是臭乎乎的戴胜。”戴胜鸟是佛法僧目的鸟类,长着羽冠,十分漂亮,但它的尾腺却分泌一种黏糊糊的油状液体,闻上去味道十分古怪。 “那你和花里胡哨的霍加狓有关系吗?”华鬘抬起头,笑呵呵地问我。 我一时语塞。 华鬘说得“辨香”虽然玄乎,但仔细想想,其实也并非特别奇怪。 气味这种东西,描述起来比较抽象,而形容气味的词语也并不是很多。 比如,“香”这个形容词就十分笼统——花香是香,肉香也是香。 所以我们平时在描述一种香味儿时,也喜欢用拟物的方法来进行区别。 香奈儿五号是一款经典香水,但怎么才能跟没有接触到实物的顾客描述这款香水的气味? 厂商只能列举一些植物等的香味,来激发顾客的想象——初调是醛香、湿草味和茉莉香,中调是玫瑰、依兰和鸢尾花的混合香气,而基调则杂糅着天竺薄荷的香味。 即使顾客有些植物并不认识,但这样一写,还是能有所想象。 对于人,我们其实也经常用拟物的方法来形容气味。举个例子,我们平时说“狐臭”,其实就是把某种汗腺分泌过强的气味跟狐狸关联了起来。 这样看来,华鬘把每个人的气味都比拟成动物也不足为奇。只是她列举的动物更加具体,更加生僻一些罢了。 但这倒是提醒了我一件事。 华鬘曾经说过,她对人间词汇的了解,来源于沈喻自身的知识结构。这样说来,沈喻其实还研究了蛮多的奇怪动物,难道她是在找跟拉黑船的“蛊雕”相近的真实动物吗? 好在这时外面忽然响起“砰砰砰”的敲门声。 “不好意思啊,沈老师、言老师,你俩查完了吗?小的还得等着回去跟林大队长交差呢!”小余估计忍不住了,在外面抱怨着。 “马上就勘察完了!”我朝外面嚷一句,然后赶紧问华鬘,“你有眉目了吗?” “本来有了啊,但你老跟我聊天,我就忍不住又跟你聊了……” “好好,我不聊了,我帮你去看着门,你自己好好想!” 我说完就赶紧往门口走去,然后忽地拉开门。果不其然,余以清正在猫眼那里往里面巴望着,我突然开门搞了她个措手不及,她只好继续眯着一只眼睛,装作揉脸的样子跟我搭讪。 “哎哟,站太久了,脸都站酸了……” “您是用狗啃屎的姿态站立的吗?” “……” 小余自知理亏,灰溜溜地站到了一边儿。我把那根头发递给她,她赶紧收进证物袋里。 我不停用谴责的目光盯着她,防止她又开始说话或者敲门打扰华鬘。就这样大概过了十来分钟,房门嘎吱响了一声,华鬘也揉着眼睛走了出来,那样子就像快睡醒了似的。 “沈老师,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怎么好像刚睡了一觉似的……”小余赶紧问。 “闻气味儿查方位很累的。”华鬘没好气地冲她说。 “什么意思?” “她的意思是说,想闻到坏人的犯罪气息,找到犯罪线索很累的。” “哦。沈老师说话开始用比喻句式了。” 我伸手想拉过华鬘来,告诉她别说太多露馅,结果还没等我阻止她就又开了口。 “我找到尚卫民的所在了,他在一个人的肚子里。” “啊?!”我和小余几乎异口同声地喊了出来。 “他已经被分割成了碎块,然后被吞进了一个人的肚子里。” 华鬘看着我,一本正经地板着脸,用平静但是骇人的语气说道。 第八十九章 科学解释 小余急匆匆地带我们赶去找林瑛会合。 “头儿,事情有些严重。”余以清一见面就汇报情况,“沈老师推测说,尚卫民不是失踪,是被人吃了?” “什么?”饶是林瑛也一下子愣住,“沈老师,真的是这样吗?” “那还有假?”华鬘见自己被质问,一副气不打一处来的样子。 我之前虽然对沈喻百般崇拜,但却一直腹诽她的一个坏毛病——那就是有时候妄自尊大,她总是把推理的结果告诉你,但从来懒得解释推理的过程。 怎么说呢,每当这个时候你就会有种莫名的挫败感,而且同时嫉妒之火油然心生。那感觉就像有个智商碾压你的人站在对面,用最冷漠的态度对待你的疑问——这么简单的事情,还用老娘再跟你解释一遍吗? 但今天不同,我忽然对沈喻的这种臭毛病感恩戴德起来。幸好她一直有这种习惯,否则林瑛肯定会对“尚卫民被人吃了”的推论由来追问到底。我总不能说这是华鬘用鼻子闻出来的答案吧。 我嘱咐华鬘一定要装得冷酷一点儿,如果不会回答的问题就报以白眼好了,不会翻白眼就使劲皱着眉头装作没有听见——沈喻陷入思索时就是这种德行。 因为无论是余以清还是林瑛,她们不会去打扰思考模式下的沈喻的。 但是有一点我没有忘记嘱咐她——所以我们现在正尴尬地跟在华鬘身后,看着她这闻闻、那嗅嗅地朝前走着。 “沈老师这是——”小余问我。 “怎么说呢……”我挠着脑袋说。因为我确实不知道怎么解释。 林瑛也大惑不解地看着华鬘的背影,边走边转身问我:“你跟她住一起,是不是觉得她最近有什么异常?感觉她的行为模式太怪了。” “她是有点儿怪,不过你们不觉得她很正常嘛。”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知道为什么!”施鲢这家伙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了出来,他边吸溜着鼻子边大喊一声,把余以清吓了一跳。 “我看你更像不正常的!”余以清给了他一拳。 “哎哟!”施鲢夸张似的尖叫着,然后揉着被打的肩膀,脸上表情居然很陶醉,一副挨了美女打浑身得劲儿的样子。 “我这么说是有科学根据的!小余姐你不要乱打我!” “你说,讲不对我非把你全身关节打酥了!” “还能有这待遇?我最喜欢松骨了!”施鲢两眼放光。 “别废话!快说!” “你们听说过爵士吉他演奏家帕特·马蒂诺吗?” “没听说过,干嘛的?跟沈老师有啥关系?跟咱这案子有啥关系?”小余一连串问题。 “是那个切除了一块大脑的人吗?”我问。 “啧啧,言老师,我发现你真是活古狗啊,什么都知道。”施鲢笑眯眯地伸出手来,大概是想拍拍我套关系,我吓得赶紧躲开。 “切除了大脑?”林瑛也缓下脚步,惊讶地问。 “对,他是个癫痫病患者,因为经常发病,还得了抑郁症,痛苦不堪。所以后来当医生说可以通过切除左颞叶,就是大脑里有记忆功能的那一部分来治疗的时候,他基本上没有怎么犹豫就答应了。 “可是当医生把他左颞叶的百分之七十都切除掉的时候,马蒂诺感觉到了一种空白、缥缈的感觉,就像自己进入了另一个时空一样。等这种状态过去后,他发现自己的癫痫症已经痊愈,而且记忆功能居然也没有丧失,更关键的他的演奏技艺大增,风格大变,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你的意思是?” “沈老师也有类似情况啊。她之前遭遇车祸,本来医生判断她很难恢复清醒了,结果她不但飞速恢复了意识,而且肯定某些感官功能也得到了放大——” “比如嗅觉。”林瑛望着正蹲在墙角,东闻西闻的华鬘说。 “嗯。” “队长,我觉得缉毒大队的那几条狗狗都可以退役,回家养老享清福去了。”小余也补上一句。 我恶狠狠瞪她一眼,她捂着嘴吃吃笑着跑了。 “但就算嗅觉功能放大,她又是怎么推断出尚卫民被分尸,而且有可能被食人变态吃进肚子里的呢?”林瑛摇摇头,看来对施鲢的解释不甚满意。 “因为她根本不是靠鼻子闻出来的,而是用脑子想出来的。用鼻子闻只是一个表现形式,只是她大脑受过创伤后的行为偏差而已。”我看施鲢很难自圆其说,赶紧硬着头皮解释。 “哦?”林瑛看着我。 “唉,自从车祸之后,她就这样了,一会儿表现正常,一会儿奇奇怪怪的。”我装作心情沉重的样子,“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但她的思维是正常的,脑子还是原来那么聪明。但以前那个沈喻,好像很难完整地回来了!我这心……心如刀绞……” 我都觉得自己跟华鬘老一起混,混得自己也快变成戏精了。不过这一套看起来两个女人倒挺受用,大概女人总是更容易被情绪所感染吧。 两个女人看我伤心的样子不禁默然,只有施鲢拍着我的肩膀说:“言老师,想开点儿啦,其实闷骚的人受了刺激,百分之八十估计会变成她这个样子。再说,沈老师原来那么一副冷淡得蛋疼的样子,还不如现在疯疯癫癫的可爱呢!” 我恶狠狠瞪施鲢一眼,他却毫无觉察地呲着大门牙还冲我傻笑。我装作对施鲢的话很生气,撇开他们快步朝华鬘走去,边走边听见小余在身后斥责施鲢。 “有你这么说大实话的吗?咱虽然要坚持真理,但跟群众说话要讲究方式方法,知道不?!” 我没再理他们,而是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华鬘,她已经从云塘街转到还没有拆掉的云塘镇上,拐过一条巷子,然后又连着拐了几个弯,那熟络程度简直就像她曾经来过这里一样。 她走着走着,忽然在一扇破烂的铁门前停住脚步,然后低着头深吸一口长气,认真地打量着这户人家。 我看着她,又望望这户古怪的深宅大院,院墙很高,院子的正房很老,屋檐上还有几株野草在迎风晃动着,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肃杀气息。 “难道,尚卫民在这里?”我问她。 第九十章 隗家老宅(1) 华鬘见我问她,下意识地点点头,随后又摇起头来。 “只是曾经在过。”她看着大门说。 铁门的红漆已经剥落,门框上还贴着一副颜色已经氧化发白的春联,上面写着—— “千遍和风吹翠柳,一番细雨润红莲。”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副对联有种说不出的怪异,于是抬起头想看看横批,但只看到门楣上黑乎乎的胶水痕迹,还有一块耷拉着的纸上写着一个“忽”字。 这个“忽”字就更怪了。一般来说,春联内容都以吉祥话或者幸福愿景为主,但“忽”字能配上什么吉祥话的俗语,我还真是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我正在思索,华鬘却伸手推了一把铁门,只听“吱呀”一声,铁门应声而开。 华鬘连招呼都没打就径直走进了院子,我看这门根本没有上锁上闩,想必肯定有人住在里面。华鬘大概是个没有礼貌概念的人,我怕她惹了麻烦,也来不及细想,赶紧迈步跟了进去,边进院子边喊着“有人吗”。 但我刚喊出这句话就后悔了,因为整个院子荒草丛生,东边堆着一大堆朽烂的木柴和杂物。 院子正中央还有一株大槐树,槐树的周围还串根长出来许多半人高的小槐树,看这样子应该很久没人居住了。 既然没人居住,那怎么又虚掩着门呢? 这时候林瑛、小余和施鲢也跟了过来,他们走进院子也愣住了。 “怎么回事?”林瑛问。 我指指走在前面的华鬘:“她带我来的。” 华鬘此时正围着那株老槐树转悠,但是我却盯上了院子里的那几间青砖房。 青砖房看上去一共有五间,看建筑式样估计历史颇久。房檐上也长着杂草,墙上爬满了爬山虎,而且所有的窗户都用青砖垒住堵了起来。 云塘镇虽然是古镇,但因为离着魏阳市区比较近,所以保留下来的老房子并不多。 “奇怪。”我自言自语道。 林瑛也走过来,她看着被堵起来的窗户也皱起了眉头。 “你是不是也看出来了?”我问她。 “对,看这窗户的样子,应该是近些年堵上的,但看堵窗户的砖,却像是很早之前烧出来的大青砖——如果窗户是最近堵上的,那这些青砖又是从哪里找来的呢?”她说了疑问。 “对啊。”我也赞同道。 “要不咱进去看看?”施鲢站过来问道。 林瑛看看房门上悬挂着的那把大铁锁,转身对余以清说:“小余,你先给云塘派出所打个电话,问问这是谁家的老房子?没有房主人的同意,咱贸然进去也不好。” 小余点点头走到一边,我听到她开始打电话询问。 华鬘还在大槐树底下转悠,我走过去问她:“这棵树有什么问题吗?” 她仰起头看着树顶,跟我说:“这棵树长得像一把钥匙。” “钥匙?”我有些莫名其妙。 “对,当然不是你们人间的钥匙,而是像修罗界里面用的‘阴木钥’。” “什么东西?”我惊讶地问。 “这个你就不懂了,人间对修罗界应该了解没那么多吧。”华鬘比划着说,“阿修罗们都比人类高大得多,所以他们用的东西也大,这棵树的大小,也就相当于修罗界的一把钥匙的大小。修罗界里面也有房屋家宅,所以也有锁、有钥匙,但跟人间用金属当钥匙不同,修罗界的钥匙是用木头做的。当然,那木头不是一般的木头,而是阴木” 华鬘还没有说完,我就看小余挂了电话,边走边对林瑛说:“打电话问了,片儿警说这个院子的主人姓隗,但是家里的人去世的去世,外迁的外迁,原来的房主在云塘镇上早就没直系后人了,所以院子也无人照料,也没人回来继承,所以已经荒芜多年了——如果咱们想进屋去看看,应该没问题的。” 林瑛看向我们:“沈老师,你俩要不要一起进去。” “里面没有尚卫民,只有脏东西。”华鬘答非所问。 我看看华鬘,给她递个眼神,想问问她为什么不进去。谁知道她完全没有领会我的意思,看没人注意还朝我做个鬼脸吐吐舌头。 看她的表情,里面起码没有什么危险。 我朝林瑛走过去:“她看来不想进去,我跟你们一起进去。” “哈哈,”余以清说,“你可别又跟上次似的,看到恶心的场面冲出来倒五脏庙。” “你嘴上能不能积点儿德。”我忿忿地怼着她。 “行吧。施鲢,想办法把那把大铁锁打开,等完事儿之后,咱们再给人买把新锁换上。”林瑛说。 这时候,我听到华鬘在背后叫我,我回过头,只见她伸出两根食指,朝我做了一个画方块的动作。 “什么?”我一时间有点儿犯晕。 “小排。”她说——大概因为发不好pad的音,她总是叫它“小排”。 我哭笑不得,这才反应过来——她还想在外面追剧! 我走回去,从背包里掏出pad递给她,趁机问她一句:“你怎么不进去?” “不喜欢这种黑洞洞的房子。”华鬘噘着嘴说,“而且感觉里面乱糟糟的,有怪东西。” “是什么怪东西?怪物吗?还是怪人?” “说不出来——本公主来人间是为了享受的,可不想弄一身脏。再说了,里面又没小鬼可以打。” “行吧,那你好好看剧。”我又嘱咐她一句,“别乱跑。” 林瑛他们已经站在门口准备进屋了,我也赶紧快步走过去。 我看到正房门前挂着一把又粗又笨的大铁锁。铁锁挂上门鼻上,把门扣别住,看上去是典型的老旧锁门的方式。 施鲢答应一声,他走过去,从随身拎着的包里掏出一个小工具箱,打开箱子拿出一把小钥匙。他试图把钥匙插到大铁锁锁眼里,但捣鼓半天也没有成功。 这时候小余走过去看看,她一把推开施鲢,从工具箱里拿出一小瓶油来往锁眼里挤上两滴,然后用钥匙来来回回蹭了几下,把铁锈磨掉后,这才“咔哒”一声打开门锁。 “余姐真是厉害。”施鲢感慨道,他呜囔着鼻子,把“余姐”发音成了“御姐”,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小余推开门,施鲢随后,林瑛和我也跟了进去。屋子里因为被砖封住了窗户,所以一片黑暗,陈腐的气息扑面而来,随即便是死寂般的安静。 不知为什么,这房子让人有股直乍鸡皮疙瘩的感觉。 我们四个不约而同地摸出了手机,纷纷按下里面的电筒功能。 第九十一章 隗家老宅(2) 四条光柱刺破了黑暗,这间屋里遍布灰尘,应该确实是好久无人造访了。 我们所在的大概是堂屋的位置,屋角堆着一堆八十年代式样的桌椅,旁边还有一个锈迹斑斑的火炉,正对着门口的墙上挂着一个小小的布帘。 小余戴上白手套走过去,把布帘掀开,我们这才发现里面是一个已经废弃了的神龛,龛里面没有了神像,只有一个香炉摆在那里,香炉里还有四支燃到一半灭掉的檀香。 “四支香——一般不都是供奉三支香吗?”小余纳闷地说。 我走过去看了一眼。 “民间都说神三鬼四,所谓的鬼,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指的死去的祖先,这里面供奉的大概就是祖先的牌位吧。”我对她说。 林瑛用手摸摸炉子里的香,皱着眉头说:“这檀香质量还不错,怎么会烧了一半熄灭呢?” 神龛里没发现什么异常。小余放下布帘,我们兵分两路,林瑛和我朝东侧、小余和施鲢朝西侧的房屋走去。 东侧的第一间屋子有一张老木床,床边还有个木头衣架,另一边摆着两个清末民初式样的柜子,林瑛拉开柜子门,发现柜子里空空如也,只有柜底下摆着一只老旧木箱,木箱上还挂着一把鱼形的铜锁。 “奇怪,这种锁我第一次见。”林瑛说。 “鱼锁嘛,古代人认为鱼从来不会瞑目,所以把锁做成鱼的形状,意味着能永远睁着眼睛盯着被锁住的财物。”我解释道。 “那这个箱子里又有什么呢?”林瑛用手敲敲箱子,响声十分脆硬,听上去木头材质很是不错。 林瑛本想打开箱子,但她摸了摸锁头,还是站了起来。 因为我们现在还不能打开锁。 林瑛和他们都是警察,没有征得物品所有人同意,而且目前也没有值得搜查住宅的证据,这些私人物品一般不会直接翻动的。 我感觉林瑛在莫名其妙地盯着我,我转身看向她,只见她抬起下巴,朝鱼锁的方向努了努。 我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他们是警察,不能随便开锁,但我没有警方的身份…… “算了。”林瑛忽然笑了,“这箱子上尘土很厚,好久都没人动过了,跟最近尚卫民的失踪应该没什么关系——就不为难你了。” 我蹲下去,用手机电筒光照亮木箱,让林瑛从各种角度拍了几张照片。 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铜锁上似乎还錾着字,我俯下身进一步靠近仔细辨认起来。这才发现鱼锁分成了四个圈,每个圈上都刻着六个小字,合起来好像是一首诗。 “吾本无圻无际,非人非物非神。善知日月终始,类乎天地风云。” “诶?这是什么东西,古里古怪的。”小余也看着说。 我笑了。 “这是个密码锁。”我对她说,“就跟咱们现在的密码锁一样,只不过现在的密码锁上每圈对应的是数字,这个是汉字而已。” “以前的人心思还挺巧妙的。”林瑛也赞叹道。 “不过,这首诗也太狂了吧。”我自言自语地说。 除了木箱,东侧的第一间屋子倒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但林瑛用手电筒往屋里照了一圈,忽然停住了脚步。 “发现什么了吗?”我问。 “奇怪。”林瑛摸摸地上。 我看到那里落了一些老旧的草木纤细渣滓,而且这些渣滓还特有规律地在地上形成一条直线。 “这是什么东西?”林瑛自言自语地说着。 我抬头往上看去,房子的屋顶是老式的檩木屋顶,忽然明白了。 以前没有混凝土板材的时候,民间一般都用房梁搭屋顶——中间一根大梁,平行着有多根檩木。檩木也叫檩条或者桁木,而大梁和檩条、檩条之间用小木条搭上,这种木条圆的叫做椽子,方的叫做桷子。 把屋顶的木结构搭好之后,就在上面铺上厚厚的芦苇或者茅草,然后再铺上土,压实,尖顶房一般会铺瓦,平房则做成斜坡,把屋顶硬化,这样房子就能遮风挡雨了。 而我们在地上看到的植物纤维,就是因为头上屋顶铺的芦苇老化掉下来的渣滓。 我一解释,林瑛也明白了过来。她抬头看看屋顶,又看看地上说:“有道理,你看,这些芦苇渣都是沿着主梁那一线掉下来的,可能是因为主梁太大,上面铺的芦苇受到的挤压力更强吧。” “应该就是这样。看样子,这房都快成危房了。”我说。 房子这东西很奇怪,它跟人息息相关,只要一不住人,很容易坏烂坍塌。 有人说这是因为不住人后门窗封闭,空气不流通,会造成季节性的潮湿和腐蚀,加上老鼠昆虫的啃啮所致;也有人说,人身上其实有一种“阳”的力量,能对抗外界的“阴”。房子因为失去阳气,所以阴气滋生,最后不堪其负,逐渐朽坏。 看来这房子当年建得还算不错,这么多年无人居住,居然还能挺在这里。 我们正准备去最东边的屋子里去看看的时候,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华鬘的喊声。 “亲爱的,快过来看!” 我和林瑛急忙往外面跑去,正好遇见小余和施鲢也从西屋跑出来。 “你们那边有什么发现没?”我问。 “等会儿说!”小余说了一句就跟我们一起朝院子里跑去。 跑到院子里的我们都惊呆了,因为华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爬到了那棵大槐树上面,她正一手拿着pad,一手拿着个瓶子,坐在枝丫上晃悠着双腿,朝下面指着。 林瑛等人显然被她的画风惊呆了。 “天啊……”小余抬头看着树上,咧着嘴压低声音说,“沈老师怎么上去的,太吊了吧?她不会真的疯了吧?” “我看倒像是中二病发作。”本身就是中二病的施鲢附和道。 “沈老师,怎么回事?”林瑛幸亏还算镇定,她只是怔了一下,随后就朝华鬘喊问着。 华鬘没有回答,她只是用手指指树的下面,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树底下隐约有一块青石板,青石板上面满是苔藓。 “那石板底下,有尚卫民的东西。”她说完还举起瓶子喝了口东西,还顺便打了个惬意的饱嗝。 第九十二章 地道 余以清和施鲢都被华鬘的断语镇住了。 幸好林瑛似乎还能适应,大概以前沈喻经常不按常理出牌,她已经习惯了吧。 林瑛走到青石板处,她试探性地用脚踩踩石板,又看看周围的地面。 我明白她的意思,因为那块青石板周围的地面长了一层光溜溜的苔藓,跟周围浑然一体,而且石板硬邦邦的,踩上去也不会晃动,所以根本就不像有被撬开过的迹象。 “挖吧,就在那下面呢。”华鬘在树枝上荡着腿,手搭凉棚望着下面,她另一只手里还拎着那个瓶子,不停举起来喝着。 “你在喝什么?”我走到树下,有点担心地问。她毕竟刚来到人间,而且觉得人间一切都是美味,我怕她胡吃乱喝弄坏了肚子。 “没什么啊,就是早上从咱厨房拿出来瓶料酒塞包里了,现在解解馋。” “我这两天都买了二十瓶料酒了——你留下一瓶做菜好不好,不是给你买了啤酒跟二锅头了吗?” “可是我还是觉得这个好喝啊。”华鬘举着料酒朝我说道。 下面三个警察已经目瞪口呆,林瑛回头看看我说:“我记得沈老师是不喝酒的啊。” “唉——她说被车撞了,害怕内脏受伤,喝、喝酒能消毒……”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沈老师真的太丧尸了……”施鲢也跑过来说,“喝料酒不会中毒吗?” “中毒倒不至于,就怕喝多了说胡话。”小余也开始帮腔。 “所以,你确定她指的地方是真的?在她喝了酒的情况下?”林瑛转向我,再度问道。 “应该……确定吧。”我有点儿迟疑地说。 “施鲢,看看有没有铁锹之类的工具,挖一下。” “好嘞!”施鲢答应一声就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扛着几把铁锹和镐头跑了回来。 “跟周围的乡亲们借的。”他说。 林瑛拿过一把铁锹来,我们几个也一人拿了一把。 “别愣着了,挖吧。”她说。 于是华鬘坐在树杈上悠哉地荡着双腿,看着剧喝着小酒,我们四个人在树下挥汗如雨挖着那块青石板。 半个小时之后,青石板被撬了起来,我们几个人把它扶起来翻了个个儿,但下面依然是硬邦邦的泥土。 “下头没东西啊。”施鲢气喘吁吁地说。 “不对。”林瑛也蹲了下去,她抠着下面的泥土,然后摊在掌心看着。我看到那泥土里有一块块的白色东西,还掺杂着细细的砂粒。 “是三合土。”她说,“这不是自然的土,接着挖。” “得,哥们儿改行当土木狗了。”施鲢挥动着镐头说。 我们几个人又往下挖了大概两尺多深,只听“当”的一声,施鲢的镐头显然凿到了什么东西。他蹲下去用手扒拉着浮土,只见下面又是一块石板。 “头儿,挖不动了,多叫点儿人手吧。” 林瑛赶紧拨通电话,过了一会儿,云塘派出所的人也都赶了过来,片儿警还从周围街道组织了几个壮汉前来帮忙。大家一鼓作气又撬开了下面的石板,顿时一股呛人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石板下面显然还有一个空间,看样子是一个地窖,我们缘着绳子下到地窖里。 地窖冰冷阴暗,有一条暗道隐隐约约通向远方,在地窖的开阔处,我们找到了几件浸润着血迹的衣物,还有没有干透的一大片血迹,以及沾满着血迹的大小刀锯。 我差点再次呕吐出来。林瑛戴着白手套,蹲下去扒拉着衣物看看,然后站了起来。 “罗大刚报案时描述过尚卫民的衣着,这里发现的衣物十分类似。初步看来,这里很可能就是他被分尸时的现场。” 林瑛判断得没错。 隗家老宅地窖里发现的衣服确实是尚卫民的,现场血迹血型也和尚卫民的一致。扔在地窖里的有大大小小的刀,还有一把木工锯子,它们上面都沾满了血浆和肉屑,显然是凶手分割尚卫民尸体所用的工具。 而且这个地窖并不简单,不,说它是地窖并不准确,它应该是一个地下通道。它一头连接着隗家的最东侧的房间,那里不知何时已经被封住了,而另一头却从地下延伸到了镇子郊外废弃沟渠的闸口处。 除此之外,地道还有一条支线通往院子里那片木柴堆下面,从地道里的痕迹来看,凶手是从木柴堆那边出入的。 更诡谲的是,整个云塘镇的人都不知道隗家宅子还有这么一条地道。他们只知道沟渠那边的石头闸是明朝修的,后来渠水干了,大家就都去大闸那边倾倒生活垃圾,一来二去把石闸都给埋起来了,而且隗家宅子里的通道出口也被屋里的石砖封住了,所以大家都浑然不觉会有一条从村外通到村里的暗道。 那天下午我和华鬘站在隗家院子里,看着刑侦队的人和法医进进出出,从挖开的地窖里采集线索。她似乎看得累了,一个接一个打着呵欠。 “就找到了个剁尸体的地方,这么声势浩大地瞎折腾,至于嘛。”她懒洋洋地说。 “什么叫折腾,这是破案的必要步骤,要搜集证据。” “搜集什么证据啊,”华鬘盯着空荡荡的料酒瓶子,不无惆怅地说,“在修罗界那里,只要我说谁是凶手,大家就一拥而上把他抓了,简单,高效,爽快,多好。” “那万一你判断错了呢?”我问。 “我怎么会判断错?”她反问我。 “你就不会犯错吗?比如除了断案,你其他方面没做错过事吗?”我问。 “没有。” “谁说没有,你上次一拳把人家医院的监护仪砸成渣了,我刷信用卡给人买了一台,现在还分期付款呢——这不是错?” “你们人间看来是错,在我们那边,我就是把大殿弄塌了也不算错。”她有点儿不忿地说。 “行行,你是公主你有理。”我摇着头苦笑着说。 林瑛从一群警察中挤了出来,她看到我俩远远坐在阴凉的地方,快步朝这边走了过来。 “沈老师,虽然您是个很不喜欢多加解释的人,但隗家老宅这件事,您还得必须给我说清楚是怎么推理的,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第九十三章 警局食堂 “啊啊啊,我就是一路闻着味儿找到这里来的啊!”华鬘直截了当地说。 “沈老师,您别调戏我了成不成?那您能闻着味儿,再找到尚卫民的尸体吗?”案情一下子山重水复起来,林瑛有点儿急了。 “能啊,”华鬘说,“我不就是找了一半到了这里,然后被你们瞎折腾打断的吗?” “您……您别再说闻着味儿这种笑话了行吗?我这本来就够乱的了。”林瑛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停,你也别说了,”我直接打断林瑛,“今天不早了,沈喻估计也累了——赶明天,明天我们给你个答复,把推理过程告诉你,行不行?” “我怎么突然发现,今天你简直成了沈老师的代言人了呢?”林瑛叉着腰看我。 “要不你亲自问问她。”我直接指着华鬘说。 林瑛转向华鬘。 “亲爱的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华鬘抱住我的胳膊,笑意盈盈地说。 林瑛嘶嘶地倒吸着凉气。 “好吧,明天必须给我一个解释。”林瑛耸耸肩,“那沈老师,您还能继续‘闻’到尚卫民尸体的最终下落吗?这个地窖里并没有尸体,而且从血迹和残渣分析来看,尚卫民是在死亡一两天后才被分尸的。” “原来还凑合,但现在你们这么一折腾,我的鼻子都疲倦了。”华鬘打着呵欠,吊儿郎当地说。 “我知道了……抱歉刚才说话重了,您情绪可千万别受影响,那我等您明天讲推理过程给我们解疑。”林瑛朝华鬘点点头,又转身朝现场走去。 我等着她走远,才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 “嘿嘿,还是你疼我。”华鬘使劲抱着我的胳膊蹭着。 我赶紧不失礼貌地轻轻把胳膊撤出来:“什么意思?” “你知道我讲不出什么推理来,所以才把锅甩到明天,让沈喻来回答,对不?”她笑得眼睛都弯了。 “拜托,大姐!我可不想给她找麻烦,但谁叫你俩人二位一体呢!”我也无奈地说。 华鬘的脸上依然喜气洋洋,她仰起脖子,把瓶子里的最后一滴料酒倒进嘴里,然后得意洋洋,嗖地把料酒瓶子扔了个老远,施鲢正蹲在远处地上收集痕迹,那瓶子从他头上嗖地飞过,差点给他开了瓢儿。 “谁啊?谁啊?!”施鲢站起来大喊着。 我急忙跑过去,把酒瓶子捡了起来。 “言老师,您是看我不顺眼吗?” 我指指华鬘:“沈老师喝醉了。” “哦哦,那有情可原。”施鲢说完这句话,继续趴在地上找着线索。 我拎着瓶子跑回去,朝华鬘晃着说:“乱扔垃圾可是不道德的行为,以后别瞎丢啊。” “哼,我在修罗界……” “这是人间,不是修罗界,你有的坏毛病得改。”我语重心长地说。 华鬘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望着我:“知道了,亲爱的。” “还有,别到处乱叫亲爱的。” “我就喜欢叫,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 “好好好,随便叫吧——你真的不能再找到尚卫民的尸体了吗?” 华鬘做出一副慵懒的表情:“对啊,在这里耽误太长时间,我鼻子的思路断了。” “鼻子的思路……好吧。” “我今天表现好,我晚上要吃好吃的!” “行行行……”我边说边思忖着,要华鬘一直这么吃下去的话,我是不是得把房子卖了,好在这时候林瑛走过来救了急。 “沈老师、言桩,这边的初步勘察做完了,晚上你们方便的话,能不能跟我回队里?我们找到了一个隗家宅子的支系亲属,打算连夜了解一下情况。” “太可以了!”我说,“晚上管饭吗?” “那还用说!我们队里的食堂就行!加班还能开小灶,我有饭票,不用你们掏钱,晚上我请客!” “哈哈哈哈哈哈!” “你干嘛这么高兴,笑得腮帮子都快歪了。”林瑛瞥了我一眼说。 …… 林瑛和我坐在刑侦队食堂里,我们周围又层层叠叠地围了一圈人,连食堂的崔师傅都拿着勺子,目瞪口呆地站在旁边。 华鬘坐在这个圈子的中心,她根本不用餐具,而是风卷残云般把满桌大小餐盘举起来,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儿朝嘴里倒下去。 “主食呢?主食呢?”我回头朝崔师傅喊道。 崔师傅应了一声,赶紧跑回后厨,把一笼屉蒸饭都扛了出来。 “这些——打得住吧?”他有点迟疑地问我。 “看情况吧。”我说。 林瑛不停擦着额头上渗出来的汗水。我看看她,说:“讲好了你请客的啊!” “我怎么觉得自己被坑了。”她惊异地说,“怎么变成饭桶了就?” “哎呀,破案费脑子嘛,需要补充体力。” 我跟她刚说这两句话的工夫,华鬘已经把一笼屉的米饭都扒拉进了肚子里。 “哎哟,哎哟。”她哼哼着。 “吃饱了?”我赶紧问。 “怎么可能?!这嗓子眼儿太小,胃袋也小,明明美食就在眼前也吃不完,简直跟活在饿鬼道里一样!”华鬘很不满意地说。 “要不——今天就先到这儿?”我试探性地问她。 “要不再让师傅给我弄一锅西红柿炒鸡蛋吧。”她意犹未尽地说,“真是由俭入奢易,饱暖思**啊。我觉得现在都有点儿挑食了,特喜欢酸甜口儿的东西,酸儿辣女嘛……” “别乱用成语!”我赶紧打断她。 “得嘞,我去给您准备!”崔师傅抄着勺子,美滋滋地又跑后厨去了。 “崔师傅怎么这么高兴?”我问刚坐在我旁边的小余。 “嗐,我们这些人天天食堂都吃腻了,老抱怨菜不好吃,崔师傅一直很惆怅,今天他算是恢复自信心了!” “她这么嘴壮,哪个厨师都能有自信心。” “沈老师这状态,是不是下午料酒喝多了……”小余偷偷问我。 “没事,她能喝二十瓶料酒。”我使劲压低声音说,“千万千万别让她听见酒这个字儿,同音的也不行,连五六七八九的九都不能说!” 崔师傅又把一大盆番茄鸡蛋放在桌子上。 “沈老师,这个可烫,您别急着吃!” 第九十四章 隗家 华鬘表情陶醉地使劲吸了一下鼻子,然后朝坐在对面的我说:“亲爱的,知道我为什么爱吃这个吗?” 我瞪着眼摇摇头。 “因为你第一次给我做的饭,就是西红柿鸡蛋面啊!” 我恍然大悟,当初从医院接她出来,我就在家里给她用西红柿炒鸡蛋作卤,给她下的面条。她当时还一下子连干十来碗,没想到这个味道给她留下了这么美好的印象。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有点感动。 华鬘已经双手抱着那个搪瓷盆来,她把嘴凑过去,只听见一阵“咕咚咕咚”的声音,没多久整个搪瓷盆就这么着见了底儿。 “她都把这些东西装到哪儿去了……”林瑛由衷地赞叹道。 施鲢和一众男警察倒是激动万分。 “沈老师,你太牛了!能吃能破案,简直就是我们的偶像!”他们起着哄说。 华鬘喝完盆里的最后一口汤,满足似的长出一口气。 “好了,今天先到这儿吧。”她说。 “哎!谢谢您体恤小女子,还知道给我留口伙食费!”林瑛如释重负地过去扶着她站起来,“隗家的人刚过来,正等着咱去了解情况呢!” 隗家老宅原来的主人名叫隗盛川,隗盛川的妻子早逝,给他留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隗彦忻和隗彦云,两个孩子七岁那年,隗彦云出去玩不小心掉进河里溺水身亡,就剩下老大隗彦忻一个人。 隗彦忻长到二十多岁时不知道为什么受了刺激,开始变得疯疯癫癫,到处乱逛,后来就找不见了踪影。隗盛川孤身一人度过晚年,在五年前去世了。 隗盛川没有亲兄弟姐妹,只有一个远方堂哥,堂哥的儿子名叫隗彦晓,在姜邑区的实验中学教书。这次林瑛找来问话的人就是隗彦晓。 隗彦晓四十多岁年纪,但已经耳鬓斑白,比实际年龄看上去老得多。他中等身材,长着一张肉乎乎的脸,见到我们一直笑眯眯的。 林瑛亲自起来给他倒了一杯茶,开始问他知不知道隗宅地道的事儿。 “这个还真不知道,我觉得哈,盛川叔其实也不知道。”隗彦晓说,“盛川叔这个人,特别孤僻,也很少跟我们这些族亲来往,再加上隗家在云塘镇本来也不是大姓,所以其他姓氏的人更跟他没什么交集了。他以前是个读书人,平时老端着架子,跟街坊四邻来往都少,我们这些远亲,只是过年祭祖的时候才见个面。” “我去的时候,那宅子上好像还有对联,你知道是谁贴的吗?”林瑛问。 隗彦晓摇摇头:“啥?春联?那宅子不是没人住了吗?谁还闲得去贴春联?几位警官,咱实话实说,虽然彦忻现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但毕竟她才是盛川叔的闺女。我们都是快出了五服的亲戚,你们说,怎么好老靠近那宅子?要不然还不得被乡亲们议论,还以为咱要霸占人家产是不?所以呢,平时我反正不去那边转悠,更不知道是谁还有那个闲心,给那老院子贴春联了。” “那宅子是什么时候建的,你们同族的知道吗?” “嗐,这个您就问对人了!我这个人喜欢历史,专门查过家谱。我们这一支隗氏最早就生活在魏阳,是秦朝丞相隗林的后代,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迁走了。 “到了明朝永乐年间人口大迁徙的时候,有位叫世元公的祖先又带着家人迁回了魏阳的云塘镇,隗氏一度是云塘镇上的第一大姓,但后来不知为什么,人丁越来越稀。现在的云塘镇,后迁来的卢、罗倒成了大姓,隗家早就衰落啦。 “至于盛川叔那宅子呢,听人说是光绪年间建起来的。当时隗家出了一位御史,那片宅子就叫做御史宅,听说当时好大一片。后来民国以后,御史家出了个不肖子孙,赌钱把祖宅一片一片都卖出去了,最后就只剩下那五间正房了。如果说有地道的事儿,我猜也是御史建宅子的时候挖出来的,那时候老有匪患,估计是为关键时候逃生用的吧。” 隗彦晓洋洋洒洒说了一番,我这个对历史感兴趣的人倒是听得津津有味,而华鬘那边早就呵欠连天了。 我忽然想起来,一到午夜零点,她就应该跟沈喻互换,到时候沈喻突然出来就彻底蒙圈了——而现在已经到晚上十一点了,我不禁焦躁起来。 好在林瑛也看出来了,隗彦晓应该也不知道什么有关隗家的具体情况,她看时间已晚,准备安排车送他回去,隗彦晓连忙推辞,说自己是开车来的。 我看时机已到,赶紧也站起身来,推说沈喻困了,准备送她回家。没想到小余这个不开眼的还调侃我,问我这么急着回家还想忙活什么。 我懒得理她,拉着已经倦了的华鬘,和隗彦晓一前一后地向外面走去。 “二位警官,你们每天都这么加班吗?”隗彦晓看到我俩也跟了出来,于是搭讪道。 我本想解释我们不是现役警官,只是警局的顾问。但想想又怕浪费时间,只好含含糊糊地答应一声,然后跟他挥手再见。 “我觉得好困啊,为什么这么困呢。”华鬘边走边晃晃悠悠地说。 “可能是因为又要身份互换了吧。”我说。 “不是,阿修罗是可以不眠不休的,可来到人间之后,我却慢慢觉得累了。” 我这才想起来,她今天凌晨追剧追得都抱着pad睡熟的事情。 “环境不同吧,你毕竟在人类的身体里。”我顺坡下驴地说。 “嗯。”她的眼皮都快合不上了。 我打开车门,让华鬘坐在副驾驶上,然后帮她系上安全带。 “谢谢你,亲爱的。”她说完这句话就迷糊了过去。 我转到车的另一边,刚坐在驾驶位上,忽然听到有人在咚咚敲着车门,抬头一看居然是隗彦晓,他不知什么时候又跑了回来。 我摇下车窗,隗彦晓俯下身来,他有点儿着急地说:“警官,我走着走着又想起来一件事,说不定对查案有用处。” “什么事?” “也是关于那座宅子的事儿。”隗彦晓说。 第九十五章 震怒 我看华鬘睡得香甜,轻手轻脚地下车。隗彦晓看了一眼华鬘,了然地跟着我走到一旁,低声说起了具体情况。 “我不是一直在姜邑这边上班嘛,所以很少回云塘镇上。但去年下半年,我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打电话的听起来是个年轻女人,她问我镇上的老宅子出不出租?我还在纳闷,因为我家在云塘镇的老宅已经拆迁了,变成了新云里小区。但是她说,是老镇里头南北巷的那处五间房宅子。我这才想起来,那是盛川叔家的宅子! “我跟她说,那宅子不是我的,她还反问我,宅子里的大女儿不是刚死了吗?你不是最近的继承人吗?我听她说话难听,就直接挂了。现在想想——那个人的口音明显不是本地人,但她又怎么知道我是盛川叔最近的亲戚?而且镇上一般都说彦忻妹子是丢了,她又怎么说是‘刚死了’呢?” 隗彦晓说完这个情况,就匆匆告辞,开车走了。 他提供的这个情况,不可谓不重要。按照大家的说法,自从隗盛川去世后,唯一继承隗家老宅的人应该就是失踪之后的隗彦忻了。 但隗彦忻一直无影无踪,这所老宅沉寂这么多年无人问津,现在忽然冒出一个人打听宅院的情况,还说要租下来! 而且隗彦忻说,这个人还是个年轻女人。无论怎么想,一个年轻女孩跟这座暮气沉沉的老宅子也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想到这里,我忽然回想起铁门两旁的那幅春联。 从新旧程度来看,春联应该正是今年贴上去的,但隗彦晓否认春联是自己贴上去的,那贴春联的又是谁呢?谁还惦记着这座老宅子呢? 难道有人不声不响已经租住进了老宅不成?可是,宅子里并没有任何人活动的征象啊…… 算了算了,还是等明天跟沈喻讲讲,看她有没有眉目吧。 华鬘在副驾驶座位上已经睡熟,她朝我这边歪着,头照例靠在我的肩上。这个家伙似乎有种魔力,只要一睡觉就开始不知不觉地黏糊过来。 我看她穿得单薄,生怕她着凉,于是一手搂着她,一手拿起自己的外套想给她披上。可就在这个时候,她的头忽然微微动了一下,然后缓缓张开了眼睛——她刚刚醒了过来。 或许我不应该用“她”这个代词,因为代词过于虚指,因为这次醒过来的不是华鬘,而是沈喻。 当沈喻看到自己在我怀里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一把将我踢开,然后双手护住自己胸部,朝我怒骂道:“你在做什么?!” “我……”我吓得魂飞魄散,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终于回过神来,赶紧说自己冤枉,是华鬘睡得昏沉,自己才把她扶上来的。头靠在肩膀上也是她干的,我只是看她衣衫单薄,想给她裹上件衣服而已。 沈喻冷冷看着我,我只好又对天发誓,自己绝对没有对这个身体动手动脚,甚至连念头都不曾动过,如果动过的话,我就是混账,是禽兽,是猪狗不如的东西。 “行吧,凑合着先相信你。”沈喻完全没有了华鬘懒洋洋的神色,看起来精力十分旺盛——也难怪,她已经藏起来休息了整整二十四小时了。 “去——哪儿?”我征询她的意见。 “先回趟家!我得洗个澡,怎么又一身酒气——不是让你盯紧点儿,不准她吃吃喝喝吗!” “我已经看管够严了……” 我没敢把华鬘喝料酒、下食堂的事儿告诉她,如果她知道了,非剥了我的皮不可。 半夜开车就是快,正好还一路绿灯,我带着她很快回到小区。 她走进我家,换上拖鞋,独自溜达到厨房里倒了一杯水,然后瞥了一眼厨房里东倒西歪的几个料酒瓶子。 “你变懒了啊,这些调料瓶子该清清了。” “是是是。”我赶紧把那些瓶子塞到垃圾桶里。 她端着水出来,往沙发上一坐,还翘起二郎腿来,搞得就像在自己家一样,再也没有上次那么拘谨了。 “坐下,说说吧。”她指着旁边的椅子说。 我慌慌张张地拉过椅子:“说……说什么?” “说说你俩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到底干嘛去了?赶紧从头给我说一遍。”她乜斜着我说。 说实在话,我也困得睁不开眼了,但既然女神问话,我只好打起精神,一五一十地把今天遇到的事情跟她讲述起来。 她听完点点头,然后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没想到立刻就喷了出来。 “怎么回事,这是?!”她使劲闻着杯子里的水说,“怎么这水闻着没事儿,喝起来就一股子料酒味儿?!” 我心想,杯子里的是水,至于料酒味儿,那是您喉咙里的味儿——但我不能如实这样讲。 “哦,今天不是做饭吗,我倒料酒,不小心洒了,洒到这杯子里了,我估计没涮干净。” “你怎么不告诉我?!” 我心想,不是不想告诉你,是不敢告诉你啊。 “不对。”沈喻忽然皱起眉头,“这种饮水用的杯子,怎么会跑到厨房里去?你在骗我,对不对?!” “我、我……” 沈喻冷冷地看着我,她又低头闻闻杯子,然后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快步走到厨房里,她俯下身看了下垃圾桶——那里正躺着我刚刚扔掉的几个料酒瓶子。 我看到她的脸色慢慢变得铁青,铁青得就像下雨天的石板路一样。 “我明白了!气死我了,这个混账女人!”沈喻忽地站起身来,她咬牙切齿地骂着,然后恶狠狠地看着我,那样子就像准备把我生吞活剥似的。 “我……她非得说料酒好喝,有味儿……”我使劲挠着头。 “说!她除了喝料酒,还吃了什么东西!要是敢隐瞒一个字,我叫你好看!” 我吓了一跳,赶紧把华鬘吃德国大肘子、喝威士忌、灌料酒、追脑残剧的光辉事迹统统汇报了一遍——哦对,她还装狗闻味儿破案,还顺手弄翻了一整条街的电线杆子…… 沈喻听得呼哧呼哧喘着气,胸部也一起一伏着,我刚说完,她就直接跑到客厅旮旯里,把电子体重计掏出来,站上去一称,顿时发出一声尖叫。 “哇呀呀呀!我非杀了这个小畜生不可!” 第九十六章 归纳 我也走过去,不过刚走了几步便被她伸手拦住。 “别过来!你不许看体重数字!” “她吃东西太多,拦都拦不住……”我只能这么解释。 “哇呀呀呀!此仇不报非君子!”沈喻已经气得浑身开始筛糠了,她转向我,“你说!那个女人有什么弱点,她有什么怕的东西?!” “这个——”我挠着脑袋,“怎么觉得,我成卖友求荣的告密者了?” “你脑子秀逗了吗?谁是敌谁是友都搞不清了?!我就一句话——你说,还是不说吧?!”她横眉怒目。 “说说说!她好像怕大面积的水,连浴缸里的水都怕。” “太好了,太好了!非给那个女人一点儿颜色瞧瞧不行!”沈喻摩拳擦掌,咬牙切齿地说。 她在屋里逡巡着,然后把我打地铺的东西直接拽到了客厅里。 “我睡地上——你睡床。”我赶紧过去说道。 她瞪我一眼:“你觉得,我还有心情睡觉吗?” 她把地铺垫子铺开,然后直接躺在那里,不停做起了仰卧起坐。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说!继续说昨天发生的情况!”她边健身边瞪着我。 我差点儿跪地求饶。 “我真的困得脑子都快秀逗了,明儿一早说行不?”我哀求着,“你们俩挨个换班休息,可我就一个人死命陪着您两位啊,从昨天白天闹腾到现在,才睡了四个小时,还加上车上打盹儿的时间。” “不行!你昨天半夜陪她出去查案,现在也必须给我讲案子!——你现在是不是胳膊肘往外拐了?你是不是看上她了?”沈喻显然冒起火来。 “没没没!我讲,我讲还不成吗?” 她噗嗤一声笑了:“那愣着什么啊,赶紧说,说了好早点睡觉去啊,你眼睛都熬肿了知道吗?” “你——还关心我?”我受宠若惊。 “关心你个毛啊!赶紧说!” 我只好从请华鬘喝酒,遇到徐楚月,然后听说云塘镇“三鬼”之死和“花衣鬼”的传说讲起,一直说到华鬘推倒一条街的电线杆子,然后又用嗅觉找到隗家老宅,发现尚卫民被分尸的地道,以及答应林瑛今天解释推理出分尸地点的承诺,夜里大吃大喝扫荡食堂,询问隗彦晓了解情况,最后隗彦晓告诉我们,曾经有个神秘的租房女人电话的事。 讲完这些情况再抬头看看表,时间已经足足过去了两个小时。沈喻又详细地问了我一些关于尚卫民家里的布置、隗家老宅里的情况,还有云塘镇的房屋分布等情况,好在我有照相机记忆功能,于是有问必答一一解释到她满意为止。 “得,熬到了这么晚,我看你明天别陪着我了,放你一天假。”沈喻说。 “那——你自己行吗?” “废话,我什么时候成离了你活不下去的人了?别把我跟那个女人混为一谈!” 我只好点头称是。 “但是有一件事我特别不满,你跟那个女人找到了尚卫民分尸的地方就算了,干嘛答应林瑛,让我给你俩擦屁股,去给林瑛解释推理到隗家老宅的过程呢?” “你可不知道,林瑛白天不停问这件事,差点都露馅了!我要不这么说一句,怎么对付过去啊!” “依我看,你就想跟那女人合谋整我吧?” “冤枉啊大人,我从生下来就没那个胆子!” “行吧,那你去睡吧。” “谢主隆恩!——您还不睡?” “滚,我非把昨天那女人吃的东西减完不可!”她练得满头大汗,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难道你还想让我跟你一起睡?!” “不敢,不敢。”我吓得赶紧往自己屋里跑去。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早上九点,我推门出去,看到沈喻还坐在客厅沙发上写写画画。 “昨天晚上你没睡?”我惊讶地问。 “睡了啊。不过很早就起来了,一人二十四小时,我凭什么要自己睡觉养身体,留着精力让她折腾?” 她这番道理说得我简直无法辩驳。 “你吃饭了吗?我去做。”我说。 “吃了,你那一份我也做好了。”她指指餐桌说,“不过你得刷碗,最讨厌刷碗什么的了。” 我大吃一惊,因为从来没听说过她还会做饭。 不过想想,我认识她虽久,但深入交往并不多。在我眼里她一直就是个头脑清晰、逻辑超强的女超人,这种印象跟下厨做饭也无法联系起来。 餐桌上摆着一碗小米粥,一个煮鸡蛋和一小碟烫青菜。我有点儿激动地坐下来,边吃边问她:“你在忙什么呢?” “我在整理这些天的几起案子,你不觉得最近发生的事情有点多吗?” “那倒是,信息量太大,我脑袋都炸了。” “我脑袋倒是没炸,但是逻辑奇点的能力却消失了。”沈喻轻轻叹口气说,“不过正常的逻辑分析能力还在,所以我决定放低心态,不走捷径了,凭自己的真才实学破案。而在推理中最常用的逻辑方法就是归纳和演绎。” “所以咱们现在就是归纳?” “对,咱们就说最近没有能彻底解决的案子吧。第一宗悬案,就是背锅侠案,事情的结果你和我都亲身经历了,那就是我遭遇了车祸,但人格分裂了。那个我们追赶的‘背锅侠’也不知道是不是本尊,他反正遭遇车祸死亡,最后连身份都查不出来,这是第一桩悬案; “然后第二宗悬案便是杜万芊案,后来她被证明是杀害安悦的元凶,原因是嫉妒。安悦的父亲安启民为女儿报仇,杀死了杜万芊。表面上凶手落网,但这个案子还是留下来三个疑点。 “第一个疑点,是安启民收到了一封告知他女儿死亡真相的密信,第二个则是杜万芊本来已经死了,但不知道是谁,出于什么目的又把她的尸体倒腾到了芦桥公园,还摆出一个奇怪的造型,第三个疑点是那个偷尸又抛尸的人究竟是怎么让独木舟在栈道和芦苇荡之间行动却不留下痕迹。 “这是第二桩悬案,虽然凶手抓到了,但还是留下了很多尾巴。比如,偷走杜万芊尸体的那个无脸男到底是谁?他的目的究竟是想做什么?” 第九十七章 书迷 沈喻边说边拿起壶来,她若有所思地倒上一杯黑咖啡,然后边啜边继续说着。 “第三个悬案,就是云塘镇的一系列案子。现在看来尚卫民极大可能是被杀的,那么卢咸亨和罗老松的死也很可能不是意外,联系到两起案子里的花衣鬼,还有卢咸亨莫名其妙死在喷水池里的事情,这三起案件有所区别,但共同点更多。 “可是,尚卫民为什么会在隗家的地道里被肢解?为什么卢咸亨和罗老松却没有这样做呢?尚卫民的尸体又去了哪里?那个女人说他被分割后装进了一个人的肚子里,那么有没有食人变态的存在?这些都是问题。” “背锅侠案、杜万芊案和云塘镇系列案,你觉得它们之间有联系吗?”我问沈喻道。 “看不出来,但直觉告诉我,这么多疑难案件同时出现的话,概率未免也太低了吧?而且明显杜万芊之死是案中有案,而尚卫民之死也同样像案中有案。” “啊,尚卫民也是重叠案?”我问。 “对——哦,林瑛之前就打电话过来,让我有空过刑警队去,他们要去云塘镇走访。今天给你放个假,你好好休息下吧。” “我觉得自己状态还好。” “让你放假就放假!——我跟学校也请了假,林瑛说她那边正申请给我发一份顾问的工资,我现在这精神分裂的状态,恐怕也不能正常带学生了。” “对。”我想象着华鬘去学校食堂横扫千军的样子,差点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沈喻眯着眼问我。 “没、没什么——对了,林瑛今天肯定会问你怎么推理到隗家老宅去的事儿,你还得圆谎。” “知道。” “哦,还有华鬘打倒一条街电线杆子的事儿,林瑛估计也得跟你请教犯人的作案手法。” “知道。” “还有隗家老宅春联的事儿,隗彦晓收到奇怪租房电话的事,还都没着落呢。” “知道——你婆婆妈妈什么?你和那个女人昨天给我挖这么多坑,还好意思提醒我?!” “好好好,我今天正好想找个人——那我就先出门了。” “走吧。” “你做饭还挺好吃的,尤其这份烫青菜,特入味。” “别拍马屁,赶紧滚。” “得嘞!”我站起身来,拎着包往外走去。 “哎,”她忽然想起来什么,又叫住我,“你是不是也不再上班了。” “对啊,怕你醒不过来,为了照顾你嘛。” “谢谢。我不会让你谋不到生路的。” “我有个堂兄,写小说的,我要不要跟他学,做个自由职业者?” “行啊。” “我能写推理小说吗?拿咱们的真实案件当基础。” “可以啊。” “那——我能在案件里虚构咱俩是夫妻档吗?” “如果你不想坐轮椅的话,你可以试试。” “明白了。”我抹了把额头上渗出来的汗水,推开门走了出去。 我想要去的地方是闻廷绪当老板的“可为”公司,早上我已经给他发了微信,他告诉我上午十一点左右正好有空,还可以顺便跟我一起吃个饭。 到可为公司所在的写字楼下才十点半左右,我想着他很忙,不好贸然提前打扰,于是就在附近找了个咖啡馆,要了一大杯美式,打算慢慢耗时间等到十一点再上去。 我这次找他有两个目的,一是沈喻生病时他塞给我的银行卡根本没动,我想还给他。第二个就是,他在美国的时候曾经在一个心理实验室当过助教,我想跟他咨询一下关于精神分裂的问题——毕竟弄清华鬘的由来也十分重要。 因为刚刚营业,咖啡馆里人很少,除了我之外只有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她也独自一人坐在不远处的桌子上认真看书,她手边放着杯抹茶拿铁。 我不禁又想起沈喻——她到底会怎么阐释“嗅”到隗家老宅的事儿呢?还有云塘街齐刷刷倒掉的电线杆子,她又会提出怎么样的观点呢?毕竟这两件事是华鬘用非人间的力量达到的,但她却只能用人间的逻辑去解答。 想到这里,我拿出手机访问这两件事难住她了没有。 但她那边一直没给我回复,搞得我每隔一会儿就拿起手机瞅瞅。 正当我闲极无聊的时候,那个看书的女孩朝我走了过来。 “先生,您好。”她微微弯下腰,特别有礼貌地打着招呼。 我抬起头来,有点心虚地看着她——最近自己简直成了柯南,走到哪里,哪里就出乱子,我生怕喝杯咖啡又遇上个连环变态杀人案。 “您有现金吗?柜台那里说扫码机坏了,他们刚才修了半天都没有网络。所以我可以加您个微信吗,您给我现金,我到时手机转账给您。” 我摸下口袋,幸好自己还装着几张钞票,要不估计我的咖啡钱都付不了了。 我递给她一张一百元的钞票,她拿着去付了钱,然后扫我微信,捣鼓了半天忽然开口说。 “我叫宣粱,高粱的梁,您方便告诉我个名字吗,我备注一下。” 说实在话,我有点纳闷,本来微信扫码她就能还我钱了,但干嘛非要加我个微信,还问我姓名呢? 她显然看出了我的疑虑,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那个,我刚发现微信钱包也没钱了,所以想回去再还给您——实在不好意思,我可以把学生证和身份证都押在您这里……” “啊,这样啊,如果没有的话,不用还了也没事,就当我请你喝咖啡了。”我笑笑说。 但她执意不肯,她最后还是拿出身份证和学生证给我看了,她的名字果真是宣粱,学生证上的入学年份显示,她还在魏阳工业大学读研一。 “您一定要告诉下名字,下次还想请您吃个饭感谢呢,要不是您在,今天不知道会有多尴尬——这里也没有其他客人在,借钱都没地方借钱。” 我实在推辞不过,加上一个女孩追着问我名字,我还老不说,未免有些矫情。 “言桩,语言的言,充电桩的桩。”我只好同样如实相告。 “诶?好熟悉的名字——莫非,您就是那个在网上连载小说的作家言桄?我是您的书迷!” 马上一百章了,冒个水泡求求票 一直闷头赶稿,今天终于壮着胆子去后台看了看数据,发文53天,写了25万字,加上楔子,已经整整一百章了。 而且,特别感谢大家的支持,感谢大家62万次的点击和1万4千多张推荐票。 因为第一次入驻起点网,第一次写网络,第一次开大长篇,所以心里面总有些忐忑,但看到这么多人支持,这么多人在看自己的,心里还是炒鸡激动 写这段话的时候,我正站在桌子前面。 桌子上码着桌子,码着的桌子上面还码着桌子,跟搭九层妖楼似的。 没错,这篇也是我站着写的。 因为腰椎不好,坐一会儿就开始疼,所以从这篇的第一个字开始,我就是站着写的。 我手速一般,而且写这种需要不停填悬念,需要解谜题,需要不停动脑子,所以我每天大概站五六个小时,码码删删,删删码码,为的是保证不断更,保证每天让大家看到进展,保证后面解谜的顺利。 不过,站着写字也有好处,那就是容易减肥。 所以,米娜桑,如果大家正在为减肥而苦恼,那就请站着办公吧,绝对能燃烧你的卡路里 不过,你要做好头两天站久了抽筋的思想准备 好了,说正事! 第一次冒泡,按惯例来说是求票,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十恶临城,狠狠地把手中的推荐piao砸向我吧! 求票需要诚意,自己想了想,为了回报大家的支持,我只能做出以下承诺: 争取每天至少两章不断更,而且,我还做好了每日加更的准备! 争取挖坑必填,我是写推理的,有填坑强迫症,写到现在,大家肯定感觉案中案越来越多,悬疑点也越来越多。氮素,这些悬疑点还在我的把控之内,每个悬疑点将来都有它的归宿和解释。 所以大家放sin,这篇决不会有那种“挖坑透地球,填坑一锹土”的事情发生! 别的不说了,作为一个赶稿的“站士”,我继续去码字了。 再次蟹蟹大家,以后我会经常出来冒泡的。 第九十九章 擦屁股 林瑛和余以清纷纷点头。 “发现了。尚卫民果然是酒鬼。” “那个红酒储藏柜,打开之后是不是有种陈旧的霉味儿?” “没错,闻起来有股子土腥味儿。” “葡萄酒这东西,是不是储存在地窖里比较好?” “对。” “所以尚卫民曾经把那些酒储存到地窖里过。当然,农村的土地窖并不适合储酒,但对于尚卫民来说,也就只能藏在土地窖里了。尤其是拆迁之前,他一直酗酒,家里很穷,自己并没有多少钱,也没有财力去装修地窖或者买个储酒柜。所以呢,他就得想办法去找个地窖。储酒柜里的泥腥味儿,就是土地窖的气味。 “尚卫民在云塘镇上的宅子已经拆掉了,之前我翻过云塘拆迁的资料,开发商对被拆迁区域的民建设施列举得十分详细,甚至包括地窖这一类的东西都纳入了列表。在列表里我发现了有两三个‘自建地窖’的字样,但尚卫民家里并没有地窖。 “如果尚卫民没有地窖的话,他又把酒藏到了哪里呢?我于是翻看拆迁前的地图,发现尚卫民被拆掉的老房子就在现在的云塘街附近,也就是离着剩下的那半个云塘镇不远——他是不是把酒藏在了邻居家里呢? “但是尚卫民这个人,全镇的人都不待见他,甚至对他敬而远之。从他特别爱胡搅蛮缠,又爱跟人斤斤计较来看,他是个对自己的东西很仔细的人,也是个对他人不放心的人。所以我初步排除了他把酒藏在邻居家的想法,但如果不把酒藏在邻居家,又能藏在哪里呢?我决定找个借口,去剩下的那一半原生的云塘镇了解一下。 “于是我就装出一副能嗅出尚卫民下落的样子,边走边闻。我不否认自己的鼻子灵,我确实记住了尚卫民家里酒柜里的那种气味,也试图在云塘街上找到什么‘灵感’。但直到走过了整个云塘街,我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 “这时候我决定不再低头闻味儿,我抬起头来看看周围,发现一户人家的屋檐上长满了野草。当然,这户人家在一条小窄巷子里,但它离尚卫民被拆掉的宅子不远,而且显然已经多年无人居住了——这倒很符合尚卫民藏酒的需求,既不是自己家里,又不是邻居家里,因为这家已经没人了。 “那家邻居的宅子便是隗家老宅,我决定过去看看。刚进院门我就看到了那棵老槐树,它长得似乎有点奇怪,树干是朝北边歪斜的。后来的事情大家也知道了,你们去屋里找线索的时候,我就爬到了那株老槐树上,想眺望一下整个院子。” “然后我看到了两件事。”沈喻接着说,“一是这棵槐树的确是歪着生长的,树干之所以歪斜,好像是因为靠北的这一边的泥土有些中空,而且重要的是,恰好这边的的土里埋着一块青石板——试问,你会没事情做,把那么大一块石板放在院子的土里吗? “我立即想到了这样做的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不是一块随意放置在地上的石板,而是防止下面空间塌陷特意放上去的‘天花板’。所以,如果隗家老宅有地窖的话,那应该就在槐树的石板下面。 “但显然石板并不是地窖的出口,我坐在树杈上打量整个院子,发现那个木柴堆的地方有被翻动过的迹象——如果进地窖的出口在木柴堆底下也是合情合理的。看到这里,我心里大概就有了一个数,然后回过头来再看青石板,结果又发现一个情况,那就是青石板周围的泥土上,活动的虫虫豸豸比周围多好多。 “我们知道,动物的许多感官功能是比人类放大很多倍的。尤其是一些昆虫,它们的食物搜寻功能特别强,而偏偏那里活动的许多昆虫都是食腐昆虫。我于是忽然脑子里有了一个假设——假如尚卫民藏酒的酒窖真的在这里的话,那么他现在会不会也在这里?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很可能已经死了,因为这样泥土才会反映出腐烂的气息。所以我才叫你们出来挖掘青石板下面,果然就发现了尚卫民被分尸的地方” 林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车停在了路边,她边听沈喻解释边不住地点头。 “沈老师,你这么一说,我就明白多了。” “对吧,其实我这么解释一遍也挺累的,还费脑筋。” “可是还有一件事我不明白,你昨天上来就说尚卫民被分尸了,还装进了一个人的肚子里——敢问这是真的吗?又是怎么推断出来的?” “我推测一下,不行吗?尚卫民是见到花衣鬼消失的,罗老松也见到过花衣鬼,卢咸亨也可能与花衣鬼有关系,但他们两个人的尸体都被找到了,而且还被认为是意外。只有尚卫民的尸体找不到,于是我推测他的尸体很可能被藏起来了,但云塘镇这种人员密集混杂的地方,藏一具尸体恐怕不那么容易,于是我想他可能被分尸了,可以吗?毕竟大胆推测,小心求证,我先找个方向推断总可以吧?” “也还行。”林瑛继续问,“还有云塘街那一排电线杆子倒地的事情。” “这个,可能是自然现象吧。” “自然现象?”林瑛刨根问底。 “对,比如球形闪电什么的,它们可以随着风或者气流,在接近地面的高度飞快滑行,有时候还会沿着电线飞行,有时候还会无声无息地静止。而且它造成的损伤也是各种各样,千奇百怪。” “不是说球形闪电只在雷暴天气出现吗?但是那天没有雷暴啊” “雷暴就一定造成球形闪电吗?每年都有雷暴,你见过有几次球形闪电?如果球形闪电的出现具有偶然性,而且和电流有关的话,那么这次倒下的都是电线杆子,如果是输电异常产生微量的球形闪电,然后它快速传播,击倒了一条街的电线杆子呢?” “这倒是一种可能——我还有一个问题” “你烦不烦?”沈喻没好气儿地打断她的话说。 “可是”林瑛说。 第一百章 多重人格 沈喻又瞪了林瑛一眼。 “可是个毛啊,昨天我就承诺了一件事,那就是讲讲怎么发现尚卫民被分尸的地点。其他问题我回答是人情,不回答是本分。 “但是我还是说到做到,不仅履行了承诺,还捎带脚儿送了你个大礼包,把电线杆子的事儿也提出了解决方案。你说我是不是仁至义尽,所以能让我好好歇会儿,不多解释其他事情吗?” “那——以后再跟您请教?” “没有以后了,你专心开车,咱赶紧去云塘镇吧,我还想看看现场呢!” 林瑛噗嗤一声笑了。 “总觉得你跟昨天相比,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没换,我永远是我。” “不对,昨天你喜欢喝料酒,今天你开始挑剔了。还有,今天晚上我让食堂的崔师傅多准备三锅西红柿炒鸡蛋,到时候你可要包圆儿啊。” “你” “怎么?你昨天不是说自己最爱吃西红柿炒鸡蛋了吗?” “行吧不过,我今天约了言桩吃晚饭,那三锅番茄炒蛋就送你自己吃吧。” “别啊!我又不是猪!” “你的意思,就是我是猪咯?” “不不不,你是我闺蜜。” “塑料闺蜜,不对,应该是剪纸闺蜜。” 林瑛哈哈大笑起来,她终于不再询问问题,而是继续开车前行。 沈喻长舒一口气,她掏出手机,这时候才看到我给她发过来的微信。她顿时怒发冲冠地直接回了一句话。 “隗家老宅的事儿解释完了,以后别再给我挖坑!” 收到沈喻的这条信息时,我还在闻廷绪的办公室里喝咖啡。 闻廷绪喜欢喝那种特别浓特别黑的咖啡,而且绝不会加糖加奶,味道就是喝一口绝对想吐的那种。我大学时候跟他住在一起,也养成了这么喝咖啡的习惯。 我想要跟他请教的,就是有关人格分裂的事儿。 “谁有多重人格?你吗?”他调侃似的对我说。 “别闹着玩,说真的呢——你说,一个人如果有人格分裂,那么分裂出来的另一种人格能有物理性改变吗?比如力量突然增强的那种?” “你这是又研究什么呢,老兄?”他还是想追问一下。 “实不相瞒。”我大概是平生第一次对他说谎,“我现在不是离开出版社了嘛,所以想自谋生路,不当编辑当作者,写点儿东西糊口。” “写人格分裂?这倒是个有趣的话题,不过,这个梗似乎都被各种电影用腻了吧?”他说。 “所以想从你这里取取真经啊!” “你不早说。” “你哪儿那么多废话。” “行。那我就知无不言哈,其实多重人格这种现象虽然普遍存在,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少见。它的学名呢,叫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它不是幻觉、不是幻想,而是患者丧失了自我身份统一感,是人格放空之后转换出的另一个人格,也就是说,两个人格互不隶属,但大多数有主次之分,比如一种人格出现得多,一种出现得少” “如果平均分配呢?比如特别准时,每到零点就自动切换,每种人格轮流出现二十四小时的样子?” “也不是没可能,不过我至今还没听说过有类似的病例。多重人格的转换方式虽然多种多样,但生物钟能跟现实时间呼应这么准的也没见过。” “什么原因会导致多重人格呢?” “好多。其实人格这种东西,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习得的。比如一个在贫穷家庭出生的婴儿,他就会和在富豪家庭长大的婴儿走上不一样的身份认知。其实大部分多重人格的人都有一定程度上的童年创伤或者阴影,要不就是在成年后拼命压抑自己,以求适应环境造成的。” “童年创伤或阴影?”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沈喻几乎没有提及过自己的父母,她只说他们在国外定居,往来很少,但有点儿说不过去的是,就连她遭遇车祸这事都没有看到有任何家人回魏阳探望。 “想什么呢?作品构思吗?”闻廷绪问我。 “没——还是那个问题,一个人如果人格转换后,会有体力和能力的改变或者提升吗?” “这个,也不是完全没有。实际上存在过一些病例,比如一个美国人,他转换的另一重人格自称是前南斯拉夫人,更让人奇怪的是,他从来没有学习塞尔维亚语的经历,但却能说一口流利的塞尔维亚语。” “那有没有体力方面的呢?” “也有。我在国外时接触过一个病例,她本来是一个会计学讲师,但她的另一重人格自认为是皮划艇选手,而且她无论是划艇技术,还是体能储备,都跟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讲师人格截然不同。” “那这是什么原因呢?” “现在科学界还没有明确的定论,初步认为可能是大脑皮层指令和激素分泌的共同作用。” 我长出一口气,看来华鬘的出现也不特别算空穴来风,但她的体力——未免有点儿太大了。 “有没有,比如说哈,人格分裂后,另一重人格自认为自己不是人类的?” “哈哈哈,”闻廷绪笑了起来,“太普遍了啊!你听说过民间‘跳大神’的吗?那些神婆有些确实是演戏,但也有一部分确实是人格分离,而分离出来的那个人格自认为自己就是神仙或者鬼怪。” “啊,那我就放心了。”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虽然华鬘的种种异常都可以勉强用人格分离来解释,可“观灯”呢?“观灯”怎么解释?总不能分离出一个齐天大圣的人格,就真的会七十二变了吧?!可若说这“观灯”是假的,也说不通,因为华鬘确实把吴争贤救活了——虽然人也是她打死的,就在我眼前。而且她也确实从中找到了杜万芊案的线索。 “放心?”闻廷绪看着我。我的思绪被打断,也不再想这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题。 “我是说,可以放心写,不怕被人吐槽了。” “其实我也有一件事想拜托你。”闻廷绪忽然说。 “我?我能做什么?你这么厉害的人,还用我帮忙?” 第一百零一章 调查(1) 闻廷绪哈哈大笑。 “不是用你,是想让跟你很熟的那位名侦探帮帮忙。” “帮什么忙?” “一桩陈年旧案,有关我家以前的经历——你是不是很少听我提起过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你这么一说,倒是如此——你不会小时候也遇到过黑船吧?” “黑船?那是什么?”他看着我,惊讶地问。 “哦,没什么,就是我家乡的一句俗语,上了黑船什么的”我这才发现自己险些失言,赶紧遮掩过去。 黑船是我和沈喻共同的童年经历,但从闻廷绪的反应来看,他显然并没有见过黑船。 “是什么经历呢?”我接着问。 “这件事说来话长。”他看看手表,“我马上还有个会,不如改日我做东,请你和那位名侦探一起吃个饭,好好跟你们讲讲,这可是当年的一桩惊天大案啊。” 我最讨厌话说一半吊胃口的人,偏偏沈喻和闻廷绪都是这么个德行。这时一个高挑的女孩推门进来,把一份文件递到闻廷绪桌上。 闻廷绪看看我,不好意思地笑笑说这是他秘书,我看他事务缠身,也便起身告辞。 走出写字楼后,我给林瑛打了个电话,询问她在哪里,沈喻是不是也在。林瑛告诉我她们还在云塘镇调查,我于是开车直奔云塘而去。 没想到刚走到半路,我又接到林瑛打来的电话,她说和沈喻又去了慈沽区刑侦队的法医室,让我去那边找她们。 我本来都上了环城高速,被她一说只好又下高速掉头。可正堵在去刑侦队路上的时候,林瑛又打来电话。 “喂,桩子,我们又换地儿了,又回魏阳刑侦队了。” “你们干嘛啊?遛我呢?” “还不是随着沈老师的节奏来的,”林瑛压低声音说,“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她简直就像时间不够似的,玩命儿忙活啊,就连我这种平时工作强度超高的人,今天都有点儿跟不上了。” 我顿时明白了,沈喻是觉得午夜过后就又变成华鬘,所以恨不能一天当两天用。我不禁有点可怜起她们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们都是没有明天的人啊。 既然理解了苦衷,我赶紧在下一个路口把车掰了出去,又开车赶往林瑛的单位。结果刚走了二十分钟,电话又打了过来。 “这次我可是提前打招呼,我们刚动身去新云里小区那里,你赶紧改道过去吧。” “大姐,我行驶轨迹刚才还是之字形的,马上就变成幺字形了!” “你就是走成biang字形我也没办法啊!还是破案为上!赶紧开车吧,这次应该来得及!” 后边的车冲我直按喇叭,我这才发现红灯已经变绿,只好开过去,在下一个路口又掉头转弯。 一路上我都有点心惊胆战,生怕手机什么时候又响起来。好在这次还算顺利,我一路开得飞快到了新云里,看见林瑛他们的车刚停在小区门口。 林瑛和沈喻打开车门走了下来,此时另一辆车也停在我后面,施鲢从车里钻了出来,他身后还跟着另一个年轻的男人。 “言老师,我在环城高速上就看到您车了,您真是赛车小能手啊,我追半天都没追上——是不是超速啦?” “要是超速,你们刑侦队就去帮我找交警消分!我还不是为了赶你们心急火燎的!” “哟,我们可没那权力,是不是,队长?”施鲢从车上拎下来两个大包,看样子里面装的是案件的卷宗。 他指着身后的年轻男人,向我介绍说:“这是咱慈沽分局的法医,叫居新城,当时卢咸亨的尸检就是他负责的。” 居新城表情严肃,只是朝我微微点头,一副不是特别开心的样子。我也朝他点头致意,然后就跑到施鲢身边,放低声音问他。 “怎么样了?你们在忙什么呢?” “忙着证明卢咸亨的死不是意外,而是他杀。”沈喻不知怎么听到了我的话淡淡地说。 “啊?怎么证明?” “尸检。”林瑛说,“所以我们先在案发现场了解了情况,然后去了区刑侦队法医室,最后到市局做了鉴定,这不又返回现场查问题来了。” “可是,卢咸亨已经死了好久了吧,我听说尸体早就火化了。” “有尸检记录嘛,虽然一开始就被认定是溺水,没有特别深入的资料,不过,沈老师说还是觉得不对劲。” “我就不明白有什么不对劲的,”那位叫居新城的年轻法医发着牢骚说,“从解剖结果来看,死者的嘴里、鼻子里都有蕈状泡沫,气管和肺泡里都有溺液,成分跟池水成分基本一致;胃肠里的泥沙、脏污也与池子里的东西一致,循环系统里还检测出了硅藻,也与喷水池里的种类一致。所以,事实很清楚,我也可以拿自己的专业打包票——死者确实是溺水身亡,绝对不是胁迫入水或者抛尸入水什么的!” “小居,沈老师也没有质疑你的专业性啊!”林瑛看他一眼说,“尸检报告上午咱们都一起分析了,也没有提出疑点啊。” “那为什么她还说,死者是他杀,不是意外身亡!”居新城很不服气。 我有点儿替沈喻着急,因为毕竟从车祸和华鬘附身后的情况来看,她的状态确实有些下滑。而云塘镇这一系列的案子看上去比杜万芊案看上去更诡异、更复杂。 沈喻似乎没有为这边的争执分心,她还围着喷水池走走停停,一会儿还趴在草丛里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更主要的是,她似乎没法回答居新城的质问,居然越走越远,好像在逃避着这边似的。 “我去看看沈老师。”林瑛说完也朝草坪那边赶过去。 “伪装溺水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把死者打昏或者药昏了再投入水里淹死。但是死者头上、身上没有打斗的痕迹啊,血液和肺部检查也没发现药物成分,这两种情况都不可能发生啊!再说了,咱们分局也现场勘察了,不是只发现了死者的一行足迹,没有发现有第二个人出现的痕迹吗?!”居新城还在发问。 第一百零二章 调查(2) “确实是你说的这样。”林瑛看着他说。 “林队长,您是上级,您可得一碗水端平,我虽然年轻,但做事绝不马虎,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事实就是事实,不能说她说逻辑不对,事实就不是事实了,对不?” 我听了有点生气,但想了想,还是忍了下来。 “行啦。”施鲢从后面拍了居新城一巴掌,“以前我也不服过,但最后就被沈老师给扳回来了。” “那你让她扳啊,咱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你看她人都跑哪里去了?这喷水池不是案发现场吗?她顺着草坪走走走,都走到小区门口了!我看她是大话说在前面,现在弥补不上了,所以想打个滴滴回家吧!”居新城越说越上火,不过他说得我火气也上来了。 “你怎么说话呢?她走到哪里,关你什么事?难道卢咸亨那天晚上不是从小区门口进来的吗?洛卡德定理你知道吧?现场物质交换你知道吧?卢咸亨当天要是经过了小区门口,你怎么就能断言没遗留下个人痕迹呢?” “还洛卡德定理?我是名牌大学法医专业毕业的!你还跟我扯洛卡德定理!你是什么人,是干什么的?你不会也跟那个什么沈老师一样,是个野鸡侦探吧?”居新城开始跟我对嘴拱起火来。 “什么?野鸡侦探?你说我可以,说她不行!”我听到他侮辱沈喻,顿时火冒三丈。 施鲢这家伙看我俩眼看就要吵急眼了,赶紧拉开我俩和着稀泥:“言老师,小居,你俩吵半天又有什么用呢?反正一会儿沈老师回来叭叭叭一说,事情不就清楚了吗?是吧?” “我懒得跟你说。”我远远望见林瑛和沈喻在大门口那边站着,好像正跟周围的人打听着什么,便脱离“战场”,也匆匆朝那边走去。 沈喻正跟一个扛着扫把、拎着簸箕的人说着话。 “就是说之前有过对吗?反而当天没有出现过?”她在问。 我默默站在她和林瑛中间,林瑛看看我,低声说:“这是小区的清洁工,姚万三。” 姚万三神色有些惊慌,他的双脚不停换动着位置,我这才想起来,当初徐楚月讲述花衣鬼的时候,说发现卢咸亨尸体的人叫姚瘸子,是个清洁工,看来就是这个人无疑了。 “是、是啊,我每天起早都在小区打扫,对这些脏污很在意的。这个小区里住了上万人,每个人都觉得随随便便扔点儿垃圾,随随便便祸害点公用设施都没什么,但小区里的清洁工可就区区几个人。几个人伺候一万人啊,怎么会不注意这些,毕竟地上多一样垃圾,我就得多干一点儿活儿,是吧?” 我不禁点头。姚万三说得确实在理,大家都觉得随手扔点儿垃圾不算什么,但对于清洁工来说就是聚沙成塔。 但我来得晚,确实不知道沈喻正在询问什么,于是悄悄询问林瑛。 林瑛小声告诉我说:“她在问姚万三最近有没有拿水管浇草坪,姚说草坪是安了喷灌的,不用人去浇。她又问草坪上那些个污痕是怎么来的,姚万三说自己也不知道,但记得是很久之前有些日子连续出现的,但卢咸亨出事那天之前并没有出来污痕,之后也再没有出现过。” “污痕,什么污痕?水池周围的吗?” “水池周围倒没有,草坪上有,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就算能发现,你说草本来就长在路边上,旁边人来车往,每天都是灰啊土的,肯定有点脏脏的痕迹,正常人也不会在意的。” “我能去看看吗?”我问。 “呶,就在那一片。”林瑛指着不远处草坪上的一块区域说,“是条状的,还是断断续续的,你要是眼力好就去找找。” 我跑到那块草坪上。小区里铺的是黑麦草和高羊茅,大概是长时间没有仔细修剪,所以草长得参差不齐,站着望上去本来就花花的一片,根本看不出什么脏污来。 我只好蹲在地上,抠抠草下面的土,土壤很干,而且已经有点结块,看上去很长时间没有浇过了。 很久没有修理,很久没有浇灌,沈喻可能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而草坪又是从小区大门到喷水池的最短的捷径和必经之路——如果不想走大路的话,只要沿着草坪上的一条断续的石板小路,就能从大门直达喷水池那里。 所以我想,沈喻发现痕迹的地方应该就在石板路附近。 我走到石板路附近的草坪上,由于这只是条景观路,所以两块石板间大概相隔半步之远。在这半步的间隔上便长满了杂糅播种的两种草。 我单膝跪下,从草上面的灰尘和脏污一一看去,很快便找到了沈喻所说的“痕迹”。 那些“痕迹”都在草叶上面,虽然从大面积上来看是条状的,但是临近观察却成一片斑点分布的脏污,而且这些脏污的颜色和质感,与其他灰尘和泥土的污渍完全不同,它们看上去有些乌绿,像是染上去的一样。 我用手指捻捻那些脏污,放在鼻子前面,却没有闻出什么气味。 我站起身来,走回大门那里。沈喻还在跟姚万三聊着,此时一个穿着西装的人带着另一个半大不小的男孩朝这边快步走了过来。 “您好!您是林队长吗?”他走到林瑛身边,打着招呼说。 “是尚经理吧?”林瑛点点头,问他道。 “是,我就是新云里物业的尚建春。” “我想问一下,咱们小区这大门口也没有岗亭和保安值班吗?”林瑛问。 “这不小区刚起来没多久嘛,再说里面住的大都是原来云塘镇的乡亲们,人员比较单一,就没安排。”尚建春解释道。 “监控也没安吧。” “是,都是乡亲——哪成想后来连着出事,我们刚刚追加了一套监控系统,过两天就安上了。岗亭我们也买了,这礼拜就能装上,保安也招聘到位了。 “我帮您打听过了,老街上是有丢花绿床单的人家,不过他们也没在意,本来就是旧床单,在外头晾着有时候被风刮走,有时候被孩子们恶作剧顺走,这都很正常,他们也不会多想。” 第一百零三章 调查(3) 既然尚经理解释清楚,对监控的事情也拍胸脯做了保证,林瑛也不便多说了。 “知道了。还是早点儿安上监控,亡羊补牢,还算不晚吧。”她还是嘱咐道。 “哦,这就是罗小茂,住咱小区里的,也是卢老爷子出事那晚的目击者,我给您找来了。”尚经理说,“朝这边走过来的那个就是冉奋强,镇子上的勤快人。” 罗小茂看上去时十分瘦弱,满脸都是慌张的神色,林瑛安慰他几句,然后问道:“那天晚上,你也看到穿着花衣服的无头鬼了吗?” “对,算是吧——我一直不敢跟别人说,只跟爸妈、奶奶说过,后来不知道怎么就传出去了。” “说不清,我不敢靠近,所以离得远。”罗小茂说,“但从背影看,他是有脑袋的,而且确实跟卢大伯很像,但前面的黑影看上去也像卢大伯,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所以就显得更加奇怪。” “大概是什么地点,什么时间,还能记得吗?” “地点就是老镇上有石头狮子的那条巷子,时间记不太清了,那几天网吧附近改线,所以到半夜就停电,我们也不能熬通宵,所以一般都是停电前后就回家,您要不去问问网吧?” “那后来你跟过去了吗?你不是家就住小区里吗?” “本来是想回家的,但我胆子小,看见那种奇怪的人,就不敢回家了。我转了个圈儿,跑朋友家睡了一宿。” “夜不归宿,你们家也不担心?” “我爸妈在魏阳上班,就奶奶在家,她也不管我,如果网吧不关门,我经常去熬通宵的。” “好吧。如果有什么情况再找你。” 冉奋强此时也走了过来,他个子不高,看着挺壮,但脸色枯槁。听说他在外忙活,晚上还得回家伺候生病的父母,是个相当辛苦的人。他规规矩矩地站在旁边,看上去有些尴尬地朝尚经理点着头。 “卢咸亨当天晚上出事的时候,你也见鬼了?”沈喻转向他。 “对,在新云里小区门口,远远看见个影子。” “大概几点?” “记不清了,我当时去药房抓药,还得赶回去给老娘吃呢,就看见个穿着花衣服的影子,肩上是空的,还不时一跳一跳,我当时觉得心里瘆得慌,就赶快走了。” 沈喻此时也走了过来听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说:“尚经理,你能不能发个通知,问问新云里的住户们,是否夜里见过草坪上有人经过什么的。” “行!我马上就去打印点通知,每个楼电梯口都贴一张。”尚建春拍屁股就要走,但沈喻又拦住了他。 “算了,还是不要打草惊蛇了。”她皱着眉头,好像在想着什么事情,“私下问问就好吧。” 她犹豫了一下,又自言自语地说:“算了,即使夜里有人经过,也说明不了什么——我现在反而更加在意一件事,卢咸亨要是自己溺死还好。但如果是死后抛尸,凶手又是用什么方法把他的尸体挪到喷水池里去的呢?毕竟出事之后,人们只发现了单向去喷水池的足印啊。” 她边说边抬头看着天空。 我也循着她的目光抬头看去——今天天气不错,白云朵朵,艳阳朗朗,要是案情能这样晴朗起来就好了。 沈喻仰着天,她眉头紧蹙,好像一直在思考什么问题。但就在这时候,我听到旁边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 “经理,那边在盘查的是警察吗?我想跟他们反映一下情况” 我惊讶地回过头,果然看到徐楚月正站在那里,她也看到了我——不光看到了我,还看到了沈喻 “啊!就是她!还有他!就是他们那晚上把整条街的电线杆子吹断的!” 徐楚月背着一把吉他,惊恐地瞪大双眼,指着我和沈喻,声音嘶哑地吼叫着。 徐楚月的大喊大叫吸引了大门口所有人的注意。林瑛和尚建春也朝我俩望了过来,我一下子有点儿慌神,因为我们仨无论是谁,都保持着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不愿意暴露沈喻和华鬘共体的事情。 因为这件事无法寻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无法形成有逻辑的说明,甚至如果事情曝光的话,还可能给沈喻带来麻烦。 所以我愣了一下,索性直接快步朝林瑛走去。 “她认识你们?”林瑛问。 “不知道,我不认识她。”我镇静地说。 “那她说电线杆子是你们弄倒的?” “天大的笑话,你觉得我有力气弄倒半根电线杆子吗?”我回头指指沈喻,“你觉得她能弄倒?” “不能。”林瑛摇着头说。 “对,昨天我们刚过来看电线杆子现场的时候,好像她也在现场——是不是她经过的时候认为是我俩干的。” 林瑛没说话,倒是沈喻直接走了过来。徐楚月一见她,恨不能把十个手指头都伸出来指着她。 “是她干的!就是她!她就是个变态、色魔、暴力狂!” 沈喻很不高兴有人指着鼻子骂她:“请注意你的措辞!我可以告你诽谤。” “我怎么诽谤了?我说的是事实。”徐楚月还是那么伶牙俐齿的。 “这就是你俩昨天遇到的那个唱民谣的?”沈喻没再理她,反而靠近我小声问道。她看起来有点生气又无奈。 “对。”我也小声回答。 “你看你俩给我挖的这大坑!你说我现在该怎么解释吧?!”她气呼呼地说。 “只能死不承认了。”我叹口气。 “好吧。”她耸耸肩,无奈地说了句。 徐楚月手里哆嗦着拿出手机 “你们怎么不相信我?那边是真的警察吗?警察怎么会跟破坏狂待在一起?不行,我要报警!” “别报了,这些真的都是警察。”尚建春一开始还惊异,现在有点儿哭笑不得地指着我们说。 “啊,他俩——也是警察?” “算是吧。”沈喻轻描淡写地说,“我听到你说要反应情况?” “啊啊啊,那我错了,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啊”徐楚月边嚷嚷着边撒丫子跑了。我本来想把那个镯子给她,但她像只羚羊似的跳来跳去,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第一百零四章 调查(4) “她也是云塘镇的人?”林瑛望着徐楚月远去的身影问道。 “应该是外来的租户吧。”尚建春摇着头说。 “你们小区啊,的的确确应该树立安全意识了,疯疯癫癫的人都排查一下吧。”林瑛严肃地对他说着。 “咱们走吧。”沈喻又在草坪上转了一圈说。 “走?去哪儿?” “去罗老松被电死的那里,看看到底是不是意外。” 四通巷是老云塘镇一条比较宽的小街,街上也立着几根老旧的电线杆。 平时我们都熟视无睹,但如果抬起头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我们头上并非都是天空,还有错综复杂的条条电线,它们像蛛网一样连接着整个城市,让城市光明,让城市呼吸。 当然,现在大城市里,好多电缆都改为地下了。但在云塘镇这种城乡结合部的所在,电网还是密密麻麻、错综复杂。 据云塘镇的老人说,四通巷以前是老镇上的一条主要街道。所以四通巷上空的电网尤其繁芜。 “除了云塘镇的老电工,连电网上下来的人都会蒙圈,他们也一时半会儿搞不清哪条线连着哪一片儿。” 云塘镇的人如是说。 发现罗老松尸体的那根电线杆是根水泥杆,它有两条金属丝拧成的斜拉线,斜拉线从左右两侧呈三十度角栓在地上,保持着电线杆的平衡。 一般来说斜拉线的一端在水泥杆上,另一端接在地里,是没有电流经过的。 当罗老松被人发现时,他肩部的位置正靠在电线杆子下面,一只腿搭在右侧的斜拉线上。而这次事故的电流就是从斜拉线上传过来的,也就是说电线杆跑电跑到斜拉线上去了。 类似的事故,其实隔两年就会出现一次。听云塘镇上的人说,五年前有个孩子,就是扶了一下斜拉线就被电死了。 没想到五年之后,这倒霉事又让罗老松赶上了。 罗老松也是居新城进行尸检的,他当然对沈喻重返现场的行为不满,但这次沈喻并没有直接说这次死亡是不是事故,没有直接质疑他的检验结果,他当然不好明说。 “这个人的习惯就是怀疑一切吗?”他又开始跟施鲢嘟哝。 “沈老师吗?她该怀疑的地方怀疑,不该怀疑的地方不会怀疑的。”施鲢回答。 林瑛显然也听到了俩人的对话,她走过来,对居新城说:“云塘镇三起案件,如果尚卫民是他杀的话,那其他两起案子确实有重查的必要,这也是市局的意思。” 居新城一听这是上级的意思,只好沉默下来不再说三道四,但他还是不服气地哼哼着。 我也不愿再跟他争执,但我还是有点儿担心。沈喻之前跟我说过,她曾经有一种类似于直觉的“逻辑奇点”发现能力,但这种能力却随着那起车祸灰飞烟灭了。 她曾经一度十分焦虑过,现在这个状况,她好像只是闷着头不说破,不知道她真的找到什么线索了没有。 正在胡思乱想,我看到她转了一圈朝林瑛走过来。 “电网公司还没给一个明确说法吧?” “是呢,说是还要调查——你知道的,这种人命事故的事儿,下结论之后肯定就有人背锅赔偿,谁敢轻易下结论呢?” “也没有初步说法吗?” “有啊,不过还没对外正式公布呢。电网公司的专家说,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电线老化,然后电线杆受潮连电,最后电流传到斜拉线上的。” “最近魏阳也没怎么下雨吧?”沈喻说。 “下雨倒不多,不过受潮这种事情,很难说的,夜里的天气不好,空气中水分含量大,或者电线和线杆的接触严重,都能引起事故来。” “找到那根老化的电线了吗?” “电网公司的说,这片儿的线路都有点老化,你抬头看看上头,有百八十道线,还得一一排查。”林瑛叹口气说。 “罗老松的尸检也没发现有药物成分吧?” “没有。”林瑛看看居新城,对沈喻说,“要不要再把那个不服气地叫来,替你问问?” 沈喻脸色严肃地摇摇头:“他人倒是尽责,就是大嗓门,我怕他一吵把思路搞乱了。” “你什么时候也害怕外部环境影响了?”林瑛半开玩笑似的问。 沈喻也笑笑,但我能看出来她笑得有些牵强。 “……跟你说,施警官,我对罗老松的尸检结果也是有足够信心的!他身上电流流入的的地方有两个,一个在右手上,一个在右腿上,都有明显的灼伤痕迹。他颅后有硬物撞击伤,和电线杆上的痕迹完全吻合对应,说明他可能先是用手扶了下斜拉线,然后被电流弹了出去,头部撞在电线杆上,但是右腿却不小心再次搭在斜拉线上,这样形成了二次触电。血液检查显示他长时间触电引发了钾离子含量增高,死因是触电后的心室纤维颤动导致心脏功能受损——你说说,这尸检有什么问题吗?” 居新城好像故意大声跟施鲢说着,其实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让在场的人都听见,他的尸检报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沈喻没有直接回应,她走到那根斜拉线前查看着。 “这个,现在应该不带电了吧?”她问我。 “应该是吧,电网公司不是都来过了吗?” 她点点头,然后靠近斜拉线自己看着。 斜拉线是三股合金丝拧成的,我也跟着她从上到下把铁丝看了一遍。期间沈喻还伸手摸摸了线上面,我看那个地方好像有一点点磨损的痕迹,好像那里被拧上过什么东西,沈喻蹲在前面,用镊子刮下一些蓝色渣渣,装进证物袋里。 “有线索了吗?”我偷偷地问。 沈喻没有说话,她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然后半抬起头,默默看我一眼。 那是我从来就没有见过的眼神。之前她陷入问题时,要么专注思考,要么情绪亢奋,但这一次我没有从她眼神里读出思路,读出自信,相反的是,她眼神里还流露出一丝无助的感觉。 我忽然心疼起她来,毕竟她是一个不久前刚遭遇车祸,身体和精神都受到过重创的人啊。 “你是不是太累了?”我低下头,轻轻地问她。 第一百零五章 抑郁 林瑛也走了过来,她显然也意识到沈喻状态并不是那么好。 “你刚恢复没多久,这两天连续奔波,身体会吃不消的。” 沈喻没说话,她把证物袋递给林瑛,眼里的无助感顷刻间藏匿了踪影,她直起腰来,继续围着电线杆查找着。 “哼,本来没有的事儿,非充大尾巴狼,现在找不到证据支撑了,又开始装虚弱,装可怜。”居新城站得远远地嘀咕着。 “你有完没完!”我实在气得要命,走过去狠狠推了他一把。 “还打人!查不出来还打人!”居新城气得跳着脚,“林队,咱们市局的人就这个样子吗?就这么无理搅三分吗?” “别闹了!”林瑛也发了火,她指指我,又指指居新城,“今天收工,先回去总结!谁再闹,我就把他从专案组踢出去!” 之前说过,林瑛除了跟我和沈喻开开玩笑,对其他人总是不怒自威的样子。居新城看林瑛生气,吓得也面色苍白,不再说话。 施鲢见队长发火,快步走过去,拍了居新城一下,然后指指后面,示意他赶紧上车。 林瑛看看沈喻,问:“沈老师,要不今天先到这儿?你是跟言桩的车走,还是跟我的车?” 沈喻没说话,她径直朝着我的车走了过去。我赶紧跟林瑛摆摆手。 “你别回局里了,送她回家好好休息下。”林瑛小声嘱咐我。 我快步追过去,给沈喻打开车门,自己也钻了进去。 此时正是下班的高峰时段,慈沽区虽然偏远,但路上却堵得瓷实。沈喻只是默默坐在副驾驶上,一路看着窗外的车流。 我看她心情不好,也不再说话打扰。我们就这样一脚刹车、一脚油门,摇摇晃晃地朝我家走去。 好在云塘镇离着我家不远,眼看就要开到的时候,她忽然开口说话。 “我脑子有点乱,要不咱们找个地方吃饭去吧?” “行——你想吃什么?” “随便——要不去城中心那边吧,我想转转。” 我吓了一跳,这还是她第一次如此明显地烦躁起来,别是今天被打击过头了吧。 人最难适应的是便利性习惯的改变。沈喻之前破案迅速,是因为有“逻辑奇点”的能力,现在能力顿失不说,今天还被居新城那种初出茅庐的生瓜蛋子一顿揶揄,她心情失落也是可想而知的事情。 我叹口气,只好尽可能安慰她。 “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啊,云塘这案子确实挺复杂的,还有那个小法医年轻气盛话忒多,别拿着当事儿——要真是看评论能影响人的话,那些微博底下经常被骂的明星早就全抑郁症了。” “我马上就快抑郁症了。”她说,“以前如果看到那些小线索,总是能一下就联想到重点。但现在看到线索,却全然没有思路——我这个脑子究竟是怎么了?” “很简单,车祸重伤,还没恢复,但我相信一点,所有事情最后都有个解决,一切都会过去的……” 我正在说着,她打断我的话。 “不,我已经敢肯定卢咸亨、尚卫民和罗老松都是他杀了。” “有证据吗?”我有点心虚地问。 “有,但是形成完整的逻辑链还缺点儿东西,证据乱七八糟地在脑子里转悠,但逻辑却形不成闭环——我的脑子,可能真的不好用了。” “别这么说,你想想,你身体里还住着另一个人,而且还是个自称不是人的家伙。一个身体两个人用,一个脑子两个人用,得多疲惫。所以不是脑子不够用了,而是用的人多了……” “你刚才在说什么?”她忽然再一次打断我的话。 “没什么啊,就是安慰你的话。” “一个脑子两个人用?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啊?” “你再跟我说说,那个女人有什么技能来着?” “技能?能吃算不算?” “算吧,不过,你明天让她少吃点儿!还有呢?” “力气大,一掌能打倒一条街的电线杆子;昨天她还搞了个‘辨香’,那鼻子灵敏得当缉毒犬绰绰有余,关键是缉毒犬不会表达,她还能说话。还有,还有……” 我费劲想着华鬘的技能,忽然想起一件险些被遗忘的事儿。 “之前我说过吧,她说自己会‘六能’,说自己是修罗界的侦探,能把人打个半死,然后‘观灯’——上次杜万芊那个案子,不就是她打昏了吴争贤,然后自称在吴争贤走马灯中发现的线索吗?” “观灯……”沈喻又皱起眉头望着远方,陷入了沉思。 我掉转车头,朝姜邑的方向开去,那里有家新开的商场,有不少网红饭馆。我想找个轻松自在的环境,给沈喻解解压。 “等下!”沈喻突然说,“咱们换个方向,去滨川吧!” “滨川?去那里干嘛?” “去酒吧街!”她说。 “你难道也准备喝酒了?” “我不喝,酒吧里就不能吃东西吗?不过,我想出来了一个计划。” “什么计划?” “还没想清楚,吃完饭再告诉你——上次你去的那个酒吧叫什么来着?” “r1酒吧,还去那边吗?” “对!”她眼睛里居然闪着久违的光亮。 去滨川的路上也堵,好在现在还不到深夜,酒吧街反而没有那么多人。 我把车停到路边,陪着她走到r1酒吧的门口。 沈喻在门面装饰前面端详了一会儿,此时一个穿着橙色工作服的清洁工走了过来,用长夹子夹起酒吧门口的两个烟头,把它们丢进簸箕里。 “r1,红莲?”沈喻看着门楣上盘曲着的两支红色莲花,自言自语着推开酒吧大门。 “欢迎光——”正在吧台里面擦杯子的酒保下意识地喊着,但刚喊一半就停住了,因为他看到了沈喻。 “这不是女酒神吗?”他眉开眼笑地说,“最近您可是常客,赶紧坐!” 我曾经跟沈喻说过华鬘曾经在这里牛饮几十瓶酒的事儿,所以她也并没有觉得诧异,而是直接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 “哎,哥们儿,这次要不要我再准备两箱二锅头,还是继续开瓶‘山崎’威士忌?反正我们家对您,丰俭由人!”酒保把我拉到一边儿,小声问道。 第一百零六章 病急乱投医 我笑了——这次一起来的可不是酒腻子华鬘,而是正正常常、视减肥为毕生事业的沈喻,所以,我还用担心她吃什么吗? “现在不用!她一般酒瘾上来得过了半夜了。”我轻松地说。 “哟,酒瘾这玩意儿还有生物钟啊。” “可不是嘛!” “难搞。”酒保冲我嗫嚅一句。 这时候沈喻已经翻完了菜单,正朝他招手。 “要一个蔬菜沙拉,蜂蜜芥末汁的,再要一个全麦金枪鱼三明治吧。”沈喻说完直接把菜单合上,一只手递给他。 “就这些?不喝点儿?”酒保瞪大眼睛问道。 “哦,我就这些。你问问他,还要别的吗?”沈喻指着我说。 “我要个牛肉汉堡套餐。”我跟酒保比划着说。 “可是,这位小姐点餐风格跟上次不太一样啊……” “她叫上什么就上什么吧。”我双手合十,央告他道。 我生怕他又提起华鬘在这里海吃胡塞的事儿,沈喻本来心情就不好,别再雪上加霜了。 好在酒保是个头脑清爽的人,他虽然有点惊诧,但还是点点头,拿着菜单转身离开。 沈喻忽然又叫住他问:“不好意思,我想打听一下,那位唱民谣的妹子还过来吗?” 她的询问让我都有些惊讶,酒保大概也有同样的感受,他给我递个眼色,那意思似乎在说:客官,请借一步说话。 我只好跟他走了过去,他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 “大哥,怎么我觉得您带来的这位姑娘有点儿不寻常呢?她是不是酒、色、财、气这四样东西,每天都换着来一样儿啊?” “什么意思?”我一时不太明白。 “嗐!我是看她今天不喝酒,反倒打听起咱这儿唱歌的姑娘啦。” 我哭笑不得:“你这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 “想象力?对,我晚上来这儿打工,白天当编剧,所以看什么都容易脑补。”酒保哈哈笑了。 “明白了——我也不知道她找徐楚月干什么,我帮你问问去。” “得,您也别问了。那个小徐脾气也怪得很,不过她唱歌还行,挺受欢迎的。” 他说完掏出一支烟,递给我。然后忽然想起什么,又把烟收了回去。 “我这记性,忘了室内禁烟了。” “您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吗?”我问。 我其实也一直蛮感激他的,上两次华鬘过来,他还帮了我不少忙,一直没机会对他说声谢谢。 他摇摇头。 “我算是管家吧,里面有一个大厨,还有一个做保洁的孙大爷。我们仨只是打工的——这儿的老板比较各色,自打我来之后还没见过老板呢。” “啊?那他也不管酒吧经营吗?” “好像也来这里,不过都是在打烊之后——管他呢,每个月不差我工资就行!” “您贵姓?” “我嘛,我姓常,经常的常,叫常山——大哥您是警察么?咱这么对话,好像在查户口似的。” “不是。”我笑了,“觉得你挺有意思的,做事周到,之前真是承蒙关照。” “哈哈哈,”酒保笑了,“很市井对吧?前两次我看您同伴挺虎的,所有怕她突然发飙,把我们家小徐吓着——小徐家境不好,人却不错。而且她唱歌挺有范儿的,说不定将来可能红了呢。” “我会嘱咐她的,她不是那种人。” “得嘞,那我就放心了。”常山也咧嘴一笑,“那我就去下单了。” 我走到沈喻面前,坐在她对面的位置上。 “又嚼我碎嘴了?” “哪儿啊,他就是想问问你,找徐楚月干嘛。”我说。 “不是我找她干嘛,是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我?什么事儿?” “之前你跟我说,她对你们讲述过云塘镇的三桩奇案,而且她也是至今为止唯一和花衣鬼擦肩而过的人。你上次说过,那个阿修罗女人会一种叫‘观灯’的手段吧……” 我吓了一跳——莫非沈喻想让华鬘把徐楚月打个半死,然后“观灯”不成? 我使劲摆手说:“不行!观灯那东西,必须要等人刚断气的时候,在中阴身的状况才能奏效,难道你想让华鬘把她折磨到死吗?” 沈喻看着我,冷笑一声。 “你还心疼了?是心疼哪个?心疼那个阿修罗,还是心疼那个唱民谣的?” 今天她看上去气不打一处来,现在我有两条路,要么哼哼哈哈,退避三舍,要么就是严肃一点,跟她解释清楚,省的再在这些无谓的事上胡搅蛮缠、浪费时间。 想到这里,我清了清嗓子。 “……不是一个概念的事情好不好?第一,无论是你或者华鬘,都是用同一个身体,我得帮你看着她,不能让这么漂亮的躯壳变成一个暴徒;第二,徐楚月只是个目击者,她是无辜的,我们不能没有底线地去伤害无辜的人。” 沈喻不再说话,她眼睛微微眯着,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好像要刺透我似的。 我心里不禁阵阵惊慌,因为自从认识她之后,我几乎都是对她言听计从,从来没打过驳回,更别说这样洋洋洒洒跟她讲大道理了。 不过事已至此,我相信自己说的话没有什么错误。 “你别见怪啊,还是觉得,做事情要有些原则为好。” 沈喻的嘴唇动了一下,似乎要说什么。偏偏这时候常山走了过来,把一盘沙拉和一盘汉堡加薯条分别放在我俩面前。 “两位,用餐愉快。”他笑着说。 沈喻看着他走远,然后又把目光移动到我的脸上,不过这次她忽然笑了。 “你说得太好了。”她说,“这是无理的要求,你本来就不该答应,是我太急躁了。” 听到她这句话,我才长舒一口气。 “脑子里太乱了,本来不该这么乱的,就因为失去了‘逻辑奇点’这种直觉,搞得我头脑里连一点儿逻辑组织能力都没有了。其实我不该这样的,只是感觉心里头老有种声音在催着我赶紧破案,赶紧打破外界的质疑,赶紧让人们觉得我还能像以前一样,是能飞速破案的神探。可是,我还是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