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青春]》 分卷阅读1 失物招领[青春] 作者:音久依 楔子 “3、2、1!茄~子!” 伴随着A大计算机系246名毕业生的呐喊,摄影师按下了快门。 他比了个ok手势,同学们终于按耐不住内心激动,纷纷把学士帽抛向头顶,霎时欢笑声盖过了吱吱蝉鸣。 那天晚上,林凡、罗晓珊、朱逸杰、翔天、方妤晴、王卉六人作为A大有史以来第一届也是最后一届“失物招领社”成员,热热闹闹地在校外“乐乐烤鱼”吃散伙饭。 饭桌上,大家一句煽情的话都没说,也没人因为要离别而哭泣,感觉“散伙”完全是借口,真正目的在于聚餐。 不知怎么了,最后,三男三女都喝醉了。 不仅如此,第二天朱逸杰起床后才发现自己昨天把钱包给落饭桌上了,里面的卡和现金都没找回来,最后回家的路费都是翔天接济的。 在各奔前程的夏天,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名叫“社会”的荒芜沙漠,才是真正需要“失物招领”的地方。 林凡1 毕业七年,我一事无成。 工作一直不开心,不停地跳槽,不停地辞职。别人都说“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可是我想说,如果没有一定的积蓄,就算世界再大,也寸步难行。 这次写了辞职信,领导几乎没有怎么挽留我,就签了字。其实我心里是有些失落的。 或许在他眼里我只是一个能力一般,到人才市场随处可招聘到的程序员,实在不值一提,不然,多少都会挽留几句的。 这个领导和之前待过的公司领导不一样,很有能力,为人也不错,但他还要服从上级老板的安排,而大老板不专业却又爱瞎指挥。 我们这些底层的员工常私下吐槽公司如此不专业的运营迟早要完蛋,久而久之大家纷纷辞职离散,我也觉得待不下去了。 宅在出租屋两个月,每天吃方便面度日,新的面试通知还没有收到。 五花八门的人才网站上,每天更新数以万计的职位,但我找来找去,好不容易投了三四家公司,却迟迟不见回复。那感觉像走进了一家人气爆满的电影院,所有放映厅都满座了,怎么找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有些职位不是不能投,而是多半不想投。 工资低了,福利少了,压力大了,地方远了,每一个都是很现实的理由。 急于找到工作和不想去工作的矛盾心情让我止步不前。一旦有陌生电话打进来,却又鬼使神差地不想接听。 只是一份工作而已,混口饭吃,哪里有什么喜不喜欢的?可是我却始终无法仅仅只为了工作而工作。 与其遍地撒网投简历,我还是谨慎选择再投。我希望下一份工作能做上一辈子,就跟相处几十年的老夫老妻一样,就算偶尔闹矛盾互相看不惯对方,也还是能忍耐着不想要分开。 因为我经济拮据、事业不顺、心情郁闷,都没有再和大学时的朋友们联系。只知道同寝室的好哥们翔天在银行工作,开心果朱逸杰继承家业回老家做起了火锅店老板,从高中起就跟我爱得死去活来的罗晓珊五年前和我分了手,方妤晴和王卉完全断联。 其实我一点都不关心他们现在如何,自己的生存问题都还没有解决,哪儿有闲工夫管别人。 何况,我肯定是混得最差的一个,实在没什么东西可以跟朋友们分享的。 然而,就在我“家里蹲”的时候,突然接到罗晓珊的电话。 都分手五年了,五年时间足以让那个发誓说要成为我新娘的那个女孩,在我面前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时间停在了她说分手的那一刻,我必须尽快走出这个囹圄。 因为,我清楚地听到她说:“林凡,我要结婚了。你一定要来我的婚礼。” 林凡2 此时此刻,我坐在晓珊的婚礼现场。来宾不断地对新婚夫妇送祝福,她根本没空招呼我。 我看到她穿礼服的样子,美得像童话里走出的公主,心里却奇怪地没有一丝波澜。 没有眷恋,没有遗憾,没有愤怒,就像把全身上下的感官都关闭了。这说明我已经不爱她了吧。 此刻我唯一考虑的是,待会如何把红包钱吃回来。 想象一下,假如是七年前的我,面对同样的情形会如何面对。 答案只有一个。 我会跑到新娘子面前,牵起她有疤痕的左手,带她离开这里。 我会无视新郎,毫不留情地推开来阻拦我的人,就算前方没有任何鲜花和祝福,我也要罗晓珊成为我的新娘,因为我知道,她和我想的一样。 她手上的伤,就是她敢于和我私奔的证据。 伤口划过整个手掌,长达七厘米,伤口深可见骨,所以留下疤痕。 那天晓珊的妈妈, 分卷阅读2 也就是我们高三的年级主任左丽,为了阻止我俩周末见面,把她关在二楼自习室。 我在楼下呼唤她的名字,她打开窗告诉我门被锁了,钥匙在“左巫婆”那里。 我试着要爬上二楼,她忙阻止我说太高了爬不上来的,叫我等一等。 她爬上课桌,把教室里的窗帘给取下来,一节一节绑好连成一串,一端系在堆满了卷子的实木书柜上,双手紧抓着窗帘布,跳窗而出。 我在楼下都看呆了。 她那时候彪悍又矫健的身姿,闪耀着一种不可思议的光芒,让你丝毫看不出,她其实是个跑800米会直接累倒的文弱女孩。 她小心地往下滑,牙关紧咬,呼哧呼哧急喘气。 我的心已提到嗓子眼,也不管会不会被老师发现了,扯着嗓门提醒她小心,小心! 我伸出双手想要在楼下接住她。 或许是太害怕,又或许是力气已经耗尽,她在距离地面两米多的位置突然急速滑下,猛地一下栽倒在我怀里,随之响起的是她的惨叫声。 我低头一看,映入眼帘的是她手上那条触目惊心的划口。 窗帘上也留下一条蛇行般的血迹线,她的校服被染上一片殷红。 “我的手被窗帘的钩子给划了个口。”晓珊欲哭无泪。 “伤口太大了,得赶紧去医务室!”我立马搀扶起她。 “那。”她犹豫地问我,“我们说好的画展……” 敢情她还想着今天的约会。我哪里顾得上什么狗屁展览! “别管那个了,止血要紧!” “跳窗事件”轰动了整个校园,连清洁工人都在谈论晓珊这个“空中飞人”。 事后,她被“左巫婆”骂得狗血淋头。 之后一段时间,“左巫婆”在走廊上一看到我,就把眼睛瞪得格外凶恶,如同麻将桌上的二筒,于是私下她的外号变成了“二筒”。 高中三年,我之所以没被“二筒”使什么绊子给踢出重点班,不是因为我家庭贫困父母患病的可怜身世,也不是我平时严于律己品行优良,仅仅是因为我是学霸而已。 你可以对一个学生的人格进行各种不好的揣测,不过你无法拒绝期末考总分总是第一名的“优秀学生”。 当然,我确确实实是为了拿奖助学金维持学业才这么拼了命念书的。 罗晓珊也是重点班的学生,平时各方面表现都很好,只是在“早恋”的问题上出了岔子。 班主任老师口头提醒我们不要因此影响了学习,后来发现我们的学习成绩还在进步,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甚至还跑到“二筒”面前开玩笑说她已经提前找好女婿了。 最终,我和晓珊以优异的成绩考入A大,并在大学校园里继续巩固着“革命友谊”。 中学校门口的毕业生光荣榜上,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学妹特意把我们的照片和感言贴在了一起,还加上了花纹边框。 碰巧我的感言是:“同志们好!” 晓珊的感言是:“手掌好~痛!” 林凡3 时间从我们身上流逝,以我们看不见的方式。 仿佛只是一个眨眼的时间,学校的风云人物林凡变成一事无成的Loser,文静秀气的少女晓珊嫁作他人妇。 不想再跟人聊“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了,因为“那些年”早已远去,你已经不是你,我也不再是我。 正在专心吃东西,冷不丁听到有人叫我:“林凡!没想到你也来了。” 该不会是那些来取笑我这个“前男友”的人吧?我紧张回头,看到方妤晴。 她走过来坐到我旁边。 “妤晴,好久不见了。你打扮得很漂亮。”我由衷地说。 她捂嘴笑——记忆中她从来不会笑得这么淑女。 “今天做伴娘嘛,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啦,没准还能遇上真命天子不是。” 七年不见个性都变了?那个走哪儿都大嗓门停不下来,被我们尊称为“铁嘴”的方妤晴跑哪儿去了?我暗暗纳闷。 同学们都知道,当年坐上A大辩论队第一把交椅的方妤晴,是如何用言语360度无死角“吊打”对方辩友的。 认识她你才能深深体会到,女人是如何具有多面性,你才能了解,“有些人不开口的时候是林黛玉,一开口那才叫一个气壮山河”。 用晓珊的原话来讲就是:方妤晴的人格分裂成两个,一个叫“突突”,一有人要跟她辩她就拿起机关枪“突突突突”,还有个叫“嗲嗲”,一遇到翔天她就柔情似水只会“嗲嗲嗲嗲”。 没想到会遇上她,我心情轻松很多,不由得问:“高材生,现在在哪儿高就?” 她在我印象中确实是高材生,从小品学兼优,至于加入“失物招领社”,完全是被罗晓珊硬拉进来的。 方妤晴冲我眨眨眼,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最后还是服从 分卷阅读3 分配,听爸妈的话考进博物馆了。” 这我倒没想到。因为我记得她曾说过,她想成为一名战地记者。 或许看出我眼中的疑惑,她接着说:“毕业后我读了研,学博物馆学,现在到市博物馆工作了。没想到绕来绕去,我还是跟父母在一个单位。不过现在反而觉得这个工作挺适合我的,环境比较单纯,也很稳定。” 我说:“在博物馆工作挺好的啊,还是高知分子。只可惜,伊拉克战场上少了朵铿锵玫瑰。” 方妤晴大笑,说:“什么高知分子铿锵玫瑰,别酸我啊。请问林总,你现在又在干嘛呢?” 一时间我有些尴尬,跟她说我现在是无业状态?实在讲不出口。 我打马虎眼:“我还不就那样,万年程序猿,宅男单身狗。” 方妤晴听我说完,明显是对“单身”这个词有些敏感,因为她也很清楚当初我跟晓珊之间是如何山盟海誓海枯石烂的,而如今我却来参加晓珊和别人的婚礼。 “唉,感情的事,你我都说不清。既然你今天来参加婚礼,想必也是想开了。林凡,你一定可以找到携手终身的人。时间不饶人啊,物是人非,我们都老了。” 看她脸上露出几分哀愁,我故意打趣:“我老了,你还没老,你永远年轻,永远活在我心中。” “找抽啊你!”晓珊被我逗笑了。 接着她一拍脑袋:“差点忘了告诉你,听说了没有,王卉的追悼会定在本月28号,你要不要去?” “你说谁的追悼会?”我一口水差点没喷出来:“王卉去世了?怎么回事??” 方妤晴说:“我以为你早听说了呢。王卉是得淋巴癌去世的,她在医院治了两年,还是没熬过。毕业后我就很少和她联系了,没想到出了这么大的事……” 我还没有从震惊中缓过来:“你确定?她真的是得淋巴癌去世的?以前在社团的时候,她身体挺好的呀,人也特别有精神。” 方妤晴点头:“我也是听晓珊说的,她二姨和王卉妈妈在一个单位上班,就知道了,晓珊一开始也不敢相信。” 王卉比我们都小两岁,如此年轻患上癌症,我很难过。 沉默了一会儿,我对方妤晴说:“追悼会我会去的,到时候打你电话,咱们一起去。你的手机号没换吧?” “没有,还是那个号码。”她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翔天1 接到朱逸杰电话的时候,我还没睡醒。 昨晚陪客户吃饭,刚落座他便带着夸张的语调向其他人介绍:“这位可是商业银行的翔经理,大忙人,今儿赏脸过来吃饭,当然要好好招待!来来来,说累了,咱先喝点水!” 我和众人打个哈哈,正想喝水,却看到服务员端了好几瓶茅台上来。 原来是喝这个“水”啊!来宾们都露出会心的微笑。 我最近肠胃不太好,本是不想喝的,但想到身上压的存贷款指标,再想想这客户良好的还款记录,还是端杯满上了。 席间觥筹交错你来我往,我渐渐头晕脑胀,舌头也不听使唤了。 酒足饭饱,人醉得一塌糊涂,没办法开车上路,还是客户帮我叫的代驾。 我还纳闷呢,他喝得也不比我少啊,怎么还跟没事人的,千杯不醉吗? 恼人的铃声还在响,我伸手摸到了手机。 “喂?谁啊?”我咕哝着,感觉头痛欲裂。 “本少爷我!你丫赶紧的给我起床,这都什么点儿了还没睡醒呐?接电话反应这么慢,这么怠慢你尊贵的客户,信不信我把钱都从你家银行里取出来?” 朱逸杰一开口就跟噼里啪啦连珠炮似的,完全没个把门。 他动不动就拿存款来威胁我,先不说他那点儿存款并没到我眼中VIP的级别,最烦是他每次都把我工作的单位称作“你家银行”,真不知他是如何得出这一结论的。 我不耐烦地侧过身,调整了一下姿势,看在朱逸杰当初听我提存款就一口应下的份上,把已经到嘴边的 “还要再睡会儿”给硬生生地收了回来。 “朱少,说吧,啥事?”我打了个呵欠。 “难得一个大周末,我闷得慌,你陪我出来喝喝茶吧!” 搞半天就这破事。“大少爷,昨晚上我跟客户拼酒,依点才到家,现在脑子跟浆糊似的,你叫我现在陪你去喝茶?” 电话里传来朱逸杰的声音:“是的,我要求,立刻,马上。我有要紧事跟你说,没开玩笑。出来顺便醒醒酒。” 我只得起床出门。 来到朱老板新开的“怡红茶楼”,我看见他坐在落地窗前向我挥手。 他最近产业越来越多,火锅店不说,还到处开茶楼和洗脚城。 现在爱打麻将的人也是越来越多,茶馆生意不错,倒不是因为他家茶馆装修得多好,主要是他原是搞餐饮出身,请的厨师手艺一流,做的饭菜很合牌友口味,渐渐就 分卷阅读4 名声在外了。 我在他面前坐下:“叫我来‘怡红院’,有什么要说的?” 这是我对他说“你家银行”的报复。 朱逸杰一脸的憔悴,比我这宿醉人士的脸色都差。 “翔天,我要你跟我去一个地方。” 我不由得问:“去哪儿?” 他握紧茶杯,抬头望着我:“去王卉的追悼会。” “谁的追悼会来着?”我没怎么听清。 勿宁说,我在记忆中一时半会调不出“王卉”这个人,客户的头衔和名字倒是门儿清。 “王卉,大学时候我们一个社团的,她过世了。”朱逸杰此刻的表情冷得可怕,根本不像是平时吊儿郎当的他。 我这才想起,大学的时候我们成立了“失物招领社”,专门为同学们找寻失物,我本人还是社长。 副社长就是眼前的朱少,这个头衔是他大学四年唯一的头衔。 “我想起来了,是有个姑娘叫王卉,”我大吃一惊:“她怎么会死了呢?年纪轻轻的。” 朱逸杰喝了口茶:“她得了癌症。” 他蓦地想起什么,没再讲话,只对着窗外发呆。 听到噩耗,我一下子清醒了。我明白了朱逸杰突然叫我出来喝茶的理由。 我知道的,那个姑娘,是他的初恋。 遗憾的是,王卉并不喜欢他。 阿杰失恋那天,倒是没有大哭大闹,但他喝得酩酊大醉,吐得一塌糊涂,害得我一路把他背回了寝室,身上还尽是他的呕吐物,差点要和他绝交。 我能感觉得到,他心里一直忘不了王卉,一时不知该如何劝慰。 问他是怎么知道王卉的事的?不好问,可能他毕业后还跟她有联系。 跟他说我感到很遗憾?这种时候任何的安慰都是徒劳。 于是我默默点了烟抽。 烟圈一层又一层弥漫开来,我逐渐回忆起了大学时的一些往事。 翔天2 我18岁考入A大,离开家,开始宿舍生活。 报到的时候师兄跟我说,我们这一届计算机系特幸运,男生不用挤在被人戏称为“巴士底狱”的破旧公寓,可以住进新修的宿舍楼。 男女生宿舍被分成三个区域,我住B区,右侧往里走是女生宿舍。 宿舍为四人间,下层统一为书桌,上铺是床。每个房间都有独立卫生间、阳台和空调。 美中不足的是寝室内不能开大功率电器,比如同时开两个吹风机就会跳闸。于是大学四年都没机会在寝室里用电饭锅煮麻辣烫,甚为遗憾。 我、林凡、朱逸杰是同寝室同专业,另外还有室友叫刘滔,念化学系。 刘滔虽和我们是室友,但他几乎不回宿舍住,说受不了每晚上和仨大男人睡一起(这都是什么话),在校外租了个房子。 他是化学系出了名的摇滚浪子,仗着搞乐队参加各类校园音乐节和公演,泡了无数妹子。 我常在校园路上看到刘滔骑摩托载女友呼啸而过。后座上的女孩每次都不一样。 久而久之,朱少眼红了,他气愤地抱怨:“你们说刘滔那小子有啥好的,怎么女同学个个对他念念不忘呢?你们看他,都谈过多少女朋友了?反观我们,都大三了,还是处男!” 对于广大计算机系的宅男来讲,女朋友的形象多半停留在电脑游戏和二次元的世界,一遇到真实的妹子就容易怂。 我好心提醒朱少:“虽说我们都是处男,但是好歹我大一的时候交过女朋友,林凡和罗晓珊又是青梅竹马,只有你还没谈过恋爱啊!” 朱少的眼里都快喷火了,气急败坏地回击我:“怎么了,有女朋友有什么了不起的?破处才是王道!不是我说,光你们找我借的那些‘动作片’,都能看出你们的狼子野心!还跟我装!” 林凡脸上挂不住了:“你别在晓珊面前乱说啊,说我看过这些片子。她可是个纯情的女孩,我们说好了不发生婚前性行为的。” 我也帮腔:“朱少,谈恋爱也可以柏拉图的,你不要老往床上想好不好,我们学生应该提倡精神恋爱。我觉得你应该想想办法,先交个女朋友。” 朱少脸色一垮:“你告诉我怎么交?我从大一开始就对身边每一个雌性动物发信号,发了三年都没一个上钩的,我容易吗我!我又不像刘滔跟个雷达似的,外专业的女生都收得到他的讯号!” 我和林凡都觉得好笑。 也是,朱逸杰同学平时虽然无心向学、心浮气躁,但他想追女孩的贼心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一听说哪儿有联谊会啊舞会啊,他就屁颠屁颠地去参加,末了还请客买单,可心仪的女孩老是被其他人抢走。 他大二的时候还曾经追过我们班的班花,人家完全看不上他,还好心提醒他多把功夫放在学业上,期末别挂科挂得太惨。 他觉得自己不懂女人心,经常在 分卷阅读5 卧谈会上向林凡讨教经验,可脑中的“恋爱笔记”记了满满一大本,却还是找不到对象来付诸实践。实在是个悲催的家伙。 “我决定了!”朱逸杰庄严宣布:“我要自救。大学毕业前不破处,誓不为人!” 我问他:“那你有何良策呢?” “我们成立一个社团吧!对外招收女社员!” 林凡吐槽:“就我们仨,成立社团?你也不看看A大有多少社团,竞争有多激烈,好多社团根本招不到人。” “我考虑了,这是我们打开知名度的唯一途径!又不违反校规,又不费事,还能认识其他专业的女生!参加社团,混个头衔什么的,不是还能在评奖学金的时候加分吗?人少,头衔就好分,大家都能加分,今后的简历也好看些啊!” 这家伙到底是怎么看待学生社团的,目的太不纯洁!我反对:“我和林凡还需要什么头衔吗?林凡凭他的好成绩,直接拿一等奖学金,我是班长,也算是芝麻官吧,还贪你那点儿加分” 朱逸杰见说不通,就开始耍浑:“我不管!是朋友就帮我一把!你们别一会儿说我没谈过恋爱,一会儿笑我年年考试挂科,拿出行动支持我啊!想想我过去冒着老爸的枪林弹雨冒险给你们下载‘动作片’的事儿?想想每次考试之前我都请你们吃大餐补身体的事儿?我学习学不好,运动也不行,如果你们不帮我,我还怎么交女朋友?怎么度过无怨无悔的大学生活?” 明知道他在施苦肉计,林凡还是接了话:“你说吧,我们要怎么帮你?你打算搞个什么社团?” 朱逸杰眼睛滴溜溜地转,略微思考道:“现有的社团,比方说文学社、音乐社,都是以爱好为基础在招人,但说实话,真没多大用。我们要成立一个,能够帮助其他同学的服务性组织。只要是有益的,必定有人会参加!” 他的谜之自信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翔天3 一周后,朱逸杰就递了份建社申请给团委老师,申请书是林凡写的,上面说想成立一个“失物招领社”,社长朱逸杰,副社长是我,林凡是干事。 团委的秦老师看着这份奇特的申请书,好一会儿才开口:“也就是说,你们仨想要成立一个专门帮人找东西的社团?” 我们异口同声:“是的。” 除了朱逸杰理直气壮,我跟林凡的脸上都有些挂不住。 秦老师拿着我们的申请书抖了抖,又推推黑框眼镜,她这个动作让我想起了小学时候的班主任。 “社团是为了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让大家在团体中得到学习锻炼,你们这个‘失物招领’和学习不沾边,筹办人数也太少,我们规定至少6个人的。” 朱逸杰赶紧向前一步,慷慨激昂地说:“秦老师,我决定办这个社团,不图名不图利,完全凭借着我的一腔真心。我知道,光凭这个是不够的。我向你保证,失物招领社的宗旨是无偿帮助同学找到自己的失物。秦老师,您在校这么久了,也知道天天都有人丢东西,那些同学是多着急、多无助!我想,我们社团是有民意基础的,是有实用价值的社团。帮助别人的过程,也是一种自我提升的过程,新时代的大学生脑袋里不能只装着学习,不能只想着自己的事,还应当有一种奉献精神、博爱精神和助人为乐的精神!” 哇,一段话说得跟雷锋似的,我在心里吼:“阿杰真没看出来你的套路这么深!” 秦老师正要还口,朱逸杰接着道:“我们虽只有三个人,但是我们各有所长!我本人是富二代,家里特有钱,所以不用担心社团经费不足!” 这么推销自己的学生还是头一次见,秦老师一副想笑又不好笑的样子,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朱逸杰指着我,继续发表演讲:“这位是翔天,在我们系特别有名望,他是班长兼篮球队队长,可谓文武双全,德智体全面发展。我认为,翔天更适合做社长,他可以领导我们更好的帮助其他同学。” 说完,像要表决心似的,拿回申请表,大笔一挥,把社长一栏改成了我的名字。 当时我的表情跟胃溃疡了似的,用眼神示意朱少:喂喂老兄,没搞错吧,你要办的事儿怎么让我挑梁啊? 朱逸杰无视我,唾沫横飞地夸林凡:“秦老师,这位林凡同学,就更本事了。自从来到A大,一等奖学金年年拿,不是我说,他可是正儿八经祖国的好栋梁,计算机系学霸当中的超级精英!” 我转头见林凡一脸窘迫,笑得比哭还难看,估计心里呐喊的内容跟我是一样的。 秦老师微微一笑,再次审视那张申请表:“那这么说,你们仨是最强铁三角了?” 朱逸杰拍拍胸脯:“秦老师圣明!” 狗腿的动作就跟古代小玄子对着皇帝说“皇帝英明,皇帝万岁万万岁”如出一辙。 不晓得是不是被朱逸杰的气势给感动,秦老师居然松了口。 “这学期各个社团的招新活动马上就要启动了,你们的申请书我先压下 分卷阅读6 ,准许你们在学校招新成员,如果满了六个人再说。” “真的吗?!”朱逸杰高兴得合不拢嘴:“秦老师,您果真如传闻所说,是一个开明通达的好老师,我爱您!” 秦老师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得了吧你,好好干,别辜负我的期望。” 翔天4 招新这天下午,大一新生像游园一样涌进教学楼各个教室,东看看西看看。 有些大社人气非常旺,需要排队,还要缴纳入社费。也有些小众一点的社团,例如“环保社团”,平时就是组织大家出去捡垃圾,来的人比较少,不过也还算过得去。 看来看去,也就我们“失物招领社”门庭冷落,无人问津。 我们没有被分到教室,只在一楼通道口摆了三张桌子,拿张A1的纸写了社名,展板、宣传栏、立架一概没准备。感觉再放个破碗到地上,再放首伤春悲秋的歌,人家就要给我们丢硬币了。 朱逸杰相当期待本次招新活动,特意去剪了个莫西干头,戴耳钉,穿潮鞋,对着镜子提前练习“魅惑微笑”,企图通过男色吸引女同学报名。 在他的想象画面中,妹子们排着队等着要加入我们社团,他左拥右抱不知该选谁好。 结果我们仨就跟守门人似的坐了俩钟头,萌妹子倒是见了不少,不过一看阿杰那痞样,还以为撞见了怪叔叔,纷纷避之不及。 阿杰相当郁闷:“怎么回事啊?我们好歹是计算机系的三大帅哥,怎么都没人肯赏光呢?” 林凡说:“女孩子都喜欢风流倜傥的,就我们这样,一看就是愣头青,哪肯来啊。” 朱逸杰说:“就像《一起去看流星雨》里H4那样的?我不就跟上官瑞谦差不多吗,又幽默又有钱。” 旁边的林凡表示无言以对。 又过了一个钟头,眼看着其他社团都招得差不多了,我们还是没招到一个人。 别说妹子了,连汉子都对我们不屑于顾。 为了达到“六人目标”,林凡只好给罗晓珊打电话,叫她来支援。 “你们没事搞什么社团啊?”罗晓珊过来后,还没搞清状况,就在朱逸杰的强迫下填了入团表格,这下一共4人,还差2人。 跟罗晓珊一道来的还有个姑娘,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穿着一件简约雅致的连衣裙,身上有股书卷气。 朱逸杰哪里肯放过:“这位美女,不知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社团呀?放心,我们不缴团费,也不耽误学习,你只要跟着学长我,吃香的喝辣的有得好玩儿!”口气跟人贩子差不多。 不料姑娘眉毛一挑,双手叉腰:“这位弟弟,首先我也大三了,不是你学妹;其次,我对边缘社团没兴趣,本来我还担心你们这样会带坏学弟学妹,知道你们招不到人,我也就放心了。” 朱逸杰听得一脸错愕,心想这人变脸变太快了吧,前一秒还是个淑女,后一秒就变母夜叉。他躲到罗晓珊身后,小声问:“你这朋友什么来头?气场也忒足了!” 罗晓珊哈哈大笑:“也就你这没眼力见儿的,还敢惹我们方大才女。跟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闺蜜,新闻系的方妤晴,人家是辩论队队长,身兼校报主编、新闻中心主播,前阵子还得了英语演讲比赛二等奖。” “哇,这么厉害……”我们仨纷纷露出一副“有眼不识泰山”的表情。 方妤晴说:“一直听晓珊说林凡的事,我今天过来就想看看,传说中的林凡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和阿杰立马把林凡推到她面前。 林凡摸摸头,不好意思地说:“你好,我是林凡。我也常听晓珊说起你。听说你们小时候是一个大院的,后来你搬走了,还一直有联络。” “是啊,我也没想到能跟晓珊考上同一个大学,还能见到你本人。你不知道啊,晓珊可是特别……”方妤晴还没说完,嘴巴就被罗晓珊堵住了。 “就你嘴巴大!”罗晓珊娇喝。 方妤晴随即不顾形象的大笑开来。 林凡向方妤晴介绍了我和朱少。介绍我的时候,他故意用了各种溢美之词,特别是说我是篮球队的时候,方妤晴眼睛一亮。 她说她最近要做校内体育达人的系列节目,包括篮球在内,正巧上学期计算机系篮球队赢了校园篮球比赛冠军,她想约我做个专访。我顺势答应。 介绍阿杰的时候,林凡就只说了一句:“成立社团的点子就是朱逸杰想出来的,这是他目前的头等大事。” 方妤晴打趣道:“没想到这样都能成立社团,感觉就像是寻物侦探社。” 朱逸杰做出一副苦瓜脸:“还不一定办得成呢!我们人气太低了,目前只有4个人,团委的老师说至少要6个人才能成立。” 罗晓珊这时候终于帮了腔:“小晴,你就卖我个面子,加入社团吧,也算是实现了朱逸杰的夙愿。” 朱逸杰道:“拜托了。你只是挂个名而已,如果有人要找失物,我们 分卷阅读7 几个男生出力。” 方妤晴来回看了我们几眼,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把手伸到朱逸杰面前说:“还不把表格拿来?” “好嘞!方大才女,真够义气!”朱逸杰乐不可支,连忙递上申请表。 方妤晴填表时,又来了三个看上去是新生的女孩,她们对着“失物招领社”这几个字小声议论。 我走过去问:“怎么了同学,想要来报名吗?” 其中一个扎马尾辫的女孩摇摇头,说:“我只是想问,你们是帮人找丢失的东西吗?” “是啊。” “其实,”女孩说道:“我昨天刚丢了部手机。” “你想拜托我们帮你把手机找回来?”我问。 “是的,可以吗?那手机是才买的,虽说不贵,但丢了还是可惜。” “同学。”我拿出学长的架势,“想要我们帮你找手机,可以,不过你必须先加入我们社团哦。” 她被我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怯生生地说:“要加入吗?我要怎么才能加入呢?” 我从桌上拿起一张表格,笑道:“不用缴纳团费,填张表就行了。欢迎你的加入。” 她就这么糊里糊涂地成了“失物招领社”的第六名成员。我 看着申请表上娟秀的字迹:王卉,文秘专业。 王卉的样子浮现在我眼前,特别是她笑起来两个深度不同的酒窝,还有在散伙那天她对着我哼的不知名的歌。 世事弄人,七年过去,已是天人两隔。 我的心里泛起一股莫名的悲伤,如一滩深洼被什么东西搅动开来。 我想我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什么时候去她的追悼会?” 朱逸杰神色恍惚地看着我,半响才说:“我一定会带你过去见她的。” 他似乎压根没听到我问的是什么。 翔天5 28号晚,朱逸杰带我到了殡仪馆。 这座殡仪馆是C市新落成的,颠覆了以往我对殡仪馆的印象。 这儿像是一所医院,每个房间就是一个灵堂,走廊上一片纯白,干干净净的,灵堂外拉了一根细绳,上面用毛笔写吊唁的人的名字。 没有哭天抢地的声音,没有乌烟瘴气的烟尘,人们穿着黑色服装默默穿行,只听得冰冷的脚步声。 王卉母亲似乎听说过朱逸杰。“你就是小朱吧?和你哥长得很像。谢谢你们能来送她最后一程。” 我们以王卉大学时代好友的身份,为她点了香烛。 插香的时候,我抬头看了一眼灵台正中的遗像,王卉温柔的抿嘴笑着。 印象中她也总是这样,不管我们几个多么不靠谱,她也笑着看着我们,积极地响应我们。 相比之下,我们这几个学长学姐更像小孩。 朱逸杰刚签完名就接到电话,匆匆走出灵堂。 我排在他后面签字的时候,王卉母亲诧异地问我:“你的名字叫翔天?” “是的,我这个姓氏比较少见。” 王卉母亲叫我等等。不一会儿,她走出来,把一个信封递给我。我拿起来一看,信封上写着“翔天收”三个字。 “女儿去世后,我去医院收拾东西。在她抽屉里,我发现了这个信封。刚知道了你的名字,我想,这应该是给你的。” 王卉母亲说完,眼圈一红,似乎想到了女儿去世那天的事,心里难受,不愿再说了。 这是王卉留给我的?带着疑问,我拆开了信封。 里面没有信纸。我把信里的东西倒出来一看,原来是个钥匙链。 这是个很简单的钥匙链,吊坠是用透明的水晶滴胶做的,里面镶着一个约三厘米大小的Q版科比,24号金黄色球衣光彩夺目。 在看到它的那一刹那,我的心徒然一颤。 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钥匙扣,它对我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是方妤晴送我的生日礼物,是她亲手做的,我特别喜欢。她知道科比是我最崇拜的球星。 本来它一直栓在我的钥匙圈里,可后来不知怎么的弄丢了。 大四的时候,我跟方妤晴因为实习聚少离多,闹了些矛盾,后来她知道我把钥匙链弄丢了,一气之下就跟我分了手。 我的确错过了一个很好的姑娘。方妤晴长得漂亮、心地善良、才华横溢,我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要跟她吵架。 离开校园后才深深了解,像当年没有任何功利心的恋爱,在社会当中几乎找不到。 这几年我也谈过两次朋友,最后都不合适。我再也遇不到像方妤晴那样的女孩了,现在的女孩子只会送打火机、钱包、手表或者衬衫,末了还会假装不经意地说“我的生日是*月*号哦,记得送我***哦,我看中好久的~” 她们自以为这样撒娇男人会喜欢,但我却觉得很没劲。 令我不解的是,这个钥匙链怎么会在王卉手上呢? 分卷阅读8 我把它拿到眼前仔细查看,确定就是我的,因为在‘科比’的底座上,刻着“F (爱心) X”的字样。 还记得方妤晴当时指着它对我说:“你看,我爱你那么多。” 那天的生日会,社团成员中除了罗晓珊刚做完阑尾手术没有到场之外,其他的人都到齐了。王卉当然是来了的。 当时她拿着钥匙链边欣赏边赞:“妤晴姐真是好用心呀!” 如果这些记忆都没错的话,那么我弄掉的钥匙链,应该是被王卉捡到了。 也就是说,她明明知道这是我的,却一直没有还给我。最后她得了重病,怕没机会亲手交给我,才把钥匙链放进信封里。 假设推测都成立,就肯定有个理由让她这么做。因为通常情况下,作为我的朋友,捡到钥匙链后,肯定是第一时间还给我的,要不就交给方妤晴。王卉却没有这么做。 我心中隐隐有了猜测。可是……怎么会是这样? 我不自觉地把吊坠重新套进钥匙圈,心想,这次绝不能弄丢了。 朱逸杰1 有时候我甚至后悔成立了“失物招领社”,因为如果没有搞社团,就不会招新,也就不会认识小我两届的王卉。 是的,虽然不想承认,但我确实喜欢过王卉。更不想承认的是,她从未喜欢过我。 我的个性乐观开朗,也喜欢搞活气氛,朋友们都说我是个不可救药的乐天派。 他们说得很对,但不完全。真实的我有两面,一是充满正能量的大男孩,一是有些自卑的孤独患者。 我喜欢热闹,喜欢在处于朋友之中,但有些时候渴望自己一个人待着,不想被打扰。 我知道人们喜欢什么,努力成为他们喜欢的样子,但我心里很清楚,那并不是我。 很难想象这样的我,会真心爱上一个女孩。在此之前的十多年人生中,我对爱情一直都保持着怀疑。 爱情不是生死相依,而是两个寂寞灵魂的突发奇想。 如果你要让一个人相信爱情,你必须在他小的时候向他展示美好爱情的模样。 可惜,我没有类似的好运气。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只有小学一二年级,就知道父母之间并不存在爱情。 虽然他们表面上生活在一起,有共同的社交圈子,还有我这个儿子,但并不妨碍他们背着彼此偷偷地在外面找第三者付出感情。 他们一直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只是装傻而已。 真相对于我的冲击,远超想象。 爱情之于我宛如舞台剧,非常仰赖演技。至今我仍无法好好的和女孩子谈恋爱,去真的信任对方,毫无保留地对她说“我爱你”。 只有一人在这个法则之外,那就是王卉。 我至今都还记得,某天晚上她坐在荷塘旁边,轻轻地对我说:“其实你很想去爱上一个人吧,虽然到目前为止都做不到。” 夏夜的晚风吹起她的秀发,在月光的照映下,她的脸焕发着皎洁的光辉。 她凝视着怒放的荷花,嘴角微微上扬,神态是那么云淡风轻。 王卉发现了我性格中阴暗面,也因此暴露了她自己。卸下伪装,她锋利直接,像玫瑰花刺,扎得人痛。 从那一刻起,她对我来讲,就是一个特别的人。她知晓我的秘密,她就是我的秘密。 王卉的心思特别难猜,你别看她柔柔弱弱的,但内心相当细腻。她加入社团后,给大家的印象是个乖乖女,我们比她年长,都挺喜欢她的。 翔天曾答应帮她找手机。可她的手机比较老款,不像现在还能定位,根本找不到了。我直接到店里给她买了个一模一样的,她推辞了半天才收下。 翔天开玩笑问她,是不是觉得自己被骗到社团了? 她开心地把新手机举过头顶:“没有哪家社团的待遇会这么好啦!” 我成天打着“副社长”的头衔去参加联谊。这招不像想象中那么管用,反而给自己惹了不少麻烦。 女孩们老拜托我帮她们找东西,什么眼镜、字典、钱包、身份证、手机、手表,最让我无语的是,居然有人叫我帮忙找两块钱的发卡,说是男朋友送的礼物丢了可惜…… 刚开始的时候,“新官上任三把火”,我还真答应帮人找东西,反正我时间有的是。 可后来我发现,大部分的东西没法儿找,比方说钱包,丢失的人说“可能是”在图书馆不小心掉的,于是我大冬天的冒着寒风跑到图书馆,整整八层楼啊一层层地找,还去保卫处问了,都说没有。 后来那位同学打电话给我,说清洁工在宿舍楼捡到了,已经还给她了。 这不是逗我吗?! 最惨的是,林凡和翔天从不肯帮忙,说这是我揽下的活儿,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久而久之,我就懒了,反正招不到新的成员,也没啥积极性了,只是偶尔友情陪同丢失银行卡和身 分卷阅读9 份证的同学去办挂失,真奇怪为啥每天都有那么多人掉卡。 对外,我们还宣称是“失物招领社”,实际上那五个人都是“幽灵成员”。 结果,社团成了“饭团”,大家伙儿成了酒肉朋友。没事儿的时候我们常常约在一起聚餐聊天,偶尔还会上山踏青采风什么的。 熟悉了之后,我知道了一些他们的八卦。 比如,林凡和罗晓珊两人虽一直都甜甜蜜蜜,但双方父母似乎不是很对盘。 林凡的父母来自小县城,不太喜欢罗晓珊这种不能做饭不能干活的小公主,更希望儿子能娶一个门槛不要那么高、学历一般老实勤劳的姑娘。 罗晓珊的父母心高气傲,觉得宝贝女儿配林凡有些可惜了,他家里没钱没势的,怕委屈了女儿。再比如,王卉和家里似乎比较疏离,放假的时候她都不爱回家,问她也不说理由,总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方妤晴的性子比较烈,男生很容易被她那母夜叉的气势给吓倒,但熟悉之后发现她内心还是挺小女人的。 另外,翔天的前女友似乎对他念念不忘,时常给他发短信,令他头疼。 那女的可能记忆力特别不好,明明是她脚踏两只船和老男人搞暧昧被发现,还能够装出一副“你要相信那个人只是单方面喜欢我而已”的样子。 关于翔天和方妤晴恋爱的八卦,我是“第一目击证人”。 那天我去联谊,很晚才回到A大,还有些醉醺醺的。 校园林荫道上已经没多少行人,路灯一路照亮教学楼、第一食堂、图书馆直到B区宿舍楼。 我正走到图书馆门口,看十米开外并排走着一对男女,手牵着手。 男的身材高大,穿着运动裤和球鞋,女的一袭长发,背着粉红色的单肩挎包,身穿格子短袖衬衫和牛仔短裙。 背影咋这么熟悉呢,我走近些仔细一看,嘿! 那不是翔天吗?这小子!大半夜的不老实啊!约会都不告诉我们! 我立马酒醒了,八卦的心熊熊燃烧,偷跑到马路对面的隐蔽位置继续观察。 我倒要看看“女主角”是谁! 他们边走边聊,我能听到翔天在笑。快走到宿舍楼时,他们的行进速度变慢了,还越靠越近。 我掏手机的功夫,翔天搭上了女生的肩膀。 女生在一瞬间身形一滞,随即便靠到了翔天身上。她转头深情地望着翔天,脸上满满的都是幸福。 在后面鬼鬼祟祟的我,情不自禁地张大了嘴巴。 翔天!果然是泡妞界的战斗机!他居然泡到了方妤晴! 那个生人勿进、藐视男生、心高气傲的方妤晴! 我压抑着想要叫出来的冲动,赶紧给林凡打电话:“喂喂,林凡!你在宿舍吧?” “在啊,干嘛?” “你赶紧的,到阳台上来!我让你看一出好戏!□□激情戏哟!” 林凡以为我又发神经了,不以为然地说:“怎么了,你要在宿舍楼下面裸奔吗?” 这个只知道学习的闷驴!我忙说:“翔天他谈恋爱了!对象是谁你想都想不到!” 林凡却说:“我知道啊,不就是方妤晴吗。” 我郁闷:“敢情你早就知道啊?” “别人的事,八字没一撇呢,我哪儿敢乱说?我就听晓珊说最近方妤晴和翔天走得很近,八成有戏。” “这下他俩真成了!”我在电话里说:“我亲眼见到翔天对方妤晴上下其手!他俩现在都快搂成麻花了!” 林凡呵呵笑了两声:“你这个没见过世面的电灯泡,可别打扰了人家约会。” 我坏笑着说:“明天我们有肉吃啦,翔天请客!” 当天晚上的卧谈会,变成了“翔天公布新恋情新闻发布会”。 朱逸杰2 自打翔天和方妤晴在一起后,每次翔天打球,都会把脱下来的外套交给方妤晴保管。她总会默默地帮翔天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 比赛结束,翔天跑到方妤晴面前,一边笑一边擦汗,而方妤晴会把准备好的果汁递给他。 作为一只单身狗,生活在两对恋人之间还没有心理创伤,我真想为自己的白目而鼓掌。 方妤晴在谈恋爱后有女人味多了,整天开开心心的,还跟人学起了十字绣和织毛衣,这画面搁以前简直无法想象。 翔天过生日的时候,我们“失物招领社”还搞了个热闹的庆祝派对,方妤晴特用心,自己做了个科比造型的钥匙链送给他,被我们好一顿揶揄。 翔天把钥匙链当宝贝似的,偶尔还会拿出来看,露出恋爱中的男人才会有的傻笑。看得我真的好想揍他。 结果没揍成翔天,倒是跟其他人打了一架。 当时翔天和林凡本来是在劝架的,经不起对方三番五次的挑拨,也加入了“战场”。 起因更是微不足道——我们去了一家川菜 分卷阅读10 馆子开荤,明明我们先到,可旁边儿一桌人老催上菜,最后把服务员原本要端给我们的剁椒鲫鱼给抢到他们那桌上去了。 当时我血气正旺,哪儿受得了这气,一个马步平川直接上前踹倒对方坐的椅子。 “没见你家爷爷还饿着肚子吗,小不点儿不知道先来后到啊?” 被我踹倒的的平头男,年纪肯定比我小,体格挺壮的。 他瞬间火大,站起来不由分说直接把盛满生啤的杯子往我脸上抡,我躲闪不及,酒洒了一身,可惜了我新买的套头衫。 而后,整桌人揭竿而起,恶狠狠地瞪着我,有人大声叫嚣:“你来找抽的是吧?” 当下我就失去理智了,直接冲到那人面前猛推了一把,他踉跄站不稳,我拳打脚踢。边打还边吼:“小爷我给你上一课!” 我打得正酣,压根顾不上林凡和翔天,隐约听到他俩在叫我名字,一开始喊的是“朱少别打了别”,很快就变成“卧槽敢揍你爷爷我”,“用盘子抡我的是你吧”。 现场变得一团乱,桌子翻了,椅子也折了,饮料酒水洒了一地,可惜那盘剁椒鲫鱼,此刻只能拿来喂猫了。 我们仨平时虽不是什么暴脾气,被惹急了之后还是有一股拼命三郎的架势,平头那桌小年轻毕竟没见过什么世面,一看这满地狼藉,指定得赔不少钱,认怂先跑了。 我回头一看,林凡的外套居然被撕破了个洞,翔天浑身一股菜味儿,被人从头泼到了脚。 我们也不便逗留,被警察蜀黍逮住的话,我爸非得打断我的腿。 于是我拿出银行卡,豪迈地往收银台一扔:“损失多少,我赔你!” 吓得店老板直哆嗦,拿起计算器手忙脚乱地按。 清完账,我们相互搀扶着回学校,中途翔天说他的钥匙掉了,不得不倒回去找,害我跟林凡晕乎乎地等了他好一阵子。 朱逸杰3 后来,就发生了前面提到的王卉在荷花池边的事。 那天我们六个人一起去旁边的C大玩,听说那儿有个超大的荷花塘,酒足饭饱的我们过去吹风散心。 我正口若悬河地讲刘滔的新女友是如何如何的漂亮,那小子如何如何的得意,结果一不留神,一只七星瓢虫飞嘴里,吓了我一跳。 这一幕正巧被翔天给看到,他马上就给其他人说了,害我被笑了好久。 走着走着,两对情侣就不知跑那儿去过“二人世界”了,只剩下我和王卉。 我和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走到荷塘边,她累了,于是我们在湖边的横椅上坐着休息。 周围经过的全是情侣,气氛暧昧,渐渐地我的脑袋开始发热。 我想起了“毕业前破处”的目标,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 我问王卉:“你有男朋友吗?” 王卉看着我说:“还没。” 我乘胜追击:“那你觉得我怎么样?” 我当时的表情肯定色极了。 她别过脸去,望向满塘荷花,轻言细语地说:“其实你很想去爱上一个人吧,虽然到目前为止都做不到。” 言下之意,你朱逸杰玩儿归玩儿,别拿小妹妹做实验啊。 我当下大愕,几乎没办法做表情管理——这小妮子不简单! 我该装傻呢,还是装傻呢?? 我站起来对她说:“你哥我跟你开玩笑呢,你还当真啊?走吧,我送你回宿舍。” 王卉站起来,整理了下裙摆,泰然自若道:“不用了,我还要去商业街那边学吉他,报的晚课。” 这样也好,免得我还觉得有些尴尬,就目送她离开了。 她走后,我一个人待在荷塘边也没啥意思,就给翔天和林凡发了条短信,说我刚失恋了,要去“一指禅”菜馆痛苦买醉,让他们记得约完会来找我,不然绝交。 结果我喝太多,还发了酒疯,幸亏翔天他们及时赶到,要不我估计得被老板娘当场收拾。 那天之后,我就中了王卉的毒。不想去想她,却偏偏满脑子都是她。 以前我都没注意到,她笑起来怎么这么可爱? 聚餐时,她总会抢着帮我们盛饭。 去唱KTV,她还会默默地替大家剥好花生和瓜子。 唉,爱情真像是场龙卷风说来就来,好歹让我有点儿心理准备啊。 由于王卉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我只能隐藏自己的感情,继续以好朋友的身份出现在她身边。 马上要举办运动会了,她报了女子跳高、400米接力和1500米长跑。 1500不是她主动报的,可同学们都不报,她经不住体育委员的恳求就报了名。 为了更好地准备,她晚上学完吉他就去操场练跑步。 我呢,借口说自己也要准备运动会,陪着她跑。 两周后,王卉的体能基本上能HOLD住1500米了,至少不会 分卷阅读11 太慢。 那天晚上,我跑了足够的圈数,一身臭汗,正准备打道回府,她却坚持说还要再跑两圈。 我跟在她身后继续跑。她的运动服都被汗水浸湿了,发尖也是润润的,不过她咬着牙,没有放慢速度。 突然,有个东西从她运动裤里掉了出来,落在塑胶跑道上。 她回身捡起,而我恰好在后面看到。 操场上架设的照明灯虽然并没有很亮,但也足够让我看清她拿的是什么——钥匙链。 确切的说,正是翔天当宝贝带在身上的科比钥匙链。 不等我询问,她转身往前跑去。我想她一定知道我看到了,不过她并不打算跟我解释。 我一脸狐疑地跟着,不安的感觉油然而生。 王卉偷拿了翔天的钥匙链。她明知道这是翔天的宝贝,却没有还给他。 换个说法就是,莫非王卉在暗恋翔天,她嫉妒方妤晴跟翔天那么好? 相处这么久了,我竟然没有觉察到这件事。 下一秒,我更加吃惊了。 王卉跑过弯道,猛地一甩手,就把钥匙链丢了出去,一道闪光划着抛物线穿过操场边沿的钢丝网,滚落到阴暗低矮的草丛里。 如果她知道,翔天为了找到钥匙链,急得把宿舍都翻遍了,她会不会心软还给他呢? 如果她知道,最近方妤晴和翔天吵架闹了矛盾,最后还分了手,她会不会窃喜呢? 无论以上哪一种可能,我都只能确定一件事,就是我守口如瓶,保护好王卉。 命运就是如此的离奇。我做梦都没想到,七年后,我居然从堂哥那里听到了王卉去世的消息。 堂哥从小就跟我投缘,经常到家里来玩。他读的医科大,研究生毕业后到校办医院做了医生。 他后来成为王卉的主治医生。 早在两年前,王卉第一次到医院就诊的时候,他就知道王卉是我学妹。他曾看到过我书桌上摆的合影,对她有印象。 “你是A大毕业的吗?认识朱逸杰?” 王卉一脸诧异:“医生,你怎么知道?” “我是阿杰他哥啊!” 确诊后,王卉叫我哥替她保守秘密,不要把她得病的事情告诉我。直到她过世,我才得知内情。 想想命运这东西真的很玄乎,我们一对兄弟,都为了一个女人,信守住了她的秘密。 罗晓珊1 虽然最终没和林凡走到一起,但我从不后悔。 他陪着我走过了人生中最美丽的青春韶华,是他教会我怎么样去爱一个人。 我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崎岖坎坷。那个时候我还天真的以为爱只是两个人的事,只要真心相爱,什么困难都能克服。 花了整整九年的时间,我才得出结论,现代人的婚姻,不单纯是个人的事,而关乎两个家庭。 现代社会竞争的激烈,年轻人无法短时间有所积蓄,必定需要靠父母家庭接济,没有这些后援,婚姻只是一纸空谈。 刚和林凡分手的时候,我每个晚上都会做关于他的梦,全是支离破碎的片段。 梦里我回到高三,每天都要集体晨跑,林凡跑到我身边,跟我聊天。 我每次都被逗得哈哈大笑,然后一整个上午心情都很好。 中午,他在教室门口等我出来,我们一起去食堂吃饭,有时候为了多让我看会儿书,他会单独去食堂打饭带给我。 有段时间我的数学成绩不稳定,老师找我谈话,搞得我精神压力很大,晚上常常失眠。 他会在熄灯后给我打电话,因为他也没多少手机话费,所以无法煲电话粥,只能聊上10分钟。我用复读机把我们的对话录下来,带着耳机反复听。 上体育课时,我们没留在教室上自习,而是出去打乒乓球,他每次都耐心教我怎么发帅气的铲球,而我老学不会。 高考前学校休假,同学们回家做最后的冲刺,临别前他给了我一封长信,信上说想要考上同一所大学,但这可能会给彼此带来压力,所以最后的时间希望各自好好调整,以最好的状态迎接考试,他会在最后一科结束后,在2号教学楼旁边的梧桐树下等我。 考完后,我兴冲冲地跑到约定的地方,他冲上来二话不说抱住了我,在我耳边说:“好样的,辛苦你了。” 当时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感觉把高三压抑住的东西全部释放出来了。 深夜醒来,我发现自己真的在哭,眼泪把枕头都打湿了。 那个只会做林凡喜欢的鸡蛋卷的“晓珊”,那个只认识林凡喜欢的梅西的伪球迷“晓珊”,那个只会唱林凡喜欢的98°的歌的“晓珊”,那个只看过林凡喜欢的漫画《幽游白书》的“晓珊”,我需要时间跟她告别。 本以为,我会一辈子单身下去,没想到祝文彬会出现在我身边。 他是我父母的朋友介绍的,是个大学讲师, 分卷阅读12 我们第一次相亲,没约在什么餐馆,竟然是在一个独立书店进行的。 他看起来就像他名字一样文质彬彬,非常儒雅。 我以为他要带我去书店里的咖啡厅,结果他小声对我说,我们先花30分钟各自找找自己喜欢的书吧,好久没逛书店了。说完就开心的选书去了。 我本来还有些紧张的,见他如此自然,就放轻松了。后来我们各自买了几本书,还相互聊到自己喜欢的作家和书籍。 那是一次很棒的相亲,我很少能跟初见的男人聊得如此投机。回到家后,我把他的手机号名称从“相亲男”改成了“祝文彬”。 接下来的事情,按部就班。约会、谈恋爱、见家长、求婚、订婚、结婚,我妈终于放下了心口悬着的那颗大石。 她看我三年了都没再谈朋友,相亲也没个结果,都有些心灰意冷了,没想到我还是把她满意的女婿领回了家。 在她的心里,祝文彬无论是相貌、家室还是事业,都比林凡优秀,是最“配得上”我的男人。 可我心里明白,林凡对我的意义是无可取代的,这点我父母永永远远都理解不了。 和林凡分手的时候,我身心俱疲。 九年了,面对双方家人的反对和刁难,他不肯让步和改变,我也无法委曲求全。 我们好像战场上伤痕累累的士兵,还来不及得到医疗救助,就要马上去执行不同的作战任务。 对于那些抨击我、嘲笑我、鄙视我分手的声音,我一概选择接受。 因为他们说得没错,没有承受得住压力、只会说漂亮话的我,没有和林凡走到最后的资格。 我带走了我们的回忆,只把一样还给了他,就是博美犬“二妹”。 “二妹”是大二那年林凡送我的生日礼物。 当时他出去做兼职家教,因为教得好,在学生家长当中小有名气,所以他顺势开了补习班,给更多小孩补课,赚了些钱。 他知道我喜欢狗,可家里不准养,就把“二妹”送给我,我偷偷养在宿舍里。 室友们都很喜欢狗狗,还亲切的给它取了“二妹”的名字,姐妹几个轮流照顾它。 有天晚上,林凡去做兼职还没回来,我一个人出去遛狗。 “二妹”对什么东西都好奇得很,东嗅嗅西嗅嗅,突然抽风似的撒丫子乱跑,拽得我也跟着跑。我们来到操场。那儿打篮球的人多,我怕砸到“二妹”,所以不让它往里头窜,它只得绕着操场围栏走。 那里栽种着浓密的杂草,“二妹”不时钻进钻出,把身上弄得灰不溜秋的。 “你得洗个澡了,”我说,“那里面脏,我们到外面来玩。” 可我死活拉不动它。 忽然它大声的叫起来,还兴奋地扑打草丛,不时抬起头着我。 我走过去,扒开杂草,看到它正用爪子正刨着什么东西。那东西在黑暗中发着夜光。 我好奇伸手把它捡起来,拍掉上面的泥土,才认出这是一条钥匙链,上面挂着一个穿着24号球衣的篮球运动员。应该是其他学生不小心掉这儿的。 “二妹”眼看着我抢走了它的“宝贝”,不满地冲我汪汪叫了两声。 我笑着问它:“咋么啦,你喜欢这个吗?” 它摇摇尾巴作为回答。 我蹲下身,把钥匙链系在了它项圈上,正好之前挂的狗铃铛弄丢了。 “二妹”带上新饰品,兴奋地原地蹦跳,似乎在说“这还差不多”,样子可爱极了。 毕业后,“二妹”被我牵回了家。 一开始,爸妈坚决反对,说狗狗不干净容易长跳蚤,后来看到“二妹”上厕所很规矩,我又常给它洗澡,久而久之,他们也成了“狗奴”,老爸还会带它出去遛弯。 我妈负责给它喂食,生怕“二妹”吃不饱,杂七杂八的喂了很多,把“二妹”养成了一只肥狗。 我把“二妹”还给林凡的时候,它已经长到4岁,是个小胖墩了。 喂养了这么久,我当然是很不舍的。可我一看到它,就会想起林凡,这让当时还处于分手抑郁期的我觉得很难受。 我把“二妹”的小屋、玩具、宠物洗发水、消毒液,吸水毛巾,毛梳、肠胃药、狗粮等等一并整理出来交给林凡,自己都惊讶怎么这么多。 林凡什么都没说,默默地把东西搬到他的出租屋里,接管“二妹”。 他握着狗狗的前爪,对我作拜拜的手势。门缓缓关上,我忍住没有掉眼泪,转身快步离开,没有回头。 走在路上,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失去感情的人偶,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与我无关了。 直到现在,我都没再养狗。 这辈子我只有一个宠物,那就是“二妹”,今后都不会再有了。 罗晓珊2 祝文彬向我求婚后,我们俩开始筹备婚礼。 因为我们都算是比较晚婚的, 分卷阅读13 双方父母都表现得格外积极。我 最后检查了一下发请柬的名单,没有遗漏,然后就按数量下了订单。 请柬是找人特别定制的,打开后是一本立体的书,上面是邀请词,书上还有一个小小的书签,是可以取下来自己用的。这个设计蕴含着我和祝文彬的缘分始于书店的特殊意义。 我并没有向林凡发请柬。一方面,自从分手后,我们都没有再联系,不知道他现在住在哪里;另一方面,我内心还有一些恐惧和尴尬,我不晓得自己该在他面前说些什么。 要请林凡来参加婚礼吗?我很纠结。 他会像其他人一样祝福我吗?毕竟我们曾经是最好的知己。 最后我决定赌一把,给林凡打个电话。 如果他这么多年都没有换号码,如果他愿意来参加我的婚礼,我就应该邀请他。 拨通电话,听着“嘟嘟”的连线声,我感到一种莫名的紧张。 “喂?哪位?”他接起电话。 “林凡吗?我是罗晓珊。”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找我……有什么事吗?” 突如其来的电话让他有一些慌乱。很明显他早就把我的手机号删了,所以才会问我是谁。 我鼓起勇气直奔重点:“林凡,我要结婚了。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我已经做好了被他挂电话的心理准备。 他顿了顿才说:“恭喜你了。在哪儿办婚礼?我会来参加。” 等我挂了电话,才发现手心里都是汗。 想不到邀请他来我的婚礼,竟如此难以开口。 “可是,你必须要面对。”我对自己说。 婚礼当天,我和祝文彬忙着和其他客人说话,没有注意到林凡进来。 我已经提前给接待点的人打好招呼,如果有个叫林凡的人来,不用看请柬,直接安排到大厅最里面的自由席。我也给方妤晴说了这件事。 祝文彬不知道林凡和我的过往,我觉得没必要让他知道,都过去的事了。 婚礼即将开始的时候,我看到林凡在座位上。 我又开始紧张起来。我整理了一下礼服,表情有些僵硬地向他走过去。 说实话,那个时候我仍不知该跟他说些什么。我甚至开始后悔请他来了。 可我正要走到他那边,单位领导叫住了我。我不得不走过去跟他寒暄。 越来越多人围过来祝福我,我脱不开身。 究竟是为什么把林凡请到这里来呢?我不禁生起自己的气。 后来,祝文彬带我到每一桌敬酒。 终于走到林凡那一桌。因为那桌是自由席,宾客互相都不认识,我也不太方便单独和林凡说话,敬酒之后我刻意大声地说“谢谢你们今天能来”,就灰溜溜地跟着老公走了。 真是失败!我只好跑去找方妤晴,告诉她林凡来参加我的婚礼了。 方妤晴立马会意,说她会去招呼一下。 等我空下来,再看自由席的方向,发现林凡已经不在位子上了。 他……不会误会我是要炫耀自己的新郎,才生气离开的吧? 我忙去问方妤晴,她叫我不用担心。 “他看起来挺好的,也是真心来祝你新婚快乐的。他说下午还要去单位加班,就提前走了。” 我这才安心。 “另外,”方妤晴对我说,“他好像并不知道王卉去世的事。我跟他说的时候,他吓了一跳。他说到时候会和我一起去参加追悼会。” “是吗?可以啊。” 我暗想,那我是单独去拜祭,还是跟方妤晴一起去呢? 说到底,面对他,我还是有些别扭。 林凡4 距离罗晓珊结婚,又过去了一个礼拜。 一切如常。 我还是没找到工作,去了两家单位面试,不是对方没看上我,就是我没看上对方,总之老是谈不拢。 期间我越来越觉得内心压抑,别人都说“三十而立”,然而我拿什么“立”呢。我妈还在老家期盼着我成家立业的好消息。 从小考试就拿第一名的我,多少还是有些自负的,而这种自负被目前的窘境击得粉碎。 我怎么会落魄到,连走到罗晓珊面前亲口对她说一句“祝你幸福”的勇气都没有。 婚宴上我狼吞虎咽吃了不少东西,心不在焉,吃什么都觉得没什么味道。 后来我找了个借口逃跑了。真是狼狈的告别。 回到家,“二妹”摇着尾巴蹭我。它早已经习惯了和我一起生活。 想想每个月还要给它买狗粮和玩具,我对自己说,还是要快点找到工作,要不连“狗爹”都没得做。 工作不顺利的时候,失恋的时候,父亲病逝的时候,感冒发烧的时候,“二妹”都贴心地陪伴在我身边。 它那双清澈的眼睛,每一次都能治愈我。b 分卷阅读14 r   说实话罗晓珊把狗狗交给我照顾的时候,我曾怨恨过她,觉得她就是个逃兵,但我又何尝不是呢? 事到如今,我反而感谢她,感谢她做的一切。 婚礼上方妤晴带给我的坏消息,我到现在都觉得很没真实感。 王卉死了? 当初我们六个人玩得那么好,彼此那么了解,但毕业后我们就疏远了,尤其是在我和罗晓珊分手之后。 我又重新开始梳理这几年的事情。冷不丁的,我回想起了一件事。 我在“二妹”的项圈上,发现了一个很特别的东西。我仔细看过,那确实是翔天的科比钥匙链。怎么会拴在“二妹”脖子上? 罗晓珊难道不知道这是翔天的吗? 哦对了,她确实不知道,翔天生日那天,正好是罗晓珊做阑尾手术的第二天,她的伤口还没恢复,我在电话里叫她不用来参加庆生会了。 难道后来翔天把钥匙链送给“二妹”了? 不太可能。 那可是他的宝贝,怎么着也不可能随便乱送。 我百思不得其解。好久不见翔天,我也无从问起。 不管怎么说,这条钥匙链,承载着我大学时代最美好的一段岁月,或许冥冥之中有什么安排吧。 两年前。 某个雷雨天。 我加完班回到家,发现“二妹”没有像往常那样在门口迎接我,而是无精打采地趴倒在地,流着鼻水。 我走过去摸它,发现它体温高得不正常。 不好!“二妹”生病了! 我心里非常担心,生怕它出什么事,赶紧抱起它,直奔宠物医院。 偏巧外面下雨,的士很难打到,我等了好久都招不到车。 怎么办? “二妹”的呼吸声越来越弱。 我连忙脱下外套把它裹住,急得满头大汗。 正打算打电话到医院求助,就看到一辆的士在街对面的罗森便利店前停靠。身穿亮黄色风衣的女人从车上下来,三步两步就跑进便利店。 为了“二妹”,我一定得坐上那辆车! 顾不得马路边已经形成了一股细流,我一脚踩上去,瞬间皮鞋就被浸湿。 我抱着“二妹”狂奔,拉开车门坐进去,关门时狗项圈还不小心被夹住了。 我对师傅说:“赶紧的,去宠物医院!” 师傅看我这么着急的样子,很快把车开走。 就在那时,我看向窗外,穿黄色风衣的女人坐在落地窗前,低头吃东西。 画面只在我眼前停留了2秒,车就驶出了路口。 那人怎么有点眼熟? 我心心念念的都是“二妹”的安危,也没空多想。 幸亏医院抢救及时,“二妹”得的狗瘟才没有变得太严重。 接受治疗之后,我把狗狗抱回家,发现它项圈上的钥匙链断了,科比吊坠不翼而飞。 回想起来,当时跑进便利店的女人,和王卉长得有点像。 我该不会跟她擦身而过吧? 如果是,那就是我见她的最后一面。 王卉1 我曾不止一次的想,如果在社团招新以前翔天就和方妤晴熟识,我肯定不会对他如此执着。 可事实上,方妤晴也是在那一天和翔天相遇,命运让我们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残酷的是,无论我怎么努力想跑快些,都只能看到她的背影。 从翔天把入社申请表交给我的时候起,我就很在意他。 阳光帅气的脸,高大威猛的身形,还有对待朋友亲切又真诚的态度,都让我心动不已,他能够给我安全感。 本打算在参加团活时,偷偷看他几眼就好,可我没想到能和社员们成为好朋友。 也正是因为如此,我逐渐不再满足于在球场外远远地为他呐喊加油,不再满足于聚餐的时候坐他旁边为他夹菜,不再满足于ktv的时候在他身边唱情歌了。 我想牵着他的手在校园里漫步,想和他分享一个音乐耳麦,想靠在他温暖的怀里撒撒娇,想踮起脚勾住他的脖子索吻。 而我梦想的一切,方妤晴都做到了。 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我妈二婚的时候,我刚满11岁,正是似懂非懂的年龄。 当时班里一些早熟的女孩经历了月经初潮,她们藏在书包里的卫生巾常常被一个很好色的坏男生偷偷翻出来看。 我月经还没来,一直紧张等待着。 继父对我很好,基本上我想要什么,他都很大方地给我买。 不过他有时候让我有些不自在,比如大热天出去买了冰棍,等我蹦蹦跳跳走进筒子楼,他会用黏腻的手抚摸我的脖子,说“怎么出那么多的汗”;我守着美少女战士的动画片看的时候,他的手会反复在我大腿上摩挲,小声说“ 分卷阅读15 你看水兵月的裙子短得只到这里”;我到卫生间里冲澡,他会突然打开门,笑嘻嘻地问“怎么样,水热不热”。 不过这些都只是小事,我们才组建了新家庭,需要时间磨合。 直到六年级上学期期末,我才来月经。经期时胸部胀痛,感觉怪怪的。 当时我们班上的体育课代表喜欢我,同班同学都知道,我经不住同学们的起哄,感觉自己也喜欢上了他。 我们放学后一起回家,先在校门口买点吃的,然后走最远的路径回去。 我们躲在角落里亲吻,他的手在我身上游走,我们之间仿若存在一股巨大的引力。 有一次,他带我来到老旧小区的后院,那里花草颓败,人迹罕至。 我跟他缠绵了大概10分钟,他的手不自觉地要伸进我衣服里。 我赶紧制止他:“不行,我来月经了。”事实上当时我心里砰砰跳,脖子上湿漉漉的。 他有些扫兴,但也无可奈何。 于是他提议:“卉,给我看看你的胸好不好”。 我不好再次拒绝他,就把衬衣口子解开。 风有点凉,我轻微战栗。 他目不转睛地看我,陶醉地说“你真美。” 在这个节骨眼下,我突然记起一件事。 那是去年我刚搬来继父家,妈妈因为外婆生病去医院守夜了。 我睡到半夜,感觉胸部凉凉的,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睡衣被掀起,继父正趴在我的身体上方。他见我醒了,停下手中的动作,替我盖好被子:“继续睡,小心着凉”。 然后我便沉沉睡去。 当时不懂,现在想来,继父的奇怪举动,和眼前的男生如出一辙。 如果是这样…… 我的冷汗顿时流遍全身。 我慌慌张张地整理好衣服,对他说我要回去。 他想挽留我,被我甩开。 一路上,我都在思考,不安的感觉愈发强烈,胃里恶心得上下翻腾。 被男友摸过的脖子又黏又痒,好像充满了污秽,我伸手用力抓挠。 我愤怒地和妈妈说了这件事,指望她能保护我,可她转头就告诉了继父,说我“生性比较敏感”。 没想到,我能同时看清两个人的真面目。 这就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接下来的人生,我注定要为自己抵抗。 王卉2 我再也没有叫过那个人 “爸爸”,如无必要,我都不再同父母说话。 我用压岁钱买了一个插销,钉在小屋门框上,每天回家就进屋待着,晚饭时间才出来。 我列出计划表,拼了命的努力学习,目的是为了保证毕业后能考入省重点中学,那里的学生可以住校。 如此一来,接下来六年,我能离家远一些。 继父曾想跟我谈话,可我看他如看蛆虫一般厌恶,他只得作罢。 我妈一开始还来做我的思想工作,说既然是一家人,就要相互包容。 我轻蔑地看着她:“你如果再这样对我,我就会把那家伙摸过我哪里原原本本地跟警察说。到时候恐怕你也会被追究责任。” 她立马不做声了。或许在她早就知道继父是什么人,只是一直不肯承认而已。 阴影笼罩着我的青春岁月,直到我考入大学,遇见翔天还有“失物招领社”的朋友们,心中隐秘的角落才亮敞了些,对未来有憧憬了。 有天晚上,我下了吉他晚课,没坐三轮车,准备步行回宿舍,远远看到一家饭馆前有人在打架。 等我走到店门口,人已经散了,现场一片狼藉,老板一边咒骂一边收拾。 我正要绕过,脚下却踩到什么东西。拿起来一看,是一串钥匙。 我以为是店老板的,想交给他,却发现上面挂着科比钥匙链。 这不是方妤晴送给翔天的礼物吗?! 眼前浮现出翔天对方妤晴深情款款的样子,我心里直发酸。 当下也不知怎么了,我迅速取下钥匙链,然后把钥匙扔在原地。 此后,这枚钥匙链就成了我的所有物。 我知道偷拿着它是很不对的,但满溢于心中的嫉妒默许了这个恶作剧。 看到上面的“科比”,我就会想起翔天本人。本打算把底座上的字母磨掉,但因外层包裹着一层胶,无法操作。 那段时间我一直在为运动会的长跑项目做准备,每晚都和朱逸杰去操场上锻炼。 本来我不讨厌跑步,只要控制好姿势和节奏,心情放松,可以什么都不用想。 结果那天我跑得太快,不小心把科比钥匙链掉地上了,被朱逸杰给看到。 我没有对他解释,若无其事地捡起钥匙链,继续向前跑,在跑过弯道的时候,我故意把它抛进旁边的草丛中。 朱逸杰一定全知道了,不过我不在乎他怎么 分卷阅读16 看。 第二天翔天没来问我钥匙链的事,显然朱逸杰并没对他说。 难道朱逸杰打算为我保密?因为他喜欢我? 不管了,他怎么想跟我无关。 他们都大四了,除了朱逸杰还在学校乐得逍遥,林凡、翔天、罗晓珊和方妤晴都去各个单位实习了。 我听罗晓珊在电话里说,方妤晴和翔天吵架,分手了。不过他们说好分手后还是朋友,所以晓珊提醒我再聚会时要表现得尽量自然一些。 我想,他们该不会是因为钥匙链才吵架的吧? 不管怎样,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消息,代表我也有机会了。 篮球比赛中,如果首发队员受伤,替补队员就能上场。我应该趁现在抓住他的心。 无奈翔天一直在实习,都没有回学校,所以一直到他们毕业吃散伙饭,我都还没能跟他告白。 散伙饭当晚,我上完最后一节吉他课,去校外的乐乐烤鱼店和他们汇合。 席间,已经开始工作的他们有声有色地聊着职场见闻,连朱逸杰也要去拜师去学做火锅底料了,只有我一个大二学生完全插不上话。 想到今后他们都走了,留我一个还在挣扎,不免有点失落。 酒过三巡,我抬头望向其他人,基本上比我醉得还厉害,连文弱的罗晓珊也喝得满脸通红,靠在林凡肩头打盹。 方妤晴看起来完全不像刚分手的样子,整个人都喝嗨了,竟然把酒瓶子当成麦克风发表演讲。 我转头,翔天正在用筷子胡乱敲碗,嘀嘀咕咕醉态十足,他的眼睫毛很长,英挺的眉毛舒展开来,耳根红地跟快要融化似的。 此次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你还会记得我吗?我心里已是一片荒芜。 我轻轻拍拍他的背,他抬头和我对视。 我微笑:“告诉你一个秘密。” 翔天歪头:“嗯?” 趁着酒劲,我凑到他的耳边:“我一直都很喜欢你,喜欢你很久了。” 他楞楞的坐在那,也不知听到没有。 我又说:“我写了首歌,唱给你听哦。” 我取出吉他,随便哼唱起来。 * 曾经有过 很青涩的时候 当时我们 在干什么呢 画板上,涂满了,鲜艳明快的颜色 操场上,总是,挥洒流汗的快乐 渐渐长大,心中充满疑惑 生是为何,死又去哪儿呢 就像惊恐的绵羊 只能互相紧挨着 直到离开家后才了解到外面的沼泽 长夜里 浸透彷徨的滋味 说不出 填满心口的伤悲 错过了多少次机会 探寻你的美 偏要在最后一刻体会 你讲你说 never let me go 全身卸下无用累赘还是陷得太深 别问 结局已写成 只想和你紧紧相拥相吻铭记这温存 我讲我说 never let me go 就算世界无处藏身只能依靠本能 想象 在失落之城 等着你从尽头那边,走来,抚平我泪痕 终于找回丢失的爱,和恨,听你说永恒 * 这首歌是我读完石黑一雄的小说《别让我走》后有感而发写的。 小说里提到一个很让人在意的传说:世上存在一个“失落之角”,所有的丢失的东西都堆放在那里。如果你丢了什么,或许能在那里重新找到。 人生漫漫,蓦然回首,定然会有很多的失去和离别,就算看不到能感觉到。 此刻饭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一副茫然若失的脸,我想以这首歌表达他们的失去和我的告别。 王卉3 眨眼间,暑假过去,新一学期到来。我成了大三生。 朱逸杰怂恿我接过“失物招领社”的大旗,将吃喝玩乐进行到底,我直接回了他两个白眼。 现在的他们过得还好吗? 自从他们毕业后,就再没联系我,我也没有给他们打电话。 经过时间的洗礼,我想他们总有一天会彻底忘记我吧。 我交了个男朋友,附近美院学雕塑的。 我们在社交网站上认识,他给我看他的作品,我觉得很不错。 他比我大一岁,思想和行为都比我成熟,很快我们在线下见面,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 他带我去了他朋友的画室,我们睡在狭窄简陋的折叠床上。 事后他精疲力竭,而我的脑子却越发清醒。 数了两百只绵羊还是没有睡意,我干脆爬起来出了门。 不知不觉,我走回A大校园。 此时已是深夜,四周安静地有些诡异。 我突发奇想地跑到体育 分卷阅读17 场,想找回钥匙链,于是借手机的灯光在那片草丛中来回翻找,最后把帆布鞋都弄脏了,还是没能找到。 我抬头望着漫天的星空,数不清的星星孤独地冲我眨着眼睛,我叹了口气,心想,有些东西,注定是要失去。 * 2011年,我从A大毕业。 跟很多想去大城市发展的同学不同,我在本市下辖的小县城里找到一份秘书工作,租了个一室一厅,日子过得挺悠哉。 那个美大生,早在毕业前就跟我分手了,这几年我一直单身。 三年了,我从部门经理秘书做到行政部主任,薪资升了好几个等级,不过加班也成了家常便饭。 就算工作再忙,我也很少去抱怨,毕竟知足常乐。 然而,命运再次跟我开起了玩笑。 周末休息,我刚起床走到厕所,眼一黑突然栽倒在地,还伴随着口吐白沫和身体抽搐。 我当时惊慌失措,完全不能控制自己,抽着抽着我就晕过去了。 等我好不容易醒来,也不知自己是怎么回事,哆哆嗦嗦地打了120急救。 我被送到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让我把我妈叫来。我有些不太好的预感,还是给她打了个电话。 妈妈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跟医生面谈。 回来后,她脸色全无,眼眶通红。 虽然离家这么多年,但我毕竟是她的女儿,看她表情就知道,我病得肯定很重。 我问她我是什么病,她就是不告诉我,说没啥大事儿,叫我不用多想,专心治病。 我入院接受治疗,主治医生姓朱。 他曾问过我是不是A大毕业的,我说是。 后来我才知道,他居然是朱逸杰的堂哥,这世界还真够小的! 有一回医生来查房,我趁着我妈不在,拉住他问:“求你告诉我吧,我究竟得了什么病?” 朱医生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是淋巴癌,不过你别灰心,只要配合治疗,就会有好转。” 我得了癌症?这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我才只有25岁啊老天爷! 我强装镇定地对他说:“哦,是这样啊。你可要替我保密哦,别对朱逸杰说。” 这么多年不见面了,我可不希望让他知道我得了癌症。 我妈一直留在医院负责照顾我,看我被病痛折磨,她也非常辛苦。 期间我表姐一家来探病,小声对我说,我妈和继父办了离婚手续。继父在外面早有了女人,所以我妈主动提出分手,他也乐得答应,还给了一笔不菲的分手费。 我妈拿着这笔钱,回到了医院。 我知道她常常背着我哭,夜里还会担心我的身体而失眠。但她面对我的时候,始终都保持乐观。她握住我的手说:“女儿,妈妈不会再离开你了,我保证。” 我看着她那仿佛一夜间布满皱纹的脸,泪水溢出眼眶。 第二次化疗结束后,我就彻底成了光头。 朱医生说我各项身体数值都还可以,允许我出院回家。 于是我回到了之前逃离的“家”,我发现,我妈似乎找人把家里重新给装修了一遍,任何关于继父的痕迹都不见了。或许她是希望我在这里生活得更舒心吧。 翌日,我跟好姐妹小艾一起出门逛街,傍晚打车回去吃饭。 路上突然下起很大的雷阵雨,雨水噼里啪啦打在车窗上,像一曲轻快的和声。 我接到妈的电话,她怕我淋感冒了,叫我先坐车到楼下的便利店,她马上带伞过来接我。 于是我在便利店门口下车,买了盒酸奶吃。 没过多久,雷声变小了,但雨下得更大了。 吃完酸奶,我走到店门口,一股水汽扑面而来。 我妈正好赶到:“你怎么不在里面等啊?” “我刚出来,没事。”我走到伞下。 出去没几步,我无意中瞅到地上有个小东西。 那一瞬间,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怎么可能?!这不是科比钥匙链吗? 钥匙环不见了,只剩下吊坠。 我赶紧把它捡起来,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翻到吊坠底部,上面清晰地刻着“F(爱心)X”! 我惊讶地嘴巴都合不拢了,视线扫向四周,没发现熟人。 我妈皱眉:“捡起来干吗,那么脏!” “妈……这个东西,恐怕是穿越了吧!” “我看你是病得不轻,要不我今晚把你送回医院?” “真的有奇迹发生!” 我妈满头黑线,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我。 上天的旨意,让我再次得到科比钥匙链。 我把它当做“幸运符”,还重新配了个钥匙环。相信只要带着它,就一定能够战胜病魔。 每一次病痛让我无法入睡,躺在病床上生不如死时,我就紧紧握着“ 分卷阅读18 幸运符”,心中默默祈祷。它陪伴了我先后做了五次化疗。 只是,它的力量也是有限的。 癌细胞在我体内顽强地攻城略地,白细胞节节败退。 我想,或许我真熬不下去了。 长时间的治疗,我妈也吃不消,她请了护工来帮忙。 医院对我下了病危通知。 我感觉全身上下的零件都快散架了。 夜幕来临,妈妈握着我的手睡着了。 我浑身都疼得不行,反而越发清醒,我回忆起26年来的每一个我—— 被继父骚扰,极度抗拒家庭的我; 努力学习,终于考上重点中学的我; 挑灯夜战,和舍友们有说有笑的我; 充满期望,进入A大文秘专业的我; 糊里糊涂,加入“失物招领社”的我; 一见钟情,爱上翔天的我; 茫然若失,在散伙宴上喝醉的我; 兢兢业业,做好职场新鲜人的我; 晴天霹雳,承受病痛的我; 还有,还有最后一个—— 正是此时此刻,被妈妈牵着手的我。 以最后这个“我”为终点的人生,还不算太糟。 嘴里哼起那首歌—— 《never let me go》。 我要启程去传说中的失落之城了。 我会在那里继续找寻答案。 有妈妈牵着我的手,就不需要什么幸运符了吧? 方妤晴1 翔天属于那种无论走到哪里都受欢迎的类型,我不是。 跟他在一起,我总是小心翼翼地,害怕他不喜欢我了,害怕他被哪个美女拐跑了,害怕他觉得我太啰嗦了…… 可就算如此忐忑不安,一对上他温柔的双眸,我就忍不住想要继续冒险。 他生日那天,我送了他一个钥匙链。 虽然看起来很普通,但以我这种大咧咧的性格来讲,这绝对是饱含诚意的礼物。 光是里面那个Q版科比,我就在网上找了好久。 本来是打算自己雕一个的,还买了油泥和喷火器,结果我手拙,把好端端的“科比”雕成了长鼻猴。 我还在人偶的底部刻下了“F(爱心)X”,代表着“方妤晴爱翔天”。 水晶滴胶需要以3:1的比例调配,还加了些夜光粉。 用镊子把“科比”固定在模具当中,灌入准备好的滴胶。等它彻底凝固。 然后我用打孔钻把羊眼钉固定到吊坠上,并装上珠链和钥匙圈,钥匙链就做好啦! 我拿起来看了看,虽然“科比”的位置稍微有些偏,但不影响整体效果。 我把它装进礼物盒里,送给了翔天。 他爱不释手,我很高兴,让他一直带在身上,就好像我陪在他身边。 我想我们可以永远幸福地在一起。 大四毕业季。 专业课结束,大家都忙着出去实习,我也不例外。 我被安排在本地一家知名的报社做实习生。 去报道的第一天,我被领到财务室,这才明白,到报社实习要交指导费,每个月200块,我交了400。 这就像游戏币充值,追加的话还能继续玩,多买不打折。 我有个同学也在这家报社实习,虽然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太好,但她一腔热血想要留在媒体单位,一口气买了4个月的。 后来我跟她都后悔了。且不说在其他报社和杂志社实习还有工资拿,关键就算你实习期间表现得再好,只要不是内部员工的子女,几乎没有可能留下来。 报社是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很紧俏。带我的老师正是大我五届的师姐,她爸在这家报社,于是毕业后就考到这里来。 她跟我说,女生做记者太累,每天跑动跑西。 实习期间,她忙着考驾照,采访几乎都是我在跑。 有时候,稿子几乎就没改,直接在上面加上她名字就ok了。 难道这就是媒体人的“灵活变通”吗? 我想起当初填写志愿的时候,我是怎么说服老爸老妈,执意要报新闻系的。 想起我们系主任上的新闻理论课,是如何强调做记者要脚踏实地的。 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 真正让我灰心丧气的,是另一件事。 那天师姐接到知情人的线索,对方说他在某开发商那儿买了房子,结果已经过了交房期限,仍然没有通气。不仅如此,还在外墙上搭广告牌,遮挡了他家阳台。 我和师姐赶到小区,验证情况属实,为了把巨型广告牌全貌拍下来,我躺在40多度的烈日底下,抬起相机镜头。 采访后,我们写了一篇揭露开发商违法作为的稿子。主任看了很满意,说这应该能评上本月好 分卷阅读19 稿。 回家后,我接到师姐的电话。 “妤晴啊,跟你说,今天那篇稿子不能发了。发的另外的。” “为什么?” “开发商的人看到我们过去采访,打电话到广告部,说如果不撤掉稿子,他们就再也不在报上登广告了。” 我很气愤地说:“怎么能这样?我们好不容易去采访的呢!” 师姐则说:“你才来没多久不清楚情况,这种事嘛,习惯了就好。” 新闻只呈现它想要呈现的东西。从前只是听说,并未相信,现在我不得不信。 我打电话把此事告诉翔天,他满不在乎地说:“这么点儿小事,不用在意。你们这些新闻专业的学生,就是喜欢较真。” 我反击:“这正是我老师一直以来强调的。” “妤晴,你要知道,这个社会不需要一板一眼。你要学会妥协。”他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说:“晚上我和银行的同事约好了一起吃饭,先挂了啊。” 我不否认他说的话。 不收起锋芒,横冲直撞,总有一天会吃大亏。 也许我并不适合媒体行业。既然如此,不如随父母心愿,跨专业考研。 方妤晴2 和翔天两个多月没见面。再次跟他约会的时候,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你不当记者了??”他显得十分惊讶,“那你四年不是白学了吗?” 我很反感他这么说。“我没有白学啊,至少在写作上我还算有些优势。我想试试去学博物馆学。” 他摇头,以一种语重心长的口吻对我说:“你如果现在放弃做记者,是资源的浪费。你很适合做这个,干嘛要重新学一个冷门专业!” 他说的这些,正是我之前固执要学新闻的理由。 我对他说:“翔天,这是我的决定。同学们都觉得很可惜,但我希望你能支持我。” 他耸肩道:“我要给你一个衷告:如果不打算适应这个社会,你就一直待在学校里念书吧。” 约会不欢而散。 一旦下定决心考研,就要多方搜集资料进行准备。 我想直接考本校研究生。期间,翔天开始做柜员,这是基本上每个银行新人都要经历的。 每次我给他打电话,他都说忙,没时间,渐渐的,我也懒得理他了。 六月底,他约我到咖啡店。 我上午在图书馆看书,抱着一堆教材和资料去了咖啡馆。 进门后,我一眼就看见了翔天,他还是那么帅气,不过感觉多了几分世故。 刚落座,他就指着我的书,一脸戏谑:“怎么了博物馆学家,你该不会要在这里看书吧?” 我回答:“刚从图书馆出来。这不是要准备考研么,又是一个新的专业,我需要从头学起。” “说吧,”翔天问:“跟我说说你的心路历程。就算不做媒体了,还可以进公司做宣传啊,为啥偏偏要考研呢?还考博物馆学?” “我想重新开始。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该念什么专业。但是我爸说,只要我考上这个专业,毕业后基本上就可以直接考去他的单位上班,至少不用操心就业问题。” “你为了就业问题,把自己给卖了?” 我火大:“那又怎么样?我好不容易又有了新的目标,你就不能支持一下吗?那你呢,你不也是把自己卖给银行了吗?” 他慢条斯理的说:“大小姐,我可是找了关系好不容易才考进去,这年头找个工作多不容易啊。我只是比你懂得珍惜。” 看他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我更加生气,懒得跟他谈下去。我涨红着脸,一把抱起书,丢下一句 “那你就好好珍惜去吧,我还要回去复习”,转身离开。 我的心理压力本来就挺大,被翔天这么一闹,我很想哭。 他追了出来:“怎么说着说着就生气了?我今天开车来的,来吧,我送你回图书馆。”不由分说推我到他的新车面前。 “我妈说银行太远了,给我买了辆车代步,要不上班容易迟到。”他一边说话,一边掏出车钥匙开门。 在那瞬间,我看到他的钥匙串里,“科比”不见了。 “我送你的钥匙链呢?” 他眼神一下变得有些慌乱。 我继续追问:“你不是答应我要一直带着吗?放哪儿去了?” 他吞吞吐吐:“不好意思啊,那个……被我不小心弄丢了,真的很抱歉。” 我用心做的礼物,他就这么轻易给我弄丢了,怎么不见他把车也丢了呢?这就是‘社会人’的取舍吗? 一路安静无话。 到图书馆,我下车。关车门的瞬间,我脱口而出:“我们分手吧。” 他没听清,滑下车窗,不解地看着我。 我弯下腰,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觉得我们不合适。我们分手吧。” 分卷阅读20 不等他回答,我转身走进图书馆。这次他没有追过来,我听到汽车发动的引擎声。 之前一直忍着的眼泪流了出来。 当晚我收到他的短信:既然你要分手,我同意。我们还是朋友吗? 我回他:好聚好散。 也并没有多难过。 方妤晴3 正如我爸爸说的那样,毕业后,我果然顺利进了市博物馆工作。 我觉得当初那个选择虽然有些鲁莽,但就结果来讲还是正确的。 工作体面、轻松,偶尔搞搞研究,发发论文,日子过得挺好,压力也不大。 我妈看我事业上已经稳定下来了,就张罗着给我安排相亲,说要是我等到30岁之后再找男朋友,真不知啥时候能抱上孙子了。 她还开玩笑地说,什么样的男生都可以,只要长得比我爸好一点就行。我爸听了,不满地撇嘴。 相亲之后,我才知道单身男人不是没有,而是太多了,但多半不太好。 我前后相了七八个,都是我妈跳广场舞的时候认识的三姑六婆介绍来的,有地中海发型的教授,有做包工头的啤酒肚,有离过婚带小孩的商界精英,有害羞不敢正眼看我的小学老师,还有让我买单小我两岁的年下男…… 总之,我都没看上。 罗晓珊当时已经新交了男朋友,她问我需要啥样的,她来介绍。 我说我的要求很简单,第一,性向明确,不是来骗婚的;第二,事业有成,至少得跟我工资差不多;第三是加分项,谈得来,长得帅,爱运动,体贴人,家庭经济条件好。 晓珊听完后问我:“你说的是翔天吧?那种优质男,别的女孩抢都抢不及,偏偏你还把他往外送。” 我无奈道:“去你的!我们叫有缘无分你懂不懂?别跟我废话,赶紧给我介绍个靠谱点儿的,事成之后我结婚让你免红包入场!” 晓珊做了个“领命”的手势。 难道是我眼光太高了? 实事求是地说,我相亲的那些男人,都差翔天太远了。 校园恋爱的美好让我不自觉的会拿他跟那些男人做比较。我也埋怨过自己,为什么要跟翔天分手,一点余地都不留。 如果把他的所作所为放到现在来看,根本就没什么错,可在当时冲动的我看来就是不合适了。 如果是现在的我们,或许更能互相包容,互相理解吧。 不过,他那样的“绩优股”,恐怕早就是孩儿他爹了吧! 在晓珊的婚礼上,我又看到了林凡。他有些疲倦,神情淡然。 我想起自己曾经对晓珊说过,我一定会做她跟林凡婚礼的伴娘。 如今看来,他们才是真正的“有缘无分”。 别看罗晓珊平时柔柔弱弱的,其实她本性特别坚强。她和翔天一样,就算是刚接触到社会,也是个懂进退取舍,圆滑通融的人。 所以她当年选择了家庭,和林凡结束了多年苦恋。 林凡看似无坚不摧,任何苦难都阻挡不了他前进的脚步,但他内心却比较软弱,容易受到伤害,容易害怕失败。 从一开始,他们就注定不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作为他们两人共同的朋友,我见证他们一路走来的过程,我只能祝福林凡快点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27号中午,我接到林凡的电话。 他约我一起去吊唁王卉。我跟他说晓珊比较熟悉路,到时候她开车过来接我们。 林凡说好。 方妤晴4 第二天林凡见到晓珊,很自然地和她打招呼,说那天婚礼上不好意思提前先走了,虽然晚了,还是祝她新婚快乐。晓珊也真诚地感谢他来参加婚礼。 他们俩的故事,算彻底翻篇了。 走入王卉的灵堂,我们竟遇到了两个意想之外的人——翔天和朱逸杰。 他们俩也非常吃惊,没想到当年的“失物招领社”成员全数到齐。 在王卉的遗像前,我们五个人一起为她献香,作为最后的道别。 我这才清晰地意识到,我们已经离开校园这么久了。性格上的棱角逐渐被磨平,变得豁达、成熟、世故、冷漠,但在骨子里,在最深的内心世界,还是有个“彼得潘”,还是原来的那个自己。 王卉母亲安排我们在一桌坐下,大家吃吃瓜子,喝喝水,完全没有想象中那么悲伤。 不,应该是变成“大人“的我们,都决定把悲伤好好埋藏在心里,不表现出来吧。 毕业7年,“失物招领社”的成员重新聚首,像当年一样聊天。 朱逸杰如今成了大款,说起话来还是没个正经;翔天成了一名成功的银行产品经理,举手投足颇有领袖风范。 翔天问我:“你现在在做什么?” “我在伊拉克做战地记者啊!日子可艰苦了,没有红包收哦。” 分卷阅读21 我一边胡诌,一边对林凡挤挤眼。 林凡笑而不语。 是啊,现在我跟翔天都是可以自然地开玩笑的关系了,时间真是最好的良药。 翔天吃惊:“你没去博物馆?” 晓珊看不下去了,接话:“妤晴逗你呢!她现在是市博物馆的“馆花”,天天吟诗作画!” 我忍不住大笑:“去你的馆花!你怎么不说我天天吃斋念佛呢?你说你一个堂堂中学老师,用词怎么老是那么跳跃?” 晓珊也笑:“我是英语老师又不是语文老师!我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不行啊!” “哈哈哈哈……” 大家都忍不住笑了。 灵堂里热热闹闹的,有的聊天,有的打麻将,有的打牌,还有的在吃方便面。每个人都不太像是来吊唁的。 这让我想起吃散伙饭那天,明明我们心里都充满了对校园的不舍和对未来的不安,却还是能开开心心地讲着笑话,颇有食欲地大吃一顿。 人在不得不面对现实的时候,就会表现出一种乐天派的气质,我想这也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有勇气活下去吧。 毕竟,生活还要继续。 吊唁结束后,我们走出殡仪馆。 晓珊、翔天和朱逸杰都是开车来的,朱逸杰和林凡住得比较远,先走了。 晓珊那疯女人对我挤眉弄眼,说什么翔天送我更方便,一个人开车跑了。 方便个屁,翔天住S区,我住在Y区,完完全全两个方向! 结果……就剩我们俩了。 翔天走过来:“我们也走吧。我的车停在那边。” “哦。”刚才还能说会道的我,一和翔天独处,就什么话题都想不起来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像是故意要秀给我看似的,把钥匙串拿在手上,在我眼前晃。 “呀!这是……?”我指着上面挂的东西叫道。 翔天微笑:“没错,这就是当年你送我的科比钥匙链,100%原装正品。我找到了。不信你看——” 他把“科比”底座翻了过来。那是我刻的“F(爱心)X”。 当初刻字的时候,可不觉得这是在冒傻气。我的脸不争气地变得通红。 “原来你没有弄丢啊。” 我不知该说什么。他老盯着我看干嘛! “这是我的重要证据。‘方法官’,你看,在铁证面前,您打算怎么判?是维持原判呢,还是改判原告无罪?” 翔天走到车旁,绅士地帮我拉开车门。 我坐进副驾,不敢吭声,心脏砰砰直跳。 他这是啥意思? 没事儿瞎紧张干嘛?我刚才一定是幻听了。 车子把我送到家门口。我心虚地很,跟他道别后立马开溜。 没走两步,就听到他说:“方妤晴,你周末有空吗,要不要出来看电影?” 我刹住脚步,讶异地回头看他。 他双手趴在车窗上,头探出来,嘴角带着笑意,一眼不眨地凝视着我。 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放什么电?妄想用美色勾引老娘啊? 还真以为老娘吃这一套?! 3秒钟后。 “好啊。”我听见自己说。脸烫得能烧开水了。 附近有地洞吗让我钻钻。 (全文完) 后记 一直想要写一部以“失去”为主题的青春小说。 太多的作品去描写青春的懵懂和美好了,可进入社会之后,才会迎来真正的“彷徨期”,度过它才能走向成熟。 这个痛苦的过程,就是失去,而且有时连自己都觉察不到。 小说里登场的六个主要人物,都是在现实当中有迹可循的人,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实际型”,就像林凡和罗晓珊两人,他们是经历了从高中时代到大学再到就业这个过程,从只凭借一腔热血到顾虑重重,最终变得讲求实际,很清楚自己处于什么境地; 第二类是“隔壁家的孩子型”,也就是像翔天和方妤晴这样的“人生赢家”,可能成绩并不是最优秀的,但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很突出,毕业后的经历也不复杂。 第三类是“特别型”,类似朱逸杰和王卉这样的“思考者”,他们非常的个性化,看似普普通通,但他们始终在以自己的方式成长着,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从一开始,我就已经定好最后方妤晴视角里面的结局,还有林凡和罗晓珊会分手这件事。 本来在开始写的时候,只是把王卉作为牵起整个故事脉络的关键人物,直到写完王卉视角,才感到自己深深地在为她惋惜、心痛。 被继父猥亵的阴影,被母亲背叛的伤心,对翔天无法释怀地单相思,不得不选择去和病魔和命运抗争,让她的故事充满阴郁。 最后我任性地在结尾处发了点儿糖,毕竟我们要活下去 分卷阅读22 ,需要发生一些好事情,我相信翔天和方妤晴之后可以发生一段非常有意思的爱情故事。 本来在散伙饭那天,我打算是让王卉唱一首对翔天表白爱意的歌。歌词都已经写好了。 不过在真的写到那个部分的时候,我觉得就剧情发展来讲,唱《never let me go》更契合主题,就换了。 在这里要感谢石黑一雄先生写的那部小说,“失落之角”的提法非常的富有诗意,激发了我的灵感。 一开始下笔时,我还是我,中间投入进去后,我就变成了他们六个人。 我感受到了林凡夹在工作和生活之间的纠结,还有罗晓珊不得不提出分手的内疚,感受到翔天对朋友的真诚,还有方妤晴女汉子式的可爱,朱逸杰开朗外表下隐藏的孤独,也能理解王卉对母亲由恨到漠视到原谅最后到感谢的心理历程。 在这个不长的故事里,人物都是复杂而充满变化的。 例如,翔天对客户的名字记得很熟,但却在听到王卉去世的消息时,连王卉是谁都记不起来了; 罗晓珊其实只要有勇气放弃家庭的后援,就有机会和林凡修成正果,但她显然还是想选择更安全有保障的道路; 从小成绩优异的林凡虽然头脑很好也很勤奋,但模范生对“不成功”的恐惧也是比一般人要大,说白了就是自视甚高; 方妤晴其实是在看到了现实和理想的差距之后,慌不择路地抓住了考研这个救命稻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崇高; 朱逸杰和王卉对他人总抱着一种冷静甚至是冷漠的态度,很早就封闭了内心,虽然无法被谁伤害,但也无法去好好的去爱谁。 我想,既然写下了发生在他们六人身上的种种失去,就或多或少能让读者看到背后隐藏着的、真正重要的东西吧。 哪怕于事无补,也希望大家能够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什么,能够明白那些东西是多么珍贵无价。 看到这里的小可爱,留个爪吧,我继续构思下一本书了。 enj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