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出来。
连领子都和其他人大不同,给刘爱文做的是立领,给她做的是娃娃领。
虽然布匹的颜色也还是经典的蓝与黑,但做出来的衣服却少了很多土气。
金玲十分满意。
刘爱文也觉得这衣服看起来很有男子汉气概,高兴得在院子里打拳。
桃花摸着她的衣服翻来覆去地看,脸上盛满了羡慕。
第二天,当两人把新衣服穿出去时,村里的婶子、奶奶们差点没把他们包围起来,都问是谁给做的衣服。
不可能是供销社或百货商场买的。
且不说拿不拿得出来买衣服的钱, 村里人根本不舍得在穿着上花这么大的价钱。
于是从那以后田松就出名了,时不时的就有周边村里的人找他做衣服, 当然会偷偷的给点钱和票,再不济也会给点吃的。
田松就像打了鸡血一样, 身上那羞怯的气质也渐渐淡了, 一个人沉浸在和布匹、线头打交道的快乐中。
金玲见状,准备去市给他买点绘画工具,顺便从文化馆借点美术和设计方面的书让他看。
一个人的命运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也许一本把你带入门的书, 便足以让你逆转人生。
到了市里,借完了书,金玲来到供销社。
供销社的柜台琳琅满目,最显眼的便是一堆堆花花绿绿糖纸包着的水果糖。
金玲没有买糖,而是买了一支铅笔一个橡皮擦,还有一把小刀,顺便买了一本草稿纸。
转身准备去车站坐车的时候,她余光一瞥,发现好像有人在跟踪她。
不会吧?这个年代相对太平,不会有当街绑架的事发生吧?
金玲把书包解下来拿在手里,转身准备给那人迎头一击。
谁想刚扬起包,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金玲,是我。”
金玲把包放下来,看着那人朝她跑过来。
此时临近晌午,明晃晃的阳光穿透街边的树,在地上投下一个个不规则的光晕。
红山市洁净却又古朴的街道上,人们穿着质朴,脸上却都洋溢着满足的微笑。
建设祖国的纯粹理想让他们看起来充满朝气。
在这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中,曾经躺在床上起不来的男孩儿,那个把疼痛当做愉悦自己的男孩儿,现在正朝她飞奔而来。
那双长腿已经再没蹒跚之态,曾经趴在地上拖腿爬行的小可怜,已经被时间的洪流击得粉碎
金玲知道他为了今天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像是不要命一样每天只睡两三个钟头,除了走就是走,即使痛得冷汗涔涔也不停下。
于是金玲朝他莞尔一笑:“云岭哥哥,你怎么会回来?”
肖云岭走到金玲面前。
原本他紧张情怯,再加上极速奔跑,已经是气喘吁吁,可到了她的面前却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我来看你。走,哥带你去吃饭。”
金玲便随着他来到了附近的国营饭店。
肖云岭给她点了一道水蒸鸡,一道香煎胖头鱼,还有一道红烧狮子头,都是国营饭店那天的招牌菜,除了贵没有缺点。
吃饭的过程中金玲好几次想要挑起话题,然而肖云岭却只是看着她笑,时不时给她布菜。
这让金玲有些狐疑。
怎么好像分别了不久,这小子和她已经生疏了?
不对,不是生疏,是一种更奇怪的氛围?
金玲抬头看肖云岭。
少年的脸上有了些许血色,但还是白。
白就算了,偏偏线条越加锐利,比从前都显得更加清冷几分。
个子已经蹿得老高了,身材还是那样瘦瘦的,不过已经不是从前那种孱弱的瘦,而是像一颗劲松,有了迸发的力量。
好在金玲从前就有社交牛逼症,一个人把话题继续了下去。
“云岭哥,你在京市还好吗?竹子姐她怎么样?你是住在她们家里吗?婶子和伯母呢?她们还好吧?”
就这么边吃边说着,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那道水蒸鸡所有的骨头都被用筷子剃了出来,肉被摆放在她的碗里,堆成了一座小山头。
金玲:“!!!”
看不出这小子还挺有暖男潜质的?
她都快忘了他从前是怎样的一个人了。
金玲美滋滋吃着无骨鸡肉,又说:“那你跟我回北沟村吗?要么你还是不要回了,现在时局还是比较敏感,前段时间很多上头的人都到肖爷爷那里去盯着他了。”
肖云岭仍是没说话,只微笑着看着她,然后把一个什么东西用筷子夹到她嘴里。
金玲下意识一品那东西。
嗯表面光滑,触舌即化。
嫩!
她下意识的看了下桌面,发现肖云岭正夹了一块鱼脸上的肉,准备再往她嘴里塞。
肖云岭见她愣住了,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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